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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在路上》为题作文(汇集3篇)

专题片《永远在路上》的播出,同时也是在向广大人民群众传递着一种信号,那就是政府工作公开化,在以往,审判这些贪官的过程和细节,老百姓是看不到的,由此可以看出,我们的政府工作的进步,也是越来越公开化了,无时无刻在接受着广大民众的监督。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以《在路上》为题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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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在路上》读后感

全文共 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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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re are you now?"

"Im on the road." ——题记

当游魂在凌晨苏醒,睁开婴孩般的眼睛。大片的玉米田金黄如他的乱发,棵棵棉花纯洁如他的笑颜。在广袤的密西西比河平原,偷来的汽车被遗弃在路边的农田。诗人们上路了,滚滚车尘溶进汗液,滴落河水搅起一阵波澜。

无法抗拒的流浪的魅力,诗人们正在行走的灵感。迪安把汽车滑行在蜿蜒的路间,萨尔仰望纯净到忧郁的蓝天。正如吟游辞中所说:

“在这条路上走下去,我知道会有女人,会有幻象,会有一切;在这条路上走下去,明珠会交到我手中。”

明珠会交到诗人们手中,当他们的笑声响彻整个西部平原,当他们邂逅山间雾岚般的爱情,当他们上路,一切都将交付。诗人们的吟唱不为木马的史诗,不为斩龙的英雄,不为痴情的公主,一切只是行走时耳边风的音符。诗人们吟唱着,忘记陈述。

毒品藏在卷烟中,一如明珠藏在明天的落日后;光明圣洁的骗子遇到忧伤诗意的骗子,一如隐忍的爱情遇到孤独的苹果。没有结果,也许根本没有人追寻结果。诗人们吟唱的故事,不是音符。

游荡,流浪;落基山脉之上的阳光,那么亮,刺得人泪流满面;印地安少女的眼睛与水晶,那么清,使得人满怀忧伤。游荡,流浪,神之子正在山脚彷徨。

诗篇被抛弃在路上,玉米饼的幽香好长。大麻,曼博,一个广场的癫狂。诗人们走不出自己的欲望,一切嚣张俱已写上。

我走过五大湖的广场,走过丹佛的皮革香,想要流浪,飞翔,歌唱。疯狂的表情,谁不在场。

我摘下遗落的花瓣,摘下遗忘的时光,密西西比河的悠扬,像谁的目光。“哈里路亚,我又开始了流浪”,流浪,谁不在场。

垮掉了,疯掉了,死掉了——不过是,像一只蟑螂。无精打采的牛仔,缓缓行过烟灰色高墙。

寂寞了,寥落了,死掉了——不过是,像一朵磷光。哀伤音乐的旋转木马,默默绕着圆满时光。

谁会像天使一样降临,用傻笑迎接一切非难;谁会像恶魔一样忧伤,仰望金色的太阳。人前的笑脸,人后的疯狂。

诗人们啊,把“实验品”,烙刻在自己的心脏。

消失在雨夜中匆匆的背影,永远,在路上。

"What...what do you say ?"

"Im on the road ."

"On the road ? Now?"

"No, on the road, forever."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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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在路上》读后感

全文共 1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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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图书馆的书架上拿起这本书,完全是因为这部小说的两个关键词——美国、路上。单是“在路上”三个字,已足以让我的神经兴奋,然而最终让我决定走进图书馆、径直走向它的重要原因是第一个关键词“美国”,是的,它可是介绍有关美国的旅行之路,对我来说的一片广袤而陌生又充满憧憬的世界,然而——

与其说这是一本旅行记倒不如说它其实是一群离经叛逆的青年心路的游历经历,对于它的阅览使我对老美的社会和美国风情有了更详尽的了解——而这样奇异的人物和经历只有在一个以自由牛仔、拓荒精神肆意迸发著称的土壤才能发生。

