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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200-作文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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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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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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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小伙伴,她叫作刘妍君,今年11岁,她是一个天真可爱而又美丽活泼的小姑娘。

刘妍君长着乌黑的秀发,大大的眼睛,矮矮的鼻子,大大的嘴巴。刘妍君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娃娃脸,说笑就笑,说哭就哭。比如说吧,我们在玩水,她把水泼向我,我再把她的袜子给弄湿,她就哭了,被人称为幽默大师的我,我立刻哄她,我就学刘德华唱一句“女人哭吧哭吧不是罪”。她听了,立刻破涕为笑,小脸笑得像一朵绽放的花。然后我就趁机说“又哭又笑,脸上挂着蛤蟆尿”。她听了,更是笑得肚子疼。

刘妍君她是一位组长,她工作认真,学习负责。有一次,她们组有一位同学没交作业,那位同学是她的好朋友,那位同学叫她宽容一下,她却说“不行,我要公事公办,不能为私事而帮你的”。说完,她就毅然决然的记上了那位同学的名字。

瞧,爱哭,爱玩,工作负责,这是刘妍君脸上的三线谱,你喜欢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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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小伙伴作文350字

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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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许多许多小伙伴。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认识一下其中三个吧!

唐欣宜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了。她只比我大15分钟!她有着一双小小的眼睛,不过她要是真瞪大眼可能比金鱼的眼睛还大呢!她的脸蛋儿圆圆的,但身体瘦瘦的,像个“干豇豆儿”。唐欣宜的外号叫冰糖葫芦。她爱说爱笑,但有一点儿小事就会生气。我俩简直是天生一对,常常不约而同地说出一句话。她的爱好除了睡还是睡。

周越是咱班的大队委,很秀气,也像一只温顺的小羊羔,特别温柔。她闪亮的大眼被她那副眼镜显得只有花生米儿大了。她的皮肤白又细腻,摸着很舒服。周越喜欢穿休闲服。

最后,我要介绍一下我的同桌,名叫韩烨。她很有音乐细胞,最喜欢拉小提琴,常常张口小提琴闭口小提琴。她的勃子上有一块明显的胎迹。因为有这块胎迹,就自称小提琴手。

我喜欢我的小伙伴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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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小伙伴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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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小伙伴,一张精致的瓜子脸上镶嵌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再加上小巧玲珑的鼻子,可爱极了。

她啊,为了弹琴都可以放弃其他的课余时间,只要是周末,你都会在琴室里找到她。记得有一次,我们约好周末出去爬上,当我去找她时,却找不到她了。我一想肯定是在钢琴室,我匆匆地跑到她身边,只见她正专心致志地弹琴,闭着眼睛,仿佛陶醉在乐曲中,等她弹完了还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根本没发现我。我说话的时候她才发现,才知道自己因为太陶醉了忘记我们的约定了。

她虽然是“失约”的人,但我还是喜欢她。

还有一次,那是乌云密布的一天,教室里的我怎么也坐不住了,望着窗外的天空,双手默默地祈祷着:“上帝啊!保佑我!救救我!千万不要下雨。”可是只听几声闷雷,几道闪电,雨终于还是下了下来。“叮铃铃……”放学铃响了,平时放学铃是我们解放的歌谣。可今天,它对我来说是暴风雨的怒吼,我极不情愿的走出教室,焦急地望着那倾盆大雨,却不知如何是好!

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们一起回家吧。”她微笑地对我说。我像是得到了救命稻草,拉着她走出了学校大门。到她家附近时,我感激地对她说:“你走吧,这里离我家也很近了,我走屋檐下就可以了。”她却对我说:“伞给你,反正我都到家了。”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她一转身,快速地穿梭在雨中。顿时,我的心中暖暖的,像有一股暖流涌入心头。

这就是我最要好的小伙伴——陈中婷。

小作者通过两件事突出小伙伴的爱好和乐于助人,详略得当。语言生动有趣,老师真羡慕你有这样一个好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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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有关我的小伙伴作文800字

全文共 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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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多么想念同我形影不离的“好伙伴”——家家

家家是一只可爱的小狗。圆脑袋上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再披上一件棕黄的衣裳。呵!别提多可爱了。

回首往事,那时的我和家家都是那么快乐,那么幸福。每天早上,我洗漱完毕吃过早饭后便高高兴兴的去上学了。每次家家总是一路跟着我,似乎是在保护我。直至我到了车站,直至我安全上车,直至车子飞奔在马路上,直至汽车在家家的视线中消失,它才肯回家。

