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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名法官作文【汇总20篇】

要成为一个法官不容易,这我也知道,虽然不容易,但我还是要努力去做,从现在起努力学习,做个知法懂法的好孩子,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努力奋斗。以下内容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我的理想作文法官500字,欢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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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_做合格法官心得体会

全文共 7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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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中央决定20**年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这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深,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眼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持续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省委郭庚茂书记和市委郭瑞民书记分别于5月14日和20**了党课,对全省、全市的专题教育做出了部署安排。省高院张立勇院长、市中院张社军院长分别于5月25日和5月26日给全省法院和市中院党员干警讲了党课。5月22日我县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暨动员部署会,对全县专题教育活动作了统一安排。按照要求,今天,我们以讲党课的形式,对我院“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行动员部署。

一、充分认识"三严三实"的思想内涵和现实意义

党的作风建设是执政党建设的永恒课题。深刻认识全面把握“三严三实”的内涵对改进工作作风意义重大。去年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人大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首次提出“三严三实”重要思想,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抓住了党员干部做人从政的根本,明确了干事创业的准则,划定了为官律己的红线,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本质要求,也为新形势下法院党员干警加强修养、改进作风、健康成长指明了方向。因此,开展好“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意义重大,大家在学习过程中要入脑入心。

践行“三严三实”,是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客观要求。回顾我们党夺取政权、巩固政权、长期执政的历史,不难发现,根本原因就是我们党能坚持严格的党性要求,用优良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具有坚强的执政根基。“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前苏联共产党这个有着90多年历史、连续执政70多年的大党最后轰然倒塌,很多人都提出这个问题:为什么苏共在有20**员时能够夺取政权,在有20**党员时能够打败法西斯侵略者,而在有近20**万党员时却丢失了政权?正是苏共党性的改变、作风的改变,导致了苏共与苏联解体的悲剧。知史才能通今,我们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政治高度,认识党性问题和作风问题,把“三严三实”作为新时期党员干部的指导思想。

践行“三严三实”,是推进“四个全面”的时代要求。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涵盖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全局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是统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纲。完成这样一项全面、系统、伟大的执政使命,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以鲜明的党性为灵魂和纽带,以“三严三实”为标准,修身、干事、做人,动员和团结全党,形成集体意志、集聚共同力量,带领人民群众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践行“三严三实”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必然要求。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关系到党的团结统一,关系到党的肌体健康,关系到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目前,有个别党员干部言行上失规失矩,对自己要求不严,政治生态不好的问题比较突出。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必须强化“三严三实”的鲜明导向,进一步明规矩、严纪律、强约束,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防止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坚决纠正自由主义、宗派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等不良现象,形成从严从实的浓厚氛围,促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做良好政治生态的积极构建者和坚定守护者。

践行“三严三实”是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党的作风直接关系着党的形象,关系着人心向背。当前,我国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各种社会矛盾累积叠加。伴随着法治建设进程加快,司法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特别是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后,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激增,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大量涌现,化解矛盾纠纷难度持续加大,群众对司法的期待更加迫切,这些都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三严三实”从思想层面和实践层面对党员干部的精神状态、谋事理念、工作方法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人民法院抢抓机遇、破解难题提供了强大思想动力和精神支持。我们要把践行“三严三实”作为提振精气神、焕发新活力、实现新作为的重要途径,在纷繁复杂的形势面前坚定立场、站稳脚跟,在繁重的工作任务面前敢于担当、攻坚克难,从严上要求,向实处着力,真正将“三严三实”要求落实到具体实践中,为人民法院改革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践行“三严三实”,是打造高素质法院队伍的内在要求。“三严三实”从精神支柱、价值追求、行为规范等方面,全面阐述了新时期优秀党员干部的精神特质,既是法院党员干警正心修身的思想守则,也是公正司法的行动准则,为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供了根本标准。“三严三实”是广大法官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基本准则和履行审判职责的重要遵循。做到“三严三实”,对于人民法院打造过硬队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二、认真查摆并着力解决 “不严不实”的问题

总体上看,经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洗礼,广大党员干部反“四风”、转作风、求公正、办实事的热情不断激发,司法作风明显好转。但是,用“三严三实”这把尺子来衡量,用邹碧华精神这面镜子来对照,一些干警的“不严不实”问题在我们党员干警中间也不同程度存在。

一是信仰不坚定;一些同志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政治自信、理论自信领悟不够,认为这只是几句空洞的口号,对其深刻内涵把握不够。对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更是感到遥不可及,缺乏为之献身的矢志不移的坚定信念。

二是党性不纯,自身修养欠缺;有的入党不信党,在党不为党,不注重党性修养、党性锻炼,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不能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有的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力,没有坚持用党性原则严格要求和管理干部,对错误言行不教育、不制止、不批评、不抵制,甚至袖手旁观、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在原则问题上妥协退让。

三是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欠缺;有的缺乏群众感情,不愿做、不会做群众工作,只会讲法言法语、不会讲群众语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置不力,有的特权思想严重,作风简单粗暴,对待群众冷横硬推。

四是职业精神欠缺;有的党员干部安于现状,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满足于“混日子、守摊子”。有的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图清闲、怕辛苦。有的在解决困扰法院发展的工作难题上不敢啃硬骨头,创新意识不强。有的对出现的矛盾问题不敢批评、不敢管理,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有的对疑难案件不敢坚持原则,来回“踢皮球”,导致案件长期不能结案。

五是事业观政绩观不端正,欠缺务实精神;在执法办案中,重视走程序、赶进度、图形式,庭审走过场。习惯于办案一人说了算,不注重发挥合议的作用。裁判文书程式化,事实不清,空话套话,不注重说理,当事人看不明白。有的对证据的审查把关不严,实地调查取证不多,闭门办案,裁判结果与客观事实出入较大,明理释法不够,说不清道不明,不能做到案结事了,群众服判息诉。

六是不守纪律,规矩意识欠缺;对队伍在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总认为主流是好的,对解决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措施还不够多、不够有力。对一些法官身上的特权思想,教育不够,批评提醒较少。对一些干警迟到早退的现象,也是会上说说,通报一下,不痛不痒,不敢叫真,失之以宽,失之以软。

七是精神不振,工作激情欠缺;有的精神懈怠,该担当的不担当,相互推诿。要利益多,工作付出少,甚至不付出。巡回审判不够,害怕吃苦。部分基层法庭,大门长期关闭,杂草满院。有的出工不出力,拈轻怕重,不愿承担艰苦任务,甚至有的党员干部不服从工作安排。

八是为政不廉,秉公用权欠缺。有的干警为承办法官和律师、当事人牵线搭桥,吃“拐弯饭”,甚至充当诉讼掮客、谋取利益,接受当事人请托,向案件管辖法院的相关领导和承办人打招呼,安排宴请,介绍贿赂。有的过问职务外案件,违反规定为当事人转递材料、打听案情。有的在背后运作官司,搞隐性代理,谋取利益。

九是改革创新不够快。面对顶层设计的司法改革,我们干警多处观望心态,没有去尝试创新。面对法院工作的强大压力,尤其是面对一些长时间不能彻底解决的难题、难案,不少同志有畏难情绪和“等一等、缓一缓、拖一拖”的想法,创新突破意识还不够强,安于现状。

违背“三严三实”要求的问题和现象还远不止这些。要紧密联系个人实际,对“不严不实”的问题,要细查深究,既找共性问题,又查个性问题;既列举现象,又直面事实;既主动自查自究,又诚恳听取他人批评,力争把问题找全找准找实。要深入剖析原因,弄清问题性质,找到症结所在,看到问题危害,引起思想警觉,触动内心灵魂。要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真正解决问题。总的来看,都是修身、用权、律己不严,谋事、创业、做人不实的具体表现。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就会伤害群众感情,败坏党风政风,损害司法公信力,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三、践行“三严三实”,力推“四个全面”

践行“三严三实”,修身是基础,用权是关键,律己是根本,务实是核心。作为法院的党员干部,必须在践行“三严三实”方面做好表率,共同推进“四个全面”的有效落实。

一要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我们共产党人的灵魂和方向。坚定的理想信念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坚持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的结果。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要牢记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入党誓言,我们远大的政治理想,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力量源泉。心中有党、坚定信念,就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二要筑牢政治定力。作为党员干部在政治上要坚定、要敏锐,要站稳政治立场,做到对党绝对忠诚、个人要清白干净、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要具备良好的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要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要把对党绝对忠诚铸入思想、融入灵魂、见之于行,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定力,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关系,确保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有坚定立场,对背离党性言行有鲜明态度,始终同党和人民站在一起,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三要加强道德修养。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法院领导干部必须把加强道德修养作为终身必修课,时时处处见贤思齐,进一步提升道德认知、升华道德情感、砥砺道德意志、完善道德人格,严格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远离低级趣味,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成为一个具有感召力、亲和力和人格魅力的人。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干部,是一名人民法官。要经得起各种诱惑,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想面对各种诱惑不动心、不浮躁、不攀比、不侥幸。把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亲友关、情趣关,保持高尚精神追求。

四要强化责任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处于各种矛盾交织聚集的风口浪尖,承受着方方面面的压力,无论是解决阻碍法院发展的各种难题,还是审理和执行具体案件,都需要具备敢于冲在前边、勇于担当的精神。我们要拿出焦裕禄同志“革命者要在困难面前逞英雄”的大无畏精神,学习邹碧华同志甘当“燃灯者”的工作作风,积极应对复杂严峻局面,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千方百计解决工作中的难题,作出应有的业绩。

五要全心全意为民司法。作为法官,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人民公仆,也是群众中的普通一员,手中的审判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面对一个个案件,就要像面对一个个鲜活的生命、面对着无数家庭的幸福和企业的存亡,心中有怜悯,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带着深厚感情去处理好每一起案件,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既要满足人民群众的现实司法需求,又要有利于人民司法事业的长远发展。要以创建优秀诉讼服务中心为抓手,增强服务理念,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各项举措,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降低诉讼成本,为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确保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只有对群众掏出了真心、倾注了真情,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为,才能架起法院与群众的连心桥。

六要提升工作标准。讲实干,就要多做事、做成事,就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实干苦干、稳扎稳打”,以高标准、严要求,把各项工作落实好。院工作要做实,首先要把标准定高,要求提严,始终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在处理案件时要牢固树立铁案意识,认真核实每一项证据,开好每一个庭,写好每一份判决书,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在完成其他工作时要注重创新、精益求精,敢于树标杆、创品牌,真正把法院工作做实做好。

七要加强自身修养。对党员干部来说,最高品位、最大趣味就是要追求如何做好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心中装着党和人民的事业,脚踏实地开展工作的人,其格调自高、情趣自雅。埋头工作的人,就能远离灯红酒绿;钻研业务的人,就能亲近书本,在读书学习中修身养性。作为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之风,追求积极向上健康的生活情趣,真正做到德才兼备、德才相适,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八要遵守各项制度。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是我们开展各项工作的规程和依据。一方面要通过健全完备制度体系, 进一步完善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监督留痕的审判权力运行管理制度,推动提升法院管理水平, 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审判行为,规范执行行为,规范法官行为。同时要确保制度行得通、做得到、管得好、用得灵。

九要自觉廉洁司法。“公则明,廉生威”,法官如果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为人情、名利、美色等世俗诱惑所累,则必然判案不公、说理不明,法律的权威受到损害。法官要重品行,作表率,做到“吾日三省吾身”,严格做到慎独、慎初、慎微,做到自重、自省、自律、自制,任何时候都能做到“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不该交往的朋友坚决不交”,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经常反省自己工作作风是否端正、对待群众是否热情、执法办案是否出于公心,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干净人”、作风上的“正派人”。

