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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奇思妙想单元作文十篇 优秀作文大全合集20篇

导语:家乡那一年四季富有变幻的景色,实在是太美丽可爱了!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作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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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五年级单元作文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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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书名叫《尼魔岛》。《尼魔岛》深深触动了我的心灵,它是集冒险与科幻于一体的童话故事,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故事讲了主人公妮恩海狮与琪琪、蜥蜴佛烈德和大海龟奇卡等小动物们之间的互帮互助、生死与共的友谊故事。当妮恩还是一个婴儿的时候,她的妈妈进入一头蓝鲸的肚子里工作,可是没想到的是蓝鲸受到可恶的特洛波旅游公司的邮轮的惊吓,潜入了深深的海底,从此妮恩的妈妈就失踪了。主人公妮恩和爸爸在找妈妈的途中来到了尼魔岛,与琪琪、佛烈德和奇卡生活在了一起,成了尼魔岛岛主。

他们个性各异,但关键时刻总能互相照顾,相互鼓励。当妮恩感到寒冷和孤独时,琪琪让她躺在它宽厚、温暖的“怀抱”里,佛烈德乖巧地依偎在她的身边。有一天,偷猎者们把海狮琪琪捉到特洛波旅游游轮。在琪琪被捉的那一刻,妮恩不假思索地从脑海里蹦一个念头:快就琪琪!她不惜一切,最后成功逃脱了特洛波旅游游轮,重获自由。不仅如此,主人公妮恩,从小失去母爱,不足四岁的她在父亲的养育下,通过自己的努力,成长为一位果敢、坚毅的小冒险家。小小年纪就学会了跟随父亲做实验,每天帮着父亲记录浮游物的种类和生长情况,帮父亲做实验、照顾果园。她还成功地造出了椰子木筏,而且她的这个创造还意外地成功救起了她的爸爸。《尼魔岛》这个十分美妙的童话故事,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

跟我们比起来,她的生活比我们艰难百倍、千倍;跟我们自己比起来,她的生活自理能力为什么却强过我们百倍、千倍?因为他身上有我们所没有或者做得不够的闪光点。妮恩是一位“小小鲁滨逊”,我们要学习她那珍惜友谊、勇敢进取的品质,弘扬她那乐观开朗和冒险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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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只有一个地球读后感500字作文_[第七单元]写读后感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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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读了【《只有一个地球》】,里面讲了飞上太空的的宇航员讲他们看到的是一个主体为蓝色的球体,期间有蓝色和白色相互交错。

但是地球如果与茫茫宇宙相比之下它是渺小的。,半径只有6300多千米的星球。地球只有这么大,不会再长大了。

我们的水、树木、生物、大气资源,本来是可以再生的可是一些人仅仅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滥用自然资源,不但是使它们不能再生,还带来了许多的灾难。

有人会说宇宙不是大的还很吗?我们就不可以去其他的星球吗?

可是现在科学已经说了以地球为中心的40万亿千米的范围中没有第2个星球。也就是地球到 也就是地球到半人马座的距离。要4光年,光都需要4年才能到达。就算有,那我们怎么去,用什么燃料?选谁?谁愿意冒险去?万一出了事怎么办?用怎样的速度前进?人们不能指望反地球破坏了在去别的星球。就算能找到第二个地球,那我们还像这样乱开采伐木,那就算有无数个地球也都有没有的。

如果在月球或火星建造移民基地,可又怎么上去呢?全世界的人不可能每一个人都能上去。

只有一个地球,如果它被破坏了,我们没有地方可去。好好保护地球的环境造福我们的子孙后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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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过森林公园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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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连绵细雨, 难得又见晴朗。天空蓝得澄澈,阳光亮的通透,路上没有一丝儿的风,街上车来人往,鸣笛声声。纵横交错的马路,形态各异的高楼,五色缤纷的招牌和激荡人心的广告,满眼灿烂弄得人眼花缭乱。

同学邀约到森林公园的湖畔居小聚,因距离不是太远,索性散步晃悠而去。泗阳虽属小县城,经过近年的不懈努力,县城已向外延伸了一二十里,四周的几个乡镇已被吞没,外型美观环境秀雅的小区,与景色怡人的公园逐渐走入市民的生活,那里的居民达观的变为城镇户口。现在,全国大部分的城市仍在毫无顾忌地延伸,迫使很多村庄在无可奈何中消亡。很多时候,我们并不清楚是为了农村环境改善还是为了拆迁开发重建,对环境改善来说,要义在乎保存居民舒适度与可宜居性。

长城是最具有历史文化堆积的遗迹之一,如果把它完全铲平,重造一条崭新的长城,未免显得过于滑稽可笑。历代王朝的版图不见了,烽火硝烟不见了,民族的郁忿不见了,历史的兴衰不见了,用昨夜的故事,去收拾前夜的残梦。得到的结果只能是自欺其人的敷衍与无聊,更不是和谐可居的民心所向,最多闹成当今房地产业的欣欣向荣。结果,诺大一个城市被拆的伤痕累累,鲜血淋淋,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只要历史不阻断,时间不倒退,一切都会在变,变快得让你赶不上节奏。政府机关成了城市拓展的航标。机关大楼建到哪,城市就拓展到哪,医院,学校,商贸、住宅随即就跟到哪,小商小贩们也趋之若鹜,举旗猛进。

离泗阳大闸西二三里,昔日乱坑荒寂的小河沟,现在以一轴清雅的绿色画卷向我们徐徐展开,园内的森林面积并不太大,但保留着大片的野生树木,弥足珍贵,如果不是有条人工铺就的小路,还真的以为进入了森林一样,小路很幽静。路两旁是高大的银杏,翁翁郁郁的,几乎望不到头,据说,花草林荫中还经常能看到野鸡飞鸟,扑楞楞地飞进飞出,平添几分意趣。

离聚会时间还有半小时, 顺着湖畔居旁的林间小道漫无目标地闲逛,可却无心欣赏两旁草木花香,等人却是百般聊奈的,没走多久,已到森林公园终点站。终究好像醒过神来,觉得如此快捷地游走一遍森林公园,实在有点对不起自已。昔日古人游览,条件十分艰苦,只凭着两条腿,爬山涉溪、攀藤跳沟。当时的山水,道路依稀,食物匾乏,文人学子都不强壮,为了感受对世俗理义的超拔与摈弃,亲身去体会山水人文的精神与构建, 一天天在山上苦熬苦捱。

现在很多时候,人们会因事务的琐繁而行色匆匆,无瑕顾及山水意境的深度,忘却草木林荫的感受,这一路的林茂花香,我们走得太急,错过风景也错过自己。清澈的思绪与抒情的感怀时刻撞击得你此起彼伏,心潮澎拜。油然记起李白,苏东坡......

是的,凡是他们之中的杰出人物,不会相信现在的人类可以随时盛气凌人地君临山水,为此他们绝不会以轻傲浮滑的态度来面对天地造化,故总是以极度的虔诚、极度的劳累把自己的生命与山水熔铸在一起,读他们的山水诗常常可以感到一种生命脉流的搏动,彰显中国文学力量的博大与宏广。

我们对这个世界的认知,知道得确实是太少。无数的未知包围着我们,才使人生保留进发的动力。如果有一天,世界上的一切都能明确解释了,这个世界也就变得十分无聊。人生,就会成为一种简单的轨迹,一种沉闷的重复。

旧城拆建的同时,新城也在倏然崛起。在老的习惯与新的事物的交替中,整体拆迁让一个个新的居民小区变得好气派,泗阳将会有更多森林公园,生态公园。古老的村庄街道逐渐成为历史,全新矗立的高楼与草木林荫的公园走进居民的生活。昔往的情情事事,如今成了美好的记忆,或忧伤,或欢悦。经历已成为自己丰富生活的鉴证,或历历在目,或依稀影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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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溪河流与大海童话故事_[第七单元]编一个童话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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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溪是个喜欢把自己的见闻快乐、收获都与别人分享的好孩子,她希望大家也快乐。

当她走过农田,许多乡下小孩儿过来玩水,跟小溪打招呼。

“小溪,你真漂亮,可以给我们大家唱首歌吗?”一位小姑娘问道。“是呀,是呀……,给我们唱首歌啊!”小朋友们异口同声的叫道,小溪腼腆的答应了。“啦……,啊……”小朋友们跟着小溪一起唱,一边唱一边跑。大人们在耕田,看见了小溪,纷纷向小溪招手,小溪感觉很幸福,快要到森林了,小溪依依不舍的跟小朋友们告别:“朋友们,再见!”依然向前进。

当小溪走过沼泽时,许多小蝌蚪问小溪:“小溪哥哥,能带我们去那边的森林找妈妈么?”“当然可以”小溪温柔的说了声。到另一片森林后,小溪告别了小蝌蚪,继续往前走。

走啊走,小溪见到了河流,只听见有声音传来:“小兄弟,跟我们一起去大海学知识吗?”河流问道。

小溪反问道:“是无边无际的大海吗?还有,你刚才说你们,但我好像只看见你一个人啊!”