每次放学回家,我一下车,便总能看到家家熟悉的身影。它总是外着小脑袋,摇着毛茸茸的小尾巴,向我跑来。然后,我们俩便一路又蹦又跳,兴高采烈的回家去了。

可是,在去年的暑假,我的家家永远离开了我。到那美丽和平的天国去了。

那天,火辣辣的太阳无情的炙烤着大地。在40几度的高温下,我同父母在家中吹空调、看电视。我看着看着便想到了家家。我想,这么热的天,家家一定热坏了吧!我叮叮咚咚的跑下楼去看它。果然不出我所料,它已经热的受不了了。露出长舌头,“呼呼”的直喘粗气。我又不能把它抱进空调房吹空调。没办法,只好让它洗个冷水澡了。我家有个小池塘,水不深,家家以前也在这儿同我嬉戏玩耍过。我抱起家家,来到池边,把它轻轻的放了进去。可我刚放手,便听到家家一声惨叫。然后,我便眼睁睁的看着它全身僵硬的沉了下去。我一下子慌了手脚,一边大声呼喊着大人,一边用棍子企图把家家捞上来。外公和舅舅最先赶来。舅舅一看,便拿过我手中的棍子,一边用棍子慢慢把家家捞上来,一边大叫着:“关电,关抽水泵。”我着才明白过来。原来,我把家家访进水池里时,池底里的抽水泵正在工作,而水有是一种导电极强的物体。我望着我亲爱的家家的尸体,眼睛湿润了。我多么后悔呀。要是那时不是夏天该多好;要是抽水泵没有工作该多好;要是水不能导电,是绝缘体该多好;要是家家能睁开眼和我一起奔跑嬉戏该多好。可一切都不可能了,一切都已经发生了。后来,爸爸和外婆把家家埋在了它生前最爱和我玩耍的花园里了。

就这样,家家就这样头也不回的离开了我。我现在多么想在看到家家,多么想它在一路保护我去车站,多么想我一下车还能有它摇头摆尾向我奔来的身影。

啊!家家,我想对你说:“对不起,我错了,我真的错了,小主人真的错了!你听见了吗?小主人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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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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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头乌黑的长发,总是高高地扎起来,显得格外精神抖擞;她的眼睛很漂亮,水灵灵的,总是一眨一眨;笔直的鼻子下边有一张总是挂着甜甜微笑的嘴巴,见到她的人总会忍不住赞叹:“真是漂亮的姑娘!”她不仅漂亮,而且是一个对人体贴关心的女孩,这也是我们之所以成为好朋友的原因。不错,我想你猜出来了,她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夏依热。是什么让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呢?

那一天,我吃完早饭准备上学的时候,发现书包里的红领巾不见了,我立马放下书包,慌慌张张地找红领巾。尽管我把家里翻天覆地,那个和我玩捉迷藏的红领巾就是不肯现身。看着时间一点点流逝,我着急的想:怎么办?突然,我想到了夏依热,马上拿起电话给她打了电话——“喂……夏依热,我是麦尔达娜……我找不到红领巾了,身上也没钱,嗯……你家有没有多余的?”我结结巴巴红着脸问。电话那边传来温柔的声音:“嗯,有。稍后见面时给你。”我心中的石头落了下来,连忙说:“太好了,谢谢你,稍后见,再见。”“拜拜。”

我下了楼,来到每天一起走的地方,却没见夏依热的身影。咦?今天怎么回事,夏依热总比我先到呀。我等了几分钟,终于看见了夏依热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她看见我,笑着把红领巾递给我:“红领巾。”我一边说着:“谢谢你!”一边忙着往脖子上系红领巾。

路过小卖部时,夏依热对我说:“等我一下。”她走进了商店。

当夏依热出来时,手里却握着一条崭新的红领巾。我顿时明白了什么,低头看了看脖子上的红领巾,又看了看夏依热手上那条崭新的红领巾,再愣愣地看着夏依热,指指她手中的红领巾,说:“那个……”她温柔地对我露出甜甜的微笑,说:“哦,我忘带红领巾了。“

从那一天开始,从那一瞬间夏依热那个甜甜的微笑起,我和她从只是一起上学一起放学的普通朋友变成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虽然,夏依热已经转学了,但我们会经常聚一聚,每当我想起那个甜甜的微笑时,心里总是暖暖的,你有这么体贴、这么关心你的朋友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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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小伙伴小晨550字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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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晨是我的好朋友,她娇小的个子,红扑扑的脸蛋上嵌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张樱桃似的小嘴,看起来很文静,但恰恰相反,她平时很爱说话,而且还爱多管“闲事”呢!

那天放学后,我和小晨来到后花园学习,不经意看到了一个人在一棵树下鬼鬼祟祟的,我们走近一看,原来是我们班的小“霸”王小杰啊!他手里夹着一根烟,从嘴里吐出一圈又一圈地烟雾,小晨看他的烟瘾这么大,可生气了,她连忙走过去,看来啊,这小晨又要多管闲事咯!我拉住她的手,对她说:“小晨,别管这些事了,走吧,我们去别的地方学习!”小晨依然对我不理不睬,她把我的手甩开,一本正经地对小杰说:“小小年纪,你怎么可以吸烟呢?还不赶快把烟给熄了!”

“把烟熄了?哼,你算老几啊?我凭什么要听你的?”小杰傲慢地对小晨说。

“吸烟有害健康,难道你不明白吗?再说,你这样做也违反了学校纪律啊!”

