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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啸江湖改编自什么(精选20篇)

笑傲江湖是湖南卫视播出的古装武侠剧。小编整理的剑啸江湖改编自什么,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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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编韩国电影《外公芳龄38》观后感

全文共 21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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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号上上映的《外公芳龄38》,为我们做出了一个良好的示范。如果你是电影行业中人,将会学习领会到很多翻拍经典的要诀;如果你是普通观众,也会从头笑到尾,根本不会意识到,这是由一部韩国年度冠军电影翻拍的。它讲述的,完全是俺们这疙瘩的故事啊:

38岁的(过气)明星主播何志武(佟大为饰)在其主持的直播节目中,鼓励20岁的未婚妈妈唐慧茹(陈妍希饰)去寻找自己的父亲,没想到某一天,这位妈妈带着5岁的儿子唐家栋(吕云骢饰)跑到自家门口,张嘴就叫“粑粑”!“喜当爹”的何志武,被迫去做亲子鉴定,而女儿却一心要参加唱歌选秀,由此引发了一系列难以置信的事情……

《外公芳龄38》改编自韩国电影《非常主播》(又名《极速绯闻》),这部拍摄于2008年的韩片,编剧和导演姜炯哲,监制安兵基,主要演员是车太贤 、朴宝英和王锡玄“祖孙三代”。当年,此片在韩国创造了八百万人次的观看纪录,至今依然位列韩国影史前十。在国内最权威的豆瓣网上,它也得到了7. 9的高分。

《外公》的编剧同样是姜炯哲,导演则换成了安兵基,这对黄金搭档将大量的大陆元素巧妙植入其中,既保留了原作的夸张搞笑画风与强调亲情的暖心元素,又让中国观众感同身受,觉得非常亲切。

佟大为今年虚岁正好38,与片中角色算是相当接近,能将超高颜值与超强演技结合起来的男星,放眼大陆影坛,还真找不出几个比老佟更出色的。不能不说安兵基太有眼光。也许很多观众更熟悉佟大为塑造的一些憨直“暖男”形象,对于《外公》中他的刻意扮酷耍帅还不适应,但别忘了,一个优秀的演员,是什么角色都能解读到位的。

作为一名已经过气但不甘寂寞的昔日红星,何志武身上的虚伪与鸡贼让人印象深刻。他要利用未婚妈妈来提高收听率,就虚伪地鼓励对方去寻找父亲;当人家真的找到自己家时,却又处心积虑想赶母子俩走,他有些无奈地留二人在家,却千方百计压榨他们,把小朋友变成小劳工。但随着剧情的进展,他身上善良的一面在不断展现,不断增强。

就搞笑功力而言,佟大为与车太贤各有千秋,都得到了安导的高度肯定。不过就颜值来说,可能还是大为稍占上风啦。而在与母子首次见面时遭遇旧情人,以及“醉后一夜”等戏份的处理方式上,佟大为的表演更加夸张和“自黑”,也更符合中国观众的胃口。新增加的“十大家规”,也完全是中国特色。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影片为外公新加了一个助理(潘斌龙饰),插科打诨的功夫一流,自然很讨喜。

选择陈妍希,无疑是导演的另一大英明举措。现在小鲜花虽多,有喜剧功力的真的太少。陈妍希以32岁高龄,出演一个20岁小姑娘,也许会让人觉得太装嫩,但别忘了,人家在27岁时还能演中学生,还凭借《那些年》红遍两岸三地。通过化妆技术与符合身份的表演,年龄根本不成问题。这部电影,要的是演技,不是花瓶!

陈妍希完全不顾及玉女招牌,特别能放得开。导演很聪明地给她安排了福建口音,让她“粑粑”地叫个不停,既与她原本的台湾腔接近,又增加了太多笑料,特别是佟大为不安好心地模仿时,更是如此。起初土得掉渣的农村保姆造型,与后来舞台上光艳照人的完美气质形成了强烈反差,既能令人捧腹,也能让人生发感动,将影片的气氛推向高潮。

整个剧组都开启逗比模式,争相自黑。安兵基让一家三口看《笔仙》,并让外公说出“这导演会拍恐怖片吗?”何志武为摆脱从天而降的女儿,一再强调自己的单眼皮小眼睛,而陈妍希更是搬出“小笼包”的经典,逗得大家乐不可支。

原片中有一段爷孙打牌的戏,导演给设置成斗地主弹脑门,比原作更加复杂,小演员吕云骢的呆萌,与外公的狡诈形成了强烈对比。当然也更令中国观众熟悉。一家三代同跳广场舞的情形,恐怕只有中国人才能感同身受,笑出声来吧。

《非常主播》中的外公,只是一个单纯的DJ,而《外公》中的何志武,却是混迹于娱乐圈的外围明星,伸长脖子一心想向上爬,为此不惜跑龙套,接广告,影片对中国娱乐圈的很多阴暗面也进行了点到为止的讽刺,潜规则、傍热点、自我炒作、相互窥探隐私等等,不一而足,让观众发出会心的笑声。特别是佟大为光头出镜的那场戏,实在太有喜感了。

片中陈妍希的角色是一位选秀歌手,而影片对歌曲的选择也见功力。《后来》(刘若英原唱)、《第一天》(孙燕姿原唱)以及You Make Me Free(张惠妹原唱),都是大陆观众耳熟能详的金曲,都能够很好地配合剧情走向,引发更多人的共鸣。佟大为唱的Linda(张学友原唱)和电影主题曲《38号大迪曲》,也都很有心灵抚慰作用。

相比原作,《外公》对结局的高潮戏份进行了特别处理,更加“残忍”,也更加虐心,也更能烘托出影片的亲情主题,如果说前面八十多分钟大家一直在笑,这个时候,很多人就应该掏出纸巾了。这段镜头,足以让我们更加珍惜身边的亲人,珍惜和他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这绝对不是一部让人笑完就忘的电影,而能留给我们太多思考与回味。影片对未婚妈妈所表现出的包容,恐怕也是过去难以想像的,这样的电影能在大陆公映,不正是时代进步的表现吗?

别以为翻拍经典容易,其实主创团队也承受着不小的压力,特别对安兵基导演来说,这部影片对他有着更为特殊的意义,他也愿意推介给更多观众。而已经看过电影的人,都会发现安导及其团队的努力没有白费,这一次的改编很见功力也很有创意,相信也会让更多中国观众喜欢和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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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真实故事改编《忠爱无言》观后感

全文共 1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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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巨制大片相比,电影《忠爱无言》的卖相谈不上卖点,甚至可以说不够惊艳。但是观看的过程莫名戳到内心的触动。多数导演会因为它没有商业价值而放弃,这个导演为它坚持10年的筹拍,由此可见,也许里面有某种强大的感召力促使他完成这部作品。看完电影以后,我也终于懂了!

