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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宪法的作文(最新20篇)

传统文化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乐趣,小编收集了关于我国宪法的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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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全国学生讲宪法观后感

全文共 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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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对国家权力的限制作用,是由宪法为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决定的。当国家权力不受限制、无限扩张的时候,其直接侵害的对象就是公民权利。小编为你整理了第二届全国学生讲宪法观后感,希望对你有所参考帮助。

第二届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团体总决赛在12月3日下午16:30准时开始。团队赛上,各队选手在主题演讲知识竞答自由辩论环节中讲述了自己的宪法故事,用自己的话语阐述对宪法意识的理解,用青春的视角畅谈对宪法权威的尊崇,一同经历了激动人心的宪法之旅,在各队的精彩表现中,我们也有自己的一丝感悟。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经济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保证。宪法的作用有巩固国家政权、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利,调整国家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宪法作为上层建筑,对国家的经济基础起着重要作用。宪法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由国家的力量予以推行,这是我国宪法最重要的作用。宪法不同于其它一般法律的特殊性,宪法是最高法,在法律上具有最高地位,也具有最高效率,是我们的根本大法。

学宪法,讲宪法,在现今的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离不开法律,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更要遵守法律,要做到学法守法用法,只有我们遵守法律法规,我们才能保证社会安定,只有人人用法我们才能合理维护自身权益。在越来越强大的中国,法制国家、法制社会一直是中国努力建设的目标之一,我们也希望能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这不仅需要国家建设,也许需要我们的共同参与,共同建设我们的法制社会、法制家园。相信我们共同参与一定能建设好我们的家园,要学法,要懂法,遵纪守法,执政者应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民做事前先看法,普及加大法律知识面,只有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用法我们的社会才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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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与宪法同行主题征文

全文共 1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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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法律,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当代的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然而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我们还是青少年,只要不违法犯罪,法律约束不到我们,只要遵守校纪就行。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是因为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大家想一想,如果法律作用甚微,为什么公元前18世纪古巴伦王国国王汉穆拉比因他的《石柱法》——即众所周知的汉穆拉比法典而流芳百世?如果法律只是一纸空文,为什么拿破仑会说“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四十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历史不会说谎。法律,无疑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它的重要性更是勿庸置疑。

学校本是青少年学习本领、提高素质的地方,应当是一片净土。但近年来,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校园暴力事件呈上升趋势,究其根源是学生有好勇、好胜和好动的心理。青春期正处于“情感上的急风暴雨”时期。在这个阶段,我们的独立意识增强了,力图摆脱对父母的依赖,对社会、对人生、对自己的未来生活的设计,都自有主张。这是每一个人成长的必经之路。但有的同学因自我中心意识太强,感情脆弱,承受挫折的能力差,一旦遇到挫折或不能满足自己的要求,往往采用极端的方法来宣泄自己的不满。导致违法犯罪的发生。上周六,学校组织高一高二两个年级去大兴新安管教所参观。一名受管教人员讲述了他自十六岁开始一直到现在二十六岁这十年来如何接触毒品,如何沉迷于毒品,如何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真实经历。听了他的发言,每一位同学都为他失去人生最美的年华失去最宝贵的自由感到惋惜,同时也对他能够浪子回头重新鼓起勇气找回自我感到欣喜与感动。

中学生社会阅历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是大人了,想脱离监护人独立行事,而有时又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指点。因此有的学生喜欢拉帮结派,在一些武侠作品的诱导下,重“感情”,讲“义气”,崇尚“为哥们二两肋插刀”。当他们在家庭、学校或社会上遇到难题时,只相信自己,信任伙伴,而听不进家长和老师的话。遇事不冷静,行动不计后果,胆大妄为,往往犯罪是先“动手”后“动脑”,事过之后,冷静下来,痛恨不已。

中国有句俗话: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作为中学生应作到“是非之人不可交,是非之事不可沾”。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人性中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愿同学们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明辨是非,健康成长,莫让黑雨污花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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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宪法讲宪法

全文共 1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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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是呀,法是治国之本。法将社会变得秩序井然,让我们安居乐业,把国家变成一个和平美好的地方。所以,生活离不开法。

我们的日常生活、工作中都离不开法律。每个人都要养成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行为习惯。同时应该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使自己不受到伤害。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从小到大,长辈们总会在我们身边教导:在学校,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家里,要遵守家里的规矩;而在社会中,更要遵守人民规则,而这个人民规则便是"遵纪守法"了。

以前我一直以为法离我们相隔"十万八千里",可直到现在,我才明白了:其实法一直都在我们身边。虽然我们非常遵守法,但是,在我们周围的人群中,总是有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遵守法律,比如在交通法规方面,人们违法的事情特别多,他们常常目无法律,显得很不在乎。有的人骑着小单车,为了贪求速度,竟骑上了人行横道,且偶尔还与机动车玩抢道竞技;还有些行人,明知前方交通信号灯已经变成红灯了,可他们却视而不见地自由直行,直到有一辆车惊险地从他后边来了个40度大挪移时,他才意识到了危险的存在,此时已是捏了一头冷汗了;还有些司机,明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道理,可他们仍旧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地做了,我就看过这样一则报道-----一名司机洒后驾车,失去意识,摸不着方向了,完全由gps导航带路,结果开进了河里,幸好路人发现将他及时救起,才挽回了生命。

还记得有一次,我为了要买一本小人书,掐指一算,妈妈平时给的零花钱不够买。"这可怎么办呢?妈妈平时最反对我看这种书籍了,问她要,她也肯定反对了",我自言自语道。我绞尽脑汁,苦思冥想,可还是想不出办法,后来我决定趁妈妈晚上做饭时,偷偷去她包里拿了100元。我乐呵着接下来的两天里,都平安无事,妈妈竟然没发现那100元不见了,竟也若无其事得了。直到有一天,我和妈妈聊天时,她却同我讲了一个遵纪守法的故事。听后,让我顿时感到心虚,想到我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拿了妈妈100元时,我感到面红耳刺了,也意识到那是不对的,在法律上来讲,那是范法的行为。或许妈妈讲这个故事的用意,也正是要教导我不要误入歧途吧,不要范错吧!我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第二天一早,便拿着剩下的60元向妈妈道歉,可妈妈却笑了笑摸着我的头,说:"要切记小错不改,大错难改的道理呀。“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只有从小就养成好习惯,才会换来一个遵法、守法的好孩子,长大后才会受人尊敬,平平安安地过完一生。"妈妈的一席话,让我毛塞顿开。

记得还有一次科学老师问:如果有人故意谩骂你,你会怎么做?竟然有半数同学回答:当然是扁他一顿了,而且还要不留情地骂回他。我听了以后,很为自己庆幸,因为自己没有那样无法律地回答。老师听了,问道:"难道你们只想着怎样报复?其实对于这种人,完全可以使用法律手段去严惩他,这样也可以避免一些犯法行为。"

同学们,让我们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法律意识,与法同行,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法制的天空是湛蓝而深远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在与法同行的道路上,描绘和谐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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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勿望国耻,振我国威

全文共 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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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年前的今天,是每一个中国人都不能忘记的历史

北平城外,卢沟桥畔,蜿蜒流淌的永定河沉淀了一个国家的血难,沉默不语的卢沟桥石狮目睹了一个民族的不屈的斗争

国难,家难,人难

今天,让我们再度打开久已尘封的历史,再次回到那69年前的今天

鲜血染红山河,哀思祭奠恩仇

是为了珍惜今天的幸福

每一寸土地,都是前人和同胞的血肉;每一滴江水,都有中华民族的鲜血

是为了奋勇明天的崛起

为了历史不再重演,为了鲜血不再白白流淌,强大是我们唯一的选择

勿望国耻,奋发图强,振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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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2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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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教育和培养自己的子女是每个家长渴望解决的问题,在此我简单的谈谈我在教育贵心方面的一些体会。

一、以身作则,身体力行

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教师,是孩子崇拜和模仿的对象,是影响孩子行为习惯最重要的信息来源。家庭教育的最大特点便是潜移默化。家长在日常生活中的言行往往不知不觉地在影响着孩子。家长的行为习惯、是非标准、待人处事的态度、道德观念等诸多方面都时刻在影响着孩子。父母是孩子的镜子,要想孩子成为怎样的人,父母首先应是那样的人。诚实的家长才能培养出诚实的孩子;出口就说脏话的家长,不可能培养出文明的孩子;自私自利的家长培养不出大公无私的孩子。要培养孩子良好个性品质,家长自己必须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为孩子树立榜样,只有这样才能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发挥自己独特的教育作用。在这点上,我有具体的体会,我有口头语是“滚”,后来不知什么时候就被贵心学去了,一点事不好,就说滚,而且还让幼儿园有些小朋友学去了,我一看这样不好,就不断的对贵心说:妈妈不对,我们一起改。改了很长时间才有所好转。一些坏的习惯,对孩子来说学起来很容易,但改起来很难,甚至影响孩子的一生,我们做家长的应该特别注意。