十要依法接受监督。要正确认识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意义,逐步将外在的监督行为变为自觉接受监督的行动,从而习惯于在监督之下行使审判权。在自觉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无处不在的强大监督力量。要健全全方位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机制,建立信件、网络等群众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和群众评议制度,努力实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要推进公开司法、阳光审判,发挥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作用。充分运用短信、网站、微博、微信等监督形式,全时段监督法官行为,促使法官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审判工作业绩。

践行“三严三实”是党中央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也是全体法院干警立身做人、用权执法的根本准则。当前,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讲,以“三严三实”助推“四个全面”的贯彻落实,关键就是要把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做到专题教育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两手抓、两不误。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以“三严三实”助推“四个全面”的贯彻落实。敢于担当,崇法尚德,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四、加强领导,扎实推进专题教育有效开展

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今年中央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党建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我们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题教育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把这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要全面把握总体要求,加强党性修养的学习。要紧紧围绕学习“三严三实”、践行“三严三实”主题,继续发扬教育实践活动真抓实干、动真碰硬的精神,强化问题导向,坚持以上率下,在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中见成效,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见成效,在真抓实干、推动法院工作发展上见成效。

二要从严从实抓好关键动作,健全体制机制。大家在认真听党课的同时,发挥带学促学作用。要重点围绕“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三个专题开展学习研讨,做到学深悟透。要坚持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齐抓并重,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刚性执行。我院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严格院规建设,严厉查处接受当事人宴请、收受当事人贿赂,而接受当事人请托的行为。与此同时,严格上班纪律,对迟到早退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学习效果。法院党组要全面负责本院的专题教育,对实践成果、实际成效负责。党组成员要抓好分管部门的专题教育。要采取专题调研、随机抽查等方式,强化督促指导,对组织不力、敷衍应付的,要严肃批评和问责。要做到专题教育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两手抓、两不误。保障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得到切实提高。

同志们,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以扎实稳健的作风,推动专题教育扎实有效开展,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专题教育有效开展,促进法院全体干警牢记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加强修养,勤奋学习,敬业奉献,严格自律,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努力做一名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四有”好法官,为建设富强美丽新光山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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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法官学习两学一做心得体会

全文共 3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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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作为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守卫者,是法律正义的化身,淡泊名利,无私奉献,头顶国徽,身穿法袍,手拿法槌,心怀天平,这就是法官的形象。然而,如何做一名人民群众心目中真正的守护神和社会需要的法官,才是值得每一位法官仔细思量的。因为德才兼备的法官是做法官的基本原则,只有德才兼备了,才是一名合格的,人民满意的法官。所以,作为一名法官,除了应有正确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外,有才还要有德,否则,有才无德或者有德而无才都不是合格的法官。另外,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和政绩观也是一名合格法官必须做到的,也是非常重要的。

如何坚持从严治警,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事关国家兴亡,必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实抓好抓到位。而作为一名党员法官,则首先必须要从"两学一做"做起,如果连一名合格党员都做不了的话,何谈报家为国、公正司法。作为一名党员法官,首先就要从学习开始。《党章》是先辈用鲜血和智慧凝聚而成的,入党时我们高高举起的右手、铮铮发出的誓言,无疑都在向它表达党员法官的忠诚、干净和担当,不管是在什么时候,都要无条件的为党、为国家、为人民付出全部。然而,法官队伍中出现的 "老虎"、"狐狸"和"苍蝇"表明,并不是每个党员法官都那么忠诚、干净和担当。同时,也涌现出像马彩云、任秋华、黄志丽似的"优秀共产党员"留下的忠诚担当、甘于平凡、干净律己的精神值得每一位党员法官学习。那么该如何抵御金钱、美色、权力等这些种类繁复的诱惑,首先,应从学习党章党规做起。通过学习,要不断强化纪律、规矩和法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净化思想觉悟,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刻用党的纪律来对照检查自己,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严格按规定、按程序、按制度办事,要让自己做的每一件事都经得起检验,要让每项工作都过硬。其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先后提出了各种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路,必须深入领会其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深入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不断加强自身理论武装,让自己的思想觉悟随时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不至于被腐朽思想所侵蚀。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还必须找准"做"的方式方法。加强党性修养,提升自身素质。要把党的纲领、性质、宗旨和方针政策时刻挂在心间,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富有朝气和活力的自觉修养习惯,真正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立正确"三观",认清重大问题。把紧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思想"总开关",把为人民服务和为人民司法的宗旨作为自己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面对大是大非,要坚定信念、看清方向、勇于担当。遵守党纪国法,发挥模范作用。在立足自身工作岗位的基础上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解放思想、探索创新,在干事创业的同时带头遵守纪律规矩。发扬优良作风,永葆政治本色。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发扬党员法官大公无私、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秉公执法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总而言之,只有首先将以上几点做到,时刻将"两学一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算得上是一名合格的党员法官。

要做一名合格的法官,深厚的法学素养是保障。古语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无论干哪一行,要想干好,应具备该职业所要求的精湛的业务素质。一个优秀法官对法律的适用从来不会单纯死抠法条、对法律进行片面理解走极端,而是通过现象看本质,从立法精神、立法原意方面去理解、适用法律,从而达到公正审判的目的。当一部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出台后,不但要学习掌握法条,更要领会其深刻内涵和立法背景,以便能够正确理解、适用法律。在法院要想成为一名优秀法官,应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进行学历深造、多向高校教授进行学理请教。面对纷繁的世界,法官要研究审判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善于总结,善于观察,既要抓住普遍性的规律,又要不放过个案的研究。法学本身就是一门社会科学,它与哲学、政治学、经济学、逻辑学、管理学等许多学科既紧密交叉又紧密联系。法官不仅要精通法律,也必须要有较宽的知识面,渊博的知识和高超的法律素养。

法官,手中掌握着国家的审判大权。在手中法锤敲响的那一刻,法官更无疑成了主宰当事人命运的使者,成了维护法律正义的化身。 在法官队伍中,涌现出许多人民满意、清正廉洁的好法官——从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谭彦,到忠于法律、执法为民的蒋庆,从辩法明理、胜败皆服的宋鱼水,到情系人民、丹心护法的吴苹,无一不以他们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形象而为人民群众所敬重,他们代表了法官队伍的主流。当我们被这些优秀法官身上所体现出的崇高的人格魅力所深深震撼同时,我们也遗憾地看到,在金钱的侵蚀下、在私欲的诱惑下,一些意志薄弱的法官见利而忘义,背弃了法官的职业准则,辜负了党和人民的重托,最终倒在了糖衣炮弹之下。从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的广东省高级法院的麦崇楷,到因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沈阳市中级法院的贾永祥,从**市中级法院13名法官集体犯罪到阜阳市中级法院的群体腐败案,屡屡出现的法官违法犯罪行为,令人触目惊心。

然而面对种种名利的诱惑,我们该如何做到清正廉洁呢?这就要求我们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构筑起抵御各种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我们要算好三本帐,即政治帐、家庭帐、经济帐。换句话说就是要我们珍惜工作、珍惜家庭、珍惜生活、珍惜自己。腐败的本质是以权谋私,腐败发生的重要特征是依附于权利,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我们不能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毁了自己。清朝人张聪贤曾写下过这样一段为官箴言,"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的确,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一名法官,只有做得正,才会心中无愧;只有行得正,才会胸怀坦荡;只有判得公,才能让群众信服,才能彰显法律的威严。清清白白办案,堂堂正正做人,永远保持清正廉洁,正是一名法官的立身之本。要做到清正廉洁,就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古希腊著名思想家亚里斯多德说过,立德,必先立志。深刻理解"为谁司法、靠谁司法、怎样司法"的本质内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恪尽职守、公正廉洁的工作态度,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优良作风, 确立积极的人生评价,筑牢思想防线,形成"法平如砥,执法如山"的职业信仰和道德信守,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然而面对种种名利的诱惑,我们该如何做到清正廉洁呢?这就要求我们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构筑起抵御各种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我们要算好三本帐,即政治帐、家庭帐、经济帐。换句话说就是要我们珍惜工作、珍惜家庭、珍惜生活、珍惜自己。腐败的本质是以权谋私,腐败发生的重要特征是依附于权利,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我们不能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毁了自己。清朝人张聪贤曾写下过这样一段为官箴言,"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的确,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一名法官,只有做得正,才会心中无愧;只有行得正,才会胸怀坦荡;只有判得公,才能让群众信服,才能彰显法律的威严。清清白白办案,堂堂正正做人,永远保持清正廉洁,正是一名法官的立身之本。要做到清正廉洁,就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古希腊著名思想家亚里斯多德说过,立德,必先立志。深刻理解"为谁司法、靠谁司法、怎样司法"的本质内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恪尽职守、公正廉洁的工作态度,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优良作风, 确立积极的人生评价,筑牢思想防线,形成"法平如砥,执法如山"的职业信仰和道德信守,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要做到清正廉洁,就要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一名法官必须时刻以法官职业道德准则为参照,做到"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 要做到清正廉洁,就要加强自律。一名法官,要抵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时刻做到"慎言、慎行、慎独".法官应当具有异于常人的睿智,高于常人的品格,独立于世的价值取向。无论别人怎么做,无论别人怎么想,一名法官,就是要用清廉的形象,坚定的信念,钢铁的意志,去守护社会的正义。淡泊名利、明静致远,我将终身以此自勉,作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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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如何做合格法官心得体会

全文共 11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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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是拥有娴熟法律技艺、具有强烈民族精神和丰富知识在司法机构中审判人员的通称,司法权的执行者。新时期的法官应是学识渊博、知识结构完整的,是精通法律的、有较高逻辑思维能力的,是有修养的、儒雅的,是有强烈敬业精神的、有职业自豪感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精英群体,应是具有足以让不同场合的人肃然起敬的人格魅力的社会群体。目前由于种种原因,极少数法官素质不高,还不能完全做到公正律己,铁面无私,影响力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那么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基层法官呢?

一、讲政治。《法官法》第九条规定,担任法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立法上明确把讲政治作为担任法官的首要条件。基层法官要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法官必须通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认识和政治理论水平,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了解国家国内形势,认清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世界发展动向,树立全局观念。只有这样,才能在审判活动中用好用足法律,避免单纯办案,注重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把审判工作真正做好,让人民群众满意。执法活动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同时必须服从服务于国家和社会大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讲正气。对于法官来说讲正气就是公正司法。英国哲学家、法学家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了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裁判则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培根的这句话,之所以影响深远,是因为它道出了古往今来司法活动中公正的极端重要性。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法官在职业活动中通过案件的审判,制裁违法行为保护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实现公正的审判结果,同时法官还必须遵循法官的诉讼程序,确保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平等地位,实体公正是程序公正的目的,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要实现公正,作为居中裁判者的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应当保持中立地位,法官中的地位,要求不偏向任何一方当事人更不能对当事人进行压制,确保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行使。

三、讲学习。法官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和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如果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没有娴熟的审判技能,没有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就很难胜任审判工作。首先要对法律的精通与知新方面尽量做到完美。其次还必须掌握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努力做到成为一部汇集百科的科学词典。最后还要有很强的审判执行能力,很高的解决问题的工作技巧,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这就需要工作中不断加强学习,学习新的法律,学习各种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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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要当“小法官”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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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上午,虽然气温高达40度,但还是阻挡不了我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我要当小法官”实践活动的脚步。

上午九点半,我们准时在法院门口集合,待院长讲话完毕后,我们来到法院的一楼参观。你瞧,市民休息区、投诉区分布得井井有条。正前方墙壁上镌刻着九个大字——“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让人有一种非常威严的感觉。

参观完毕,法官叔叔就带着我们第三组的同学来到了“第一法庭”,开始了模拟法庭的第一步——“开庭”。首先,审判者、审判员、被告人等人神情严肃地走进法庭。“起立!”“坐下!”书记员对着话筒说,我们就遵照她的指令去做,接着,书记员宣读了本次审判的流程。审判开始了,全场鸦雀无声,气氛非常紧张,审判长开始审问被告人:“名字?出生年月?何时接到法院审判书?有无犯罪记录?”被告人一一回答后,就到了审判的第二步——“审判”。原告人开始揭发被告人的罪行:“贩毒1、6余吨,通过快递寄往各大城市,应受到严厉惩罚!”这一句话说的被告辩护人面红耳赤,哑口无言。被告人只好承认自己的罪行,审判长和两位审判员进行了讨论,最后宣判对被告人实施“无期监禁”。只听到“铛”的一声,原来是审判长敲下了木槌,“闭庭!”下面的同学们听到审判结果后,一片哗然,有些同学为他的青春年华而惋惜,毕竟他才19岁;有些同学义愤填膺,为他犯下的罪行,感到非常气愤;我觉得他在这美好的青春年华里,应该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孝敬长辈,尊师爱友,认真而努力地学习,多去帮助身边的弱势群体,为社会做出正能量的贡献!