时经两个多月的断续阅读,在这段花费近四百页纸张的旅行长卷中我没有看到心心念念的美国景点与风情的笔墨点涂,没有看到总统山的介绍、没有看到尼亚加拉大瀑布的风景描绘、也没有看到传说中绚丽多彩的时代广场。。。——我对美国是无知的,仿佛只能说出这般,所以我想借助一本书的指引,在无法出发前往的情况下借助一种捷径去探寻。

“旅途”终于在两个多月后的一天结束,我想说的正如你所想象到的,我没有得尝所愿,但却奇迹般的把这本既没有波澜起伏情节、也没有动人心魄故事的旅途“走”完了。。

与其说是故事本身之力倒不如说是对写作者的一种敬意与好奇牵引我一路将他的故事看完。

如果一个人的一生只与吸毒、酗酒相联,我不会对他的故事有任何感冒,即使他生命的纬度只有短暂的47年。

——也许注定他是为时代而生,他的那些“狐朋狗友”,以及与卡萨迪路上的经历,一切都是为了一本小说的成就,一切都将成为他只花了三星期就挥笔而就的小说素材——真是一本奇特的小说,一群奇怪的美国叛逆青年,东奔西走,来来回回,一开始我无法理解这样循环往复的旅行到底有什么意义,没有环游世界的抱负,东西交替,只是为了让生活经常换水,不满于一成不变的死气沉沉的生活,只为一种救赎吧,正是这种行驶在路上不断持续进行的旅行使凯鲁亚克终于没有将自己的生命全部投放在毒品与酒精的海洋中,相反在穿越海岸线的过程中,他获得了无穷的想象与创作的激情,也许那由他自己制作的一百二十英尺长的稿纸里面亦有可卡因与大麻的功劳,但是对自我对文学的表达的强烈愿望终于使他一脚踩上时代的列车,并终成一代文学弄的潮儿,引领了他的那个时代的独特文风。

以今天的角度来看,作者和他的朋友们的生活是不可思议的,他们这群垮掉的一代人的作法也是专于利已、而很少为他人考虑的异族代表。

但是,难道他们那种自由自在,一心奔向内心与真我的精神勇气不堪赞扬与肯定吗?所以本着同样的精神追求与向往,我参与了他们“自我标榜的仪式”的整个行程。

而我从这个坏孩子身上所获得的收获亦是巨大的,我的巨大收获就是,只要对自己的生命有足够的挥霍勇气,是可以底气十足的带着一支只属于自己的文学之笔在浩瀚的文学海洋开拓自己的一片天地。历久弥新,他成功了,在告别他的时代很久之后留下一条持续长久的耀眼印痕,在美国文学史上写下浓重的一笔:“在极度的时尚使人们的注意力变得支离破碎,敏感性变得迟钝薄弱的时代,如果说一件真正的艺术品的面世具有任何重大意义的话,该书的出版就是一个历史事件……小说写得十分出色,是多年前凯鲁亚克本人为主要代表,并称为“垮掉的”那一代最清晰、最重要的表述。

“‘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它远不是一本书,而是一种想象的状态,一种醒悟的感觉’凯鲁亚克的小说提供了同两个伟大的美国‘勇气教师’萨尔.帕拉迪斯和迪安.莫里亚蒂一起上路漫游的机会——也许他们是部落里硕果仅存的两位了”。

即便生命短暂、人生无常,那又怎样?重要的是我们在追逐的路上,在通往自由的罗马大道上,而在路上的人没有一个不是在旅行的终点处满载而归,花篮里装满盛开的玫瑰花。。

谨以此文再次献给追求自由、终随自由而去的先导杰克.凯鲁亚克牛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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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在路上》精彩段落赏析

全文共 6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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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On the Road)是美国“垮掉的一代”作家杰克·凯鲁亚克创作于1957年的小说。

这部小说绝大部分是自传性的,结构松散,断断续续,描写一群年轻人荒诞不经的生活经历,反映了战后美国青年的精神空虚和浑浑噩噩的状态,被公认为60年代嬉皮士运动和垮掉的一代的经典之作。

以下是小说的一些精彩段落,欢迎阅读!

