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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奇思妙想单元作文十篇 优秀作文大全【精选20篇】

导语:家乡那一年四季富有变幻的景色,实在是太美丽可爱了!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作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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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的闹钟作文_[第六单元]未来的XX500字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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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后的我,成为了一名闹钟设计师。“叮铃铃”,又是闹钟那刺耳的噪音吵醒了我。有时,你一定会按下停止键,继续睡大觉吧!闹钟是不闹了,你却迟到了。我设计的这种闹钟,它发出的是一种柔和的优美的音乐。如果你不醒啊,闹钟会生气,这优美的乐曲会变成强烈的摇滚曲,越唱越响,直到主人醒了为止!

现在的闹钟,一般只有一种款式,如果你想换一种款式,还得去买,旧的理所当然丢掉了,多浪费呀!我设计的闹钟,有一个百变模式:外表可以调成粉色的,蓝色的,渐变色的。形状可以是美羊羊,灰太狼,柯南,小蜜蜂等等等等。总而总之,绝对没有一种是重复的,任你挑选。款式还可以是网上的,自创的,只要把图片映在闹钟面上,款式就换成了。

最重要的,还要数闹钟里的电池了。用完了电池,还要去买,再丢掉电池,估计一年就要换十几次了,既费钱又污染环境。我发明的这种闹钟,不用不环保的电池,而是一种会像树一样排出氧气气的椭圆形物质。

我真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会有这种闹钟,为人们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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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六年级《多彩的活动》单元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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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中,总会经历许多美好的活动,然而,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去年秋游时放风筝的那一幕幕。

同学们个个都拿着自己制作的未涂色的风筝,兴致勃勃地来到了草坪上放飞。一个个雪白的风筝在空中飞舞着,时不时就会有风筝落下,但同学们都未放弃,白色的风筝在同学们的欢笑中,竟被带出了丝丝喜庆。

这时,一个拖着风筝奔跑的身影映入了我的眼帘,原来是王哲源,只见他正飞快地拖着风筝跑,都跑了好几百米了,但风筝依旧倔强地躺在草地上,不肯飞向那蔚蓝的天空。这可把王哲源急坏了,他满头大汗,一边生气地跺着脚,一边开始研究其它让风筝起飞的方法。近十分钟后,风筝终于被他所征服,飞了起来。王哲源高兴极了,双手放着线,眼睛笑成一条线,眉毛也耷拉下来,嘴巴发出成功后的狂笑。但好景不长,只听“啪”的一声,风筝的线断了,那风筝就如一位老人,摇摇晃晃地落在了地上,再也起不来了。

不远处,张远哲的风筝正如一位美丽的少女在空中跳着优美动人的舞蹈,仿佛演绎着我们生活的精彩,那风筝越飞越高,他兴奋极了,大喊:“大家快看!我的风筝是飞得最高的!哈哈哈!”他那标志性的魔性狂笑吸引了大家的眼球,都把注意力转移到他的风筝上了……

啊!虽然草坪上的风筝都是白色的,但我觉得那一个个白色的风筝是那么炫丽多彩,就像我们童年的梦想一样,虽然会遭受挫折,会落下,会损坏,但它们必将重新飞起,重新起航,重新去追逐蓝天的脚步,重新去追逐梦想的道路!

啊!我爱放风筝,我相信自己的梦想也会随着风筝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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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六年级《多彩的活动》单元作文600字

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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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咚、咚,咚咚咚”,这声音如战鼓般从六(1)班教室里传出来,发生什么事了?哦!原来是我们班同学在玩“击鼓传花”的游戏呢!

游戏规则很简单:一人蒙眼敲鼓,鼓声响起,代表游戏开始。同学们把代表“花”的手绢传递给旁边同学,鼓声一停,“花”落谁家,谁就表演节目。

鼓声时大时小,时快时慢,在整个教室里徘徊,给人一种紧张的气氛。全班同学紧绷着脸,不敢喘一口气,全神贯注地盯着手绢的路线,仿佛那是一个烫手的山芋。只见手绢离我越来越近,我的心跳一下子就加快了,用颤抖的手接过“花”,忙不迭地丢给旁边同学。

传啊传……手绢传到了杨校宇手里,我们以为他要把手绢传给身边的张一尔,突然他眼里闪过一丝狡猾的目光,正当张一尔伸手要接时,杨校宇“虚晃一枪”收回了手,教室里顿时爆发出一阵大笑。杨校宇再一次把手绢递过去,张一尔伸手一抓,又抓了个空,原来一脸坏笑的杨校宇又把手缩了回去。这下,张一尔可气坏了,涨红了脸站起来去夺手绢,这时候杨校宇手一松,手绢顺利地落到了张一尔手中。张一尔一把攥住手绢,得意洋洋地对杨校宇说:“你不想要了吗?还给你怎么样?”可就在这时候,鼓声停了,张一尔拿着手绢,微张着嘴,一脸茫然,仿佛在说:“我是谁?我在哪儿?”看着他一脸呆滞的懵样,同学们边鼓掌边大笑,齐喊:“表演节目,表演节目!”

张一尔挠挠脑袋,认命地走到教室中间,略一思索,嘴角上扬:“那我来给大家背首诗吧!《咏鹅》——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拔干净,铁锅炖大鹅。”说完,他做了个揭锅盖的动作,还用力深深吸了一口气:“香啊!”

他的话音刚落,教室里顿时笑成了一锅粥,尤其是“小猪”朱铭宇,捧着肚子在地上打滚,瞧他的红脸蛋上只剩一对笑弯的眼睛和一张大笑的嘴了,这事儿他肯定能笑上整整一年。张一尔在大家的前翻后仰中,红着脸地走到了“击鼓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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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还是做自己好作文_[第三单元]说说我自己400字

全文共 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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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看见一位贵夫人抱着一只长着棕色卷毛的小狗。小狗身着一件鲜艳的小马夹,甚是可爱,贵夫人还不停地对小狗喊着:“儿子,乖乖”。小狗在贵夫人怀里十分舒服地躺着,还时不时地撒撒娇,用小舌头舔舔贵夫人的手。唉!如果我是一只小狗那有多好啊!没有乏味的作业,没有可怕的考试,没有父母的唠叨。我想。

晚上,我做了一上奇怪的梦。我真的变成了小狗,跑到客厅,没想到一家人都在吃早餐,我拿起筷子准备吃。突然,妈妈喊起来:“快把这只狗赶走,拿铁链拴住,扔几根骨头给它。”我被栓在门外,面对几根骨头不禁叹道:“原来狗不能吃香喷喷的菜,还没有自由。”

中午,一个陌生人把我带到了一个马戏场,还给我穿上溜冰鞋。刚穿上我就摔了个四脚朝天。陌生人叫我扫地,扫把又倒在身上,一阵火辣辣的疼。“为什么狗要任人驱使?”

