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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市第三届离退休干部摄影展征稿启事合集10篇 作文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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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兰州市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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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推动甘肃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和进一步实施“黄河之都·金城兰州”地域文化建设,打造兰州市各艺术门类的品牌工程,经市文联会议研究决定,举办兰州市第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

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兰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承办单位:兰州市书法家协会组织委员会:兰州市书法家协会主席团成员评审委员会:兰州市书法家协会主席团成员

二、征稿要求

1.征稿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兰州市书法家及书法爱好者。

2.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草书、篆书、篆刻作品附作品释文),提倡自作诗词或兰州地域相关诗词联赋。

(2)规格: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二个部分。书法部分: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4尺整张以内(136cm×68cm),一律为竖式。

篆刻部分: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

(3)附注: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正楷注明作者姓名(勿用笔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所有来稿免收参评费(因人力有限,恕不退稿),入选作者免收装裱费及出版费用(展览结束后退作品)。

三、奖项设置

本届展览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20名。

四、展览时间

兰州市第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拟定于2015年10月在兰州举行,届时将展出入选作品100件。展览开幕式之前出版《兰州市第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集》。

五、作者待遇

1.向获奖作品的作者和入展作品的作者分别颁发荣誉证书。

2.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届展览作品集一册。

3.非本会会员的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兰州市书法家协会条件。

六、征稿期限

从2015年7月5日至2015年8月31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投稿地址:兰州市五泉西路29号兰州市文联市书法家协会809室。

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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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美在扬中”全国征文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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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在更高层次和更广范围内宣传推介扬中,进一步提高扬中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扬中市文联、市新闻中心、市发展促进会联合举办“美在扬中”全国征文大赛活动,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征文要求

征文内容反映扬中经济发展之美、城市建设之美、人文风貌之美、自然生态之美、江鲜美食之美等题材均可。

征文体裁包括散文、诗歌、报告文学等。

二、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

三、投稿方式

1.作者寄送或发送作品时,请详细注明投稿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内容。

2.书面邮寄须于2015年4月30日前挂号寄送(信封左下角请标明“‘美在扬中’全国征文大赛”),投稿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地址:江苏省扬中市中电大道8号扬中市文联,邮编:212200,收件人:于婧;咨询电话:0511-*******。

3.可发送电子邮件投稿,电子邮箱:yzswl06@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美在扬中’全国征文大赛”)。

四、奖项设置

大赛组委会将邀请专家在应征作品中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分别为5000元(税前)、2000元(税前)、1000元(税前)、500元。

五、其他事项

1.征集作品必须为原创,且未经发表,如侵犯他人著作权,由投稿人承担侵权责任,征集稿件均不退稿。

2.评奖结果将在《扬中日报》等媒体公布,同时,主办方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作者。如作者未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导致主办方无法联系并造成损失的,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3.主办方对参赛作品有展览、研究、出版及宣传权,所有参赛者应视为已确认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4.大赛主办方拥有对本次征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扬中市文联

扬中市新闻中心

扬中市发展促进会

201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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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壮丽七十周年大美乌兰察布”专题摄影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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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蒙古自治区诞辰七十周年之际,为通过镜头展示乌兰察布市的山水风光、民情风俗,由乌兰察布市政府主办,市政府办公室、市摄影家协会承办的“壮丽七十周年 大美乌兰察布”专题摄影展拟于2017年6月——7月举办,特面向全社会征稿

【征稿细则】

1、投稿作品的内容为乌兰察布市的山水风光、民情风俗等。

2、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4-8幅)。

3、投稿作品的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作品均可。

4、本次参展作品应遵守实地拍摄原则,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判断的改动。

5、投稿作品须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以及简短文字说明。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投稿须知】

1、投稿方式: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大小控制在5MB以内。参展摄影家需在2017年7月10日前将参展作品发送至邮箱:wlcbssyjxh@163.com,电子邮件请注明“‘壮丽七十周年 大美乌兰察布’摄影投稿”。

2、本次摄影大展活动不收投稿费,不退稿。

3、对于所有入展作品,主办方有权在注明作者的前提下,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用于与主办方宣传相关的展示,不再支付稿酬。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对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保密。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5、摄影作品评选于7月中旬举行,由组委会组织相关专家评选。设特等奖3名,每幅(组)奖人民币10000元;一等奖5名,每幅(组)奖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10名,每幅(组)奖人民币3000元;三等奖20名,每幅(组)奖人民币1000元;优秀作品奖50名,每幅(组)奖人民币500元。主办单位为每位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6、获奖作品将在乌兰察布市政府门户网站(www.wulanchabu.gov.cn)及市党政大楼电子大屏展出。

