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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推荐作文以上【20篇】

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下面小编带来的是好书推荐作文以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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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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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艺忻

喜欢许多的东西,比如:舞蹈、声乐、画画……这些都令我喜欢,但我最喜欢的是一本,因为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而这本书的名字是《自己的事自己做》。

有一次,我在书中读到了一个故事。一个叫亚里?克米克的小男孩,因不想做家庭作业,而在学校里雇人给他写。有一次,他的妈妈问他:“亚里?克米克,你学校的作业写完了吗?你就打游戏。”妈妈就去拿他的书,结果妈妈发现,这不是自己的儿子写的字,就立刻询问儿子:“今天的作业上的字,是你自己写的吗?”儿子小声地说:“不是。”妈妈立刻教育起他,并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妈妈听后,非常生气,就对亚里?克米克说:“孩子,你从小就要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好习惯,不能依赖别人,否则当你走向社会时,你将一无是处。不管干什么事,我们都应该记住一个原则: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要别人来帮忙。”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感觉我成长了许多,自己的事情开始自己做,从而家人更加爱我,觉得我变得更加懂事、乖巧了。每当我自己做自己事,并把事做得很好时,都会变得很开心、很欢乐,就像一只鸟儿在天空中快乐地飞翔着。我永远都会记住这个道理,让它促使着我不断地成长。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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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推荐一本书精选五年级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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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你推荐一本,书名叫《老天会爱笨小孩》,《老天会爱笨小孩》是阳光姐姐——伍美珍从读者来信中选取素材,专为成长的烦恼量身定做的。

黄金鑫是本书的主人公,他是个反映慢,动作也慢的“笨小孩”。父母为了让他考上好高中,花大价钱把他转入了一个到处都是“聪明孩子”的班级。刚转来的黄金鑫,一开始还真有点不习惯呢。在所有功课中,他只有“死记硬背”的英语还算过得去,所以同桌汪德华还有黄金鑫的爸爸都说他是个“笨小孩”。

有一次,黄金鑫和汪德华还有胖青蛙一起回家,汪德华想要捉弄黄金鑫,就指着一块狗便便,问黄金鑫那是什么,黄金鑫说是狗便便,汪德华说不是,还说狗便便有臭味,那块狗便便没有。黄金鑫认定自己没看错,汪德华就让黄金鑫去闻,黄金鑫真去闻了,让汪德华和胖青蛙笑了好半天。

《老天会爱笨小孩》这本书让人看起来津津有味,甚至废寝忘食,我想,你也一定能喜欢上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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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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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常说在我襁褓时,她一翻就可以让我“咯咯咯”笑个不停,所以年轻的妈妈在那时就下定论,说我与书有不解之缘。

还有,在我呀呀学语的时候,就模糊不清的开始读那些儿童读物,我最早看的书是用铁环串起来的识字卡片呀、数字卡片呀,并用稚性未脱的童音一遍又一遍的读那些字和数字,因此我说出来的话比同龄的小孩清晰很多倍,还得到了同龄人所没有达到的知识,这就是读书的益处。

直到上小学时,我才改掉了这个坏毛病,一至三年级,我没有固定的读书方向,看书也是囫囵吞枣,不求甚解,四、五年级时,也就是现在,才知道怎样读才能读出书的真正意义,那就是要慢慢的读,细细的品味,然后再做一些读书笔记,这就是正确、好的读书方法,这就是看书的意义。

现在五年级了,我也渐渐品味到了读书的益处,我的作文就是受了书的恩惠,写的越来越好,至于书的好处,三十年都说不完,总之,我对书的评价就是“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使我们从生命之初的愚昧无知到现在的文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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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好书伴我成长作文400字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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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便与结下了不解之缘,直到现在,书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好书伴我成长!