即将于近日上映的电影《忠爱无言》是个真实故事,根据现实改编,讲述了一个老人和狗相依为命的故事。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部作品看似情节很简单,却涉及到人性、思想、道义等多个方面,透露出社会的许多憋屈和陋习,但是整部电影并没有特别强调人性的邪恶,相反展示了温情,可以说是一个叙事高手。观看《忠爱无言》的时候,难免会拿它和《百鸟朝凤》做比较,同样是情感电影,后者强调技艺传承,前者完美阐释了人和狗之间的无声的倾诉。

《忠爱无言》叙事的高明之处在于它拍出了最原生的情感。镜头一开始介绍人物出场,通过几个细节,让人感觉到了男主的别扭。他爬在床上,什么也不爱说,行动迟缓,眼神无光,似乎厌烦了一切,对什么也不在意。说实在的,这样一个潜藏着巨大负能量的中年老男人,第一眼给观众没留下什么好印象。

《忠爱无言》在主情节线是从辅情节线中延出来,逻辑关系自然、流畅。片中弟弟竭力周旋的家庭关系中,哥哥寡言,弟妹大嗓门,成员之间一直存在着失衡的状态。一直到小狗意外的出现,男主通过对小狗的训斥引申出来了他内心的焦虑、不满与愤怒,在叙事设置接地气。虽然电影演的是人类,但其实你能悲凉又真切的感觉到:人的命运也是一部丛林法则。电影不仅是弟妹带着有色眼光看残疾人,周围的人也是如此,欺负残疾似乎理所应当,男主角也逆来顺受,只有名叫“二货”的布拉布多狗不能苟同。这个强烈的对比也为后来的故事埋下了伏笔。

在人物刻画上,电影特别采用了土里土气的乡话来衬托人物现状。比如,弟弟推哥哥摆摊,哥哥选了一个偏僻的地儿,弟弟问:这人少吧?哥哥说:这地方不“挡害”。“挡害”这个词源自东北,表示碍事的意思。这样的语言特色不仅能反映人物的阶层,同时也暗示了地域对人的影响。然而电影里并不单靠人来演出这段感情戏,狗的表现也很突出。比如有的人不想哥哥在其门口摆摊,对他又是羞辱又是恐吓,而布拉布多狗则用眼神和大叫声还击。狗不仅和男主角同吃同睡,他们还一起上街摆摊,一起返工回家。狗是一个遗弃狗,人也是一个遗弃边缘的人,人和狗之间惺惺相惜。无论是狗的刻画,还是人的刻画,都蕴含量了无限的情感。

电影最让我感动的是片尾。一条狗的命对于人来说,可能是一个插曲。对于没有人愿意倾听诉苦的老人来说,它意味着另一半的灵魂伴侣。在老人的记忆里,曾经有一个小芳的女孩爱过,影片没有交待小芳消失的原因,从只言片语中能感觉到这种遗憾与思念。在“二货”生命走到尽头时,老人大胆的为它点播了一首《小芳》。看着收音机,看到点播歌曲的情节,我想起了小时候,80年代点播歌曲是一种很流行的表达方式,那个时候我还上学,那时候心洁白的像一张纸,现在心像一盘剁得稀碎的饺子馅。透过电影想起曾经一些最初最纯粹的情愫,理论上,人在感情脆弱的时候应该最先救助家人,但实往上往往相反,我们把自己包装的太紧了。我想狗是听不懂主持人这段广播的,但这并不妨碍老人为狗做的一切。在他的角度,低调沉默减少别人的注意力才是最佳生存哲学,但是“二货”死的时候他硬是高调的要把它埋入祖坟。我知道,这是他反抗这个歧视的第一步。虽然这一步看起来并没有走太远,但终究是把他从卑微中唤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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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春夜喜雨》改编

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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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来了,万物复苏。正是春耕的季节,农民伯伯日日盼望能有一场喜雨,滋润干涸的大地。

这天一大早,大诗人杜甫就在大街上闲逛,直至傍晚,才回到客栈。这时,忽然听到屋外嘀嗒嘀嗒地响了起来。他打开窗户,向外一望,原来是下雨了。他不禁喜上眉梢,喃喃自语:“啊,这雨来的真及时呀,农民们正眼巴巴地盼着一场雨呢!”

他呆呆地站在窗前,静静地看着春雨无声无息地滋润着万物。窗外一片湿漉漉的,街上的花草树木在雨水的洗礼下,变得翠色欲滴,焕发出无限的生机,花儿在风雨中摇曳,仿佛在舒展被干汗煎熬多日的身体,不时还散发出浓浓的扑鼻香味。

雨,就这样悄悄地下着,下着,滋润着大地,滋润着万物……

天空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唯独极远处江边的一只船上,渔火在熠熠闪动。此时,杜甫关上窗户,躺在床上,想象着明日的清晨,成都的大街小巷,定然变成一片万紫千红,花的海洋。他陶醉在自己诗意的想象中,不觉灵感涌动。他马上起来,铺纸握笔,挥毫而成一首五律: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

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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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游东江湖作文450字

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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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的一天,天气晴朗,鸟语花香,是去旅游的好日子。我和爸爸一起去郴州东江湖游玩。

到了郴州,我们先吃了个中午饭,吃完饭后,我和爸爸就直奔东江湖。坐车的时候,我从车内看外面的风景。到了目的地后,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美丽的东江湖,我看见过波澜壮阔的大海,欣赏过水平如静的西湖,却从没看见过东江湖这样的水,东江湖的水真静呀,静得感觉不到它在流动;东江湖的水真清呀,清得可以看见湖底的沙石;东江湖的水真绿呀。绿得仿佛是一块无瑕的翡翠。

然后呈现的是东江湖的山。东江湖的山奇峰罗列、形态万千,山上的野草像在给山戴上了碧绿的帽子,太漂亮了。

爸爸提议我们去岩洞玩。我从来都没有去过岩洞,只是听班里的同学说过,我立刻同意了爸爸的建议。然后,我和爸爸乘船来到了岩洞的入口,在岩洞的门口,我感觉到了一丝的清爽,进了洞口,里面像神仙住的地方一样美丽,石柱有的像巨人、有的像猴子、有的像关羽等等……

游完了东江湖风景区,该和她说再见了,走的时候,我流连忘返。心里想着:我爱雄伟的祖国,我更爱祖国的壮丽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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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学童话故事改编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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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鼠乐乐和妈妈住在森林里,这里鸟语花香,环境优美。森林里有很多小动物,可是乐乐一个朋友也没有。

松鼠妈妈知道后,鼓励女儿去森林里交朋友,听妈妈说完,乐乐就背上一个小包,蹬上自行车,沿着溪流骑去。

森林的中心有一排木房子,小动物们各忙各的,忙得热火朝天。乐乐见到一块绿绿的草坪前竖着一个写着P的标志牌,就把自行车停了下来。停好车,乐乐看见了一只刺猬,便向它走去。刺猬正在给树浇水,见到乐乐,热情的打招呼:“你好!小松鼠,我叫尖尖。”乐乐见到尖尖给每棵树浇的水不一样多,不客气地说:“你怎么水浇得有多有少呢?真不细心!”尖尖脸上的笑容顿时不见了,他拎着水桶爬上了树。

乐乐见刺猬不理睬她,便继续向前去,河水哗啦啦地唱着歌往前跑,乐乐看到小河里漂着一只木盆,盆里坐着一只小狗,原来小狗把木盆当成船,在小河边玩漂流呢!看,他神气地坐着,连桨都不拿。乐乐冲到岸边,毫不客气地说:“快上岸!你不知道这样很危险吗?漂流要穿救生衣以防万一的!你真是不知天高地厚!”小狗吓得哭了起来。

乐乐很郁闷,想交个朋友怎么这么难呢?她正打算回家,一转身看见老虎爷爷站在不远处,挥着手招呼他过去。乐乐走到他跟前,疑惑的问:“老虎爷爷,您怎么会在这儿?”老虎爷爷回答:“其实,我一直跟在你后面,我知道你想交朋友,可是你不能一上来就指责别人,如果这样,大家只能对你避而远之,不欢而散了,明白了吗?”乐乐点了点头。老虎老先生继续说:“刺猬尖尖我已经替你向他道过歉了,你自己回去向小狗道歉吧。”乐乐点点头,站了起来,向河边走去……

从此,乐乐的朋友越来越多,乐乐一家也搬到了那一排木房子旁边。自从搬到木房子那儿以后,乐乐家的大门每天都要被“咚咚咚”的敲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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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改编《游山西村》

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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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陆游很喜欢游山玩水。

