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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现象归纳为(合集20篇)

反思是反过来思考。即指对自己所做所为或人生经历的总结下面是小编收集的政治考试反思作文,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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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心得体会

全文共 1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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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5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理对今年政府主要工作提出4方面建议,民生问题所占篇幅长、着墨多。四个方面建议位于报告的第三部分,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全面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所占篇幅最长,约2000字。

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我们把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新型农村。政府工作报告显示,中国将不再强调不惜一切代价实现经济增长,而是转而强调实现社会福利保障;这也体现了中国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工作重点。

报告还特别强调减少能源消耗,着重解决和减少中国面临的严重空气、土壤和水污染。 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期待,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关系人民福祉,关乎子孙后代和民族未来。

2015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新起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局之年。今年的 两会 是承前启后的大会,新一届政府按照十八大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框架,制定了2015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路线图。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要坚持为了人民、服务人民、依靠人民 。因此,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我们必须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紧密联系自己工作实际,紧密联系广大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愿所盼。把人民的信任与重托,转化为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不断增加党的活力、不断提升国家实力。

90多年来,我们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更好地造福人民。

一是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实现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二是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三是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进行了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开创、坚持、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这三件大事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不可逆转地结束了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悲惨命运,不可逆转地开启了中华复兴的历史进军。其政治影响和社会意义,在人类发展史上都是十分罕见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正身处改革攻坚期、发展关键期、矛盾凸显期。我党正面临着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的考验,党内存在着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的危险。

我们党的最大优势是联系群众,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肩负的重大历史任务。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个特点和优点。

这两项制度扎根中国大地,是构成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模式的重要内容。会议的召开和运作过程,同时也就是中国民主政治模式的实践过程。与此相关联的是,我们的治国理念和政治模式因为会议而得到更加广泛的理解和认可,这是一个很大的成就。作为国家的一员,我们更应该吸收学习老一辈革命党人的优良传统,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自觉自愿为身边需要帮助的人民群众做出奉献。

只有这样,才能树立新时代年轻党员的良好精神风貌,为党注入新的活力与斗志,使人民发自内心拥护党的领导。希望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鼓励百姓、教育百姓、融入百姓,从而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增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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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讲规矩有纪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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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强调,“欲知平直,则必准绳;预知方圆,则必规矩。”社会的正常运行需要规矩,党政建设如此,干部特别是青年干部修身同样也需如此。

青年干部作为党和政府最新鲜的血液,与前辈们相比,有一定的优势,比如拥有更高的学历、更开阔的眼界、更先进的工具,但由于没有经历过革命战争的洗礼,理想信念不够坚定,一路从学校走出来,并没有和群众建立深厚的感情等。一直以来,市面上总是有许多所谓的“为官之道”、官场技巧等的学问或书籍,也不乏被某些干部尤其是初入官场的青年干部奉为“秘籍”,其中言语大抵逃不过溜须拍马、结党营私、钱色贿赂等的所谓“捷径”,对那些有见地、有主见的领导干部来说也许只是“博君一笑”而已,可对犹如一片白纸的青年干部来说,如果真的照此行事不仅会误入歧途,虚度了青春、枉费了精力,甚至最终可能锒铛入狱。

奉劝各位青年干部,为官那有什么捷径或秘籍,如果真有什么诀窍的话,以我所见也无非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虚怀若谷行谦虚谨慎”这句老话,前者是宗旨和信仰,让你知所以然,后者为持身之道,让人有所敬畏。正如近年来,我党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等活动,为新形势下党员干部如何修身做人、为官用权、干事创业立下纪律规矩,说白了最终目的就是要大家“守纪律讲规矩”,所以青年干部们一定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追求进步的“试金石”,修身律己、责任在心,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这才是青年干部应该做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和做人准则的真正“秘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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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领导班子讲规矩有纪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2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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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研讨的通知》要求,我结合 “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围绕“对照讲规矩、有纪律标准,反思遵守纪律规矩情况,看自己在新任务新考验面前,能否自觉做到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能否自觉做到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底线,带头树正气接地气,严守党纪党规,做一名执行纪律合格的党员”的专题,从以下几个方面谈一点认识和体会,和大家共同学习交流。

一、为什么“讲纪律,有规矩”

第一,讲规矩是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保证。纪律和规矩,不是新近才提出来的。为什么中央近些年来,又特别地强调,反复强调?从总体上看,这些年来,党的纪律执行情况是好的。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率先垂范、身体力行,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赢得了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但也要看到,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党组织还存在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有的还相当严重,已经成为我们党的一大忧患。个别领导干部视党的纪律而不顾,游离于制度约束之外,把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甚至发展到与党离心离德而违法违纪等;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处理一些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搞先斩后奏,甚至是斩而不奏。有些领导干部不懂规矩,习惯于搞特殊、耍霸道;该作为的不“到位”,不该作为的却“越位”,随心所欲,我行我素,一些党员干部对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做法和习惯,习以为常、不以为然等等。这些在我们党内干部队伍中的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问题,已经影响甚至在局部损害了我们党的形象。

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关键期、矛盾凸显期,党员干部肩上的责任重、群众的期待高、面临的诱惑和考验多。在这样复杂的背景下,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守纪律讲规矩,严格约束自己,这样才能守住信念防线、道德防线、法纪防线。

第二,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的重要考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对于我们深刻理解和把握守纪律讲规矩的内涵,具有纲领性的意义。

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二、什么是“党纪和党规”

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等,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

党的规矩,党章、党纪、国法,还有党的优良传统,都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规矩。

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自我约束的不成文的纪律,同样需要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懂得并自觉遵守这些规矩,个人才能不触雷、不踩线,党才更有凝聚力、战斗力。

三、如何做到“讲纪律,有规矩”

党员在日常生活中必须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

一要自重:就是要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名誉,塑好自己的形象。

二要自省:就是要自己的一言一行是否符合“三个代表”要求,是否符合党员的身份,是否正确行使责任和权力,就是在无人监督时,更要自律、洁身自好,不能因小失大。

三要自警:就是作为一名党员,无论做事还是做人,都要时时以党纪国法告诫自己,用党性原则要求自己,从点点滴滴处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自觉做到为国尽力、为党分忧。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坚持按照“”重要思想的要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用共产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增加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同时吸取反面典型的教训,引以为戒。

四要自律:就是要用严格的纪律要求自己。要进一步增加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做到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要自觉抵制“行为不检点、作风不端正”的行为。

守规矩”是对一名党员干部的起码要求,身为领导干部,必须坚持把“讲纪律、有规矩”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和做人的基本要求。具体到本人工作实际,无论在教育局工作期间还是到水务局工作以来,我始终保持政治定力,牢记党的宗旨,始终在思想、组织、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始终保持专注发展定力,主动把主要精力放在促进水利事业健康发展上;始终保持敬畏意识,严守党纪国法“硬约束”和道德操守“软约束”,让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为行;始终坚持以身作则,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带头遵守党纪党规,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尽职履责,努力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埋头苦干、主动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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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党员干部讲规矩守纪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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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辽宁时关于“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重要讲话,再次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要将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作为自身的行为准则和工作底线。作为一名财政工作者,我深知财政业务的严谨性、财政纪律的严肃性,必将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树立纪律意识,做实财政工作。

守纪律讲规矩,要树立大局意识。大局意识,就是要看得长远,不计较眼前得失,从而得到最长远最多最大的利益。广大党员干部要正确处理好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个人与集体的关系,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忌因小失大,以私废公。只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才能全身心投入工作,为整体利益、为长远目标倾尽全力,才能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守纪律讲规矩,牺牲小我、坚持原则,自觉维护集体利益。

守纪律讲规矩,要常存敬畏之心。一个人,心存敬畏,就会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就会从严要求自己,慎言慎行,反之,一旦没有了敬畏之心,就敢罔顾党纪国法,把自己摆在“特权”位置,做一名“特殊党员”,就敢越“雷池”、闯“红灯”、踩“底线”,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十八大以来,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跌倒在权力、金钱、美色等关隘下,就是因为失去了敬畏之心,心存侥幸,胆大妄为,最终走上不归之路。

守纪律讲规矩,要培养实干精神。实干精神是习总书记“三严三实”论述中的一项重要内涵。实干是干好的基础,是巧干的前提。实干,要提振精神,卯足干劲。良好的精神状态是我们爬坡过坎、攻坚克难的重要保障。只有把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提上来,事不避难、迎难而上、狠抓落实,才能将美好愿景变为现实。实干,要争分夺秒,奋勇争先。时间是财富,效率是生命。我们的事业形势逼人,机遇难得,唯有秉持不犹疑、不观望的态度,以强烈的紧迫感、危机感、责任感,乘势而上,抢抓机遇,才能将财政工作做好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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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两学一做强化看齐意识严守纪律规矩发言稿

全文共 7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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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委员、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定州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总结2015年全市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6年工作任务。刚才,市委书记赵志栋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一、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市委多次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市纪委把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实,研究制定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意见》,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41项,明确责任主抓单位和责任协办单位。围绕落实“两个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同下级党政一把手谈话20人次,督促承担责任,廉洁从政。坚持把问责追责作为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的关键方式,注重在纪律审查、重点督查、专项检查、集中整治中查找责任缺失、履职不力,造成影响和损失的问题,先后对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对1个市直部门党委进行了通报批评。