我惊醒了,真是一场可怕的梦。不管做什么,都没做自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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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二三事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600字

全文共 1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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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在阳光下写字,钢笔,蓝色墨水,我喜欢的心情。

2014,美丽的相思,而似乎是有很多故事的。

我遇见的人也都是一生一世的唯一吧,就像2014,也只一世。

我记得元旦没有假日,我们是一起过去的年末和年初。

我记得那时候脚背发炎,走路有些瘸瘸拐拐。某一天迟到的清晨,我遇见ZYC,他扶我进学校的。我记得他有说老姚太神经质的。

我记得上学期的最后一天,我和DD半路折回教室,被班主任撞见。我记得那天铁门没有上锁,DD还是和我同路了。我记得我们说了七天后再见。

我记得过年前一天,他们分开。我记得我陪他聊天通宵。那天我们的所有的话比一个学期的还要多。我记得寒假的七天像极了高二国庆的七天。我记得我边在阳光里写作业边和他聊天。我记得开学后他给我的糖。

我记得后来的晚自习,我总是和HR一起走的。我记得开学第一周因为物理在班长面前哭。我记得自己难受的样子和班长坐我身边的样子。我记得没有带伞的雨天,DD和HR的伞。我记得因为陪我淋雨,班长感冒了。我记得后来班长给我的牛奶,手工饼干,鸡蛋,还有,最爱的,周国平。

我记得清晨的教室,总是HR,SGY,我,SSP。

我记得上课你们一直做数学,SGY,HR。我记得化学你们一直很好,HR,DD。我记得我无比纠结的物理。

我记得黑板上的英语作业,我记得DD和我一起站在黑板前,我记得DD煞费苦心的英文作业。

我记得晚饭,酸豆角泡面,永恒纠结的同桌,ZKX。

我记得懒得跑下去的时候,总是SGY会买来晚饭。我记得CC她说她羡慕。

我记得ZF每次借完作业,都会买来吃的,放进我课桌。

我记得做不完的数学题,他每周会给我的试卷,后来的蓝莓味果冻,后来的笔记本,后来我唯一给他的信,自行车,A4纸,我记得后来好几次的三班,我记得短信,黑夜里他转身的背影,我记得那次争吵,当然,我是下风的。

我记得周六的晚上,和DD聊不完的天,他的偶然出现,我还收藏的纸条。

我记得课上,我和DD传的小纸条。

我记得天气转暖的某天,在楼梯前,ZYC给我的那个包满蜡的橘子,我记得见证他的消瘦。

我记得一号,二号考场。我记得好多熟悉的脸庞 ,记得一个考场时他敲我的肩。我记得考完语文的午后,ZKX搞怪的作文理解。

我记得班主任若干次的谈话,DD的窃喜。我记得那些烦人的周记,班主任总是没有骂过我的。

我记得后来的高考复习,我因为冷披了DD的黄色外套。和DD一起在讲台数高考说明,他搞怪的发卷方式,我哭笑不得的样子。

我记得我和他的流言。

我记得班主任盯着我们下晚自习的去向。

我记得那天DD和我讲他的口味。

我记得我数学课做英语被找,班主任说得我哭了又笑了,后来数学老师慈祥的脸。

我记得高考前JS的纠结。

我记得高考前和BH打的那个漫长的电话。

我记得程弟的祝福视频。

我记得我和他去卖旧书,周阳。我记得他满地的书,我记得他对书爱惜的模样,我记得他给我的笔记,试卷,随笔,我记得那天的雨水和我们一起吃的酸菜鱼。

我记得后来的预备党员,我,他,HR。

我记得24号晚,他说的很多话,HR的很长的短信,SGY的电话,我记得第二天一起吃的牛肉面,DD,我,他,我记得填志愿,帮他查录取,他帮我查。

我记得高考请客,同学聚会,夏天的长发,裙裾飞扬。

我记得。

我记得。

我记得。

我记得。

我记得。

我记得后来他们接二连三的离开。

我记得收到的他的信,HR的礼物,DD的。

我记得后来某一段和他的纠结,后来的断了联系。

我记得国庆晚上的火车,DD的电话,XJ的同行。

我记得DD,班长给我的感动。

我记得和周可欣在南通街头笑闹。

我记得我的改变,身边的改变,许多人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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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四年级《记一次游戏》单元习作

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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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的种类很多,有老鹰捉小鸡、躲猫猫、下围棋、下象棋、……

下头我就介绍一下我喜欢的游戏吧!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午时,我和我的弟弟在广场上躲猫猫,第一次我藏,弟弟来找我,我藏在了一个好地方,就是一棵又高又大的树后,我藏了好久弟弟一向没有找到,最终他垂头丧气地说:“哥哥你出来吧,我找不到了!”我说:“好吧,那我们在来一次吧!”第二次还是弟弟找我,我还是藏在那棵又高又大的树后,结果这次却被他找到了。弟弟高兴地跳起来说:“哈哈!哥哥我最终找到你啦!哥哥你猜我是怎样找到你的吗?其实我是看到你从大树后面出来的,所以我就再去找一次,结果我就找到你了!”我们俩于是都哈哈大笑起来!

