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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道德被绑架的作文4篇 作文怎么写(精彩20篇)

道德绑架作为社会发展中的畸形,不仅不利于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不利于公民道德建设及道德标准的构建。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别让道德被绑架的作文4篇 作文怎么写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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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道德绑架

全文共 7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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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达州八旬老人李某坐动车到成都看病,因没买到坐票,老人在南充站被座位主人请了起来,之后另一位乘客为老人让了座,老人女儿说:“年轻人应该多学学。”有媒体就此事进行网络调查,结果显示,55.1%的网友认为座位主人没有做错,只有2.2%的网友认为座位主人有点不近人情。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请把座位让给需要帮助的乘客。”我们乘坐一些公共交通工具时,总能听到这句熟悉的提醒。但是这能够成为要求别人必须让座的理由吗?尤其在动车上,每一位乘客在买定了自己的票后,就享有相对应的乘车权利。有座位号的乘客,是否愿意将座位让与他人,亦是一种可自由选择的权利。一些拒绝让座事件引发热议,甚至被打上道德的标签,不免有“道德绑架”之嫌。其实让座只是一种情分,却并非本分,对于让座与否又何必苛求呢?——吴语

在公交车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主动让座的行为,不管是老人还是孕妇,都可以在公交车上轻松得到座位,这是文明道德的体现。可是在动车上,却很少看到主动给老人让座的行为,这就暴露出一些人对传统美德的曲解和偏见。一些人认为公交车属于短线运送,让一下座位无所谓;而动车则不一样,让了座,就要站立很久,太辛苦,这也是很多人在动车上拒绝让座的原因。诚然,这些想法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并不能成为拒绝给老人让座的理由。让座是一种美德,不应分时间、地点,也不应分交通工具,只要老人有需要,就应该积极给老人让座,这点是毋庸置疑的。因此,只在公交上让座,拒绝在动车上让座,是对传统美德的片面理解。——吴彩霞

坐自己的位置完全没错,但给老弱病残孕让座应该点赞。在公共场合,遇见身体不适的年轻人我们都要上前询问一下,更何况是面对一位满头白发、身体抱病的老人。让座是一种礼貌,但没有必要把它绑架成一种法定义务。让座是应该的,不让座也不应被归结为不讲道德,毕竟平等享受有偿的公共服务是每个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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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道德绑架

全文共 1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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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座是一种尊重,但这并非是义务。

——题记

最近,某市新出台的法规中规定不让座者,司机及乘务员有权拒绝为其提供营运服务。就此规定,当很多人在赞同这项规定,认为是该好好整治这种不文明的行为时,我只是内心在冷笑。绑架!这是一种赤裸裸的道德绑架!

曾想起2012年看到过的一部名为《搜素》的电影。主人公“白富美”叶蓝秋因不让座给老人而被人肉搜索,甚至是媒体曝光而引发出的一系列闹剧风波。然而又有谁能想到,能体会到她那被突如其来的癌症所击溃的内心?没有!我为选择自杀来结束的叶蓝秋感到悲哀。正所谓艺术源于生活,但有时候,生活比艺术更复杂,也更真实!为什么这部电影被评论家们评为“最接地气儿”的影片,就因为它真实地反映出了这个原本的生活的社会。

那些赞同这条规定的人们,你们有多少人是真的内心高尚?又有多少人真的是总在给这些特殊人群让座?虚伪、做作,不过是随声附和的一群跳梁小丑罢了!

倒是想问问赞同的人,你们可知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难道你们认为这种以违法的方式来对付不文明的行为是一种高尚,是一种光荣?愚蠢、无知!这种与立法的法治原则背道而驰无疑是一种道德的绑架!

单从法律上讲,当乘客上车后并买了票或是刷了卡,就是等同于与客运公司成立了一份合同,那么司机和乘务员就有义务把乘客送到指定地点,如果只因乘客不给特殊群体让座而拒绝为其提供服务,这就是客运公司单方面违反合同。且不说别的,这种行为本身就构成了对乘客违约的侵权责任。所以从法律上讲,这种规定是违法的,是不合理的。

其次,那些要求别人为特殊人群让座的人,你们认为谁更需要这个座位?座位是让给需要的人而并非是特殊的人!我可不认为那些在公园里锻炼的不亦乐乎,或是追车挤着上车时腿脚利索的老头儿老太太比那些疲惫不堪的青年人更需要这个座位!哦呀,请原谅我用了老头儿老太太这样的字眼!

几十年前,胡适先生曾说:“自以为代表正义,就大义凛然,自己认定的主张是绝对正确的,而一切与我不同的见解都是错的。一切专断、武断、不容忍、摧残异己,往往都是从这种‘正义的火气’出发的。”

现在我把这句话送给那些赞同的人,去你的正义,道德毕竟是一种自律而非他律,用这种规定来要求别人遵守道德,无疑是更大的不道德!

再有,你们不觉得这缺乏可操作性么?难道老师没教过制定计划前要先考虑好其可操作的范围么?哼,拒绝提供运营服务,说白了就是把人赶下车。如果乘客不下车呢?难道你司机就可以不开车么?那么其他乘客的合法权益由谁来保障?客运公司?还是政府?还是所谓的法律?不仅无法保障,还会让平等主体的经营者和乘客之间彼此对立起来。就因为让座这点小事儿,实在是不值得!立法的本意是缓和社会矛盾和纠纷,然而这个城市所出台的法规是在制造矛盾和纠纷,而非解决。这说明了什么?惰政!请原谅我使用这个词汇来形容这个城市的政府,但事实就是这样。因为一点小事就立法,这不是惰政是什么?这不是权力的滥用是什么?抱歉,这已经我所想到的最委婉的说法了。

作为政府,当城市出现这种现象时,应该去提倡某些做法而不是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这毕竟是社会公德问题,而不宜泛化为法律问题。法律并非社会秩序的万能调节器!如此规定,实在有些强人所难的味道。“泛法律化”的道德诉求,和法律取代伦理道德有什么两样?这更是加大了公民的守法成本,这不是一个好的政府应有的行为!

这样的规定同时也加重了司机和乘务员的工作压力,甚至是一个搞不好,就会影响到公交秩序,这是谁都不希望看到的。

自觉和倡导市政府在解决此类事件的主要手段,法律或许可以解决得了让座事件,但却无法解决让座的道德底线。

政府所谓的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的界定范围是什么?什么是弱,什么是强?在这一些列问题都未解决好之前,冒然用这种规定来约束人的道德,着实有些变味。其实“让座之争”更多的在于“换位思考”,并非是手段。

说得不好听点,这就是迷信权利万能的一种表现,这样规定所展现给我的是对法的不尊重。请记住,法是为权利服务,而非权力!