(二)严明党的纪律,坚守党规党纪红线。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加强纪律教育,唤醒广大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开展了对新调整的乡镇(办)、市直部门主要领导的集体廉政谈话,对234名新提拔重用领导干部进行党纪法规知识考试并签定廉政承诺书。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编辑《定州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读本》,用典型案例警示人教育人。探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领导干部诫勉谈话8人次,约谈6人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22人次。推进廉政巡查“常态化、全覆盖”,组成10个巡查组到全市20个市直单位开展巡查,发现问题11类,完成对文物保护、医保和社保工作的专项巡查。邀请29名特邀纪检监察员对被巡查部门服务对象进行走访,并将意见反馈给被巡查单位,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决策部署落实。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先后对干部考试、教师招聘、廊道绿化项目验收、大气污染治理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出台了具体责任追究办法。监督土地招拍挂32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110个,对107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监督,按程序作废标处理项目14个。在打击橡塑非法生产经营强化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中,对36个重点村书记、主任进行了约谈,对3名党员干部和4名工作人员进行立案调查。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开展对房地产领域、暴力拆迁、“小金库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专项整治,40个房地产违法项目得到纠正并补办手续,对19家违法企业进行违法行为记录,对14家违法项目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四)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以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为契机,抓“四风”清理整顿。成立8个专项检查组,对全市40家市直单位及乡镇(办)开展专项检查,切实解决“个别领导干部顶风违纪”问题。重点督查“三公经费”开支、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情况,对顶风违纪者快查严处,共查处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问题4起,违规公款吃喝问题6起。抓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关键节点,提前向全市党员干部发出廉洁自律通知,做到提醒在先、防范在前。坚持重点督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开展明查暗访298次,检查商场、酒店26家,发现问题线索98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6件,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9件,党政纪处分22人。

(五)强化纪律审查,坚决有力惩治腐败。优先查办省委巡视组交办的案件,针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29件乡科级干部问题线索,调查处理29件,给予党纪处分9人。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关于严格实行双报告制度,加大查办科级干部案件力度的方案》,上报科级干部问题线索28件。加强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接收、移送案件12件。在全市组织开展查处“小官巨腐”专项行动,查处10个领域案件5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8人。制定《定州市纪委安全办案要求十不准》,进一步提升安全文明办案水平。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总量1353件次,查办案件303件,处分315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5人,没有发生一起办案事故,优质结案率达到100%。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对3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达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六)优化政务服务,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推进网上审批系统升级,按照服务职能,将中心功能分为便民服务、审批系统、证照办理三大平台,提供全天候网络服务。推行“一章制”审批,审批机关由原来多个审批用章,统一改为一个审批专用章对外。设立“一费制”收费窗口,统一刻制各部门非税收专用章。项目审批全过程实行“一次告知、限时办结、超时默认、责任追究”制度,重大项目由市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及时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进网上审批受理平台和审批职能下伸,端口下伸到25个乡镇(办)和园区。

(七)抓好队伍建设,打造纪检监察铁军。按照“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实行周一集中学习制度,开展学习培训30多次,组织18名机关干部参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安排的专题培训班。建立健全12项内部管理制度,在委局机关积极推行精细化管理。投资近4万元,开展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化工作水平。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以实绩识干部用干部,2015年新提拔重用纪检监察干部16人,激发了干事创业热情。

二、工作体会及形势分析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实践,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必须坚决贯彻中央部署,保持政治定力,坚定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拓展深化。二是必须强化主体责任,狠抓压力传导,紧紧牵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党组织履好职、尽好责。三是必须坚持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四是必须严格监督管理,促进自我完善,进一步厘清职责、聚焦主业、摆正位置,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作用。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工作中还存在着问题和不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到位,责任压力传导还不平衡。当前,党组织主体责任意识虽然有所提高,但是落实力度还存在层层递减现象。一方面在落实上不主动,仅满足于开会、发文等表面上的工作;另一方面,缺少落实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以监督责任落实主体责任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党组织虽然口头上支持纪委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把本应由自己承担的任务都推向纪委。有的乡镇(办)纪委、市直纪检组(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思想上有顾虑,缺乏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工作标准还不够高,没有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局面。

(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存在。近年来,虽然查处了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但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没有完全消除。在当前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办公用房超标、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还时有发生。极少数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廉洁自律意识不强,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小官贪腐”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单位工作人员作风不实,自由散漫,精神懈怠,存在“中梗阻”现象。极个别执法部门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还不同程度存在,监督执纪问责最后一公里亟待打通。

(三)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理解不深,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还不到位。受传统观念和思维方式的影响,有的党组织习惯于把纪律防线放在反腐败上,认为只要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事,对“四种形态”认识还不准确,以法代纪的思维定势尚未根本转变。对于实践第一种形态,有的党组织这方面意识还不强,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方面的制度制定了不少,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真正落实和运用得还较少。对于第二、三种形态,当前,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方式还不相适应,执纪水平跟不上。对于第四种形态,近期还是常量,在目前腐败存量还比较大的情况下,必须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否则就难以形成强大威慑。

(四)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还有一定差距。当前,我市纪委“三转”还不到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观政绩观还没有完全调整过来,习惯用传统手段,在思想认识、理念思路、方法措施上,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近年来,中央纪委接连提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路和新理论,对做好新形势下的纪律检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很多纪检监察干部对这些新理论还认识不深、把握不准,存在本领恐慌,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已经刻不容缓。

三、2016年主要任务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实施之年,也是持续深化“三转”、监督执纪转型的关键之年,更是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的重要一年。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党中央、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完善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实现“一二二一”目标、加快新兴区域中心城市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在全面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六次全会部署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增强看齐意识,保持坚强政治定力

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向党中央、中央纪委看齐,要经常看齐、主动看齐,真正看齐,在政治上站稳立场,在思想上辨明方向,在行动上令行禁止。

要坚守责任担当。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定政治立场,旗帜鲜明的同各种杂音谬论作斗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要紧跟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工作部署和工作步伐,牢牢把握纪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定位,坚定“四个足够自信”,踩着不变的步伐,以顽强的韧劲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不断把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前推进。

要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升政治觉悟。对党中央、中央纪委提出的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新思想新部署,对新修订的“一准则两条例”,对中纪委“学思践悟”系列文章,及时跟进学习,认真研究部署,用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推动实践。

(二)着力强化纪律建设,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坚持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要求,重点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政令畅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错误言行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的行为。严肃换届纪律。深入抓好换届中的思想政治和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坚决服从组织决定,经受住进退留转的考验。要保持高度警觉,加强监督检查,对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跑风漏气等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认真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领会,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追求道德高线,严守廉洁底线。建好用好市廉政教育基地,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多层面、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开展“贯彻执行准则条例”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和执行两部法规,深入查找本地本单位在遵守“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和“六项纪律”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加大“两个责任”问责力度。各乡镇(办)、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严格落实市委实施意见和责任清单,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把“两个责任”、“一岗双责”扛在肩上。深入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有章不循、懒政怠政等问题。要把深化问责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抓手,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对违反党的“六项纪律”,顶风违纪,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坚决问责。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约谈诫勉、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让纪律的力量得到充分释放。

(三)着力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探索监督执纪新方式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的执纪观,把抓好党纪作为最大的政绩,在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审理报告等各环节贯穿纪在法前的理念,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小病快治、小错即纠。要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强化日常批评教育提醒,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新常态,守住纪律和规矩第一道防线;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党员领导干部发生的轻微违纪问题,及时采取纪律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严重违纪的党员,给予党纪政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形成震慑;要坚持重典治乱,严惩腐败,对违法乱纪的党员,必须立案审查,移送司法机关,严肃惩处。通过使“四种形态”环环相扣,层层递进,有效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

深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三转”。按照省纪委安排部署,年内全面完成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优化机构设置、规范机构职责、加强纪律检查力量,促进纪检监察机关把更多精力聚焦到主责主业上。加强乡镇(办)纪委和市直部门纪检组(纪委)建设,积极探索破解基层人情干扰问题的有效途径,切实发挥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加强和改进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纪委组织协调作用,强化成员单位责任意识,规范运行机制,增强协作实效,对违反协作配合和办案纪律的,严肃追究责任。司法机关在办理涉及党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案件时,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或移送,先查违纪后查违法。强化追逃追赃,加强组织协调,做好防范工作。

加强和规范党风廉政巡查工作。在充分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我市廉政巡查工作,加快节奏、加大力度。强化巡查成果运用,对巡查发现的问题逐件整改落实,整改情况要按规定公开、接受监督,对敷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

(四)着力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越往后执纪越严,坚决把腐败蔓延势头遏制住。突出惩治重点,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这三种情况作为重中之重,形成持续威慑,努力实现不敢腐的目标。

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严肃查处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简单粗暴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严重问题。深化“小官贪腐”专项治理,在巩固去年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认真分析群众信访举报情况,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扩大治理范围,延伸执纪触角,把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揪出来,严厉惩处。

深入开展纠正“四风”专项整治。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扭住重要节点,紧盯重点领域和群体,围绕易发多发问题,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党员干部知止收手。密切注意“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顶风违纪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形成持续的打击和震慑。在巩固治理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成果的基础上,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开展对“中梗阻”问题的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不正之风。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处理和公开曝光典型案件,推动纠正“四风”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五)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加大教育培训和考核激励力度。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党纪法规的教育,加强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探索建立具有纪检监察特点的考核激励机制,重视考核结果运用,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保持干部队伍合理有序流动,充分调动纪检监察干部履职积极性。

严把选人用人关。配合党委做好纪委换届工作,扩大选人用人视野,统筹选拔使用干部,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来。落实中央纪委关于“纪委委员是职务不是荣誉”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纪委常委会结构,明确纪委委员职责,探索发挥纪委委员作用的有效途径。

强化内部监督。要严字当头,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党内监督,强化自我监督,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乱作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用铁的纪律锤炼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目标已经确定,关键是抓好落实。让我们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强化看齐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努力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为加快新兴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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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党员讲规矩有纪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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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讲规矩,有人说,这是给党员干部们戴上了新的“紧箍咒”。但笔者认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本身就是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算不得什么额外负担。