这一天,陆游在郊外翻过一重重山,涉过一道道水,走着走着,身上的干粮吃光了,水袋也喝空了。陆游心想现在会也会不去了,难道我就要饿死在荒郊野外?如果在这里坐以待毙,还不如去看看有没有希望。

于是陆游继续向前走,忽然眼前一亮,看见了一个绿树成荫,繁花似锦的村庄。他敲了敲一扇门,来开门的是一个小女孩。小女孩问:“老爷爷,您找谁?”陆游说:“我是个过路人,我的干粮吃光了,水也喝完了,小姑娘,能不能给我一点水和饭啊!”小姑娘说:“请问您是谁?”“我姓陆名游。”“啊!原来是大名鼎鼎的诗人陆游啊!快请进,我这就叫爹娘回来。”

小姑娘的爸爸妈妈回来了,激动地说:“这位就是陆游先生吧!让您久等了,我这就给您上菜。”

[《游山西村改编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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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乡村生活《清平乐·村居》改编

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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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程一诺)

一座茅屋就这样站在了青青草地上。

茅屋的屋檐很矮,有些破旧,看起来建了好些年头。隐隐听到一只两只虫蝇的鸣叫。

茅屋不远外,有条小溪。

小溪很澄澈,缓缓地流淌在辽阔的土地上。溪中能清清楚楚地看到自己的倒影。明如玻璃——大概就是这样吧。溪中不仅有倒影,还有鱼儿。那些鱼儿成群结队地聚在一起游着,互相嬉戏、打闹。有时还能看到谁家孩子折的纸船儿随着水流向远方。

村口的石凳上坐前几位老翁老妇。站在不远处能闻到一股淡淡的酒香。他们用吴地的方言互相打趣儿,好不快活!

在村里的某一户人家,大儿子准备好锄头,要到豆地里锄豆。院子里的几只鸡“嘎嘎”地叫着,到处乱飞。二儿子正忙着织鸡笼。咦,小儿子呢?原来这个淘气家伙早溜到小溪边,趴翠色欲流的草地上,一只手抓着一个莲蓬玩,正“咯咯”地笑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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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江湖算计

全文共 2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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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父》观后感

《师父》的导演是徐皓峰,他还导过《倭寇的踪迹》;《一代宗师》是他的剧本;电影《道士下山》是改编自他的同名小说(陈凯歌确实烂的无底线了,《霸王别姬》真的是他导的么?)徐皓锋有本书叫《逝去的武林》,更能凸显他对传统武术的痴迷和专研。

《师父》讲的故事,是广东咏春武师陈先生,想要在中国的武术之都天津开武馆,弘扬本门名声。不过封闭的天津武林不会容许外乡人扬名,所以他只能培养个徒弟出来,只要这个徒弟能够成功打赢天津八家武馆,他的门派就可以在天津开武馆。

但是,身为外乡人的陈师父不能踢馆,因为会驳了天津武行的面子。

而且,徒弟得是天津人——也是为了面子。

最后,徒弟踢馆成功后,天津武行会联名请出本地最大高手打败徒弟,该徒弟必须远离天津,不得回来——也是为了面子的规矩。

这些规矩,都是天津武行泰斗郑老先生告诉陈师父的,如果他的徒弟连踢八馆后,天津武行最后请出来挽回面子的,就是郑老先生。因此,郑老先生说了,你要想开武馆,可以,就按上面的方法办:"你教你徒弟的,我也得会!"

所以,咏春传人陈识陈师父必须得做几件事情:

一、招个资质不错的天津本地徒弟,花个几年时间培训成才;

二、娶个本地媳妇,找个低收入的工作养家,这样,留在天津带徒弟就有合理的借口。

媳妇好解决,陈师父(廖凡演的)看上了著名的起士林西餐厅的女招待(小宋佳演的,后面简称师娘吧,片子里就没叫过师娘的名字。话说这是廖凡第二次跟宋佳合作,上次是《好奇害死猫》)因为这个师娘的出身不好,嫁给师父算是好选择,俩人约好在一起结婚三年,三年后再自由选择,陈师傅付出担保金八百大洋。

徒弟,郑老先生最初给挑了一个,可后来有个脚行混混耿良辰(叫什么不好叫良辰)让陈师父觉得是武学奇才,就选了良辰了。其实良辰最初是垂涎师娘的美色才找上门来的。陈师父觉得这样也好,这小流氓最后被赶出天津他也不会良心不安。

就这么着,良辰的功夫也学了一年,居然比陈师父预料得还要好,那就踢馆吧。连踢七家都赢了。这第八家武馆的馆长邹女士(蒋雯丽饰),是天津武行的第二号人物,可却是天津武行玩政治玩的最好的一位。邹馆长杀气腾腾地去找陈师父的麻烦,陈师父一年前的布局很好地掩护了他的目的,邹馆长失望而归。耿良辰踢馆第八家也成功了。

可就在郑老先生赶跑耿良辰的比武开始前夕,发生的新变化使事态没法按老剧本来唱了。郑先生的徒弟是本地军阀的副官,姓林;军阀们垂涎武馆的高收入,想要插手武行,那就得先挣面子后抢里子。林副官使了个诡计打伤了师父,按武行的规矩,获得了武行最高地位的话语权。为了让天津武行买面子,又指使手下高手围殴耿良辰,又刺了良辰两刀,这其实也是坏了江湖规矩了——本来,打跑了踢馆者就行了。

虽然良辰是死了,可陈师父还是可以在天津开武馆。照理说,陈师父原本就打算抛弃那个混混徒弟的,他只需要继续按剧本开武馆就好了。可陈师父落下了心病——武人的"义"字哪里去了?因此,在武馆开张当日,在邹馆长的配合下,陈师父一刀了解了林副官。最后,与天津武林痛痛快快地逐一过招,成功逃出了天津卫。

这故事挺复杂,写影评不剧透几乎没法开讲。

为什么说这片子好呢,首先是剧本真好,这回的故事讲圆了;再就是细节好,徐皓峰的进步非常让人惊喜,全片无尿点,这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导演了。

这故事充满了黑色寓言意味:原本的武林是为了振兴国术、行侠仗义,可现实中的武馆只是个捞钱的工具,郑老先生也说了:"武馆不教真东西,迟早让洋人把你赢了去。"

可是以邹馆长为首的武行们觉得,即便出不了人才,有钱赚那就过一天是一天。

陈识陈师父,本意是要弘扬咏春,可要想开武馆,就不得不向世俗的江湖规矩低头。空有一身好武艺的他,却不能跟武林同道痛快切磋一场。因此,在杀死林副官的那个晚上,坐在他最终的武馆里他叹息:"我一心想着开武馆,却是处心积虑地算计我的徒弟,我这不是师父,我是个算计的生意人"(大意,原句不记得了)

整部片子里,还真是充满了算计:

郑老先生要陈识教他刀法,最后一次对决郑已经占了上风,还是一刀刺向陈师父要害,目的就是逼陈师父使出真功夫来,判断陈师父的传授是否有所保留。

林副官先算计师父后算计良辰,每次出手都是阴谋加强权,毫不在意江湖规矩。

邹馆长是这个片子里算计心术的大赢家:

先是帮林副官拿掉了郑老先生的地位;为了维护武行的利益又设套借陈师父的刀杀了林副官。

开馆当日,邹先是要林副官换掉官服出席,不动声色地解除了林副官的护卫;

再播放林副官欺瞒郑老先生的电影片段坐实他欺师灭祖的恶性争取了武行的道义支持;

继而安排打手假意困住陈识,却暗地里递了刀子让陈识刺杀成功;

再以雷霆手段收服林副官的护卫替武行洗白

最后杀人灭口想做掉陈识给军方一个交代。

这连环计步步精准,巾帼不让须眉。

比较讽刺的就是,武行的人最终让算计占了立身之本,武艺就真不行。结果给陈师父杀出一条血路,闯关的最后一刀还削掉邹馆长半个耳环——耍诡计你行,讲功夫你不行。片子看到这里,前面一个多小时的郁闷总算得以抒发。