“我也是千万条小溪汇合而成的。”河流答道。

“哦!”小溪明白了,并加入了河流。

过了很久很久,等小溪睡醒后,呈现在她眼前的就是无边无际的大海,大海比小溪想象的大好多呢。

大海问河流:“你们好,你们有多少事要跟我讲呢?”

于是,一条条小溪,便一个接一个的将自己见到的事情告诉了大海,当他们融入大海后,才知道他们刚才跟大海说的事,早有无数条小溪跟大海说过了。

小溪进入大海学习了许多知识,开阔了视野。但小溪的性格没改变,她希望有朝一日,能回去把在大海里学到的知识告诉她的小伙伴们,当然这也是大海老师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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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石头人童话故事_[第七单元]编一个童话故事作文2100字

全文共 2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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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块石头,它沉睡了有多久,我们无法知道。也许是一万年,也许是十万年,甚至是一亿年。总之,当它第一次睁开眼睛看到自己时,才发现自己是一块石头。

它静静地躺在山涧旁,周围的世界对它来说还是陌生的,甚至它对自己也感觉有些陌生。

为什么我不是一株小草,而是一块石头呢?

为什么我不是一只小鸟,而是一块石头呢?

为什么我不是一条小鱼,而是一块石头呢?

为什么我不是会飞的小虫子、会跳的小松鼠、会唱歌的小鸟,或者不停地向前奔跑的小溪水呢……

如果我是一株小草,就可以拥有柔软的腰肢,在风中轻轻地摇摆了;如果我是一只小鸟,就可以拥有美丽的羽毛,在空中展翅飞翔了;如果我是一条小鱼,就可以拥有可爱的尾巴,在水中自在地游来游去……石头总是幻想着。

一天,太阳暖暖的,照得石头浑身上下暖烘烘的。这时候,飞来一只蓝尾巴的小鸟,停在石头上,它用尖尖的喙啄着自己的羽毛,细细的小爪子在石头上面来回移动着,让石头感觉心里酥酥的、痒痒的。

“哈哈……哈哈哈……”石头不由自主地发出一连串的笑。

小鸟吓得“扑棱”一声敛起翅膀,飞到高处的树枝上。

“谁?”小鸟站在还在摇摇晃晃的树枝上,扭头大声问。

“是我呀!”石头赶紧回答。

小鸟是第一次见到会说话的石头,非常奇怪。于是,它张开翅膀,落到石头周围的肯草地上,仰起头,对着石头仔仔细细地观察着,发现这的确是一块与众不同的石头。石头上竟然有一张人脸,有眉毛、眼睛、鼻子和嘴巴。可是,它的确是一块石头。

这样,这只小鸟和这块石头就算认识了,还成了好朋友。它们常常在一起聊天。小鸟告诉石头,山外面还有很多地方,有一望无际的平原,有连绵起伏的山峦,有波涛汹涌的大海,有农村、城镇、城市……城市里有街道、公园、五彩的霓虹灯、高楼大厦……还有许许多多的人。石头听了,心里感觉好向往。

后来,石头果真见到了很多人。很多游人来山上玩,累了,就会坐在石头上歇歇脚。石头很想问问他们做人的感觉,可是没有人会相信一块石头是会说话的,更别提会停下来跟它说话了。

山涧里的水很清亮,有时候,激起的细碎的水花会溅到石头上,让它感觉很凉爽。石头望着水中自己的倒影,心想:自己长了一副人的面孔,却不能像真正的人一样走来走去,好可惜!

一天,一位老人来到山上。老人的胡子和眉毛全都白了,但是他的脚步却非常稳健。和其他游人不同,老人非常喜欢收藏石头。只见他在山涧两岸的草地上不停地翻翻拣拣着。老人来到石头身旁时,已经很累了,像其他人一样坐在了石头上。石头已经习惯了人们的漠视,再也懒得说什么。可是老人刚刚坐下,就忽然感觉到,这是一块与众不同的石头。

老人抹了一把脸上的汗,连忙站起来,蹲下身,围着石头上下左右仔仔细细地端详着。

老人惊呆了,这块石头的质地、色泽、纹理都堪称一流。更令人称奇的是,这块石头长得竟然非常像他。那种像,不是画家用笔细细勾勒出来的,而是石头上那些绷紧的线条,和它的眉毛、眼睛、鼻子向他传达出来的那种非常微妙的神情。

老人的眼睛瞬间变得亮亮的,他欣喜地望着石头,如获至宝。这块石头太重了,老人自己根本搬不动它,所以连忙雇来了工人,帮他抬下山,又搬到了一辆大车上。

“老张,又发现什么宝贝了?”车上有人同他打招呼。

“嗯,真的是大大的宝贝呢!”老人连连点着头,脸上挂着得意的笑。

“哟,捡到这么一大块石头呀?”又有人问。

“这不是石头,是我的宝贝。”老人笑着回答。

车上的人们说笑着,一路上交谈着山上的见闻。没有多少人会喜欢石头,更没有人会花钱雇工人从山上搬下来这么一大块石头,顶多有人捡几块漂亮的鹅卵石,拿回家去哄小孩子们玩。只有老人守在自己的大石头旁,什么也不说,内心却充满了喜悦。

听到老人一声声叫着自己宝贝,就像叫着自己的孩子,石头感觉和老人越来越贴心了。

汽车到站了,人们纷纷走下车。老人又不得不另外找人帮忙,把石头抬回了家。

老人家有一间装修得古色古香的屋子,是专门用来陈设石头的。老人把这块石头安放在靠窗的一个圆形的博古架上。石头打量着自己的新家,这时,天已经完全黑了,月光透过玻璃窗,静静地倾泻在屋子的每个角落,博古架上的一块块石头,仿佛都笼罩着神秘的光环。

第二天一早,老人从床上爬起来,先来看自己的宝贝石头。

老人收藏了很多石头,每块石头都有着各自不同的颜色与纹理,石头的形态和上面的图案更是千奇百怪。有的石头非常像盆景,有的石头像盘旋的龙,有的石头上仿佛落着细碎的雨滴,有的石头上布满展翅翱翔的飞鸟,让人仿佛听到风掠过翅膀时的呼呼声……

老人径直来到这块石头前,用手不停地摩挲着,嘴里啧啧称赞着。老人的手暖暖的,让石头感觉非常舒服。那种温暖和阳光的温度、水的温度、泥土的温度……和世界上任何一种事物的温度都截然不同,因为它传递的是一个人手心里的爱。石头的身体感觉出来了,它的眼睛、鼻子、嘴巴忽然会动了。

石头从博古架上跳下来,变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石头人

石头人和老人长得非常像。老人的孩子没在身边,常年一个人居住。从此,老人不再孤单了,他把石头人当成了自己的孩子,还给他起名叫张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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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见证温馨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全文共 2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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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年代的爱情,很少有花前月下、杨柳岸边的浪漫,婚姻更简单,只要两个人相亲成功就等于走入了婚姻的殿堂。我爸爸和妈妈是六十年代结婚的,我爸比我妈大六岁,我妈嫁给我爸时二十岁。那个年代没钱没车没象样的房子,就连温饱都成问题,但他们的生活一样过得有滋有味。

那个年代的人很单纯没有利益之分,物质要求也少,但感情却最真。男的女的对爱情、对婚姻虽然没有山盟海誓、没有不求同生但求同死的诺言,但都忠贞不渝,说好了执子之手就会与子偕老,我很羡慕。

从我懂事开始,爸爸和妈妈相濡以沫的一幕一幕都映入我的脑海。我爸爸在他的兄弟中排行老三,记得我们一家五口原来与爷爷奶奶及一大家人,住在一个不是很大的四合院里。由于人口越来越多,仿佛院子都快撑破了,但谁都不想搬出去住。其实不是不想,是因为没有条件到别处去建房子,那个年代我爷爷奶奶能把六个儿女拉扯大就很不容易了,何况我奶奶是地主家的小姐嫁过来的,那双脚是典型的三寸金莲。

据我奶奶说我爸爸是最孝顺的一个,他为了腾出房子给我小叔结婚和妈妈两个人,不知流了多少汗水在四合院的外边建起了两间房子。房子的围墙是我爸爸利用下班时间和做完农活的妈妈,用碎麦秸秆和泥土兑水搅拌成糊状,然后再用手围绕着墙基一团一团一层层砌的。砌好一层要等潮湿的泥土干透才能再砌下一层,这样砌出来的围墙比较牢固。每砌一层我爸爸和妈妈浑身都沾满泥浆,不知砌了多少层,也不知砌了多少天,总之,两间房子在不知不觉中终于建起来了。