这就是我欢乐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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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繁星流动与你们同路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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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雨伞,雨停了也不肯收;有一种花朵,枯萎了也不肯丢;有一种友谊,希望到永远,即使青丝变白发,也能心里保留。人生路上,我们有很多誓言,不是关于亲情,亦不是关于爱情。而是在你无助的时候给你一个依靠、一个拥抱、一个主意、一个肯定的人,而那种关系就是友谊。

安静的午后,独自一人享受着秋阳,耳畔响起那熟悉的声音:你快来看我妈妈给我买的新衣服;她好烦,我们不理她吧……,仿佛一切都还是昨天,昨天的我们都还是一群孩童,昨天的我们还肆无忌惮的笑着,昨天的我们却已经长成现在的大姑娘、大小伙。一路走来,身边来往了好多人,有些人来了就走,我们管他叫作过客。有些人只是路过,我们叫作陌生人,而又些人来了,不管岁月如何流逝,无论季节如何更替,她永远陪在你身边,好似一颗青松,四季常青。

此刻,我更想念高中一起没心没肺的笑,一起挑灯夜战的日子。大家都有同一个梦想,同一个话题;每个人都会记得彼此的生日,会悄悄为寝室里的人准备生日惊喜;每个人都有察言观色的能力,总会在对方的脸上发现对方的难过与开心;每个人都有颗脆弱和坚强的心,就算难过倒在对方的怀里哭过就好。我们会一起相约打饭提水,以至于别人总会用另一种眼光看待这个“庞大”的队伍;我们会闹别扭,但其她人总会想方设法化解;我们一起分享对方的小秘密;我们互起昵称;我们一起去看其他班男生打篮球,一起在我哥们班教室下大喊他的名字,为他高考加油;我们在对方的留言册里留下好几篇的话,从认识写到未来,生怕以后都来不及说了……那时的我们,不分彼此,不论你我。而现在,大学的生活让我很怀念以前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并不是在这里我找不到真正的友谊,而是那种感觉却很难找寻。

友谊本由一个缘字开始,凭一个信字延续,靠一个心字长久。走到现在,我也很感谢很多曾经我们一起经历过的人,还要感谢一个人——我的闺蜜,在她身上我学会了包容。我们从不会因为忙碌而疏远,她为我做的远比我为她做的还要多的多。我想,这就是友谊最神奇的地方。现在我总是告诉自己,要好好珍惜每一段来之不易的友情,如果这段友情属于你,就要尽全力的维系好。如果这是一段苍白且无力的友情,那就放开,去追寻值得的那段。

孩提时的友谊好似一张白纸,没有热情的红,没有沉静的蓝,没有攻心的黑。有的只有善良纯洁的白;中年的友谊像极了陈年的老酒,时间越长,品出的感觉最真。青葱岁月的我们,友谊就像一艘帆船,风平浪静的时候一帆风顺,狂风四起的时候摇摆不定。但终究帆船还是在海上航行着。我喜欢那些青葱岁月里一起嬉闹的朋友。纵使我们有过不愉快,但因为这样我们才会跟加珍惜彼此。

朋友是一种心灵的感应,一种心照不宣的感悟。有人说,友情如酒,经历的岁月愈久愈香醇;也有人说,友情似茶,味道淡而不浓却沁人心脾。而我说,友情就像一双翅膀,让幸福并肩飞翔。我不知道,没有友情的世界我会过的怎么样,我只知道,真诚的友谊不会忘记,执着的感情不会放弃,永远的朋友不会分离,真诚的问候不分四季。

花开花落,繁星流动,我想与你们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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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超越灵魂的歌唱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全文共 2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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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已经不再很虔诚的看待文学了。因为今天本质意义上的文学作品太匮乏了。我更易于接受这样一个观点:文字写作就形同于那些工匠,他活着的全部意义也只是为了完成某种需要而去付出自己。

作家,就是这样一种职业。而不是一种看上去有些眩目的称号和人的精神信仰所需抵达的某种目标。

作家,是一种平凡意义上的活着。

有些人为了浪漫和潇洒去营造自己的作家之梦,就像一个期待在秋天里收获的农民在春天里将一颗不知道会结出什么果子的种子播种在泥土里一样,那样注定了要付出代价也注定了要活得沉重。而且,他也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作家。

曹雪芹写《红楼梦》时,他只是借助文字在表达自己,他只是想写出他眼中看到的一种真实而证明自己的觉醒,他没有想到去发表,没想到去赚稿费,也没有想到要因此而改变他自己,他只是无意识完成了一个作家活着的过程。

曹雪芹痛苦一生,清贫了一生。曹雪芹解释了什么是作家。

但现代人的浮躁让许多人做不到这一点,也就是说作家这一原来痛苦的职业已经从本质上蜕变而慢慢成了不少人轻取人生的手段。

所以,我们今天不说再也读不到《红楼梦》,就连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那样的作品也很少见到了。我们读到的多是风花雪月、搔首弄姿、故作高深的或者叫情调或者叫调侃或者叫智慧的东西。

我们从书里读出生活的“轻”来,因为我们今天的作家自己早已游离于平凡活着的本身。他们进入了一种感觉的非理性状态而且习惯了那种状态下去活着。

因此,从他们的作品中,我们读不到我们的生活。我们只感觉到作家已超然于凡人之上。作家是一个新的智慧阶层。

作家活得贵族了,也就意味着作家本身的意义已经消忘了。就像你要记住什么往往忘记了什么,你要获得的什么恰恰意味着失去了什么一样。

我曾经也一度陷入一种对文字痴迷的意识里,这让我感到迷茫,以至于对自己失去了信心差点不再动笔。

越来越觉得自己的孤单,甚至在艳阳高照的上午,坐在阳光融融的窗台前,突然会有冷的感觉,很下意识地双手护胸,很茕茕子立的样子。

有些时候,人的孤独并不一定是事情上的失意或者是生活上的不圆满,甚至是恰恰相反,当一切来得太容易的时候,你同样会感到索然无味。

无疑的,我从小倾慕文学,渴慕能做一个编辑,而这一切到今天也没有实现,却发现自己活得很疲惫很茫然,我给朋友写过很多文章让别人快乐起来,但我有些时候却无能力带自己走出心境上的下雨天,这一点让我很真切的感到文字的沧白无力和凡俗。我从来没有因为对文学的喜好和厌倦而否定文学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海阔天空,我看见了许多人对文学孜孜不倦默默无闻的耕耘着,看到了许多人对文学心生敬意继而对写手十分羡慕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对文学的那份痴心,永远只有自己最懂。

我想,一个人活着,最重要的是首先要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你看重什么,你疏忽什么,甚至鄙视什么,这应该是你最清楚不过了。