片子好看的地方还很多,武打设计既漂亮又有讲究,咏春的十三点半棍法,隐隐然有河北大枪的风范,闯关对决的刀战也比《倭寇的踪迹》进步很多,既有武术的攻防判断真功夫,又有动作的舒展美丽。

片中美女不少,小宋佳演绎的俏师娘及其性感,俄裔舞娘贡献了美丽的大长腿芭蕾舞,耿良辰做生意还勾搭上一个冲茶汤的新疆美女(话说徐皓峰喜欢用异族美女上瘾,《倭寇的踪迹》里面还硬插了个胡姬舞女进来)

廖凡一边用竹竿痛打小混混,一边坐长凳跟宋佳聊天的那场戏,是全片最美的片段。

看后我跟太太交流,都觉得徐皓峰做编剧,王家卫做导演那片子就美极了。而徐皓峰自己的这部《师父》拍出了不同的风格。如果说《一代宗师》是探讨武学的阳春白雪,《师父》就是接地气的下里巴人,各有各的美好。

片子中的各种民国服饰也是美翻,哪怕军阀的军服也不是库存老道具,细节实在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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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电视剧改编

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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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芈月是楚威王最宠爱的小公主,但在楚威王死后生活一落千丈,母亲向氏被楚威后逐出宫,芈月和弟弟芈戎在宫中躲过了一次次灾难和危机。芈月与楚公子黄歇青梅竹马,真心相爱,但最后还是被楚威后作为嫡公主芈姝的媵侍远嫁秦国。芈姝当上了秦国的王后,芈月成为宠妃。原本的姐妹之情在芈月生下儿子嬴稷以后与姐姐渐渐分裂,芈姝处处防范打压芈月,而芈月因其对政治的敏感和天份得到嬴驷的欣赏。诸子争位,嬴驷抱憾而亡。芈月和儿子被发配到遥远的燕国。不料芈姝之子秦武王嬴荡举鼎而亡,秦国陷入内乱。芈月毅然下嫁义渠王,借义渠王之力回到秦国,平定了秦国内乱。儿子嬴稷登基为王,史称秦昭襄王。芈月当上了史上第一个太后,史称宣太后。为了自己死后的安宁,71岁高龄的芈月下令将整个大秦的军队带到地下为自己陪葬,即秦兵马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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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走进江湖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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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一杯酒,一把剑,行走江湖,浪迹天涯。

看过的是非成败太多,看过的尘世纷挠太多,看过的功名利禄太多。走遍喧嚣繁世间,寻找一点真实。漫无目的地走着,直到某一次不经意的抬眼,走进了这一方江湖。

走进江湖,那里有一片桃花林。那里不仅有郭靖、黄蓉流传的故事;更有黄药师饮酒赋桃花;有周伯通疯颠戏众人……既走进江湖,不妨在此停一停脚步,去看那三千繁华之桃花,去品那白衣之煮茶,去饮那青衫之沽酒,去寻那一份难得的明净。

走进江湖,那里有一塘碧莲池。那里有莫愁之“问世间,情为何物”之感叹;亦有殷素素手采莲,白衣踏歌去;更有七公十八降龙掌,相斗碧波池上……既走进江湖,不妨在此停一停脚步,去泛画舫小舟,素手采莲,去蜻蜓点水,踏歌而去,去品一份碧池的宁静。

走进江湖,那里有一方小天地。那里还是空白,没有故事,没有桃花,没有碧莲。但有我,有你,有剑,有酒。何必纠结?上路便是,江湖之路还甚是漫长。去做浪子,一生浪迹天涯,不问归期也好;去做英雄,一世洒血沙场,铁马金戈也罢。总之,既走进江湖,为何不留些踪迹?你有长剑我有酒,余生江湖一起走。

走进的是江湖;明了的,即是已心。

折衣少年,血染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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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怎样改写西游记浅谈《西游记》原著与改编电视剧的差异

全文共 2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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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西游记原著改编电视剧差异

老版《西游记》自88年播出以来,可谓经久不衰,深受广大观众的喜爱,也是每年寒暑假必播大剧。但是原著和电视剧始终是两种不同的艺术形式,难免会有些偏驳。导演为了更加吸引观众的眼球,经常会对原著做了一些必要的艺术加工,这样才能使电视剧更加生动有趣、人物形象更加的鲜明。那么下面我们就来浅谈一下《西游记》原著与改编电视剧里的这些差异。

首先我个人认为,电视剧与原著最大的不同在于美化了唐僧的形象。在电视剧中,唐僧的形象更切合一个高僧。而在原著中,唐僧的形象怯懦、自私一副世俗嘴脸,绝对的有失高僧身份。比如收悟空的时候,电视剧是中是一个人去的,而在原著中是唐僧因为害怕恳求那个大唐的猎户让他多送一程的时候听到悟空的喊声的。还有比丘国,唐僧听说国王召见并要挖他的心,“三藏战兢兢的爬起来,扯着行者哀告道:‘贤徒啊!此事如何是好?’行者道:‘若要好,大做小。’沙僧道:‘怎么叫做大做小?’行者道:‘若要全命,师作徒,徒作师,方可保全。’三藏道:‘你若救得我命,情愿与你做徒子徒孙也。’”。电视剧中弱化了这一情节也是为了塑造唐僧的高僧形象。原著中唐僧的形象可以说与传说的白面书生不谋而合,虽然满怀理想主义,却手无缚鸡之力,当困难发生的时候,总是束手无策,坐待外援。而他的迂腐和不明是非真相,似乎在显现作者对当政者昏庸无能的暗讽。但是若是只以宗教或个人修养的角度来看,唐三藏代表的不是圣僧,反而是凡夫俗子。

在改编电视剧中,孙悟空和猪八戒是演绎的最精彩的两个角色。这首先得归功于电视剧中形象设计的成功。然而在原著中,孙悟空和猪八戒都可算是半个妖怪,他们的长相确实相当吓人,但是在电视剧中却进行了艺术化的处理。孙悟空虽然还是满脸满身的猴毛,猪八戒虽然也还是猪鼻子大耳朵,但是他们本来狰狞的妖怪相已经大大被淡化了,再加上他们俩经常互相调侃、揶揄对方,就更是大大缩短了与凡人之间的距离。美猴王给人以正义、桀骜不驯、机灵之感,猪八戒虽然小毛病一大堆,却令人觉得亲切、可爱。六小灵童和马德华的表演也是十分成功的,孙猴子的灵动、傲气,猪八戒的斤斤计较、小家子气等性格细节都表演得十分到位。当然,其中为了烘托人物也有不少小情节被改动。例如在八十六回“木母助威征妖物,金公施法灭妖邪”中孙悟空只识得木人头,而真人头却识不出来,但在电视剧中却成了孙悟空识出是假人头而将计就计,灭了妖怪,这样小小的修改却使得孙悟空无所不能的形象更加鲜明,深入人心。再如电视剧中的孙悟空除了和二郎神单挑时不分胜负外,和其他的妖怪神仙武力单挑时均占上风,可谓神勇无敌;而原著中能和悟空武力上平分秋色的太多

太多,超过一半的妖怪头目都有这个本事。对猪八戒的艺术处理,其中值得一提的变动是:原著中挑担的是肚大腰圆的猪八戒,但是在电视剧的演绎中,为了更好的体现猪八戒的好吃懒做,也为了更好的表现沙僧的任劳任怨,挑担的人变成了沙僧,这也算是电视剧的一次大胆的变更吧!而最有名的变化要数收服猪八戒那一段了。在原著中,并没有猪八戒背媳妇这一段,然而电视剧为了使猪八戒这个角色形象更加饱满,也为了给电视剧添加一些搞笑情节,因此做了改动,这一改动也奠定了其好色的形象。