搬进新房子那天,记得爷爷一大早就去捕鱼了。说是搬家的时候带着鱼进新房子,就会年年有余,日子会越过越好。奶奶也从她包了一层又一层的手帕里,拿出点钱让堂哥去买来鞭炮。就这样在鞭炮声中,我们一家五口住进了新家。

虽然说离四合院不远,但还是觉得有点冷清。因为在四合院里,每天晚上都会与小堂兄弟、小堂姐妹围绕在奶奶身边尽情地玩耍。可那时因为我胆子小天又太黑不敢到四合院去玩了,我央求妈妈送我去,可妈妈说送过去可以得自己回家,我哪敢自己回家啊,所以只好作罢。

或许妈妈压根就不想把我送过去呢,因为两个弟弟还小,爸爸又很晚才下班,把我送走了她自己也觉得孤单吧。就这样我只好陪着在煤油灯下做针线活的妈妈,一边聊天一边等爸爸,有时心里一直想着四合院里的热闹场面,就觉得实在无聊,等着想着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那是一个深秋的夜晚,迷迷糊糊中被声声响雷惊醒的我,睁开眼睛没有看到妈妈吓得我大哭起来,把两个弟弟也闹醒了,结果三个人哭作一团。没多一会爸爸和妈妈一同回家了,原来妈妈听见雷声就拿着遮雨的蓑衣去接爸爸了,生怕爸爸遭到雨淋。尽管有了蓑衣,因为风大爸爸和妈妈下半身衣服和鞋子都湿透了。

换了衣服,妈妈赶紧去煮姜汤给爸爸喝,爸爸端起姜汤自己喝一口再送给妈妈喝一口。最小的弟弟以为是什么好吃的东西,喊着也要吃,没办法爸爸就让他喝,结果六岁的小弟被辣得随急吐出了姜汤,接着一家人笑得前仰后合,只有小弟在那一边哭一边不停地伸着舌头。

平凡的日子里,我妈最辛苦了,除了披星戴月地做农活外,一家人的吃喝洗刷穿戴都落在她的肩上,但她从不怨天尤人。所以我爸在外挣钱养家也很放心,有时晚上下班回家看到我妈还没有收工,就立即去田里找,然后帮我妈把要做的活做完才又一起回家。

记得有一次回到家,我妈去厨房开始做晚饭,可是灶前没了柴草,我妈虽然觉得浑身酸痛却没惊动我爸,自己拿着斧头去劈柴,或许是因为太累,也或许是因为从来没有劈过柴,一不小心脸被劈开的柴划破了。即使是这样我妈还是没有惊动任何人,怕一家人饿着肚子,自己处理一下伤口坚持把晚饭做好。

当一家人坐下来吃饭时,每个人才发现我妈脸上有了伤痕,伤口还在流着血。这时我爸哪还有心思吃饭啊,顾不得问原因赶紧把我妈带到附近医院包扎。包扎完,我爸知道了缘由,就冲着我妈说:“你怎么这么傻呢,那是你能干的活吗,你为什么不喊我呢,也怪我有很长时间没去柴房看一下,以后不准你再劈柴了!”

那时我恨自己太没用了,什么也做不了,如果能帮妈妈一起做饭,或许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了。从那以后,只要是灶前没柴草,我就会到柴房去把柴草抱到灶前让妈妈做饭节省点时间。慢慢地我长大了,也学会了许多,只要是力所能及的事我都帮妈妈做,但妈妈不让我做,她说只要我认真学习她干再多也不觉得累。

我爸是一个很会体贴人的好男人。听说小镇政府礼堂时常会放电影,我们很好奇,但因为经济困难就不敢奢望什么,一家人都不知道电影是怎么回事。可是有一天晚上,爸爸早早下班回家并高高举着五张电影票说:“孩子们,喊你妈一起看电影去!”可把我们姐弟仨乐坏了,爱撒娇的小弟又骑在了爸爸的脖子上:“噢,看电影去喽!”就这样一家人终于如愿以偿地看了场电影。至今我还记得那部电影名叫《小兵张嘎》,张嘎的机灵、勇敢一直记在我的脑海里。

看过一次电影仿佛一家人都懂得了许多。就连不识字的妈妈在农田里干活时,都能把电影的情节讲给村民们听,至于讲得对不对,没看过电影的村民无从考证,只有不停地喝彩。其实我妈一直都是一个开心快乐的人,无论是家里人还是外边的人她总是把快乐带给大家,即使有时心里不高兴她也不会让人看出来,随着时间的流逝就会统统忘记,或许这就是笑对人生吧。

总之,从我记事开始,我爸和我妈从来没有打过架,只有一次骂过架,那是因为我爸酒喝多了,不小心把家里放碗碟的架子碰倒,所有的碗碟都摔碎了,我妈心疼就骂了我爸几句:“你要是少喝点酒碗碟会摔坏吗,下一顿一家人拿什么装菜装饭?”只听我爸说:“不用你操心,我去买新的!”“你就知道买新的,买后这个月的生活费从哪来,把你的嘴封住吧!”说完,我妈拿起镰刀割草去了。也难怪我妈生气,那时三元钱就相当于现在的五十元钱或许还不止呢。

当我爸醒酒时,知道自己犯下大错,就到厨房做晚饭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见我爸做饭。做好后又去隔壁二婶家借来碗,装饭上桌静等我妈回家吃。我妈看见桌上的饭早已笑容满面:“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就这样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把饭吃完,我妈照样收拾、洗刷。

我妈就是这样,过去的事不再提起,也从不与人斤斤计较,很多时候都是为别人着想。难怪我爸时常会买些布料给她做衣服。那时的布料要布票才能买到,供应的布票远远不够一家人添衣的,特别是我们姐弟仨身高在不断地增长,所以我妈从来舍不得给自己添衣服。

每次我爸送给我妈布料时,我妈总是说以后给孩子们买吧,但从我妈的表情里看得出她内心的那份感动和满足。我想那个年代,一块布料或许就是最好的礼物了,与现在是无法相比的,现在有的人,即使是送了价值百万的一辆车或者是一套房子还是不满足,而且内心世界总被空虚占有,最终失去了做人的本性,也让本来纯洁的爱扭曲,这让人生情何以堪?!

哎!不说现在了。

总之,知恩要图报,知足才能常乐。无论是亲情、友情、爱情相互间唯有包容才能活得轻松。这些对于我爸和我妈来说或许做的不是最好,但对于我来说已经是无可挑剔了。

我生长在这样一个家庭里虽然不富裕,但我爸和我妈之间的点点滴滴,都让我觉得好温馨好幸福哦!要是时光能穿越,我也想过着那种平淡而恬静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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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秋的礼赞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400字

全文共 2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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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先告诉我们秋天到了的不是日历牌,而是红枫和银杏树的叶子,是那满山的绿叶、黄叶与红叶组成的七彩斑斓的彩色画卷。

我居住的小区附近,是泉山森林公园,其山上有一大片银杏树,在银杏树长势茂密的沟沟坎坎里,夹杂着几十棵红红的枫树,两种树的叶子都是扁扁的,银杏叶像一把把展开的小扇子,红枫叶倒像是一只只美丽的红蝴蝶,两种树叶的纹理都很清晰,就如同人的血管一样,特别是对着太阳一看纹理粗细搭配,错落有致,煞是好看且特有风景。

我上中学时,在老家也有银杏树,我经常拣几片黄黄的叶子,把它夹在课本里当书签,自己觉得身价瞬间就能提高好几个档次,因为情调、儒雅、博学、诗情画意等词汇,总是与一些花草树叶缠绵在一起,在那几年里,我发现一些女同学,其中包括一些漂亮而又矜持的女同学都会高看了我一眼,一到秋天,她们就跟我要黄黄的银杏叶夹在课本里,我也愿意到银杏树下捡几片好看的叶子送给她们。

在今年秋天的一个秋风乍起、雨丝连绵的下午,我踏进了森林公园里那片银杏与红枫混杂的树林,真没想到,我会在那个瞬间被这片美丽的景色惊呆了,那一刻,我确信自己走进入了一个美轮美奂的、如梦幻般的仙境,充满着诗情画意,走进了一个火红与金黄两色密不可分又交织缠绵的童话世界。

仔细看去,这成片的红枫与银杏树如同是一个个披着火红与金黄薄纱的美丽仙女,半空中随风飘落的片片树叶就像仙女们放飞的红、黄蝴蝶,地上堆积着厚厚的火红、金黄的落叶,就像一幅温暧的两色毡毯,我顿时想起刘禹锡在《秋词》中那脍炙人口的诗句:“山明水净夜来霜,数树深红出浅黄”。

秋天到了,秋风、秋雨、秋叶以及昨夜的露水与凉风,让我感受到了秋天真的走近了我们。

站在山顶放眼望去,瑟瑟秋风蹂躏了野草,滴滴秋雨凋谢了百花,片片落叶放飞了浓墨重彩的秋色,那一片杏黄,一片枫红,异常夸张地渲染和放大了整座森林公园后面那座大山,漫山遍野都是秋的萧瑟与神秘。