二、培养孩子良好的习惯

现在很多家长以孩子学了多少东西,例如:会背多少唐诗、能认多少字等等来衡量孩子是否聪明好学,我感觉这样是不对的。其实,对于我们家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来说,养成好的习惯才是最重要的。我们应该根据自己孩子的特点,将他们的一些坏习惯改掉。我们家贵心特别好动,注意力就不容易集中,我就针对性的在平日多进行能够让他注意力集中的训练,例如我经常和贵心一起轮流数数,我数1他数2我3他4这样数下去,看谁先数错,贵心很爱玩;在玩具上,我和他爸有意识的多给他买积木,贵心很爱玩搭积木,有时一玩儿就是一个多小时。这些对提高注意力集中都很有帮助,我感觉贵心进入中班后,在注意力集中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另外,很多内容并不是四岁左右孩子所能理解的,有时我们强迫他学也只能是机械的学,孩子没有兴趣,反而会对以后的学习产生不良的影响,我们应根据自己孩子的喜好来安排一些内容,我们贵心最近喜欢听故事,我就选择一些它容易理解的故事防腐的读给他听,在读的同时可以把一些简单的字教给他,一段时间后,让他自己复述故事内容,或者在讲的时候故意将有些地方将错,贵心就会很积极的给我指出错误,此时的我们首先应及时承认错误,并且表扬孩子细心。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其实锻炼了孩子很多方面的能力。作为一个父亲或是母亲,我们必须考虑的是如何给孩子一个快乐的童年,这并不是一件容易办到的事情,因为持久产生快乐的力量永远强于瞬间的快乐,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只有对快乐每一点,每一滴的积累,才能产生真正积极的影响,使他日后能够笑对人生。

三、加强沟通,做孩子的良师益友

前一阶段,我发现贵心在家吃零食时,总是趁我不注意自己偷偷拿着吃,以前他总是先经过我同意才去拿,一开始我很生气,但生气后并没有效果,我忽然意识到贵心在一天天长大,他知道如果问了妈妈,可能他想吃的妈妈会不让,所以还不如不问。想到这些后,我就对贵心说:你想吃可以,但是得有限制,一次不能吃太多,好吧?贵心很高兴,再以后在想吃东西时先问我可不可以并自己就规定下量。从这件事中我觉得,长大后孩子说谎或者不愿意和我们家长沟通其实是从小就开始了,所以,我们应该在一些无伤大雅的小事上让孩子满足,孩子觉得他的一些合理要求在我们那儿可以得到满足,就会相信我们是他可以相信的人,久而久之,在很多事上也愿意与我们沟通。

四、有创造力的赞美

现在我们家长都意识到赏识成功的重要性,但是当你要赞美孩子的时候不仅仅要说:“真不错!”“干得好!”,因为我们的孩子每做一件事,对他来说都可能是第一次,或者对他来说是非常激动人心的。你枯燥无味的夸奖对孩子来说是万万不够的,来点新鲜的吧!例如你的孩子画了一棵红色的大树,兴致勃勃地拿给你看,这时候你只是简单地说一句:“真漂亮!”可能远远不够,你可以这样对孩子说:“我喜欢你画大树的方式,从来没有一棵树显得这么漂亮!”这样,孩子会大受鼓舞,这样的赞美对孩子来说,明显具有了现实的意义,孩子会觉得你真正喜欢他的作品。

此外当你的孩子在某一方面取得进步的时候,你当然需要赞美他。在赞美的时候,最好能够明确地指出,你最欣赏他的哪一方面!

五、教孩子自己解决问题

就像古老谚语所说的:“只有自己系好鞋带,才能一步一步走得踏实”任何一种技能的掌握都能让孩子能够更好的面对面未来,面对人生。因此教孩子自己解决问题,可以说也是一种获得快乐的技能,因为没有一个不能自己解决问题的人是会生活快乐的,当孩子发现他其实可以自己解决问题的时候,他会觉得非常的快乐和满足!当贵心在某件事上遇到障碍的时候,例如他正在拼一小幅拼图,可是却怎么也拼不起来,这时我一般按以下步骤来帮助他:

——明确问题出在什么地方,例如一小块拼图找不到了。

——让他描述一下自己想达到什么目的,例如想把图拼好。

——指出如何才能解决问题,例如放弃寻找这一块,从另一个方位(天空白云等比较明显的特征)开始拼。

——判断他是否真的需要我的帮助,如果是就在一边协助他,但是我不会替他做!

总之,以上只是我个人在教育孩子方面的一些观点,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下面摘录一段话,与所有的父母共享:

如果孩子生活在批评中,他便学会谴责。

如果孩子生活在敌视中,他便学会好斗。

如果孩子生活在恐惧中,他便学会忧心忡忡。

如果孩子生活在鼓励中,他便学会自信。

如果孩子生活在受欢迎的环境中,他便学会钟爱别人。

如果孩子生活在安全中,他便学会相信自己周围的人们。

如果孩子生活在友谊中,他便会觉得他生活在一个多么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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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学宪法讲宪法

全文共 10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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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民都应该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有人认为学法是一件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事。其实,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当今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我们身边的学多问题都要依法解决。所以,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观念,要懂法律知识,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祖国和人民盼望我们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

为了我们更好的成长,国家制定了像《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来规范人们对青少年儿童的教育和保护。有了这些法律还不够,我们应该好好地学习它们。让这些法律法规不沦落为空话套话,而是,实实在在地在我们的生活中起到真正的作用。 下面我来给大家讲一个身边的小故事吧。

15岁的小张家境优越,父母都是做服装生意的。当他因为诈骗罪被公安机关逮捕时,他的父母百思不得其解:儿子有吃有喝,从不缺钱,可是他为什么要到同学家去诈骗呢?儿子在监狱给妈妈写了一封信,描绘了这样一个场景:每天晚上,你跟爸爸两个人都在家讨论赚钱的事,吹嘘自己把衣服卖出了高价,把冒牌服装当名牌卖出去了,我听你们讲了这么多,觉得这事特别有吸引力,特别刺激。我想如果他的家人都是知法守法的公民,小张也知道一些法律知识的话,这样的惨剧就不会发生了。

离我们生活最近的法律我想就是交通法了。交通事故时时刻刻都会发生,它就像一颗威力十足的炸弹,一时大意,这颗埋伏的炸弹就会爆炸,炸得家庭破碎,炸得人心苦悲。所以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不能酒后驾车,不能超速行驶,不能随意横穿马路,没有满12周岁的小学生是不能骑自行车上马路的。就是这些简单的交通规则保护了我们的安全,但是总有些人不懂,不顾,肆意破坏它们,最后给自己带来的确实非常惨痛的后果。

爸爸妈妈和我说了这么一个故事,有一个小孩他的爷爷来接她放学回家,在马路边等红灯的时候,他看到他的妈妈就在马路对面。于是挣脱了爷爷的手像马路对面冲去。被左边驶来的一辆大货车撞压致死了。一个幼小的生命就这样离开了人世。如果每个人都能遵守法律法规,这样由鲜血酿就的惨剧就不会发生了。

为了祖国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己,去学法、了解法,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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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在青少年心中播下宪法的种子征文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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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星期四,四年级2班展开了关于法制的班会课。为了让同学们更加了解法制,学习法制。

首先我们的中队长杨周嘉浩为我们讲解:法制的故事,法制的简介,宪法,知识问答........中队长杨周嘉浩先请了几位同学来读法制的故事,又请了几位同学来读法制的简介。之后副中队长袁张扬又来考我们一些关于法制的问题比如说:跟我们小学生息息相关的法则有哪些?最大的法则是什么法?........这些问题都十分有趣,有一些同学们都猜不出来。最后我们又看了一个关于法制的小品。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环节,因为我在里面演了一个角色,还是这个小品的编排者。一开始我觉的这个小品我一定可以排好,但渐渐的我失去了信心,是因为选材选好了之后大家都无法抽出时间排练。没有排练这个小品就演不成功了。终于,有一次机会排练了,虽然有一两个人无法参加,可是大部分的人还是可以参加的。开始排练了,正当到他演的时候,他说我没稿子,另一边有人又在说话。当时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可也只能勉强把小品排玩。"叮咚叮咚"上课啦,小品才排到一半,没办法,只能等到下一次再把它排完了。第二次彩排,终于把小品排完了。可还只是排了一遍。到了上场那天,我心想:只要顺利把小品演完就好,不求能演得很好。一开始还挺顺利的,可是之后,发生了故障,还没到那个人演那个人就上场了,还有的到他演了他就不说话。不过小品还是顺利地演完了。我以后一定要把小品排的越来越好。