在这样的道德绑架的问题之下,不禁引发我们深思。所谓的“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早已变成了道德利己主义。一车虽小,人情世态却尽显其中。到底,谁才真正需要这个座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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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道德绑架

全文共 1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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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无道德社会,道德却成了最吓人的标签和棍棒,这恐怕才是中国大陆的怪诞之处。年度刺痛人心的“小悦悦事件”,在水落石出之后,让人感受到几分凌冽的寒意。

两岁女孩死在朗朗乾坤下,先后被两辆货车碾压而亡,路过十八人陷入被拷问的悲惨境地。他们如果承认有错,大众就立马获得了胜利;如果不认罪,那就一直盯着,反复折磨,直到他们垂下高傲的头颅。

我们轻易便可宽恕自己的恶行,但却绝对不能原谅别人的污点。而似乎必然的逻辑是,因为自身的诸多缺陷,对他人的攻击便异常凶猛无情——好像在完成一次人生的伟大冲锋,全然忘记了这是杀戮,会刺疼更多人的心。

支撑我们的伦理基石是:任何别人都应该是道德完善的人,以此要求他们承担其道德义务,是无可指责的高尚行为。仔细想来,我们只是借此把不忍目睹的血淋淋场面,貌似高尚地化作自己的伦理点心而已。那些无辜的人——《南方周末》的一篇文章,非常好地复原了现场,证明绝大多数人不可能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看见了血泊中的小悦悦——仅仅因为与悲惨的事件相关,就被迫成了大众肆意蹂躏的对象。我们知道这种杀戮的有效性,对方根本无从反抗,也无力反抗。我们愈义愤,杀声愈响,就愈有效果,去除了自身嫌疑,又获得了道德优越感,可谓完胜。不幸的是,我们杀死了一大堆无辜的同类。当然,在我们眼里,本来就没有什么无辜的人,问题仅仅在于谁会被我们逮住而已。

审判往往具有戏剧性的效果,似乎教育了全社会,维护了某种德行,又卸掉了自身良知包袱。

不仅仅如此,江苏溧阳一低级官员的微博偷情以及资本达人王功权私奔事件,都带有道德审讯的意味。官员,一旦和性发生关联,整个社会就立即莫名地亢奋起来,好像发现了肥美的猎物,可以一展绝技,于此获得巨大的满足。大众有追逐施虐的快感的本能,这毫不奇怪,问题在于,媒体乐于鼓动这种本能,并从中收获“影响力”:我可以拔掉任何人的一张皮,只要我想——当然是没有毒牙的人,不会影响媒体饭碗的人。

现在看来,律师张显在药家鑫一案上,也有故意制造道德审判之嫌。一个冷酷大学生人头落地了,正义貌似得到伸张,越界的道德涂污却令人不安:我们真的不得不采取夸张的道德手段致人于死地吗?处于中国当下情景中的人们,当然理解这种无奈的司法现实,为求公正和正义,反而丢掉了良知和德行,当事人很难不为自己的计谋付出代价。他是否真的会心生不安?如果没有,这种正义便是有毒的,它将更加让人堕落。

道德拷问者如此之众,照例说我们应该看到更多道德的影子才是。事实上,满街触目可见不道德的行为。这只有一个解释:当我们用道德追问别人时,自己骄傲地站在高处;而当我们混入生活海洋中时,也随行就市成为不道德的人。

世事的诡异在于,做好事的拾荒婆,也被媒体反复追问救人动机,得到表彰后又遭乡亲诋毁和盘剥——当她是一个卑微的拾荒婆时,没有人会正眼看她一眼,当她做好事出名后,所有的人和官员都要来占便宜,如果占不到便宜,比如借不到钱,乡亲们转身就会把审判的冷箭射向这个感动中国的人。

小悦悦死了,一番严厉地道德审判后,什么也不会改变。我们既是审判者,也是冷漠者,甚至也常常成为作恶者。这就是国情和人心。套用梁漱溟先生晚年的著名句式,我要弱弱地问一句:2012年,世道人心会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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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拒绝道德绑架高中作文

全文共 1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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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电视电话会上,一位首长语重心长地说:“领导干部要学会拒绝。”闻后深有同感。拒绝是一种本领,是一门艺术,更是一种素质。身处物欲横流的世界,面对纷繁复杂的诱惑,党员领导干部需要学会拒绝。

拒绝有本能的,也有理性的。对自己不喜欢的人和事,人们往往产生一种本能的排斥心理,而对自己心仪的事,要想说“不”就比较困难了。《大学》有云:“好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者,天下鲜矣。”锋利的钓钩裸露在水中,池鱼避而远之;而一旦挂上美丽的钓饵,便能诱使成群的鱼儿上钩。世上有许许多多诱惑人心的东西,都有着华丽的外表;也有许许多多的人,因此而走向诱惑,坠入了深渊。这都是不会拒绝、不去拒绝的结果。

面对诱惑,会不会拒绝、能不能拒绝,反映出一个人意志品质的强弱,也是对党员干部人品官德的考验。党员干部手中或多或少都掌握着一定权力,现实生活中,会与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也不可避免地要面对别人的种种请求或“好意”,此时,选择了接受,就等于丢弃了党性;选择了拒绝,才能避免滑向无底的深渊。所以,在与人交往的时候,我们要多问一问:“他是谁?为何而来?他找我是不是要达到个人目的?我该怎么办?”然后,自觉拿党性这把尺子来衡量一下,什么可以接受,什么应该拒绝。对于那些违背原则的问题,与党员干部身份不符的事情,要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说“不”。特别是对一些所谓的“潜规则”、“擦边球”、“可做可不做”的事情,更要谨小慎微,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随波逐流,不姑息迁就,确保党性观念永不褪色。

做一名称职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修好“拒绝”这门课。具体讲,就是要努力提升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培养健康向上的理想情趣,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的侵蚀,经常审视自己的思想道德,看有没有不健康的苗头;经常审视自己的价值取向,看有没有庸俗的倾向;经常审视自己的言行举止,看有没有越轨的地方。耐得住寂寞、抗得住干扰,坚守精神上的一片净土。

生活中,我们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太多。

我们象久旱的土地渴望甘霖,象饥饿的幼儿渴望乳汁,渴望着,吸收着大千世界眼花缭乱的一切的一切,有时候,是否可能甚至连郁金香,还是罂花都分不清、辨不明?朋友,你不觉得在这异常精彩的有时也很无奈的现实中,我们还非常需要学会一样特殊的本领吗?那就是---------学会拒绝!!!

