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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宪法的作文(推荐20篇)

传统文化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乐趣,小编收集了关于我国宪法的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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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宪法将宪法

全文共 1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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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为一个即将走向社会的,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然而许多人不懂公民基本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用法也有实际的必要。

在学习过程中,老师给我们讲解了很多鲜活生动的案例,使我们理解了经济法规,学习合同法,学习婚姻法,学习教育法等。掌握了基本的法学知识,理解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范,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我们更应该通过学习这门课程,加强自我修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通过《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只是很表面理解,很感性的认识,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理性的认识,通过学习使我的法律意识产生了质的转变。学习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参照课本,对照笔记,联系一些法律事例,以及观看普法宣传节目,感觉到在法制建设方面,我还有很多需要学习,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考虑。

法律知识是我们必备素质之一,我们必须通过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和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公平交易,平等……,在生活过程中,遵守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

由于我们专业的知识体系过于单一,导致我们很少接触到能使自己综合素质提高的知识。而这门课很好的弥补了我们专业所缺乏的,并使我们的知识视野扩大。对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很有好处。比如:在找兼职做的时候,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等。 在这一个学期的学习中,我感觉到自己有了很大的变化。其中实体法部分对我以后很有帮助,它主要介绍我国几大基本的部门法和几个重要的单行法的相关内容,,使大家了解包括行政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的立法目的、原则及基本规定和精神,培养大家的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自觉意识。

总之,在本学期学习的这门《法律基础》课上,我掌握了法学的基本理论,了解并明确了各主要法律部门的基本精神和规定,并在一定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形成了有关法与法律现象的知识、思想、心理、观点和评价。并学会了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规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这门课,我还了解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掌握了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内容,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律素质。并会坚持做到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也能够正确理解和坚持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并决心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奋斗。

我深刻的理解到了我们的权利和义务,能够在日后的学习工作生活过程中正确的行使我们的权利,正确的履行我们应尽的义务。在学习工作过程中,更能正确地遵守法律规定,更能够在工作生活中免受困扰,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更加了解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维护这些权益的程序和方式。也初步具备了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并有了一定的寻求法律救济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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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冬至是我国古老的传统节日

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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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至,是北半球全年中白天最短、黑夜最长的一天,过了冬至,白天就会一天天变长了。古人说冬至是:阴极之至,阳气始生,日南至,日短之至,日影长之至,故曰"冬至"。冬至过后,各地气候都进入一个最寒冷的阶段,民间有"冬至数九"的说法。

冬至是我国农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节气,也是一个内容丰富的传统节日,我国古代曾有"冬至大如年"(《清嘉录》)的说法;冬至在周代曾是新年元旦。有周以降,冬至都是较大的节日。

《汉书》说:"冬至阳气起,君道长,故贺。"人们认为:过了冬至,白昼一天比一天长,阳气回升,是一个节气循环的开始,是一个应该庆贺的吉日。《晋书》上记载有"魏晋冬至日受万国及百僚称贺......其仪亚于正旦。"说明古代对冬至日的重视。至今仍有不少地方有过冬至节的习俗。冬至俗称"冬节"、"长至节"、"亚岁"等。据传,在今天江南一带仍有:吃了冬至夜饭长一岁的说法,俗称"添岁"。现在,一些地方还把冬至作为一个节日来过。

早在二千五百多年前的春秋时代,我国已经用土圭观测太阳测定出冬至来了,它是二十四节气中最早制订出的一个。时间在每年的阳历12月21日或者23日之间。

冬至成为节日始于汉代,盛于唐宋,相沿至今。人们认为冬至是阴阳二气的自然转化,是上天赐予的福气。汉朝以冬至为"冬节",官府要举行祝贺仪式称为"贺冬",例行放假。《后汉书》中记载:"冬至前后,君子安身静体,百官绝事,不听政,择吉辰而后省事。"所以这天朝庭上下要放假过节,军队息戈,边关封闭,商旅停业,亲朋各以美食相赠,相互拜访,欢乐地过一个"安身静体"的节日。

唐、宋时期,冬至是祭天祭祀祖的日子,皇帝在这天要到郊外举行祭天大典,百姓在这一天要向父母尊长祭拜,现在仍有一些地方在冬至这天过节庆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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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资料

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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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四中全会公报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不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但是多年来,宪法的实施和保障是不完备的。”在不少人的头脑中有一种观念,认为刑法、民法是比较严厉的法律,违反这些法律要受到制裁。但宪法好像是很“宽容”的,违反宪法可以不追究法律责任。这种“违法可怕,违宪不可怕”的观念相当普遍。其实,违宪,是最严重的违法。“这首先是由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决定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内容上来讲,宪法是人民权利宪章,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意义:

《决定》指出,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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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学宪法讲宪法的小学生作文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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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今天我们是青少年,明天我们就是国家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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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学宪法讲宪法作文1000字篇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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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何为国?国就是一定的领土疆域和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人们以及人们千百年来所创造的精神文明。爱国,何为爱国?顾名思义爱国就是对祖国的忠诚与热爱,忠诚于引领我们不断前进的党,捍卫祖国的领土完整。热爱广大的人民群众和中华五千年的历史文化。爱国不能只是说,还要用实际行动展现出来。

回顾历史,具有强烈爱国主义精神的人不计其数。在祖国母亲生死存亡的为难关头,是他们用一股股豪情,一腔腔热血,发出了一声声震荡环宇的呐喊,谱写了一首首大海回波的状歌。为挽救我沉沦的中华民族,他们求索奋斗,折戟沉沙,浴血沙场,马戈尸还……林则徐虎门消烟的熊熊大火,王小二血撒山头的悲歌,刘胡兰宁死不屈的回音,红军战士爬雪山过草地气吞山河的壮举……无不让我中华儿女呐喊奋起。