父亲最原始的愿望是希望我做一个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而对我说无疑是一种身心的牢狱,所以念了那么多年的书换来的一点资本,就这样被我舍弃了。换来的代价是我赢得了我自己,我想能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己喜欢的东西上面去,无疑人生会获得更多的快乐和自由。

一个人把自己逼到没有退路可走的时候,往往会激发你在某个方面的的进取斗志,但一切并不一定能证明内心的安适和对命运有充足的把握,要知道真正地成为一个文客是多么的难,这不能把选择当作养家糊口等同起来,如果是这样,我为人生付出的太多也真的不值得了,那活着的意义也太渺小了。

我只满足于身心自由,心境宽广的生活方式,我看重网络中层出不穷出现的好文章,知道艺无止境,我惶恐于现实,甚至有危机四伏地感觉。这种感觉就像一个走进考场,却明显不敌如云高手的孩子面对父母深深的期望一样。但我清楚一点,我会追求下去,只要有价值的我便义无反顾走下去,何况,一条曲折的路上会比一马平川的路上有更多的风景。

这个年代,一个人要是放弃了责任心会活得很轻松很惬意的。如果我易满足,我想我会活得很好,但我却做不到,生活中有一种现象,纵使你拥有了你想拥有的东西,有些时候你也不排斥对自己的不欣赏,我知道我每写一篇作文,都要告诉自己要用自己的真情和倾注自己所有的努力去完成它,但发现总是满足不了自己,发现自己已经很少写出让自己怦然心动、击节赞叹的文字了,这让我痛苦孤独甚至鄙视自己的无能。

有些时候人活着的意义会非常的渺小,学生会为了几门功课而活,演员为塑造自己的角色而活,进入恋爱的人会为了爱情而活,编辑为了自己经营的刊物而活…

我不想奢求未来,我只知道只为当下而活。正因为我是一个如此简单的人,我多怕自己的不完美,我不想粉释我的痛苦,也不想掩饰自己的平淡,我只想在我的文字里行间记下一真实却平淡的经历,喜欢告诉朋友一些不深刻但却是自己悟出来的道理,纵使一生只钟爱一个人,也不排斥去写两人世界上浪漫文字。我知道我身上有很多作茧自缚的因素,一切都缘于我心里看重做人的那份真实和责任。

在一些平淡的日子里,我的心情像一只不识归途的白色小鸟飞在沙漠的上空,那份忧郁的氛围往往让我找到一种平实的感觉。

周末的晚上,也常常一个人去看场电影,选择在无人的角落里静静地坐着,在影片放映着的那一小段时光,任剧场里的恬噪不绝于耳,我却习惯了双眼盯着苍白的银幕,心里想起一些算不上伤感的往事,还有相距或远或近的朋友。那时,我早已忘记了自己是来看电影的,仿佛已变成了一颗微尘,多么微不足道却又分明存在着,那一刻,自己感到多么从容地接受生命变得平淡的事实。

每个月我还是会从邮递员那里接过两份杂志《花溪》和《南风》,也不是最满意于这两本杂志,仅仅是提醒着我自己还有许多人与你一样默默地写着,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人家会写得如此的美伦美奂。

黄昏的时候喜欢挑一张不错的CD唱片独自品味,感受一种生命的遥远和亲切,在那些欢快的节奏里,我想起了自己从前高兴的时候,喜欢学着电影里的模式跑出去让大雨浇上一场释放激情,结果发现除了换来一场重感冒外,原来一点也不诗意。

而听到一些忧伤的音乐,却让我想起以前失意的事情,便喜欢去乡间小路上散步,却最终被农家穿出来的大黄狗吓得落慌而逃,这才知道生活与书本上写的多大的差距,这种思考让我一步一步更加接近生活的真实。

是的,我习惯于这样远离浮华去接近生活的真实本色,这样我才活在了自己真实的世界里,而且一切事情都尽心尽力的去做,这样我也就不在乎得失和别人的看法了。

这些日子里,作家汪曾祺的一本40万字的自选集放在枕边看了好几遍,读着他的小说,才知道小说可以这样写的,他只是诉说着他自己活着的平淡和生活的凡俗,但我们分明看出了他的深邃和智慧。我们看不出他借小说要告诉我们什么,但我们什么都觉悟到了。

因为作家不只要拥有出众的才华,更重要的是他拥有了自己真实的生活,而且,他一点也不在意自己活得平淡和凡俗,他真是一个淡泊而有境界的人。

我想我书架上的书可以暂且搁起来不读,但生活的这本书却一定要好好的读了--以一颗平和的心去咀嚼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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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心爱之物第一单元作文500字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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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哪些东西是你最喜欢的呢?比如漂亮的衣服,酷炫的旱冰鞋,好看的发夹等等,而我的心之物是一只玩具泰迪熊。

泰迪熊全身黄澄澄的。它小小的,圆圆的,远远望去,就像一个线团。它总是睁开又大又圆的眼睛,咧开嘴巴,微笑地望着我。

它是爸爸奖励给我的,我那次数学考试考了95分。我拿到它可兴奋了,把它放在我的床头。有时我做作业碰到难题了,愁眉不展时,就抱抱泰迪熊,它就笑吟吟地望着我,好像在鼓励我:“加油!你一定可以的!”有时我考试考砸了,挨训了,心情郁闷了,我就来抱抱泰迪熊,就跟它说说悄悄话。我的心情就会变得好多了。每当睡觉的时候,我就会抱着它,和我一起进入甜美的梦乡。

记得有一次,我放学回来,看见妹妹拖着我的泰迪熊在玩,我箭一样地冲上去,想把泰迪熊抢回来,我们互不相让,正在拉扯间,突然听到:“扑哧”一声,泰迪熊的手被我们拉断了,当时我的脑袋“嗡”地一声响,眼睛瞪得铜铃似的,向妹妹吼道:“你干嘛?!”妹妹被我的样子吓得哇哇大哭,急忙找妈妈告状了。我抱着我的泰迪熊,看着它残缺的身体,我心里难受极了,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爸爸跟我说:“泰迪熊破了,就扔了吧,重新再买个。”我舍不得扔,我只能找奶奶帮它缝回去。泰迪熊又变回了原来的样子,陪伴着我。