我一辈子都喜欢跟着让我感觉有兴趣的人,因为在我心目中,真正的人都是疯疯癫癫的,他们热爱生活,爱聊天,不露锋芒,希望拥有一切,他们从不疲倦,从不讲些平凡的东西,而是像奇妙的黄色罗马烟火筒那样不停地喷发火球、火花,在星空像蜘蛛那样拖下八条腿,中心点蓝光砰的一声爆裂,人们都发出“啊!”的惊叹声。

迪安的智力十分正常、完整、熠熠生辉,没有那种讨厌的知识分子腔调。他的“犯罪行为”不会惹人愠怒和嗤笑,而会引起一阵狂野的美国式的喝彩;它有西部情调,西部风味,是来自平原的颂歌,某些早有预示、正在实现、含有新意的东西(他只为了乱兜风才偷汽车)。

迪恩是阳光的西部亲属。

在这条路上走下去,我知道会有女人,会有幻象,会有一切;在这条路上走下去,明珠会交到我手上。

我醒来时太阳发红;那是我一生中难得有的最最奇特的时刻: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谁了——我远离家乡,旅途劳顿、疲倦不堪,寄身在一个从未见过的旅馆房间,听到的是外面蒸汽的嘶嘶声、旅馆旧木器的嘎吱声、楼上的脚步声以及各种各样的声音,看到的是开裂的天花板,在最初奇特的十五秒里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是谁。我并不惊恐;只觉得自己仿佛是另一个人,一个陌生人,我一生困顿,过着幽灵般的生活。我正处于横穿美国的中间地点,在我青年时期的东部和我未来时期的西部的分界线,也许那就是那个奇特的火红下午为什么发生的原因。

我像知道山里的精灵在想什么,抬起头,看见月亮里有短叶松,还看见了老矿工的鬼魂,心里觉得纳闷。那天晚上,整个幽暗的分界线的东面,除了我们谷地里的喧闹声之外,只有一片寂静和风声。分界线的另一头是西大坡。广阔的高原一直绵延到气轮泉,地势突然变低,通向科罗拉多西部的沙漠和犹大沙漠;我们这些恣意妄为的、疯狂的美国人喝醉了酒,在山旮旯里朝漆黑广袤的空间乱叫一通。我们现在在美国的屋顶上,我们能做的事,我看只有嚷嚷——在黑夜里朝着东面的大平原叫嚷,那边一个拿着福音书的白发老人可能正朝我们走来,随时都会到达,让我们住嘴。

火车吼叫着穿过山谷。落日留下长长的影子,一片血红。山谷一带的地名很奇怪——有的叫Manteca,有的叫Madera。天色很快就暗下来了,葡萄色的黄昏,紫色的黄昏,笼罩在柑桔林和狭长的瓜田上;太阳是榨过汁的葡萄紫,夹杂着勃艮第红,天地是爱情和西班牙神秘剧的颜色。我把头伸出窗外,深深地吸着芬芳的空气。那是最美好的时刻。

公共汽车到了好莱坞。破晓时天空灰蒙蒙、脏兮兮,就像《沙利文的旅行》那部电影里乔尔·麦克雷吃饭时遇见韦罗尼卡·莱克的那个黎明一样,她伏在我的膝头睡着了。我贪婪地望着窗外:拉毛粉饰的房屋、棕榈树和免下车的路旁快餐店,整个疯狂的世界,破烂的应许之地,荒诞的美洲尽头。我们在大街下车,那地方同你在堪萨斯市、芝加哥或者波士顿下公共汽车的地方没有什么区别——红砖建筑、垃圾、流浪汉、灰暗的黎明进站时发出刺耳声音的无轨电车、大城市的淫荡的气息。