捐区付国难,视死如归正是由于对祖国母亲的强列热爱,勤劳智慧的中华儿女开拓了辽阔的疆域,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文化。肩负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我们要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积极维护祖国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祖国的领土寸土不能丢,不能被分割侵占。要热爱祖国的历史文化,提高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为创造更加辉煌的文化而尽心尽力。

今天,我国已经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现在,已经是信息化时代,科学技术在当世及其重要。这关系到祖国的进步与发展,繁荣与昌盛,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们就是跨世纪的一代举旗人。五星红旗是祖国的象征,不管风云怎样变换我们对祖国的忠诚与热爱失志不移。国旗,我们永远的信念。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们是建设祖国的强大力量,我们要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努力学习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正确的认识祖国的历史和现实。增强爱国的情感和振兴祖国的责任感,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高举爱国主义旗帜,锐意进取,自强不息,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真正的把爱国之志变成爱国之行。今天,为振兴中华民族而奋斗,明天为创造更加辉煌的未来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宪法讲宪法作文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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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学宪法讲宪法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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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一个国家的法律体制完善与否也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我国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只要留意不难发现我们身边无处不存在法律的气息.《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一名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守法.

然而,根据管家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比如在社会不讲社会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殴、偷窃敲诈.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为法的事.有的同学认为如今是追求个性化的社会,如果被学校这个规那个矩束缚,不利于自己发展,作了违纪的事才能体现自己的潇洒,但是,设想一下,如果学校没有了校规校纪,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从小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的人,长大了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遵纪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青少年时代是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青少年学生要认真学习《中学生守则》、遵守校纪校规,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一个文明的新时代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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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献礼宪法日电影《黄克功案件》观后感

全文共 1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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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题材改编成电影,本就有着很大的难度性,而对于历史政治性事件的改编,更是具有挑战性。《黄克功案件》在真实事件改编类型的电影中,完全区别于那种或是枯燥乏味、或是歌颂弘扬的简单呈现,不但将事件得以真实的还原,更是利用高明的电影表现手法将故事展现的扑朔迷离。

影片的故事是曾经轰动一时的“黄克功桃色事件”,在国共合作的政治敏感时期,对于这起案件,稍懂历史和政治的朋友应该都会有记忆。毛泽东“挥泪斩马谡”,将一个勇冠三军的红军将领公审枪毙,在那个特殊时期的,影响力极为甚大。电影在故事架构和表现形式上,完全脱离于传统纪实类电影的叙事形式,在案情推理、真相破密的主线展开中,一些回闪镜头和正常推理思维的呈现,给予了影片极大的可看性和吸引力,气质上是犹如一部思想缜密的悬疑大片。

从导演对影片故事的叙事表现上看,与之前那部口碑爆棚的《全民目击》有着极为相似的特点,层层剥笋式的剧作结构中有着罗生门式的味道,案件的展开利用本格推理的手法和判断,让混淆视听的戏份在其中也相应成立。当真相在被确立又被打破最后又被确立之间轮回转换时,其悬疑性质带来的精彩毋庸置疑。虽然《黄克功案件》在故事本身的真实性上没有太多的发挥空间,也不允许能像《全民目击》那样增添许多复杂的悬疑元素,不过影片在最后拼成的整幅图画风格上,在国产电影真实历史题材改编电影中实属少见。

《黄克功案件》的主题思想,本着依法治国、阳光审判的原则,从主题上看虽有过于红色、过于主旋律的无趣,但影片在将这一思想传承和升华的过程中,利用精彩的叙事手法将主题玩得极为自然。在“黄克功事件”时期,司法体系在建立与不完善的尴尬阶段,对于法制的普及与教育、以及在各层阶级中的受压程度如何,当时都是最为敏感最为重要。公开审判、陪审投票决定,将国家法律正义、陪审制以及军民同等进行完美释放。在这些诠释过程中,此片与五十年代米高梅电影公司出品的那部《十二怒汉》,在探讨法律上也是有着如出一辙的意义。

影片阵容上没有特别的大腕,但成泰燊、王凯、毛孩、黄海冰等都属实力派。特别是影片中饰演审判长雷经天的成泰燊,其本身的形象以及他以往的各种角色,都有着一种正义与高冷的特点。虽然片中与黄克功是生死战友,甚至还被黄克功救过命,但面对法律与正义之时,必须抛开一切情感与私交,对于这个角色的诠释,成泰燊成功诠释出了人物复杂的情感波动所散发出来的神情,也用他独有的正气将角色沉稳、内敛的特点表现得冷气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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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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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学习法律知识是十分重要的。学习法律知识既能保护自我,又能养成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这天在收听学校红领巾广播的节目时,我再一次认识到做一名小学生不但要遵守知法守法,还要学会保护自我。

记得有一次,我从《今日说法》节目中看到,在某个小村庄里,有两个七八岁小女孩在路边玩耍,正好被一个喝醉的老头看到了。那个老头用糖果把她们哄骗到他家,然后就伤害她们,因怕小孩出去乱说,最终老头残忍地把两个小姑娘杀害了……尽管最终老头理解法律的制裁,被判死刑。可是两个可爱的小女孩再也回不来了原本刚刚开放的两朵小花,就这样凋谢了!两个家庭也不知何时从悲痛中走出来!看了这件事,我心里既害怕又震惊,心想:我们必须要从小学习并掌握保护自我的方法,并且告诉身边的同学,一齐来学法知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我,保护家人和朋友。

