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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女孩作文【精品5篇】

导语:我国上下有五千年的传奇历史。在这五千年的历史里,涌现出了许多的英雄人物:有舍身炸碉的黄继光;有忍辱负重的司马迁;有深陷战场的赵云……在他们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精忠报国的岳飞。接下来开学吧给同学们整理了我喜欢的女孩作文优秀作文,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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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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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喜欢弹古筝的女孩作文300字

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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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圆圆的脸蛋,小小的眼睛,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看起来个子不高。

她爱弹古筝,平时学校里经常谈起她弹古筝的事。比如,她又得奖了、她又要去比赛了……她,还是我们班的班长。

记得一个星期天,她和同学约好了去参加生日会。可是到了时间,同学们左等右等还不见她来,过了好久连她的人影都没有看到。有同学说:“班长怎么可能失信呢?班长可是一个说话算话的人。”同学连忙来到了她家找到她的房间,只见她正在弹古筝,就问:“班长,你怎么还不来参加我的生日会啊?”她连忙说:“对不起,对不起,我马上就要古筝比赛了,所以我一直在练古筝,真是对不起啊。”

你们应该猜到那个女孩是谁了吧!对,就是我,一个对自己充满期待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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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喜欢龙的中国女孩作文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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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在西方的文化里是一只凶恶的动物,代表敌人、恶魔、侵略者和恐怖势力。而在中国的文化里却把龙比喻成吉祥、喜庆、神兽、力量和腾飞的象征。有时在课堂上,听到有人质疑的声音,只能赶紧解释:中国的龙和西方的龙是不一样的!

一次旅行中,邂逅了一个身材苗条的女孩,而她手上竟然刻了一条中国龙,这下好像他乡遇故知一样,高兴地问:你喜欢龙?

女孩奇怪地看着我:是呀,我喜欢龙。

为什么是龙呢?我好奇地问:在西方龙并没有好名声。

女孩捊了捊飘逸的长发笑着说:不知道,我就是喜欢龙。

女孩看起来并不是很漂亮,但她的身材很美,简直可以说是魔鬼身材了。她走在街上,总赢得很多人的回头率,有时是小伙子们响亮的口哨声或者是一些人想找话搭讪的。

我们总是笑着说:所有的人都想和你在一起!她笑了笑,然后害羞地走开了。

更让我惊奇的是,女孩还把她的头发染成了黑色。

不记得在那篇报纸上写过:瑞典有一个小说畅销作家,在他的小说里,刻画了一个反叛的女孩的形象,就是把她的头发染成了黑色的。看来黑色的头发在这里还是挺有市场的,特别是当我经常听到别人称赞我有一头美丽的黑头发时,心里就感到特别自豪。原来保持自己的本色,就是一种独特的美,因为没有人可以重复你自己。

只要记得在世界上,你是独一无二的。

我告诉女孩:在中国,龙是吉祥的动物,你刻上了中国龙,你就是一个幸运的女孩了!

她听到我的解释,也非常高兴:真的吗?

我笑着对她说:是真的,龙在中国是幸福与财富的象征。

同时,希望可以拍一张她手臂上龙的相片。

女孩很高兴地答应了。

我们还一起玩了几天,一起去海滩晒太阳;去商场买东西;去风景区游玩,就是这样一个喜欢中国龙的女孩,让我倍感亲切,也让我的假期增添了一份感动与温馨。

分别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面,但我相信:她会一直在我的心里。

一次不经意的遇见,认识了一个喜欢中国龙的女孩,让我收获了一份美丽的回忆。尽管时光流逝,但我会永远记住她的笑脸和她手臂上的中国龙。

[喜欢龙的中国女孩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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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那个喜欢吃辣的女孩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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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堂姐,我叫她佚。佚有着小巧的瓜子脸,高高的鼻梁。小嘴巴和大眼睛。她看起来很闲,每天不是到东街逛逛就是去西街兜兜。总是会到我学校门口等我放学,还会带盒辣味怪味豆,边走边吃,一副陶醉的样子。

我小时候接触最多的除去我的家人就只有佚了。佚从小体质虚弱,每次去学校回来都会一个劲的咳嗽。医生叮嘱过她不能吃辛辣的食物,可她总是左耳进右耳出,常往川菜馆里跑,老板娘一见我们就笑眯眯的。

我以为她会永远的朝气蓬勃,因为她看起来总是那么的有活力跟打了鸡血似的。当然,这是在那一天之前。她被诊断出体内有个瘤子,恶性的。我去医院看她时,她脸色苍白,话也很少,每次去我俩都只是坐着不说话。她被推上手术台前对我说:“你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欢吃辣吗?”我摇摇头。“因为辣味能让我感到我是活着的。”手术失败了,那个喜欢吃辣的女孩永远的离开了。