当你还是一个莘莘学子,又常常看到某一些平时学习不努力,但考试时却通过投机取巧从而获得比你刻苦学习还要好的成绩的时候;当你正巧在某个考试时某道题冥思苦想也做不出来有人向你表示可以“帮帮你”的时候,你是否也曾经想过向那些人学学?!这时候,你需要学会拒绝!

当你作为一个被相声中戏称为“冒号”的人物,手里有了某方面签字的权利,许多人有求于你,有的人还会悄悄给你递个“信封”的时候,这时候,你需要学会拒绝!

当你和朋友一起去卡厅唱歌,在时明时暗的灯光里,在杯碟交错的嘻戏中,在陪舞小姐的娇声邀请下,这时候,你需要学会拒绝!

当现代人的时髦问候语,已经从“好久不见了,你吃饭了吗?”演变成为“好久不见了,老婆还是她吗?”的时候;当麻将牌中的“换教”已被赋予现实中的关于婚变的特定含义的时候,这时候,你需要学会拒绝!

当你沉陷于网络中,迷恋于聊天室,被网上的“哥哥妹妹”神魂颠倒,置身边的亲戚朋友于不顾的时候,这时候,你需要学会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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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道德绑架

全文共 1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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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学生坐在座位上看书,一对老夫妻上车后,老太表示老伴身体不好,希望女生让个座,谁知女生来了句:‘我要复习功课’……”日前,一名网友将自己在轨交上目睹的一幕发到网上,还将不让座的女生照片公诸于众。“复习女拒让座”事件立即引来大量网友关注,不少网友纷纷效仿,将拒绝让座的乘客照片发至网上。

“让座”问题似乎是一个永久的话题,因为这里面包含了道德观、是非观、权力观等等内容。也许我们可以对让座做一下简单的分析。

首先,乘坐公交车,是一种消费行为,每个人都付出了同样的代价才乘上车,从法理上讲,也就享有了同等的“权利”,不存在一些人“理应”为另一些人让座、“理应”为另一些人做出牺牲的问题。换句话说,一个人只要以规定的价格购买了乘车权,他就有“权利”不给他人让座,他就没有必须为他人让座的“义务”。如果他把本来可以坐下去的位置让给别人,他就是做了本来可以不做的小善事,他就应当得到社会和他人的某种程度的肯定和赞美,至少应该得到被让座者的一声感谢。

但是,长期以来,把本属于“个人权利”、“个人品质”范围的让座纳入“社会公德”的范围,就使人们普遍有着心理上的别扭和错位。有人之所以不愿让座,或许出于一种不服气的心理:我也是花钱乘车的,我忙了一天也快累趴下了,凭什么说我不把座位让出来就是“缺德”,就应该受到谴责?在给老弱病残孕这一面,固然大多数会对让座者或冷或热的道一声谢,但也有人视他人让座为理所当然者。有的人在别人为其让座后,连正眼都不瞧人一眼就坐下了,有的人坐上别人让出座位,就像收回被别人借去的东西。更有甚者,上车后见无人让座便发牢骚、恶语伤人。而把让座看作“社会公德”,这些人的做法亦无可厚非。因为让座了,不过是做了应该做的事,用不着感谢;而不让座,则“缺德”,理应受到责骂。

把干涉他人的权利当作一种没有社会公德心来谩骂、侮辱,甚至将照片发布到网上公开谴责,无疑是一种将自己所谓的道德绑架了另外的道德,甚至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这种行为已经越过道德、触犯了法律。

让座本身是一种美德,这一点无可厚非,但不应该是强迫的,对肯为给老弱病残孕让座者,变谴责为劝导。不再声色俱厉地说,你们不肯让座是“缺德”,是不讲“公德”,是良心让狗吃了!而应当对他们说,你本来可以不让,但如果让了,就是在行善,虽然是小善,但“勿以善小而不为”。同时,对老弱病残孕,也应该提醒他们在别人让座时别忘了报以一个微笑、一声谢谢,这种冲突也许会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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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有关道德绑架的命题

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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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玮琪和赵薇的遭遇无非是受到了偏激的网络舆论的“道德绑架”。说到道德绑架,不禁又让人想起半个多月前网民逼迫内地首富马云为天津灾区捐款的事情,究竟为何会发生道德绑架的事件呢?

所谓的“道德绑架”,是在用圣人的标准要求普通人,用美德来要求道德义务,一旦别人没有达到所谓的“道德标准”,就会被冠以“缺德”的恶名。那些“逼捐”和“逼爱国”的道德绑架者曲解了道德和爱国的本质,将自己臆想的道德准则强加在别人身上,别人达不到便施压、指责,甚至谩骂。

虽然范玮琪、赵薇和马云都是名人,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都相对较高,但他们本质上和我们一样都是普通公民,既不是英雄也不是圣人,他们所得到的财富和美誉是通过他们自身的努力而被社会认可的,但他们未必在任何方面都要做到身先士卒。

当我们在评判一个人的道德修养的时候,需要公平的对待,多一分理性、少一分感性,不要拿着圣人的标准去衡量他人,不能用美德的标准去求全每个人的品德,更不能戴着有色眼镜以某种偏激的观点对他人横加指责。

欲判他人,应先三省吾身

唐代文学家韩愈在《原毁》中言:“不以众人待其身,而以圣人望于人,吾未见其尊也。”许多人喜欢用道德捆绑他人,却忽略了自身的道德修养,这种行为既是对他人的不尊重,也是对自己的不尊重。奉劝那些道德绑架者在开口指责他人言行之前,先反省一下自身,若自己的言行都不符合道德标准,如何能够以德服人?