这段时间,我们学校开展了“宣传法制,珍爱生命”的主题教育,透过参加这次活动,我了解了许多法律知识,深刻地认识到学会保护自我,就必须要做到: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有陌生人搭讪,必须随机应变,尽早离开;不能随便理解陌生人任何东西。学会保护自我,学好法制知识,从此刻做起,从自身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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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在青少年心中播下宪法的种子征文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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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了《法在我身边》一书。看了它,使我深有感触。

使我印象最深的一章是第一章的第四课:《你不能拿我的人格开玩笑》。它在开头讲了一个小故事,讲的是六(1)班几个同学在踢毽子,有一个小男孩不礼貌地喊了张同学的外号:“胖妞”。张同学刹那间脸红到耳根,觉得无地自容,扭头跑回了教室。

看了这段,我忽然想到一个古训:“君子不失色与人,不失口与人。”意思是说,有道德的人待人应该彬彬有礼,不能态度粗暴,也不能出言不逊。小男孩就不礼貌。

他心直口快地喊出别人难听的外号,有没有想过张同学的感受?一定没有,如果有的话,他就不会在众目睽睽之下喊出同学的外号了。叫别人外号时要先想想,如果别人叫你难听的外号,你心里舒服吗?你不舒服别人又怎么能舒服?正如俗话所说:“礼到人心暖,无礼讨人嫌。”

不要以为叫一声好玩,其实,你伤害了他人的人格权和尊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陷害。—《宪法》第38条。

看了这个,你知道叫别人的外号是犯了人格权吧?虽然是很小的事情,但这也是不对的。

那个故事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它让我知道,我们应该尊重每一个同学,不给同学起“外号”,否则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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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

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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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政治的权利。包括: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和批评、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

——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宗教信仰自由。

——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权利。包括:劳动的权利,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特定人的权利。包括:保障妇女的权利,保障退休人员和烈军属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妇女、儿童和老人,关怀青少年和儿童的成长,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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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文学常识我国古代四君子

全文共 3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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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黄凤池辑有《梅竹兰菊四谱》,从此,梅、兰、竹、菊被称为"四君子",世人常用"四君子"来寓意圣人高尚的品德。

"四君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题材,以梅、兰、竹、菊谓四君子,他们分别是指:梅花、兰花、翠竹、菊花。被人称为"四君子",其品质分别是:傲、幽、澹、逸。"花中四君子"成为中国人借物喻志的象征,也是咏物诗文和艺人字画中常见的题材。其文化寓意为:梅,探波傲雪,高洁志士;兰,深谷幽香,世上贤达;竹,清雅澹泊,谦谦君子;菊,凌霜飘逸 ,世外隐士。他们都没有媚世之态、遗世而独立。在四君子之中而唯有梅花被古人的智慧创作出"梅花篆字"。

梅兰竹菊"四君子",千百年来以其清雅淡泊的品质,一直为世人所钟爱,

成为一种人格品性的文化象征。这虽然是自身的本性使然,但亦与历代的文人墨客、隐逸君子的赏识推崇不无关系。 "四君子"题材始终伴随着中国花鸟画的发展。

究其原因,这里映衬出的不仅是由于"四君子"本身的自然属性而呈现出的一种自然美,更重要的是古人把一种人格力量,一种道德的情操和文化的内涵注入到"四君子"之中,通过"四君子"寄托理想,实现自我价值观念和人格追求,最终"四君子"成为古人托物言志,寓兴自我,展示高洁品格的绝佳题材。

在花鸟画这一门类里,国画梅花、国画兰花、国画竹子和国画菊花是画家

常常喜欢表现的对象。这正反映出中国画的象征性:中国传统观念认为,这些花花草草具有高尚的品德,好比人中"君子"。"君子"是中国哲学里的一个重要范畴,指具有很高道德修养的人,仅次于"圣人"。

在中国人看来,梅花在漫天飞雪的隆冬盛开,不畏严寒、探波傲雪,象征君子威武不屈,不畏强暴;兰花独处幽谷,喜居崖壁、深谷幽香,象征君子操守清雅,遗世独立;竹子虚怀若谷,中通外直,清雅靓丽,象征君子谦逊虚中,高风亮节;菊花在深秋绽放,顶风傲霜,潇洒飘逸,象征君子隐逸世外,不陷污浊。这些题材不仅在画家笔下常常见到,也是各种文学样式里的常用之笔。艺术家们喜欢这些花草,其实是表现了对高尚道德的景仰、追求和赞美。

发展历程:

"四君子"之一的梅花,较耐寒,花开特别早,在早春即可怒放,

它与松、竹一起被称为"岁寒三友"。人们画梅,主要是表现那种不畏严寒、经霜傲雪的独特个性。古人的智慧创作的"梅花篆字"把梅花赞颂的更胜一筹。

元代以郑所南自宋亡后,矢不与北人交接。于友朋座间,见语音异者,辄引起。人知其孤僻,亦不以为异。隐居吴下,有田数十亩,寄之城南报国寺,以田岁入寺为祠其祖祢。遇讳必大恸寺下,而先生并馆谷于寺。一室萧然,坐必南向。

贵要者求其兰,尤靳不与。庸人孺子颇契其意者,则反与之。

邑宰求之不得,知其有田,因胁以赋役取。先生怒曰:"头可断,兰不可画!"他每逢岁时伏腊,望南野哭而再拜。喜佛老教,工画兰,疎花简叶,不求甚工。画成即毁之,不妄与人,所以他存世画的兰花及其少,现只存一幅《墨兰图》藏于日本大阪市立美术馆。

创作背景:

"四君子"是中国画的传统题材,以梅、兰、竹、菊谓四君子。

是传统寓意纹样。明代黄凤池辑有《梅竹兰菊四谱》,从此,梅兰竹菊被称为"四君"。画家用"四君子"来标榜君子的清高品德。《集雅蔡梅竹兰菊四谱小引》:"文房清供,独取梅、竹、兰、菊四君者无他,则以其幽芳逸致,偏能涤人之秽肠而澄莹其神骨。"文人高士,常借梅、兰、竹、菊来表现自己清高拔俗的情趣,或作为自己品德的鉴戒。它的起源可早至晚唐,到宋代更为盛行。表示作者的胸襟,作为自我心灵情致的表现。宋末郑思肖善画兰,而且兰无根,即寓意为河山破碎的无根之忧。明万历年间黄凤池还辑有《梅竹兰菊四谱》,一般均借"四君子"来表现正直、虚心、纯洁而有气节的思想感情。各种形式的四君子图案纹样,一直流传。

清代"扬州八怪"之一郑板桥即善画此类题材,其中犹以画竹、兰为最妙。

画梅花风姿:

我们先说梅。我们知道,梅花较耐寒,花开特别早,在早春即可怒放,它与松、竹一起被称为"岁寒三友",人们画梅,主要是表现它那种不畏严寒、经霜傲雪的独特个性。

那么,梅花是在什么时候开始入画的呢?

据画史记载,南北朝已经有人画梅花,到了北宋,画梅就成了一种风气,最有名的是仲仁和尚,他创墨梅,画梅全不用颜色,只用水墨深浅来加以表现。据说他有一次,看到月光把梅花映照在窗纸上的影子,从中得到了启发,便创作出用浓淡相间的水墨晕染而成的墨梅。此后,另一画家杨补之在这种基础上又进一步发展了这种画法。创造出一种双勾法来画梅花,使梅花纯洁高雅,野趣盎然。元明以来,用梅花作画更多。元代最大的画梅大师应该首推王冕,他自号梅花屋主,他的水墨梅画一变宋人稀疏冷倚之习,而为繁花密蕊,给人以热烈蓬勃向上之感。王冕的存世名作,是他的一幅《墨梅图》他用单纯的水墨和清淡野逸的笔致,生动地传达出了梅花的清肌傲骨,寄托了文人雅士孤高傲岸的情怀。

历代画梅代表,如王冕、刘世儒、石涛、金农、汪士慎、朱宣咸、关山月、王洪军等。

但是,要画好梅花,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画梅人还必须有画梅人的品格,有人称之为"梅气骨",一种高尚的情操和洁身自好的品格,正所谓:"画梅须有梅气骨,人与梅花一样清。"

画兰花风气:

再看兰花。人们画兰花,一般都寄托一种幽芳高洁的情操。

如楚国诗人屈原就以"秋兰兮清清,绿叶兮紫茎,满堂兮美人"这样的诗句来咏兰。但兰花入画则比梅花晚,大概始于唐代。到了宋朝,画兰花的人便多了起来,据说苏轼就曾画过兰花,而且花中还夹杂有荆棘,寓意君子能容小人。南宋初,人们常以画兰花来表示一种宋邦沦覆之后不随世浮沉的气节,当时的赵孟坚和郑思肖,被同称为墨兰大家。

元代以郑所南画兰花最为著名,寓意也最为明确。据说他坐必向南,以示怀念先朝,耻作元朝贰臣;他画的兰花,从不画根,就像飘浮在空中的一样,人间其原因,他回答说:"国土已被番人夺去,我岂肯着地?"因此,欣赏绘画,也是必须了解历史背景的。而清人画兰,则以"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最为著名的了。郑板桥是一个注重师法自然的人,他画过盆兰。但尤嗜好画"乱如蓬"的山中野兰,为此,他曾自种兰花数十盆,并常在三春之后将其移植到野石山阴之处,使其于来年发箭成长,观其挺然直上之状态,闻其浓郁纯正之香味,因而得山中兰"叶暖花酣气候浓"的贞美实质。

画竹子风韵:

竹入画,大略和兰花相当,也始于唐代。唐代的皇帝唐玄宗、画家王维、吴道子等都喜画竹。据说到了五代,李夫人还创墨竹法,传说她常夜坐床头、见竹影婆娑映于窗纸上、

乃循窗纸摹写而创此法。到宋代,苏轼发展了画竹的方法,放弃了以前的画家们的双勾着色法,而把枝干、叶均用水墨来画,深墨为叶面,淡墨为叶背。以后的元明清时代,画竹名家辈出,只要是山水或花鸟画家,没有不画竹的,而且开始强调竹的整体气势。不过,在众多的画家中,郑板桥的画竹也堪称为一绝。

对于画竹,郑板桥曾写下了自己的体会:"江馆清秋,晨起看竹,烟光日影露气,皆浮动于疏枝密叶之间。胸中勃勃遂有画意。其实胸中之竹,并不是眼中之竹也。因而磨墨展纸,落笔倏作变相,手中之竹又不是胸中之竹也。总之,意在笔先者,定则也;趣在法外者,此机也。独画云乎哉!"因此,从竹子千姿百态的自然景象中得到启示,激发情感,经过"眼中之竹",转化为"胸中之竹",借助于笔墨,挥洒成"手中之竹"即"画中之竹"。郑板桥的作品,存世较多,流传也广,自清代以来,被世人行家所叹眼,成为"人争宝之"的珍品。

画菊花风骨:

菊花入画则稍晚,大略始于五代,比起梅兰竹来说,

表现菊花的作品则相对要少得多。根据画史来看,五代徐熙、黄筌都画过菊,宋人画菊者极少。元代苏明远、柯九思也有菊的作品。明清两代画菊的也不多。现有明代吴门画派中最享盛名的画家陈淳的一幅《菊石图》藏于首都博物馆,这是本来就较少的菊花作品中的珍品。

梅兰竹菊入画,丰富了美术题材,扩大了审美领域,它们不但本身富有形式美感,而且可以令人联想起人类的品格,所以它既便于文人们充分发挥笔墨情趣,又便于文人们借物寓意,抒发情感,因此,描写"四君子"之风至今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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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学生宪法观后感700字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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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中国历史,西周的封建制和礼制,汉初的无为而治,唐的三省六郡,宋的官员的选拔制,满清的督抚制等历代政治智能中都蕴涵了法制的重要概念。小编为你整理了小学宪法观后感400字,希望对你有所参考帮助。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个国家的总章程。它规定的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它法!