接着,法官阿姨给我们进行了一场很有意义的“法律讲座”,她教育我们要遵纪守法,做一个好公民;告诉我们看到犯罪的人,要及时避开,然后通知大人;她还提出了很多抢答题和我们互动,比如:“哪些法律可以保护我们未成年人?”我们抢答道:“《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法官阿姨还为我们讲解了一系列青少年犯罪的案例,让我们学习了很多法律法规,增强了安全意识,学习了自卫的方法。我们懂得了要学习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解决困难和问题,这些真是让我们受益终生!

看完了“模拟法庭”,我心里痒痒的,真希望自己就是一位“法官”。这时,“法官叔叔”告诉我们:“我们可以自己体验一次模拟法庭了!”于是,我们第三组的成员就神气活现地来到第七审判庭,开始我们自己的“模拟审判”。法官叔叔给我们每个人分配了角色,我扮演法警。当审判长宣布:“请被告人入庭!”我把被告人押到座位上,然后一动不动地站在被告人的侧后方,仔细聆听审判的过程:被告人在学校趁原告人不注意的时候,将原告人的书包、50元和两支钢笔抢走,随后,将书包扔进厕所。最后,审判结果是:被告人还原告人50元钱、两支钢笔和书包,并打扫两周校园卫生。闭庭后,法官叔叔做了评价,还表扬我扮演的“法警”威风凛凛,我心里可高兴了!

同学们,我们可不要触犯法律哦!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不让他人侵犯自己的权益!还要懂法、遵法、守法,做一名文明守法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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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见习法官作文800字

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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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客厅里突然传来了一声尖叫。我以为家里发生了什么大事,急忙从房间里奔出来,原来是妈妈昨天买的沙琪玛被”盗“了;今天买的可乐又被”窃“了。不用猜,妈妈铁定爸爸就是罪犯。可爸爸却说他没有做过这等偷鸡摸狗的事,于是两人争辩不休就约定”法庭“上见。然而这件案件就由本见习法官“来审判!

法庭设在客厅。饭桌为审判台,中间是法官席位,左右两边分别是原告和被告的位置。

我拿起惊堂木——一把铁勺子用力一敲桌,大声宣布:“家中食物失窃案正式开庭。“只见爸爸和妈妈两人满脸严肃地从房间里走出来,坐在各自的位置上。

庭审正式开始,首先由原告说明诉词。妈妈立即站了起来,指着爸爸说:“我今天和昨天买的可乐和沙琪玛都放在桌上,下午回来时,就不翼而飞了。我断定是被告所为,因为上午只有被告一人在家,而且被告曾有”前科“所以被告的”盗窃”罪成立。爸爸听后立即申辩:“法官大人,我冤枉呀!我比那窦娥还冤呀!今天整个上午我一直在睡觉,压根就不知道原告买了什么可乐回来,依我看。她就是血口喷人,以此达到复仇的目的。

妈妈听后迅速地从包中掏出小票,大声嚷道:“法官大人,我有证据!“我接过来一看白纸黑字,证明了妈妈确实买了这两样东西。可就在我看小票的同时,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各持一词,争论不休,我看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只好拿起惊堂木一敲,宣布休庭。

就在休庭之时,弟弟拿着一小包沙琪玛走来观战。这时,案情真相大白,原来弟弟才是真正的“窃贼”。这时妈妈的气势由盛转衰,情绪一落千丈。可爸爸却打起了劲儿。于是我趁热打铁。当场宣布:“驳回原告上诉,原告妈妈状告爸爸的“诬陷”罪成立。本官罚原告再买回可乐和沙琪玛各两,赏给本官和被告,算是犒劳费和精神损失费。庭审到止结束,退庭——”

看来,要当个正直的法官不容易呀!!

[见习法官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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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中学生作文假如我是乔那坦的法官

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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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落的长老院突然宣布要召开全体海欧大会,假如我是乔那坦法官,海欧们纷纷猜测一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发生了。傍晚,我正和群落中资格最老的几只海欧商议怎么判乔那坦,我们的周围聚集的是所有的海欧,会场一片肃静。

这时,我群落中的法官,走到岩石最前端,面对着全体海欧,大声宣布:“乔那坦,到岩石前面来!”只见乔那坦在原地一动不动,脸有着淡淡的笑。突然,乔那坦用优美的飞翔资态飞到,岩石前的那一块空地上,扬起头,一副高兴的劲,等我宣判。

“乔那坦,你对你最近几个月的所作所为(教小海欧们飞翔的技巧),有什么想法。”

“我认为很不错,我教它们飞行,教它们追求理想,和那混乱嘈咋比起来,这里的一切都显得井井有条,快乐而和平。”

“讲得不错,有一副当老师的口才,我们经过商准备,让你成为飞行老师,怎样?

“OK,我百分之百做得让你们放心。”只见他双手做拳头壮道谢,似大侠。

“你OK了,我也就OK了,你的任务就是:不会飞行的小海欧全由你负责,而且还要教捕食的哦,你试试!!不过你放心,工资是少不了的啦!”

美丽的清晨,海滩依然喧闹,然而另一边,乔那坦正从几十米外的海面上从空中向下疾飞,接近海面的时候,他突然转身,扬起头又冲上天,小海欧们赞叹不觉,这时海欧乔那坦正教小海欧们:“翅膀要舒展,保持平衡!”“不要怕风,睁开你的眼睛,仰起头来!”“注意收腿的动作,不要太急促,要自然的顺乎你身体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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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给法官染布童话故事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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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凡提在镇子上开了个的染坊,给附近的乡亲染布,有一次,镇子上新来了个小法官,住在一个财主家里。那财主便觉得十分光彩,到处炫耀。他向阿凡提吹嘘说:“新来的法官老爷,是世上少有的聪明的法官老爷,他学识渊博,脑袋里充满了智慧。”

“有可能”,阿凡提说,“因为现在当法官的,办事情只看谁给的钱多,用不着智慧,所以智慧就都在他脑子里存起来了。”一听这话,财主生气地“哼”了一声,回去就告诉给了法官。法官气急败坏,一心想找机会报复阿凡提一下。

这一天,法官在财主家拿了一匹布,来到阿凡提的染坊,用蛮横的口气说:阿凡提,给我把这匹布好好地染一染,让我看看你有多么高的手艺!”你要染成什么颜色的,法官先生?”我要染的颜色普通。它不是红的,不是蓝的,不是黑的,也不是白的,不是绿的,又不是紫的,不是黄的,更不是灰的。明白了吧?当染匠的阿凡提!”法官不怀好意他说,‘听说你的智慧不光存在脑子里,还会用,你能染出来吗?跟在法官身后的财主,也狗仗势他说:阿凡提:要染不出法官老爷要的颜色,法官老爷可不会轻易饶恕你!”

阿凡提知道他俩是故意来寻衅闹事的,但仍毫不在意地把布接过来,说:“这有什么难办的呢,我一定照法官先生的意思染。”“你真的能染?”法官看着阿凡提那不慌不忙、满有把握的样子,吃惊他说,“那么,我哪一天来取呢?你就照我说的那一天来取。”阿凡提顺手把布锁在柜子里,对法官说,“那一天不是星期一,不是星期二,也不是星期三,不是星期四,不是星期五,叉不是星期六,连星期日也不是。到了那一天,我的法官先生,你就来取吧,我一定会使你满意的!”法官被说得没了主意,那个财主更傻了眼,他俩一块儿灰溜溜地退出了染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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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有关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作文

全文共 3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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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裁量权,如果不设定行使这种权力的标准,即是对专制的认可。

——弗兰克福特

在中国人传统的观念里,法律是指统治阶级制定的,反映统治阶级利益,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规则。法律是立法者制定的,是白纸黑字的东西,法官是执法者,这是毫无疑问的。人们常常喜欢设想法官是位于法律之下的,是被统治者而不是统治者,然而,很多时候,我们却发现,法官可以自由裁量,可以改变规则。比如下面的例子。

案例(1):1903年,美国法院审理一起劳资纠纷:达维斯诉莫尔根。一个公司雇主和雇员莫尔根签订一份雇佣契约。莫尔根的工资为每月40美元。契约签订不久,另一家公司说,只要莫尔根肯来,每月的工资就多25美元。于是莫尔根要求原来公司加工资,否则就走人。原公司只好答应每月增加20美元,但是要求在年底付清。莫尔根就留下来了,但是每月依然领取40美元。年底的时候,原公司拒不付给那120美元。于是,莫尔根告到法院,法官认为莫尔根一直领取每月40美元,实际上就接受了这个工资条件,既然这样,再判给他120美元是不应当的。

案例(2):1921年,美国法院又审理了一个类似案例(1)的案件:施瓦兹雷池诉鲍曼巴池公司。服装设计师施瓦兹雷池与鲍曼巴池服装公司签订了一份契约。服装公司答应每星期90美元的报酬。不久,另一公司以每星期100美元的报酬聘请他。施瓦兹雷池要求原公司提高工资,原公司也要求一样年底付清。施瓦兹雷池每月依然得到90美元的报酬。年底,原公司一样说话不算数。施瓦兹雷池告到法院,法官判决原公司支付应补的工资。

于是,疑问便在我们脑中形成:为什么相似的案件会是截然相反的判决,法官不是都依照法律来断案的吗?在规则与具体判决之间,我们发现了一样东西,那就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正是裁量权的存在,才导致了判决的截然不同。于是,我们就在想,法官根据自己的自由裁量所得到的判决,都会是公平,正义的吗?

一、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否应该存在

西方历史上的著名人物孟德斯鸠说:“任何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都要到边界时才停止,没有边界的权力便是一种无休止的任意性的权力,必然弊害无穷。”社会契约论最核心的观点就是三权分立,以权力制约权力。形式主义论者认为,法律条文是神圣的,一切都必须按照法律条文来办,法官只不过是机器,是“法律的喉舌”。如此看来,法官并没有自由裁量权,只是机械的运用法律的法匠。但是往深层方面去想,这似乎出现了问题。我们发现,无论立法机关多么伟大,制定的法律多么包罗万象,事实上,我们都知道,这只能是幻想,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总是有限的,又是滞后的,而案件是千变万化的,无论怎样总会出现一个案件找不到适用的法律,总会出现一个真空状态,这个真空状态又如何解决呢?