国有法,党有规。对于有着8700多万党员的中国共产党来说,党风廉政建设不仅事关党的生死存亡,更关系到国家的兴衰成败。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新中国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都是靠着强大的组织纪律约束才不断带领中国人民取得胜利。作为执政党,如若没有严格的纪律和规矩,就难以凝聚起前行力量和奋斗精神,更无法承担引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因而,共产党员理应具有更高的政治和道德标准。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指出,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今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这两部重量级的党内法规为全体党员“立规矩”,意味着全面从严治党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党要管党,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条便是尊崇党章,通过确立纲领性的规范来统领全党的行为规范。对于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来说,党章规定就是自身行为的“导向标”,必须要深入了解党章规定,随时用党章规定来要求和完善自身。

规矩已经立好,关键还在执行。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坚决执行中央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绝对不能阳奉阴违和“选择性执行”。这需要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

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还需要党员干部们按照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来要求自己,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道德修为。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背离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甚至还触犯了党纪国法。这和他们放松了自我完善,忽略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无关系,带来的教训也是非常深刻的。这反过来也表明,对于守纪律讲规矩来说,不仅党员干部们要有止于至善的不懈追求,更需要建立相关制度予以保障。通过严肃执纪问责,将倒逼党员干部们严守规矩、廉洁从政。既然守纪律讲规矩是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那么严肃的执纪问责也应当成为时刻悬在党员干部头顶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

“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举措稳步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将更加完善,党组织和党员的模范先锋带头作用将更加深入到社会肌理,成为国家和民族发展前行中取之不竭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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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财务人员讲规矩有纪律专题教育发言稿

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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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下午,县纪委常委、副书记刘慎应县政务服务中心的邀请,以“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党员干部心上”为题,结合反腐倡廉工作,为政务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讲了一堂生动的廉政党课,会议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务中心主任王帮荣主持,县政务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刘慎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一定遏制,但也不可否认树倒根在,许多地方腐败现象在重压之下花样翻新。从已经发现或惩处的贪腐案件来看,许多腐败分子就是从不讲规矩开始,一步一步走向腐化堕落的深渊,最终不能自拔,沦为“阶下囚”。

刘慎强调,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要严格遵守党的“六大纪律”;二要树立“四种意识”;三要坚持“四个服从”;四要准确把握好作风建设“十种”新常态,坚持认真学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落实好两个责任,坚持正确树立“信仰观”、“权力观”、“利益观”和“生活观”四种观念。

会上,县政务中心主任王帮荣号召政务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党课精神,把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当前政务服务工作相结合,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坚决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到实处,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抓在手上、印在心上,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树立起来。

会后,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分支部进行,围绕“讲规矩,有纪律”这个主题,结合这次党课精神开展了专题讨论,参会人员结合自身实际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如何“讲规矩、有纪律”进行了踊跃的发言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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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讲政治守规矩敢担当有作为心得体会

全文共 2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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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单位党总支按局党委“讲政治、守规矩、敢担当、有作为”集中教育活动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学习了活动规定学习篇目,教育引导管理处党员领导干部深入改进作风、加强党性修养、发挥表率作用,切实把讲政治、守规矩、敢担当、有作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行为修养的底线要求,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努力做一名讲政治、守规矩、敢担当、有作为的好干部,为经济转型发展和服务管理工作创新做出自己的应有贡献。

一、“讲政治、守规矩、敢担当、有作为”是新常态下对基层领导干部的新要求

讲政治、守规矩、敢担当、有作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新常态下治党员领导干部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基层领导干部做好具体工作的行动指南,同时也是对一个合格领导干部的要求。作为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我们只有在工作中时刻牢记讲政治、守规矩、敢担当、有作为,才能更好的服务发展、服务群众。

1、讲政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七个有之”,逐条对照检查,始终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内团结统一,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上不能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2、守规矩,坚持廉洁自律,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作风。自觉加强党性修养,重品行、懂规矩、守纪律,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慎言慎行、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不该伸的手不伸,牢牢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

3、敢担当,满怀为民责任和感情,千方百计保障和改善民生。主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把“敢于担当”作为好干部的一个重要标准,注重物业为民工作的整体性、均衡性。着力抓好各项服务管理工作,敢于正视问题、发现问题,对急难问题不懈怠,分清轻重缓急,善于剥丝抽茧、刨根究底,做到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

4、有作为,做到有位有为,营造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单位领导班子要团结一致、拧成一股绳,把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良好状态想事、以务实作风干事、以为民情怀办事,扎实做好服务管理发展各项工作。

二、结合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找准党建工作与服务管理工作的结合点,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在新的形势下,在新的历史时期,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和局党委、林业局的具体要求,在2015年,立足“谋发展、争进位、求突破”的目标,紧紧围绕局党委中心工作,扎实改进作风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逐步抓强下属党支部建设,切实助推服务管理工作开展。

(一)坚持“一个注重”,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以集中教育活动为起点,加强管理处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的学习,全面提升其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总支中心组和单位学习制度,认真抓好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上级有关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的精神的学习。二是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党在新时期的工作重点和林区转型发展中的实际,提倡在学中干,在干中学,不断提高理论联系实际能力,推进自身业务和技术水平的全面提高。三是继续深化职工学技练功活动,通过开展师带徒、技术比武、岗位练兵和群团活动等,稳步提高职工的技术和业务素质。

(二)围绕“一项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和“回头看“工作,制定出台《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建设标准和工作流程,提升党支部工作水平,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一是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结合实际优化积极分子队伍结构,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充分整合内部部门、工组优势资源,加强对单位党员的教育管理,实现教育深入,管理到位。二是强化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围绕“三建四争”活动,深入开展党组织、党员“双向承诺”、“服务品牌”创建和“在职党员奉献日”等项活动,提高服务工作效果。其次是认真落实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小工程,大民生”工程,争取实施更多的“短、平、快”小服务项目,努力提高服务管理在职工群众和居民住户中的威信。

(三)抓好“三个建设”,全面铸就文明和谐高效廉洁新形象。 抓好工作效能建设。

抓好作风建设工作。在接待住户群众过程中,真正做到“见面问一声您好,进门让一个座位,情况问一个明白,办事给一个公道,临走道一声平安”;同时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促使单位机关干部职工主动定期深入片区,帮助用户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并配套出台有关管理和奖励办法;由单位领导带队,随机抽调单位机关干部,不定期对单位各部门进行检查,对于查出的问题和个人,视情节轻重和次数予以严肃处理。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要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积极丰富内容,创新方式方法,制定《物业行风建设的实施方案》。同时,定期向用户代表会反映服务管理工作动态,并定期召开座谈会,积极听取用户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二要按照局党委教育实践活动和作风建设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回头看”活动,开展好“下片区解难题送温暖”、“攻坚克难抓落实”等活动;三要建立自我监督和班子成员共同监督机制,班子成员间经常相互提醒,时刻警钟长鸣,筑牢思想防线,共同做到自警自省;四要组织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廉洁从政及反腐败工作的文件精神,利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并积极引导向优秀共产党员学习,使领导干部及全体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党的根本宗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政敬业水平,争当廉洁文化的倡导者、实践者;五要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单位活动,积极探索与物业文化建设、党风廉政、法纪教育、经营管理、职工素质教育、企业党建等工作相结合,以充实廉政宣传栏、学习园地、廉政走廊等阵地建设为基础,以活动建设为载体,使具有物业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积极融入到服务管理之中,切实发挥作用,促进各项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文明创建工作机制,健全组织、强化责任,明确任务、丰富内涵。二是定期组织开展拔河、跳绳、乒乓球比赛等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致力于营造健康向上的单位文化氛围。三是继续保持好单位内外环境,并以公开栏为载体,将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承诺事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等及时对外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政务”。四是定期组织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并及时组织完成精神文明创建任务。五是及时挖掘、总结、提炼和向上级报送本单位精神文明创建方面的特色做法与工作亮点,力求有一批成果被上级有关部门的宣传刊物采用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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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机关守规矩严纪律转作风促落实心得体会

全文共 1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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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守规矩纪律作风落实”教育实践活动,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通过开展“守规矩严纪律转作风促落实”的学习活动,主要心得体会如下:

一、必须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开展“守规矩严纪律转作风促落实”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认识是前提)

干部作风体现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事业成败。开展“守规矩严纪律转作风促落实”教育实践活动,是坚持发展第一、推动跨越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坚持人民至上、促进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突出问题、提升干部素质的重要举措。总书记号召各级领导干部: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党的领导干部在党的各级组织中肩负着领导责任。领导干部其作风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的影响力、凝聚力、战斗力,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成败。因此,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转作风、促发展”首先要解决领导干部的作风问题。领导干部作风好,干部职工风气盛,大家才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推动航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必须强化学习,切实增强开展“守规矩严纪律转作风促落实”教育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践行宗旨是关键)

第一,要强化学习,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学习是立身之本、发展之本,要坚持把学习贯穿于活动始终,认真学习集团开展“守规矩严纪律转作风促落实”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精神,认真领悟领导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坚持实践、实践、再实践。我们要把学习作为增长才干、提升境界的重要途径,作为履行职责的第一需要,戒除浮躁、静下心来,把更多的时间用在学习知识、思考问题上,不断提高胜任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第二,要立足本职,努力提升服务水平。立足岗位创先进,争优秀。结合客户服务部职能,健全完善客户服务体系,为航天内部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此处自行发挥,下面为范文参考)