律必须以宪法为依据。所有违反宪法的法律都是无效的。宪法日的由来事实上,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作出《关于设定国家宪法日的决定》。通过法律的形式将12月4日设定为“国家宪法日”,对国家和全社会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来积极主动和有效地进行宪法宣传活动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这项决定也是党的政策及时转化为国家法律的经典范例,对推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规定的各项法治改革措施的及时出台,具有非常积极的影响作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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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学宪法讲宪法观后感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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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守法律、做合格的好公民。在这学期宪法学学习中,我认真学习了宪法知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的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总体目标,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党要“依法执政”。十六届四中全会决议又进一步阐明“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并把“依法执政”纳入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之中。而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根基。

对1982年宪法进行的第四次修改是我国宪政史上又一个里程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次修宪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与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与讲法制的统一,反映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使宪法更加完善,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更加能够发挥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作用。修改后的宪法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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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国家宪法日手抄报内容

全文共 11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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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决定指出,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步宪法的继承和发展。

决定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法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决定指出,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这一决定。

★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宪法所规定的内容不同于一般的法律,它所规定的都是一个国家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

——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宪法是在阶级斗争中取得胜利的那个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各种社会力量的对比关系决定并影响着宪法的具体内容。

——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效力和修改程序不同于一般的法律。

★宪法的地位

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

★宪法的历史

——1949年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宪法,却为宪法的订立奠定了基础。

——第一部宪法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是在对建国前夕由全国政协制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

——第二部宪法

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部宪法。

——第三部宪法

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部宪法。

——第四部宪法

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

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对宪法进行了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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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在青少年心中播下宪法的种子征文

全文共 10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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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生活在21世纪的法制社会中,所谓法制社会,就是用法律来规范社会上的各种行为,使一切社会行为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每一种法律都有对某一方面的特殊规定,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的一路陪伴,我们未成年才能健康快乐的成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分为七章共72条,我花费了很长的时间读完,主要分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和法律责任,我简要罗列出以最重要的规定:

1.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2.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3.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等权利。

4.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

5.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歧视未成年人。

6.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7.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有害于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

8.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9.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国家给了我们坚强有力的保护伞,希望我们的健康成长,长大以后能有有所成就,报效祖国。我们就不能辜负国家、社会、家庭对我们的希望。作为一名小学生,首先应该做到自律,不横穿马路、不破坏公物、遵守校规、不和同学们打架等;其次应该做到自强,多学习法律知识、安全知识,学会辨别真伪,提高自己保护的能力。同时,也应该提醒父母不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等,以保障我们的身心健康。

有了法律,我们就拥有了一个和谐、安全的社会,拥有了一个幸福、温馨的家庭。我们虽小,但我们可以做好身边的小事,千万不能“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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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作文

全文共 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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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四月四日是我国传统节日——清明节,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这时,每个地方都会蒙上一层淡淡的忧伤,我的家乡也不例外。

在家乡,每年清明节的头几天,人们都要忙着刻纸钱,买黄纸、香蜡。家族的族长要集合全族人开会,会上定好谁家买吃的,谁家买祭祀用的材料。定好后,大家各自行动。

一到大街上,琳琅满目的祭祀用品会让你眼花缭乱,处处可见香、蜡、纸钱、大串纸……人们精挑细选,货比三家,目的是选出物美价廉的物品。一些没有上街的妇女可忙开了,在家准备着上山要用的食物,小孩们也来帮忙,添着自己的一份力。清明节的那一天,一些年事较高的老爷爷、壮个儿的叔叔,带上买来的大串儿纸,到亲人坟上挂纸,挂纸就是把串儿纸栓在木棍上,将木棍插在自己亲人的坟头上,意为给逝去的亲人房头上“挂花”。挂完花后要面对墓碑鞠躬磕头,祈求平安得福,多添富贵。

在家里的人们则准备锅、碗、瓢、盆、筷、勺,还要预备必不可少的鞭炮。清明拜祖是庄重的、严肃的,如果哪家哪户少去了一个人,就是对祖先的不敬,要被族长罚跪的。清明时节,很少有艳阳天,一般天上都会下着蒙蒙细雨,人们行走在上坟的路上,悲伤之情油然而生,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这正应了这句诗中所描绘的意境。

在我的家乡,逝去的人的坟墓大都立在林子里。人们进了林子,找一个较宽敞的地方支锅点火。一部分人开始侍弄饭菜,一部分人则在坟前烧香点蜡、摆放贡品。所有工作都做完后,就点放鞭炮,族人按辈分依次到原始祖先那儿磕头祈福。祈福完毕之后,便将做好的饭菜盛装在一个盆里,八人围坐在一起,共享美味佳肴。在家族坟地里聚餐,大概是与老祖先共餐的意思。表达的是对祖先的怀念、感激之情,同时也是想让祖先们看看这个家族有多兴旺。用完饭后,由族长将剩余的饭菜均匀地分给族里每一户人家,带回家去,意为族内人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人群散开后,人们各自去亲人坟前痛苦一场,诉说一些思念之类的话,祈求佑护等等。回家的时候,还要捡几个石头带回去,当是捡着元宝了,还要折几根松树枝,当摇钱树,将它们放在家神面前,祈求祖先佑护。