我热爱书,已经达到了一种如醉如痴的程度,有一次我去书店看书,一进门便找到了一本我喜欢的小说,便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不一会,我就沉浸到知识的海洋中去了,仿佛身边的一切都消失了,只剩下我和那本书了。身边的读者一个一个的离开了,我没注意;关门前十分种的“广播逐客令”响起了,我没听见,管理员提醒读者要关门了,我也不知道,直到管理员要锁上大门时,我才如梦初醒,快步跑了出来。

读书要读好书,要读对自己身心有益的书,诸如中外的一些名著、经典,这些书可以丰富我的知识,陶冶我的情操。

读书还要讲究方法,从我个人的读书经验来看,对于杂志、短篇小说、优秀的故事书、科普书等小型书要多读,广泛的读,对于此类拓展知识面、内容精简的书,要达到博览群书。而对于那些古今中外的那些大部头名著,则要精读,一遍是读不懂的,要多读勤读,正如我自己总结出的五字名著读书法——懂、熟、通、透、精。一本名著是要细细品味的。比如说我初读《三国演义》时,只感觉到情节精彩,人物英勇睿智,再读《三国演义》时,我感受到在这些历史故事中有了更深的内涵,又读一遍时,我还发现有些战斗中的兵法哲理也可以运用于生活中。直到我读了文言文版《三国演义》加上易中天教授对三国的理解后,我又有了更深的体会!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好书一直永远陪伴在我的左右,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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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与书为友五年级

全文共 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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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处处都要用到,但是,在我们班,又有几个同学认认真真的读这些书呢?

那么就让我来为大家讲述一下我阅读书的经历吧。当我在上一年级的时候,不管是走路、还是上厕所的时候,我都不会忘记要把书拿上看。

有一次,我到图书馆借了——《安徒生童话》拿回家里看,爸爸就说:好儿子,你真不愧是书迷啊,我笑眯眯地说:哎哟,老爸,你不嫌害羞,人家可好害羞的啦,爸爸说:好,我以后放低调一点总行了吧,我说:这还差不多。

还有一次,我又到图书馆借了一本书,刚回到家里,我就躺在我的床上看书。看了一会儿,妈妈就叫我说:快过来吃饭,我说:哦,马上就来了。我看着看着,一个小时过去了,妈妈走进我的房间大声的对我说:你到底吃饭不吃?妈妈刚说完,我的眼泪就掉了下来,妈妈问我说:不是你的错,而是这本书太感人了,我刚说完,妈妈就哈哈大笑。

这就是我,与书为友的我。我猜,现在大家一定会喜欢看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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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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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天空像湛蓝的大海一样,这云海像是刷子刷洗过一样,只剩下湛蓝和白色的白云,白云犹如那扬帆起航的轻舟,这一切又衬得蓝天十分美丽,不时让人想去多看几眼,远处的树叶就像一只只美丽的蝴蝶从树上轻轻飘落远处,不远的果园里的梨树上此时已经堆积起了梨宝宝,微风一吹,梨宝宝就像一个个小娃娃在荡秋千。我看着这一切渐渐陶醉了。这时,我想起了一件事——要上课了,我快速的向学校奔跑。

刚跑到学校就听见了一阵“叮铃铃”的声音,已经上课了。我连跑带冲的奔向教室,可是我还是晚了一步老师已经到了教室。老师看到我,脸上写满了愤怒,头发气得直冒烟然后指指钟又把手一挥示意我进去。于是连忙走进教室放下包坐下来听老师讲课。终于下课了,教室里一片笑声,我和同桌更是嘴巴都合不拢了。我从书包里拿出自己的书,他从书包里拿出自己的书,我们相视一笑。这时他找我借我书看,我说:“行,不过你得小心点,不能弄坏了。”他心十足的说:“放心吧!”于是我把书借给他看。

可是没过一会儿我那可怜的书发出“撕拉”的声响,一看书都破了,我气得牙齿咯吱咯吱响,我把脸一黑心里十分生气,向他挥拳。他见到我打他,他也气得牙齿咯吱咯吱响,不一会儿我们两个就扭打起来。