法制在我心,法制在我们的生活中是十分重要的,所以我们要多多去了解法制学习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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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第二届学宪法讲宪法观后感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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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观看了《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团体总决赛》。节目中声情并茂的演讲,精彩纷呈的抢答,惊心动魄的辩论,无不令人拍手叫好,啧啧赞叹!让我明白了一把我们生活中的保护伞――宪法。

宪法好似中华民族一位默默无闻却又无处不在的母亲,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地滋养着全国人民。节目中天津队的演讲十分令我感动:四级考试的考场上,小倩靠在角落里,手指一遍遍地抚过那张试卷,最后,交了份白卷,因为她是一个盲人。双目失明不仅让她远离了这个色彩斑斓的世界,更让她远离了自己的梦想和希望。我心中忽地涌过一片哀伤,掺杂着呐喊苍天不公的愤懑与心疼。但还好,故事并没有就这样结束。2015年,宪法规定四级考试正式启用盲文试卷,小倩终于实现了她的梦想。

宪法好似一盏明灯,为人间带来福音——许多个如王德志一般的公交车司机可以为自己的权益申诉并获得成功;无数个像陈超一样在北京街头露宿的流浪汉可以申办一张暂住证获得居留权;女孩子也可以上学读书,不必因为偷看弟弟的语文书而遭到父母的呵斥……这一切的一切,都源自于宪法所保障我们的平等权、受教育权、人格尊严权。

表面上,宪法就是一些文字,实质上,她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作为中学生,我们当下能做的就是学习宪法,知法守法,约束自己的行为,履行自己的义务,尽到一个合格公民的责任——践行宪法,宣传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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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国最早的春联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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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是我国民间最隆重的传统节日,因为它是正月初一,所以它是农历中一年的新开始。每到这时,家人团聚,热烈庆祝,称为‘‘过年’’。过年时家家户户都喜欢写春联,贴春联,用吉祥语句表达对新的一年的祝愿与期盼,因此,就成为我国节日传统的一部分。

春联的历史很悠久,它的前身叫做“桃符”。即用暗红色的桃木削成长的方形的木,在木板上画上两个神像—神茶和郁垒的画像,钉在大门两旁,用来驱鬼避邪,以求吉利。

到了五代十国时期,后蜀有为君主叫孟昶。一年除夕时,他的心情很好,便让身边的翰林学士辛寅逊写完后,孟昶看了不中意,于是提起笔来,亲自写下了个字:新年纳余庆,佳节号长春。

字虽不多,但这两句话非常吉利。“余庆”就是余福,意思是新的一年又接受新的福气。第二句是美好的节日叫做春节,意味着温暖的春天永驻人间。这十个字不仅对仗工整,而且把“新春佳节”四个字巧妙地嵌在了里面。所以孟昶写完,身边的大臣们都叫好,孟昶自然也很高兴。

从这以后,桃符就逐渐变成了对联,后来桃木又被红纸所代替。一到春节,家家户户门上贴着鲜红耀眼的对联,喜庆的气氛自然更浓了。

孟昶的这副春联是公元964年写的,史书中有记载,所以保留下来。它离今天已经有1300多年了,是我国最早的春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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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学宪法讲宪法征文

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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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在生活中无处不在,我们也常提到它,可是,你知道宪法的详细概念吗?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而我们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需要拥有的是宪法刚正不阿、不同流合污的品质精神,宪法精神主要包括:(I)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2)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政权;(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社会主义的这三个方面的本质特征在现行宪法中得到了充分的反映。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到处都有法的影子,到处都要受到法的制约。联系我们在学校的生活,学校的校纪校规虽说不上法,但同学们能否严格遵守也体现了同学们是否具备法制意识。以小见大,只有时时处处都能严格要求自己,才能逐步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我们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一定要意识到健全的法制系统可以维护国家的稳定、保障社会的安宁、提高公民的生活质量;但如果有宪法不依或知法犯法则会破坏社会的和谐,最终害人害己。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学宪法、知宪法、守宪法、护宪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弘扬宪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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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国四大美女文学常识

全文共 3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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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西施、貂婵、王昭君、杨贵妃,以其美艳绝伦,被誉为中国古代的四大美女而流传千古。

"沉鱼、落雁、闭月、羞花"是由精彩故事组成的历史典故。"沉鱼",讲的是西施浣纱的故事。"落雁",指的就是昭君出塞的故事,"闭月",是述说貂蝉拜月的故事,"羞花",谈的是杨玉环贵妃醉酒观花时的故事。

下面小编就跟大家细细道来~

西施,原名施夷光,春秋末期出生于浙江诸暨苎萝村。天生丽质。时越国称臣于吴国,越王勾践卧薪尝胆,谋复国。在国难当头之际,西施忍辱负重,以身许国,与郑旦一起由越王勾践献给吴王夫差,成为吴王最宠爱的妃子,把吴王迷惑得众叛亲离,无心于国事,为勾践的东山再起起了掩护作用,成为男人政治斗争下的女性牺牲品。

沉鱼由来

西施有“沉鱼”之貌,西施是个浣纱的女子,五官端正,粉面桃花,相貌过人。她在河边浣纱时,清澈的河水映照她俊俏的身影,使她显得更加美丽相传西施在溪边浣纱时,水中的鱼儿觉得西施太美丽了,都自行惭愧地沉到水底不敢出来。

王昭君,姓王名嫱,南郡秭归(今湖北省兴山县)人。匈奴呼韩邪单于阏氏。她是汉元帝时以“良家子”入选掖庭的。时,呼韩邪来朝,帝敕以五女赐之。王昭君入宫数年,不得见御,积悲怨,乃请掖庭令求行。呼韩邪临辞大会,帝召五女以示之。昭君“丰容靓饰,光明汉宫,顾影徘徊,竦动左右。帝见大惊,意欲留之,而难于失信,遂与匈奴。”(《后汉书》卷八十九《南匈奴传》)

王昭君于公元前52 年出生于南郡秭归县宝坪村(今湖北省兴山县昭君村)。景帝在永安三年(公元260年)分秭归北界为兴山县,香溪为邑界,汉王嫱即此邑之人,故云昭君之县。其父王穰老来得女,视为掌上明珠,兄嫂也对其宠爱有加。王昭君天生丽质,聪慧异常,琴棋书画,无所不精,“娥眉绝世不可寻,能使花羞在上林”。昭君的绝世才貌,顺着香溪水传遍南郡,传至京城。公元前36年,汉元帝昭示天下,遍选秀女。

王昭君为南郡首选。元帝下诏,命其择吉日进京。其父王穰云:“小女年纪尚幼,难以应命”,无奈圣命难违。公元前36年仲春,王昭君泪别父母乡亲,登上雕花龙凤官船顺香溪,入长江,逆汉水,过秦岭,历时三月之久,于同年初夏到达京城长安,为掖庭待诏。

昭君出塞

王昭君,名嫱(音qiáng),字昭君,原为汉宫宫女。公元前54年,匈奴呼韩邪单于被他哥哥郅支单于打败,南迁至长城外的光禄塞下,同西汉结好,曾三次进长安入朝,并向汉元帝请求和亲。王昭君听说后请求出塞和亲。她到匈奴后,被封为“宁胡阏氏”(阏氏,音焉支,意思是“王后”),象征她将给匈奴带来和平、安宁和兴旺。后来呼韩邪单于在西汉的支持下控制了匈奴全境,从而使匈奴同汉朝和好达半个世纪。

关于落雁

汉元帝在位期间,南北交兵,边界不得安静。汉元帝为安抚北匈奴,选王昭君与单于结成姻缘,以保两国永远和好。在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里,王昭君告别了故土,登程北去。一路上,马嘶雁鸣,撕裂她的心肝;悲切之感,使她心绪难平。她在坐骑之上,拨动琴弦,奏起悲壮的离别之曲。南飞的大雁听到这悦耳的琴声,看到骑在马上的这个美丽女子,忘记摆动翅膀,跌落地下。从此,昭君就得来“落雁” 的代称。

貂蝉,山西忻州人。是东汉末年司徒王允的舞女,国色天香,有倾国倾城之貌,见东汉王朝被奸臣董卓所操纵,於月下焚香祷告上天,愿为主人分忧。王允眼看董卓将篡夺东汉王朝,设下连环计。王允先把貂蝉暗地里许给吕布,再明把貂蝉献给董卓。吕布英雄年少,董卓老奸巨猾。为了拉拢吕布,董卓收吕布为义子。董卓是好色之人。貂蝉被董卓宠爱着,报董卓於妩媚。把董卓撩拨得神魂颠倒。