死去的人虽然都不在了,但活着的人却把他们放置在心里。每年的清明节,家乡的人们都要把对逝去亲人的那份记忆拿出来晾晒晾晒,表达的是亲人之间那份血浓于水的感情。

[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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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学宪法讲宪法观后感

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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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

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

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

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宪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权的明确规范。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要想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权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具体执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时,要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让违法份子有漏网之鱼。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也是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这一精神内涵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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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国的传统文化作文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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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乐趣,在春节,又有哪些好玩的传统文化呢?——题记

在我们五彩缤纷生活中,有各种各样的传统文化,比如端午节吃粽子、中秋节赏月、重阳节登高、元宵节吃汤圆……接下来接下来就让我给你们介绍春节有哪些传统文化吧!

过春节的时候大家都要贴对联、贴福字,还要倒着贴,意思是福来到了我们身边。春节还要放鞭炮,吃饺子。饺子是“交子”的意思,是旧年向新一年的过渡和交替。古人以前还会包一个钱币在饺子里面,谁第一个吃到钱饺,谁就会在新一年中有福气,可现代人觉得钱币太不卫生了,就改为包糖了……

春节我们还要放鞭炮,但春节为什么要放鞭炮呢?原来在很久很多久以前有一只"年"兽每到过年就来吃人了,一次能吃一村子的人呢!大家可怕它了!有一年"年"兽又来吃人了,大家都跑到昆仑山。这时一位年迈的老人却拿来红纸做春联,拿来稻草做鞭炮,还拿来蜡烛做灯笼,"年"兽一看见这些东西吓得魂飞魄散。从此"年"再也不敢到人间来了,但人们怕它再来人间吃人,便在大年初一放鞭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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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从神舟十一号飞船发射成功看我国的航天史

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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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舟十一号”是中国建造并发射的第11艘太空飞船,也是中国第6艘载人飞船,它由“长征二号”F运载火箭发射,搭乘景海鹏和陈冬两名男性航天员,将与上个月发射的“天宫二号”对接。

“神舟”载人飞船是我国自行研制的,用于天地往返运输人员和物资的载人航天器,利用了国际第三代载人飞船技术,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及鲜明的中国特色。“神舟”载人飞船可一船多用,既可留轨观测又可作为交会对接飞行器,满足天地往返的需求。

“神舟”号飞船采用“三舱一段”,即由返回舱、轨道舱、推进舱和附加段构成,包括13个分系统,与国外第三代飞船相比,具有起点高、具备留轨利用能力等特点。神舟系列载人飞船由专门为其研制的“长征二号”火箭发射升空,发射基地都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

“神舟一号”和“神舟二号”飞船都是无人飞船,“神舟一号”是中国实施载人航天工程的第一次飞行试验,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而“神舟二号”在“神舟一号”的基础上,首次在飞船上进行了微重力环境下的空间生命科学、空间材料、空间天文和物理等领域的实验。“神舟三号”和“神舟四号”均属于正样无人飞船,即飞船技术状态与载人状态完全一致,为以后载人飞船发射做准备。

“神舟五号”是我国第一艘载人航天飞船,主要是考察航天员在太空环境中的适应性。2003年10月15日,杨利伟随“神舟五号”飞船首次进入太空,也成为中国人心目中的航天英雄。

从“神舟六号”飞船开始,我国的“神舟”飞船已经具有承载3名航天员的能力;“神舟七号”飞船实现了中国航天员首次空间出舱活动;“神舟八号”飞船是我国的标准型空间渡船,与“天宫一号”于在我国甘肃、陕西上空进行了对接。“神舟九号”飞船也同天宫一号实施了自动交会对接,这是中国实施的首次载人空间交会对接,并且在此次任务中,中国首位女宇航员刘洋进入太空。“神舟十号”飞船也成功与“天宫一号”进行交会对接成功,标志着中国已经基本掌握了空间飞行器交会对接技术。将对后续的“天宫二号”、即第二代空间实验室的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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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学宪法讲宪法

全文共 1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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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从荆棘中绽放,你从崎岖中走来,我们的法制进程。

你束起凌乱的长发,披上遮体裘衣;结绳以记事,刻骨以铭文,铸鼎而铭记。终有那世袭替代禅让,高低贵贱始有分别,赢得泱泱大国“礼仪之邦”的赞誉。然“对‘太阳’之咒骂,对酒池肉林的痛恨,烽火戏诸侯的儿戏中”,国之厦为之倾斜。“窃钩者盗,窃国者诸侯”各地诸侯历新法强国力,秦盛商鞅裂,吴兴李悝亡。

“劳力者食人,劳心者食于人”。始皇立而一统天下,君主制立于中国。“焚书籍,坑儒生”,一统钱币经济兴,一统文字文化盛,皇权集于一身,开始了文明古国千年封建之旅,终难脱人治大于法治的绳缚。江山代改,人才辈出。在重兵压城城欲摧之时,南唐后主不思励精图治,变法兴国,以跪拜佛堂而抵兵戎,以吟诗作画而自醉,一江春水不敌兵,终败送大好河山。宋太祖赢得大宋一统,但沉疴难除,旧疾不去,法之立服务于高主,黎民广大难逃重压。君主悟而臣子励,王安石受命危难,为振兴国力,欲破而后立,不惜以身战旧法。张居正“一条鞭法”为黎庶,为百姓,众说纷纭。精美设想,英雄无数,只能改经济不能改政治,政体不变,经济之变革如昙花一现,香存而花败。法制之改革不动根本,难植新芽。