继续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等为民服务活动,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优秀服务标兵,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直接看到变化,得到实惠。结合实际建立各类志愿服务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志愿者服务的辐射带动效应,积极推行在职党员履行“一员双岗”、认领公益志愿服务岗位、“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牵手幸福,与爱同行”、“爱心妈妈牵手励志学子”、绿丝带等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专业服务及志愿者队伍在文明卫生城市创建、社会道德建设等活动中的作用。

第三,要转变作风,治庸治懒树立形象。治庸治懒,是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改进作风、优化服务的基础所在,也是促进工作落实、推动效能提升的重要前提。要做到平时工作看得出来。不管你在哪个岗位,不能仅仅是“过得去”,而必须是“过得硬”,随时随地能成为员工的榜样,切实把干部作风体现到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勇于治“庸”治“懒”,勇于治“漂”治“浮”,切实做到讲实话、知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到工作的落实上去,在各项工作的落实中,发挥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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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个人讲规矩有纪律发言稿

全文共 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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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厅“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纪检监察室党支部结合厅系统“六大纪律”系列专题教育活动,于7月27日开展了“讲规矩、有纪律”专题学习讨论,在认真学习和反复讨论中,强化了支部党员对纪律规矩重要性的认识。

专题讨论会前,支部党员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内容,并做了学习标注和学习笔记,撰写了学习体会。同时,注重与“六大纪律”专题教育相结合,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章节、《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和《湖南省科技厅工作人员守则》等制度规定,拓展和深化了党员们对党纪党规的理解。

讨论学习会上,纪检监察室党支部书记陈国民带领大家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省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纪要》、省纪委关于《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九不准”规定》、省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杨晓渡在湖南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做好下半年纪检监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资料。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是站在历史和全局的高度,全面深刻总结了我们党95年的光辉历程,是指引我们党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献。中共中央刚刚颁布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从问责内容、问责方式、处分方式等方面加强了党的建设,维护了党的纪律,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陈国民同志指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贯彻《条例》是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要把自身职责摆进去,加强经常性制度化学习培训,强化督促检查,以身作则,勇于担当,做党规党纪的坚定执行者和捍卫者。

交流讨论中,支部党员踊跃发言,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党章、党纪、党规谈认识、谈体会,分析了自身存在的不足,明确了下步整改努力方向。大家纷纷表示,要严格遵守党的“六大纪律”,严守党纪底线,不碰党纪红线,自觉做到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底线,永远做“讲规矩、有纪律”的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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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公安讲规矩有纪律研讨会发言稿

全文共 4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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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按照学习安排,我结合前一阶段的学习和自身实际,围绕“严以律己守纪律规矩”这一研讨主题,就如何做一个守纪律讲规矩的人做一简要发言,与大家共同研讨,有不对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 做有敬畏的人。

敬畏,是一种道德标尺,它告诉人们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敬畏,是一种伦理标准,它告诉人们什么是是、什么是非;敬畏,是一种行为规则,它告诉人们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

一要有敬畏感。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严格的纪律是我们党事业成功保证,严明的制度是我们做好科技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我市德安县车桥镇义门村陈姓一族,从唐开元十九年(公元731年)陈旺移家于车桥开始,到北宋嘉祐七年(公元1062年)义门陈氏奉旨分家,历经332年、15代不分家,高峰时期人数多达3900多口。陈氏家族之所以有这样辉煌的历史,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家族成员知道家法、家规、家训严格,一言一行都遵规守纪。在8月初中纪委网站推出的“中国传统中的家规”第6期里,专题推介了义门陈的“忠孝为本、耕读传家”。中纪委网站如是推介:义门陈《家法三十三条》,条条说的是公理,行的是公道。《家范十二则》规定家族成员要忠于国家、孝敬父母、亲和兄弟、敦睦邻里;《家训十六条》则要求族人孝悌为先,遵纪守法,明德修身。去年我局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制定的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和验收办法,今年在这次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制定的项目管理、成果专利、平台载体和科技服务等科技业务管理报告制度,都是科技系统的家规,是每个科技管理工作者应遵守的规矩。

人的一生充满阳光,也布满荆棘;人的一生有无限的能量,也有很多无奈。所谓天灾人祸,好多事情不是自然界闯的祸,而是人太缺少敬畏感:不以生命为宝贵,不以岗位作珍惜,不以同事为友好,不以父母为自豪。所谓无法无天,不是不报,那是时辰未到。所以,无论对人对事、对大自然对技术进步、对上级对下级、对党纪对国法,人都要有敬畏感。

二要有敬畏心。人们常说心存敬畏,行有所止。我们古代就有很多心存敬畏的典范,东汉杨震“暮夜却金”,不受私谒;北宋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三国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正是因为他们敬畏国法、敬畏百姓、敬畏道德,所以从古至今一直成为传诵的佳话。一个人有敬畏之心,即使他目不识丁,但他敬畏自然,珍爱生命,心存善良。没有敬畏之心的人,可以随便亵渎感情,背叛诚恳待己的亲朋好友。没有敬畏之心的人,足迹所到之处,再神圣的东西也敢践踏,再美好的东西也敢毁坏,而且内心没有丝毫不安。一个人,心存敬畏,就会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就会从严要求自己,慎言慎行。反之,一个人一旦没有就了敬畏之心,就敢罔顾党纪国法,把自己摆在"特权"位置,做一名"特殊党员",就敢越"雷池"、闯"红灯"、踩"底线",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在中纪委编写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教材中,苏荣、白恩培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之所以跌倒在权力、金钱、美色等关隘上,就是因为对纪律、对制度、对规矩失去了敬畏之心,把道德、良心、人格,以及党纪国法统统抛到九霄云外,走进了自掘的坟墓,其结果是一害社会、二害家人、三害自己,最终落了个身败名裂的下场。这些教训是极其深刻的,因此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心怀一颗敬畏之心。

常怀敬畏之心,就是要求我们领导干部敬畏法律,懂得无论职务多高、权利多大,都要在法律范围内行事,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敬畏组织,珍惜自己每一个进步都离不开组织的培养,不要老觉得组织亏欠自己,给自己的待遇不如别人。敬畏职业,把做好九江科技工作当作自己为人民服务的满意答卷,把推进科技创新服务好我市决战工业一万亿当作自己向人民交的满意答卷。敬畏亲朋好友,为人处世对得起自己良心、对得起亲朋好友的爱心。

有所敬畏,就会心存感激,心存感动,心存感恩,心存善良;有所敬畏,就会善待父母,善待师长,善待自己,善待他人,善待一切美好的东西。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做一个有所敬畏的人。

二、做明白人。

一个明白人,一定是头脑清醒、遇事不糊涂的人。一个政治上的明白人,必须对党绝对忠诚,真正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一是明白自己是党的人。做到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言党,就是在事关政治原则的问题上不说长道短,对错误言论不随声附和。作为党员干部,在党内可以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和观点,但在外必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事实上,很多纪律和规矩恰恰体现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比如,前段时间网上热议央视某新闻评论员,他在报道河北民警在搜捕歹徒时牺牲的新闻时用词不当,能明显听出他的倾向性,听出他对此事持质疑态度。提及杀死4人、杀伤5人的犯罪嫌疑人,他误导性地说“是什么原因让这个50多岁的老汉端起了枪”,而对于警察光荣牺牲,他说成“当场中枪死亡”,这引起了很多群众特别是公安干警的愤怒。警察在执行公务时牺牲,应该当成英雄一样去尊重,这是导向问题、立场问题,这更是政治原则、政治立场的问题。我们的党员干部在发表言论时,应想想自己的立场,想想党的纪律和规矩这条红线。还有在私下场合的聚会、娱乐等活动中,不该说的话不说。如前段时间出现在网络上的毕福剑改编《智取威虎山》片段、边唱边聊边加注脚的那段视频,《中国纪检监察报》发表了一篇旗帜鲜明的文章——《党员毕福剑必须讲规矩》。文章不长,但把问题说得非常透:你可以有言论自由,但你是党员,不能拿党的历史、党的领袖、党领导的人民军队开玩笑,而且你作为名人,这样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开来,造成远远超过一般人的恶劣影响,难道作为党员的毕福剑不应当负责任吗?类似的事情在我们的生活中会遇到很多。大家要牢记,我们是党员领导干部,一言一行都关系着党的声誉与形象,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任何情况下都要像爱护自己的母亲一样爱护我们的党,绝不能不负责任地将自己的言行凌驾于党的纪律规矩之上。在党爱党,就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决不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不以人划线,不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坚决遵循组织程序,决不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对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不超越权限办事,不搞先斩后奏。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决不搞非组织活动。不跟组织讨价还价,不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相信和依靠组织。

二是明白自己吃的是党的饭。我工作30多年来的6各单位同事中,有不少跟我一样从农村走出来的人,今天能有这份稳定的工作,能走上领导岗位,是党给的。今天能有这份工资,虽不算太高但生活足已,这也是党给的。我们平常说,吃着母亲的奶还骂娘,那是不孝。同样,如果我们吃着党的饭还骂党,那是不忠。不孝不忠,那就是逆子。所以,端党的碗就得受党管,就得有纪律约束,不能糊涂。

三是明白自己干的是党的事。党的事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从事的科技工作,是惠及民生的事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中国梦的事业,我们要始终用一颗感恩的心为党和人民工作,恪尽职守,执政为民。要敢说真话,树立正气,带头营造朝气蓬勃、风清气正的人际环境,从而让大家把更多的精力可以用于干好科技创新管理工作上来,尽心尽职地做好工作,在自己的岗位上体现党执政为民的宗旨,用一句简单的话说,就是总要对得起自己每个月的工资。

三、做规矩人。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社会没有了规矩,就会失去秩序,社会混乱。一个党的领导干部离开了规矩的约束,就会犯错误。