唐僧师徒四人在电视剧和原著中的形象,给人感觉反差最大的应该是沙僧。看过原著小说的人会发现,在小说的行文过程中,经常只看到孙悟空与唐僧、孙悟空与猪八戒的对话,沙僧的台词则很少,他似乎只是在调和其他三人之间的矛盾或是在商量降妖策略的时候才发言。憨厚寡言的沙僧因为要“悟静”,在原著中也以沉默的方式被刻画。当我们阅读原著的时,虽然经常看不到沙僧出现,但我们却不能否认他在场,他只是没有说话而已,而原著也不会打出“沙和尚未发言”之类的说明性文字,所以我们常常会忘记沙僧。原著中经常可以看见“三藏”、“悟空”、“八戒”等字,所以就常常会联想到唐僧、孙悟空、猪八戒,这样反复联想,使他们的形象在脑中得到加强。而“沙和尚”或“悟静”等字不常见到,就很少联想到沙僧,所以就容易被忘掉。但电视剧则不同,它把人物形象直接以肉眼可见的画面加以呈现,不需要像阅读小说那样要进行抽象思维。在电视剧中,尽管沙和尚还是挑扁担沉默寡言,但是我们在观看电视剧的时候却不会忘记他,因为电视剧要把直观的形象呈现给观众,唐僧师徒四人必须同时在场。当孙悟空和猪八戒互相调侃的时候,我们可以看到沉默的沙僧含笑而立,甚至还笑出声来,这些是在原著小说中看不到、也听不到的。这样一来,沙僧虽然台词不多,却时时出现在屏幕之中,观众们也就能时时想着沙僧,不会把他忘记了。从电视剧和原著小说中沙僧形象给人的巨大反差可以看出,这两种艺术形式刻画人物形象的方式不同,其效果也大不一样。

在情节上,电视剧对原著小说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编,有的将两三个故事合而为一,有的将原本没有联系的故事贯穿了起来,改变之处不少。总体相比较来说,电视剧中的情节更简单明了,故事更完整,更容易理解。而西游原著中有大量很难用电视语言描述的诗歌,电视剧始终无法表达出原著中“游戏文章”的味道。就比如如果让电视剧中的唐僧说出“你若救得我命,情愿与你做徒子徒孙也”这样的话来,大家都会觉得怪怪的,但在原著中出现就不会觉得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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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天净沙秋思改编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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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的清晨,静谧而美好。

江面上笼着一层薄薄的雾,远处的青山忽隐忽现。一叶小舟悄悄地在湖面上行驶,好像生怕把什么惊醒似的。渐渐地,晨光从树影中轻轻落下,散了一地碎碎且又可爱的影儿。

站立船头,江水不停地拍打船身。眺望远山,仿佛看见盘旋的客道系在山腰。船在行,江水碧波微漾,清澈透亮,船儿行走过的路上,鱼儿欢跃着,一圈圈的纹衣漾起,湖面温柔灵动。看着这宽阔的江面,望着那越来越清亮的天空,忽有种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之感。

江水满涨,与两岸持平,江面天阔,水天一色,江水汩汩流动着,让人倍感心旷神怡,舒心愉悦。我似乎忘了我在前行。我的终点会是山那边的那边?

忽而,风起。鼓鼓的风帆胀得满满的,快速的向前进着。江风掠过脸颊,凉凉的,猛清醒---我知道我在走我的路。

海上,跃然升起一轮鲜艳的、彤红的太阳---驱散了残夜的寒意,带来新的生机与温暖。残夜未退,红日已出;旧年未尽,新春到来。不由怦然心动:生机勃勃的一幕幕景象,怎么不让人为之兴奋呢!

抬头望天,忽而看见几只北归的大雁,可是旧时相识的那一只?真会是呢。已是新的一年!不知年迈的老母身体可好?不知我年幼的小儿是否已会迈步?不知家里仅有的那头老牛是否还能下地耕田?不知……有些想家了,可爱的故乡啊,我何时才能与你再见呢?家书一封封的累积着,我的亲人们何日能够收到呢?秋天的使者,请帮我带上一封家书回洛阳,捎上漂泊游子的真切、热烈的思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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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东江湖郊游作文

全文共 9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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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绿的湖水,一片汪洋,阳光照在湖面上,波光粼粼,微风吹过,碧波荡漾。各式游轮五彩斑斓 ,小小的景区游客满满,络绎不绝。放眼望去高矮不等的山峰环绕四周,离岸近处,朦胧的半山腰间,零零散散的红砖民房藏在郁郁葱葱树林中,万绿丛中一点红,美景如画。这里森林茂盛,湖水清澈,一切都是原生态,碧水蓝天、风清气爽、美丽自然,真是一处神仙住所,人间仙境,世外桃园也。

“去船头外面看风景”

“小朋友注意安全啊”有人喊着

船内,几个小朋友嬉嬉闹闹,听到喊声,一个个往门外跑。

快乐的孩子们,多么希望你们的人生成长就此停留在这无忧无虑的童年港湾,好好享受这份原始森林般的纯真年华。

我因为恐水,只能坐在船内,好在这条船还比较大,不然我是不敢上来的。我将头靠在窗口,望着来来往往的游船,望着一浪接一浪不断起伏的湖水,忘我地融入这美丽的自然之中,此时此刻,我心安然……

大约游了一个小时,船慢慢靠岸。一幢非常雅致的小楼房出现在眼前——青草农庄。

“一路辛苦了,快,快请坐”农庄老板热忱相迎并不停地说。

接着,一盘热茶,二盘水果端了上来,大家好似也渴了,饿了,毫不斯文地吃了起来,一个个乐呵呵的。

不一会,三大盘食物一扫而光。

餐桌上,更是一桌特色风味,光是湖中的鱼就有三种,刀子鱼,翘嘴巴鱼,边鱼。不同的品种不同的做法,口味各异,本地的乡土菜,香甜可口,加上民族风格的建筑,庭院,餐桌餐具,可称是美味佳遥,景色如画。

酒醉饭饱后,打的打麻将、摸的摸字牌、有的一边逗小朋友玩一边看电视,只有我这个天生好奇的外乡人,打着遮阳伞,带着我的小米便签,冒着火似的太阳,东边瞧瞧,西边看看,好像总也观不完,品不够。

遍山遍岭的果树梯形式的一层层环绕山中,枝繁叶茂,碧绿青翠。有梨树,李树,桃树,甜橙,葡萄,还有玉米,目前已经成熟的果子有梨,李、桃,葡萄,五颜六色,果实累累,一派丰收景象。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里的村民就是靠着这片天然肥沃的水土资源加上自己的辛勤劳动,丰衣足食,发家致富,创建了一个个美好幸福家园……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的生活蒸蒸日上。

原计划下午傍晚集体上山摘果,由于太阳公公迟迟不愿归去,实在太晒而放弃上山,带着果农为我们准备好的水果,湖鱼,愉快而归。

遗憾的是,始终没有找到介绍东江湖的资料,问了几个人,只知道湖的总面积约300多平方公里。

[东江湖郊游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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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木兰诗改编拓写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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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一杆银枪,厉兵练马乘风破浪开边疆;她是一株木兰,华颜如月花盏留人眷恋。她的故事,是一首传奇的英雄赞歌。——题记