真地想不到,在山顶的一棵红枫树下,竟有人在吟诗。那吟诗声高低错落有致,跌宕起伏,虽然我没有看清其貌,但我听出那是位男性,因为他那富有男人魅力的磁性嗓音,让我感受到了他一定是一位既张扬又稳重、既幸福又沧桑,而且应该还是个极有故事的男人。

狂热的汪国真时代早已过去多年,虽然现在也有一些小资男人与女人偶尔会写上几笔抒发一下情怀,但不管男人和女人,现在写诗吟诗的人确实不多了。

我站在一棵离他既近又僻静的老银杏树下,及其认真的听着,那诗句随着秋风忽远忽近地刮进了我的耳畔。

诗曰:

落叶是秋天最美得语言

将一抹诗意传递在季节的眉间

用淡淡的笔墨芬芳着流年

在一纸清欢里独自聆听寂寞的呢喃

掬一袭如水的温婉

抚慰一地落叶的幽怨

我带一朵火红的期盼

送到你在远方站立的窗前

诗写的很美,经他的口中流出的每个字符,都有着非常迷人的韵味和感染力。

听着那朗朗上口与高低错落的朗诵,看着这叠嶂的山峦与秋色,我突然感到,这满山交织栽种的红枫与银杏树和它们的叶子真是太美了,美得使人炫目,美得使人陶醉,美得令人流连忘返。它们由春天的抽芽、发叶,到夏天的墨绿,再到秋天的发红发黄,飘飘洒洒的落地,循环往复,乐此不疲。我想树叶原本是不想离开树干的,但一夜秋风起,万树落叶飘,大概是风太有磁性和吸引力了,风来了,叶就想挣脱树的羁绊,顽皮地随风一起嘻戏起舞,风走了,可叶离开母体之后,再也无法回到那为自己提供营养的怀抱,无奈只有被风抛弃之后暗自神伤、悠悠落地、静静安眠,最后潮湿腐烂,回馈与滋润了大树母亲。龚自珍的:“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把那秋天落叶与树的关系刻划到了极致。

我爱秋天,因为秋天不冷不热,令人舒适惬意,神清气爽。秋风、秋雨、秋叶可能是这世上最完美的三角组合。秋风吹起秋叶时秋叶在飘,秋叶伴随秋雨时秋雨在飞,没有风,叶不会飘,没有风,雨不会飞,没有雨,大地不会湿润,没有雨,万物不可重生。没有那秋风秋雨中飞舞的黄叶红叶,风会显得无聊,雨会觉得寂寞,只有把秋风秋雨秋叶完美的收进一个镜头,才是真正精彩纷呈的秋的世界。像我今天这样,能在瑟瑟秋风中冒着丝丝秋雨,在银杏红枫树林里伴随着飘舞的落叶行走,那惬意、那愉悦、那情调,岂能是神仙可与我相比。

有人认为秋天是伤感的季节,是无奈的季节,是万念惧恢的季节,是沮丧落魄的季节。因为秋天收获后就很难再看到绿的树、绿的草、绿色的世界,出现在你眼里的满是百草的凋零、万木的萧条,还有那脑人的漫长冬季。

但我喜欢秋天,我天生就有一种挥之不去的秋的情结,在秋那黄黄的天际下,阳光也变得温柔,月光也变的暧昧,花也从夏眠里醒来,虽然离冬天不远了,但她们还是在尽情地向这个世界展现她们最后的妩媚与娇羞。

我喜欢秋天的风,秋风刚来时悄无声息,就跟夏天没有跟我们打招呼就不辞而别一样,吹到脸上身上柔柔的、爽爽的,有时它也会雄浑恣肆地耍些脾气,也会肆无忌惮地抓起地上的秋叶抛到空中,使它再飘飘撒撒地落到地上。但这一切来得自然、来得从容。我们忘不了是它吹散了日头的骄横拔扈,也吹走了炎热,吹走了酷暑,吹走了人们压仰了一个夏季的浮躁与烦闷。

我喜欢秋天的雨,秋雨来时是那样小心、那样缠绵、那样富有诗意,那雨丝软软的、凉凉的、特有人情味,因为在夏季闷热难耐的时候,是秋雨为我们带来了凉爽、舒适和惬意。

我喜欢秋天树上的红叶黄叶,喜欢看那轻轻的、悠悠的、不带一丝声响而又漫天飞舞的落叶。秋叶就是这样低调,它从抽芽、放绿、发黄、飞舞、落地,周而复始地踏着那无怨无悔、永不疲倦的节拍。

在秋的季节里,让我们走到秋的野外,看着秋的色彩,拥抱秋的斑斓,伴着南飞的大雁,嗅着金桂花的芳香,感受那煞是好看的红枫树与银杏树的红叶、黄叶、绿叶组成的五彩缤纷的唯美图画,感受这丝丝凉意和秋的浓重气息,感受大自然恩赐人类的这一特有的景致、风韵与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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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六年级上册多彩的活动单元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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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课了,宁静的校园一下子热闹起来,同学们像小鸟一样飞出教室。操场上有的同学在跳绳,有的在踢足球,还有的在下棋,就像热火朝天的集市一样。

瞧!足球比赛开始了,我看见队长迅速地跑了起来,还时不时转头观察,一抢到球,他就抬起脚,弯下腰,用力一踢,球进了!队友们一个个都非常兴奋。下一轮,队长的球突然被抢了,他对我喊道:“守好门,不要让他们进球。”我盯着足球,对方要射门了,我赶快用手挡住,紧张地闭上了眼睛,一睁眼,发现球被我的手挡住了,我兴奋不已,十分激动,开心地把球丢给队长。队长快速地跑起来,简直比兔子还快,他用力一踢,球又进了,在同学们的欢呼声中,比赛结束了。

之后,我和我的好朋友去玩找人游戏,当有人来抓我时,我就飞快地跑,心里既紧张又激动,嘴里还说着:“你来抓我啊,抓我呀!”

上课了,原本热闹的操场变得安静,大家撒腿就往教室跑。这次活动不但让我学会了守门,而且还锻炼了身体,所以我要多参加课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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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与粉条的缘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300字

全文共 2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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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蔬菜中豆角是意中的最爱,那么,粉条无疑就是辅料中的真爱了。

说起粉条,意中比较惭愧。十岁以前基本没有什么关于粉条的记忆。只恍惚记得粉条在和兴路副食品商店的调料专柜出售。一捆一捆的,用很粗的稻草捆绑着,连绳子一起上秤称份量。至于什么价格,是否可以随意购买,就没有什么印象了。不过脑海里倒残存着对细粉丝的一些模糊的记忆。好像是要用三斤粮票加上若干现金才能买一斤绿豆粉丝,感觉很贵。一般都是春节前买一斤粮票的,大概不超过叁角钱。而关于吃粉条,亦没有什么印象。乐意吃是肯定的,但怎么样吃法,吃出什么有趣的故事,统统不记得了。

1974年,意中的三姐中学毕业下乡插队到肇东市(当时是肇东县)东发乡(公社)五湖村(大队)亲戚所在的农村。不说那里的条件有多艰苦,恰巧的是,村里冬季有一间粉坊。一开始,三姐就往家里买一些粉坨子,就是制作粉条剩下的黑灰色的粉面子,一分钱一斤。不要小瞧了这些看似埋汰的黑粉面子,到了母亲手里,就有了大用途。加水调开后,锅中烧开水,把湿粉面子倒进粉旋子里(一种用铝制作的,有沿的圆盘),在开水面上浮着,待湿粉面子变成灰白色,再浸入开水中转一下,出锅放入凉水中冷却,就是非常筋道的粉皮了。虽然颜色差些,但口感却是一流的。在那个年代能够经常吃到粉皮,亦是比较奢侈的了。夏天黄瓜拌粉皮,冬季白菜炒粉皮,都是不可多得的上等佳肴;而母亲的另一个绝技是做肉焖子。说起焖子,意中要解说一下。现在的人们,吃个小辣椒蒸鸡蛋、肉皮多一些或着其中夹带一些瘦肉丝的皮冻,均统称为焖子。其实,焖子是辽宁人的专利,是用肉丝炒湿粉面子而成的。母亲做出来的肉焖子,表面光滑,红里透亮,有时还飘着油花,藏在焖子里的肉丝,一丝一丝的隐约可见。吃起来既有粉条的筋道,又有粉面子的爽滑。而因为有肉,频生大快朵颐之感。

后来,三姐开始往家里买二分钱一斤的、只有20公分左右长的湿粉条头。回来一次就是一面袋子,因为离家近,一个月基本回来一次,粉条头就能供上吃了。想一想,冬季的炖白菜、炖豆腐、炖酸菜、炖干菜,里面放上一把粉条,菜的本质就变了。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母亲把粉条当做肉的替代品参和进豆角一块炖,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一道私家菜。