其实宽容包容本身也是一种美德。我国自古以来都主张“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在网络时代我们也应该继承发扬这一优良传统,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宽容友善地对待他人,这才是真正爱国的表现。但愿日后网络上能够多一些以德感人的事迹,少一些道德绑架的现象,让更多人以平和的心态散播出他们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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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让座道德绑架高中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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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脑海中,有许许多多令我忘不掉的事,好象那一颗颗划破夜空的流星,光彩夺目。在这些往事中,有一件事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中午,正是最热的时候,太阳的光映照在我的脸上。坐在车里,听着"吼,吼。"的车声,这声音毋庸置疑是噪音,望着车窗外,人来人往的街道,他们都是半眯着眼睛,撑着太阳伞,似乎一点也不喜欢这热辣辣的太阳。

有人上车了,她是一位老人,她看看车上的座位,满了,又没人让座。只好站着,扶着车杆。阳光正直直地照着那位老人,老人皱着眉头,用手擦从额头流下豆大的汗珠。车子突然猛地一刹车!老人踉跄了一下,脚撞到了车杆"哎哟"一声。全车人的目光都放在了老人的身上,可过了一会儿,他们都各干各的事,压根没打算让座。我直定定地看老人,手紧紧地握拳,手心都出汗了,咬着下唇。让不让坐呢?我十分犹豫,他们不让,我也不让吧,可是......让了的话我就要站着了呀,又热又嗮。不!这点小事,我怎么可以不让呢?我又想到我是少先队员,我迅速起身,走到老人面前,诚恳地说:"老婆婆,你去我的位置坐吧,没那么多阳光。"老人拒绝了,说:"这怎么行,你还小的,还白白的,会嗮黑的。""小孩子们嗮多身体好。"我坚持要老人坐,老人只好坐了,亲切地说:"你真是个好孩子。"我说"没有关系的"我心里比吃了蜜还甜。

让座,看起来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情,却可以反映出一个人的品格。让座的人会受到别人的尊敬,那些光顾着自己渺小的利益的人,却会受到被人的唾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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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莫用道德绑架的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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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巴黎发生恐怖袭击事件,第二天,全世界都在为遇难者哀悼的时候,范玮琪在微博上晒出孩子的照片,网友恶语相向:“自己的‘小确幸’不能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事后,范玮琪发表了另一条微博,意在为遇难者祈祷,却仍然难以平息网友的愤怒。

这已经不是范玮琪第一次因为“晒娃”被网友横眉怒指。“9·3”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大阅兵吸引了千千万万人的关注。在关注阅兵时,一些人还同时关注了明星有没有关注阅兵。他们通过微博发现,赵薇、林志玲、大S、SHE、蔡康永、何润东、范玮琪等对大阅兵没有任何表示;范玮琪不但没有表示,还在自己的微博里晒出双胞胎儿子的照片。于是在这些明星的微博下面,“不爱国”“不配当中国人”“取消关注”“你令人失望”等骂声响成一片。尤其在范玮琪的微博里,数以万计的评论如潮涌来,其中相当部分是谩骂:“你不发阅兵的照片,居然发你儿子的照片!你不爱国!”“你不感动吗?你还是中国人吗?”“你不爱国,你滚出中国!”。而在我看来,那些嘴里没说过半句“爱国”字眼的人,只要做好本职工作,遵守国家法律,维护权利,承担义务,也都算爱国。

有人认为,作为公众人物,明星不应当把自己的微博简单地视为私人领地,他们在微博上的发声也跟其在公共场合的一言一行一样,具有特殊的传播和示范效应,因此,范玮琪的言行是不对的。然而,一而再、再而三,在网友们激烈的言论中不难看出,对范玮琪“晒娃”

的批判已经不只停留在这个层面,而是升级为人们宣泄负面情绪的一个出口。在这种看似热血、实则非理性的责备中,批判的因果和逻辑是不需要深究的:只要你没做大家正在做的事,你就是不道德;只要你没说大家正在说的话,你就是不道德。在这样的道德批判中,转型期社会的种种压力,轻而易举就转变成荒腔走板的情绪表达,舆论貌似占领了道德伦理的高地,实则却是对寻常生活和情感施以了道德绑架。而事实上,真正的道德是对每一个个体的尊重,道德绑架对人的伤害则丝毫不逊于真正的绑架。 正如知乎一位作者所说的,每个阶层每个群体都有他们的道德观,正如战争是因为双方都有正义,道德绑架则是因为一方觉得另外一方达不到他们的道德标准。

在你谴责他人这个方面的缺失之时,你在另一方面可能还不如他做的好。这种只存在于部分人心中的“不道德”行为是不足以将一个人的品性定义的。这里举个例子:一个年轻人工作一天回家睡在公交车上,突然被一位老人敲醒,并被要求让出位置,然而老人也就50出头并无身体大碍,本着已经累垮的身体外加被打扰的烦心不愿意理会却被冠以漠视老人,不尊老爱幼的坏品性,可是,这年轻人真的有错么?

“道德高于法律”的本质就是人治思维。但是道德绝对不能高于法律,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免受道德的绑架,避免“多数人的暴政”。道德绑架则正是因为一方觉得另外一方达不到他们的道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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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莫用道德绑架规则

全文共 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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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图书馆遭受大火肆虐,唯一存在的珍本却是一名学生违规带出的。在规矩和道德之间,哈佛毅然选择了规矩,开除了那个学生。

或许有人认为霍里厄克校长的做法未免太过刻板,太过不近人情。古人说:“不以一眚掩大德”,这个学生能归还图书,是应该表扬的。但我想说:“不以一德掩大眚”。人应该在规则的框架里,再谈美德,莫用道德绑架规则!

不可否认的是,道德是社会的底线,是我们判断是非的一个准则,但若事事都用道德评判,让道德占领人性的制高点,而让法律、规则屈尊其后,必然会导致良知的泛滥,一切公正、公平亦将不复存在。对于那些既做了好事又做了坏事的人,只有法律、规则能予以最公正的审判!

规则是高悬于我们头顶上空的达摩克利斯剑,它以最为公平而肃穆的目光审视我们的一言一行,裁断我们的一举一动。当我们难以克制心中的欲望,试图触碰并打开潘多拉魔盒时,锋利的剑刃便虎视眈眈,令我们胆怯却步,远离堕落。

《简爱》中有言:“人们死后,每个人的灵魂都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不单是上帝,规则面前亦是如此。无论是穷凶极恶还是盗亦有道,规则会以最严苛的目光透视违规者的内心深处,冷漠,公正,不带有分毫私心。规则是公正与和平最为冷酷而称职的守望者。

“汶川大地震”时的救人小英雄雷楚年,用他的奋不顾身拯救了七名同学,一时间成为人人赞誉的对象,全国的道德楷模。而六年时间过去了,当时的英雄已堕落成一个诈骗犯,让他一生的光环消失殆尽,做了错事也迎来了法律的审判。不能否认,雷楚年的义举带给了我们很多感动,可是再多的感动也不能抹去他欺诈的事实。法律的正义不会被他曾经的壮举而蒙蔽,法律会对他做出最公正的判决。

林肯曾经说过:“法律是显露的道德。”法律、规则依据道德修订,是道德的体现。触犯法律、规则,是对道德的亵渎。那些妄图以道德之名行触犯规则之实的行为本身就是对道德的违背!理性之光不能被黑暗所遮蔽,我们也不能让规则的天平在道德的影响下摇摆。每个人都要遵守规则,这是做人的根本!