夜已经很深了,所有人都进入了梦乡,木兰家却还亮着微弱的光,原来,她正在织布,机器发出嗡嗡的声音,忽然织布机停止了运转,只听见木兰一声接一声地叹息。

昨天,木兰正急忙往家赶,忽然在路边看到军中的文告,原来是皇上征兵去攻打胡人,征召书中竟有她年迈的老父亲的名字,木兰看了以后心急如焚,让老父亲去参军,那无疑是让他去送死,可是她又没有办法改变目前的态势,突然她萌生了一个想法:替父从军。于是她打点行装,并给家里留下了一封家信,走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地割下自己的一缕长发放在桌上,然后走出了家门,两行热泪静静地流了下来,她开始了自己的漫漫征程。

第二天,木兰的老父亲看到了桌上的家信,他一下子瘫坐在地上,女儿啊,你怎么这么傻啊!老父亲嚎啕大哭。

木兰随军队走了数十天后,他们来到了黄河边驻扎下来,这注定是一个不眠的夜晚,单薄的军被挡不住北方簌簌的寒风,彻骨的冰凉直通人心——塞外和家乡相比,果然是两个不同的世界。清幽的月光撒在大地上,发出逼人的寒光。不远处,隐约传来打更的声音,随即又被风的呼号声和马的嘶鸣声掩盖起来。木兰辗转反侧,始终难以入睡,她想:如果我战死在沙场上,父母该怎么办呢?如果……,木兰不敢再想下去,她走出营帐,默默地舞起了他那杆银枪。

清晨,雁门关外,大战一触即发,随着战斗的号角声响起,两军都发起了冲锋,一开始是势均力敌,不相上下,可是敌人太狡猾了,他们将木兰的军队分割开来,再逐个击破,不久,木兰的军队就被逼上了绝境。在这危急的时刻,木兰大喝一声:兄弟们,冲啊!带着勇往之前,视死如归的信念,木兰挥舞长枪,带着军队杀出重围。十多年来,木兰就是在这样的战斗中度过。

战争结束后,木兰的军队胜利凯旋,皇上很高兴,召集文武百官,普天同庆。可木兰却闷闷不乐,皇上问木兰是什么原因,木兰回答到:皇上如果与父母分离十多年,你难道不想念他们吗?皇上听了恍然大悟,对木兰说:那你就回家看父母去吧。

木兰骑上千里马,日夜兼程赶往家乡,一家人终于团聚了,木兰落下了激动的泪水。回到自己的房间,木兰对着镜子,看到了自己的模样,多了几份英姿飒爽,也多了几份沧桑。十多年来,她失去了太多,与父母分离了太久,她的青春年华一去不复返,但她也收获了很多,她的身影,已经深深地烙在人们心里。

木兰花开,又是一年春复来。

银月枪黯,希翼十二年不复返。

荼靡花开,木兰一去,成万古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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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响遏行云改编700字

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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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朗的一天,一个年轻人不远千里,敲响了一户人家的大门“吱呀,”一声门开了,这个风尘仆仆的年轻人对开门的仆人说:“请问这是秦青,秦先生的家吗?”“是的,那请您前去向秦先生通报一下,我是薛谭,前来拜见先生。”

不一会儿,薛谭在屋里看到了这位大名鼎鼎的音乐家,秦青上下打量着薛谭说:“你有什么事吗?”

薛谭恭恭敬敬地深鞠一躬,说:“我想向您学习。”

秦青微微点了点头,向薛谭投去了赞许的目光,“难得你这么用心,好吧,我就收你为徒,明天就到这里和师兄们一起学习吧。”

“谢谢师父,请受徒儿一拜,”薛谭满心欢喜的跟着秦青学艺。

两年一晃便过去了,秦青每天上课都会夸奖薛谭,薛谭开始飘飘然了,最后,他自以为已经学到师父的所有本领,有了回家的想法,于是,薛谭敲响了师父的房门,说:“老师,我已经很多东西了,我可以离开了。”

秦青一愣,心想:薛谭只学了皮毛,为什么想回家呢?秦青突然明白了,薛谭一定是因为我经常表扬他而自以为是了,秦青的眼睛投向远方,不一会儿,松开了紧蹙的眉头,缓缓地说:“今天夜色已晚,明天一早我在郊外,为你送行。”

第二天大早薛谭背着大包小包来到了郊外的树林,远远的看见秦青已摆好酒宴,静候多时。他走到面前说:“老师我走了,感谢您的教诲。”秦青叹了口气,深情地说:“我不想让你走,但走不走是你自己的事,最后再让我为你唱首歌吧!”

秦青和着节拍唱了一首悲壮的歌,歌声一起,林间的树开始晃动,天空的云停了下来。已经走到林边的薛谭被这悲壮的乐声吸引,他扭过头,回到秦青的面前,满怀歉意地对老师说:“老师,我明白了以前的我骄傲自满,浅尝辄止,是不对的,我跟您差得远呢,让我继续跟您学习吧!”说着,薛谭扑通一声跪下了。

秦青笑着扶起他,说:“知错就好还是我的好学生。”薛谭诚恳的说:“多谢老师,我再也不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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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春日偶成改编400字

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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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云淡风轻的中午,春光明媚,小鸟在天空中嬉戏着,时不时又“叽叽喳喳”地唱着歌暖风吹拂,在这诗情画意的春天,真让人产生了一丝丝睡意。

我从花丛柳林中穿行,小花红红的,正迎着春风摇头晃脑,柳树的叶子嫩绿嫩绿的,可爱极了。走到前面的小河时,我看见:春天撕掉了河面上的白色封条,蓝湛湛的小河泛起了小小的波涛。河里的小鱼游到我的身旁,好像正在和我打招呼呢!大家都醒了,都在聆听春天的脚步,瞧!小草从泥土中探出脑袋,望着春天为它准备的世界;桃花在树枝上跳着舞,感受着春天为它准备的温暖,动物们也醒了,它们望着春天在自己睡觉时已打扮好的世界。

走过了前面的小河,我依然欣赏美景,这时,一个路人走了过来,说:“这么大人了,还学年轻人偷懒贪玩,也好意思?”

我不仅没有生气,心里还偷着乐,完全被这诗情画意的景致给迷住了,便诗兴大发,即时口占一绝:

“云淡风轻近午天,

傍花随柳过前川。

时人不识余心乐,

将谓偷闲学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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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人教版三年级上册三单元作文:改编《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

全文共 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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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此诗因重阳节思念家乡的亲人而作。独自在异乡闯荡,每到过节时就会思念自己的家人,知道家人登上高处插上茱萸作重阳节纪念时,少了一人来参加。登高:阴历九月九日重阳节,民间有登高避邪的习俗。茱萸:一种香气浓烈的植物,传说重阳节扎茱萸袋,登高饮菊花酒,可避灾。独自流落他乡,长做异地之客,每逢佳节良辰,我越发思念眷亲。遥想今日重阳,家人又在登高,他们佩带茱萸,发觉少我一人。我十分思念家人。

重阳节我们一般到爷爷奶奶家过。但今年我没有回老家,重阳节虽然不是特别大的节日,但是我此时身在他乡,现在我也逐渐明白了就是思念远方的亲人的感觉。这让我想起了王维的“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的千古名句。 九九重阳是个登高望远的节日,也是老年人的节日。周末,爸爸、妈妈和我一同去登山 。次日清晨,我们一家就开始爬尖峰山但缺少二老。哎,好思念姥姥姥爷。刚到一半,我们就累得直喘气,坐在路边的石头上歇息。我是不安分的,听着耳畔松涛阵阵,看漫山红叶缤纷,还不忘在林中搜寻一闪而过的小松鼠。最吸引我的是路边的野花。话说“路边的野花你别采”,怎么能不采呢?山花烂漫,鲜艳夺目,点缀在绿草丛中,那么招人喜爱。

我像鸟儿一样,追着蝴蝶雀跃,一不留神,就采了一大把。分了送给妈妈,她们都很高兴,抱在怀里爱不释手。

我们继续向上攀登,途中遇到不少登山的人。我突然记起王维的诗句“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这些风俗是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是我们中华民族悠久文化的体现。