她的葬礼我没去参加,我站在医院的天台上,吹着风,吃着佚最喜欢的辣味怪豆。真的好辣,辣的我眼泪都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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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那个喜欢樱花的女孩

全文共 1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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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七月,残阳如火。

她从前排递给我一张纸条:明天离开。

我并不语,想要微笑看着她,却又笑得泪流满面。蓦然回首,一切,只是一场樱花落。

樱花

不知从何时起,以习惯不这两个字作为她的代言词。樱花很美,她的笑,很干净。

曾有一段时间,我给S写信,天马行空,不知所言。我写:将来我成了作家,你就把这写真迹拿去卖。唉,捡到我这个朋友算你赚了。我期待她说些“不会,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诸如此类的话,她的回信却差点气得我吐血身亡:不会,你死后我再卖,更值钱。

S是个古灵精怪的女孩,她总能想出各种方法逗人开心。为此,她的同桌L没少倒霉。在这样打打闹闹的日子里,我们建立起革命感情:

其实,幸福只是一件很简单的事。而且,越简单越幸福。

很多时候,我看着一脸笑颜的S,总是忍不住地愁绪满怀。我嫉妒周庄与惠施,羡慕伯牙和子期,却也为他们而惋惜。

相逢是偶然,离别是必然。

于是,S便离开了。

记得那几天我赌气,没有注意道她的闷闷不乐。在我终于决定向她道歉时,却听到这个消息,我哑然。

S曾在静谧的雨中为我撑伞,那时我不懂,她的好;S曾在我哭泣的时候握紧我的手,那时我不懂,她的好;S曾在送我乘车后寂寞地离开,那时我不懂,她的好。

只是当我懂得后,却已没有她的身影。

只是在我懂得后,却已失去她的气息。

只是当她离开后,却只留下黯然神伤。

只是,一场樱花落。

(二)

七月,夏。

于是,不自觉地想起她。心中倏地泛起一层涟漪,舔舔唇,苦味蔓延开来。

我无奈地笑。

曾有一段时间,我的生活无聊透顶,总结一下,有俩字:吃.睡。半夜突然醒来,脑海里仍是一片空白,或许只是不习惯:没有朋友的陪伴。

我不知道我们算不算知己。我们在课间亲切地聊天,放肆地吵吵闹闹。学到范仲淹的《岳阳楼记》,她便由“迁客骚人,多会于此”替我取下一个绰号——骚人(即诗人)她每每这样叫我,我并不反感,只佯装生气,作势要打她。

偶尔,我会在S面前表现出我的上进心,我对她说:从明天起,做一个不抄作业的人。她会免费给我一记白眼:“你算了吧!”有几次头脑一发热,我们发誓好好学习,不再抄作业。下一秒却因为争夺答案而反目成仇,将自己的承诺抛到九霄云外。

现在想起来,比起当年的我们,真是长大了不少。而心里的忧伤只有自己知道。

像是谁说的:

成熟不是心变老,而是眼泪在眼里打转却还保持微笑。

D总说我老是放不下,S也曾告诉我别太相思,可我终究无法释怀。于是,小作一首《如梦令•思念》:

素月孤影常驻,阴雨两心相顾。云闲敲月落,风淡残花香藿。知否?知否?古人早已消瘦。

其实我一直在想:如果时间会倒流,那么我们的命运是否,会改变?

是否,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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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女孩作文400字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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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一个女孩,她圈名叫迪丽热巴,全名叫:迪丽热巴·迪力木拉提。

她其实很善良。慈善晚会她总是会出席;四川地震时,她会帮受伤的人们祈祷;在拍摄《一千零一夜》的时候,她会小心的护住邓论的头,以防发生意外;在录制综艺节目《奔跑吧》她会安慰落水的Angelabab。

她其实很敬业。摄《烈火如歌》的时候,她被鞭子抽了五次,她都不会用替身;在这四年来,她奋斗了四年,整整四年无休;她拍摄《一千零一夜》的时候,差点因为车祸而丧命,对此,她还没有一点怨言。

她其实很宠粉。在机场,粉丝送她糖果,因为很贵所以,她以牙疼的理由拒绝了,并且让粉丝别乱花钱;在一次活动中粉丝不小心弄坏了她几千元的大衣,她只说了一句:“没事。”;粉丝在机场送了她一对自制的一对十几元耳环,她却高兴地发微博。

她很好,她有着6300+万爱丽丝(爱迪生),她说过:“骂我可以,但骂我的阿丝绝对不行!”

不仅这样,她还是baby愿意发专属红包的女明星;还是王鹤隶的女神;晓彤和她并称“校霸”;她还是杨幂愿意保护的仙女姐妹;最重要的是,她是我们爱丽丝捧在手心怕摔,含在嘴里怕花的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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