一是做本分人。按说,这样的人生态度似乎缺少积极向上的色彩,没有建功立业之心,不做升官发财之梦,有点土,有些旧。其实,人生如果是一座桥,或者如一棵树,本分是桥的基础与树的根须,土虽土,旧虽旧,却成为桥与树存在的理由。能做到本分人才会干干净事,科技创新工作最讲究实事求是,科研来不得半点虚假,科技工作要求我们本本分分做人,本本分分做事,这样才配科学技术几个字。7月22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家科技战略座谈会讲话时指出,要把科技与人民群众的创造力在更大范围、更深程度、更高层次上融合起来,既要“顶天”,努力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勇攀世界科技高峰,又要“立地”,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7月29日,市委殷书记在全市领导干部会上,对科技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要求3∽5年内,培育10名省级以上学科和技术带头人。要在技术创新上转型升级,紧跟国务院出台了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30条政策措施走向,抓紧制定支持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为工业提质、增效、升级注入强劲动力。要研究设立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大众创业股权投资基金,着力发展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经济,着力培育一批富有活力的创新型企业,着力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提升潜力大的创新型项目。当前,我市的科技进步在全省排名与九江应有地位不适应,与长江中游沿江城市差距较大,与昌九一体要求差距较大,要赶超发展,要弯道超车,必须打牢科技创新能力的基础,做一些功不必在我的本分事,指导企业多建一些研发平台,帮助企业多培养一些高端科研人员,协助县区多建一些科技孵化器、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等载体,把精力放在落实上级组织要求上,不把精力主要放在我为企业、为某人安排或争取了多少项目资金上。

二是做受约束的人。我们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各项制度是硬性规定。纪律和规矩人人面前平等,主要你是不是接受它约束和管制。接受约束的人,他执行规章制度,遵循组织程序,决不任性用权、我行我素。焦裕禄讲规矩的事迹我们永远不会忘记。有一次,焦裕禄同志发现大儿子去看戏,问道:“戏票哪来的?”孩子说:收票叔叔向我要票,我说没有。叔叔问我是谁?我说焦书记是我爸爸,收票叔叔没有收票就让我进去了".焦裕禄听了非常生气,当即把一家人叫来“训”了一顿,命令孩子立即把票钱如数送给戏院。后来,他又专门起草了一个《干部十不准》的文件,规定任何干部不准特殊化。今天,已故的市委组织部高爱红副部长就是我们身边当代严以律己的标杆和典范。他任修水县组织部长期间,弟弟托在修水当包工头的朋友揽了点事做,他得知后,直接把弟弟赶回了老家。我们应当向他们那样,立身为竹,忠实地践行着“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是党员、是干部,就得自觉接受约束,接受组织监督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毛泽东同志说过,“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愿与大家一起共同加强自律,做一个守纪律讲规矩的人,让我们的科技创新工作在我们手上夯实进步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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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强化看齐意识严守纪律规矩发言稿

全文共 1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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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标注一种秩序,传递一种力量,更能折射出世道人心。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是有着统一的思想、统一的意志、统一的纪律、统一的步调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能够历经95年的风雨走到今天,靠的就是“人心齐、泰山移”,全党上下同心同德,万众一心。今天,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在确保“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顺利推进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有看齐意识,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这是对我党“思想建党”优良传统的承继和发扬,是党员干部为政修身成事的精神引领和根本遵循。

“群力谁能御,齐心石可穿”。对于一个拥有8700多万党员的大党,全体党员干部只有主动树立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层层立标杆、上下做示范,才能更好地凝心聚力、群策群力,更加团结统一、步调一致,真正做到看得齐、跟得上、立得稳、行得远。

越是形势复杂多变,越是要强化看齐意识。早在1945年,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大预备会议上就说:“我们要向中央基准看齐,向大会基准看齐。看齐是原则,有偏差是实际生活,有了偏差,就喊看齐。”毫无疑问,我们今天所处的国际国内形势与过去相比,更加严峻复杂,我们党面临的考验更加尖锐突出。

特别是在当下,有些党员和领导干部在金钱、权力等利益诱惑面前腐化堕落、蜕化变质,背离了最初的价值信仰和选择。对于这些不愿意看齐、破坏看齐的“蛀虫”“毒瘤”,就更应该抓住要害、点准穴位,用党纪党规党法进行严肃查处,果断清除出党,以保证全党上下的团结统一和步调一致。

当前,站在新的历史交汇点,面对严峻的执政考验和改革发展的全新任务,党员干部应在践行“四个自觉”中,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看齐意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确立看齐的思想自觉,坚定信仰信念。思想是本,行动是形,本正则形立。要把学习教育贯彻始终,不忘本忘祖,不忘记最初的价值信仰,认真学原文、读原著,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党性锻炼,切实把好“总开关”,坚定“三个自信”,真正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切实把理想信念转化为行动的力量。

增强看齐的政治自觉,做政治明白人。要自觉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根本政治要求和最重要的政治纪律。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持用党性原则和纪律规矩来约束规范言行,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确保在大是大非和利益诱惑面前立场坚定,永葆政治本色。

落实看齐的行动自觉,做到知行合一。看齐既是一个理论诉求,更是一种实践要求。党员干部只有躬身践行,才能以“知”促“行”,以“行”促“知”,知行合一,让看齐真正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谋事创业要遵照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不唱高调,不搞花架子,真正做到脚踏实地、真抓实干。

践行看齐的责任自觉,勇于担当作为。要想真正树立看齐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是关键。要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在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决胜全面小康上奋发有为,在转方式调结构、战风险渡难关中主动有所作为。要带着真感情和责任心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以为官一任振兴一方的责任激情,始终做到履职尽责、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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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学党章讲规矩有纪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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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建工集团党委关于2016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粤建集党〔2016〕67号)的精神,按照公司党委指示要求,结合公司2016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8月1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纪检监察工作联席会议暨纪律教育学习活动动员及工程项目纪检监督员业务辅导;围绕“学党章强党性、讲规矩守纪律”主题进行专题辅导、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部署;结合风险防范工作,举办了工程项目纪检监督员、风险防范实施责任人业务培训辅导讲座。公司纪委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公司本部全体党员、所属各单位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工程项目纪检监督员、风险防范工作直接责任人和实施责任人70多人参加了会议。

在专题辅导中,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工会主席邓志凯同志,通过“不忘初心,锤炼党性”,“弘扬榜样,争当表率”,“学习党规,强化意识”三个方面来阐述对“学党章强党性、讲规矩守纪律”的心得体会,引导公司党员干部不断增强纪律意识牢牢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真正“立”起来,“严”起来,做到立足岗位,走在前头,干在前头,勇于担当,不辱使命,做好表率,为公司发展努力奋斗。专题辅导同时,邓书记总结回顾了公司纪委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对认真贯彻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作了动员部署,强调2016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要紧密结合“两学一做”活动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学习,要持续加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宣传教育,围绕公司开展的企业规范治理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各种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工作,从思想上提高规范意识,从源头上规范操作行为,练好内功,夯实管理,提升水平,筑牢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根基。

动员会议结束后,公司总经济师室陈焱辉同志对所属各单位工程项目纪检监督员、风险防范工作直接责任人和实施责任人进行了业务辅导。陈焱辉从公司开展风险防范工作的总体情况、开展风险防范巡查和廉政谈话工作情况、开展风险防范要做好的基本工作、工作中的存在问题,以及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下一步的工作设想等方面作了介绍。

本次会议,将纪检监察工作联席会议、纪律教育学习活动动员及工程项目纪检监督员业务辅导有机结合,三会合一,时间紧凑高效,对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增强纪律意识,有效开展风险防范,保持企业持续稳健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和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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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讲规矩守纪律个人心得体会

全文共 1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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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次“学党章 守纪律”集中教育活动中,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我对新党章有了更新更高的认识,对我们党的性质,理想目标,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党员义务权益有了更深的理解,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的政治理论和基础知识教育,从而也更加坚定了自己的革命理想信念和责任感。我们要学党章、守纪律,立足岗位,表现自觉性,保持先进性,体现奉献性。我决定从以下几点做起:

一、严谨治学,开拓创新

在业务上应该严格要求自己,教师传授的都是新知识,而其教授内容必须准确科学。作为一名合格的党员教师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严谨自律的科学态度治学,恪守学术道德,抵制学术腐败,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正确处理教学与科研的关系,努力提高教学与科研水平。以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应用技能为导向,勇于投身教学科研创新,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紧跟学科前沿,创新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这就要求教师自身应当有渊博的知识,通达的学识,应当能够对知识的严密系统有通透的理解,如此才能在教学过程中做到游刃有余。知识才能被学生所理解接受,并转化为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才能完成知识传授的过程。

总之,作为一名平凡的教育工作者,我们都应该时刻牢记:共产党员,不仅仅是一种荣誉,一种骄傲,更代表了一种责任,一种将我们的一切献给伟大的共产主义事业的责任!只要我们每一位党员教师牢记自己是诚心诚意为学生、家长谋利益,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就坚如磐石,党就能永葆生机和活力。

让我们每个党员教师都行动起来吧,将“学党章 守纪律”活动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入党,从行动上入党,始终保持党员先进性,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道路上贡献我们的力量!