“这是老子的事,你管不着,也不用你管!滚开!”说完就把小晨给推开了。

“好!你敬酒不吃吃罚酒,那我就让班主任来管管你!”小晨再也忍不住了,生气地对他喝道

“小晨,你疯了!走吧!!”我拉着小晨的衣服准备走,可她却冷冷地丢给我一句“我不走!”听完,我无奈的摇摇头,但还是留在小晨身边了。

“如果让班主任知道了,我一定饶不了你!”小杰明显心虚了,把手里的烟扔掉,可嘴上仍不示弱。

小杰走后,我对小晨说:“难道你不怕他吗?”“有什么好怕的,身为班干部,看到这样的情形就应该阻止!”我听了,脸火辣辣的,因为我也是个班干部。

从那次起,小晨,在我心中就树立了一个高大的形象!我要向她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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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小伙伴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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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很多的小伙伴,他们给我的学习生涯增添了不少的色彩。但在众多伙伴之中,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那风一样的女孩子。

他就是——崔捷

崔捷是个”小风人“,她跑步如风,哪里有裁判员的哨声,哪里就有她挥洒汗水的飒爽英姿。就在不久,我校举办了一场”阳光运动会“,她,代表我们班参加了60米和100米的赛跑。只听的那枪声一响,崔捷如狂风般呼啸出去,细长平直的眉毛竖成了一条曲线,笔挺的鼻子均匀的呼吸着,双眼有神的盯着终点,都仿佛闪烁着光芒,他把对手甩开了老远,站在旁边加油的我,我感觉到了一阵风,对手也目瞪口呆,心服口服,她,顺利夺得了桂冠。

崔捷不仅跑步如风,行事也如风。每次来时布置作业下来,她总是前三个交,字也端正,正确率也高,叫人好不羡慕。记得又一次突击测验,时间只限40分钟,但题目非常之难,我们每个人都对一道道体困惑不解,抓而挠腮,崔捷也不列外。”滴答——滴答——“分钟再不停的走动,转眼间,只剩下两分钟了,还有几道大题目呢!怎么办啊!就在这时,有一个细长的手举起试卷,啊!是崔捷!她不好意思的挠挠头。,说道:”死马当活马医嘛!不是说,要有风一样的心情嘛?“她的话点燃了我们,尽管成绩不如意,但所有的失落都已经被她那风一样的心情给赶到烟消云散了。

那个风一样的小伙伴我永远也不会忘,因为她那风一样的步伐;风一样的作风和风一样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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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小伙伴作文700字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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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着黑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她,有着两道清秀的眉毛;她,高挺的鼻子上架着一副紫色边框的眼镜;她,还有这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她就是我的小伙伴虫虫。

我的这个小伙伴活泼有余、顽皮十分。有一次我们两家人去旅行,因为要在火车上过夜,所以买的是卧铺。这是我们第一次在火车上过夜。当我们找到车厢和铺位铺位时,虫虫立刻两眼放光,踢掉鞋就往铺上爬,像一只机灵的猴子。可怜的鞋一只倒扣在地上,一只已经被她踢到下铺底下了。我们俩一个在左边上铺,另一个在右边中铺。虫虫一会儿从中铺爬到上铺,一会儿在两个中铺之间荡秋千,像一只在树林间上串下跳的顽皮猴子。

当我正想静下心来看书时,一只“臭脚”突然从上铺从垂了下来,我本能地躲开。等我反应过来,便“怒气冲冲”地朝上铺喊了一句“喂,虫虫,拿开你的臭脚。”虫虫发出一阵得意的笑声,笑声透着一股“幸灾乐祸”的味道,那只“臭脚”依然在我面前肆无忌惮地晃来晃去。我灵机一动,一把抓住那只“臭脚”,用手指挠了挠脚心,虫虫笑得更厉害了,上气不接下气的。我装作恶狠狠地说:“还敢不敢?”“不了不了!”虫虫连忙求饶。我这才放开她的“臭脚”。

可是我低估她的调皮了。瞬间,又一只“臭脚”以光速朝我袭来,我慌忙用书挡住。回过神来的我也开始以牙还牙了。我用脚往上铺蹬去,虫虫敏捷躲开,我们四只脚就这样“刀来剑往”,床铺禁不住发出“咯吱咯吱”的抗议声。过了一会儿,我们玩累了,笑够了,这才乖乖看起书来。

虫虫还是个很关心闲事的女孩。一天,我们一起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她叽叽喳喳说着她们班里闲闻趣事,说得眉飞色舞,手舞足蹈。我无语地看着她,心想;虫虫怎么知道这么多事情?难道她在班里很受大家欢迎?

这就是我最要好的小伙伴——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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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小伙伴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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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是两只小兔,一只叫“兔兔”,一只叫“玩玩”。

两只兔子虽然长得一模一样,不过我还是能分辨出来。它们长得都很可爱,玩玩和兔兔都是长得毛茸茸的,耳朵尖尖的,一对红眼睛像两颗红宝石一样,动作敏捷跑得非常快,特别活泼可爱!

我家的小兔子有一个技能就是非常能藏,有一次它们俩趁我看TV的时候,偷偷跑去啃胡萝卜,两只兔子每人一根胡萝卜,藏到柜子里去偷吃,我都不知道他们咋藏进去了。它们平日里还总是抢东西吃呢!