人民大学校长陈玉露在毕业典礼上劝导学生:“人大学子应身怀为民立命之道,抓紧规则这一准绳,守护信仰,守护规则。”莫让道德绑架规则,我们应该守护好规则这一社会准绳,以我们的行动,给社会带来一种正义的风气,让人人手中都持有一把规则的量尺,规划自己行为的边界,规划自己心灵不可逾越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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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道德绑架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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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播出的《中国梦想秀》中,来自贵州的“追梦人”杨成燕,梦想是让失散多年的妹妹认回双亲,一起拍张全家福,。杨成燕的妹妹张懿小时候被父母送给别人,知道真相后不愿接受生父生母。张懿在现场一直拒绝和亲生父母相认。不料,节目主持人周立波当场指责女孩心胸狭隘,说她应学会原谅,否则永远不会幸福,还说出了“在你儿子眼里你是个尖酸狭隘的女人”的言论。

张懿拒绝和亲生父母相认,有两个原因,一是怕养父母伤心;二是与亲生父母并无感情,她信奉“养育之恩大于生育之恩”。认还是不认,张懿已成人,她有权利作出判断。而周立波一再诘问,甚至逼迫,出言不逊,哪怕初衷良好,也有道德绑架之嫌。

从法律上说,如果当初张懿的亲生父母遗弃了她,已涉嫌违法;如果将其送养给别人,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她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换言之,张懿可以不认亲生父母,也不必赡养亲生父母。本来一件很纯粹的事,却因周立波的“好心”而变得复杂。

据杨成燕称,其妹妹张懿属于超生,要上交罚款。无奈家里条件太差,杨成燕的父母实在拿不出罚款,只能将仅有1个多月大的女儿送走。更接近真相的细节应该是,杨成燕的父母重男轻女,因为在生了张懿之后,又生了一女一子,即包括张懿在内,杨家共有四个孩子,直到生了儿子才罢休。在笔者老家,有太多类似的情况,一些家庭连生了几个女儿,直到生了儿子才满足,孩子多养不起就把女儿送人。

不认亲生父母,总有原因。作为旁观者,我们自然不能勉强,更不能道德绑架。他们与养父母建立良好感情,不愿让养父母难受,已尽孝道。他们认亲有时也容易受到阻力,比如被养父母劝阻,张懿就遇到了这种情况。养父母的做法,同样值得理解。

毋庸讳言,现实生活中我们最爱拿道德说事。道德是砝码,道德是武器,挥舞道德大棒,习惯于道德绑架,这种做法明显不合适,可能遮蔽真相,伤害法律,掩藏了社会问题。少一些泛道德化,回归到法律命题,并深思道德泛化背后的社会问题,也许强过动辄上纲上线,拿道德说事。

[道德绑架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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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道德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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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队长的身份带领球队赢得赛季冠军,在与俱乐部合同到期后为实现自我更高的人生价值到转会至竞争对手之处,此举或许有人不解,批评指责,也能理解,但令我我想到的是,球迷们的责骂铺天盖地而来,甚至以“白眼狼”的攻击伤人。因此,我不得已以文章回应,希望大家保持冷静,莫再对此事进行道德绑架,损人伤己。我自觉问心无愧。带领全队顺利夺冠,我在合同期内尽己所能把球队带上巅峰,若我之前不尽力招致骂声或许情有可原,但我既已履行自己合同期内的义务,在合同终止后加盟他队又有什么错?北兴俱乐部多年栽培之恩,我很感激,也以此冠军报答,但若要以此作挟,束缚我走向更高的阶段,恕我无法答应。我的离开或许让俱乐部有所损失,但仍有许多优秀球员的,它不会元气大伤,而于我,一个球员就是一个向往更多挑战、更多磨砺的战士!目光若只浮于眼前情义,而忘却使自己更上一层楼,不断超越自我的目标,这又何曾不是一种勉强?身为队长,顺利夺冠且恩已报,身为球员,追求超越而意不改,我认为我已尽力平衡二者并努力做到最好。球迷们的责骂,我可以理解,无非是因喜爱而感到遭到“背叛”而产生的愤慨。

但其中言语不禁令我想到“道德绑架”四字。曾有富豪未捐巨款被网友围攻,补捐后却又冷嘲热讽:“现在晚了”。曾有明星晒娃被怒批“不爱国”,曾有名人未及时为受灾人民祈福惹来一群键盘侠问,“你有没有同情心”,如此种种,和我如今处境岂无相似之处?道德绑架是对别人的行为提高到道德层面进而批判的行为,也许有人认为我如此定义心有不诚,但道德绑架处理对被指责者本人造成心理阴影外,对社会也有不容忽视的危害,强制捐款,祈福不仅使本出自内心本善的行为套上生硬的枷锁,还使这样应称赞的善意举动被视为理所应当而不加重视,而这种动不动道德绑架的行为也会使严戾之气散播在社会上,人人自危,以道德制高点批人自己却不反省,最终不利于社会和谐。我知道仍有许多人不赞同我的做法,但请不要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对我进行道德上的批判与否定。世上很多事情不分对错,不涉高尚险恶,只是立场不同而有了分歧。我自认自己并不辜负北兴俱乐部,也不负自己,也请你们冷静下来,站在我的立场想想,不要横加指责,忘记了一个队长带领队伍付出的心血与努力以及一个球员对实现更高人生价值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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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道德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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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微博上看见一条消息,关于让座,一个女孩子生着病坐在椅子上,来了一个老人,周围的人看见女孩不让座都觉得这个女孩十分的没有羞耻心,最后女孩迫不得已让了座位。

通过这个事情,我们真的应该好好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让座是情分,不让座是本分,没有谁是必须让座的,法律上也没有这个规定,我们不应该道德绑架任何一个人,当让座这件事情过去夸大,这个世界不就乱了套,我不是提倡不让座,而是提倡不要道德绑架。

从小老师就教导我们要尊老爱幼,上车的时候也会听到车上的乘客请给老弱病残孕等人让座,让座这个词已经深深地刻入我们的脑海里,看到老人,孕妇,残疾人的时候都会反射性的让座,这个是一件好事,毕竟体现了一个人的素质涵养,我们的国家也是一个文明古国。但是有的时候,一些年轻人生病或者是身体不适的时候,因为年轻看不出来,大家强行道德绑架非得逼着人家让座,这个是不提倡的,我们不应该以自己的道德观来衡量其他人的道德观,道德绑架这种事情我们看到过很多次,这种不良的风气应该制止。