时光飞逝,泰迪熊陪伴我度过了一个个春夏秋冬。如今,我长大了,把它送给了妹妹,希望它能陪伴着妹妹,给她带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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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多彩的活动》六年级单元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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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学的操场上,我们班展开了一场足球友谊比赛,比赛分成红蓝两队,每队六人。

随着裁判员一声哨响,两队的队员都马上进入状态。红队守门员张开双手,像是要随时准备接球,蓝队的守门员直盯着球,像是能算出球的参数。他们表情严肃,似乎是面临重大的考验。

蓝队一号队员前锋马茗先抢到球,只见他用脚轻轻拨一下球,往后一伸又迅速踢向前,那样子像极了一个训练有素的专业足球运动员。他用力一踢,球就被踢了出去,一个射门,不偏不倚地进了球框。呀!太棒了,开赛才几秒钟,就进球了,1:0!初战告捷。蓝队的亲友团们在看台上都激动得站了起来,高高举起手臂在天空中比划了一个V字。红队球员则低着头唉声叹气。

兴奋劲儿刚过,红队就给大家泼了一盆冷水。红队队友们像是商量过了,配合得天衣无缝,越过我方的重重阻碍,很快就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仗,1:1平局了。

轮到蓝队老余子发球了,他站在球边,朝马茗比了个眼神,一个大脚,精准地把球传到了马茗的脚边。马茗心领神会,带球跑到球框边,我以为这样的球,马茗肯定要直接一脚射门,就像刚才那样。谁知马茗好像并不着急,而是先做往左闪的假动作,然后身子又立刻返回来。趁着守门员不注意,奋力一脚,稳稳地进球。呀!这一招声东击西,简直令人叫绝,我们兴奋地欢呼起来,马茗也露出了自豪的表情。

蓝队暂时,比赛还在如火如荼继续进行,看台上的欢呼声此起彼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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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多彩的活动》六年级单元作文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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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着习习秋风,大家迎来了一年一度的秋天运动会。在艳阳高照的日子里开幕式拉开了帷幕。看,整齐的节奏;听,喧天的掌声。在蓝天,白云的映衬下看上去格外引人注目。

不久,比赛就正式开始了。

尽管比赛项目不少,可就牵动人心的要数男子800米比赛。我班的小杰同学也参加了。

只听“砰——”地一声,比赛开始,他昂首挺胸,摆臂是那样的富有步伐,节奏是那样的富有弹性,不急不躁,好像在等待的超越机会。显然早也胸有成竹,别的人也不甘示弱,紧追不舍,后面几个运动员虽个个汗流浃背,气喘如牛,可仍咬紧牙关,奋力追赶。已经是第二圈了,小杰仍然精神抖擞,速度不但丝毫没减慢,反而愈加快。后面几位运动员都急红了双眼,恨不能生出一对翅膀,玩命的追。伴随终点的临近,啦啦队的呐喊助威声也愈加高,一阵盖过一阵,只剩下最后30米了,出人意料的状况发生了,只见一班的一位运动健将明显加快了速度,似流星赶月通常转眼超越了一个,又超越了一个......已经同小杰并驾齐驱了,只剩下最后十多米的较量,到底哪个胜哪个负?这个时候,啦啦队的嘴巴仿佛被胶布封上了通常,发不出喊声。同学们的心都吊到嗓子眼儿,裁判员们也都瞪圆双眼。最后,小杰第二个冲出终点。

800米的跑道,800的角逐,800米的较量,这不止是力与没的展示,更是毅力的拼搏,获得的不止是奖牌,更是一种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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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心若有梦花自开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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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梦想,就是自己人生的方向,只有沿着心灵的召唤前行,才能够到达心的彼岸。正如法国的小塞涅卡所说:“如果一个人不知道他要驶向哪个码头,那么任何风都不会是顺风。”因此,一个人的人生不能没有梦想,不论梦想是大是小,是尊贵还是卑微。

我童年的梦想,在一个偏僻闭塞的小山村。这里四面层山叠障,房屋依山而建,层层叠叠的梯田一直延伸到山顶,一条小河穿透山的缝隙流向远方。小时候的出行,靠的是父母的脊背和自己的双脚,记事不久后,外来的工人们炸山辟石,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开辟出一条蜿蜒曲折、凹凸不平的公路通向村外。

村里的祖祖辈辈,靠的是那一亩三分地,春来播种秋来收,农闲时打打猎、抓抓鱼,或者采点山货、伐些竹木等,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勉强维持着一家人的生计。看着眼前的大山,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艰辛生活,父辈们都有一个共同愿望,能让自己的孩子有出息,走出大山去过美好生活。所以,小时候最常听到的一句话是:“不好好读书,长大后就让你在家里种地。”

记得儿时的仲夏,夜幕笼罩的山村是那么宁静,只有池塘和水田里传来的阵阵蛙声,忙碌一天的男女老少,早已按捺不住燥热,踏着皎洁的月光,手里拿着草扇子,三三两两地来到河边老屋前的一处平地上,围坐在一起乘凉,谈天说地,家常里短。孩子们都喜欢围着大人们转,因为可以听老人讲故事、侃大山,经常听到:“谁家的父母有福气,听说儿子到县城某某单位去上班了”、“谁家的孩子有出息,听说今年考上某某学校了”……

那时候,从他们眼中看到的是羡慕,就像是一种无法企及的荣耀,在我的潜意识里,那种荣耀感油然而生。渐渐地,儿时的梦想就随之而来,就是一定要努力学习,争取考上好学校,找到好工作,做一个受尊重且体面的人,为家里和小山村争光。

梦想就在前方,船儿有了航向。那些年,“勤读书、读好书,才能改变命运”的信念一直陪伴着我,尽管农村的学习环境那么恶劣,譬如,教师少且半工半农,学生大多半农半读,中学时要肩背米菜,每趟走十几公里的山路,住二三十人一间,由教室转变而成的宿舍等,我都从未想过放弃,丢失了时间,会从夜间、清晨,或者劳动间隙去弥补,没有复习资料和课外书籍,就向老师或者同学借着看,总之是想尽一却办法,让自己学到更多知识。

从那时起,我渐渐养成了坚持的习惯,一直延续至今。伴随着成长的脚步,我发现梦想与现实之间总是存在差距,现实中的种种原因,会让你与梦想擦肩而过,而一如既往的坚持,却会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正当我踌躇满志的时候,由于家里的变故,我放弃读高中的机会,选择了可尽早参加工作的中专学校,一所好学校的梦想就此终结。

《圣经》说:“当上帝关了这扇门,一定会为你打开另一扇门。”所以,我从不抱怨命运的不公,在新的环境里,我贪婪地吸吮着芬芳的墨香,尽情在书海里徜徉,愉快度过那段美好时光。学校毕业后,如愿以偿地在县城找到了工作,从此真正地走出大山,成为小山村男女老少茶余饭后的话题。

童年的梦想,经历了过程的坎坷,还有目标达成的喜悦。之后的人生历程,我还有很多的梦想,不管梦想是遥不可及,还是梦想终能实现,它都能成为前行的动力,成为努力拼搏的航标。

我相信:心若有梦自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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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五年级《我的心爱之物》单元作文600字

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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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我的心爱之物,有的人喜欢美味的食物,有的人喜欢刺激的游戏,而有人更喜欢知识的海洋——书!