两只小兔子还非常调皮,有一次,还把我的作业本叼到浴缸里,害得我到处找作业本,找到后发现上面一排排小牙印,像打印机打印的一样,我去打它们的时候,它们水汪汪的眼睛盯着我,不停地摇尾巴,挺可怜的样子,让我心又软了。

它俩还是我的“好伙伴”,我玩耍的时候,它俩总陪着我。一次,我在客厅里玩无人机和遥控汽车时,玩玩抓住了我的无人机,飞了起来,成了“王牌飞行员”!兔兔坐着我的遥控汽车走了,成了“职业赛车手”!真是两个可爱的小家伙。

我真喜欢这两只可爱的小兔子,它们是我成长中的“好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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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小伙伴作文600字

全文共 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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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记忆里,我有过很多小伙伴。但是,令我记忆最深刻的,那就是我的好朋友—唐蕊乔了。

一张胖乎乎的小脸蛋,一头秀丽的黑发,弯弯的眉毛下镶嵌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你一笑,就会露出那两个甜甜的小酒窝,让你变得更加可爱。

你的数学成绩总是那么好,每次都在95分以上,还考过几次100分。记得有一次数学课,能老师让我们做课件上的题,但这题很难,没几个人会做,老师见状,正准备讲时,只见你自信满满的举起了手,老师见有同学举手了,很高兴,立马让你去讲台上给我们讲题,你讲得很清楚,讲完后,老师夸了你,并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这让我很佩服你。所以每次有不会的题,我都会让你给我讲,你也很耐心的给我讲,直到我听懂为止。

你不但聪明,还很有责任心,有次体育课,我们一起打羽毛球,这时,走来一位女同学,刚好你站在她那边,而且离得很近,她呢,也没注意这边,和旁边的一个女孩正说着话。我见你正要挥球拍,正准备喊你,让你停下来。但还没来得及出口,你不已经打到那位同学,那位女同学被子打后,顿时哭了,你也不知所措,就先给她道歉,急忙带她去医务室,我也跟着你一起去,医生检查后,说没事,这你就放心了,走的时候又给那位同学道了一次歉,那位同学也很善解人意,连忙说:“没事,没事,都是小伤。”说完后,咱们就一起出去又开打羽毛球了。

还记得刚上一年级时,那时我们还不太熟悉,但过了几天,我们便成了好朋友,以后每次上操时,你都会躲在我背后,然后捂住我的眼睛,还故意变声,压低声音地说:“猜猜我是谁?”尽管你变了声,但我还是能听出来。一眨眼,六年过去了,时间总是过得那么快,转瞬即逝。

你就是这样的一个小女孩,热爱学习,善良、有责任心,我为有你这样的一位朋友而感到自豪。不管时间如何变迁,你依然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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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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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瑀湘

她长着一头乌黑光亮的头发,大大的眼晴。她最喜欢穿一条浅蓝色的牛仔裤,看起来就很精神。

她有时候,静得让同学都觉得世界上没有她了。就说一次课间吧,她正拿着一本《皮皮鲁》津津有味地读着。不管我怎么叫,怎么推,她只说一句话:“别动!”接着又全神贯注地看了起来。这种忘我读书的举动让我哭笑不得。

她有时候又生龙活虎。有一次我们去上体育课,要比赛跑步。他他同学都连连叫苦,唯独她一声不吭地在做热身运动。比赛开始了,她就像离弦的箭一样冲出起跑线,又像一头健壮的小鹿,一股气冲向了终点。

她还是一个“小馋猫”。每一次排练的时候,包里有很多各种各样的小零食。一次我们晚上排练艺术节的节目。节目排完后,有的同学饿得疥胸贴后背了,她就像变戏法一样拿出了一些零食分享给大家,大家都笑开了花。

你们猜我的小伙伴是谁?让我来告诉你吧!她是杨桐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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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和我的小伙伴作文250字

全文共 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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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忙完了一天的学习,晚上总算可以休息一会儿了。

我在家里闷得很,于是就打电话给我的好朋友郑睿思,说:“等会儿我们下去玩吧?”郑睿思在电话里回答说:“好的,我马上下去。”

于是,我们俩下楼玩起了游戏。我们先玩了“小马车的游戏”,哎!郑睿思老出怪主意。先是她当马,她跑得比我快多了,把我带下去的跳绳都给搞断了!然后,我们去摇摇椅那边玩了外星人的游戏,我们用各种各样不同的语言说话,之后在耳边说这是什么意思。

我们玩了一会儿摇摇椅,妈妈就让我回家了,临走前,我们两抱了抱,我才依依不舍地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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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难忘的小伙伴

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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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毕业了,我忘不了亲爱的老师,忘不了熟悉的同学,忘不了母校……但是最令我难忘的是我的好伙伴——牛欣雨。

牛欣雨是我最好的朋友,她性格虽然内向,但她却和我有许多共同话题,共同爱好,我们彼此互相了解,互相宽容,她是我的好榜样,还是我的好伙伴,当她取得好成绩时,我祝贺她,同时也暗自为自己加油;当我成功时,牛欣雨也鼓励我继续加油。

牛欣雨十分助人为乐,记得五年级开学初,我和牛欣雨一同转学了,转到了205班。面对着一个个陌生的面孔我有些茫然,该如何与他们相处?有一次,我是值日生,一个人默默打扫,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其他打扫的同学都在说笑着,只有我……“叮铃铃,叮铃铃”上课铃声打响了,我心中一急,快步向前走去,一个不留神,我被南门倒垃圾处的门槛绊倒了,身上都是土,垃圾也像下雨一样洒了一地,我的腿生生地疼,这时热心肠的牛欣雨来了,她小心翼翼地把我扶起,关切地问:“你没事吧?”她边说边扶着我回了教室,还帮我把垃圾倒了。

她学习上的认真、勤奋,生活中的乐于助人、自强自立,都值得我学习,牛欣雨是我的好伙伴,她品学兼优,永远都是我的榜样,同时我希望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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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有关小伙伴的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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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乐怡她留着两边短短的小辫子,长着一双目光温和的眼睛,眼睛下面还张着一个樱桃似的嘴巴;特别可爱!