吕布自董卓收貂蝉入府为姬之后,心怀不满。一日,吕布乘董卓上朝时,入董卓府探貂蝉,并邀凤仪亭相会,貂蝉见吕布,假意哭诉被董卓霸占之苦,吕布愤怒。这时董卓回府撞见,怒而抢过吕布的方天画戟直刺吕布,吕布飞身逃走,从此两人互相猜忌,王允便说服吕布,铲除了董卓。京剧有《凤仪亭》就是叙述这段故事的。

貂蝉是这部以男性为人物主体的《三国》之中,出场的少数几位女子中最为光彩夺目的女性形象。可以这样说,正是由于貂蝉的出现,才有了王司徒巧施连环计的佳话,才有了吕奉先大闹凤仪亭的风波,才有了凶横无忌权倾一时的董卓宫门前的被戮,才有了儿女情长武功盖世吕布的门楼上的殒命。貂蝉形象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在这个清一色男人争霸的世界里,成功地显示出了一个绝色女子的胆量与智慧,正是这种非凡胆量的展示与高度智慧的运用,加速了汉末军阀战乱时代的结束,促成了一代雄才曹操、刘备、孙权等人的崛起,从而使已经风雨飘摇的汉室江山得以继续延续。

杨玉环(公元719-756年):号太真,蒲州永乐人(今山西永济),唐玄宗李隆基的贵妃。杨氏姿质丰艳,善歌舞,通音律.唐代宫廷音乐家、歌舞家,其音乐才华在历代后妃中鲜见。开元七年719年农历六月初一生于容州(今广西玉林容县),出身宦门世家,曾祖父杨汪是隋朝的上柱国、吏部尚书,唐初被李世民所杀,父杨玄琰,是蜀州司户,叔父杨玄珪曾任河南府土曹,杨玉环的童年是在四川度过的,10岁左右,父亲去世,她寄养在洛阳的三叔杨玄珪家。

开元二十二年七月,(734年).唐玄宗的女儿咸宜公主在洛阳举行婚礼,杨玉环也应邀参加。咸阳公主之胞弟寿王李瑁对杨玉环一见钟情,唐玄宗在武惠妃的要求下当年就下诏册立她为寿王妃。婚后,两人甜美异常.后又受令出家,天宝四载(745年),杨氏正式被玄宗册封为贵妃。天宝十五载(755年),安禄山发动叛乱,玄宗西逃四川,杨氏在马嵬驿死于乱军之中。

杨玉环天生丽质,加上优越的教育环境,使她具备有一定的文化修养,性格婉顺,精通音律,擅歌舞,并善弹琵琶。虽为美女,但仍有缺陷:其体有狐臭,因此特别喜欢沐浴,所以“春寒赐浴华清池”

这位以胖为美的杨贵妃,是最简单的美人、最幸福的美人,也是最令人感慨的美人.

她真叫玉环吗?大名鼎鼎的杨贵妃,芳名是什么?这是个有趣的问题。

《旧唐书》与《新唐书》里没写,《资治通鉴》里也没有明确记载,《长恨歌传》只说她是“杨玄琰女”。唐大中九年(855年),也就是杨贵妃死后大约 100年,郑处诲编撰的《明皇杂录》里才第一次提及:“杨贵妃小字玉环”。后人沿用至今。对此,有一种不同的说法,郑嵎的《津阳门诗注》里说:“玉奴,太真小字也”。郑处诲和郑嵎都是唐人,生活年代也差不多,而且都是进士出身,所以他们的说法都有可信的理由。当然,也可能这两个名字都属杨美人,一个是真名,一个是昵称。管杨贵妃叫什么,那个叫李隆基的老男人都喜欢。说他是老男人,一点不假,开元二十八年(740年)两人第一次见面时,杨氏才22岁,而他已经56岁了。老是老点,可他是皇帝,所以能够为所欲为。他不但不管她叫什么,而且也不管她嫁没嫁人,甚至都不考虑她嫁的是自己的儿子,只要他喜欢,便一定要夺过来。

唐玄宗看上杨玉环时,她已经嫁给寿王李瑁差不多五年了。唐时宫廷“胡风”盛行,老子抢儿子的媳妇,好像也不算稀罕事,“爱情面前人人平等”嘛,所以也没有卫道士哭闹着向皇上谏劝什么“人伦之理”。但这毕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为了给天下人一个交代,唐玄宗还是做了一些台面上的工作。譬如先是打着孝顺的旗号,下诏令她出家做女道士,说是要为自己的母亲窦太后荐福,并赐道号“太真”,让杨玉环搬出寿王府,住太真宫。这样做也是为避人耳目,方便他们偷情。好不容易熬过五年,玄宗先是很正经地尽了一把“父亲之责”,为寿王李瑁娶韦昭训的女儿为妃,紧接着就迫不及待地将杨氏迎回宫里,并正式册封为贵妃。杨玉环不仅长得漂亮,歌舞俱佳,而且很是聪明,善解人意,简直就是皇上的贴心“小棉袄”,玄宗自然极为喜欢。不久,杨玉环便专宠后宫,使得“六宫粉黛无颜色”,当时宫中称她为娘子,一切待遇(仪体规制)也都是皇后级别。

对此,唐人李商隐有话要说。他在《骊山有感·咏杨妃》里写道:“骊岫飞泉泛暖香,九龙呵护玉莲房,平明每幸长生殿,不从金舆惟寿王。”看来寿王真是郁闷至极、尴尬到家了。但玄宗不顾人伦,依然要夺子所爱,那就只能感叹杨玉环的美色太有诱惑力了。不过,根据常理推断,已步入老年的唐玄宗宠爱杨贵妃,可能不仅是贪图美色和床笫之欢,更是将她当作生活体贴入微、凡事知心解意、犹能迎合自己嗜好的精神伴侣。

如《旧唐书》所述:“太真姿质丰艳,善歌舞,通音律,智算过人,每倩盼承迎,动如上意。”而《新唐书》里的评语也大致相同,只是很含蓄地加了“遂专房宴”的提示。后世诸多文学作品,极尽意淫之能事,一味放大贵妃“以色邀宠”的本领,我以为有高估唐明皇生理功能之嫌。当然,再老的男人,对美色还是很受用的,何况这位美人儿长得如天仙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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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国的传统文化

全文共 1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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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古以来都是礼仪之邦,有着五千年的历史,创造了光辉的人是我们。气愤的是我们传统的端午节却被韩国人给申报为了文化遗产,这不的不说是一种耻辱。如情人节,圣诞节等西方节日盛行的今天,我觉得作为学生尤其是大学生更应该宏扬我们我国的传统文化,抵制一些西方的腐朽文化侵蚀。首先我们来看下什么叫文化呢?在我国古代"文治教化"即礼乐和典章制度等。什么叫传统文化呢?是指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保留在每个民族中具有稳定形态的文化。我国传统文化分为物质文化:历史典籍等……与精神文化:社会心理,风俗习惯等……

赛龙舟,是端午节的主要习俗。相传起源于古时楚国人因舍不得贤臣屈原投江死去,许多人划船追赶拯救。他们争先恐后,追至洞庭湖时不见踪迹。之后每年五月五日划龙舟以纪念之。借划龙舟驱散江中之鱼,以免鱼吃掉屈原的身体。竞渡之习,盛行于吴、越、楚。

江浙地区划龙舟,兼有纪念当地出生的近代女民-主革命家秋瑾的意义。夜龙船上,张灯结彩,来往穿梭,水上水下,情景动人,别具情趣。贵州苗族人民在农历五月二十五至二十八举行“龙船节”,以庆祝插秧胜利和预祝五谷丰登。云南傣族同胞则在泼水节赛龙舟,纪念古代英雄岩红窝。不同民族、不同地区,划龙舟的传说有所不同。直到今天在南方的不少临江河湖海的地区,每年端节都要举行富有自己特色的龙舟竞赛活动。

清乾隆二十九年(1736年),台湾开始举行龙舟竞渡。当时台湾知府蒋元君曾在台南市法华寺半月池主持友谊赛。现在台湾每年五月五日都举行龙舟竞赛。在香港,也举行竞渡。

端午节吃粽子,这是我国人民的又一传统习俗。粽子,又叫“角黍”、“筒粽”。其由来已久,花样繁多。

据记载,早在春秋时期,用菰叶(茭白叶)包黍米成牛角状,称“角黍”;用竹筒装米密封烤熟,称“筒粽”。东汉末年,以草木灰水浸泡黍米,因水中含碱,用菰叶包黍米成四角形,煮熟,成为广东碱水粽。