我黑着脸抢过他的书,直接踹他的桌子。

我们两个气愤的绝交了,我横了他一眼把他的书往地下一摔就走了,随后听到了他的哭声。

后来渐渐的我觉得是我太过分了,有一天放学我在校门口等他。一眼从人群中看他,我走上去满脸愧疚的向他说:“对不起,之前是我不起。”这时他说:“我早就原谅你了。”于是我们俩一起手拉着手回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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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有书才精彩初三作文

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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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万物都有自己的美好,而我却唯独钟情于

最爱在有微风拂过的清晨,站在无人的河边,大声朗诵字字珠玑的古诗词,将那一字一句伴着和风传向对岸;最爱在有阳光的午后,手捧一本已经读了许多篇的经典著作,身子浸在金灿灿的阳光之中,细细品味书中的金良玉言;最爱在刮风的夜晚,坐在朦胧的橘黄色灯光中,读几篇小家碧玉的心灵散文,暖暖自己的心。

读辛弃疾的《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让我为作者的爱国情怀感动;读柳永的《雨霖铃》让我明白了恋人离别的愁苦;读李白的《把酒问月》让我领悟到人生之短暂。我读出了“细看来,不是杨花,点点是离人泪”的哀伤;读出了“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雄伟;读出了“鸟向檐上飞,云从窗里出”的闲适。

那《三国演义》的磅礴雄伟,那《西游记》的妙趣横生,那《红楼梦》的悲惨哀婉,那《聊斋志异》的人鬼传说,无不令我沉醉其中,不能自拔。法布尔的《昆虫记》、高尔基的《童年》、莫扎特的《项链》、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这些文学界永久闪光的群星,用它们那穿越国界、时空的光芒照耀我的心灵。

曾品读过张晓风的《细细的潮音》,跟随着作者细腻的笔触、优雅的文笔,我谛听了一次又一次美妙的潮音。我没有见过张晓风,也不知道她长什么样子,但我觉得她一定有一头乌黑的、长长的波浪卷发。她会穿着镶边的长裙,光着脚走在傍晚的沙滩上。夕阳把海水染成一片金黄,金水一般的海水拍打在漆黑的岩礁上,溅出一朵朵雪白的浪花。当涨潮时,海水漫过她的脚掌,她也不会躲闪,而是尽情享受海水的滋润。海风徐徐,她黑色的长发渐渐飘扬起来,像一块掀起的黑纱,与周围暗下去的天色融成一片。

当我读书时,我的内心沉醉在至高无上的境界中,我的心灵的快乐,是旁物不可比拟的。海涵宇宙,唯书永恒。在枯燥的生活中,也唯有书,让生活精彩起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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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推荐的一本书红楼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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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精神食粮,它会给我的知识,会带给我们快乐,会治愈我们心中的伤疤。我认为我们最应该读的一本书是《红楼梦》。

我先简单的介绍一下它。《红楼梦》又名《石头记》。它是曹雪芹和高鹗所著。前80回是曹雪芹所著,后40回是高鹗所续。这是本很深奥的书。它前面的情节往往暗示着后面的最终结果,我如痴如醉地读着它。他是磁铁,我就是铁屑;他是水,我就是鱼儿;他是森林,我就是鸟儿。

《红楼梦》里有几个章节,在我心中曾掀起了巨浪。

第一个是刘姥姥进大观园。刘姥姥是贾家的远方亲戚,因遇事而求助于贾家。这时,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因刘姥姥说话风趣,又因凤姐是一个见风使舵、想逃贾母欢心的人,就把她引荐给了贾母。贾母一见,就真心喜欢。有些小片段不由得让我发笑,因这一笑妈妈就很疑惑的问我。

“你怎么啦?突然笑干什么?发神经啊!”