创造和谐的社会首要条件就是约束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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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道德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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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有法治之前——别让道德绑架法律

今年五月,山西省繁峙县副检察长穆新成被双规,其资产大约有两亿元。

打倒了一个贪官,这本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然而,当地却有很多人力挺副检察长穆新成,仅仅是因为他的贪污款中有一部分用于公益事业。

乍一看,穆的做法确实勉强可算得上是半个好人,虽然受贿,但他做“慈善”。实在也算的上是贪官中的极品。

但是,在我看来,与其说穆是一个良心未泯的人,倒不如说是那本不属于自己的钱给自己弄个好名声。要说的难听点,叫“又当婊子又立牌坊”这样的一个人却能得到当地相当一部分人的称赞,这是为什么?

中国呼唤法治社会也有一阵子了,为什么仍然无法真正建立呢?穆新成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抛开幕的道德问题不谈,也不管穆受贿是否是为了当地人民,穆收受巨额贿赂的客观事实确实存在的。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受贿判刑,这本是天经地义的事。在当地一些人看来,只是因为穆的“良心”尚未泯灭,不仅受贿之事可以容忍,还“得竖拇指”。

我对这样的人和这样的人背后的社会环境无话可说。就算穆受贿是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就算他良心发现到拿赃款做公益,在道德和法律面前,你选择什么?

不错,道德很美丽,道德也更让人引起共鸣,比起冷冰冰的法律起来,道德也更容易让人接受。但当道德与法律冲突时每个人都应该力挺法律。因为只有法律才是社会唯一可精确量度的准绳,只有法律才能维持社会最基本的运行。

然而,一些人在做出现实选择时却被道德吸引。于是有了力挺穆的人。如果仅仅是因为穆所做的那些“善事”,就网开一面,让道德绑架法律的话,那就将是一个穆新成落马而千千万万个穆新成将会屹立于中国的政府部门。此先例一开,葬送的将是政府的公信力,法律的尊严以及中国法制建设的前途。

鲁迅曾在《未有天才之前》中提到,在未有天才之前,应有产生天才的国民。

现在我想说,在拥有法制社会之前,应有容纳他成长的社会环境,而不是让道德等绑架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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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道德绑架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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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刘福成为了筹钱给女儿治病而向国内六位富豪求助的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不久,被求助的富豪中有两位表示愿意捐助。

二、网友呼吁大奖得主捐钱。广东省电白县18岁女孩蔡燕梅患有尿毒症。蔡家已花掉10多万元,负债累累。如果彻底康复,蔡燕梅必须换肾,手术费用逾20万元。

网友“冰尘”大胆建言:“我们找出买彩票中了奖的彩民,让其捐献25万,挽救一条生命……”巧的是,电白县就有一名彩民中得双色球两注头奖,总奖金高达1200多万元。

数个网友戴着口罩和鸭舌帽,来到投注站,手拉“救救蔡燕梅吧!伸出援助之手,让18岁的生命延续”的求助横幅,呼吁当地刚中了1200万元的大奖得主捐资救人。

三、前不久,中国男孩洪战辉作客央视新闻会客厅,接受了记者李小萌的专访。洪战辉在节目中重点谈了自己成名后的烦恼。其中,最让洪战辉迷惑不解的是,自从被评为2005年感动中国人物之后,他先后在全国各地做了近150场报告,而这些报告全部是免费的。洪战辉说他想过要收出场费,可是又不敢收。

洪战辉为什么想要收出场费呢?按他自己的话说,他觉得一个人付出劳动就应该有所回报,他出去做报告,其实也是一种劳动,是在给别人做一种精神上、能力上、心理上的培训,这种劳动应该得到一定的报酬。可是,他为什么又不敢收呢?他说如果收了出场费,一定会引起人们的非议,觉得作为精神偶像和道德楷模,根本就不应该计较经济上的利益。平常有人也时刻提醒洪战辉:你是一个公众人物,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形象。所以,洪战辉听从了这些人的劝告,以所谓的责任感做着无数的义务劳动。当然,为了不让自己太吃亏,不被他人不恰当地利用,对有些采访和邀请,洪战辉已经开始学会了拒绝和回避。

洪战辉的烦恼是其他众多道德偶像精神世界的缩影。它带给了我们一些值得深思的问题:我们到底需要树立什么样的的道德偶像?一个被社会推崇为道德偶像的人,究竟该如何做一个主体的人?特别是在社会商业规则和公众道德诉求面前,道德偶像们该如何作出自己的选择?

四、2006年9月,为了筹集孩子“神经干细胞移植”所需的4万元手术费,一位母亲向王菲、李亚鹏夫妇发出求助信,这封信刊登在了报纸上。

五、2006年3月,北京地铁车厢里,一个身披袈裟的男子扮成“唐僧”,号召乘客转告李宇春、徐静蕾等名人向一个患白血病的孩子献爱心,得到媒体广泛报道。

六、这回轮到了人气正旺的美女明星范冰冰。也许是明星们的财富太惹火,每每有穷困的老百姓通过媒体向明星们求助,而明星恰好又无甚反应时,总免不了一阵舆论的狂轰猛炸。有报道说,国庆期间几位演艺界人士号召参加“明星一起来”扶贫活动,范冰冰拒绝加入,不少地方报纸相继转载,攻击明星为富不仁甚至范冰冰个人的相关评论也在网络上风起云涌。

搜狐网正在进行的“范冰冰拒绝扶贫该不该遭到炮轰?”调查显示,有24954名网友投票赞成正方“应该炮轰”,同意反方“不应该炮轰”的才3804人。也许最先公开求助行为的媒体还会比较谨慎和有分寸,但越来越多媒体的转载、尤其是网络媒体的刊登,显然会不可避免地把被求助者推到“众目睽睽”的公共舆论聚光灯下,供更多不相干的“观众”注视和评说。而这些“观众”通常又会出于同情弱者以及反感为富不仁的普遍心理,一边倒地赞成“救助”,甚至对“不救助”提出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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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道德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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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成长过程的不断推进,生活中出现的烦恼也越来越多,可是由于价值观的不同,出现了许多难以抉择的事情,常常让我感到不知所措。