晋代,粽子被正式定为端午节食品。这时,包粽子的原料除糯米外,还添加中药益智仁,煮熟的粽子称“益智粽”。时人周处《岳阳风土记》记载:“俗以菰叶裹黍米,……煮之,合烂熟,于五月五日至夏至啖之,一名粽,一名黍。”南北朝时期,出现杂粽。米中掺杂禽兽肉、板栗、红枣、赤豆等,品种增多。粽子还用作交往的礼品。

到了唐代,粽子的用米,已“白莹如玉”,其形状出现锥形、菱形。日本文献中就记载有“大唐粽子”。宋朝时,已有“蜜饯粽”,即果品入粽。诗人苏东坡有“时于粽里见杨梅”的诗句。这时还出现用粽子堆成楼台亭阁、木车牛马作的广告,说明宋代吃粽子已很时尚。元、明时期,粽子的包裹料已从菰叶变革为箬叶,后来又出现用芦苇叶包的粽子,附加料已出现豆沙、猪肉、松子仁、枣子、胡桃等等,品种更加丰富多彩。

说有避邪驱瘟之意,实际是用于襟头点缀装饰。香囊内有朱砂、雄黄、香药,外包以丝布,清香四溢,再以五色丝线弦扣成索,作各种不同形状,结成一串,形形色色,玲珑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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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学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教案

全文共 3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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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背景】

做好法制宣传活动,举行“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主题班会,积极响应号召。

【活动目的】

1.通过班会,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完善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

2.引起学生的现实关注,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将校内法制教育学习与社会生活实践:相结合,有助于学生自觉地提高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感、社会认识能力。

【活动方式】

班干部主持,师生共同参与,以讲解、朗诵、讨论、竞赛等形式展开。

【活动要求】

注重人人参与,讲究活动秩序,联系实际。

【主持人】

【活动地点】九年四班教室

【活动过程】

一、主持人开场导语,说明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意义。

甲:学习法律是社会进步对个人的外在要求。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建设的逐渐完善,人们的生活与法息息相关。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的一种风尚,不懂法、不学法的人在现今社会将寸步难行,无法立足,因此,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社会对人的要求。

乙:法制精神是现代人的一种内在修养。伴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的内在素质的内涵正在逐渐丰富。以前的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现代人除了具有丰富的文化知识之外,还应该具有人文和法律精神。

甲:尊法守纪是每个社会公民的义务,

乙:尊法守纪是保护每个人个人利益的保障。

合:为此我们开展主题为“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的主题班会。

二、《宪法》法律知识简介(学生10人)

主持人:《宪法》共四章: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10名学生带领同学们学习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三、案例结合,讨论法律案例

主持人:同学们,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许许多多鲜活的事例已然清楚地告诉我们,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学法,懂法,用法,是青少年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学们都有十七、八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

案例一:据《闽西日报》报道:2005年6月26日中午,某中学生林某因与同年级同学钟某发生矛盾后斗殴,当晚8时许钟某纠集同学挟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内,将林某打倒在地。后来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对其中的王某等人乱刺后逃离现场,王某被刺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1月17日,县法院以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例二: 2010年12月11日上午7点20分左右,楚雄市紫溪中学高二1班学生小阳与同班同宿舍同学小磊在男生公寓401室因发生口角冲突,小阳用刀捅伤小磊,另一名同班同宿舍的同学小宇在劝架过程中也被小阳捅伤,之后小阳割腕自杀。当学校领导赶到现场将3名学生送往州医院救治时,小磊和小宇经抢救无效死亡,小阳在医院包扎后被公安机关控制。

案例三:06年,一名19岁青年利用木马程序通过极复杂的手段,在三天内从一名网友的网上银行账户分16次盗走存款1.5万元。上午,黑龙江青年于龙因涉嫌犯有盗窃罪在朝阳法院受审。法庭上,于龙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痛哭流涕。被带出法庭的一刻,他回过头向旁听席上早已泪流满面的母亲喊了一句:“妈,对不起。”于龙实施犯罪时刚满18岁。据于龙讲,他上初中的时候曾在一家电脑公司打工,从事电脑配件工作。被捕前于龙处于无业状态。

案例四:06年,15岁的小杰是一名网络游戏的玩家,有一天看到化名“白天使”的玩家,竟然有等级相当高的装备,让小杰好生羡慕,小杰和“白天使”聊了起来,发现“白天使”竟就在不远的网吧,突然心声歹念,打算带着一群朋友前去,胁迫“白天使”将装备交出来…为了网络装备,不少青少年宁愿以援交、诈骗、恐吓手段来得到宝物,类似这样的案例,已成社会隐忧。

案例五:16岁的少年胡某在合肥市一网吧里玩“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时,由于技术欠佳,每次都被别人“捅”倒。坐在旁边的一同龄少年忍不住对胡某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具捅向这位少年,致使其当场死亡。而胡某依旧深浸在暴力游戏中。

案例六: 谁应为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负责任?晓雪今年17周岁。自今年5月份起,她在课余时间常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人混在一起,进行小的赌博,观看色情淫秽电影,甚至夜不归宿。叔叔得知此情況后告诉了晓雪父母,并劝说他们多管管孩子。可他们却说晓雪已经懂事,不会出问题的。无奈,叔叔又找到留宿晓雪的房屋主人李某交涉。李某卻反唇相讥:“你侄女愿意住在这儿,叫我有什么办法,你家人是如何教育孩子的?”请问,晓雪父母和房主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案例七:“才5块钱就要判刑呀”几个中学生谈及下面这个案例时,几乎都表现出惊讶,都不理解:区区5元钱怎么和触及刑法呢? 某中学上高三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四人将路过此处的陈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5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法院认为四被告行为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及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因在缓刑期内,他们为此失去了宝贵的高考机会,但悔之晚矣。

案例八:16岁的男孩小华虽然从小爱玩好动,但学习成绩还算不错。这个年纪的孩子,爱打游戏机的挺多,小华也不例外。一次,在游戏机房里,小华认识了一群“哥们”。他们掏出一种白色粉末,围坐在那里吸,一副“飘飘欲仙”的样子,一下子就引起了小华的好奇。当“哥们”怂恿他尝一口时,小华毫不犹豫地伸出了手。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后来,为了弄钱吸毒,小华开始学会说谎,学也没心思上了,甚至骗起低年级同学的钱。

案例九:“我爸是李刚” 。 2010年10月16日晚,一辆黑色轿车在河北大学校区内撞倒两名女生一死一伤,司机不但没有停车,反而继续去校内宿舍楼接女友。返回途中被学生和保安拦下,该肇事者不但没有关心伤者,甚至态度冷漠嚣张,高喊“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后经证实了解,该男子名为李启铭,父亲李刚是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长。此事一出迅速成为网友和媒体热议的焦点,“我爸是李刚”语句也迅速成为网络最火的流行语。

案例十:“药家鑫事件”。 21岁大学生药家鑫,深夜驾着私家车看望女友,途中撞倒骑电动自行车的女服务员张萌(化名),下车后发现张萌在 看自己的车牌号,药家鑫拿出刀子,对张萌连捅8刀,致其死亡。

小结: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法盲现象严重,在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触犯刑律的事也屡有发生;而因缺乏法律意识,在自身受到侵害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时却不会保护,吃哑巴亏的人也确有不少。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学法,知法和守法,更要学会用法。

四、讨论:青少年犯罪原因(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

沉迷网络,盲目攀比,交友不慎,沾染恶习,情感纠葛,模仿追风,骄纵溺爱,粗暴管教,流浪失控。

国家的有关的规定: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偷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成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年龄段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同时刑法还明文规定,因不满十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五、学习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杜绝犯罪。

1.对学习不感兴趣,学习成绩无缘无故的下滑, 不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考试时进行抄袭,对考试结果不以为然,留级也无所谓;

2.对事物的兴趣开始变化,劳动懒散,上课思想不集中,而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趣;

3.经常迟到、早退、旷课,厌恶学校生活,这种孩子如果与校外的不法分子或无业人员有了联系,就会越来越不愿意回家;

4.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心神不定,东张西望;

5.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甚至怀有敌意,恶语顶撞,有时给教育者出难题,看笑话;

6.对遵守纪律、要求进步的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打击,同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迹或不法行为的人,把反社会的人格或行为当作是“勇敢”的表现;

7.原本养成的生活规律出现变化,如从早起变成睡懒觉, 从注意卫生变为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甚至肮脏,或一反常态地特别喜欢梳妆打扮;

8.道德品质起了变化,如从诚实变成爱撒谎, 爱说空话、大话、假话,从谦虚变成傲慢,从斯文变成野蛮,喜欢逞能,从文明礼貌变成口吐秽言、动作粗野,或在家长、老师面前循规蹈矩,而背后却胡作非为;