“哇!好美的山哦!”我就回想起我小时候随家人爬了无数次的山,但每次爬山都是姥姥姥爷背我爬的。但我现在在他乡,我猜姥姥姥爷腿脚不利落了,不再是可以背着我上山的体魄了,妈妈爸爸的额头也爬上了皱纹。我的成长凝聚着他们的心血。在爱的氛围中成长,我好幸福。成长是个过程,我愿我的成长如爬山一样,有时可以停下脚步,陪伴家人歇息片刻,欣赏路边无限风景,采撷鲜花装点他们的容颜,他们的梦。

山景无限,秋景旖旎,九月九日重阳节去登山真是个不错的选择。

九九重阳是个登高望远的节日,也是老年人的节日。周末,我真希望和爸爸、妈妈一同回老家去陪姥姥姥爷。各地都要组织老年人登山秋游,锻炼身体。随着人们对重阳节的重视,已经博得了大多数老年人的亲睐。最后我祝老爷爷老奶奶们节日快乐,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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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东江湖景色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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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我们早早地起了床,美美地享用完早餐,来到也刚刚睡醒的东江湖边。

走上红色的桥,清新的空气在湖旁转来转去,隔着柔美的雾,能看到在隐隐阳光下的房屋,青的砖,灰的瓦。湖水好绿好绿,绿得像一块被“仙气”缠绕的翡翠,岸边的树倒映在水上,虚幻不定。两边高山拔地而起,好似一卷深绿浅绿交错的窗帘。有风从峡谷那边吹来,凉飕飕的,但是特别舒服。

乳白色的雾气在湖面上飘荡,轻柔又清晰,给东江湖披上一件唯美的碧纱。阳光从林间洒了进来,闪耀着斑斑点点的光泽,印在东江湖上。不时传来一声婉转的鸟鸣,清脆响亮,在高山流水间穿梭。

很多游客都来这里照相,桥上挤满了人。我们照了很多张照片后,就去玩“抓雾”。把手轻轻张开,然后把飘过来的雾用力抓住。手不能留一点缝隙,不然调皮的雾就跑掉啦!抓住之后,把雾放到口中,舌头不能舔,牙齿不能咬,更不能吸气。最后一步把气吐出来,就像口吐仙气一样,十分好玩。这时,感觉自己就像是天上的神仙,脚踩莲花可以在云雾里飘来飘去,在仙界自由自在地神游。

岸边停靠着一艘古风的小船,傍晚和清晨都有人表演撒网,朦胧的雾像是把小船托在湖面上一样。我多想乘坐在小船上,钻入雾漫漫的东江湖深处,撒个网,网上许多鱼儿,然后与鱼儿嬉戏打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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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DC漫画改编电影《神奇女侠》观后感

全文共 11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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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被认为是近几年DC最好的超级英雄电影,主要原因并不是这个故事讲的有多么好或动作戏多么精彩,而是因为它终于弥补了之前几部的不足:加入了幽默感和有趣的人物。故事虽然具有超现实性,却因为人物的塑造奠定了强有力的情感基础,最终居然也在笑声过后不乏泪点。当一部娱乐大片做到了真的让观众开心,之后还能感动,基本就成功了。

曾经有人说 “把《蝙蝠侠大战超人:正义黎明》中最精彩的部分连放十遍,这可能就是《神奇女侠》会给观众带来的感觉。” 看了之后你就发现,不是这样的。动作戏也好,服饰造型也好,已在超蝙中领教过了,而本片之所以好看,是因为它呈现了出了能打之外的戴安娜究竟经历了哪些成为了今日的神奇女侠。而这个过程是充满乐趣和悲伤的。一方面她来到人类社会后像外星人一样的举动引发很多笑点,但另一方面她与男友之间的并肩作战、互相影响的爱情故事又足以令人落泪。

在我看来,《神奇女侠》并非一部动作片或战争片,它之所以好看,是因为她是一部爱情故事,有着完美的男主角和有点呆呆的美国甜姐,但最终的结局却不像一般爱情喜剧那样俗套,而是让一个女人像重生一样脱胎换骨。从这点上来说,又很像《飘》(Gone with the wind):一个战火中的爱情故事。后来导演证实了我的想法,她说,克里斯派的角色有从《飘》中克拉克盖博的角色获得灵感。

本片其实主要展示的就是神奇女侠的来源,而看过后,我们知道,戴安娜之所以成为神奇女侠,并不只是自身实力所致。克里斯派饰演的史蒂夫·特雷弗(Steve Trevor)这个男友角色才是她真正了解人类、接受人类并决定留下来拯救人类的主要原因。

而史蒂夫对她的适应当然也是逐渐的,一开始还免不了要惯性地调戏和发号施令,但后来戴安娜的言行自然是每次都让他“大跌眼镜”,又对她无可奈何,只得刮目相看,接受“这个女人不一般”的现实,逐渐被她所折服。

在我看来,史蒂夫这个角色是影片成功的主要原因。大部分时间,他就代表着观众,去审视这个来自室外桃园、不食人间烟火的女神,有时觉得她很好笑,对她的固执无可奈何,有时又心生敬畏。他原本是被战火已经折磨得心身疲惫,也曾想过要作英雄,却发现自己的能力实在有限,正处于沮丧和放弃之时,这个“外星美女”却重新给了他希望。而对于戴安娜来说,史蒂夫是她见到的第一个人类,并改变了她对人类的看法,让她了解人类原比她想象的复杂。也因为史蒂夫的勇敢与爱,让戴安娜产生了对人类的怜悯和信任,才真正诞生了我们后来看到的正联成员之一:神奇女侠。

在大部分的超级英雄电影里,主角的爱慕对象只是陪衬,而不是塑造了超级英雄的根本原因。而神奇女侠虽然在战火中诞生,却因爱情而升华。我觉得,是史蒂夫成就了今天的神奇女侠,导演将这个男性角色塑造得很饱满又讨人喜欢。这也是为何本片没有也不应该出现其他男性超级英雄来抢镜。史蒂夫这个角色不是配角,是影片的绝对男主角;他不是超级英雄,但绝对是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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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刺客江湖作文750字

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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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天听说记忆可以移植,我一直好奇,到F记忆移植研究室找到V博士,请他为我移植一段记忆。V博士说,你要移植谁的记忆呢?我想到了刺秦未果的他,我说,就他吧!

……

战国末期,秦并天下,势不可当,秦军灭韩破赵,直压燕境。燕国危矣,为报答太子之恩,我决意刺秦……

我来到樊将军府上,我深知:要接近秦王,先要得到他的信任。燕督亢的地图我已背好,只缺一件……樊于期是秦国逃亡到这里的,如若取其首,献给秦王,秦王必喜……为了报太子之恩,我也只有这么做了。樊府的门重重的关上了,等它再打开时,我已将流泪的头装入匣子。樊将军,你等着我,等我报了恩,黄泉之下再向你赔罪!

耳边是易水翻涌的声音,太子率众人来送我。我笑笑,我不会让他们失望!秦若不亡,燕必亡!我带上秦武阳,祭过路神,便要上路。“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反!”高渐离,我的知己,击筑为我送行。我哪里会想到在我失败后,他会以另一种形式刺秦,并很快与我重逢。我没有回头,我怕见到燕国百姓那千钧的目光,我怕易水的歌声将我淹没,我怕踏上燕国的土地——我的故土。

风,就这样带我离开了燕土。武阳的目光如炬,燃起了我的雄心,赢政,你受死吧!