联系人:孟繁珍

联系电话:18647413115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乌兰察布市摄影家协会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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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2024”图片征稿启事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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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来临之际,中国新闻图片网推出“我的2016”图片征稿活动,邀您一同回望2016年的心动时刻,期待2017年的美好未来。

一、活动主题:我的2016

二、活动对象:摄影师或摄影爱好者

三、征稿要求:

1、来稿照片必须是作者本人2016年的纪实摄影作品,题材不限。

2、作品可以是单幅或图片故事。单幅作品总数不超过20幅。每幅照片必须有简要的图片说明(时间、地点、事件)。图片故事每组至少10幅,文字为1000字以内。

3、上传的作品要求为JPG格式,1M以上,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

4、稿件总标题标注“我的2016”。

每条稿件需要标注(文件名:作品名+作者名+联系方式)。摄影师的稿件须打包为zip或rar文件投稿。

5、投稿作品应符合纪实摄影的专业要求。

6、投稿者应保证对该作品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

四、征稿邮箱:cnsphoto2016@163.com

五、征稿时间:2017年1月5日——1月15日

六、我们将评选出优秀作品,赠送精美礼物一份。如下所示:

一等奖:1名。中国新闻社六十周年珍藏版纪念画册(无市售)

二等奖:2名。特制纪念品

三等奖:3名。精美纪念品

七、我们将遴选优秀作品上传至中国新闻图片网(www.cnsphoto.com)做专题页面展示,以及在微信公众号上特别推送,其作者有机会成为中国新闻图片网签约摄影师。作品如被媒体下载使用,我们将根据网站规定支付作者稿费。

八、联系电话:010-68328095

中国新闻社图片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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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中国名村印记》征稿启事

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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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和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我国的一些传统村落正在逐渐消失,统计数据显示,十年间我国的自然村由360万个锐减到270万个,这意味着“每天消失300个村庄”。

城镇化进程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中国传统文化的根基在农村,遍布各地的传统村落里保留着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村落的形成沿革、村名来历、古屋旧祠、古今人物、历史事件、还有说不完的老故事,以及遵循了千百年的传统习俗……这些极其丰富的历史记忆和根脉是承载和体现中华民族传统文明的重要载体。如何在城镇化进程中抢救性、延续性地保存或记载下这些宝贵的传统文化,成为当前一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事业。

由江苏星一出版传媒有限公司联合全国名镇名村着力打造一套(100卷)记录保存中国传统文化的力作《中国名村印记》,由著名文化创意人、著名作家生晓清担任总策划和编撰总顾问。目前此书已出版20卷,有专家和读者认为,这套书的出版对当前的中国意义非凡,一是可以把遗散在村落中的传统文化完整地记录并传承下来;二是可以引导广大农村群众述史、知史、写史,提高人民大众的归属感和社会责任感。此外,‘放逐都市尘嚣回归恬静生活’的现代人旅行新动向也迫切需要挖掘整理中国各类名村以满足现代人精神回归的新旅行需求”。

为保证《中国名村印记》的系统性及快速抢救正在迅速消失的中国村落,即日起《中国名村》编委会面向全国组稿,只要您居住的地方曾经或现在有村落存在,只要您了解您所在村落的以下任一方面内容:村名来历、生态环境、政治、经济、文化、体育、卫生、军事、古今人物、历史事件、古屋旧祠、民间习俗、古老的传说等等,请直接向我们投稿,让我们一起拯救我们身边的传统文化,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一份宝贵的精神财富,留住我们源远流长、生生不息的中国根!

投稿统一以电子邮件发至电子邮箱jsxycb@vip.163.com (以此为主,截稿日期: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止),来稿请注明您所提供资料所在的省、市、镇、村详细名称,及投稿人姓名、联系方式,我们将在这套宝贵的书籍中留下您的名字,让当代人及子孙后代记住您为中国文化作出的不懈努力!