二、为人师表,率先垂范

坚守党的纪律,党员教师要在思想行动上严格要求自己。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率先垂范,以高尚的人格感染人,以整洁的仪表影响人,以和蔼的态度对待人,以丰富的学识引导人,以博大的胸怀爱护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教书育人的实效,学生才会“亲其师,信其道”,进而“乐其道”。平时密切联系家长和团结同事;将广大教职工的心声反映给党支部,做党和群众的桥梁。

三、淡泊名利,乐于奉献

树立远大的事业理想和职业目标,确立淡泊名利、甘为人梯的精神境界,做到脚踏实地,乐于奉献,静心教书、潜心科研、热心服务、专心育人,以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坚守一个教师对国家、对社会、对教育事业的职责和神圣使命,在谋求国家和人民利益中去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在踏实工作中勇于奉献,有大局意识。在关键时刻,当学校需要时不计个人利益,挺身而出,应难而上,勇挑重担。梁启超告诉我们“敬业与乐业是人类生活的不二法门,是中国职业道德的两大准则。”作为一名党员老师就应当有勤于奉献的精神,只有勤学、勤思、精益求精,才能知道理解的更多一点,在如海的知识面前谦虚一点,在学生面前从容一点;在物质不富有时精神丰富一点。“育苗有志闲逸少,润物无声辛劳多”。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人,是要甘于寂寞,甘于辛劳的,一年又一年精心耕作、无私奉献。

四、关爱学生,依法执教

作为党员教师,应在关爱学生,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在无私奉献的过程中体现崇高师德。毛主席曾经说过:“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教师就是一只燃烧的蜡烛,在工作中发挥出自己的光和热,为学生带来光明,打开学生的每一个心灵之窗。教师应该有一颗热爱学生的心,用自己的真爱去打动每一个学生。所以教师在教学生的时候,先要教自己,做学生喜爱的教师,真正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即使自己油尽灯枯,也要对得起每一个学生,使他们都能健康地成长,不愧对自己的师德,不愧对自己的灵魂。

平时心系学生,主动关心学生,多为学生和教师做实事,好事。全面关心学生成长,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真正做到以学生为本,因材施教,循序善诱,建立融洽的师生关系,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探索并遵循教学规律,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学方法,注重学生能力培养。出自内心的爱护学生的行为和举止,会叩响学生心灵深处的琴弦,引起学生情感的共鸣,会使学生懂得和接受你的教诲。作为教师,对学生应充满包容和关爱,既要喜欢“春光”,又要容得下“乌云”,“金凤凰”固然可爱,而“丑小鸭”更需要阳光,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因此对学生要“严而有格、严而有度、严而有序、严而有恒、严而有方”,不仅要做为人民服务的教师,更要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五、爱岗敬业,恪尽职守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立足本职工作,潜心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素质,努力改进教学方法,精心备课,认真讲授,悉心辅导,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时刻牢记第一身份,坚定信念,明确责任。带头关心国家大事,学习党的理论政策,在教学活动中带头发言。时刻注意维护党的利益和荣誉,在加强自我思想修养的过程中进一步坚定思想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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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讲规矩守纪律遵制度

全文共 1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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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两学一做”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讲规矩纪律制度

制度是一面镜子,与时代同行,与社会同向。

有一天,大刘开着城市越野车去商场买衬衣。商场好找,车位难寻,转了好几个圈,才在马路边找到一个空位。

此刻,大刘很纠结。马路边这个空位没有停车标志,会不会被开罚单呀?他惴惴不安地进了气派的大商场。

大刘买到称心如意的衣服后,从商场出来,朝自己的爱车走去。

这时,一幅美景呈现在大刘眼前:一个亭亭玉立的曼妙女孩儿,正对着他的车窗玻璃,一会用手理理刘海儿,一会做个鬼脸,仿佛置身无人之境。直到大刘按响车门锁,女孩儿才恍然大悟,急忙跑开……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大多数人都像这个女孩儿一样,喜欢照镜子其实是为了自我欣赏,从中获得一份愉悦感。

大刘一边回味刚才女孩儿照镜子的一幕,一边发动汽车。这时他发现,汽车前面挡风玻璃上放了一张纸,凭直觉猜测可能是罚单。大刘取下一看,果然是《违法停车告知单》,注明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被依法开罚单,罚款100元。

大刘很是迷惑,这里没有禁停标志呀?自己的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吗?大刘打了个电话给同学大陈,咨询这是怎么回事。

大陈告诉大刘,本市正在整治十几条主干道禁停道路违法停车问题,“违法停车将被依法开罚单,罚款100元;影响交通的车辆将被依法强制拖离。”

大刘忽然觉得,《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禁停制度何尝不是一面镜子:照出了人们行为的正当与否,照出了社会关系的存在方式,照出了社会治理的进步程度。

制度是一面镜子、一个指示器。它与时代同行,照出社会状态,照出人们面貌,照出文明高度。

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小小的镜子到处都有,但是它的作用却非常神奇。

这天,大刘去银行的自动柜员机排队取款,发现前面的一个储户取完钱后,没有把自己的卡退出来就匆匆离开。也就是说,此时大刘只要按一下取款数额,就可能有钞票哗哗地吐出来。

对大刘来说,这是一种诱惑,更是一种挑战。他下意识地朝四周看看,没有看到别人,他的心怦怦直跳。当大刘的欲望还在增长的时候,他突然发现自动柜员机上方有一个摄像头。摄像头就像一面镜子,清晰地展示着银行管理制度,全面地映射出大刘的言行举止。摄像头让大刘迅速冷静下来,恢复理智,最终他没有犯错误。

制度是可爱的,制度是美好的。制度这面镜子常常警示我们:要聚焦制度、理解制度、遵从制度。 要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擦亮党章党规“镜子”,使党员干部知“红线”、明“底线”,自觉遵守制度,争当合格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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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政治组织纪律存在问题

全文共 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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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突出问题

一是遵守政治纪律不够严格。

对照党章的要求和党的政治纪律十不准,发现自己在有些方面做得不够或不好。比如在朋友聚会、同事或家人的交流过程中,对一些发表损害党的形象、诋毁党的信誉的言行时不敢直面斗争,有时还随声附和;对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一些政策有评头论足的现象。

二是存在一些违规违纪现象。

在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项规定”出台之前,自己也是随波逐流,特别对一些明显不符合规定的行为没有拒绝。主要是党性意识淡薄了、思想麻痹了,不能明辨是非,对一些不良倾向和不良作风习以为常,逐步成了一种工作方式。比如参加迎来送往的宴请活动等。

三是理想信念有所弱化。

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特别是民族宗教政策有时认识不深、理解不透,有时也会妄加评论。对打击“三股势力”和暴力恐怖犯罪行为主动发声。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行系统的学习不够,致使自己的政治敏锐性不够强,遇有突发或重大政治事件时会不知所措,不能够看到事件的本质;对与“三股势力”及新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尖锐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对“三股势力”利用各种方式从事渗透破坏活动的警惕性不高、敌情观念不强。

四是政治鉴别力不够强。

对“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的实质领会不深,不能入脑入心,自觉遵循。有时对错误言行、负面言论缺乏基本的鉴别力。

五是执行力不够强。

对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的重大战略部署,有理解不深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在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上有所欠缺,缺乏对策和方法,缺乏开拓创新精神,有等靠要思想,破解难题的办法、手段不多。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主观方面的,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具体表现为:

一是对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不够。

二是极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立场不坚定,政治纪律淡薄。

三是对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查处力度不够。

四是党纪党规惯彻落实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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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全文共 6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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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一条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二条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三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四条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八十六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八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条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一条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二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三条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四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

(二)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第九十九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条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

(二)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二条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

(二)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第一百零三条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 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零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

(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

(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

(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

(六)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第一百零六条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七条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第一百零九条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条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一条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有其他违反群众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或者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错误决策的;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行为的。

第一百一十四条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五条党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党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后,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的;

(二)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的;

(三)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

第一百一十六条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出走,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的;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的;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

(五)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的。

第一百一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二十条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一条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二条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四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五条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二十六条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九条 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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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领导干部讲规矩有纪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9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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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来,我就自身在遵守纪律、开展纪律建设年工作整改中认真进行学习、理解、反思。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党的各级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我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内容过程中,更加认识到要加强和改入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有了很多的心得体会

一、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是我们党按照实事求是的科学求实精神提出的新要求。

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事关党的事业和国家兴衰成败的重大课题,好的优良作风必引领国家走向兴旺发达,反之,国家将步入覆辙之路,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历届领导都明确指出党要管党、坚定不移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新时期、新阶段,我们党对各级领导干部作风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今年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所有党员干部要实事求是进行“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从灵魂深处检查距离党员标准的差距

二、联系实际,落实“五个严明”要求。

作为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都要时刻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做到严明政治纪律、严明组织纪律、严明工作纪律、严明财经纪律、严明生活纪律,注重良好的党员干部形象,“五个严明”做到了,即使狂风暴雨来袭,你都心胸坦荡、傲然挺立,所实际工作和生活中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慎言、慎独、慎微;脚踏实地勤勉工作、敬业奉献。

三、注重实效,把作风建设当作当前工作重中之重抓紧抓好。

在平时工作中,勇于解剖自己,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党员干部,要坚持政务公开,提高透明度,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杜绝腐败现象的滋生。对待自己的事业要恪尽职守、扎实肯干、勇于进取、拼搏向上、知难而进、忘我工作。领导干部要自觉置身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置于法制的约束之下,自重、自省、自励,一尘不染,一身正气,以繁森、焦裕禄、雷锋同志为学习榜样,不断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要克服华而不实,飘浮虚荣的工作作风,要做老实人,办老实事,对工作勤勤恳恳,求真务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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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9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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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至22日,巡视组分别向市委常委会和市委书记进行反馈,并召开巡视反馈大会,通报了有关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市委和一些县市区委、部门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还不到位的问题。牢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不抓落实就是严重失职”的要求,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和同考核。今年市委常委会先后召开10次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出台了文件,进一步细化“两个责任”,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成人员和任务分工。与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分别签订责任书,确保责任主体全覆盖。高举反腐败旗帜不动摇,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今年1至12月,全市共立案1157件,同比增长71.9%;结案1254件,同比增长91.2%;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34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912人,政纪处分389人,移送司法机关33人;市本级立案37件,查处副处级以上干部33人。