“我没有发神经!”我反驳道。

“没发神经还笑,肯定是有事情,快说。”

“我看书呢,这个片段很好笑,我就笑笑。”

“哦。”

到这里,你可能会问:到底是什么让我发笑呢?听我一一道来:一直凤姐对刘姥姥偷偷地说,“我们这里有个规则,在饭前要说一段小令。我恐你不会,我给你说一个,记住它“。”刘姥姥明白了。到吃饭的时候,突然站起来口中念道:“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个老母猪不抬头”。说完,便鼓着个腮帮子,大家呆了一下,便领悟了,接着全都大笑。史湘云一口饭喷出,黛玉笑得俯桌哎呦!宝玉滚到贾母怀中,贾母只叫心肝;薛姨妈喷茶,探春饭合在迎春身上,惜春让贾母给肉肠子,吃饭的人没有一个不笑的。从此以后贾母就越发喜欢她了。但是,吃饭时当刘姥姥不小心落了个小巧的鸡蛋,那一个就价值千金,刘姥姥刚想拿起来,不料被下人拿去喂猫了。这样的行为暗示着后面贾家必然衰败的结果。甚是可惜呀!但忽若一想,这也合情合理。连一个下人都这样不珍惜东西,那就别说其他的人了。

第二个是王熙凤借刀杀人的故事。读完心中充满愤怒和惋惜。王熙凤因为不喜欢尤二姐,便利用秋桐。她假心假意的劝秋桐:“你年纪轻轻不只事,她现在是二房奶奶,我还让她三分,你去硬碰她岂不是自损其死?”秋桐听了,天天破口乱骂,“奶奶是软弱人,那等贤惠,我做不出来,我眼里容不得沙子”。这让很多人误会了尤二姐,后来又请来一个太医,把尤二姐胎中的男胎打了下来。至此尤二姐被凤姐折磨的很糟,最终,吞生金走向死亡。先不说尤二姐吧!秋铜也是一个容易被骗的人,被凤姐的三言两语给骗了,也是被蒙在鼓里的可怜人呀!唉,真是可悲!

第三个是黛玉魂归高天。说起来也觉可怜。当年也是掌上明珠,但常年有病。至此,贾母、凤姐等一行人,为了宝玉而想冲喜,所以瞒着宝黛两人,但傻大姐不小心说实情,黛玉万念俱灰。回至房中,就病情加重。当宝钗成亲那一日,黛玉在那死亡之前,讲那就帕和诗词都烧了。做完之后听黛玉直声叫道:“宝玉,宝玉,你好——”说到好字,浑身冷汗,不做声,身子便渐渐凉了,黛玉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当时黛玉气绝,正是宝玉娶宝钗的时候(刻)。

我又悲又愤,心里琢磨黛玉也是一个痴人,但也可怜,为宝玉而留,为宝玉而去;宝玉也是个呆人,不知娶谁,也糊涂过头了。可是在此之前,宝玉用假意试黛玉,黛玉也如此。这最后结果不是出乎意料,因假意试假意也就可想而知了。但我想,黛玉最后想说的应该是“恨”吧。

满纸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红楼梦》是中国小说的最好的艺术作品。要想了解,请认真去读吧。它是一本应该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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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书的观后感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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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听说过《老人与海》这一部小说,但却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机会去读一读这本小说。而高一课本中就有《老人与海》这篇小说,虽然说是删减版但亦足矣。

在语文课本中,这篇课文可以算的上长的了,但我还是耐着性子把它看完。当我看第一遍的时候,我就被这个故事中老人的勇气所震撼到。一个人是怎么做到在年纪这么大的情况下,坐在一艘小木船上,是怎么样杀死数条鲨鱼的?有些人或许会说,他杀了那么多鲨鱼有什么用?最终他最开始打的鱼已经被鲨鱼咬光了,有任何意义而言吗?我认为这种想法既是正确的同时也是错误的。从客观而言,没错,老人的目标没有达成,没有将那条鱼带回乡镇,他最初的目的是没达成的。但是从主观上来看,他在乘船回来的过程当中,他心中的愿望就是活着回到乡镇。这个心愿达成了,即便他带着只剩骨头的鱼回来我认为他也是成功的。我想,不管他的目的有没有达到,他绝对是成功的。