9.结交不三不四的人,或与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结交, 或拉帮结伙聚在一起甩扑克打麻将,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场所, 惹是生非,遇事便大打出手,惟恐天下不乱;

10.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如抽烟喝酒等。

六、法律知识抢答

我们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竟答,法律知识竟答分抽签必答和小组抢答两部分,必答题20分(每组抽5题);抢答题答对10分,答错扣10分,最后看哪个小队得分最多就是优胜小队。知识竞赛题目由法律知识中抽取。

必答题: 共20问(略);抢答题: 共14问(略)

七、活动总结:

不管一个人的知识多么丰富,一个人的家庭背景如何好,当他带上法盲的眼镜时,就容易走错路,跨过法律的界线。让我们擦亮法律的镜片,让他们与法同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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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学习宪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1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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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这是我们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中央号召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教育部随后发出了全国各学校也要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于首个“国家宪法日”,党中央主席xx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而我们目前的现状是: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成果,一个国家只有形成体现法治精神、顺应时代潮流的法治体系,人民才能有尊严的生活,国家民族才能振兴。

也许有同学会认为:宪法是成年人的事,离我们还远着呢!其实不然,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因为我们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人权,比如,它就规定,所有的青少年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我看过一个数据,广东省有70多万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为此广东省政府共计出资3亿,让这些孩子重新返回学校接受教育,这当然值得肯定。其实,政府是在履行着宪法赋予的义务。

还有一个案件,陈晓琪和齐玉基都为初三的学生,中考时,陈晓琪冒用齐玉基的姓名,以他优秀的成绩上了好的高中,并最终进入了银行工作,而齐玉基却因为落选,最后只得碌碌终生。案件到了最高法院,判决最终给予陈晓琪以严厉的处罚。这让我们意识到,宪法维护公民的姓名权不受侵犯的重要性,每个公民都应该依宪法来保护自己。

还有几年前“我爸是李纲”的事件。官二代开车撞了人,竟然搬出做局长的老爸,在他在心中,他老爸的权力比法还大,这是完全错误的。最终,这个公子哥周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连他的父亲李刚也因为腐败问题而受到调查。

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远不止这些。作为中学生,我们首先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第三,我们要善于用宪法和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我们维护好了个人和集体的权益,就是维护宪法的尊严!

12月4日是国家的宪法日,并非只是说这一天才要想起宪法、尊重宪法。其实,每天都是我们自己的宪法日!法的精神深入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法的行为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加有序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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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继承和弘扬我国的传统文化

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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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传统文化可说是丰富多彩,上到节日下到名胜古迹。这么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我们怎么去继承弘扬呢?首先,我认为可以建立一个网站,然后写上中国的传统文化之类的一些文章,这样可以弘扬我国的传统文化。

其次,想要继承我国的传统文化,先要请全中国人注意,我们可以适当的去了解别的国家的传统文化,但是不能丢掉了自己国家的传统文化。

打个比方吧,比如大家都对圣诞节比较感兴趣,而却越来越冷落了中秋节,端午节,重阳节等中国的传统节日,以至于端午节的申遗产文化权给了韩国江陵,这难道还不足以说明问题吗?所以,要继承我国的传统文化,请所有的国人多了解我国的传统文化,只有这样才能很好的继承中国的传统文化。

最后请大家一起行动起来,为了继承和弘扬我国的传统文化,多多宣传,多多了解一下我国的传统文化,千万不要冷落了自己国家的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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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国家宪法日观后感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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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一向都认为宪法理我遥不可及。

可自从开了昨天的班会后,忽然发现宪法一直在我身边,只不过没有注意而已。

作为一名新时期的中学生,我们应该学法 知法 懂法。

首先,我们要知法。为让全体公民熟悉法律

认识法律。我国设12月4日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作为我们中学生因该积极地参加法制宣传日活动,主动投入到普法活动中去。

我们不仅要知法 懂法,还要会使用法律来保护我们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有:隐私权 平等权 政治权和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我们青少年作为社会的公民,也有和成年公民平等的权利,人人都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

作为公民不仅享受自己的权利而且应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作为青少年,我们要自觉遵守纪律,维护法律,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等。

不仅自己要懂法

知法,还要向自己的同龄人和家人宣传自己做所了解的法律法规,让自己的同龄人知道,青少年正有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和义务,法律保护着我们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们也应该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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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国家宪法日是哪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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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日期:每年的12月4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

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从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决定》,提出将这一天定为国家宪法日,到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维护法制的权威,首先是维护宪法的权威。宪法日的确定更是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宪法序言明确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因此,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做到依宪治国。

背景

事实上,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四中全会公报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不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但是多年来,宪法的实施和保障是不完备的。”在不少人的头脑中有一种观念,认为刑法、民法是比较严厉的法律,违反这些法律要受到制裁。但宪法好像是很“宽容”的,违反宪法可以不追究法律责任。这种“违法可怕,违宪不可怕”的观念相当普遍。其实,违宪,是最严重的违法。“这首先是由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决定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内容上来讲,宪法是人民权利宪章,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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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国家宪法日:普法征文2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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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国家宪法日有关普法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法是什么,如果不问我,我或许还清楚,若问我,我想解释却茫然了,但给我的直觉便是维护正义,驱除邪恶。

法就像一个保护神,伴随在我们的身边,时时刻刻保护着我们。法无处不在,无论是从课堂上、电视上还是生活中,都可以看到它的身影。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与未来,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途与命运。邓小平同志就曾高瞻远瞩地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事实上,从普法活动的展开规划,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法律保护,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国正在努力构建从小学到大学的渐进、科学、合理的法制体系。这非同寻常之举意味着法律知识将被纳入到各级各类学校的必修内容,我国学生知识结构中法制教育比重大大增加。

不容回避的是,我国青少年法律意识现状令人担忧。一项调查显示,我国青少年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基本了解分别只有24.7%和16.4%。这也从侧面反映出,目前我国青少年法律文化知识水平、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仍有待全面提高。我国青少年所占人口比例很大,在校学生达2.4亿多人。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辨别是非的能力差,自控能力弱,可塑性强,容易受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青少年团伙犯罪和有组织的犯罪增多,暴力化程度加剧,犯罪年龄也向低龄化发展,其中法律观念淡薄是青少年犯法的重要原因。

我们正视现在是为了铸就未来。为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在课余时间,学校组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不断扩大学生的法律知识面;有的通过开展学法用法征文、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增加学生参与程度,得到更多的法制实践的体验;还有组织旁听庭审、参观监狱和劳教场所,通过生动具体的案例和当事人的现身说法,使我们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和威严。这些都让我深深感受到法律长久的是生命力。

课堂上,我们学习到有关法律的知识,老师曾给我们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位留学生,在飞机上为打发无聊的时间,递给了空姐一张纸条,上面写道:“我身上有炸弹,我要劫机。”在飞机降落后,等带他的却是许多警卫人员,尽管那个学生大喊:“我只是开个玩笑,周围人都知道,他们可以作证!”但是没有用。他被押上警车,并要面临法律的裁决……

法律是严肃的,是庄严的,切勿用法开玩笑,每个人都要深刻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作为九零后的我们,自然少不了对娱乐圈的喜爱,经常关注明星的最新事件。如果现在让我们说哪些明星在过去和最近发生了哪些事情,我想一定会说的热火朝天、滔滔不绝。那个曾经被称为影视界的“女强人”——刘晓庆,20世纪90年代“下海、经商、经营房地产、化妆品和影视产业,据说三年就融资50多亿元,但在2002年,因涉嫌公司漏税拘押422天。

刘晓庆的事件让人明白,不论你是谁,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不尊重法律的人,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

对于身边的人,也需关注他们的行为。对于一些不良行为我们就要及时帮助他们改正,告诉他们这种行为的危险性,若不改正,将有怎样的后果。如果自己没有说服力,就要及时告诉老师或者有能力说服的长者。从自身做起,避免造成社会混乱,以实际行动尽一份社会职责。

正处于青春期的我们,对一切事物都带有好奇感,也正因为这些好奇感,毒品、黄色才会趁虚而入,一口一口地吞噬我们的理智,将我们一步步引上犯罪的道路。为此,我们要远离这些,拥有良好的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在教室、走廊、过道、操场等公共场所不嬉戏、打闹!我们是学生,应做到洁身自好,我们要不断学会为自己充电,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加强理想的培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养成自尊、自爱、自强的性格。

细节决定成败,细节也可以改变一生。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标准。从今天起,从这一刻,提高法律意识,做到知法、懂法,为我们塑造一个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美丽我们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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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学习宪法知识做美宪法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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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打开电视看法制节目的时候,我的心都不禁绷得紧紧的。每当看到一幕幕悲剧在我眼前发生时,我都不禁落下眼泪。这时,我心中总要涌起一个问号--为什么?为什么每天都要发生这么多悲剧呢?我想,这可能是与个人的法律意识有着直接的关系吧。法律其实每天都在我们身旁。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到似乎达到国家命运的大事,都离不开法律。所以守法、爱法、遵法、用法成了我们每个人必要的原则。

走在大街上,随时都可以看见有不法车辆乱闯红灯或逆向行驶。有些司机明明知道"宁停三分,勿抢一秒",可能他们认为这只是一些芝麻粒儿的小事,从而忽略了安全和法规的重要性。然而,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时刻威胁着大家的生命安全;也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使他们一错再错,最终铸成大错。多少家庭支离破碎,使多少人承受痛苦!