我们来到秦殿,“咸阳宫”的牌匾散发着血腥味——赢政,你受死吧!我来到殿前,武阳的脸色变了,战栗不止,他本不该来送死!我笑笑,图慢慢地展开。图穷匕见,我用见血封喉的匕首刺向秦王,他躲开了,他欲拔剑,可没有拔出,我目光紧逼着他,他逃不了了!环柱而走——这岂我君主所为?时机已到——秦王,你受死吧!剑,如一道冷光向我袭来,我的左腿已断!我决不能失去机会,我选择了孤注一掷。天绝我!匕首竟没击中他!我受了8处伤,事已败,我倚柱而骂,为燕争得了最后的尊严。我盯住秦武阳,最后笑了一次。我辜负了太子,辜负了燕国百姓,我死无全尸。

随着一阵目眩,我又回到了现实,荆轲,我心中的英雄,他的记忆使我真正认识了历史,我不禁吟道:“刺客江湖也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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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率性书生江湖梦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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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是在仕与隐之外,文人可选的第三条路。这条路有点不尴不尬。虽然可以标榜“身在江湖,心存魏阙”,表达一下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决心,可说到底,心里面还是意难平。

那时,陆游的学生戴复古年纪还不大,走上江湖路的时间也不长,就已经承受了很多磨难。

戴复古带着诗卷入京,不料京城中像他这样的人太多,挤挤挨挨等着被赏识,他又改道跑去前线投军,想在部队里找个幕僚当当,也算是书生的曲线救国,还是未果。

正在这前景一半儿黯淡的时候,他游历到江西武宁,当地一位富家翁相中了他,要招他当上门女婿。老人家想得很好,这书生气质不俗、才华又高,除了有点儿穷,可穷人家出身的孩子想必比骄纵的公子哥儿更会疼老婆,他读过那么多圣贤书,也应该懂得知恩图报。

戴复古对这飞来的好事一口答应,和富家翁的女儿皆大欢喜地成了亲。谁也不会想到,他其实早已在老家娶妻生子。答应婚事的时候,不知他心里是否有过为难与挣扎。可以肯定的是,对于戴复古,这实在是天上掉下来的一块大馅饼。

他出生在乡下一个穷书生家。老爸是那种坚持站在主流之外的人,一辈子因钟情于诗歌而不愿出仕,宁愿布衣终身,哪怕穷困潦倒也不后悔。老爸临死时,想的不是妻孤子幼以后怎么生活,却只怕没人继承他写诗的衣钵。

可以告慰老爸的是,儿子很争气。戴复古刚刚成年,就卷起包袱,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去了,游历,拜师,死求活求地拜在陆游门下。他的确有天赋,年纪轻轻就名声传扬。于是,他更不把科举一事放在眼里了,但江湖路上走得久了,也会觉得艰辛。

人总是要吃饭要养家的,选择别人不走的路是一回事,希望能在这条上走得舒服稳当,甚至比另一条路上的人们更出色,也是人之常情——如果能继承岳父家业,过有钱又有闲、不虞将来、尽情风雅的日子,为什么不呢?不走主流的路,并不意味着戴复古就不会面临其他诱惑。也许就是这样一念间,他忘了家乡的妻与子。

事情的发展让人大跌眼镜。三年之后,戴复古不干了,说: “我在老家有老婆,对不起,我必须走了。”

岳父家待他很好,新妻子温柔贤淑,又通文学,很有共同语言。一切都很美好,他却受不了,是良心责备,还是思乡情切?又或者,嫌现在的生活还不够如意?不得而知。这个时候,最可怜的就是那被他欺骗又被抛弃的女人。名分忽然落空,非妻非妾,站在这尴尬的位置上,她甚至无法做到“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她哭过,求过,之后忽然冷静下来,温婉得好像什么事情都未发生过。她安抚暴怒的老父,替这个很快就不再是自己丈夫的男人打点行装,然后在花园里摆下酒席,为他饯行。

她也是多才的,而多才的女人性情多半刚烈。要走的男人,她任使尽千般计也挽留不住。她不肯放手,却也只能放手。“不相忘处,把杯酒、浇奴坟土。”绝望中,藏着最后的期翼,拿生命作赌注,这是女人一生中唯一也是最后的豪赌。

他放下酒杯,挥挥衣袖,还是走了,也带走了她生存的理由。于是,她举身赴清池,让后人忍不住为她不值,对他不屑。

戴复古是这样一类男人:有些才华,自视甚高,很愿意为前途放低身段,可又没有一狠到底的决心,不能忍受出卖自己必然的代价,也就无能去博取更大的利益。他左右算计,透着股小家子气,脏了身子,不得功成名就,只剩下个怀才不遇的外壳,骗不长眼的小女子怜惜。

江湖流落,听起来有多潦倒就有多浪漫。一些年轻人就是这样被所谓的江湖,被那风尘中的诗意吸引,被自己心灵深处动荡不安的渴望驱使,行走在飘泊的路上。

戴复古大概也是那种人:听从心灵的呼唤,多过于头脑里的理性。而心灵,本身就是一锅煮得过沸的粥,热气腾腾,糊里糊涂。他总是跟着感觉走,而从不进行人生规划,成本核算。他当时留下来,很可能并没有多少正常人的算计,只是因为那老先生对他很好,那姑娘笑起来真美,他走了这么久也的确好累。而他想要离开时,也并不曾清点得失,打理后路,就单纯地感觉不对了,不是自己想象中的生活了。这样的人处理事情很不现实,但绝情起来比老于世故的人更无回转余地。因为你没法跟他摆条件讲道理,权衡利益的事,他拎不清,也懒得拎清。

千了这么一回混事后,戴复古没留在老家多久,又四方云游去了。

戴复古的家乡浙江台州历代文风炽盛,重儒学,家家以科举为荣,仅南宋年间,考中进士的就有五百多人,甚至有所谓的“进士村”。偏偏,就出了他和他老爸这两个异类。吾乡自古不产诗人。戴复古说,所以,他要成为有史以来家乡第一个以诗闻名全国的人。

这个理想也没什么不对,甚至很是浪漫。只是,越浪漫的理想,在现实里实现时,要让人付出的代价就越大。他布衣奔波江湖四十余年,日子当然也不好过。最难熬的时候,家乡的田园就成了他最后的避难所。

第一个十年,戴复古回家后发现结发之妻已病逝,他都未能亲自送葬,他的两个儿子则由亲戚抚养。他忍不住哭: “求名求利两茫茫,千里归来赋悼亡。”众人以为他知道悔改了,才不,过不了多久,他就又跑了,一跑就是20年。他还说自己是只鸟,只习惯五湖四海。

他说:“湖海三年客,妻孥四壁居。饥寒应不免,疾病又何如。”他又说: “三年寄百书,几书到我屋。昨夜梦中归,及见老妻哭。”句句都是辛酸血泪,简直让人以为是有人拿刀动枪地逼着,不许他回家。

其实还是放不下嘛。这时节,他已经渡过了事业的艰难期,正在渐人佳境。他诗名远播,高官时贤,人人争与结交。诗友们同气相投,俨然成派,就是后来文学史上所说的“江湖诗派”。

有一位当代女作家形容“剩女”是“越嫁不掉,就越嫁不掉”。天下没有真嫁不出去的女人,只有在单身与出嫁二者之间,左右为难,即不想嫁得鸡肋,又不能单得快乐的女人。戴复古这样的江湖诗人,存在同样的问题:“越回不去,就越回不去。”没有真回不去家园的书生,有的只是尘世中矛盾的心。

七十多岁的时候,戴复古第三次流窜了出去,游山玩水,呼月唤友,日日以诗文唱和,忙得不亦乐乎。儿子怕他在路上出事,好说歹说把他接回了家。当年拜在陆游门下的毛头小子如今成了赫赫然的海内名家,也有后生万里来拜了。戴复古回首人生,往事一幕幕浮现在眼前,那些率性而为的真性情抑或是荒唐事,仿佛是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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