当我第二次读的时候,我更加仔细了些。发现有许多许多在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没有注意到的地方。其中,固然有对老人勇气更加细节的描写。但最主要还是我发现了一些其他的东西。在老人第一次抵挡住鲨鱼后,老人进行了一段长时间的自言自语。一开始没仔细看其内容,认为只不过是老人增加自己信心的手段。但第二遍仔细读了之后发现,其内容竟是老人对他自己杀了一条鲨鱼,一个生命的谴责,以及说服自己,自己只是为了让自己活下去而采取的手段。这个片段我至今未能理解,还是我自己本身弄错了呢?所以并不作过多评论。

我还发现一个有趣的地方,就是在老人自认为活不下去的时候,想到了乡镇灯火通明,许多许多的人都在等他回去,而不知是讽刺还是因删减或是因为其他,当老人回到乡镇的时候,一切都静悄悄的,感觉像是没有人在关心他的感觉。这点我也至今为明白。

虽然诺贝尔奖颁奖言是围绕着主题的,但我却发现了其他的一些东西。或许是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道理吧,也许也只是我的粗心或是其他原因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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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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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为大家推荐的一本书《草房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他是盐城人,是所有盐城人的骄傲。也是中国首位获得国际安徒生奖的作家,我为大家推荐的《草房子》就是他的得意之作。

这本书的主人公桑桑生活在油麻地,他的爸爸桑拿是油麻地的小学校长。这本书讲述了桑桑在油麻地和许多伙伴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让我感触很深。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红门(二)”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是讲杜小康的爸爸因为喝醉导致货船翻了,一家的财产没了,从前杜小康在油麻地的民生很高,现在一落千丈,杜小康家的那扇红门也被雇主要走了,从此杜小康家变得空荡荡的。最后杜小康辍学在学校门口卖小玩意儿,看到这儿我的眼泪止不住往下流,杜小康一个人背起了家庭的重担,但他依旧很乐观,这个精神值得我们学习的。

正如曹文轩的那句话“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身在深刻的思想都有可能变为常识,而只有美是永不衰老的。”

书是人类的营养品,我们要多读书,这就是我向你们推荐的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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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好书伴我成长作文400字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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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的我并不喜欢读,也不知从何时起,我渐渐喜欢上了书,甚至有些迷恋。

我认认真真读完的第一本书是《三国演义》,在从“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之后,我开始珍惜自己的《童年》,当我决定进行一番《西游记》时,没想到竟来到了《巴黎圣母院》,在这里,我遇见了《三个火枪手》,加入了《青年近卫军》。岁月不断消逝,现在的我正准备高唱我的《青春之歌》,以扎实的基础和充沛的精力实现《我的大学》梦。我坚信,在用书籍铺设的这条路上我一定能走出自信、走向辉煌。

好书伴我成长。我在快乐中阅读,在阅读中寻找快乐。夜深人静,我被书中的悲欢离合的故事感动。我随着书中的主人公来到大海边,欣赏天海相接的弧线,蔚蓝的海面;坐在长城上,感受古代劳动人民的汗水与智慧的结晶;在草原上奔跑,在沙漠中高歌。我在书中感受到人生如果有好书相伴,生活肯定会变得丰富多彩。

好书伴我成长。在书中,我明白了真、善、美,理解了假、恶、丑;在书中,我开拓了视野,学会了思索;在书中,我看见了世态炎凉,看清了人生百态。一本好书,有烈火的激情,大海的包容,炫丽多彩,变化万千。

读书是一种美的享受,愿好书伴我成长,让我在浩瀚的书海中尽情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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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是个书谜初三作文

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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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迷,一个忠实的小书迷。这不,我又在看书了。