因为她的语文很好,所以我老是比不过,所以心中就有些不服气。

终于有一天,我忍不住了“於乐怡,我要向你挑战!”“我的好朋友,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对你有啥好处?”於乐怡用着疑惑的目光看着我。“因为我不服气,为什么你语文都超过我;害我老被父母说。”我怒视着她。

於乐怡坚定的说:“那好,挑战什么?”“当然是造句了!”我撅着嘴讲道。心里暗暗高兴,想:如果用难点的成语给她看他还不成我的手下败将!

“周欣,你还呆在那干嘛?”快点造句吧!“什么词让我造?”“那你就用。。。用亡羊补牢吧!”我得意的说。

“写好咯!”我得意洋洋,“於乐怡,那你呢?”我用轻蔑的语气问她。“我也写好了”她说。

“为了不让我的好伙伴帮我,把这两张草稿子都给学习好的同学——王雯宇看吧!”於乐怡说。于是,我心中又不服气了:她怎么跟山寨大王似的冲我们发命令,我们又不是小喽啰,我一身不吭,把纸递给王雯宇看。

过了一会儿,王雯宇说:“从这造句来看,於乐怡胜出。”“为什么!你要说出个理由来。”我不高兴的说。“因为於乐怡的答案是:亡羊补牢告诉我们这个道理是要及时改正错误,也许还来得及。而你的答案是:小时候我听大人说亡羊补牢为时不晚。”我抢话了:“对呀,我有什么错?”“你听我慢慢说,随然你写的好,可不完整,而於乐怡却十全十美,比你的句子更胜上一筹。”

我渐渐的低下了头,“於乐怡,你果然厉害,我还是比不过你。”“没关系。”她微笑着说。

我的好朋友於乐怡,是一个可爱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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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的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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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这样一位小伙伴,她叫王若云。她长着一双亮晶晶的黑色大眼睛,充满了生气与活力,抬起来亮闪闪,低下去静幽幽,宛如黑色天鹅绒一样柔和沉静;又似秋天的溪水那样清澈可爱,但是那眼睛上架着一副粉色的“二饼子”。一对又黑又弯月牙似的黛眉画就一般,圆圆小脸上有一种特有的质气,红红的小嘴菱角分明,笑起来淡雅的、甜甜的,一头直直的长发轻松的垂落下来,构成了这么一个她。

她的主持能力很强。因为,每一次不管班里或者学校有什么文艺节目,老师总是让她参加主持。有一次,我们班组织开展暑假收获展示会活动,老师选了她做主持人,并给了她串词,在开展之前她很用心的一边又一遍的念着串词,在开展时,她主持的非常成功,朗读感情丰富面带微笑,使得这个暑假收获展示会活动的每个人都看得津津有味,对她的主持念念不忘。

她特别爱帮助同学。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的课间十分钟,有的同学忙着预习功课;有的同学在一起快乐的玩耍……大家的欢声笑语洒遍校园。同班同学白洁正为一道数学题发愁呢,只见他托着这下把沉思,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这时,王若云面带笑容的轻声问白洁:“你怎么了?”白洁结结巴巴地说:“我有一道数学题不会,半天也想不出来那。”

只听见王若云关心的说:“没关系,我来给你讲吧。”说完,她就耐心的给白洁讲起题来,还不停地在草稿纸上演算,直到白洁弄会了,她才转身离去。班里有些同学说她是“老虎掉念珠—假慈悲”,她却只报以微微一笑。

她还很会跳拉丁舞。不管是伦巴还是恰恰,她都能跟着节奏挥洒自如,一会儿跳方步,一会儿跳库克拉恰,优美的舞姿令每个人惊慕不已。她还成为一些同学的导师呢,她真厉害。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一个主持能力强、爱帮助同学,、很会跳拉丁舞的小伙伴—王若云。在我成长的道路中,我和她结下了友谊的桥梁,她是我永远的小伙伴,一个聪明可爱、多才多艺、全面发展的王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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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小伙伴六年级作文

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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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床上,躺着我最要好的小伙伴

它是一只玩具狗,大大的耳朵,是棕色的,圆圆的鼻子,也是棕色的;白色的手和脚,黄色的身体,外加一条棕色的尾巴。特别可爱。

记得有一天,妈妈给我买了一只玩具狗,是为了能让我独立睡觉而买来陪我的,从此以后,我睡觉都抱着它睡,我们就更加亲密了,我还给它取了个名字——甜甜。

去年冬天,妈妈把它收回去,让我自己睡觉,晚上,我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因为没有甜甜陪伴,我失眠了,妈妈走进来,问我怎么了,我说我要甜甜,妈妈说:“甜甜它会陪你的,只要你学会自己睡觉。”“那我只要学会自己睡觉,你就可以把甜甜“变”出来?”“恩。”妈妈说道。这晚,他们发现我睡的很香,于是第二天,妈妈如约把甜甜给“变”出来了,我高兴的又蹦又跳,我对甜甜说:“甜甜,我好想你啊!”它也眨眨眼睛,好像在说:“我也很想你啊!”