洛杉矶是美国最凄凉、最没有理性的城市;纽约的冬天冷得让人伤心,但是某些街道的某些地方却有一种古怪的友好情谊感。洛杉矶却像是蛮荒丛林。

洛杉矶其实是个庞大的沙漠宿营地,升腾起来的棕色光环使那些柔和的加利福尼亚星辰都黯然失色。空气中飘荡着茶、大麻、辣椒煮豆子和啤酒的气味。在美国的夜晚,啤酒屋里传出震耳欲聋的、狂野的博普爵士音乐,它同各种各样的牛仔音乐和布基伍基音乐混在一起。人人看上去都像是哈塞尔。戴着苹果酒帽、留着山羊胡子的狂放的黑人嘻嘻哈哈地来到;接着是来自纽约的、直接从六十六号线下来的、蓄着长发的、赶时髦的人;之后是背着背包、直奔广场想找一张公园长椅落脚的沙漠耗子;还有袖管丝丝缕缕的遁道宗的牧师,偶尔还能碰上一个大胡子、穿凉鞋的“自然之子”派的圣徒。

我宁愿看看一路上的美国景色。每一个隆起、高岗、开阔地都会使我产生莫名的渴望。

我原先以为美国的荒野全在西部,自从看到萨斯奎汉纳河后才发现这个想法不对。不,东部也有荒野;那正是本·富兰克林担任邮政局长坐牛车艰难走过的荒野,也正是乔治·华盛顿穿着鹿皮衣服同印第安人打仗时的荒野,那时候,丹尼尔·布恩在宾夕法尼亚的油灯下讲故事,保证要找到肯塔基州和坎伯兰隧道之间的通道,那时候布雷福德开辟了他的道路,人们在原木小木屋里为之欢呼。那时候,小人物没有亚利桑那那样广阔的天地,只有东部宾夕法尼亚、马里兰和弗吉尼亚的灌木丛生的荒野,以及萨斯奎汉纳、莫农加希拉、老波托马克、莫诺卡西之类的忧伤的河流中间蜿蜒曲折的小道和黑柏油路。

我突然发现自己已经身在时报广场。我在美国大陆旅行了八千英里,又在交通最拥挤的时刻回到了时报广场;以我闯荡江湖却又不谙世故的眼睛看着纽约的绝对疯狂和荒诞的浮躁,看它的数百万居民为了钱而你争我夺,疯狂的梦——掠夺、攫取、给予、叹息、死亡,只为了日后能葬身在长岛市以远的可怕的墓地城市。

我听到迪安仿佛进了极乐世界,嘴里胡言乱语,身体疯狂地扭动。只有在监狱里待过五年的人才能达到这种痴迷的、不可救药的极端状态;在温柔源泉的门口苦苦哀求,发狂似的要彻底实现生命之福的起源。

我们突然发现我们正沿着海水蔚蓝的墨西哥湾行驶,这时,收音机里传出疯狂的震耳欲聋的声音,是新奥尔良的爵士音乐,播放的全部都是疯狂的爵士音乐和黑人音乐唱片,节目主持人时不时说:“抛开一切烦恼!”

新奥尔良的空气如此甜美,仿佛是随着轻柔的扎染纱巾飘来似的;你用刚经历过北方冬天干冷空气的鼻子闻到了河流的味道,并且真正闻到了人味,还有淤泥、糖蜜以及各种各样热带的气息。

当你驾车同人们告别,望着他们在平原上逐渐朝后退去,成为远处的小黑点时,你有什么感想呢?——围绕在我们周围的世界实在太大了,而且是别离。但是我们向前探身,准备迎接天际的下一次冒险。

迪安接手方向盘,把我们一直带到世界之顶。我们经过峡谷里一家大水泥厂,灰蒙蒙的像裹着尸布。接着我们下山。迪安关掉油门,踩下离合器,根本不用汽油,顺利地通过每一个U型转弯,同迎面驶来的车辆交会,完成了驾驶教材上提到的每一个技术动作。我紧紧扶住座位。有时候,有一小段上坡路;他全凭汽车的惯性,无声无息地超过别的车辆。他了解一流超车技术的节奏和乐趣。遇到路边深渊上面的一堵矮石墙,需要向左急转弯时,他握住方向盘,伸直手臂,身体重心尽量向左移;当转弯处朝右,我们左边有一个悬崖时,他身体的重心尽量朝右移,要玛丽卢和我也照他的样子做。我们就这样漂浮颠簸,到了圣华金山谷。山谷在我们下面一英里处展现出来,简直就是加利福尼亚州的底层,郁郁葱葱,令人叹为观止。我们没有用一点汽油,居然走了三十英里路程。