我白天看书,晚上看书,几乎只要有时间我就会捧起书,没心没肺地看,一本书总能让我为它痴迷。

一次,我写完作业,捧起《封神演义》津津有味地看着呢!看到周军的将领被捉住,我就觉得惋惜;看到周军大获全胜,我也会兴高采烈;看到众仙破阵时,我十分期待。心情也会随着故事的发展,变的时而高兴,时而悲伤,妈妈总笑我是怪人。正当我看到非常惊险的一章时,突然眼前一黑——停电了,我只好恋恋不舍地把书放起来。

还有一次,我正在看一本小说,我看得正入戏时,连妈妈叫我吃饭也没听见,随着一声怒吼:“顾文皓!”我才想起该吃饭了,一转身,发现爸爸妈妈在后面,吓得魂都没了,心想:“这下可完了呀!”我想得完全正确,因为——我马上就挨批了。

我就是这么一个任性的小书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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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有关我与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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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把钥匙,为你打开知识的大门;书是一盏明灯,为你照亮前进的道路;书是一位导师,带领你走向成功;书还是一位朋友,与你热情地交谈。我与书也正有一段不解之缘。

在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我迷上张秋生老爷爷的小巴掌童话,是张秋生老爷爷把我带进了书的世界。《会跳舞的长袜子》让我哈哈大笑,何时我的袜子也开始跳舞?《尖顶屋子里的艾艾猫和平顶屋子里的比比狗》让浮想联篇,如果明天比比狗喜欢上牵牛花,艾艾猫喜欢上蒲公英会怎么样?《幸运兔和黑嘴乌鸦》让我明白了诚实的真谛……这些宝贵的记忆我至今还留着。

四年级的时候,我又开始看中外名著。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由美国作家凯特·迪卡米洛写的《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讲的是一个叫爱德华·图雷思的瓷兔子被一个叫阿比林的女孩所拥有,阿比林很爱爱德华,有一天爱德华被丢失了!从海洋深处到渔夫家里,从垃圾堆到流浪汉的营地,从一个生病孩子的床前一直到阿比林女儿的手中。这个故事让我感动,让我流泪——即使一颗极易破碎的心也可以失去爱、学会爱而又重新得到爱。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看书长进了我的知识,使我的作文步步提升,三年级的时候我的作文《一张便条》发表了,五年级的时候我的作文《钓多肉》又在报纸上发表了,当时我攥着由我自己赚来的钱,心中又是激动,又是兴奋。

如今我快六年级了,我开始看中国古代历史,和中国古代的作品。《聊斋志异》里的神魔鬼怪让我胆战心惊,《上下五千年》里爱国的屈原、失败的英雄项羽,壮怀激烈的抗金名将岳飞我都读得津津有味。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和书的故事还会一直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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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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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开启知识大门的钥匙。它是无尽的源泉,更是浩瀚的知识海洋。

星期天,妈妈带我去书店看书,我十分开心。心里想:“这次我可以在书中学到许多知识”。一进书店,我就被各种各样的书吸引了,我自言自语地说:“这有这么多的书,我可以看个够”。书店里有少儿区和成人区,我在少儿区选了一本书叫《查理九世》。便找了一个地方坐下,打开书开始津津有味地读。

我把书放在腿上,小心翼翼地打开书,边看边说:“太精彩了,写的真棒”。我心里想:这本书写的真好,我要把这本书买回家继续看。突然,我发现有一个字不认识,我就翻看字典。“找到了!”妈妈一听吓了一大跳。我笑笑说:“没事没事,只是太激动了。”

眼瞅着要去上课了,我十分想拥有这本书。于是,我开始找钱,这本书要38。5元,可我只有20元钱,怎么办呢?有了,我可以给妈妈干活。于是我恳求妈妈多次,最终答应了我的恳求。通过做家务分期偿还。

回家后,我抓紧做完学校作业,就赶忙开始家务。我先扫地,有了3元钱;再拖地,又有2元;紧接着洗碗,又有了10元。怎么办,还差点。我可以卖废品。我将闲置的书本找好,拿到废品回收站得到了3。5元了。