记得我八岁生日时,小阿姨送给我好几本书,我最喜欢的是一本名叫《童年》的书。我对书本来就很感兴趣,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我更是爱不释手。回到家后,我立马就捧起《童年》看了起来。这时邻居家的哥哥来了,要问我借本高尔基的书,他说要做摘抄,我立刻就变成了小气鬼,并且像母鸡护小鸡那样紧紧地抱住书,大哥哥见我这样,也不再强求的问我借书了,只好回家翻箱倒柜找书去了!

还有一次,我正在做摘抄作业,那个问我借书的哥哥来我家玩,他说:“你看书就看书,还写字,这样三心二意,能把作业做好吗你是梁山上的军师——吴用”。我解释说:“我每看一本书,都要做一次摘抄,因为摘抄能够让我的作文写的更好,”他还不信,我只好再说:“每次记录下来的好词好句都能够在作文中运用,让我的作文更加精彩,资料更加丰富。”我真的很喜欢书,我的.心爱之物,它们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学到了很多东西,它们伴着我成长,伴着我欢乐。

“书是人类提高的阶梯,”“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这些名言,都是名人对书的赞叹,而我也是这么想的!

书会给予你知识,书会给予你力量,书是人类的精神支柱与知识的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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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四年级下册第八单元我家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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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并不富裕,但是充满了温馨和欢声笑语。

我的家在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底阁镇卜东店村。在我的村庄中经常有很多人出远门,所以村庄的热闹也就少了一点。村里的人都非常客气,人也不错。

我家里有五口人:爸爸、妈妈、哥哥、弟弟,还有一个我。

家里即使充满了欢声笑语,也少不了吵架。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把哥哥弟弟吵架的事情当做一件不足为奇的事了。记得有一年的冬天,哥哥骂了弟弟一下,于是他们俩个就骂了起来,哥哥还想要动手,结果被妈妈阻止了。妈妈问我谁先骂的谁,我告诉了妈妈真像,妈妈说了几句,哥哥就知错了。

在这个家,管钱、打扫家务的是妈妈,在外面打工挣钱的是爸爸。由于我们三个是学生,爸爸妈妈也不叫我们干什么,说只要我们好好学习就是对他们最大的回报。

人家都说女儿是爸爸的小棉袄,我自然也是。不管我怎么调皮,爸爸对我的宽容自然是不上限的。妈妈也是很爱我的,经常给我买零食吃。

虽然这个家里有时会有一点不和谐,但也充满了无止境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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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五年级第一单元我的心爱之物作文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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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心爱之物,我也不例外。我的心爱之物是一支钢笔,它虽然很普通,但我还是很喜欢它。

这支钢笔是妈妈在六一的时候送给我的。我一直把它保管得好好的。它身材修长,穿着一身乌黑的衣服,衣服上有一些条纹,头上戴着一顶黑白相间的帽子。

打开笔帽,银色的笔尖就露了出来,显出华贵的气质。那笔尖很细,中间还有一条细缝,墨水是从这里到笔尖,写出字来的。扭开上半部的笔身,就可以看见塑料做的吸水管,只要轻轻一捏,墨水就会一拥而入,被它咕噜咕噜地喝下去。当我要写作业时,它就会毫不犹豫地来我的手中,为我效劳。它默默无闻地工作着,帮我写出一行行工整流畅的字。

它不仅能帮我写字,还是个称职的管理员呢!

暑假里,妈妈每天都要求我练字40分钟左右。一次,我练了十分钟,就没有耐心写了,嘴里还念叨着:整天一直练字,还不如出去玩呢!我说完把笔一扔起身刚要走,就看见钢笔笔尖上濺出了几滴墨水。只见那几滴墨水慢慢地从笔尖滑落到了纸上,又在纸上向四周散开,就好像是伤心的泪,倒在一旁的钢笔愁眉苦脸的,又好像在说:妈妈给你找了个那么好的伙伴,你还不好好练字?于是,我赶忙重新拿起钢笔,专心致志地写起来。

有时,它陪伴我学习太久了,肚子空了,就会停止工作,好像在说:小主人,我饿了,给我喝些饮料吧!我就会立刻用墨水把它喂饱,它便重新投入到了工作中去。

这支钢笔让我爱不释手,它陪伴着我,和我一起学习,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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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猜猜他是谁三年级第一单元

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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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脸是瓜子脸,像一颗瓜子,看了就想吃一口!他那乌黑发亮的眼睛圆圆的,红扑扑的脸蛋圆圆的,他的头长的圆圆的,于是,他就获得了“圆冬瓜”这样的称号。

他喜欢穿外套不扣扣子,觉得那样很威风。他有个特点非常好动。有一次,数学老师正在讲课,只见他东张西望,还不时弯下腰陶书包,老师走到他的身边,严厉地说:“专心听讲,小动作不要太多啦!”他听了以后马上坐好,过了一会儿,他又把手伸进桌子下面,小动作又被老师发现了,老师耐心地跟他谈心,他低下了头,开始反省自己所犯的错误,他是谁,你们是不是已经猜到了一点点呢?那让我再讲讲他的事情吧,让你们猜的更准确一些吧。

虽然他很好动,但是他还有一个很好的优点乐于助人,有一次,班上一个女同学在下午课间的时候不小心摔倒了,他看见后就立马跑过去把这位女同学扶了起来,除了这件事情,他还会帮助老师和同学们贴画报、贴书法作品等等。