但这次,我实在不知如何表态了,因为我现在已经思维碰撞很久了。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就是我在一个烤红薯摊位,向摊主——一位老奶奶——买了个红薯,却是花了我一顿半的饭钱!我的心很痛,因为这个红薯对于我来说是“天价”了。

本来,老奶奶这么大年纪了,头发花白,体现了其主人的饱经风霜,更由于是冬天,这儿风又很大,做小本生意的大家都很不容易,何况是这位老奶奶,以及她身边的一位应该是她的老伴的老爷爷。

饿的慌,我迅速来到这个摊位前,挑了个比较小的红薯,老奶奶拿起称了称,报了价,可是却让正在从书包拿出钱包往外掏钱的我感到不可思议,我的动作一瞬间静止了……竟然如此之昂贵!比别人的摊位那儿足足贵了一倍多!但是看见老人家也不容易,老奶奶忙着帮下一位顾客称重,老爷爷已经打包好递给我了。

我是不太想要了现在,但是,想到做生意的艰难,以及老人家还在冷天里出来卖烤红薯实在是——不买似乎对不起自己。于是,我狠狠心,买下了这个“天价”红薯。

但是,走回来的路上心里不是滋味。因为买了又觉得对不起爸妈。爸妈赚钱也不容易,都是无产阶级,他们要是知道我花了这么高的价钱买了家里四处都能见到的红薯不知做何感想?

我不懂,我只知道,不得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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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道德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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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广州,最方便的是看,今天看到万科老总王石又在道歉,为自己当初救灾捐款的"吝啬"言辞,其实,王石此举有明显的公关意味,还是为了企业的发展,因为企业的形象是企业的生命.未必理解成良心发现.也不必解释为"完全虚伪".

这两天,又在争议捐款"排行榜"问题,有人提出,以捐款数额来确定"慈善"的程度,来进行道德评判,无异于“道德绑架”!

中国有好多事都是这样,好事办着办着就办出了‘中国特色’。

昨天小妹对我说:“贵党怎么搞慈善、捐款还要定数额,还要党组织出头来操作,有没有搞错?”妹妹是非党知识分子,又在国外留过学,她说:“慈善就是一种善意的表达,怎么搞的象作秀,象政治运动?”

上月,刚从山东回太原,听说学校统一捐过款,我们部门除领导外,每人捐50元,提前就造好表,别人替我交了。捐款名单贴在校门口,后来有一位学生‘意味深长’对我说:“我看了捐款表了,学生都有捐一千的。”我说:那只能说是他家长捐了一千。后来捐“特殊党费”我还主动多捐了些,除了觉得自己工资与青年教师差距较大外,多少有恐惧舆论的潜意识。

突然有了这样的推论:捐款最多的,就是最“慈善”、最道德的,依此排队,那么只有李嘉诚、比尔.盖茨才有最高的道德,既然捐款数额多,才是慈善和有道德的,那么没有钱的穷人,连道德都没有份了,再往下推:只有有权、有钱才能“道德高尚”,他们占据了财富制高点、权力制高点、还自然的占据了道德制高点,民众还有什么?连善意都那么卑微!更可悲的是,还要受到‘道德’的追问和批判。

一句名言:大款代表了先进生产力,大腕代表了先进文化,大官代表了最广人民的利益,这就是‘三个代表“了,现在他们还共同代表了最高的道德、最大的“慈善”——因为他们有钱!真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双丰收”。

慈善是一种心中的悲悯和同情心的善意表达,每人有不同的表达方式,有权有钱的人可以用物质金钱来表达,每钱没权的人可以用自己的任一种方式表达,用”道德“”绑架“别人的人,首先自己就不道德,所谓‘慈善’也会打个问号。何况,有能力捐很多的人,他们本来占有的社会资源也多。

王东成的太太是位大夫,听说她要请两个月假,自费去地震灾区服务。我和我先生说;你是技术人员,做过厂长,对设备、生产、工艺熟悉,可能的话,去灾区免费服务几个月。他说可以,可以先通过有关组织联系一下。

其实,普通人的善意经常最感动人,也最实在,与排行榜无关,而且不是沽名钓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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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写有关道德绑架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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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海边回来的公交车上,心,还像雾气的天空。坐在座椅上,望着车窗外缓缓后移的风景,才发现雾气而清冷的城市,今天是这般江南的梦幻。

也许是自己沉浸于车窗外,我不关心车上上下下的人。不知什么时候,身边多了两个人,听声音是两位中年妇人。她们的振振有词打乱了我的思绪。其中一位有些阴阳怪气的说道:现在的年轻人,娇贵的可多了,见了年纪大的也不让座,装看不见我一听,火就大了,本来我就一天水米没打牙,又吹了海风,头晕晕的,我说:抱歉,我整容了,实际我七十岁了。

那一刻,我很想说我讨厌被道德绑架

尊老爱幼是美德,给老人孩子,给抱小孩的人让座并无厚非。但那些都是自觉自愿的,不是所有年轻人都时刻身体棒棒的,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随时随地大侠一样仗义相助,况且,让座是自愿的美德,不是道德绑架,不应该如是说。如此刻薄言语之人,即便上了年纪也不是什么善类。那些老者不仁慈,难道天底下老人都要一概而论,而奉为神明吗?到哪里都有优越感吗?尊老,来源于:中华传统美德;尊老,来自于:您,值得我们尊重!

最后我想说:社会道德绑架了我们,却不能改变我客观的是非观念,我是我,不是别人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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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莫用道德绑架的议论文

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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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五月,山西省繁峙县副检察长穆新成被双X,其资产大约有两亿元。

打倒了一个贪官,这本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然而,当地却有很多人力挺副检察长穆新成,仅仅是因为他的贪污款中有一部分用于公益事业。

乍一看,穆的做法确实勉强可算得上是半个好人,虽然受贿,但他做“慈善”。实在也算的上是贪官中的极品

但是,在我看来,与其说穆是一个良心未泯的人,倒不如说是那本不属于自己的钱给自己弄个好名声。要说的难听点,叫“又当X子又立牌坊”这样的一个人却能得到当地相当一部分人的称赞,这是为什么?

中国呼唤法治社会也有一阵子了,为什么仍然无法真正建立呢?穆新成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抛开幕的道德问题不谈,也不管穆受贿是否是为了当地人民,穆收受巨额贿赂的客观事实确实存在的。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受贿判刑,这本是天经地义的事。在当地一些人看来,只是因为穆的“良心”尚未泯灭,不仅受贿之事可以容忍,还“得竖拇指”。

我对这样的人和这样的人背后的社会环境无话可说。就算穆受贿是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就算他良心发现到拿赃款做公益,在道德和法律面前,你选择什么?