终于等到了星期天,我双手握着钱,高兴地来到了书店。等买到书,我万分珍惜,高兴地握着那本书,回家了。回到家,我什么也不做,只看这本《查理九世》。从中午看到下午15点,我终于看完这本书。

这本书是我用自己的劳动换来的,要好好珍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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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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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科学之谜》,它是我的小姨在无锡图书城給我买的。

它有好几本,每一本里都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传说,像什么海上蛇国之谜、人体带电之谜、动物思维之谜。

这本书的文字都带有拼音,这样我就能认识没有学过的字,理解文章的意思。在文章的边上还有丰富多彩的图画,就好像我真的到了那神奇的地方。

通过看这本书我增加了许多知识,丰富了我的想象力。让我感到这个世界多么奇妙!

我觉得小姨給我买的这本书真好看!我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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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推荐一本书爱的教育作文400字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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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一日无粮,不可一日无”。书籍是人类的精神食粮,离开了书,生活将少了多少乐趣。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教育》。

这是意大利著名作家亚米契斯所写的一部日记体儿童小说。书中以一个四年级小学生安利柯的口吻讲述了发生在他们身边的一百个动人的故事,抒发了强烈的爱国之情,深厚的师生之情、同学之谊、亲人之爱。读完这一个个小故事,你便能受到爱与美的熏陶。

书中,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故事是:卡罗纳的母亲去世了,在卡罗纳回校的前一天,老师特地跟同学们说,要庄重严肃热情地对待卡罗纳,不能在他面前大笑。当卡罗纳回到学校,同学们都对卡罗纳抱以同情和怜悯,用关切的目光注视着他。就连安利柯的妈妈放学来接安利柯,都没有在卡罗纳面前接受安利柯的拥抱。这是一群多么善良的人啊,他们尽自己所能做的去呵护卡罗纳悲伤的心。

书中的同学之谊也让我很受感动。有一个故事写克莱蒂获奖了,安利柯心里其实是有点嫉妒克莱蒂的。在克莱蒂不小心弄脏安利柯的本子后,安利柯与克莱蒂发生了争吵。后来他俩在放学后终于和好了。这个故事让我不禁想到我和同学之间的争吵,我感到惭愧,我也从中明白了:与同学相处要学会宽容,不能小气。

我喜欢这本《爱的教育》,因为它让我明白爱的不可或缺,爱是人人都需要的。大家也去看看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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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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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欢读,如果生活中没有了书,会变得异常无趣。

记得小时候,在每天晚上正常点睡觉时,爸爸妈妈会给我讲一些寓言、童话故事。它们会让我躺在床上,听他们讲故事,但过一小会儿,我就躺不住了,坐起来,爸爸妈妈讲着,我看着图片。那时候我小,只能认识一些简单的字,自己看书的时候,看着看着就厌了。我就会打量起旁边的图片。

再大些,大概三四岁,我就开始自己读书了,不需要爸爸妈妈了,我记得我读的第一本书是,《少儿画报嘟嘟熊》。

之后,我从看童话、寓言故事到了少儿漫画,又到了百科知识,从百科知识到历史名著,偶尔还会看一些长篇小说。

我非常喜欢读曹文轩的《草房子》,里面讲述了一个叫桑桑的小孩,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看多少遍都不厌。有一次,爸爸妈妈出去上班,我一个人待在家里,我蹑手蹑脚的从床上跑下来,飞快地去书柜里拿了《草房子》,读了起来。一秒,两秒,一分钟,两分钟,一小时,两小时。我看得正起劲,突然,响起了清脆的门铃声,我一看表,妈呀!我看了四个小时的书。我问了一声:“谁呀?”“儿子,爸爸回家了!”我咽了一口唾沫,心里想:一会又要挨骂了。我开了门,爸爸问我作业写得怎么样了,我坦白的告诉了爸爸,但是爸爸并没有很生气,说:“快去写吧,下次可别再看了”与此同时,我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下来了。

人生中最宝贵的财富是什么,有人认为是钱,有人认为是珠宝,而我认为是书,书带给你知识,带给你温暖,书是你的朋友,更是你的老师,书,我爱你,我愿你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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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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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是灯塔,为我们照亮前进的道路;书是阶梯,助我们迈向成功。书是离不开我们的。现在我来给你推荐一本沈石溪的纯美动物小说——《狼王梦》吧!