刹那间,我达到了一直想达到的心醉神迷的地步,那就是彻底跨越年代学的时间,进入亘古的阴影,在凄凉的凡人的领域里惊异地左顾右盼,感觉到死亡在催促我往前走,幽灵追随他自己,而我则匆匆奔向所有的天使起飞投入圣洁虚无空间的跳板,明亮的心灵要素中发出强烈得难以想象的光芒,无数安乐乡在星球像飞蛾似的旋转的太空中纷纷坠落。我听到一阵难以形容的、沸腾似的轰鸣,这声音不但在我耳际,而且存于四面八方,其实同任何声音毫无关系。我领悟到自己已经死去复活了无数次,但没有什么特殊的印象,因为从生到死、从死到生的转变像变戏法似的异常容易,同千万次的人睡醒来一样随便而完全没有理由。我领悟到正因为心灵的坚定,这些生与死的涟漪才像微风拂过平静如镜的水面。我感到一阵甜蜜眩晕的欣喜,就像是脉管里注射了一大针海洛因,就像是傍晚喝了一大口酒,他使你颤抖;我两腿发软。我觉得自己好像马上就要死了。

突然间,那个魁梧的低音提琴手仿佛从沉思中醒来,领悟到瘦高个儿在弹奏《C-Jam布鲁斯》,他用粗大的食指敲打着琴弦,发出隆隆的节奏,大家开始晃动身体,瘦高个儿的表情仍像以前那样悲哀,他们演奏了半小时的爵士音乐,瘦高个儿一时兴起,抓起手鼓,打出极快速的古巴节奏,他懂得无数种语言,用西班牙语、阿拉伯语、秘鲁方言、埃及语,以及他所掌握的各种语言叫喊许多疯狂的东西。

兰普谢德是个魁梧的黑人,他穿戴着大衣、礼帽和围巾来到旧金山的音乐酒馆,跳上乐台,开口就唱歌;额头青筋暴突;他朝后仰着身子,用足气力吹奏布鲁斯。他一面唱歌,一面朝人们嚷道:“不必等死了以后再进天堂,现在就可以从大吃大喝开始,用威士忌结束!”他隆隆的嗓音压到了一切。他扮鬼脸,扭动着身子,摆出各种各样的姿势。

还有康尼·乔丹,也是个神经病,唱歌时挥舞着手臂,把汗水洒到大家身上,踢翻麦克风,像女人似的尖叫;夜深时还见他在贾姆森酒吧听狂野的爵士乐,耷拉着肩膀,睁圆眼睛,茫然看着面前的酒杯。以前我从未遇到过这样疯狂的乐手,旧金山人人都演奏爵士音乐。仿佛世界末日到了;大家都满不在乎。

淡紫色的傍晚,我浑身肌肉酸疼,在丹佛第二十七街和韦尔顿街之间的已经上灯的黑人区溜达,希望自己也是黑人,因为我觉得白人世界给我的最好的东西不足以让我入迷,没有足够的生活、欢乐、刺激、罪恶、音乐和足够的黑夜。我在一个卖盒装红辣椒的男人的小棚屋前站停,我买了一点,一面吃,一面在幽暗神秘的街道上溜达。我希望自己是丹佛的墨西哥人,或者甚至是穷苦的、过分劳累的日本人,什么人都行,只要不是现在这个活得腻味的、理想破灭的“白人”。我一辈子都抱有白人的野心……我只是我自己,萨尔·帕拉迪斯,在这个难以忍受的甜蜜的夜晚,在紫色的黑暗中沮丧地溜达,希望我能同那些快乐的、真诚的、心醉神迷的美国黑人交换世界。