如果他们不违反交通规则,认真遵纪守法,那么,伴随大家的就是幸福美好的生活。

在我们的身旁,有很多因不学法不懂法而违法乱纪的的事发生,还有一些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在无形中就触犯了法律。有一次,我路过乐西小巷,突然看见前面有两个黑影在推推搡搡。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初中生模样的男生手里拿着锋利的小刀对着一个小学生,要他把钱拿出来。那个小弟弟吓得面如土色,苦苦哀求着。初中生仍拿着刀不放,一而再再而三地威胁着那个年幼的小弟弟。在一旁的我清楚地明白,如果小弟弟拿不出钱来也许就会受到伤害,我也吓得心怦怦直跳。但是那个初中生表现出的却是丝毫没有商量的样子,还在继续威胁小弟弟给他钱。我首先让自己努力镇静下来,然后跑到报警亭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警察叔叔及时地赶来了,那个初中生被警察叔叔带走了,小弟弟得救了!

他向我投来感激的目光,我悬着的心也总算落地了。

我们学生的职责是读书学习,如果像那个初中生一样不好好读书,不遵纪守法,去干害人害己的事。我们的社会不就乱套了吗?我们学生学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遵守校内外纪律,就是对自己的保护和对他人的尊重!

"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我们是守法小公民,是祖国的未来,随时随地都要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学习法律、懂得法律、运用法律。法律将伴随我们一生,让我们受益匪浅!

只要我们学法、守法、遵法、用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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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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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收集了从西周初年到春秋中叶大约五百年间的诗歌共305篇。约产生于公元前1046年到公元前500年。

《诗经》是中华民族的瑰宝。《诗经》原本叫《诗》,共有诗歌305首(另外还有6篇有题目无内容,即有目无辞,称为笙诗),因此又称“诗三百”。从汉朝汉武帝起儒家将其奉为经典,因此称为《诗经》。汉朝毛亨、毛苌曾注释《诗经》,因此又称《毛诗》。《诗经》中的诗的作者绝大部分已经无法考证。

《诗经》所录诗歌多来自民间,据说,周朝设有专门的采诗官,采集民歌,以体察民俗风情、政治得失。《诗经》中大部分诗歌都出于此。另一部分则为公卿、士大夫向周天子所现之诗,歌功颂德、粉饰太平。其中,部分诗歌曾有人考证其作者,有臆断者,有有理有据者,不过不很重要。至于《诗经》编撰者,有以为周公者,现在看来无法成立。另有孔子删诗的说法,也没有说服力。

《诗经》所录诗歌时间跨度长,从西周初年(公元前11世纪)直至春秋中叶(公元前6世纪)500多年的社会生活,涵盖地域广泛,黄河以北直至江汉流域的都有。汉时,先有鲁、齐、韩三家时,立于学官,后有《毛诗》。《毛诗》盛行后,齐、鲁韩三家诗先后亡佚。历代解《诗经》者颇多,较好的有宋朱熹《诗集传》、清王夫之《诗经俾疏》、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王先慊《诗三家义集疏》等。

《诗经》存三百零五篇,分《风》、《雅》、《颂》三部分。《风》有十五国风,是出自各地的民歌,这一部分文学成就最高,有对爱情、劳动等美好事物的吟唱,也有怀故土、思征人及反压迫、反欺凌的怨叹与愤怒。《雅》分《大雅》、《小雅》,多为贵族祭祀之诗歌,祈丰年、颂祖德。是西畿正音。《小雅》中也有部分民歌。《颂》则为宗庙祭祀之诗歌。《雅》、《颂》中的诗歌,对于我们考察早期历史、宗教与社会有很大价值。孔子曾概括《诗经》宗旨为“无邪”,并教育弟子、孩子读《诗经》以作为立言、立行的标准。先秦诸子中,引用《诗经》者颇多,如孟子、荀子、墨子、庄子、韩非子等人在说理论证时,多引述《诗经》中的句子以增强说服力。后来,《诗经》被儒家奉为经典,成为《六经》(包括《诗》、《书》、《礼》、《乐》、《易》、《春秋》)及《五经》(无《乐》)之一。

《诗经》作品所涉及的地域,主要是黄河流域,西起山西和甘肃的一部分,北到河北省西南,东到山东,南到江汉流域。

1.成书过程

《诗经》中最早的作品大约成于西周初期,根据《尚书》上所说,《豳风·鸱鸮》为周公姬旦所作。最晚的作品成于春秋时期中叶,据郑玄《诗谱序》,是《陈风·株林》,跨越了大约600年。

关于《诗经》的收集和编选,有“王官采诗”和“孔子删诗”的说法:

2.王官采诗

《汉书·食货志》中记载,周朝朝廷派出专门的使者在农忙时到全国各地采集民谣,由周朝史官汇集整理后给天子看,目的是了解民情。

3.孔子删诗

这种说法见于《史记》,据说原有古诗3000篇,孔子根据礼义的标准编选了其中300篇,整理出了《诗经》。现在通常认为《诗经》为各诸侯国协助周朝朝廷采集,之后由史官和乐师编纂整理而成。孔子也参与了这个整理的过程。

4.体例分类

关于《诗经》中诗的分类,有“四始六义”之说。“四始”指《风》、《大雅》、《小雅》、《颂》的四篇列首位的诗。“六义”则指“风、雅、颂,赋、比、兴”。“风、雅、颂”是按音乐的不同对《诗经》的分类,“赋、比、兴”是《诗经》的表现手法。

5.风、雅、颂

《风》又称《国风》,一共有15组,“风”本是乐曲的统称。15组国风并不是15个国家的乐曲,而是十几个地区的乐曲。国风包括周南、召南、邶、鄘、卫、王、郑、桧、齐、魏、唐、秦、豳、陈、曹的乐歌,共160篇。国风是当时当地流行的歌曲,带有地方色彩。从内容上说,大多数是民歌。作者大多是民间歌手,但是也有个别贵族。

对于《雅》的认识有各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是指周朝直接统治地区的音乐,“雅”有“正”的意思,把这种音乐看作“正声”,意在表明和其他地方音乐的区别。也有人说“雅”与“夏”相通,夏是周朝直接统治地区的称呼。还有观点认为,《雅》是指人人能懂的典雅音乐。《雅》共105篇,分为《大雅》 31篇和《小雅》74篇。《雅》多数是朝廷官吏及公卿大夫的作品,有一小部分是民歌。其内容几乎都是关于政治方面的,有赞颂好人好政的,有讽刺弊政的。只有几首表达个人感情的诗。但是没有情诗。

《颂》是贵族在家庙中祭祀鬼神、赞美治者功德的乐曲,在演奏时要配以舞蹈。又分为《周颂》、《鲁颂》和《商颂》,共40篇。其中《周颂》31篇,认为可能是西周时的作品、多作于周昭王、周穆王以前;《鲁颂》4篇,认为可能是鲁僖公时的作品;《商颂》则认为是春秋以前宋国的作品。

6.赋、比、兴

“赋、比、兴”是诗的表现手法。“赋”是直陈其事,描述一件事情的经过。“比”是打比方,用一个事物比喻另一个事物。“兴”是从一个事物联想到另外一件事物。

7.毛诗序

西汉初年,传授诗经的主要有四家。一是鲁国人申公,一是齐国人辕固,一是燕国人韩婴。但是这三家著作除《韩诗外传》,都已不存。另外一家就是毛诗。即大毛公毛亨、小毛公毛苌所传。现存的毛诗每篇都有一个题解,叫做“小序”。其作者大部分已不可考。现在一般都认为解说文字除少数几篇可信以外,大部分都不可信。但是毛诗序对后人的影响非常大。古人做诗、写文章用典都爱用里面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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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高考作文素材:宪法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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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高考素材,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2014年12月4日,必将是一个值得永远铭记的日子。在这一天,我国将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2014年12月4日,必将是一个值得永远铭记的日子。在这一天,我国将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