2.关于有的地方和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问题。制定出台《邵阳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开展党政主要领导述责述廉,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监督检查。制定出台《邵阳市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对县市区和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传达工作压力。今年市委和市纪委分别对包括4名县市区委书记在内的30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21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

3.关于对上级明令禁止的作风方面的一些问题的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驰而不息地抓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组织明查暗访组645个,抽调检查人员2566人次,开展明查暗访345次,共查处违反“四风”问题50起,处理8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0人。市纪委共发出典型案例通报9期,对44名党员干部违反作风建设的人和事进行公开曝光。通过强力纠治,全市机关和干部作风有了新的转变。1至11月,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较去年同期下降26.5%。

4.关于有些地方和部门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长期缺位的问题。目前,12个县市区纪委书记全部配齐。今年7月以来,新配备10名市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4名拟配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已报省委组织部预审,待“凡提必核”完成即可研究到位,其他暂时空缺的15名市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将在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中尽快配备到位。

5.关于有些地方和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突出主责不够的问题。这项工作已经在8月30日前调整和清理规范到位。全市共清理调整县市区纪委书记分管业务外工作37项,清理退出兼职各类项目指挥部42个。同时按照中央和省纪委要求,市县两级纪委一律取消或不再参与上级纪委没有明确需要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到11月30日止,市纪委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原有的236个减少到16个,县市区纪委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原有的1622个减少到175个。

6.关于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党的纪律观念淡薄,执行上级政策有时搞变通的问题。市委围绕“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每名常委都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撰写了高质量的发言稿并逐一发言。全市参加“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185个单位对1960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市委党校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作为各类主体班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学员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7.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学习教育不够,监督检查不力,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缺乏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的问题。制定出台《邵阳市落实实施办法》,并且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分工协作、调查研究、协商通报、咨询听证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规定。市委党校围绕“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这一专题,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教育。在党建检查中,对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对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不力的,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8.关于2014年省委《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落实本规则的具体实施办法,邵阳市委和一些县区委没有制定的问题。市委认真学习省委《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规则(试行)》,并组织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学习贯彻。开展专题调研和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及时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同时,对各级各部门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目前各县市区委均已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

9.关于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还不够有力的问题。制定出台《关于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原则、事项范围、基本程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组织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 (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和物质采购)、末位表态制度等情况开展自查。派出12个检查组对各级各部门开展交叉检查,对没有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政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0.关于少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的问题。制定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市场经济活动、违规经商办企业、入股分红、高息放贷专项治(清)理的通知》,重点整治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插手干预城市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插手干预政府采购、插手干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插手干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如实填报自查自纠情况,并在承诺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承诺书》上签字背书。组织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重点项目工程的发包和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11.关于少数领导干部以个人或借亲属及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入股分红,有的领导干部参与或纵容亲属参与高息放贷获利的问题。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党纪党规,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制定出台《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市场经济活动、违规经商办企业、入股分红、高息放贷专项治(清)理的通知》,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每名领导干部在承诺书上签字背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坚决查处领导干部以个人或借亲属及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入股分红、领导干部参与或纵容亲属参与高息放贷获利的问题。

12.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案件频发的问题。深入开展水利行业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廉政专题培训。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标后管理的实施意见》,扎紧制度笼子。组织审计、监察部门对近几年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巡查和审计,在项目立项、招标、施工管理、验收、决算等环节核查是否有暗箱操作、利益输送、贪污受贿等行为。切实落实全市水利系统各级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纪律约谈。

13.关于少数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严重的问题。严肃查处典型案例,省委巡视第七组交办邵阳市反映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信访件404件,现已办结401件,办结率99.2%,涉及处理的村支部书记289人,村主任101人,村秘书75人。其中立案339人,给予党纪处分249人,政纪处分10人,并在媒体点名道姓公开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20期。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集中时间对农村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和贪腐谋私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14.关于存在工程项目不按规定招投标现象的问题。制定《邵阳市工程项目招投标规范整改实施方案》,特别是针对水利项目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及标后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防范和遏制资质挂靠、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推进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首批进场交易目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督管理办法》文件已经制定,力争明年完成原隶属于政府各部门分散建立的交易平台功能、人员、编制的整合,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了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排查工作,规范招投标运行程序,加强招投标监管力度。

15.关于土地出让收入逾期未收缴到位比较突出的问题。31宗土地出让收入逾期未收缴到位,目前县(市)18宗已整改到位,市本级13宗有7宗已整改到位,缴入财政土地价款3.0403亿元,暂未缴清价款的6宗地正在积极开展征缴。

16.关于违规利用土地抵押融资的问题。经开区抵押金额1亿元的抵押融资,已全部还清整改到位。城建投公司25批次、宝工区8批次整改抵押融资,已还款2.5亿元,剩余部分制定了整改计划,向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出具了《关于土地抵押融资整改承诺书》,承诺在三年内将相关贷款全部还清,符合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验收的整改要求。

17.关于违反土地出让“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收支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依法依规规范使用土地收益资金。邵东县和邵阳县共12宗地未缴入财政专户的出让金5032万元已全额缴入财政专户;市本级7宗地和隆回县1宗地符合《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文件精神,不再追溯整改。

18.关于大量土地长期闲置,开发商“多圈少建、圈而不建、囤积土地牟利”的现象比较突出的问题。制定闲置土地集中清理处置方案,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指出市本级存在9宗土地闲置问题,目前4宗已经整改到位,其余5宗土地因被法院查封或银行抵押暂时无法处置,纳入下步专项行动一并整改。

19.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存在挪用截留等现象的问题。制定《邵阳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对市本级和各区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及时纠正违规挪用截留行为,并督促归还挪用截留资金。涉及市财政局和城步县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挪用资金全部归还。

20.关于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的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意见》,对财政对外借款的申请、审批、日常管理、回收以及责任追究进行规范。截止11月30日,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7.9亿元,已收回8.15亿元,其余部分根据情况在2017年前完成清收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21.关于部分收入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支出不公开透明的问题。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其中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已纳入预算管理;城市维护费收支统一纳入财政总预算、总决算管理,年初编制预算,年末编制收支决算;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制企业处置收入已纳入预算管理;土地出让金收支已纳入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22.关于文件多、会议多的情况依然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的规定》,坚持“七个不发文”原则,即没有依据不发文、未经审批不发文、内容重复不发文、升格行文不发文、越权行文不发文、减少联合发文、严控事务性发文。今年1至10月下发“邵市发”“邵市字”“邵市办发”“邵市办字”文件143个,月均发文14.3个,11月1日至12月15日仅发文14个,相对减少发文7个。认真执行《邵阳市全市性工作会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会议审批程序,加强会议管理,做到能合并的会议一律合并,能压缩的会议一律压缩。今年1至10月召开全市性会议63个,月均开会6.3个,11月1日至12月15日仅召开全市性会议5个,相对减少5个。

23.关于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比较多的问题。出台《省市重点项目指挥部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将原有的52个重点项目指挥部(含领导小组、项目部)整合为19个,其中撤销9个、归并31个、调整11个、精简保留1个。严格落实《邵阳市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加大对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清理、规范和精简力度,共调整、归并、撤销领导小组44个,减少33.3%。

24.关于违规占用办公用房整改还不到位的问题。对全市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市本级共清理在职人员办公室超标204人,离退休人员17人,清腾办公用房面积6646.8平方米。省委巡视第七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市财政局、新邵县、绥宁县、北塔区几个单位少数干部超标未整改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25.关于全市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没有充分整合利用,很多处于闲置状态的问题。成立市办公用房清腾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全市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整合利用整改方案》、《市直机关闲置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对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实行统筹安排、合理利用。目前,市本级清腾的办公用房面积6646.8平方米,已调剂使用4266平方米,其他根据下步行政办公楼的调整再统筹调配。

26.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存在违规购置配备公车、违规借用公车、公车私用等现象的问题。严格落实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杜绝了违规超标购置配备公车现象。对巡视组反馈指出的8台违规购置的公车,已进行了公开拍卖。经常组织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公车私用现象基本得到遏制。

27.关于全市超标车辆处理进展缓慢的问题。对全市公务用车超标情况进行清理,市直机关清理出157辆超标车辆,已处理25辆,其他已通知未处理超标车辆的单位将车辆拍卖手续相关资料交至市财政局,并通过政府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两家资产评估公司和两家拍卖公司,现已全部在媒体公示,争取年底前再处置一批超标车辆,2016年3月底前全部处置到位。

28.关于党员干部在重点项目指挥部兼职取酬比较严重的问题。在全市开展规范清理公职人员在重点项目指挥部任(兼)职取酬情况专项整治行动。9月20日,所有公职人员在重点项目指挥部任(兼)职取酬清退工作全部完成,相关人员违规所领酬款、补贴全部清退到位,并对2名处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进行了立案调查,其中1名处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被免去职务。同时,巩固清理清退的成果,出台《关于加强对重点项目指挥部规范管理的暂行办法》,加强对重点项目指挥部的监督管理。

29.关于市、区县的奖励项目设置比较多、比较乱的问题。出台《关于规范邵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奖金发放的通知》,明确规定除年终一次性奖励、绩效考核奖励、文明单位奖励外,市本级和县(市、区)只能增加两个奖励项目。没有按程序审批的,财政国库一律不予支付。拟在春节前组织纪检、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一次督查,发现违反文件规定的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30.关于一些部门和单位存在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奖金的问题。对巡视组交办的市财政局、市教育系统、原市物价局、市产权处、宝工区、邵东县规划局、邵阳县五峰铺镇政府等单位滥发津补贴、奖金问题,已经按有关规定全部整改到位,并对有关责任人实行纪律追究和组织处理。