也许有人会说,当发生这种事情的时候,法官就先别判决,等立法机关立法后再判。但是常识告诉我们,这是不现实的,试想一下,当事人双方焦急万分等待法官给他们一个满意的答复,哪知道法官大手一挥:“对不起,此案件所涉及的法律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本院暂不受理。”你想想,假如所有有疑问的案件法官都这么处理的话,纠纷又如何解决?人民又如何信赖国家?社会是否还进行得下去?早在几千年前中国的庄子就说,用有限去制约无限,殆矣。于是,我们发觉,强求立法机关制定所有法律是不现实的,法官的自由裁量似乎有它存在的必要。

但是,现实当中还有一种情况,假如说法官面对的是一个毫无争议的案件,完全可以依照法律的明确规定来判决,那么,法官闭上双眼,大笔一挥,就可以了,还要什么自由裁量啊?问题是,根据实际情况我们知道,社会上的疑难案件远远多于非疑难案件,法官的自由裁量的机会远远多于完全依据条文的机会,基于此,我们可以说,需要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存在。

二、法官是在造法吗

我们承认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这是否意味着法官的自由裁量出来的判决是法律,法官是否在造法?

我们知道,立法的规定是抽象的,法律文字难免要由法律执行者来解释,谁解释,谁就可以说了算。法律在运作的过程中需要司法机关的解释,而这就给法官提供了一个天地。西方法学史上有一个著名的派别,叫现实主义法学派,在他们的眼里,法律或者是:(1)实际的法律,即关于这一情况已作出的判决;(2)大概的法律,即关于未来判决的预测。正如约翰格雷所说:“归根结底,立法机关所说的只是语言,而这些语言的真实意义是由法官来说的。……人们有时说法律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另一部分是法官制定的法。而实际上;所有的法律都是由法官制定的,只有法官才能给法规——这些死文字以生命。在一个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分立的社会中,什么是法,什么不是法,有发言权的只能是司法机关。现实主义的另一个代表人物弗兰克认为:“普遍的命题不能决定具体的案件,因此,从法官处理具体案件的角度讲,法律规则是不确定的。事实上,一个具体案件可能适用多种不同的法律,很难说哪一个规则是必须执行的。照这样说的话,我们会觉得法律是没有确定性的,我们无法去把握,而决定权在法官的手里,我们会对权力的制约产生疑问,法官僭越了立法权,法治的基础岂非受到挑战?孟德斯鸠指出:“如果司法权同立法权合而为一,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实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再者,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会受到自身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影响,如此,又如何能够保证法官的公正?正如格雷列举了大量案例说明一些“法外的因素”也必须作为法律渊源去考虑。例如:历史因素、社会政治、经济思潮的影响以至法官个人的思想信绪、性格爱好等等。由此延伸,我们会觉得我们受控于法官,受控与具体的判决,而不是规则。

现实主义法学派的说法也许太过于偏激,甚至将自由裁量引向了极端,但是,无可否认的是,他们看到了现实当中的实际问题,看到了法官自由裁量权在审判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乃至最终影响力。这也让我们反思,我们的制度本身的不可避免的缺陷。

三、法治?人治?法官之治?

西方法治的假设前提是人性恶,正因为人是趋利避害的,所以需要一个制度来制约人的恶性,在经过漫长的比较之后,人们舍弃了人治,选择了法治。因为人治让我们的生命和自由陷入危险,我们知道,法治是为了排除人治的专断,为了维护个人的自由权利。在法治的状态下,司法权是绝对独立的,不受任何的制约,法治本来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权力的专断,但我们发现,事情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简单。自由裁量权的存在,让法官有足够大的权力去解释法律和创造法律,这个时候我们发现,我们其实制造出了一个新的权力,正如霍不司所言:“如果你相信法治,那你不过是在权力之上又设置了一个权力,这就是法官的权力。”而这个权力是我们难以控制的。杰佛逊说:“信任是专制之母”,沉痛地指明了在权力的运转过程范畴中,对权力的拥有者必须有所制衡,否则必然形成专断。在这种情形下,我们如何去判定法官所行使的自由裁量权是公正平等的?

法官的判决具有强制力,无论对错,人们都一定要遵守,不然就强制执行。如果法

官由于误解而出差错,由于误解而导致某人被捕,那么,法官要承担赔偿责任吗?法官个人的情绪在影响着判决,我们是否还能认为法官永远是公正的?如果不能,法治是否成了法官之治,又走回了人治?

有学者认为:“现代的自由是法治秩序下的自由。”但是,我们无法去制约法官,一切由法官说了算,在这样的法治之下,我们的自由又如何保障呢?

四、简短结语

尽管我们可以找出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种种不足,找出法治的诸多缺陷,但是,在历史的进程中,我们在权衡了种种制度之后才做出了我们认为最好的选择——法治。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不是古代的人治,那种人治是一般规则上的人治,而法官的人治是一般规则下的人治。两者有着截然不同的前提。法官可以自由裁量,这是我们基于社会现实的需要而做出的选择,但是,自由裁量并非是毫无限制的。自由裁量权是法官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和本意指导下灵活运用法律的权力。正如日本

宪法所规定的,所有法官依良心独立行使职权,只受本宪法和法律的约束。可见,法官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当我们承受过无限制的权力带来的后果的时候,有理性的人们又怎么会重蹈覆辙呢?正如有学者所说的:“绝对的自由裁量权使人民失去安全,并破坏法治的统一。”但适度的自由裁量可以弥补法律的不足,体现法的灵活性,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是社会发展的条件,有限的自由裁量权与自由主义并不矛盾。进一步说,在一般案件中,法官是能够遵循法律的,而且通常也是愿意依据法律的。我们不能否认,法官有时候会不诚实,会有专断的可能,但正如托克维尔说的:“美国总统职位总是只能吸引二流人物,而法官职位却吸引着这个社会最聪明的大脑。”我们愿意相信,“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法官本着心中的公平正义,凭着规则进行的自由裁量绝大多数时候是不违背社会大多数人的意愿的,是不违背法治社会的要求的。给予法官一定限度的自由裁量权,是我们做出的最好选择。

理查德A波斯纳《法理学问题》苏力译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出版

彭灵勇《对现实主义法学的反思》摘自《 社会科学家》1997年第1期

刘全德《西方法律思想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刘全德《西方法律思想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出版

刘全德《西方法律思想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周天玮《法治理想国--苏格拉底与孟子的虚拟对话》

霍不司《利维坦》

周天玮《法治理想国--苏格拉底与孟子的虚拟对话》

任强《中国现代法治建设的立法与内涵》

刘星《西窗法雨》花城出版社

徐国栋《民法基本原则解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

周天玮《法治理想国--苏格拉底与孟子的虚拟对话》

[有关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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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如何做合格法官心得体会

全文共 2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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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儿时的梦想,经过无数的拼搏,历经多次的考试,20**年研究生毕业后,我终于迈进了人民法院的大门。读书二十年,一朝踏入法院门,心中难言喜悦,但也充满忐忑。无论是多年的养成的书生式思维,还是应试教育下的知识储备,都不足于支撑我成为一名优秀法官的信心。幸运的是,河南省法官学院及时对我们进行了预备法官培训。3月份在省法官学院的一个多月学习期间,五六十位优秀法官的言传身教、三百多名同学的相互交流学习,使我深深的认识到自身与一名优秀法官的差距,也给了我努力学习,提高能力,成为一个优秀法官的信心和帮助。我也收获颇丰,深深的感觉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做到“一个转变”,培养“两种素质”,树立“三种意识”,提高“四种能力”。

第一要进行角色转变,牢记自己的法官角色。法官承担着国家的审判职能,是社会正义的维护者。作为一名法院新进人员,之前对法院和法官的了解是很局限的,现在的行为方式和思想认识和法官的要求是有很大的差距。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预备法官首先就要进行角色转变,从以前的学生等身份转变成一个法官。角色转变主要不仅体现在思想认识的转变,还体现为行为方式的转变。一个合格的法官要把对法律的认识从书本转变到司法实践中来,把对法律的信仰转变到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审判事业中来,要从对法官职业的单纯崇拜变成法官队伍的一员,变成法官队伍的集体荣誉的捍卫者。

第二要增强自身内在素质和外在素质。法官是一个神圣的职业,只当法官不求素质不是好法官,那么法官应有的素质是什么呢?法官的素质主要有:(一)内在素质包括:政治素质、职业素质、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二)外在素质包括:善言正行、树立公信、接待 文明、庭审规范、仪表端庄、举止规范。法官的素质也不是与生俱来的,需要不断的培养。一名预备法官要在高度重视自身素质的培养。

首先,加强内在素质培养。作为法官,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要对党忠诚,对组织忠诚,对人民负责。具有良好的法律思维和法律专业技能,坚持法在心中,正义为上,能利用法律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要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从心底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让人民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人文关怀。法官提升个人崇高的品德修养,应当具有让人敬重和信任的品德,以自身的人格魅力和德高望重赢得公信,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一名优秀的法官应当在审判席上公正不阿、客观中立、细致冷静、审慎决断,在日常生活中也应该保持谨言慎行、勤俭节约、廉洁奉公、成熟稳重,“不能随心所欲、瞻前顾后、刚愎自用、奢侈腐化”。其次要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法官代表了国家的审判权,体现了一个国家司法形象。因此一个合格的法官要具有良好的外部形象:淡薄名利,甘于清贫和寂寞,行为检点,处事谨慎,平等待人,举止文明,作风民主,让人民可以通过良好的外在形象看到法官良好的内在素质和法院的良好形象。

第三要具有公正意识,为民意识,廉洁意识。公正意识。公正是法的重要价值,也是我们法院法官工作的灵魂和生命线,失去了公正,法官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英国思想家培根曾说过:“作为法官应懂得,一次不公正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了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裁判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我们一定要树立公正意识,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工作的基本准则。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使公平正义以人们看得见、感受到的方式实现,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人心服口服。

为民意识。孟子说“民贵君轻”,唐太宗李世民说“水能载舟也能覆舟,民者政之本”。司法为名是法院的基本职责和最终目标。作为法院执法者,一定要把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在审判工作中,不断强化为民、便民、利民意识,充分体察当事人文化水准和法律意识,做好释法明理诉讼指导工作,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还要努力增强司法亲和力,充分考虑办案效果,讲究客观公正,使司法公正、社会和谐与司法和谐有机统一。

廉洁意识。左传上说“其身正,不令而从;其身不正,虽令不行”。明朝县令郭允礼说:“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作为一名法官一定要具有廉洁意识。在执法活动中要刚正不阿,不受利诱,不受强暴,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面对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应当坚定立场,头脑清醒,时时警示法官要以铜为镜,做到司法裁判“公正如水”、司法作风“清廉似水”、司法为民“柔情若水”。对每一件案件的办理做到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良心,无愧于自己胸前的国徽。

第四要具有法律思维能力,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

法官是一个需要终身学习的职业。因此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预备法官,就要有终身学习的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司法能力。

法律思维能力。法律思维是指生活于法律制度框架之下的人们对于法律的认识态度,以及从法律的立场出发思考和认识社会的方式,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是受法律意识和法律技术影响的一种认识社会现象的思维方法。法官的法律思维能力就是指法官能够运用法律术语进行观察、思考和判断的能力。一个优秀的法官首先就要具备良好的法律思维能力,坚持法律至上,利用法律意识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

庭审驾驭能力。指法官主持、控制庭审的一种能力。它是法官凭借高尚的人格、公理的精神、扎实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程序规则,主持整个庭审过程,指挥和控制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以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是非责任,作出正确裁判的能力,是法官综合素质在法庭上的集中体现,是每一个法官应当具备的基本功。

法律适用能力。是指法官运用法律思维寻找选定法律规范并将其运用于解决具体个案的能力。法律适用包括“找法”、“释法”、“用法”三个步骤和过程,是在法律思维支配下,利用庭审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适用法律的过程。