街道对面,黑人一家家坐在门口的台阶上聊天,透过树枝看夜晚的星空,在安静中休息,有时也看垒球比赛。街上驶过许多汽车,红灯亮时都停在街角上。兴奋情绪随处可见。空气中充满了真正欢乐生活的激情,绝没有失望、“白色的悲哀”之类的情绪。

那个没有脱帽子的萨克斯管乐师凭自己兴之所至,吹着一只美妙高亢的调子的连复段,从疯狂的“咿呀!”到更疯狂的“咿嘀哩呀!”,再到一个高大野蛮的黑人敲出的一连串滚雷似的鼓声,那黑人的脖子粗壮得像公牛,仿佛同他跟那些破鼓有深仇大恨似的,前后左右乱打一通——哗啦啦,咔嚓咔嚓——嘭,哗啦啦,咔嚓咔嚓——嘭。音乐的喧嚣,萨克斯管吹奏手抓住了听众的要害,所有的人都知道他抓住了要害。迪安在疯狂的人群中抱着头,人们如痴如醉地叫喊着要求萨克斯管吹奏手不能松劲,蹲着的乐师站了起来,把萨克斯管在空中画了一道弧线,嘹亮的乐声压倒了喧闹……人人都在摇晃,都在大喊大叫……“哇!”迪安说。他揉着自己的胸部和肚子;脸上大汗淋漓。嘭,咔嚓,鼓手的棒槌仿佛要把鼓打进地下室去,滚雷似的连击仿佛又要往楼上爬,咔嚓咔嚓——嘭!……当那个了不起的萨克斯管手在下一阵中国和弦的喧闹前,换气停歇时,弹钢琴的乐师张开五指猛按琴键,把钢琴的每一块木料,每一条缝隙和每一根琴弦都震得直颤,砰!萨克斯管手从台上跳下来,站在人群中间吹奏;他的帽子滑下来遮住了眼睛;有人帮他把帽子朝后移移。他只是往后退一步,一跺脚,抬起萨克斯管,吹出一个粗犷的爆炸音,他吸了一口气,高举萨克斯管,高亢激越的声音响遏行云。

道路就是生活。

他像恐怖天使似得硬塞进车流。他寻找空当时几乎把别的车子挤到外面去了。他挑逗别人的保险杠,伸长脖子,想看清弯路,于是我们这辆庞然大物在他手下蹿出去,超过去了,几乎擦到比的车,于是我们回到原来的车道上,我不禁打一个寒噤。我再也经受不住了……过去那条老路的情形展开在眼前,使人眩晕,仿佛生命之杯打翻,一切都陷于疯狂。

他们扭动身体使劲吹奏。时不时一个清晰和谐的声音让他们联想到有朝一日会成为全世界惟一的、能让人们的灵魂得到欢乐的音调。他们找到了,他们失去了,他们拼命寻找,他们又找到了,他们欢笑,他们呻唤……狂野的博普之夜再次降临。

“你一辈子不干预别人的愿望……别人也不来打扰你,你自顾自,独行其是……你的道路是什么,老兄?——乖孩子的路,疯子的路,五彩的路,浪荡子的路,任何路。那是一条在任何地方、给任何人走的任何道路。到底在什么地方,给什么人,怎么走呢?……不管我住在什么地方,我的衣箱总是塞在床底下,随时可拿,我随时都可以离开或者被赶出去。我决定什么都撒手不管了。