不错,道德很美丽,道德也更让人引起共鸣,比起冷冰冰的法律起来,道德也更容易让人接受。但当道德与法律冲突时每个人都应该力挺法律。因为只有法律才是社会唯一可精确量度的准绳,只有法律才能维持社会最基本的运行。

然而,一些人在做出现实选择时却被道德吸引拒绝道德绑架作文议论文作文

于是有了力挺穆的人。如果仅仅是因为穆所做的那些“善事”,就网开一面,让道德绑架法律的话,那就将是一个穆新成落马而千千万万个穆新成将会屹立于中国的政府部门。此先例一开,葬送的将是政府的公信力,法律的尊严以及中国法制建设的前途。

鲁迅曾在《未有天才之前》中提到,在未有天才之前,应有产生天才的国民。

现在我想说,在拥有法制社会之前,应有容纳他成长的社会环境,而不是让道德等绑架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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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道德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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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匪绑架人质,十分可恨;但这种绑架是以谋财为目的的。我们可以愤怒,可以呐喊,可以动用警力,可以全民动员,让绑匪受到法律的严惩。但遇到道德绑架的事儿,麻烦就大了。你不能不支持,还不能表示愤怒,就像黑夜走路挨了闷棍,还不知道凶手是谁一样。你只能苦笑,咬牙,在被窝里捏捏拳头。

最流行的道德绑架,恐怕是公益二字了。按理说,做公益就像给慈善机构捐款一样,个人去银行走一趟就可以了,没必要吆五喝六,搞得地动山摇,扰得四邻不安。似乎你捐款,别人也必须要捐,否则,就是人格低下,只有自己品格高尚。但现实情况并非如此,公益只是个幌子,名也想要,利也想要。这算是直线的公益。那种曲线的公益,就是不得利,直奔名去了。名气大了,利也就滚滚而来了。而纯粹的公益,则被挤对得空间越来越小。

我经常遇到些尴尬事,常被朋友邀去参加吃喝,但这种饭局不少是鸿门宴,起初并不知道,等知道的时候,五脏六腑都感觉翻江倒海了。比如说,某位书商朋友,吃了饭,就拿出一份编好的书的文章清单让我看。我看了,连连点头,不错啊,贾平凹,陈忠实,铁凝,莫言,曹文轩,金波,张之路……都是名家的文章,质量很高。我说:“你这个版权问题怎么搞?”他说:“我这是宣传他们。”我说:“不用你宣传吧,这些人名气够大了。”他说:“我这是给孩子们做书,公益,他们怎么能因版权斤斤计较呢?”

我顿时语塞。朋友是做教辅的,做得很大。我很生气,便告诉他:“你做公益,最好自己去做,别拉上别人。人家想做,也不会用你这种方式做。”

我们彼此冷冷看了对方几眼,从此不再往来。

还有些机构,邀请我去做公益讲座。我很反感,反感的不是公益本身,而是这些机构为聚集人气,扩大知名度,以公益之名来绑架我,在公益背后都有赤裸裸的名利收获。一个开绘本馆的朋友对我说:“安老师,你来给我们讲课吧。我要把全国的绘本馆做成一个联盟。”我说:“你做这个做什么?”他说:“我把家长们都拢在一起,绘本馆拢在一起,好编书啊,这样全国绘本馆都推!”我开玩笑说:“好主意,不过我建议,最好和教育部合作,把绘本做成课本一样,那样全国小学生人手一册,你做得就更大了。”朋友听出了我的讽刺之意,从此也不再往来。

生活中,道德绑架无处不在,一不小心就会掉进“公益”陷阱。很多所谓做公益的机构或个人,摆出的都是名利的棋局,而你不过是其中一枚棋子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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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高考作文:莫用道德绑架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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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用道德绑架规则

哈佛图书馆遭受大火肆虐,唯一存在的珍本却是一名学生违规带出的。在规矩和道德之间,哈佛毅然选择了规矩,开除了那个学生。

或许有人认为霍里厄克校长的做法未免太过刻板,太过不近人情。古人说:“不以一眚掩大德”,这个学生能归还图书,是应该表扬的。但我想说:“不以一德掩大眚”。人应该在规则的框架里,再谈美德,莫用道德绑架规则!

不可否认的是,道德是社会的底线,是我们判断是非的一个准则,但若事事都用道德评判,让道德占领人性的制高点,而让法律、规则屈尊其后,必然会导致良知的泛滥,一切公正、公平亦将不复存在。对于那些既做了好事又做了坏事的人,只有法律、规则能予以最公正的审判!

规则是高悬于我们头顶上空的达摩克利斯剑,它以最为公平而肃穆的目光审视我们的一言一行,裁断我们的一举一动。当我们难以克制心中的欲望,试图触碰并打开潘多拉魔盒时,锋利的剑刃便虎视眈眈,令我们胆怯却步,远离堕落。

《简爱》中有言:“人们死后,每个人的灵魂都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不单是上帝,规则面前亦是如此。无论是穷凶极恶还是盗亦有道,规则会以最严苛的目光透视违规者的内心深处,冷漠,公正,不带有分毫私心。规则是公正与和平最为冷酷而称职的守望者。

“汶川大地震”时的救人小英雄雷楚年,用他的奋不顾身拯救了七名同学,一时间成为人人赞誉的对象,全国的道德楷模。而六年时间过去了,当时的英雄已堕落成一个诈骗犯,让他一生的光环消失殆尽,做了错事也迎来了法律的审判。不能否认,雷楚年的义举带给了我们很多感动,可是再多的感动也不能抹去他欺诈的事实。法律的正义不会被他曾经的壮举而蒙蔽,法律会对他做出最公正的判决。

林肯曾经说过:“法律是显露的道德。”法律、规则依据道德修订,是道德的体现。触犯法律、规则,是对道德的亵渎。那些妄图以道德之名行触犯规则之实的行为本身就是对道德的违背!理性之光不能被黑暗所遮蔽,我们也不能让规则的天平在道德的影响下摇摆。每个人都要遵守规则,这是做人的根本!

人民大学校长陈玉露在毕业典礼上劝导学生:“人大学子应身怀为民立命之道,抓紧规则这一准绳,守护信仰,守护规则。”莫让道德绑架规则,我们应该守护好规则这一社会准绳,以我们的行动,给社会带来一种正义的风气,让人人手中都持有一把规则的量尺,规划自己行为的边界,规划自己心灵不可逾越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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