裁判文书制作能力。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审判案件,对案件的诉讼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处理决定,是裁判权的体现,也展示了法官执法水平与判案能力,是立法精神、裁判结果、诉讼过程、事实认定、裁判理由、行为示范等的综合体现和集中反映。一个优秀的法官应当具备良好的裁判文书制作能力。

法官也是一个不断学习实践的职业,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预备法官进而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就必须牢记法官的角色定位,不断提培养自身的内在素质和外在形象,时刻树立公正、为名民、廉洁的司法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维能力、法庭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各个方面相互配合、相互促进,才能真正成为一名人民满意的优秀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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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理想是法官作文500字

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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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是什么?是一段引导人生的路;是一盏照亮生活的灯。正是有了这理想,人生才有了方向。我的理想是当一名法官,这为什么还得从我小时候说起。

我在幼儿园的时候就想当法官了,因为那威风的样子和那近万元的工资。我小时候爱吃零食,可是,我突然醒悟,买零食需要钱哪,我哪有这么多钱供自己吃粮食呢?我思考许久,想到了只要找一份高薪的职业,便能有足够的工资供我吃零食。偶然的一次,我听见别人说法官的工资很高,我想:很高?够我吃零食就行了!于是,我想法设法打听法官是做什么的。后来,我从电视上看见了一桩官司,法官真威风啊!我便下定决心,要当上一名法官。

刚上小学的我,不再迷恋零食了,也不为职业的工资操心了,可我还是想当法官,因为,我觉得,法官是那么“厉害”。每当我看见电视上的官司时,总想着有朝一日自己也能像那些法官一样,将一桩桩旁人看似很复杂、很棘手的案件一下子解开了。我那时认为,法官是很神圣的,他说什么都是有道理的、是对的。我想,法官一定是世界上最有学问的人,而且很有权威,因为那么多人都服从他,那么多严重的问题,都由他决定。这又更坚定了我的理想。

小学高年级,也就是现在,我还是想当法官。现在的我真正了解了法官这个职业的本质,法官是为人民服务的,一切是非都在法官手中定夺。法官是维护社会公正的,在法官的判决下,触犯法律的人将得以处罚,人民将得以安定。可是现在的法官,有些贪 污舞弊,为了金钱和利益将公正置之度外。我想当法官,一名公正的法官,我一定会公平对待每一次案件,我要让社会享有“公正”二字。

如果人生是一艘船,理想就是船帆,而努力却是那推动船帆的风,帆、风任缺一就得不到成功。成功并不是简单的,首先要学习好知识,持之以恒不懈努力。其次,必须在生活之中练就一颗坚强勇敢的心,要学会面对世间最丑恶的一面。为了理想,我相信,我会去努力的。

人生没有理想,就如同火车失去了方向,要有理想才会有动力。我也有一个方向——那就是我的理想——法官。

[我的理想是法官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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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做合格法官心得体会

全文共 7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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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院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的要求,支部要结合今年来院里组织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讲一次党课。支部组织党员上党课既是具体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要求,也是支部开展组织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同时也是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的一种方式方法。下面讲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简要回顾一下对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有关情况。因为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今年政法系统开展的一项重大的政治活动,法官要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就应当对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由来及要求有所了解和掌握。二是讲一讲关于坚持和维护公平正义问题。因为公平正义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组成部分,也是这次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求要把握的重点内容之一。三是谈一谈怎样争做一名合格的法官,做一名合格的法官的基本要求,通过做一名合格的法官在具体的个案中实现和展示法律上的公平正义。

一、对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简要回顾

党的十七大召开后,中央政法委为了在政法系统传达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召开了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在与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发表了重要讲话。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进一步阐明了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重大部署,对政法战线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提出了新要求。

为了全面把握党的十七大对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作出的战略部署,全面把握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政法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深入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统一全体政法干警的认识和行动,中央政法委员会决定,今年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热潮,努力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

根据中央政法委员会决定,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先后发出了关于在法院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各级人民法院要全面准确把握研讨的重点,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全面准确领会精神实质,这五个方面的重点也是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的主要精神,五个方面的重点是:一要深刻把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这个主题,进一步坚定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二要深刻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实质和根本要求,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三要深刻把握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四要深刻把握政法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五要深刻把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中院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的通知要求,于今年四月专门召开了中院机关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论论的动员大会,专门下发了文件,随后,结合法院工作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多个专题活动。目前大学习、大论论活动按通知的布署,已进入第二阶段,即学习培训、深化认识阶段,时间是从4月中旬至7月底,在这一阶段中的任务有以下七方面:一是开展一次全员学习讨论;二是党组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三是组织集中培训;四是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竞赛;五是开展体会交流和知识竞赛、举办演讲比赛;六是组织参加统一考试;七是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如审判管理、廉政文化建设等)。因此,支部上党课也是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组成部分。

二、坚持和维护公平正义

对公平正义基本内容的理解,一般认为,社会的公平就是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而平等的分配,它意味着权利的平等、分配的合理、机会的均等和司法的公正。正义实际上是由公平公正演化而来的政治和道德的概念,可以理解为正当利益和要求的实现。公平与正义虽然是现代法治永恒的主题,但在早在六百年前,英国已将自然公正确立为一条最基本的宪法原则,公平正义的原则被认为是高于一切法律条文和判例的,按该原则,司法最重要的目标不是实现法律,而是通过法律实现公平与正义。这一重要理念经过几百年的实践,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现在已从理论上成为了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公平正义是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这次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求要把握的重点内容之一,同时,也是党的十七大精神与法院工作联系最紧密的一个方面。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也是衡量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尺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的学者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十四方面的理论构成:一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其基于的基本国情是:我国的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二是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理论(改革开放是实践的经验总结,改革是中国的由之路,僵化没有出路,通过改革开放,吸收和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文明成果,来发展社会主义);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市场经济不是资机主义的专利,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四是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灭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五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论(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物权,平等竞争);六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理论(中国要发展离不开科学技术,要实现科技兴国战略);七是社会主义科学发展的理论(发展才是硬道理,是执政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八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九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理论(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社会主义不仅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还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是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起来,);十一是社会主义和平发展的理论(中国奉行互利共赢的外交政策);十二是中国特色精兵之路的军队建设的理论;十三是“一国两制”和祖国和平统一的理论;十四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理论。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中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体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坚持和维护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是新的历史条件下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任务。人们对法治所寄予的希望,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公平的期盼、对正义的呼唤。坚持和维护公平正义,是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实现程度的重要尺度和标志。只有让公平正义成为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东西,使人民的意愿得到充分的反映,使人民的权利得到充分的实现,使人民的利益得到充分的保护,法治才能够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拥护,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才能真正得到贯彻落实。

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人民群众均普遍认为人民法院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不管是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还是裁判各类纠纷,评判是非屈直,定纷息诉,人民群众都寄期望于在最后一道防线能实现公平正义,但由于诉讼活动的参与人,各自站在不同的角度或因不同的利益,对公平正义有不同的标准和不同的理解,加之法院裁判的极少数案件存在的这样或那样的一些问题,致使社会对法院能否坚持和维护公平正义产生怀疑,降低了对人民法院审判权威的公信力,也影响到从事审判工作法官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尽管影响公平正义的因素很多,但在实现法律上的公平正义中,作为以适用法律来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官,首先是要做到是一名合格的法官。

三、争做合格法官

怎样才能做到是一名合格的法官呢?我想合格的法官最起码要注意以下二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是要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能力。下面我就分别谈谈这二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第一个方面,合格法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一)法官应该增强职业道德意识。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推进,人民群众对法院的司法审判、法官的工作作风、法官的业务素质等问题越来越关注,对法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要求法官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不断的增加法官的职业道德修养。

(二)法官的职业道德修养要注意以下四点:

1、公正是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法官判断是非必须公正,应始终处在中立的立场上。司法公正与法官的良知密不可分,司法权威与法官的司法品德、人格魅力紧密相连,而法官的良知与人格魅力又与法官的职业道德密切相关,要作为一个合格的法官,必须提高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把法官职业当作崇高的事业追求,公正地对待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做到不偏不倚、公正断案,不得将其个人的爱好、偏见带人职务过程中。每一个法官都应当记住:自己便是公平与正义的象征,要以自己的一言一行及实践中点滴经验的积累来维护司法公正。法官的公正就是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秉公执法、清正廉洁。

2、廉洁是法官职业道德的基础。法官的公正、权威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法官的廉洁无私,法官应当以清廉、简朴为美德,选择了法官应当是出于对法律的真诚信仰和不懈追求。法官不应当随世沉沦,追求名利,法官只有清廉如水,抵御任何形式的诱惑,才能做到公正判案,才能维护司法权威。廉洁与公正一样,是一个法官最基本的道德素质,廉洁才能不偏不倚。如全国模范法官金桂兰,乐守清贫,用忠诚和奉献谱写了一曲当代法官的人生赞歌。金桂兰始终把“必须增强自身的抵御能力,两袖清风、一尘不染,要耐得住清贫和寂寞”作为自己公正司法的座右铭。做到“宁可枝头抱香死,不随落叶舞西风。也正是这种乐守清贫、甘于寂寞和矢志不渝的精神风范,激发了金桂兰公正司法的职业道德,勤政廉政的高尚情操,金桂兰才会真心实意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把群众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来解决,成为被老百姓深情颂扬的信的过的“贴心人”。

3、法官职业道德要求法官做到慎独。“慎独”本是我国古代儒家创造出来的具有我国民族特色的自我修身方法。全句为“故君子慎其独也”,“慎独”的意思是指:人们在个人独自居处的时候,也能自觉地严于律己,谨慎地对待自己的所思所行。刘少奇在论‘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文中,对慎独作了通俗的解释,即:一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时,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而不做坏事。能否做到“慎独”,以及坚持“慎独”所能达到的程度,是衡量人们是否坚持自我修身以及在修身中取得成绩大小的重要标尺。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对于掌握审判权的法官来说,慎独是一种不可缺少的美德。法官应具备履行法官职责所要求的个人良知、理性及合乎道德的情感,个人良知要求法官必须时刻怀有公平的理念,居中裁判,不将自己的“好恶”和情感偏向带人审判之中。不是随声附和,没有自己的独立思考和主见。

4、司法为民是法官职业道德建设新的时代特征。我们正处于一个加速变革和推进法治建设的时代,一个重视秩序和强调权利的时代,一个追求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时代,所有这些,都迫切要求法官要以更新的司法理念行使司法公权。在法官的内心里和言行中,要始终把人民群众强烈的正义的呼声作为司法工作的第一信号,把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作为司法活动的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满意的最大面作为司法效果的第一标准,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好国家、法律和人民赋予的审判权,充分体现社会主义事业对人民法官职业道德的重望。

第二个方面,合格法官应具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能力。

法官应当有职业化意识,法官职业化要求法官必须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在这方而应当注意以下四点:

(一)法官应强化终生学习意识。做学习型的法官是法官职业的内在需要。法官职业表现的特征是专业化和技术化:

1、法官要专业化。法官专业化是指从事法官职业的这一群体,应具有的经过系统学习的法律理论知识、法律思维方式以及审判技巧和能力,其主要体现为法官应具有相当的法学理论修养、娴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特定的思维方式。法官专业化要求法官要具备:

一是法学知识。法官必须掌握与所从事的职业相适应的法学理论知识,只有这样,才能对相关法律从文字含义、立法宗旨、法律原理、条文体系等多方面进行理解和分析,从而保证正确的运用和适用法律。

二是政治知识。法官是国家政治的维护者,担负着国家统治的使命。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首先强调的是政法战线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因此学习政治,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法官能否作出公正和正义判决的重要因素。忽视政治学习,法官就会迷失政治方向,并难于正确运用法律促进社会的进步。