意中十六岁离家上学,早餐最乐意吃的是大桥饭店的白菜炒粉条。贰角钱一小盘,配上一碗大米粥,一个馒头,比油条豆浆好吃多了。只不过贵了些。油条七分一两,豆浆三分一碗,而大米粥五分一碗,馒头五分一个。

到机械局工作以后,单位每年冬季都分一种不粗不细的湿粉条,基本10斤一捆,一开始大约是四五角一斤吧?后来逐年涨价,最后一元多一斤了。考虑到好多人乐意吃粉条,单位在每人免费发放两捆的同时,可以到总务科预订。意中与对桌的老杜,均是粉条的超级爱好者。俩人遇到预订,每次每人都买十捆,近百斤。此前是三姐往家里运送粉条,返城了,意中又开始往家里倒腾粉条,并送给业已成家的三姐一些。往家里运送粉条时的三姐不吃粉条,因为看见粉坊的恶劣环境而嫌埋汰,离开那个环境了,就又想了。

记得最有意思的一次,意中组织局属企业在哈尔滨汽轮机厂召开节能工作研讨会。会议第一天第一顿晚餐在第一招待所进行。酒席规格很高,九十年代初期,海参、螃蟹、对虾都上桌了。而最后上来的却是一盘晶莹剔透的“粉丝”,量很少地趴在盘子底。尽管那时意中还没有见过、吃过鱼翅,但对于这盘奇怪的粉丝却不敢贸然“相认”,只是快速地吃了一口,感觉滑滑的、爽爽的,没有什么特殊的味道。不过一盘“粉丝”很快见底了。老杜不干了,大声吆喝汽轮机厂能源处长大盛。大盛喜滋滋地过来,炫耀地问:菜不错吧(当然了,连螃蟹、鱼翅都上桌了)?老杜不满意地一指“粉丝”空盘:连粉条都不管够。身高一米九的大盛愣了一下,然后一下蹦了起来:我靠。粉条?那是鱼翅。糟蹋了,糟蹋了。老杜啊老杜,你把鱼翅当粉条吃了?

后来意中经常吃到一款叫蒜蓉粉丝蒸扇贝的海鲜菜肴。对于这道菜,意中始终认为,那里面的粉丝,应该换成鱼翅才够档次。就是用粉丝做辅料,也不应该将泡过的粉丝盘在贝壳里,随便在顶端撒些蒜末,放点盐和色拉油,蒸好了直接就上桌了。没有一点色泽,乱哄哄地蒜和粉丝,贝壳里面有些混浊的汤汤水水。吃着也许有些滋味,也许只是蒜味。而意中做这道菜,粉丝泡开待用,蒜蓉用海鲜酱油泡上,然后将色拉油入锅烧开,直接倒入海鲜酱油泡蒜蓉的碗内待用,扇贝上蒸锅蒸熟后出锅,摆盘,挨个把粉丝放在贝壳上面,然后浇上加色拉油的海鲜酱油泡蒜蓉,色、味俱佳。意中所做的蒜蓉粉丝蒸扇贝,得到所有品尝之人的称许。

意中除了继承了母亲所有粉条的制作方法之外,还有所创新。最常制作的就是粉丝拌凉菜。一大碗粉丝,一小碗肉丝,一根黄瓜,三四两绿豆芽,吃的人都说好。但很多人试着做,却达不到效果。其实,很多人误以为凉菜应该以素、淡为主。而意中的凉菜,那一小碗用油炒过的肉丝,其油与肉的用量不啻于炒菜。而粉丝又多于黄瓜与豆芽,几乎相当于肉丝炒粉条,只不过没有加热而已。很多东西不要只看表面,应该探究其实质。小姨子亦尝试着做了很多次这道凉菜,味始终不对。一次更是用宽大的粉皮替代粉丝,没有了粉丝的细腻,只有其丝滑,自然谬之千里了。而把粉条和进饺子馅,加入豆腐卷子,就是意中不拘一格的发挥了。

由粉条而忆起母亲,由母亲而想起粉条。这份亲情,不会因为哪位亲人辞世而减弱。就如丝丝相扣的粉条,永远、永远盘根错节地粘连在一起,不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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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三年级写日记单元作文精选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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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一天,表弟来我家玩,顿时家里一片热闹,欢声笑语不停地传到每一个人的耳朵里,每一个人的心里。这段日子给我留下了深刻的映像。

这一天,我睡得正香,门“咚咚咚”的响起来,我心想:谁呀!烦死了,一大早不让我好好休息,就来烦。我不耐烦的说:“谁呀?”门外发出了清脆的声音:“姐姐是我任翔。”我一下子忘了刚刚说的话,立刻跑到门口八门打开,表弟冲进来眼睛看着电脑,等他爸爸走后,赶紧跑到电脑前,打开电脑,开始玩起来了游戏,唉真受不了他,一直等到我妈妈说:“不许玩了。”他才依依不舍的走开了电脑,拉起我陪他出去玩,直接把我拉到小公园,一会玩那个游戏,一会玩这个游戏,直到玩累了,才回家回到家他回到电脑前玩他的游戏了,我回到我的作业面前,开始写我的暑假作业,有时他还把我叫过去和他一起玩,玩了以后,我又开始写作业了。就这样,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唉,表弟在这我就没好日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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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多彩的活动六年级上册第二单元作文

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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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手压住木板,不要过紧;产生阻力,也不要放松;同学们一定要注意安全……”教室里传来木艺老师的声音,混合在空气中。

踏着一路的欢歌笑语,我们被带到了“木艺乐园”的教室里。刚进教室,我顿时被许多精致的木艺手工吸引住了,它们大多做的惟妙惟肖。

老师先给了几块木板,然后开始教我们做。我先在木板上画了一只鲸,接着便开始动手,做我心爱的作品了。“一、二、一……”我们伴着口号开始了任务。一开始进行的十分顺利,可好景不长,一不小心小,鲸的头上打了一个小洞,这可怎么办?我如同热锅上的蚂蚁手忙脚乱。正在这时,老师走了过来,抚摸着我的头,意味深长的说:“同学没关系,一会儿用磨纸一磨就好了。”我按照老师说的将两个小板锯做好,拿出了磨纸一阵疯磨。可这也太慢了,十分钟才好了一点点。虽然操作方法听起来简单易懂,可毕竟还是第一次动手,手忙脚乱,不是没压平,就是压太紧了,要不就是割歪了,仿佛一切都与我作对。这时旁边的同学捧腹大笑说:“这样不行哦,用这个,快!”说着便从桌子上拿出了一把锉。我看着,它一面平,一面凸,十分奇特,心想:是不是用哪一面就能磨出哪一面的效果?我找了一块木头,试了一下,果真如此。便开始了我的工程。这东西不仅磨得快,也十分好用,不一会粗糙的地方变得十分细致、精美。

最后一步用胶把几个木板“合体”。可就在最后一步,我把胶撒了一地。一次次失败,一次次离成功的大门更近一些。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失败的鼓励下,在成功的召唤下,我能把木板运用自如,做成了我满意的作品,我的心里充满了自豪感。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通过这次木艺活动,不仅增强了我的动手能力,更让我知道只要努力、坚持,就没有完不成的事。这真是一场难忘的木艺活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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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没有谁活得特别轻易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000字

全文共 3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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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北京奥运会那一年,表哥大婚,我主持婚礼。

表哥和表嫂是模范情侣。他们是高中同学,谈恋爱谈了八年。当年高考为了和表哥上同一所大学,表嫂还复读了一年,终于考到了表哥所在的学校。大学毕业后表哥在北京读研,表嫂去了上海工作,两个人异地了三年。

跟许多异地恋人不一样的是,表哥和表嫂好像从来没有考虑过要不要在一起这个问题。什么时间啊距离啊不能陪伴啊这些在其他恋人那里构成阻碍的问题,在他们那里似乎根本都不存在,因为在他们的字典里根本没有“不在一起”的概念,而只有“在一起”。无论做什么,分开多久,只要情况允许了就是要在一起,天经地义。

所以表哥研究生毕业一找到工作,就把表嫂娶了回来。表嫂辞了职,跟着表哥生活在了北京。然后很快就有了第一个男孩。表嫂在家带孩子,表哥工作,男耕女织。隔了几年,又有了第二个孩子,是个女儿。

儿女双全,羡煞旁人。

表嫂在家带孩子,开过一阵子网店,卖婴儿服装,生意还不错。后来有了第二个小宝贝,就没时间打理了,关了网店全心全意照顾家庭。表哥在石油口上班,待遇也不错,两个人在北京有车有房,跟邻居处得好,常常一起喝酒聚餐,交换育儿经。表哥有假期,就带着家人出去旅行。近了就去秦皇岛,远了飞厦门,今年看我在云南待了两个月,还说也想组织朋友们一起去云南玩。