在盲目与固执中,枪炮声响彻耳畔,强盗闯进家园,掠走珍宝,窃贼分割了土地,痛苦的呻吟中,雄师觉醒。戊戌变法学西洋,改旧习,可刚一触及旧统治者利益,法治便又为人治。“百日维新”成了“戊戌变法”的代名词。民国初立,国权归于民,但 为了新法之立,孙逸仙出生入死,出广州,战军阀,以血肉之躯抵旧思潮的炮火,民国终于站立。“民族,民权,民生”,孙先生为立新法除旧制,鞠躬尽瘁,死而不已,随着先生的故去,新法也被“蒋氏”政权遗弃,民不聊生,法虽立而无用武之地。

黑夜终会逝去,曙光定会来临。春雷阵震,雄师跃起,伟大民族屹立东方,毛主席振臂高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法制步入正轨。当人大代表步入会堂,当新宪法诞生,我们泪飞流而心欢喜,不再沉迷,不再壅塞,民权合乎民意,欣欣向荣,春芽萌发,法治社会逐步建立。事事终须磨砺,芬芳出自严寒。十年浩劫,法被践踏,人被压抑,从高官到小民无不被黑云笼罩,你——法的进程几乎停滞。伟大的中国人民终究挑开乌云见月明,人心思进出新生。邓小平书记领导下,十一界三中全会出台利国、利民新法律,家家欢呼,人人雀跃。社会主义法制社会日新月异。江书记“三个代表”壮心志,新社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胡锦涛书记带领我们开创未来新世纪。和谐社会,法制社会,人人欢喜。看蓝天下,从小儿垂髫到耄耋白发,《未成年人保护法》让儿童健康成长;《老年人保护条例》,社会保障系统让老人安心安逸;《经济法》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选举法》让你行使政治权利;《兵役法》保国为民,《消费者权益法》让你放心去消费生活。走在街头,游于园中,无时无刻我们不被法律呵护。

中国的法制历程,历尽千载风尘,吐故纳新绵延不绝,法制社会人心所向。我深爱的祖国,你的春天鲜花烂漫;法制社会让你四季如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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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高考作文素材:宪法的故事

全文共 4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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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高考素材,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2014年12月4日,必将是一个值得永远铭记的日子。在这一天,我国将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2014年12月4日,必将是一个值得永远铭记的日子。在这一天,我国将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

对宪法重要性的认识从未像今天这样高——正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所指出的,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现行宪法是在怎样的历史背景下制定的?修改宪法应当遵循什么原则?为什么说宪法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让我们通过几位亲历者、专家学者的忆述和思考,一起来了解宪法、学习宪法、信仰宪法。

从五四宪法到八二宪法

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干了大半辈子的立法工作,参与制定或修改的法律数以百计,然而,让他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1982年宪法的制定。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4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4部宪法,见证了新中国的历史变迁,无不留下时代的烙印。

“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形式上看,这部宪法是对1978年宪法的修改,实则不然,它并不是以1978年宪法为基础的,而是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经过全民讨论,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见结合起来、统一起来,重新制定的新宪法。”杨景宇回忆说。

为什么要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实践证明,1954年宪法是一部好宪法。”杨景宇指出,1975年宪法是在“文革”那段特殊历史时期制定的,它以错误理论指导下的错误实践为依据,受那段特殊历史时期“左”的错误影响,存在严重问题,可以说是1954年宪法的倒退。1978年宪法虽然恢复了1954年宪法一些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并增加了一些新的规定,但当时党还来不及领导全党全国人民对“文革”错误进行全面清理,不可能完全摆脱“文革”的影响,是存在严重缺陷的。

“因此,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80年9月举行的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接受中共中央建议,决定全面修改1978年宪法,是完全必要的。”杨景宇说。

1980年9月15日,宪法修改委员会举行首次全体会议,宣布正式成立;1982年4月28日,宪法修改草案全文公布,交付全国各族人民讨论,全民讨论至8月31日结束。

“全民讨论宪法草案达4个月,讨论规模之大、参加人数之多、范围之广、影响之大,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历史上是空前的。”杨景宇对这段历史记忆犹新。

杨景宇回忆说,在整个修改过程中,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先后专门讨论过八次,宪法修改草案每一稿都是经党中央原则同意的,每一稿又都经过充分发扬民主,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见结合起来,使宪法修改草案一稿比一稿更完善。

1982年12月4日,几经修改的宪法修改草案提请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全体会议采取无记名方式表决,参加投票的代表3040人,投票结果,赞成的3037票,弃权的3票。宪法修改从启动到出台,历时两年三个月。

“新宪法既是高度民主基础上高度集中的产物,又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的体现。”杨景宇说,这样制定出来的新宪法,理所当然地受到了国内外的高度评价。全国人民普遍反映,它科学地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经验,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合乎国情,是一部有中国特色的、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能够长期稳定的宪法。

以修正案形式与时俱进修改宪法

现年83岁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顾问廉希圣是1982年宪法起草的参与者之一,此后还多次参与宪法修改工作,是历史的亲历者和见证者。

“宪法应当是稳定的,但同时又必须根据现实需要适时进行修改。”廉希圣说。

32年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1988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先后4次对宪法部分内容作了修改。

廉希圣回忆说,1987年党的十三大后,党中央领导同志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研究对现行宪法作第一次修改时,就确定了两条原则:一是,,改革要遵守法律,法律要为改革服务;二是,修改宪法,只只限于不修改就会妨碍改革的条款,可改可不改的不改,有些问题采取宪法解释的办法去解决。