一看封面,一匹高大威武的狼对天长啸,英姿飒爽。这本书讲的是:一直母狼叫紫岚,它的丈夫摔死了,丈夫一生的愿望就是当狼王,紫岚只好把希望寄托于后代。她生了四个狼崽,她偏爱老大。结果老大过于逞强,被金雕啄死了。她只好把目光转向老二。老二一次英勇的把狗熊引出了洞,紫岚看见了黑夜中的一丝灯光,可惜最后老二也被猎人的捕兽笼害死了。

紫岚因此泪流成河,但是它没有放弃,把希望托给了下一代的狼孙,只要有一丝希望都不能放弃。

这本书告诉我们呢在心里种下了梦的种子,精心培育它,不管经历多少风雨,总会见到美丽的彩虹,因此我们不能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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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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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曰: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但不可一日不读。我们现在应该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我来为你推荐一本书吧!

我向你推荐城南旧事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暗中相爱,后大学生被警察抓走,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不明。英子对她非常同情。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结果母女俩惨死在火车轮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英子在荒草地上捡到一个小铜佛,被警察局暗探发现,带巡警来抓走了这个年轻人,这件事使英子非常难过。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冯大明来到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女儿也被丈夫卖给别人,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宋妈也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真本书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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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引人入胜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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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班 范子维

美好的周末又到了,中午妈妈煮了一顿香喷喷的饭菜正准备开饭,爸爸的肚子饿得像打鼓一样咕噜咕噜地响。妈妈问爸爸,儿子到哪里了?爸爸赶快走到儿子的房间,打开房门,爸爸发现儿子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全神贯注地看,爸爸叫了儿子去吃饭,爸爸心想这本书肯定很搞笑很有趣的,爸爸好奇地低下头瞟了一眼。儿子已经坐在饭桌前等爸爸吃饭,过了一会爸爸还没下来吃饭,妈妈很着急,妈妈叫儿子到房间里看看爸爸在干什么?于是儿子去房间里看了看,原来爸爸躺在地上哈哈大笑,滚来滚去在看刚才那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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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最新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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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刘向这句话说得没错,读好的书可以得到心灵,精神上的治愈。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的作者是著名文学家——曹文轩。曹文轩的主要作品有《草房子》、《青铜葵花》、《我的儿子皮卡》等,曾获国际安徒生奖、冰心文学奖等60余种重要奖项,担任北京作家协会副主席。

《青铜葵花》里面塑造了憨厚老实的青铜和胆小善良的葵花,让我有着深刻印象。它还让我明白了人内心深处的黑暗,以及人间的冷暖。

这本书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青铜和葵花成了兄妹,青铜处处为葵花着想:为了防止葵花放学时被嘎鱼欺负,每天放牛来姐葵花放学;为了让葵花上学,自己放弃了等待已久的上学机会;为了让葵花住上大房子,青铜和爸爸拼了命地割茅草;为了让葵花更好地上台表演,青铜费尽心思为葵花做了一条冰项链……有一次,城里人想接葵花回城,青铜听到这个消息后,天天守在葵花旁边。葵花上学时,青铜就远远地跟在后边,葵花放学时,青铜已早早守在了学校的门口。总之,青铜害怕有一天,葵花会突然被人劫走。当城里人真正到来时,青铜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冲进教室拉着葵花躲到了芦苇丛,了命运还是让他们分开了。看到这,我早已热泪盈眶。

也许,生活中是一路坎坷,但是,只要心中充满美好,坎坷也会过去的。正如书本封底曹文轩所说:少年时,就有一种面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能是一个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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