同车的人都睡着了,只剩我一个人没完没了地开车,道路直得像箭……我的感觉倒好像是横穿世界,进入了终于可以在印度农民中间认识自我的地方,那是人类基本、原始、悲恸的种族,就在世界的肚皮即赤道周围地带,从马来亚(中国的长指甲)到宽广的次大陆印度,穿过阿拉伯、摩洛哥到达一望无垠的沙漠,接着漂洋过海,抵达墨西哥丛林、波利尼西亚,再到人们身穿黄袍的神秘的暹罗,转来转去,以致你听到了西班牙加的斯的倾圮城墙的哀号,听到了世界首都贝拿勒斯伸出一万两千英里方圆的声音。这些人显然是印第安人,一点也不像愚蠢文明的美国传说中的佩德罗们和潘卓们——他们高颧骨、丹凤眼,举止优雅;他们不是傻瓜,不是小丑;他们是伟大严肃的印第安人,是人类的源泉和祖先。波浪是中国式的,然而土地是印第安的。像沙漠中最基本的是岩石一样,他们是“历史”沙漠中的基本。我们路过的,他们了解这一点,我们显然是在他们的土地上寻欢作乐的、自以为是的、有钱的美国人;他们了解地球上古老生命中谁是父亲谁是儿子,因此不加评论。因为当“历史”的世界遭到毁灭,大灾变像以前一样再一次回归时,人们会在墨西哥的岩洞以及巴厘的岩洞里用同样的眼睛瞪视,因为世界就是在那里开始,亚当就是在那里吃奶,学到知识。

有那么一刻,我竟然认为迪安福至心灵,全凭悟性和天才完全懂得他说的话。那一刻,他看上去同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一模一样——我激动的眼睛和漂浮的脑子里产生了错觉——以致我在座位上坐直身体,惊讶得喘不过气。在万千道刺眼的天国般的光芒下,我得集中注意才能看清迪安的形状,而他的形状像是上帝。我过于亢奋,不得不把头往后靠在座位上;汽车的颠簸使我感到一阵一阵的狂喜。

我跳上汽车的钢皮顶,展开四肢平躺在上面。仍没有风,不过钢皮有传导散热的作用,收干了我背上的汗,使得千百只死甲虫在我的皮肤上板结成块,我体会到丛林接受了你,你成了丛林一部分的感觉。脸冲着墨黑的天空躺在汽车顶上,就好像夏夜里躺在盖好盖儿的大衣箱里。我生平第一次感觉到气候不是接触我、抚慰我、使我冻僵,或者使我出汗的东西,而成了我本人。大气和我融为一体。我睡时,细微甲虫组成的柔和阵雨拂过脸颊,极其愉快舒适。天空没有星辰,什么都看不见,十分凝重。我可以面朝天整宿躺着,仿佛盖了一幅天鹅绒的帷幕。

世界屋顶上奇特的十字路口小镇纷纷在我们车旁退去,过着披巾的印第安人从帽檐下和披巾的缝隙中注视我们。生活凝重、黝暗、古老。他们还注视着严肃而又疯狂的迪安,看他目光如炬而又谵妄地驾驶汽车。大家的手都往前伸。他们从荒山和高地下来,伸出手,认为文明会提供他们什么东西,万万没有料到这里如此贫穷落后,幻想彻底破灭。他们不知道一颗炸弹已经落下,会炸塌我们所有的桥梁道路,使他们沦为废墟,有朝一日,我们也会像他们那样贫穷,像他们那样伸出手乞求施舍。我们的破福特车,美国经济上升时期三十年代的老福特车,喀哒喀哒地在他们中间驶过,消失在尘雾中。

在美国太阳下了山,我坐在河边破旧的码头上,望着新泽西上空的长天,心里琢磨那片一直绵延到西海岸的广袤的原始土地,那条没完没了的路,一切怀有梦想的人们,我知道这时候的衣阿华州允许孩子哭喊的地方,一定有孩子在哭喊,我知道今夜可以看到许多星星,你知不知道熊星座就是上帝?今夜金星一定低垂,在祝福大地的黑夜完全降临之前,把它的闪闪光点撒落在草原上,使所有的河流变得暗淡,笼罩了山峰,掩盖了海岸,除了衰老以外,谁都不知道谁的遭遇,这时候我想起了迪安·莫里亚蒂,我甚至想起了我们永远没有找到的老迪安·莫里亚蒂,我真想迪安·莫里亚蒂。

——摘自王永年译《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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