他是我最好的朋友,在学校我最喜欢和他一起玩,你们是不是已经猜到了他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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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冷月清欢淡薄如水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800字

全文共 1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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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幕昏,阳台上,凭栏望着远处那抹残阳。天际处,橘红色的晚霞带着夕阳的温存,照在脸上,抚平了自己内心那份说不出的怅惘。秋风吹干眼角的湿润,我不知道是季节的更迭让周围的空气都染上了苍凉,还是岁月本就如此。

十一月,转眼便是深秋,周围那股莫名的凉意愈发的清晰起来。每当自己失落的影子再次徘徊在十字路口时,似乎能听到薄凉的气息中那声略带怅惘的叹气。我不知道那是风声还是自己内心的那份纠结。脑海中,那抹灰色的色彩依旧漂浮着,挥之不去。

秋天,似乎在一夜间漫卷了一切的色彩,将周围的一切都染上了那道昏黄。我总以为时光裹足不前,一切依旧如故。回眸,才发现,时光已经离去了很远。许多曾经的记忆,很多经年的葱茏已经消失不见,留下的唯有当年的残缺和轻轻的叹息。

忘却了时光的流逝,朦胧中唯一没有遗失的只有脑海中的记忆而已。依旧记得某年的今天,我们还是一群单纯的学生,我们还未步入外面那个纷绕的外界,仍是生活在当初那个简单的小圈子里,过着自己简单的生活。如今,曾经的熟悉的场景都已经模糊,模糊了当年的单纯,模糊了那群在一起无数岁月的人。很多痕迹,很多人,都在慢慢的模糊中淡去。

怀念,莫名的想起了很多过去的东西。忘记了多少匆匆的时光在指尖辗转流去,只记得了当年的那群最真的人,和那段最怀念的岁月而已。多少的遗憾,多少苍茫的爱恋都成了一种眷恋而已。习惯了在此时,看着夕阳慢慢沉去,静静的怀念着当初的青葱,想念着远方的那群人,怀念着当初的时光。

一直总觉得,爱的人,曾经留恋的人,会在沉淀的中,慢慢的淡化掉。漫漫的岁月也会将很多当初美好的诺言,很多美好的事物风化。无奈在风吹起衣角的刹那,当唇边残留着秋季的薄凉时,我才知道,原来我是一个怀旧的人,只会守着当初的时光去安慰自己而已。

秋风,还是和过往一样依旧是那份萧瑟的味道,很多东西一如既往,很多人却都红尘纷扰中相继走散。或许一切的聚散,都已经注定,一切的悲伤,都已经写好,而我们都只能去习惯而已。习惯了外面的纷纷扰扰,看淡了那些离合悲伤,也许我们只能在内心留着一个位置,安放着流年里的过往,如此便好。

路边那些沾满尘土的绿色,在一阵阵萧瑟的秋风中褪去了曾经的旧颜,换上了新装。那抹暗黄的色彩摇曳在风中,那份孤独而又说不出的苍凉,让人莫名的感觉到了一种心酸。

对于这个季节,内心有一种所不清,道不明的喜欢。或许是喜欢秋季那种落叶纷飞,走向生命的尽头却依旧淡然处着的心境。万物随春而生,随秋而逝,经历春夏,经历了曾经的葱茏与繁华,最终走向消逝。或许,很多事,很多东西唯有走过了那段曾经岁月的辉煌,才能在故事的结局安逸的画上完美的句号。

夜依旧如以往的秋季一般,微凉。许久搁笔未动,许久没有写关于情感的文字。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心已疲倦,以至于连敲打键盘的那份动力,都在很多时候消磨的无影无踪。亦或许是自己看淡了现实的很多时光如的薄凉,以至于对待很多事情都变得有些冷漠。

以往,自己对许多事情总有一种难以言喻的热忱,对很多东西总有说不出希冀。当日子,在时光慢慢的捻转中,才知道自己已经被消磨了太多的东西。轻抚额前的发丝才发现,心里不知何时多了一种说不出的疲倦。原来,时光已经走远了,曾经的自己也已经不在。

其实,当日子变得索然无味时,我还是怀念当初的自己。怀念那个当初青涩的面庞,怀念那份当初清澈的情感,怀念那股当初的冲动。毕竟自己曾走过青春,曾年少轻狂过。

渐渐的明白了很多现实的东西就是如此,无论如何,终究无法逃避。该面对的离散,该失去的情感,该经历的磨难,始终会到来。而我只 能选择好好对待而已,对待该与不该的事,对待错于对的人。或许当自己真的疲倦内心,当自己真的难以找回以往的热忱时。我会选择走向下一段新的路程,开始新的追寻,追寻那些曾经遗失的旧梦。

人,总是复杂的纠结的情感的羁绊。当自己面对的东西是真的不想去挣扎时,放手也许是最好的结局,遗忘那段不开心的事,开始自己新的生活,才是懂得生活的人。

很多事情,只要看淡了就会明白,再多的是是非非,只要佯为不知,就会风轻云淡。只要懂得了过分的挣扎不如果断放手,就会明白,有些东西或许没有那么复杂。在这个寂静的日子里,在这个微凉的夜晚,任由窗外叶落,也能淡薄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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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弟子规读后感作文300字_[第七单元]写读后感

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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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一直在学习弟子规,学完了弟子规让我懂得了孝敬长辈,还让我明白了冬则温,夏则清。这句话的意思。夏天天气炎热,爸爸,回到家后不顾疲劳还帮我洗衣服洗袜子,手上都破了,我哭了一直哭道很久。前几天妈妈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顾不上休息,还给我饭,检查作业,我对妈妈说,妈妈你辛苦了让我给您捶捶背吧。妈妈说我长大了比以前还要懂事了,冬天我和妈妈一起睡,帮妈妈取暖。夏天,我帮爸爸把电风扇开过来,爸爸回到家睡觉时也发现了,说宝贝女儿长大了,懂得孝敬长辈了,说着抚摸着我的头笑了,我们两个笑的那样开心,欢快。

原来最开心得事就是孝敬父母,和他们在一起,我就觉得我无比的幸福与快乐,同学们我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后好好的报答我的父母,同学们你们明白弟子规教给你们的道理了吗?如果明白还不快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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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有你的旅途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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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有海的澎湃,湖有湖的安宁。就像不同世界的人,有时你觉得心的距离太远,但就在一霎那,一个眼神,你便读懂了一切!