三是历史知识。唐朝李世民在魏征死后曾说过这样的话: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亡;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以史为镜,就是借鉴历史和他人的行为结果,来决定自己的行为。一名法官不了解历史,他对各项法律制度就会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也无法对其实施的法律后果进行合乎历史发展规律的明智推断,从而,也就无法完成依法治国的神圣使命。

四是文学知识。法官阅读文学名著,不仅可以锤炼自己的文字表达能力,而且有助于法官更深刻的了解社会、认识人生、加深人文底蕴、增添人格魅力,并在严肃的司法活动中体现社会主义的人文关怀。

五是与审理案件相适应的其他知识。法官应当要有丰厚的人生历练,具备丰富的社会知识和阅历,熟悉当地的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并了解所审理案件的其他学科的知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法律的公平正义在具体案件审理中得到更好的体现。

2、法官要技术化。法官应当具有娴熟运用法律的能力和技巧。要求法官具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熟悉实体法、程序法;具备分析案件的能力和方法,凭着良好的法律意识,综合运用法律知识,创造性解决各种复杂、疑难案件;具备娴熟地驾驭庭审的能力,做到游刃有余;具备丰富的处理实体和程序问题的经验,能正确运用法律的基本原则,根据立法目的和精神,充分运用自由裁量权,充分体察当事人的心愿,根据案件事实决定其法律后果,最大限度地兼顾合法、合情、合理,追求情、理、法相统一、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结合的办案效果。

(二)法官应当具备驾驭庭审的艺术和能力在主持庭审时,应当依法准确的确定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把握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全面审查并分析当事人的证据,发现疑点,把握本质,并通过自己不断的冷静的分析,深思熟虑作出客观的评断。

熟练掌握和运用庭审艺术,是法官基本职业能力和综合素养的体现。有学者认为,一个真正的法官,起码应该掌握两门艺术——庭审艺术和判决的艺术。这里强调的庭审艺术,是指法官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表现出的驾驭和指挥诉讼的方式、方法。一次庭审是否漂亮,是否简洁明快,主要在于法官如何主持指挥。怎样才能让控辩双方积极发挥、充分表现,又能使庭审繁简有序,精炼高效,这就需要法官把握得当,懂得运用庭审艺术的实现,一方面需要抓住要点,繁简得当,运筹全局,突出关键、焦点。另一方面还需要法官把握庭审节奏。可以说,法官也应像优秀的电视节目主持人那样,把握时间,把握分寸,把握气氛,把握节奏,使庭审简洁明快,自然流畅,重点突出,干净利落。法官在一次庭审中所展示的不仅是审案的才能,更是他长期以来的职业、文化、智慧等各方面的综合素养的集中体现。要主持好一次庭审,仅凭几个法律条文是绝对不行的,更需要以法官各方面的修养为基础。因此,如上述,一个法官应有广博的知识,才能掌握庭审艺术,才能主持好庭审。审判是判断的艺术,判断是审判的生命和灵魂。判断是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明辨是非,定纷止争。

(三)法官要具备制作优秀判决书的能力、树立裁判的权威与公众的认知度。作为一个合格法官应具备制作优秀判决书的能力。法官书写判决书的一个目的在于服务社会,另一个目的在于对法官加以约束——对其逻辑和品格的约束。当代的判决书更重视法理的宣示,其文学性的一面降到了相对次要的地位,但是,如何使判决书的语言更易被当事人和公众接受仍然不容忽视。作为一个合格的法官,在撰写判决书时,须能够正确地应用法律的基本原则,根据立法目的和精神,充分运用自由裁量权,充分体谅当事人的心愿,根据案件事实决定其法律后果,最大限度地兼顾合法、合情、合理和两个效果的统一。作为融法官个人法律知识、社会经历、伦理道德、人情世故等多种人文因素于一体,藉以体现法官司法意图的载体——裁判文书,它其实就是法官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法律进行解释的形式。严格法治最基本的原则就是法官必须忠于法律,严格依法办事。但法律运用的现实告诉我们,法律中并不包含解决现实问题的现成答案,成文法律哪怕是体系完整的法律,也只是法官办案的“原则”。这个“原则”在有些案件中是不清楚的。原则在这里意味着法官必须尊重法律,又不可能完全拘泥于法律。这是由于人们行为的随机性和偶然性,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当法律条款与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遭遇时,会有许多东西需要法官重新加以解释与运用。因此,法官要通过其司法审判、司法裁决行为,以达到保护人民、制裁违法、定纷止争、化解矛盾、建立和谐文明的社会关系。

(四)法官应当善于总结审判经验,传承法律传统。审判经验,是法官审判实践过程中逐渐积累有关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审判工作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审判是一门艺术,是经过长期实践形成的一种审判阅历与素养。审判经验的作用在于能够为审判实践提供便捷的操作指引。审判经验总结主要包括:其一,案件处理方面的经验总结,有程序和实体两方面。程序方面经验主要体现在法官从收案到结案,在诉讼程序每一个环节中形成的心得与技巧,包括如何引导当事人方便便捷地走完法律程序;如何指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如何适度行使释明权;如何规范高效地完成庭审等。实体方面的经验主要体现在案件的实体处理技巧,包括如何运用法律思维于审判之中;如何正确适用法律进行裁判;如何对待新旧法律的衔接;如何运用法律破解难题;如何进行推理;如何援引法律规范。其二,方法技巧方面的经验,即要把审判工作各个方面好的方法与技巧作为经验加以总结。这包括调解的方法、执行的方法、与当事人沟通的技巧、接访当事人的技巧、说服当事人服判息讼的技巧、书记员的记录方法以及庭审、接待过程中各种事态及突发事件的应对方法等。作为一个合格法官,要重视审判经验积累,总结和传承。

争取做一名名符其实的合格法官,应当作为我们所从事法官职业的一种追求和目标,一种努力的方向,一种对自己的基本要求。只要我们已朝着这个目标、这个方向在努力、在争取,即使离一名名符其实的合格法官还存在差距,也应当是问心无愧的了。在实现法律上的公平与正义中,做一名合格的法官不是目的,而只是实现法律上的公平与正义的一种条件和手段,目的是通过法官的法治理念和娴熟的业务知识,在具体的个案中来实现和展示法律上的公平与正义。争做合格法官,是对从事法官这一职业的基本要求,作为党员法官,更应当在争做合格法官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为在新时期,新的历史条件下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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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做合格法官心得体会

全文共 4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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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通过各种渠道、各种形式的向孙波法官学习,认真体会了孙波法官的事迹,让精神上又重新受到了洗礼。我们无不为孙波身上那种对党的无限忠诚、对事业的无限热爱、对知识的无限求索、对群众的无限深情所感动,并油然而生敬佩之情。

孙波法官是我市法院系统内涌现出的优秀法官的杰出代表,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学习的先进典型,通过向孙波法官学习,反思、对比自己多年的工作经历,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一名领导干部,我叩问自己,如何为人民服好务,立足自身岗位,我们应该做什么?

从政当以民为本。审判机关的服务主体是人民,法官必须从思想上树立“审判就是服务”的理念。从“群众利益无小事”入手,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引导下,通过学习孙波、于海河同志等先进事迹,结合中级法院开展的“为民服务便民诉讼”活动,实实在在地解决人民群众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定期到群众中走访,深入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讲法授课,设立企业、社区对接联络员,发放联络卡等形式,走到百姓身边为他们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彻底改变法院在群众中“官老爷”的形象,转变干警工作作风,改善干群关系,体现法院工作“亲民”本质;建立健全便民诉讼服务体系,实行假日立案、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便民措施,认真落实巡回审判制度,实行案件繁简分流,为当事人提供方便、高效的诉讼服务,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体现法院工作“便民”理念;完善立案大厅“诉讼服务中心”功能,为当事人提供纸笔、桌椅等基础用具,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落实诉讼费用减缓免制度,让有理无钱的百姓打得起官司,使百姓感受到司法关怀,体现法院工作“爱民”情怀;正确适用法律积极受理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加大涉民生案件的审判、执行力度,扩大司法救助范围,体现法院工作“帮民”能力;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恶性犯罪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平等、自愿原则对弱势群体作为被害人的案件要加大调解力度,妥善处理好企业与公民之间形成的借贷纠纷,严厉打击各种坑农害农行为,体现法院工作“护民”决心。

处事当以公为要。古人云:“存心光明正大,言论光明正大,行事光明正大,斯之谓君子”。公心是党员干部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思想品德和道德情操,这与法官的职业道德不谋而合。作为一名法院的领导干部就更要把公道正派作为自己的职业要求和立身之本,树立一种责任意识,用公心和良心,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首先,要公正。公正是法官职业的核心和生命。实际工作中,无论是处理案件还是处理政务,都要公正,做到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决不能因主观的偏见和个人私利而出现偏差、偏袒。其次,要公平。公平是法官职业应遵守的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办理任何事情,都要公平,做到在政策、法律、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讲关系,不看背景,不计恩怨,公平待人,决不可因办事不公而导致民心不平,要用公平实现当事人的合理诉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第三,要公开。公开是法官职业和法院职责所要求的办事原则。要坚持公开的原则,使每一个司法行为都在“阳光下”操作。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人民法院正向着司法公开的方向努力前行。

为人当以诚为重。“人无信而不立”,诚实守信的故事熏陶了我们几千年。以诚待人是做人的起码准则,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应如此。首先,要尊重他人。虽然人的思想、个性千差万别,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作为法院的院长,要放下架子,摆正位置,不要认为自己是干部,是领导,自视甚高。要充分尊重干警及当事人的想法、感受,要听的进他人的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可以说尊重他人,其实就是尊重自己。其次,要坦诚相待。作为法院大家庭的一员,也可以说是家长,同大家在一起工作、学习或生活,是一种缘分,相互之间要珍惜这种缘分,坦诚相待,讲求诚信。特别是班子成员之间更要团结奋进,真诚相待,精诚合作,坚持民主集中制,淡化权力意识,这样才能带好队伍,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诚信交流,以求达成共识,真正形成一种互相理解、互相体谅、互相帮助、互相支持的工作氛围。

立身当以廉为节。“至廉而威”,清正廉洁,是为政之要,也是领导干部安身立命之本。首先,要把握大节。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领导干部,要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要把党的政策视为“生命线”以自持,把党纪国法视为“高压线”以自醒,把廉洁自律的规定视为“警戒线”以自律,珍惜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不能“知法犯法”。要严格按照党员及法官的各项规章条例,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自觉抵制“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其次,要完善小节。切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绷紧廉洁自律之弦,从小事做起,不能不拘小节,要自觉把自己置于组织、同事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虚心接受他人的批评,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使自己在不断的反省和自律中,更加成熟,更加纯洁。第三,要追求亮节。“有公德乃大、无私品自高”。要做好干警和党组的表率,无私无畏一身正气,为党为民两袖清风,引导和带动身边干警自觉做到不比享受比奉献,不比排场比勤俭,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引领全院干警,打造出一支忠诚可靠、司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法官队伍,确保南山法院院风清廉、法官清正。

合格法官心得体会_3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实施,法官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中的影响也越来越重要,作为一名从事民事审判工作26年之久的审判人员,仅就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民事法官,谈一些自己的看法与体会,但愿个人能从中受益,也愿他人能有所借鉴。

从1990年9月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以来,自己直接审理的案件将近2000件,被发还改判的案件有3件之多,但没有一件引起过上访,90%以上的案件达到了案结事了,这也是我唯一的一点欣慰。多年来,自己深深感到,要处理好案件,除了无条件地遵守法官法规定的法官的职业道德及上级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外,尤其在以下几个方面,必须做到:

一、不断学习,打牢基础。首先要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学理论,我国民商事法律法规已基本完备,任何一起案件的审理与裁判都必须依法进行。很显然,不认真学习并娴熟地掌握这些法律,想把案件办好是根本不可能的,其次还要学习一些传统的文化知识,包括一些民风民俗。有些民风民俗甚至会成为调处一些民事纠纷的金钥匙。第三、要注意从报纸上特别是从《人民法院报》等主流媒体上收集有代表性的案例 ,因为许多案例或许能成为我们调处案件的帮手。记得在2013年时,我办理了一起朋友间喝酒后发生交通事故致死的一起赔偿案。原告是死亡受害人的父亲,在信访两年无果的情况下又起诉至法院,情绪特别激动,在几次接触了解后,我不失时机地拿出报纸上刊登过的三起相似案件让其学习,结果是事半功倍,当事人比较主动地接受了法院的调解意见,案结事了。类似情况,不在少数,比如出嫁女的占地赔偿款、保险纠纷等等,所以,要做一名合格法官,学习必须伴随工作的始终,一天也不可停止。

二、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坚决摒弃“就案办案”思想。连年来,民事案件,案多人少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就案办案”的思想对法官的影响也就越来越大。主要表现就是:只要把案件推出手,管他结果如何。后果就是一些当事人对法院、法官意见越大了,人民群众也感觉和法院、法官的距离越远了。一度以来,我们也大力宣传把道理说在法庭上,“谁主张、谁举证”等等,这些说法本身没错,他强调了“庭审意识”、“举证意识”、“公平、公开意识”等,但对一些传统的民事纠纷案件,如果能深入发案地处理,或许社会效果更好。在这一方面,我的感触更深了一点。比如今年3月18日,我们庭一名同事将兄弟二人之间的荒山侵权纠纷案件的判决书交我审核。案件是程序公正,判决也很公正。但是,由于我知道这是个信访案件转成的诉讼案件,判决又是原告败诉,所以我就对承办人说能否去勘验一下。双方争议荒山的现场,那是否构成侵权不就更清楚了。这样,我们就联系了所在村的干部。当天9时30分,我们准时赶到。结果是村支书、村主任还有一个村委委员、当事人所在村民小组的组长,以及当事人均在现场等候。看了现场,那是真叫一目了然。在之后,和村干部、当事人的座谈中,原告虽然对林业部门颁发的林权证上所写的四至不清有意见,但对法官一点抵触情绪也没有了。最后,原告虽没有撤诉,但他也知道已败诉。同时村干部,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有了更好的了解与支持。

说到这里,我还想说一下另外一起人身伤害的赔偿案件。这是我个人今年承办的一起案件。原、被告为同一个村民小组,原告妻子是分包该村民小组工作的村委干部,被告是该村民组小组长。因为通知召开小组代表会,作为组长的被告与包组干部的丈夫原告发生争吵,并引起撕扯,原告右手中指被扭骨折。派出所对被告进行了拘留,但双方对赔偿事宜达不成协议,原告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3800余元。诉讼期间,双方互相说对方在法院有人,弄得我也有点脑火。但是,我还是对双方的纠纷进行认真的分析、调解,分歧仍然很大。如果单从案件本身而言,经过开庭审理,完全可以判决。但我总想再作一努力,不想使他们的矛盾加大,同时,也想消除人们对法官办案的偏见。我就立即联系到了村干部,于3月29日9时到达村委大院,向村支书、主任、民调干部进行了详细说明。结果是村主任主动做工作,并且村主任的调解意见,基本和我们的判决意见相接近。尽管该案未能调解,但由于我们在村干部协助调解中已再次释明原告请求得不到全部支持的主要原因,所以,就可以消除不知情群众的无由猜测。

民事法官只有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才能真心把案件办好,也才有可能达到“执法为民”的最高境界——案结事了。现在的法院,业务素质高的法官越来越多,写一份“漂亮判决书”的法官自然越来越多。但是,再好的判决书,展现的只能是承办人的个人业务素质,而案结事了,才能展示办案人员的为民情怀。

三、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权和人格权。对许多当事人来说,诉讼是他们的无奈选择,因此,无论原告、被告,我们都必须充分予以尊重。由于工作原因,有一些人总认为当事人就是胡搅蛮缠的代名词,一听“当事人”三字,就像避瘟疫一样。其实,并非如此,绝大多数的当事人都是非常可亲可敬的。让我记忆犹新的是2006年深秋的一天,我到天池镇西元村下乡,进入一农户院后,看到一个五、六十岁的人出去了,不到十分钟,他又回到院中,拉住我手说:你是老马,对吧,我记着你的,这是你的三块钱,早该给你了。说罢,他看我疑惑的样子,就说:“我叫XXX,2002年5月拘留我时,你给我掏三块钱买了包子、汤。”我立刻想起是有那么回事。那是一天早晨,原池底中心法庭对该人拒不执行一事实施拘留,我虽不是承办人,但在将该人送往拘留所的路上,他说早上没有吃饭,我问他吃包子还是油条后,就为他买了几个包子和一杯汤。本为区区小事,可这人居然记了。四年之久,且非把钱给我不可。这就是当事人,这就是我们的老百姓。

四、法官要有愧疚之心。所谓“愧疚”,就是惭愧,内疚,现代社会很时髦的一种说法,叫“懂得感恩”,这无可厚非,我们应该感党的培养之恩、人民的养育之恩、组织的关心之恩、同事的关爱之恩等等。正因为这样,我才说法官要有“愧疚之心”。一个案件,本能调解的,却判决了,本不必上诉的却上诉了,上诉之后又被发还了,或者当事人因对判决不服走上访、申诉之路等等。所有这些,难道办案法官真的就没有一点责任吗?我们每办一起案件,都当扪心自问:我尽职了吗?我尽责了吗?我对当事人有过敷衍搪塞没?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做的到位吗?等等。这样做是否是对自己有些苛刻,我认为,一点也不,因为我们追求的是“案结事了”,所以,任何达不到“案结事了”的案件,作为法官的我们都就应有愧疚之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总结中前行,在积累中成熟,在愧疚中担责。

做合格法官,仅靠纪律、法规的约束是远远不够的,我们更要加强自身修养,不为名利所困,专注执法为民,在纪律的约束下,把责任内化于心,矢志不渝,让“法官”这一神圣的称号,在审理的每一起案件中,得到完善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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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主审法官被处分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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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12年5月10日,唐山中院曾将落款日期为2012年3月6日的判决书送达诉讼各方当事人,认定冯亚宏、华泽远公司与高某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随后,高某提出撤诉申请。2012年6月4日,唐山中院再次下达民事裁定书,准许高某撤回起诉。7月4日,唐山中院“重发”《(2011)唐民初字第110号》判决,判定双方合同生效。

事实上,两份编号同为“(2011)唐民初字110号”的民事裁定书版本也有不同,落款日期都是2012年6月4日。第一个版本裁定书的“裁定如下”内容是:“准许原告高某及另一人撤回起诉。”第二个版本变成了:“准许原告高某及另一人撤回上诉,双方均按原判决执行。”

就这样,唐山中院民二庭,在半年多时间内,以同一个案号先后下发了7个不同版本的判决书及2个裁定书,且原被告手持的判决书、裁定书在不少细节上存在差别。

2012年7月4日,在判决书送达后,高某提出上诉申请。2012年11月29日,河北省高院提出,由于原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故裁定撤销《(2011)唐民初字第110号》民事判决,发回唐山中院再审。

正是因为出现7个版本的判决书和2个版本的裁定书,此案主审法官翟某于2014年5月接到唐山中院领导通知,称他因在审理高某与华泽远公司、冯亚宏案件时“存在重大瑕疵”,给予撤职并严重警告的处分。据了解,翟某曾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河北省法院职业素养标兵、唐山市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并于2012年12月升任唐山中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12月18日,记者多次致电翟某,对方手机始终关机。记者又向唐山市中院咨询关于“一个案号7份判决”的事情,政治处的工作人员表示,确有此事,翟某受到处分后,已被调离审判岗位,任宣传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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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冲击法庭打骂法官最高可判3年

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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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一)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二)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三) 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四)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 情节严重的。”

【背景】近年来,报复法官、暴力抗法等恶性事件屡屡发生,当事人不尊重法官,甚至辱骂法官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法官遭到侮辱、诽谤和威胁,最后不了了之,有的案件经过各级复查,没有任何问题,还不得不去接访。

将相关行为入刑,有声音指出,此举不仅有利于维护法官的人格最严,也有利于其专心办案,毕竟法官的职能不是充当“矛盾救火员”或“社会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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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干警做合格法官心得体会

全文共 2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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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置疑,人民法官对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合格的法官队伍是保障司法事业蓬勃发展的生力军。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法官队伍建设。

当前,司法改革已进入深水区,面对审判工作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高期待,人民法院一直勇于担当,事不避难。立案登记制改革、执行体制改革、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等举措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全面展开,扎实而稳健地向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前进。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以高票通过,反对票再创历史新低,这是对人民法院一年来的辛勤努力和阔斧改革的充分肯定。成绩令人振奋,但也暗藏危机,一旦松懈惫怠或者任意妄为,很容易招致祸患。

切身的工作经历,让人民法官对审判职业有了初步的认识,第一次解放了书本上的知识。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人民法官的思想理论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现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已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周强院长都发表了系列讲话,强调了学和做的重要关系和意义。任重道远而应弘毅,人民法官应该贯彻落实“两学一做”,苦学修行,厚积薄发,做一名合格的法官。

合格的法官应该时刻不敢松懈思想理论建设。“两学一做”提出要学习党政党规、学习系列讲话,就是要求把思想理论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将认真学习和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作为“看家本领”和“必修课”。高度重视思想理论建设是我们党的一大特点和优良传统,也是新的历史条件下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的现实要求。党员法官要以高站位、高觉悟,加强理论学习、研究和宣传,始终坚持正确的理论导向,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紧紧围绕大局、自觉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法治信仰,为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在学习方法上,要坚持实事求是。理论学习、研究和宣传必须贯彻实事求是这一主线,同时,在方法、措施、手段上要不断开拓创新。近年来,青龙法院立足人民法院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城乡建设、法治建设,多次组织开展了“尚学尚进尚廉”建院理念教育实践活动、“八个一工程”、“八个三工程”等,党组带头学习了党的十八大精神、党规党章、先进理论,带头庭审、调研、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确立了明确了理论导向,在大是大非面前、在党和人民的召唤中,一直能端正态度、明确立场、立足大局,做国家和人民合法权益的忠实捍卫者。