“这样做,有利于宪法的稳定,有利于国家的稳定。至于修改宪法的方式,经过慎重研究,确定采取修正案的方式,这是借鉴美国修改宪法的方式。美国宪法制定于1787年,200多年来宪法原文一直未动,采取修正案的方式修改18次,共27条,它比法国、苏联和我国过去采取的修改宪法的办法要好。八二宪法历次修改,都是遵循了同样的原则,采用的都是修正案的方式。”廉希圣说。

4个宪法修正案,共31条,主要内容包括确立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明确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肯定改革开放的基本方针、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确定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定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等等。

“对宪法所作的这些重要修改,都是关系国家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既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又反映了全党全国人民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认识的深化,从而使宪法更加完善,更加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要求,成为体现时代特征、符合国情、与时俱进的宪法,并没有因此而影响宪法的稳定,也没有因此而损害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廉希圣指出。

不过,廉希圣也指出,1982年宪法毕竟是在计划经济形势下制定的,后来经过修正案,加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内容,但是,经过修正宪法就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和改革发展吗?还有哪些规定与实行市场经济、改革发展不够协调?这些都还需要认真研究,不断完善。

宪法与公民日常生活密切相连

“1982年现行宪法通过之时,我正在吉林大学法律系念本科二年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回忆说。32年后,他依然清晰地记得当时的情景:“学校宣传栏几乎贴满了宣传宪法的文本和图片。课堂上,老师一条一条地给我们讲解宪法文本,点燃了我们学习的激情。”

韩大元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保障人民的根本权益,应当充分发挥宪法作用,让宪法走进公民的日常生活。2009年,他主持的课题组曾经对1300多名领导干部宪法意识做过一次问卷调查。调查发现,大部分人认为宪法的主要作用就是规定国家基本制度,而认为宪法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权的,加在一起才三分之一。

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缺乏宪法意识,导致了种种乱象:有的拆迁案件中,公权力与私权利发生冲突;还有一些地方,用土政策对抗国家法律。

“宪法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承载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社会的价值共识。宪法来源于人民,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韩大元说。他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设立国家宪法日,这本身就是提高公民宪法意识尤其是领导干部宪法意识的一个具体举措。应当在全社会进一步开展宪法宣传和教育,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切实保障宪法的全面实施。

27年的宪法学教学与研究生涯中,韩大元经常有机会去国外进行学术交流。每当看到一些国家的宪法纪念馆,整理留存宪法发展过程中的文献和资料,他都心生羡慕,因而在各种场合呼吁建立我国的宪法纪念馆。他还倡议在公共场所放置宪法文本,免费发放给公民,公民特别是公务员要携带宪法文本,培育宪法文化,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

韩大元表示,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展望未来,应通过宪法的实施,落实“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

他认为:“宪法的实施不只是一套技术,更是一种价值和理念。通过宪法的实施,要构建一种公共生活,让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切身感受宪法的实际意义,能够在宪法的阳光下获得尊严的、体面的生活。”

让宪法成为每一个人的信仰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林来梵从年轻时代就开始学习宪法、信仰宪法。

20世纪80年代末,林来梵东渡日本学习宪法,一去就是8年。

“我本科在福建师范大学学的是政治教育专业。政治学与宪法学关系密切,所以逐渐就对宪法学产生了兴趣。20世纪80年代有一个氛围,学术界、思想界都在讨论中国该向何处去。选择宪法这个专业,完全出自自己的兴趣,也可以说是读书人的情怀。”林来梵说。

留学日本期间,曾有老师提出,希望林来梵改学民商法学。他半开玩笑地回答:“民商法是齐家的学问,而宪法是治国平天下的学问,还是更喜欢后者。”

林来梵回忆:“那时候一边学习,一边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宪法不只是治国平天下的学问,还是普通老百姓

手中的法宝。只要制度齐备,灵活运用,宪法就能成为每个公民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

作为战败国家,日本的和平宪法是当年盟军主导制定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日本人接受了这部宪法的理念,平时可以看到街头巷尾,很多普通的日本人都在谈论宪法上的问题,这给林来梵留下了深刻印象。“原来宪法是这么生动活泼、平易近人,与每个人的关系如此密切。”他说。

1954年,新中国制定了第一部宪法,成为法治建设史上一个里程碑。但随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宪法和法律被束之高阁,导致了惨痛的教训。改革开放以后,民主法治建设逐步回到正轨。

“宪法一方面制约公权力,一方面保护人民的基本权利。所以列宁有一句名言,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林来梵指出,当前宪法实施还存在一些问题,是建设法治中国过程中必须解决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林来梵认为,加强宪法监督,追究和纠正违宪行为,是推进宪法实施的重要内容。

“是不是设立一个专门机构,来监督宪法的实施,目前社会各界的共识还不够。但是加强宪法监督有多重路径,还有很多事可以做,比如通过强化宪法解释来推进宪法实施,这也是四中全会的明确要求。”林来梵说。

他还表示,已有的一些制度也需要激活。比如立法法第90条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等机关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与宪法条文相抵触时,可以书面提出审查要求。根据这一规定,地方法院在受理具体案件时,遇到合宪性问题,可以先中止诉讼,逐级将问题上报到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查。他把这个做法称为“合宪性审查优先移送机制”。

“现在大家都在讨论对宪法的信仰。我认为,一是要把立法法等现有的制度规定用足用好,二是要调动老百姓的积极性,让大家都参与进来,从宪法实施过程中尝到甜头,自然而然就能形成对宪法的信仰。”林来梵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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