总之这两个人,从模范情侣又变成了模范夫妻。表哥向来不花心,跟女同学女同事泾渭分明,从来没有红颜知己也没有所谓的好闺蜜。表嫂就更是,朋友都是和表哥共同的朋友,在北京也没时间出门瞎晃,最多就是带孩子逛商场给孩子买东西。最近听说两个人还打算一起创业开家餐厅,生活按部就班,欣欣向荣。

再说说我表弟。表哥是大姨家的,表弟是三姨家的,只比我小半年。他和他老婆,更是青梅竹马,初中就在一起了,两个人爱得如胶似漆。表弟是那种一根筋的男人,他喜欢上一个人,不管怎么样,就会死心塌地认准这个人。当时他和他老婆好,两家人都不同意。女方家嫌弃我表弟家境没有她们家好,觉得低就。表弟父母觉得对方嫌贫爱富,而且知道女孩曾经为情自杀过,怕心理不健康。两家都不同意和对方在一起,但是两个人爱得死去活来,我表弟更是做牛做马都愿意,总之就是雷打都不会散,从来没有一刻动摇过在一起的决心。

三姨虽然苦口婆心劝过,但自知拗不过表弟,也就作罢。女方家也是心有不甘,但是因为有前车之鉴,想到万一反对得太厉害自己的女儿再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情来,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于是也就默许了。两人结束了九年长跑,三姨家欠债给两个人置办了婚房,小两口欢天喜地喜结连理。2009年两个人结婚,还是我主持婚礼。

有一次表弟老婆晒出了表弟当年给她写的情书,字字情真意切,我真是没有想到一向学习不咋地的表弟能写得如此一手好情书。所以我发现,情书写的好不好,其实有时候也不在于文笔如何,而在于感情真挚不真挚。

扯远了。

两个人结婚之后,常常卿卿我我出双入对,在朋友圈里是一对可人儿。表弟老婆爱打扮,每每把表弟打扮成韩国偶吧一样帅。表弟继续发扬一根筋对老婆好的精神,把老婆宠得脾气越来越大。我一般一年也回不了老家几次,但几乎每次回去都会在最大的超市的零食区遇到表弟。每次几乎都是一模一样的情景:他一手拿着电话,一手推着购物车,一路走一路按照老婆的指示往购物车里装零食。结婚几年,俩人眼看着发胖,跟吹气儿似的足足胖了有一倍。这俩胖子平时也不做饭,常常下馆子,还爱喝啤酒,于是更没法减肥。

人家都说了,幸福的人才发胖。爱就是两个人一起吃成胖子。

我一个二十多年的发小,大学时和一个男生在自习室一见钟情。俩人谈浪漫的校园恋爱,漫天大雪里拍的合影至今让我想起来就觉得甜蜜。毕业后两个人一起到北京找工作,租房子同居,然后过起了幸福小日子。女孩子一边准备司法考试一边在家做饭等他下班,男孩子每天勤勤恳恳工作赚钱。后来女方想结婚,男的说没房子也没钱,俩人僵持了很久。因为发小实在是喜欢这男的,想分分不开,于是女方家在北京一口气备好了房子车子。俩人结婚后,女的成了法律顾问,男的依然做IT。生活皆大欢喜。

我还有一个闺蜜,多年前嫁到外地,然后就没有了什么联系。再重新联系起来,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也是一个女儿,一个儿子。两个孩子都十分乖巧可爱。她似乎嫁的还不错,当年老公追她追得感天动地,婆家是做生意的,环境比较优渥,她嫁过去比娘家生活要好。她不用工作,带着两个孩子,公婆也时常帮她的忙。我这个闺蜜,身材高挑,皮肤白净长得也出众,生完两个娃也没见老也没见身材走形。偶尔发自拍,看到她开着车去接娃或者去玩儿,觉得也是一个幸福的小女人,过上了她想要的生活。

以上,是我身边的人的寻常生活。我们每天刷着朋友圈,满眼看到的都是幸福团圆的结局,看到的都是丰富多彩的生活。所以也不难理解,为什么很多单身的人常常会因此而感到难过,见到晒娃晒婚纱照的就恨不得屏蔽。在她们眼中,满世界都是别人的幸福,使得自己的羡慕嫉妒越发明显,而空虚寂寞冷也对比得无处遁形。有人问过我:为什么别人的幸福都来得那么轻易,而我的幸福却如此艰辛?

我前一段时间去丽江找朋友玩。朋友来机场接我,在回客栈的路上,我们叙旧。她突然说很羡慕我们在北京的一个同学,说她嫁得好,不用工作,看起来很幸福。看她的言谈间艳羡之情溢于言表,我想了想,决定还是告诉她真相。我说不必去羡慕别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难处,生活永远没有一帆风顺,你羡慕的这个女同学,从结婚就开始想要孩子,已经努力了五六年都没有结果。她也不是不想出去工作,是她老公比较没有安全感,不过现在已经好多了。朋友听了颇为惊讶,而后沉默。

是的,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其实都过得挺不容易的。李嘉诚有李嘉诚的烦恼,流浪汉有流浪汉的辛苦。没有完美的世界完美的生活,故事总是在最美好的时候戛然而止,而生活却在柴米油盐中继续。在每天看似欢乐的生活后面,你若仔细探寻,总会看到其他一些什么。幸福的大团圆结局后面,是真真实实的生活,是把完美面纱撕开来,暴露出后面的反转剧情。

表嫂有一天突然在一大堆孩子的视频和照片里发了一条朋友圈说,她产后先是得了躁郁症,后来变成了抑郁症。就那么一条,轻描淡写的,我已经感觉到了她生活的另一面。她为了家庭,放弃自我,没有自己的圈子,没有自己的事业,一切都为了孩子和老公。很多时候她看着孩子茁壮成长,心里是幸福和满足的,但是还是免不了有一些时候,有那么一些失落和不开心。

表弟老婆得了子宫肌瘤做了手术,然后我发现不知从何时开始,她每天发的朋友圈都是各种励志鸡汤,加油做更好的自己,直到有一天我听说表弟爱上了别人。一个男人最大的优点往往就是他最大的缺点,就像他曾经爱上她一样,他的移情别恋也是那么坚定不移,九头牛都拉不回。而她还是强作欢颜,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悲情。每天她依然兴高采烈记录自己的生活,甚至比从前安排更多的节目和聚会,减肥打扮让自己越来越美,但是每到夜晚的时候,卸下白天的伪装暴露出脆弱的自己,她边自斟自饮边独自垂泪。

嫁去外地的闺蜜,时常会转一些“男人当你明白这些道理的时候可能就晚了”之类的朋友圈,后来侧面知道,结婚以后她老公常常忙着应酬很少回家,连孩子也不怎么管。她发烧在床上,他也不在身边。打电话给他,他只说忙。闺蜜想不通,为什么当初追自己追得那么凶的一个男人,如今却判若两人?

至于我那个发小,结婚一年后他老公出轨被她发现,两个人沟通无果最后还是离婚了。男人说不想一眼就看到自己几十年之后的生活,并说若不是她逼自己,自己根本没想过这么早就结婚。发小耿耿于怀的是,如果他当初根本不想结婚,为什么最终还是要答应我?

在外人眼中,他们每一个人都很幸福。至少没有实际上那么痛苦。家庭和睦,有车有房,夫妻恩爱,衣食无忧。但是只有我这个朋友圈里的人知道,她们每个人都曾经经历或者正在经历着什么。

前阵子我在北京的朋友家小住,单身了很久的女性朋友早出晚归,下了班带着一身疲惫洗澡换衣服,然后坐在沙发上抽着烟跟我说,她也不是没想过要找一个人结束单身生活。有时候其实特别孤独,尤其在偌大的北京,忙了一整天晚上开车在回家的路上的时候,心里一点奔头都没有。家里黑着灯,房间里没有人等着,回到家里也是面对空荡荡的墙壁,说话都仿佛可以听到回声。尤其是遇到委屈心情不好的时候,连个述说的人都没有,只能把自己蜷在被子里哭。打雷下雨的时候,躲在厕所里刷马桶。可是想到身边那些结了婚有伴的人,其实也没过得有多好,找了老外生混血娃的,因为生活背景不同,两个人现在除了孩子之外已经找不到什么话题了。姐弟恋的,因为男生赚钱不多又好面子,女方想过生日的时候开个趴请朋友吃喝玩乐一番都放弃了,为了怕男孩伤自尊,连生日礼物都免了。平淡过日子的,男的回家就玩游戏,女的回家就想睡觉,周末看看电视节目,基本没什么可以交流。她说,这样想想,还不如我一个人过。