从此以后,我们的关系就如同亲姐妹一样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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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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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题目,我就会想起我的小伙伴——志煌。我的小伙伴挺高的,一双大大的眼睛,胖胖的身材,扁平的鼻子。你不要看我的小伙伴一天只会打电脑,我的小伙伴最大的优点就是帮助别人。

你看吧,在那满是泥水的地上,一个小朋友摔倒在地,我的小伙伴用那粗大的双手微微的扶起我的小伙伴,还对我的小伙伴说没事吧!在那有人要打架我的小伙伴会过去说不要打了友好一点,不然等下打得两败俱伤,在那马路上有别人的三轮车要往下滚的时候我的小伙伴会过去帮我的小伙伴推回去。我的小伙伴,就是志煌。

记得我1个月前的一天,我和我的小伙伴在马路上大地热的要帮我烤成一条猪了,我和我的小伙伴在路边看见一张一百元我说我们分了我的小伙伴吧,反正没有人知道怎么样,我的小伙伴严肃的说这么可以这样我们应该交给警察叔叔才对我对你很失望。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志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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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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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形影不离的小伙伴,它陪伴着我一起慢慢长大。它在我忧愁时为我消除烦恼,它在我快乐时和我一起分享,它和我一起走进神奇的动物世界和天下奇观之中,它在我闲暇时给我提供乐趣。它就是我最好的小伙伴——书。

四年级的一次期末考试,数学成绩揭晓了,啊!才得了87分,这对平时成绩一向优异的我造成了沉重的打击。回到家后,我闷闷不乐地一屁股坐在床上,心里十分不愉快。但当我想起《原来我这么棒》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时,内心的痛苦顿时烟消云散。主人公高小瑜原本是个性格胆小的女孩,经过一次艰苦的夏令营训练,她逐渐变的坚强,变的自信。小伙伴带着我走进书中,主人公的性格感染了我,赶走了我的不愉快。这次的数学成绩虽然很不理想,但我相信通过我的努力,好成绩还会再来。

小伙伴还带着我畅游世界,我们一起遨游在美丽的太空中,流连在那特色的异国风情里。那大自然的鬼斧神工造就了一个又一个伟大的奇迹,令人叹为观止。动物们的世界也无比神奇,会在空中漂浮的鼯鼠,只能有30分钟生命的蜉蝣,……这一切奇妙的知识都是小伙伴告诉我的,它带着我增长知识,走遍天下。

窗外下着倾盆大雨,街上的行人此刻正在暮色中匆匆行走。而我?则惬意地坐在温馨的小家里,捧起《橡树上的逃亡》,沉浸在那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里。仿佛我就是书中的主人公托比,正在人们仔细的搜捕下进行一次惊险的大逃亡。

每天晚上做完作业后,我不会忘记我与小伙伴的约会,我会迫不及待的去和它会合。我们时而走进作家曹文轩《青铜葵花》的唯美意境里,去追寻生命中的真、善、美,去感受青铜和葵花的兄妹情;时而走进作家沈石溪笔下的《鸟奴》,去闯入动物世界,去认识那两只忠诚的鹩哥;时而走进那一本本国际大奖小说,在《五角钱的愿望》里,我和罗维娜、亚当、波莉一起去许愿,一起去分享快乐。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们最好的精神食粮,书,也成为我少年时代最好的小伙伴。在一本本书的滋润下,我汲取着营养,快乐的成长着。我喜欢我的小伙伴——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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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3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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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儿时的朋友,表达了小朋友间的真挚友情,以及对小伙伴的思念

我和我的第一个伙伴

我说的伙伴,其实是个小伙伴,也就是我人生记忆中的第一个朋友。他姓雷,大家都叫他雷毛儿,根据这个小名,我们就知道他是家里的老幺,至于大名叫雷什么,我就不晓得了。至今,我还依稀记得其模样,有点黝黑的团脸,身材敦实。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父亲在一个叫共乐的乡村粮站工作,我家就在粮站附近名为姚家嘴的地方安顿下来。那是一幢偌大的院子,比邻而居的大约有五、六家。家家都有孩子,小孩多就闹热,因此,我的那一段农村的童年生活还算是颇为有趣。在这些孩子中,我和雷毛儿最要好,亲密无间,他常约我一起溜出院子去游逛。地处农村嘛,出了门玩的地方不外乎就是山林,草坡,沟堰,甚至农地。他应该比我大些,又是土著,到那里玩,怎么玩,当然是由他说了算,所以,外出游玩时,总是他走在前,我跟在后。我就说说印象中最为难忘的两件趣事吧。

春光明媚,惠风和畅,田地里的麦子长得好象比我们还高了,青中泛黄,已经结穗。我俩就把它当作我们的青纱帐,在麦垄和田塍间穿行、追逐。或者,弯腰弓背在麦地间寻摘一种俗称‘‘迷迷响”的野碗豆。我们把‘‘迷迷响’’剥开,去其籽,大约保留三分之二,当作乐器。然后,坐在地上,把‘‘迷迷响’’含在唇边,闭上眼睛,用力一吹,在蓝天白云下,纤细之声,不绝如缕,就随着微风飘荡开来。我们认为,这就是最好听的声音,其实,那也就是我们美妙的童声在歌唱啊!