当我站在宽广的大海前,我真的感觉到自己窒息的气息,我是如此渺小,心是那样的狭隘!虽不能赤脚走在沙滩上,不能去融入大海里,去体味它的博大与温情,但此时心境犹如梦境,陌生又如此熟悉。人,何尝不是这样,距离产生更多的也许就是神秘和美丽,此时,梦境中的故地故人重游!我想这段无论结局和剧情怎样发展,我都是幸运的,人,就应该在人生的长戏中去遇见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故事情节,至于结局,顺其自然!能做的就是拥有此时,珍惜这段可以回忆的美好!

这算是一片安静的小湖泊,它没有汹涌澎湃,一切那样的安宁祥和,远处朦胧起伏的山,一副大自然的杰作,脚下草地上还存有晶莹的露珠,我缓慢的蹲下,用自己还存有一丝温度的双臂给自己一个拥抱,复杂的心情得到暂时的平抚,有故人有新人有美景,我慢慢的让自己步入了也许不属于自己的剧情。我不想想的太多,因为这只是一副迷人的画,,有人有景有心情!让自己融入,不去想太,为难自己,就让这复杂的心情,纠结的心理,错综的交织,顺其自然吧!

大自然的力量是无穷的,至少现在,我呼吸这清新愉悦的空气,张开双臂在这美丽的土地上旋转,所有的烦恼被甩掉,和大山用力的咆哮,打破这片刻的宁静,我奔跑着,心情一下豁然开朗,这种感觉真好!我何来不悦呢,感谢有你们陪伴,感谢拐角处的遇见,就这样走下去吧,一切的真实和虚幻!

我慢慢关上那扇小窗,重新回到属于自己的角色,我想,旅途中的美丽,更多的是在美好的回忆里!珍惜眼前人,做好自己该做的,演好不同故事属于自己的角色,就这样,“缘”字结尾,惜缘,随缘,继续走在旅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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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自画像高中单元作文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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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八岁了,我个子不高不矮,瘦瘦的,扎着一个“马尾巴”,走起路来一甩一甩的,可精神了!我的眉毛弯弯的,下面是一对水灵灵的大眼睛,我的眼睛还会“说话”呢!

有一次,我在放学坐公共汽车的时候,看见了一位老奶奶就站在一个年轻人的旁边,他竟然都不肯让位,就在这个时候,我狠狠的瞪着他,眼睛里充满了厌恶和不满,仿佛在说:“你真是一个不道德的人!当然了,如果遇到好人好事,我的眼睛里就会充满了微笑与鼓励。

我的眼睛下有一个像芝麻一样大的痣,听妈妈说那颗痣不好,是流泪痣,要用激光给我点掉。可是我想那又怎么样呢,只要我好好学习,长大肯定会过上幸福的生活的。

我的鼻子小小的,樱桃一样的小嘴,大大的耳朵,妈妈总说我的耳朵太大,可是我一点也不觉得难看,我认为耳朵大听声音才准呢,哈哈!

我性格很文静,每次妈妈带我出去参加各种聚会,我都很少说话。但是,我学习非常认真,每次放学回家,我总是先把老师布置的作业做完,再去干别的事,就连小提琴老师都说我热爱学习的好孩子。现在,我都能用小提琴弹奏很多优美的歌曲了。

我喜欢做游戏,还有看书……但是,我最喜欢的是画画。每当我画完一幅画,都觉得自己画得很好看。是不是很骄傲啊?

这就是我,一个文静、爱学习又正直的小姑娘,欢迎大家到我家来做客,我一定会用小提琴给你们弹奏好听的歌曲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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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话说千古风流人物作文李白_初三上册语文第六单元

全文共 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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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隐士的精神领袖。他,造就了隐士的精神文化。他,是自由精神的化身。

不可否认,庄周是隐士和宦海失意的文人的精神领袖。一部《庄子》把“无所待”的自由精神寄托于生动的形象中,寓言、神话、传说等都寄托了他的思想精神。

我是最喜欢庄子的。在物欲横流的时代,各种文化的规则和文化精神都被金钱时代的铜臭淹没,杂乱无序,混浊不堪,没有信仰,没有领袖,庄周就像黑夜里的北斗七星,有他,你就永远不会迷路。正如鲍鹏山在《寂寞圣哲》中说:“庄子是一颗孤独的树,是一颗孤独的在深夜里看守心灵月亮的树。当我们大都在黑夜里昧昧昏睡时,月亮为什么没有丢失?就是因为有了这样一两颗在清风夜唳中独自看守月亮的树。”庄子是孤独的,孤独的人最向往自由,爱绝对的自由。追求绝对自由,是庄子心灵中永恒的旋律。大到高飞九万里的鲲鹏,小到蜩与学鸠,都是“有所待”而不自由的,只有消灭有我境界,“无所待”游于无穷,达到无己、无功、无名的境界,才是真正的“逍遥游”。

庄子始终守望着自己孤独的精神家园。一次庄子在濮水上垂钓,两名楚国使者身负楚王重任来拜访庄子,曰:“愿以境内累矣。”庄子望着波光粼粼的濮水“持竿不顾”。问了两个大夫一个毫不相干的问题,楚国池塘里的乌龟,它们愿意到楚王那里,让楚王用精致的竹箱装它,用丝绸的巾饰覆盖它,珍藏在宗庙里,用死换个“留骨而贵”呢,还是愿意拖着尾巴在泥土里自由自在地活着?二大夫答曰:“宁愿拖着尾巴在泥水中活着。”庄子说:“往矣,吾将曳尾于涂中。”个性,这就是庄子的个性,给权势一个白眼,一个无情的白眼,以至后来的隐士都追求那种自由境界。“悟已往之,知来者之可追”的陶渊明也“不为形役”而不愿为五斗米折腰,隐居起来。

大抵喜欢自由的人,都很喜欢庄子。冷眼,荒诞的语言对世事无情的嘲笑,让人觉得庄子更加可爱。

圣哲逝去,留下孤独的我们只好去守望我们孤独的精神家园,自由精神是孤独的人,永恒的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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