感情就像围城。外面的人郁闷,里面的人也未必有多开心。人会变,感情也会变。当然,开心的时刻还是有的,所谓幸福的夫妻,不过就是开心的时刻大过了所有不开心。世事跌宕起伏,谁都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在平静的日子里,那些涟漪荡漾之后,又重新恢复平静。

在时间的洪流中,每个人都那么平凡普通,毫不起眼。在你来说,发生了天大的事情,在外人眼中,也不过就是一个当日新闻。每天的信息量如此之大,今天的头条,明天就被人们遗忘。所以,真的不必在意别人会怎么看你怎么想你,别人其实也不过就是茶余饭后打了一个饱嗝而已。

在上帝的视角里,天底下发生的任何事都是小事。在人类视角里,其实除了生死,世间事也都是小事而已。我那个离婚的发小最近她在朋友圈发了新男友求婚的照片,我被满屏幕的玫瑰花,心形蜡烛,钻戒,还有热吻刷屏。而我只回了一句: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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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学三年级第一单元猜猜他是谁作文

全文共 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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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一个瓜子型的脸。可惜啊!他白馒头似的脸上有几个黑芝麻。他的手是黑的,所以他常说:“黑是黑,有性格。”他爱穿一系列黑白相间的运动服,身高1.45米。他最喜欢的运动只有一个,那就是自行车,因为他很自信,所以他的技术也很好。他除了学习,还有第二职业,那就是在班里保持四年的自来水公司董事长,平时他有些宝贵的物品丢失了,或者遇到了不开心的事。他马上就会开闸放水,他用这种方式解除他不开心,真是让人佩服。

优点吗,也不少。他只眼神就能看出朋友须要用什么,不等朋友开口就给朋友送了过去。所以他有许多的朋友。难怪他说:“朋友多,快乐多”。小朋友,你们知道那是那个吗?那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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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心爱之物五年级单元作文

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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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特別钟爱的东西,像琦君笔下故乡的桂花,冯骥才眼中可爱的珍珠鸟,郭沫若笔下的白鹭。当然我也有自己的心爰之物,它就是爸爸送给的一辆自行车。

这一辆自行车是爸爸在我刚刚上三年级的时候买的,自行车的高度和长度差不多跟一台双人课桌差不多大;颜色是鲜红色,看起来特别显眼,而且是用金属做成的,所以特别结实。

自行车刚买来的时候,我还不怎么会骑,爸爸就带着我到小区里面教我骑自行车,我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就可以骑出一段距离了。在学的过程中我摔倒了一次,但是我没有放弃,因为我知道失败是成功之母。我再反反复复的练习几次,最后终于学会了,这使我感到很高兴。

学会了骑自行车之后,我经常跟爸爸骑车到到公司,同时还可以锻练身体。每一次骑完自行车之后我都会把自行车洗得干干净净,仔细把自行车上的水珠擦干净,再将自行车摆放好。

记得有一次,在我骑自行车去游泳馆的路上,我不小心摔了一跤,当时没有丝毫犹豫,立即爬起来,发现自行车漆掉了一块,我感到很伤心!我对自行车说:“对不起,是我没有保护好”。回家之后我让爸爸把自行车修好了。

这辆自行车陪了我两年多,所以爱护它如同爱护我自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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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相信自己,别说你不行作文500字_[第三单元]说说我自己

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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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旅途上处处长满了荆棘,鼓起你的勇气,大步向前,请相信,路是人踏出来的,别说:“不行”。自信,让你成功。

人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谁一生下来就会说话,会走路?每个人都要从积累与磨炼中逐渐成长,所以别说你不行。课堂上,有问题,不必害怕,不必紧张,请勇敢地站出来发表你的看法。即使你的看法未必正确,只要你能勇敢的站起来,就是自信的人。运动场上,请迈开步伐去拼搏,去奋斗吧,别因为害怕失败而退缩,没有经过失败的人,永远不能成为生活的强者。

万事总是开头难,只要你有信心去面对它,挑战它,那么,当你坚信自己而迈开决定的第一步时,你就会发现,自己畏惧的只是一个纸老虎。

成功的路上,必须有自信相伴,自信是一个人的精神支柱。有了自信心才能勇敢地迎接困难,面对困难,克服困难,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有一次,班级竞选班长,我也想参加竞选班长的比赛,但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啊,我怎么能行?我很犹豫。这时,我想起了“相信自己,别说你不行》这篇文章,我仿佛听到了自信在对我说:“就算只有1%的成功率,也要参加,只要认真准备,自信的去竞争,你怎么知道不能成功呢?”竞选那天,看着同学们一个个出色的表演,我的手心出汗了,心里开始打起了退堂鼓。这时,“自信”又在我身边给我打气:“你能行,你一定会比他们更好,拿出自信吧!”轮到我了,我自信地走上台,开始了演讲。那一次我顺利竞选为班长。我感谢自信,相信自信给了我力量,让我勇敢地去面对每一件事。

“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击水三千里。”让我们以微笑面对困难,用自信挑战生活。虽然有自信不一定会赢,但失去了自信就一定会输。同学们,相信自己,别说你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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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青山依旧夕阳已红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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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一天天过去,叶绿了黄,黄了落,后又萌出了些绿意。蕾开了花,花谢了地,又露出了些骨朵儿。物物生生不息,在时间的飞逝征程中,她是茅尖的湛蓝,不褪去她的色彩,在年轮的圈圈点点中,她是永不老去的巍巍青山。而永恒的,就是一盘皓月,亘古不变的朗照着这地。?

‘秦时明月汉时关’照过古今的关关卡卡,这土那地。照过的斯人,却在蓦然回首中,消逝得无影无踪。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望尽过江的点点白帆,在那遥远未知的渡口起航,在褚崖间退去两岸青山,两排绿竹。撑那么一杆长篙,在萋萋青草中漫溯,满载一船离别的伤感?,在时间的长河中漂流。而白帆点点,哪一帆才是故人的兰舟。

时光逝矣,草木零落,美人迟暮,哪一个抵过了时间的车轮?山盟海誓,曾经说的海枯石烂,在实践的长河里只不过是沧海一粟,而在时间的车轮滚滚中被碾落,归于尘土。‘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谎言是甜蜜的,但甜蜜中有了慢性的毒素,让人有了期望,然后在这个无期的盼望中等待誓言的实现,最后自己一个人在孤单中老去。而那些坚信的,都望穿秋水般变成了望夫石,异或孟姜女般哭倒长城,泪尽而死。

在永恒的不过是银辉,在清风夜唳的黑夜里守护心灵月亮的树,而这千古以来最让人欣喜,最让人心忧的情,只不过是天地之间的一瞬。但我忘不了,有些花一生只开一次,落了,便是一地的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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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伊阙之美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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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是肆无忌惮的。星期五晚上就想着,明天一定睡一个无法无天的觉,直到睡的烦了再起来。可结果总不是你理想中的那样,要么失眠到天亮,要么被电话叫醒。

这不,电话的铃声硬是打破了美梦,毫不留情。脑子里一片迷雾,总希望是闹铃响了,于是吃力的睁开眼睛看看,失望的是屏幕上没有显示“再睡10分钟”,而是一个熟悉的名字在上面跳动着,是兄长。不敢怠慢,赶紧接通,我还没有来得及说话,他说了一句:“我快到你门口了,抓紧起来,一起出去玩”,电话就挂了。

啊?这是什么节奏啊,快起!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穿好衣服;牙刷吞在口中,视乎没有挤上牙膏,不管了;湿毛巾往脸上一蒙,擦两把,搞定。终于出门了,和老哥会合,车上顾不上讲话,向着目标飞奔而去。

此行打算翻越几座小山,找一下冬日里大汗淋漓的感觉。很快,到了预定的出发点,登山开始了。不孤单,同行的人很多,络绎不绝的行进在山路上。“没有比脚更长的路,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更何况兄弟在一起更加觉得尽兴。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没有疲惫,一路上谈笑风生,激扬诗词、感慨万千,不觉中,二分之一的路程已经被甩在身后。

风和日丽东风止,蓝天白云伸手及。登上山顶放眼望去,这座山虽然没有那种险峻、没有那种巍峨、没有那种苍翠,但是总有高瞻远瞩的视野、总有一览山下的豪情。继续前行,一路放歌,山路在不经意间就走完了。和老哥在一起玩的时间似乎比平时要快,可能是兄弟无间吧,总之彼此都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所以才忽略了时间。

下山正是晌午,找个饭馆开吃,没有满汉全席盛,却有兄弟话桑麻。清茶加上几个小菜,就着米香,实实在在的舒坦。饭后,一起小走一段,谈谈将来,说说曾今。每一个话题都是兄弟的话题,从不参杂其他。

今后若离别,何日再相逢?“桃花潭水深千尺,兄弟情谊才词穷”!把酒言欢,你调我侃的时间越来越少,各奔东西的日子渐渐靠近,是矛盾、是怀念、是不舍!