炎炎夏日,骄阳似火。小孩子那管什么热不热啊,只为那空中有美丽的倩影在深深地吸引着我们。那些红蜻蜓、黄蜻蜓、蓝蜻蜓……在阳光的照耀下,双翼闪亮,五彩斑斓,在我们面前轻盈地飞来飞去,如乱花般欲迷人眼。我想,爱美、接近美、拥有美应该是人类与生俱来并从小就具有的意识吧。总之,初始,我们的眼球随之转动,接着我们就开始了行动,雷毛儿找来两根干竹枝,便毎人手持一根挥舞着,连跑带叫地开始了捕捉。说是捕捉,不如说是捕杀,由于不知轻重,猎物非死即伤。当然,仅凭我们的速度和力量而有所捕获实在是非常有限。在那个年代人们是根本不具备哪怕是一点点生态知识的,何况是两个幼儿。真的,看着那些尤物最终在我们手中消亡,我们没有其它感觉,只是在傻乎乎地大笑。看来,破坏、毁灭也应是人之初就濳藏的恶劣意识吧。

那时的孩子不象后来的独生子女这么宝贝,家长疏于管理,只管白天吃饭,晚上睡觉,因而,我们就这样在无拘无束中一天天游乐着。但是,就在俩人嬉戏中,我和雷毛儿谋划了一件大事:远足县城。说是大事,不仅是对我们而言,对各自的家庭又何尚不是如此:孩子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令他们惊慌失措。

孩子嘛,玩耍就是他们的天性,但是,天天都在附近出没,似乎有点乏味,总想再走远点,别有天地,去找寻更新鲜,更新奇,因而更好玩的地方。另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促使我们的出走也起了很大作用,就是那场袭巻全国大饥荒已经开始漫延,我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感受到了。从大食堂打来的饭根本不够我吃,常常是还没到开饭时间早就饥肠辘辘,因而常起父亲。他于一年前已调到县城工作,对子女很慈和,常常见不到他,特想。并且,也想起上一年在县城玩耍时父亲给我买的那些好吃的好玩的,因此,觉得父亲很有办法,就特别想去找他,想吃饱点,吃好点,玩好点。很巧雷毛儿有个大姐也在县城,而且他也去过县城,就相互谈起了县城,无限向往。人,天然就喜欢热闹、繁华,小孩子也慨莫能外。比起乡村般的共乐,县城真是个好玩的地方:百货公司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人眼花缭乱;特别是包装花俏的糖果,令人觜馋。最令我心仪的地方还是电影院,尽管自己不大看得懂,但是自己就是喜欢看那一大块白布上面那些活动的人物和持续不断的画面。到县城去找亲人,到县城去吃饱饭,到县城去好耍,这个欲望实在不可扼止。

这事应该发生在1960年的春夏之交,不冷不热,天气晴和,当时,我也是六周岁了。就是这样,两个幼儿谈着谈着就瞒着家人,不知天高地厚地迈开了步子。那个时侯的道路不象現在这样经过改造,宽直平坦少弯拐,而是依山就势弯弯曲曲地延伸,因而,姚家嘴至古宋的路程要比现在远,据说有三十多里。我们太小了,全然不知没有成人陪护,徒步到县城,这样的旅程对于幼儿,实为畏途。

我估计,我们大慨是上午十点左右出发的吧。开初,精神特好,兴高采烈,只觉天高地阔,如挣脱羁绊的鸟儿叽叽喳喳地上路了。我们晓得方向,走过姚家嘴,沿着共乐河边的乡村公路就能走到县城。现在想来很庆幸,我们没有走错路,走到乡村公路的尽头就是一个地名叫八角的地方,就此转入干线公路,我们好象没有问路,就自然而然地向左转朝着县城方向行进。当时,公路上汽车还恨少,间或有车驰过,我们只要一听到马达轰鸣或喇叭声,凭本能,也晓得避让,车一过,也不管泥石公路上飞扬的灰尘,又窜到公路中间。我们都是光着脚板,那些岁月,只要天气转暖,孩子们基本上都不穿鞋。相较我们平时奔跳的山野小径,乡村公路和干线公路都算是大道了,但是,在大路上我们反而没有象在田野小道走得那般顺畅,主要是路面凹凸不平,而且,有散落的小石子,走快了硌脚。雷毛儿走得比我快些,有时还回头看我一眼,我晓得落后了,看见路面比较平整时,就小跑几步赶上去。当然,我们也不是一味地赶路,毕竟是孩子,看到什么感兴趣的、新奇的、好玩的总要留步玩玩。就这样,走走停停,也耽搁了不少时间。这个时节的太阳也很有些威力了,照在身上热烘烘的,很燥热想喝水,也渐感疲惫,而且,也过了午饭时间,肚子里早就在开始唱空城计了。两腿越发沉重,步子越发迟缓,渐渐跟不上雷毛儿。我慌了,不时喊雷毛儿,雷毛儿,希望他慢点走不要甩掉我。听到我喊,他总是停下来等我一程。步履蹒跚地走出一个名为久庆的小镇街头时,我再也走不动了,坐在路边一块石头上,有点想哭。毕竟是亲密的伙伴,他不忍心扔下我,停下来也不再走了,站在我身边默默地看着我。现在想来,那个时间应该是下午两点左右。大概没过多久,好心人就出现了。那人年龄应该不到三十岁,骑着自行车,看见我们就停下车来很关切地询问,了解到我们的情况后,大慨是看我廋小,单薄些吧,他就把爱怜赐与我,把我抱上了车。自行车即将趋动时,回头一瞥,我们两眼相对,雷毛儿呆呆地盯着我,嘴唇似乎翕动,好象要说什么却什么都没说。我走了丢下他孤零零一人,心里肯定难过,而且,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前路还长,而我却承蒙这位叔叔的关爱,后半程路就变得很轻松了。到了县城,叔叔把我交给父亲,父亲除表谢意外,还和他寒暄几句。临别,我记得他用手轻轻拍了一下我的小脸蛋。我也应该向他招手说了再见,谢谢叔叔之类的话吧。老实说,直到现我都不晓得他姓甚名谁,父亲说曾告诉过我,但小孩子一转身就忘记,甚至他的长相我都模糊得记不清晰。十多年后,我重提此事,父亲说那个叔叔的姓名他都想不起了。算来,他也应是耄耋老者,年逾八旬了。好人有好报,我相信他还活在世上。在此,我再次向他表示感谢,并祝他长命百岁。