对宪法重要性的认识从未像今天这样高——正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所指出的,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现行宪法是在怎样的历史背景下制定的?修改宪法应当遵循什么原则?为什么说宪法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让我们通过几位亲历者、专家学者的忆述和思考,一起来了解宪法、学习宪法、信仰宪法。

从五四宪法到八二宪法

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干了大半辈子的立法工作,参与制定或修改的法律数以百计,然而,让他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1982年宪法的制定。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4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4部宪法,见证了新中国的历史变迁,无不留下时代的烙印。

“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形式上看,这部宪法是对1978年宪法的修改,实则不然,它并不是以1978年宪法为基础的,而是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经过全民讨论,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见结合起来、统一起来,重新制定的新宪法。”杨景宇回忆说。

为什么要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实践证明,1954年宪法是一部好宪法。”杨景宇指出,1975年宪法是在“文革”那段特殊历史时期制定的,它以错误理论指导下的错误实践为依据,受那段特殊历史时期“左”的错误影响,存在严重问题,可以说是1954年宪法的倒退。1978年宪法虽然恢复了1954年宪法一些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并增加了一些新的规定,但当时党还来不及领导全党全国人民对“文革”错误进行全面清理,不可能完全摆脱“文革”的影响,是存在严重缺陷的。

“因此,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80年9月举行的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接受中共中央建议,决定全面修改1978年宪法,是完全必要的。”杨景宇说。

1980年9月15日,宪法修改委员会举行首次全体会议,宣布正式成立;1982年4月28日,宪法修改草案全文公布,交付全国各族人民讨论,全民讨论至8月31日结束。

“全民讨论宪法草案达4个月,讨论规模之大、参加人数之多、范围之广、影响之大,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历史上是空前的。”杨景宇对这段历史记忆犹新。

杨景宇回忆说,在整个修改过程中,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先后专门讨论过八次,宪法修改草案每一稿都是经党中央原则同意的,每一稿又都经过充分发扬民主,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见结合起来,使宪法修改草案一稿比一稿更完善。

1982年12月4日,几经修改的宪法修改草案提请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全体会议采取无记名方式表决,参加投票的代表3040人,投票结果,赞成的3037票,弃权的3票。宪法修改从启动到出台,历时两年三个月。

“新宪法既是高度民主基础上高度集中的产物,又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的体现。”杨景宇说,这样制定出来的新宪法,理所当然地受到了国内外的高度评价。全国人民普遍反映,它科学地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经验,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合乎国情,是一部有中国特色的、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能够长期稳定的宪法。

以修正案形式与时俱进修改宪法

现年83岁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顾问廉希圣是1982年宪法起草的参与者之一,此后还多次参与宪法修改工作,是历史的亲历者和见证者。

“宪法应当是稳定的,但同时又必须根据现实需要适时进行修改。”廉希圣说。

32年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1988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先后4次对宪法部分内容作了修改。

廉希圣回忆说,1987年党的十三大后,党中央领导同志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研究对现行宪法作第一次修改时,就确定了两条原则:一是,,改革要遵守法律,法律要为改革服务;二是,修改宪法,只只限于不修改就会妨碍改革的条款,可改可不改的不改,有些问题采取宪法解释的办法去解决。

“这样做,有利于宪法的稳定,有利于国家的稳定。至于修改宪法的方式,经过慎重研究,确定采取修正案的方式,这是借鉴美国修改宪法的方式。美国宪法制定于1787年,200多年来宪法原文一直未动,采取修正案的方式修改18次,共27条,它比法国、苏联和我国过去采取的修改宪法的办法要好。八二宪法历次修改,都是遵循了同样的原则,采用的都是修正案的方式。”廉希圣说。

4个宪法修正案,共31条,主要内容包括确立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明确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肯定改革开放的基本方针、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确定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定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等等。

“对宪法所作的这些重要修改,都是关系国家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既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又反映了全党全国人民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认识的深化,从而使宪法更加完善,更加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要求,成为体现时代特征、符合国情、与时俱进的宪法,并没有因此而影响宪法的稳定,也没有因此而损害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廉希圣指出。

不过,廉希圣也指出,1982年宪法毕竟是在计划经济形势下制定的,后来经过修正案,加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内容,但是,经过修正宪法就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和改革发展吗?还有哪些规定与实行市场经济、改革发展不够协调?这些都还需要认真研究,不断完善。

宪法与公民日常生活密切相连

“1982年现行宪法通过之时,我正在吉林大学法律系念本科二年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回忆说。32年后,他依然清晰地记得当时的情景:“学校宣传栏几乎贴满了宣传宪法的文本和图片。课堂上,老师一条一条地给我们讲解宪法文本,点燃了我们学习的激情。”

韩大元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保障人民的根本权益,应当充分发挥宪法作用,让宪法走进公民的日常生活。2009年,他主持的课题组曾经对1300多名领导干部宪法意识做过一次问卷调查。调查发现,大部分人认为宪法的主要作用就是规定国家基本制度,而认为宪法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权的,加在一起才三分之一。

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缺乏宪法意识,导致了种种乱象:有的拆迁案件中,公权力与私权利发生冲突;还有一些地方,用土政策对抗国家法律。

“宪法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承载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社会的价值共识。宪法来源于人民,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韩大元说。他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设立国家宪法日,这本身就是提高公民宪法意识尤其是领导干部宪法意识的一个具体举措。应当在全社会进一步开展宪法宣传和教育,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切实保障宪法的全面实施。

27年的宪法学教学与研究生涯中,韩大元经常有机会去国外进行学术交流。每当看到一些国家的宪法纪念馆,整理留存宪法发展过程中的文献和资料,他都心生羡慕,因而在各种场合呼吁建立我国的宪法纪念馆。他还倡议在公共场所放置宪法文本,免费发放给公民,公民特别是公务员要携带宪法文本,培育宪法文化,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

韩大元表示,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展望未来,应通过宪法的实施,落实“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

他认为:“宪法的实施不只是一套技术,更是一种价值和理念。通过宪法的实施,要构建一种公共生活,让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切身感受宪法的实际意义,能够在宪法的阳光下获得尊严的、体面的生活。”

让宪法成为每一个人的信仰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林来梵从年轻时代就开始学习宪法、信仰宪法。

20世纪80年代末,林来梵东渡日本学习宪法,一去就是8年。

“我本科在福建师范大学学的是政治教育专业。政治学与宪法学关系密切,所以逐渐就对宪法学产生了兴趣。20世纪80年代有一个氛围,学术界、思想界都在讨论中国该向何处去。选择宪法这个专业,完全出自自己的兴趣,也可以说是读书人的情怀。”林来梵说。

留学日本期间,曾有老师提出,希望林来梵改学民商法学。他半开玩笑地回答:“民商法是齐家的学问,而宪法是治国平天下的学问,还是更喜欢后者。”

林来梵回忆:“那时候一边学习,一边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宪法不只是治国平天下的学问,还是普通老百姓

手中的法宝。只要制度齐备,灵活运用,宪法就能成为每个公民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

作为战败国家,日本的和平宪法是当年盟军主导制定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日本人接受了这部宪法的理念,平时可以看到街头巷尾,很多普通的日本人都在谈论宪法上的问题,这给林来梵留下了深刻印象。“原来宪法是这么生动活泼、平易近人,与每个人的关系如此密切。”他说。

1954年,新中国制定了第一部宪法,成为法治建设史上一个里程碑。但随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宪法和法律被束之高阁,导致了惨痛的教训。改革开放以后,民主法治建设逐步回到正轨。

“宪法一方面制约公权力,一方面保护人民的基本权利。所以列宁有一句名言,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林来梵指出,当前宪法实施还存在一些问题,是建设法治中国过程中必须解决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林来梵认为,加强宪法监督,追究和纠正违宪行为,是推进宪法实施的重要内容。

“是不是设立一个专门机构,来监督宪法的实施,目前社会各界的共识还不够。但是加强宪法监督有多重路径,还有很多事可以做,比如通过强化宪法解释来推进宪法实施,这也是四中全会的明确要求。”林来梵说。

他还表示,已有的一些制度也需要激活。比如立法法第90条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等机关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与宪法条文相抵触时,可以书面提出审查要求。根据这一规定,地方法院在受理具体案件时,遇到合宪性问题,可以先中止诉讼,逐级将问题上报到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查。他把这个做法称为“合宪性审查优先移送机制”。

“现在大家都在讨论对宪法的信仰。我认为,一是要把立法法等现有的制度规定用足用好,二是要调动老百姓的积极性,让大家都参与进来,从宪法实施过程中尝到甜头,自然而然就能形成对宪法的信仰。”林来梵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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