合格的法官应该有良好的纪律作风。人民法院以其职业的特殊性有别于普通市民、公务员和其他法律人。相对于普通市民,法官要更加严格自律,一言一行要态度端正,发表评论或作出判断时,应当客观、中立、公允;一举一动要廉洁自律,不骄矜自持、耽于享受,人际交往要克礼得当。与普通公务员相比,法官手握审判权,是财产、自由的裁决者。合格的法官应该牢固树立独立、中立、公正的职业精神和法治思维,在裁判活动中,把法律作为审判活动的唯一标准,坚持公平的程序规则,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法官和律师、检察官同属法律人,但因为在诉讼活动中担任着不同的角色,对裁判结果起着不同的作用,所以法官要更加冷静,在诉讼程序中要保持中立,居中裁判,不偏袒、不逾越。这些年,一些法官因为违反党纪国法被查出,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人民法官应以此为戒,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主动接受监督和批评,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自己、以严的纪律约束自己,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合格的法官应该有合格的司法能力。什么样的司法能力可以称之为合格的呢?我们可以在邹碧华这样的优秀法官的事迹中寻找答案。通过学习我们发现,他们之所以被称赞,是因为他们都对党无限忠诚、对人民无比热爱、对事业无私奉献,他们能做到对身边每一个人都以良知对待,以“燃灯者”的毅力投入工作,以精益求精的态度追求公正,做一个“守望者”,做一个“工匠”。秦皇岛的“良心法官”孙庆的事迹也感人肺腑,激励人心。十年来,他共审结案件2200余件,70%以上的案件都以调解方式结案,先后获得市级“优秀法官”“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和“全省法院办案标兵”称号,他的工作能力响当当,是公认的实力派。他有一句口头语:“干法官这职业,除了尊重法律、尊重事实之外,凭的就是一份良心,无论何时,咱都要对得起这‘良心’二字。”对待当事人,他以诚见诚;对诉讼裁判,他公正守法。良心办案,带来了定纷止争,社会好评。这样一名精英法官,面对重病的妻子、年幼的孩子却表现出了铁骨柔情,照顾家庭的时候他细心呵护、情深意重,却也从不因此敷衍工作,借病请功,相反,他把党和人民铭记心头,把审判事业放在前面,他把人民的满意和法治的进步作为安慰妻儿的奖状。“心中有偶像,能启发见贤思齐的能量;眼前有目标,能激发勇往直前的力量。”榜样是事迹是不可复制的,但他们的精神却可以百花齐放。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

人无完人,但可尽善尽美。路途坎坷,但可吟啸徐行。法官非生而完美,但是通过学习和锻炼,则可以越来越好。司法改革的路途艰辛,人民法官只需从容履职、扎实前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人民法官修炼自我指明了方向、营造了浓厚氛围,我们应该结合实际、深化认识、凝聚共识,热爱审判、精于审判、奉献审判,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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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知心法官观后感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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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时代楷模”“全国模范法官”黄志丽为原型的电影《知心法官》福建首映式于4月28日下午在福州举行。在单位的组织安排下,我有幸观看了电影。电影《知心法官》是一部法院题材的主旋律作品,塑造了法官黄志丽扎根基层审判一线,心系百姓,忠诚敬业,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有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感人事迹,展现了新时期党员法官“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良好精神风貌。

黄志丽在实践中,创造性地总结出“三个贯穿始终”工作法:调查研究贯穿始终,让裁判符合客观事实;亲和调解贯穿始终,让群众感受司法温情;释法析理贯穿始终,让社会认同法治精神。这种工作法,把刚性的法律与柔性的司法有机结合,满足群众的期待。2002年至今,她办结5000多个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这就是黄志丽,始终坚持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在维护社会和谐中成就精彩人生。

通过学习黄志丽,我觉得自己要以她为榜样。虽然,我不在一线服务群众,但是,每一个岗位都有着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爱岗敬业,脚踏实地,我想这是我应该做的。我现在的工作忙忙碌碌,杂事多,琐碎多,时间一长,很容易产生厌烦的情绪。知道越多,越觉得工作不轻松,加班是常事。只有信念永不倒。记得有句话说得好,因为年轻所以伤得起,吃亏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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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做合格法官心得体会

全文共 11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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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10日,年仅47岁的原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邹碧华在工作途中突发心脏病,带着对司法事业的热忱离开了人世。时间过去近3个月,法律界内外对邹碧华法官的悼念、追忆活动始终没有间断。

在邹碧华生前同事、市高院政治部主任郭伟清的心中,邹碧华是公正为民的学者型法官;在青年法官张枫心里,他是满怀激情的博士院长,不断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的人生格言;在律师吕红兵的记忆里,邹碧华为畅通律师与法官沟通平台所作的不懈努力,一直让他们感动和敬佩;在妻子的心中,他是阳光大男孩;在邹碧华妻子的好友严剑漪的讲述中,他还是一个淳朴的孝子、浪漫的丈夫、宽严相济的慈父;而在人民日报记者郝洪的记忆里,他则是不断推进司法公开的“前卫法官”,是温和耐心温暖他人的“燃灯者”。47岁的邹碧华,是上海法院司法改革的主要负责人,曾被评为“上海十大杰出青年”。他的微信取名“庭前独角兽”,其中“公平公正”的寓意,也是他20多年司法工作遵循的准则。他曾率先在全市搭建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全市首家“诉调对接中心”,他主导推动的上海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从系统上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提供了保障,而他根据工作经验提炼的“要件审判九步法”,成为青年法官的审判“宝典”。

1984年,17岁的邹碧华从江西考入北京大学经济法系就读,毕业后进入上海高院经济庭成为一名书记员。之后,他于1999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并从一名书记员变成了上海高院副院长。繁忙的工作之余,他发表了数十篇论文和多部专著,2011年撰写的《要件审判九步法》,被全国各地许多法院作为指导民商事审判的范本。从业二十余年,从民商法到刑法,从普通法官成长为法院领导,邹碧华遇到的境况各不相同,但优秀始终如一。在上海高级法院的工作人员看来,邹碧华堪称“完美”——他是北大的法学博士,是有口皆碑的好法官,还是田径国家一级运动员,并且从小学习美术,热爱诗歌……

他是一个“完美主义者”,他是一个心底纯净的人。邹碧华以自己的远见卓识、法律素养和对司法事业的热忱,赢得所有人真诚的敬意。即使在一个众声喧哗的时代,一名追求卓越、敢于担当的法官,仍然是受到众人尊重的。

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此前没有人料到,一位在行政序位上排得并不算高的法官的离世,会在业内产生如此强烈的震撼效应。也因为法律界上下的一致共鸣,有媒体冠之以“邹碧华现象”。

作为法律职业界的典型人物,邹碧华与以往看到的先进模范、榜样典型有着极大的不同。他的为人所知,不是经由传统媒体的“深入挖掘”继而得到官方认可,而是来自于其身前在工作岗位上的兢兢业业,在诸多司法实践问题上的独立判断和坚定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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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理想是法官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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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每个人的理想都是不相同的,它们就好像海边上的贝壳一样色彩斑斓。

我的理想是做一名法官。从小我就对这个神秘而伟大的职业充满了好奇。每当我看到电视上,法官们戴着卷假发、威严地坐在审判席上审案子时,我就特别羡慕他们。有时我也模仿他们一下:我拿出我心爱的布娃娃们,让它们来扮演被告和原告,我自己当小法官,接着,就模仿着电视上的法官的样子,乱判一通,最后就开心地笑倒在床上。

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增多,我对法官这个职业也有了新的认识,如果自己的知识不多、口才不好、记忆力不够强,是不能做法官的。特别是当我了解到我国的多项法律法规后才知道,法官特别不好当,但我还是有这个理想。每当我看到那些商家采用非法手段欺骗消费者、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情时,我就非常生气,真想揍他们一顿。我憧憬着将来为那些受伤害的人们争取到他们应得到的权利,让这个世界少一些不法商家,少一些讨厌的包工头,还有那些形形色色的坏人,让我们的社会永远和谐、美好。

要成为一个法官不容易,这我也知道,虽然不容易,但我还是要努力去做,从现在起努力学习,做个知法懂法的好孩子,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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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法官、看护和隐居者

全文共 11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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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有着高尚道德的人十分渴望得到解脱,追求永远的幸福。三个人在同一思想的指导下,各自选择了不同的道路,朝着共同的目标前进。既然殊途同归,条条道路通罗马,因此这三位暗自较劲,各走各的路。

第一位圣人亲眼见到财产诉讼过程中人们焦虑的心情和案子的久拖不决,对此深有感触,自愿担任法官审理案子,并不计任何报酬。人世间,他乐善好 施,从不聚敛钱财。自从制定了法律以后,人们由于自己的罪恶,把人生一半的时间花费在打官司上,他可能是四分之三的时间,甚至是一辈子。这位法官还以为自 己能够彻底根除人类这种疯狂而令人厌恶的欲望呢。

第二位圣人选择了医院。笔者十分佩服他,与其他德行比,我更赞成这种选择,因为减轻病人痛苦是积德行善之举。有些病人给这位可怜的看护找麻烦。病人心情抑郁,烦躁不安,个个抱怨不止:“他特别照顾张三、李四,因为这些人是他的朋友,却他把我们搁在一旁不闻不问!”

这些抱怨比起那位法官所处的困境来说,简直不算什么。因为没有一个诉讼人感到满意,当事者双方都不服从判决。他们觉得法官的判决从来都不公正。类似的说法使法官心灰意懒。无奈,他跑到医院去找看护。

因为两人整日听到的都是抱怨和责难,他们内心感到十分痛苦。于是只得辞职,结伴来到寂静空幽的林子里倾诉心中的烦恼。陡峭的岩石下,泉水清澈见底,在这密不透风的好地方,他俩遇见了第三位圣人,于是向他求教。

这位朋友说:“自己要认真总结经验,谁能比你们自己更清楚自己需要什么?上帝告诫每一位,首先你需学会认识自己。你俩是不是已经在生活过的世界 里认识了解了自己?看来只有找到一个宁静的地方认真思索才能找到答案。到别处去找寻幸福将是糊涂之至。试想,你们把水弄浑,还能看清自己的面目吗?来,你 俩把这水搅浑吧!”

“和我们前面提到的清澈的泉水相比,搅浑的浊水就像是片厚厚的云。”

第三位圣人接着说:“我的兄弟,只有让水静下来,你们才能看清楚自己。为了更好地认识自己,我劝你俩还是留在这远离尘世的僻静之地吧!”

这两位圣人相信了隐居者的话,接受了上述有益的劝告,和第三位圣人一起过起了隐居者的生活。

以上的例子并不是说,从事一项职业,不尝试艰辛就能获得成功。既然人世间有诉讼、生老病死,就少不了医生和律师。感谢上帝,我们现在还不缺乏这 方面的帮助。但名誉和利益的确存在,正因为如此,人们常常被名利搅得不知所措。啊,亲王和大臣、法官,你们都在为公共事业操心,无数件意外事故把你们弄得 头脑发晕,厄运使你们沮丧,好运又让你们沉沦。因此,你们不能正确把握自己,也不能正确认识其他人。即使在某个时候,你们要考虑这个问题,就会有某个 奉承者来打断你们的思路。

用忠告作为本书的结束语。但愿它能留芳百世,造福于人。今天笔者将书献给国王,推荐给智者们,算作是该书最好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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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狗法官断案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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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位大法官,总是穿着一身西服,由于他破了很多奇案子,慢慢的有了一定的名气。

有一天,狗接到了一个案子,内容是:“老鼠家里有几袋大米被贼偷走了,到了现场,老鼠就急急忙忙地跑过来,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得清清楚楚,狗听了老鼠的话,觉得此案有一些棘手,就先到老鼠的米仓里面看了又看,里面只有十个脚印,狗立刻召唤周围的邻居和当事人,开始断案

首先,是老鼠发言,他非常肯定地说:“我认为是鸡干的,因为他们最爱吃米。”鸡反驳:“不可能,那天我一直在工作,没作案时间。”狗接着说:“谁能为鸡作证人。”这时,无人应答。狗要求大家去米库看,脚印能证明一切。就在这个紧张的时刻,突然有一个声音说:“我能为鸡作证,不是鸡偷的米。”大家往后看,竟然是一只小蚂蚁。狗问:“为什么?”蚂蚁回答道:“因为看见了,不是鸡。”“胡说八道!”狗反问:“那地上的脚印是怎么回事?”蚂蚁认真地说:“那天,老鼠把鸡请去做客,才留下的脚印。”狗听了半信半疑,找来人仔细询问,才明白了真相:老鼠怕鸡会来偷米,就把鸡请到家里,留下了脚印,老鼠又自己拿走了大米。

事情已经水落石出,狗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事情要仔细,有时一个细节的好坏都会给你带来不一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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