天下的事真是奇巧,傍晚,父亲带我上街,在东门口附近一家餐馆竟意外地看见了雷毛儿,真令人惊喜。他正在后厨大块朵颐,想必是饿极了。他姐姐应该是餐馆服务员,就坐在旁边。我很激动,抓住他的肩膀摇了两下喊着雷毛儿,雷毛儿。他侧身向我笑笑,我也笑了,笑得很开心。两个小伙伴虽然才短别几个小时,却象是久别重逢。应该是年龄的关系,当时,我还不懂得安慰他几句,也不知道该询问一下他一个人在路上的情况,以表关心,而且,我也没有因同为伙伴却落下他一人,从而使他独行而产生一点点内疚。后来,当我长成大人时,也常常独自赶路,虽然脚步匆匆,心情却非常沉闷,在那种精神状态下,人在行程中极易感到疲劳。由此,联想到雷毛儿,一个幼儿硬是凭着一双赤脚,在已经步行了十几里后,又在无人伴随的状况下,忍饥挨饿,孤独地走完余下的十多里路赶到县城,其间的辛酸、劳苦可想而知,令人感叹。很难想象,如果是我,能坚持到底吗?

事后,听父亲说,我悄悄溜跑了,早过了午饭时间,祖母久等也不见我归家,非常着急,附近问遍、找遍,也不见踪影,以至于惊恐起来,认为我已落水沉塘,甚至拟请人手持竹杆搅动塘底,以探究竟。直到父亲把电话打到共乐粮站,请他们传话,报告了我的行踪,祖母长嘘一口气,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同理,我想,找不到孩子,雷家也应是如此的不安吧。

几天后,我们各自回到共乐,我和雷毛儿又继续着原来的嬉戏,其乐融融。不过,在家人的训诫下,我们也规矩了许多,再也不敢胆大妄为了。过了夏天,就是秋期开学,我也该上学了,于是,我就离开姚家嘴,到了母亲工作的地方。当时,年纪太小,我连彼此的道别都懂不起,就悄悄地走了。

自此分手,已经半个多世纪了。我在县城,雷毛儿在共乐,我们就未曾再见。也许,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我们曾经擦肩而过;甚至不排除偶然间,可能有无意识的瞬间对视。但是,岁月苍茫,人世沧桑,我们已经从童年而少年、青年、中年直至进入到老年,谁还认得谁,“纵使相逢应不识”,彼此已成为陌路人了,相见当然也不再相识。如今,我们已是年过花甲。人到老年,情感似乎更脆弱些,因而特别怀旧,所以,想到这些,总有一点遗憾,乃至还有些许伤感。或许,我还是应该择机再踏旧地,重访故人吧。

雷毛儿,我的亲密小伙伴,我终身难忘的第一个朋友,一别就是五十四年了,你好吗?我想你!

附记:这篇文章刚搁笔,几经打听,我找到了雷毛儿的大姐,得到的消息令我震惊,雷毛儿早在十几年前就病亡了。而且,直到現在我才晓得他本姓王,家人为了了其一生平安的心愿,名义把他上过继给雷姓人家,故有雷毛儿这样的小名,可是,他却在四十五岁时就走了。据其大姐说,雷毛儿长我一岁,生前常到县城,但是,我们却无缘一面。呜呼!故人长已矣,我再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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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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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长长的脸,瘦瘦的身体,戴着一副紫色的小眼镜。最引人注意的还是那张能说会道的嘴。这张嘴说出的话有时让你捧腹大笑,有时让你愤怒,有时让你感动不已。

有一次,我和她一起玩的时候摔倒了,膝盖擦破了,流了好多血,疼得我哭了起来,她看到后,急忙说:“佳佳,别哭了,再哭就成小花猫了!我去通知你妈妈。”说完便跑到我家,妈妈跟她下楼来,看到我摔成那样,马上拿出创可贴贴到伤口上,说:“宝贝,坚强点儿。”我马上不哭了,可还是不停地抽泣。这时她走过来,慢慢扶我起来,走到阴凉处坐下。妈妈说:“回家吧,我给你抹一些紫药水。”我想到抹紫药水肯定会很疼,便摇头说:“不回家,我还能玩,您回去吧。”说完,马上忍着痛站起来,可是不到一秒钟,又坐下了。她看到我这样,便说:“佳佳,回家吧,要不然伤口会感染病菌的。”我一个人抵不过两个人,只好回家了。

还有一次,我去她家玩,在楼梯上,正好听见她拉二胡,那优美的音乐让我陶醉了,差点忘了敲门进去。

这就是我的好伙伴,一个乐于助人的漂亮女孩,希望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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