31.关于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存在乱收费、索拿卡要行为的问题。在全市教育系统、医疗卫生系统、行政执法单位、窗口服务行业深入开展整顿乱收费和索拿卡要行为的专项治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市教育系统的邵阳市华龙学校、隆回万和学校、邵阳县二中、邵阳师范学校等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清退了违规所收费用。邵东县规划局违规收取规划执法经费340万元已全额解缴县财政,相关责任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公安局针对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派出所乱收费现象,先后两次对12个县市区进行摸底排查和整顿,共计乱收费金额172.7985万元,先后对六起违规收费案进行查处。

32.关于个别单位党员干部有参赌涉赌行为的问题。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禁赌专项行动,涉及党员干部的及时按照有关规定报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全市已查获国家工作人员涉赌刑事案件6起,行政案件25起,抓获涉赌国家工作人员36人,其中刑事拘留7人,行政拘留17人。

33.关于一些单位干部作风不实,“庸懒散”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在全市开展“慵懒散”问题专项治理,着重整治干部自由散漫、衣冠不整、迟到早退的问题;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整治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或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问题;整治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问题。全市因“庸懒散”问题共处理党员干部16人,其中党政纪处理10人。

四、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34.关于少数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强化正确用人导向的决定》,始终按照好干部标准,做到“三个不凭”和“四个注重”,即不凭个人好恶用干部、不凭关系亲疏用干部、不凭籍贯地域用干部,注重选思想解放、敢闯敢干的干部,注重选工作扎实、业绩突出的干部,注重选整体配套、优化结构的干部,注重选奋发向上、勤于学习的干部。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坚持“实举必查、查实必究”。

35.关于超职数、超编制的消化整改力度还不够的问题。2015年7月份,邵阳市超配处级领导职务91名、非领导职务188名,四个月来,邵阳市共消化超配处级领导职务55名,处级非领导职务137名,已超额完成整改方案年底前消化处级消超任务80%的目标。同时,严格执行《关于严格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编制、进人和消化超编人员的实施办法》、《邵阳市控编减编工作方案》,巡视期间全市行政超编1162人,到目前已消化223人。

36.关于存在机构和领导职数设置不规范、擅自设置领导职位配备干部、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违规配备非领导职务等问题。出台《关于规范县市区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配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全面清理、纠正和规范违规设置机构和领导职数,依法依规降低了违规提高的岗位职级,全面取消了擅自设置的领导职务。进一步规范了县市区科级非领导职数的审批工作,对超职数的单位一律不予审批。

37.关于违规用人进人的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严格执行干部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程序,注重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全面落实党政群机关进人一律“凡进必考”的要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对跨区域调入人员在“三龄二历一身份”上实行从严把关。严格执行关于带病提拔责任倒查相关规定,对2名处级干部、4名科级干部的提拔进行责任倒查。省委巡视组交办的17件违规用人进人问题,除3件纪检部门仍在立案调查的案件外已全部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五、干部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38.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长期未启动的问题。修订下发《邵阳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明确了保障对象及确认程序、保障办法、资金来源和管理、工作责任和监督管理等内容,并同步配套出台《邵阳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政府每年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5%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原来未计提的资金及缺口的资金按6:4的比例由市、区财政分担。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39.关于征地拆迁户长期得不到安置的问题。出台《关于解决集体土地上安置地超期安置遗留问题的有关规定》和《邵阳市区集中安置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及交付标准》,对相关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明确从城区土地出让金中安排1亿元资金,专项用于解决超期安置合法建房成本补差,要求大祥、北塔区政府和市住建局、市城建投、市宝工区等业主单位通过整合债券资金、相关的棚改资金及其他资金等,全力保障安置地建设。现在,这项工作进展顺利。

40.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进展缓慢的问题。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邵阳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考核办法》、《邵阳市直机关100个对口扶贫村危房改造整体推进工作方案》;开展了2次专项督查,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整改落实进行督办;在全市推广了“武冈经验”,结合精准扶贫,整合各方资金和项目统筹推进,创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法。今年,省里下达邵阳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2900户,到11月底,全市实际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3400户,动工率、竣工率均已达到100%,已入住19007户,占总任务数的83%,农历年前所有改造户都能搬入新房入住。

41.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违规集资合作建房问题反映比较多的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集资合作自主建房管理规定》,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集资合作自主建房开发项目,办公楼建设和住宅区建设严格实行区域分离,明确用地界限。出台《关于市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联合建房存在问题限期整改责任分工的通知》,对补办施工许可、上缴配套费等提出了整改要求。9宗供地手续不完备的集资建房用地,正在办理土地供应手续,2016年一季度将整改到位。未缴清土地价款的5宗土地已有4宗缴清土地价款,追缴到位价款7118万元,另一宗已缴7000万元,其余2500万元正在办理缴款手续。同时,加大市区单位职工联合建房税收清理力度,到12月21日,欠税清理工作基本清理到位,清缴单位职工联合建房税款543万元。

下一步,市委将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的意见和要求,始终保持思想认识不松懈、推进力度不减弱、整改要求不降标,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彻底整改、延伸整改,确保巡视反馈的问题有效整改到位,在全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以整改落实的成果推动邵阳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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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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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必须牢固树立党纪党规意识,使遵守纪律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党的纪律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党的规矩是对党员党性的重要考验。加入中国共产党,就必须受到党规党纪的约束。党内决不允许有不受党纪国法约束甚至凌驾于党章和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要强化党纪党规宣传教育,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做党规党纪的忠诚信仰者、坚定捍卫者、模范践行者。

一、深化纪律意识,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强化纪律是针砭时弊之举、治国安邦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从改进作风入手,坚决反对“四风”,严明党的纪律,严厉惩治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捍卫了党的纪律的权威性。当前,我们党正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历史使命越光荣,奋斗目标越宏伟,执政环境越复杂,越要增强忧患意识,越要强化党的纪律建设。

既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红灯”亮在前头,也要善于抓细节、抓具体。处于财政管理体系末端的乡镇财政所必须更加自觉地统一思想和行动,切实把纪律建设“挺在前面”,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财经纪律以及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所内团结,积极工作、履行职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学习意识,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的要求落到实处。加强纪律的宣传教育,增强对党纪的敬畏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做到令行禁止,不违纪、不逾规,切实把党的纪律立在脑海里、心坎上、行为上,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自觉行为。

身为基层的财政所的党员干部,必须要学法、知法、懂法,才能做到自觉守法。加强对党的政策、纪律和国家法律的学习和了解,才能准确全面地贯彻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才能当好农民群众的当家人和贴心人。

三、保持从严意识,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作为基层财政所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意识,狠抓责任落实。明责才能使其知责,问责才能促其尽责。在日常工作中要经常反思,有没有治党不严的问题,有没有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对出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切实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牢记党的服务宗旨,时刻不忘执政为民。基层财政所处在农村基层,受各种因素影响,必须要不断保持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安排工作计划,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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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纪委干部讲规矩有纪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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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字上打基础

“不忘初心,接地气。干实事,做群众满意的基层干部,实实在在地解决群众工作和生活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主动求知,增强工作技能,只有通过不断学习才能做到与时俱进”。

“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用好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不断增长学识,拓展能力,深入群众服务群众,做好一名党的基层工作者应有的职责”

9月6日上午,在宅吉社区党委召开的“两学一做”第二次专题讨论会上,全体党员踊跃发言,围绕立足自身岗位,如何遵守好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进行学习讨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讲述自己的切实感受和体会。“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学党规、知敬畏、守规矩”,通过学习讨论使自己对如何做一名合格党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感悟。

“做”在一线,“改”在一线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一直是宅吉社区服务中心工作核心的主要内容,如何在实际的工作中扎实做到做好“两学一做”,宅吉社区党委副书记万轶同志在专题讨论会上对全体党员提出了结合社区基层工作,“做”在一线,“改”在一线的工作机制。

以知促行、边学边做把“做”的要求落实到联系服务群众具体实践中。让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的诉求就是‘做’的方向”的观念,通过对自身工作进行认真思考、对社区群众进行深入调研、对社区建设进行积极展望,从中找寻、发掘出一个以上的“痛点”,使党员自觉建立起“以问题为导向”的思维习惯,切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借助“结亲连心”群众诉求搜集、研判、解决、反馈动态循环机制,为民排忧解难。使自身在思想意识、党性修养、思维模式、行为作风、品性习惯、工作能力等方面至少弥补一块短板、实现一处提升,真正做到“改”。

做新时期党的好干部

“守纪律讲规矩、做表率讲贡献和做新时期党的好干部”,在讨论会上,宅吉社区党委副书记万轶同志强调指出,社区服务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要在工作中有“一把尺子”严格自律,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从自身工作中点滴做起,既要做纪律与规矩的执行者,更好做好纪律与规矩的守护者。

在工作中不仅要做到守纪律讲规矩,更要用实际行动“做表率讲贡献”丢掉“官气”接“地气”,社区党员要进一步深化服务意识,将原来的“坐等居民上门办事”、“出现了矛盾再去协调”工作模式转变为“主动上门倾听诉求”、“化解矛盾在萌芽状态”的积极主动的工作状态。在工作中做到倾听百姓心声,不忘初心干实事,此外,全体党员在基层工作中一定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不断增强大局意识,牢记道德“底线”,严守纪律“红线”,做新时期党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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