“天下无不散宴席”,这句话过时了。这个时代改变了这个世界,世界小了,这不是离别时的安慰,要记得常联系,报平安。

不知经过了多少次这样的情景,默默无语两眼泪。知道了珍贵,才不敢懈怠、才不敢敷衍。山常在,望兄来;石不烂,共登台;松柏四季绿不改。

傍晚降临了,站在楼顶,望着天的西边。、夕阳烧红的云彩隐约可见,留下的痕迹形成了一片美丽的风景,让人陶醉,让人赞美。华灯初上先阑珊,前路悠悠定光明,相信我们都会好好的,能好好的实现自己的目标,再相见时不要为彼此落泪。

“相见时难别亦难”,挥一挥衣袖,珍重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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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五年级《我的心爱之物》单元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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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许多心爱之物,每个都是我的宝贝。我的新球鞋,炫酷的自行车,陈旧的木质书架,灵活的滑板车……这些都是我的心爱之物。可在它们当中,我最喜欢我的网球拍,它才是我最爱的宝物。

那年,我的旧网球拍折断了,真可惜!家里爸爸的拍子太重了,打球时根本挥不动。于是,爸爸给我买了新拍子。爸爸让我试试,我拿住拍子挥了挥,不轻不重,正合适!我端着拍子仔细端详了一番,感觉很好看。拍框上只有黑白两色,但搭配得十分巧妙,上面还有一个红色的“speed”,拍网上还有一个减震器,整个拍子朴素而华丽。我一下子就喜欢了这个网球拍。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很快就迎来了一场比赛。比赛还没开始,我就十分紧张。旁边有两位叔叔侯场,我想:难道他们也打吗?我第一次用这个球拍打比赛,会不会输?我的心怦怦直跳,即使周围十分吵闹,我还能听到我的心脏在飞速跳动。第一场比赛中,我越打越紧张,心怦怦直跳。结果我以4:1的分数败给了一位叔叔。紧接着,我平下心情,跟一位年龄相当、水平相当的小女孩儿打比赛。每当我赢一个球时,我都会隐约地感受到我的拍子给了我自信心。最后我以一分之先赢得了这场比赛。我兴奋极了!后来,我越打越拼命,最后以四比二的分数赢了第二位叔叔。原来我的拍子有魔力呀!

后来,每次比赛时我的拍子都给我带来好运。它就像一位魔法师,让我接住我平时无法接到的球。一年之后,我的拍子对我来说又轻了,爸爸妈妈又给我买了个新网球拍,但我还喜欢用这个幸运拍。

如今,每次打球的时候,我还是用它,因为它使我热血沸腾。如果有人问我喜欢它的原因,我会简单告诉你:“它给了我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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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爱的教育读后感300字作文_[第七单元]写读后感

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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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你是否读过《爱的教育》这本好书呢?如果没有,就让我来给你介绍一下吧!这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进行谈话的一本好书。

《爱的教育》里有许多感人的小故事。有热爱学习的代洛西;有正义厚道的卡隆;有刻苦学习的斯代地;有体贴父母的铁匠儿子波来可西;有爱扮鬼脸的小石匠;有温柔可亲的女教师;有特别爱学生的校长。

读着书中的小故事,有时我泪流满面;有时我拍手叫好;有时暗暗加油;有时...

书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一天,坏孩子弗兰谛欺负弱小的奈利,卡隆跳起来大声说道:要是谁再敢伸手欺负奈利,我就狠狠地揍他的脑袋,打得他在地上转三个圈儿。弗兰谛不听这个警告,于是就挨了卡隆的拳头,果然被打得在地上转了三个圈儿。从那时起,没有人再敢欺负奈利了。

你瞧,读这本书是不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如果你也想感受暖暖的爱,增加力量,就赶快和《爱的教育》交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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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大悲之后大爱只为更好地活着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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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微蓝,白云飘荡在那遥远的天际,也飘荡在我的心头。抬头看着天空,看着这个另万千世人仰慕的地方,我在想;‘天堂,就在那上面吗?我能去天堂吗?天堂会接受我吗?’

漫步在校园里,看着周围的那些男男女女,行迹匆匆地与我擦肩而过。我们的相遇是那么的短暂,时间顺着指尖悄悄的划过,没有留下太多的回忆,太阳已经顺着天空的脸颊滑落山下,只留下了脸庞的一丝丝晕红。太阳逃出了校园的边角,临走前特意给情侣们留出了一片乐园,那是一种叫作青春的乐园!

大学时光的美妙似乎已经走到了尽头,而那些曾经的过去也已经似乎不再重要。什么都没留下,或者说什么都留不下。我们会留下什么呢?是一缕对着阳光的微笑,还是一滴对着痛苦的眼泪。是谁曾伤害了你都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或许我们都已经错过。校园是“辽阔”的,尽管夜幕已经降临,笼罩着天空。小小的校园之所以辽阔,是因为它承载着无数个年轻的梦想。哪怕风吹雨打,哪怕日晒雨淋,这些年轻的梦想总会在青春的乐园里生长发芽。

今天的阳光很是灿烂,炙热的樟树叶在流着汗滴。穿梭在校园里的每一缕阳光都洋溢着青春的笑容,绽开在每个人的脸上。大学什么最常见?或许就属这平凡的微笑了。尽管笑,因为快乐,尽管笑!

趁着夜暮来到了图书馆,找了一个偏僻的角落坐了下来。摊开手里的书—《时光匆匆老去》,细细的品读起来。窗外静怡的天空透露着丝丝凉意,我把心藏进了书里。醉卧在静溢书香的世界,没有喧嚣,也没有迷茫。一颗平凡的心被文字牢牢地抓紧,吸允着这书中的乳汁。周围的一切都与我无关,时间在书中也停住了脚步。我是幼小的孩童,被文字妈妈悉心地照料着。熟话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而我,更爱这书中的文字“母亲”。

书中的世界是那么的辽阔,我的心灵飞不到边际。把相思寄托在了文字里,寻那天国里的一方安宁。自是无忧无虑,从一颗平凡的心,守着文字里的寂静。谁都不曾打扰,不曾离开,也不曾离去。

两个人的世界,两颗年轻的心。相遇的时候是那么的偶然,离开的时候又是那么的动魄惊心。书中的她走了,离开了最爱她的他,而我只是一个空怀叹息的朋友。无法劝慰她们的分离,只能默默祝福彼此的幸福。她们悲伤的离去,而我似乎也要悲伤的离开。图书馆的门永远准时关闭,而我也只能暂时地离开他们,离开文字,离开静溢的书香世界。

她们从不会对我开口挽留,对我这位新识的朋友,离开或许也是给予她们独处的最好机会。她们留在了文字里,留在了我的回忆里。我们不曾分离,只是暂时地离开。离开,只是为了华丽地回来。我会回来看望他们的,她们的世界不曾孤独,因为他们永远相守在那紧密的文字里。

临走时,我从图书馆里借出了这本书。像怀揣着一个秘密,悄悄的回到了寝室。怕被人看见,静静地翻开来。突然,一张署着“大悲之后大爱,只为更好地活着”字迹的书签出现在了我的眼前,不觉很有寓意,便以此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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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心爱之物》五年级第一单元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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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爷家有一只秋田,那半棕半白的尾巴,肚皮被白白的绒毛所覆盖,那黑色的鼻子,毛茸茸的脖子上戴着一条蓝色的领带,圆圆的脸上长着一对耳朵,一切都很适宜。

一天放学。妈妈说今天。大爷送你去街舞班,上了车之后,我发现了惊喜。车后面坐着一只可爱的秋田狗。我摸了摸他的头。它没有咬我。反而很友好地舔了舔我的手。从他的眼睛里我看出他在看着我手里的汉堡。我拿下一点肉给了他。他不吃。还看着我,无奈之下,我只好拿下一大块肉给了他,他才吃起来,他狼吞虎咽的吃了下去,他和别的狗不一样,它吃食时用前爪护住食才吃,好像怕食物被别的狗抢去似的,看起来又呆又萌。

还有一次,我的手被刀割了一道深深的口子,鲜红的血从手里流了出来,我强忍住痛苦。不让眼泪流出来,这时他跑过来,用头轻轻的蹭着我的肩膀,好像在安慰我似的,咬着我的衣袖往出跑,意思是让我陪他下楼玩,我站起来下楼。我捡起了一个树枝,扔了出去,它后腿一蹬。很快咬住了树枝跑了回来给了我,这一次我扔出去了更老远。他飞快的跑了过去,又跑了回来,在我面前又蹦又跳,好像再说,快看我多厉害。我摸了摸他的头,掏出一根火腿肠,她突然翘起尾巴,眼睛瞪的可圆了,看着火腿。我只好给了他,看他吃东西的样子,我情不自禁地笑了。

人们都说狗是有灵性的,没错儿。我会好好照顾它,让它陪伴我一起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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