投稿咨询电话:025-83616123 网站:http://www.jsxyc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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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首届鄂尔多斯儿童环保画报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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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隆重纪念“六一”国际儿童节和“六五”世界环境日,迎接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展现文明鄂尔多斯人民热爱生活、热衷环保的风采,由鄂尔多斯市文明办、鄂尔多斯市环保局、鄂尔多斯市教育局主办,《鄂尔多斯晚报》、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共同承办“绿色安利情七彩童心梦”——首届鄂尔多斯儿童环保画报大赛活动将于2015年4月至7月在鄂尔多斯举办,现向全市广大中小学生征集稿件。

一、征集对象:3-15周岁少年儿童,可由辅导老师指导完成主题选择、作品绘制。

二、作品要求:贴近生活,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展示环保理念、倡导环保新风尚

1、绘画工具形式不限。

2、投稿一律原创。请在作品正面或背面写清作者姓名、年龄、性别、详细通讯地址(幼儿及儿童最好是父母单位或家庭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如有指导老师的也请填写姓名。集体投稿请附清单、指导老师简介、作品、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以便于及时联系。

三、活动时间:4月1日启动,7月30日截止。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4月1日-5月31日)为征稿阶段;第二阶段(6月1日-6月30日)为评选阶段;第三阶段(7月1日-7月30日)为表彰、展览阶段。

四、奖项设置:金奖1名(颁发奖金1000元、奖品、证书)、银奖3名(颁发奖金500元、奖品、证书)、铜奖5名(颁发奖金300元、奖品、证书)、优秀奖10名(颁发奖品、证书);优秀辅导员奖2名(颁发奖金500元、证书);最受欢迎作品奖3名(颁发奖品、证书)。

五、活动作品金、银、铜、优秀奖及辅导员奖由专业评审团评出,最受欢迎作品奖将以在《鄂尔多斯晚报》全媒体平台展示后获网友及粉丝投票最多的前三名获得。

六、活动结束后,组织获奖作品巡展。

七、投稿邮箱:ewbxyzk@sin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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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做许大勇式的好干部”征文启事

全文共 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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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大勇,1975生于江苏省徐州市,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原主任。2015年4月1日,许大勇和结发妻子龚丽出车祸,伤重去世。四川省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给予许大勇的评价是: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他干事踏实认真,能够对厅局级干部处理意见提出建议,彰显了深厚的业务功底和能力素质。

许大勇同志生前是广元市昭化区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被追授四川省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广元市优秀共产党员。他是自觉践行党的宗旨、为党的事业奋斗的优秀共产党员,是廉洁办案、公正为民爱民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是用生命忠诚履行职责使命的优秀代表。为深入宣传许大勇同志先进事迹,学习许大勇同志优秀品质,弘扬正气,树立新风,特面向全国举办“做许大勇式的好干部”文学有奖征文

一、征文内容

以“做许大勇式的好干部”为主题,深入挖掘许大勇同志先进事迹的精神实质,提升许大勇同志先进事迹的精神内涵。以散文、诗歌(含旧体诗词)、纪实文学等文学作品,宣传党的优良传统,讴歌党员干部中的优秀人物和先进事迹,生动表现广大党员干部以许大勇为榜样,坚定信念、忠诚担当,爱岗敬业、拼搏进取,情系群众、亲民为民,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的精神风貌,弘扬正能量。也可以是对学习许大勇同志先进事迹的深入思考,或结合自身工作,反映“做许大勇式的好干部”的生动实践。

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和剽窃,如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由作者自行负责。

二、征文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5月10日。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

二等奖5名,奖金各20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各1000元。

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活动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发表(出版)和改编使用权,不再计酬。征文结束后将对获奖作品和部分优秀征文结集出版,入选的未获奖作品将付给稿酬,所有入选作者均赠送样书。

四、其他事项

1、来稿请寄:四川省广元市人民路北段市委大院市作协征文办收 邮编:628017 电子邮箱:1499325073@qq.com 电话:0839-2801677

2、纪实类作品需加盖所涉单位(个人)上级部门或当地党委主管部门公章,纸质来稿请同时发送电子文本。

广元市作家协会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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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关于“共圆中国梦”全国农民工主题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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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丰富广大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按照国务院、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资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资阳市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配合做好“共圆中国梦”农民工主题摄影大赛

一、主办单位:

本次大赛由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办;中国摄影出版社承办。

二、征稿主题

本次大赛主题为“共圆中国梦”。旨在通过农民工拍、拍农民工,树立广大农民工的正面光辉形象,反映农民工的辛勤工作和火热生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三、摄影内容

主要拍摄农民工学习、生活、生产等场景,通过图片反映农民工群体的历史瞬间。

四、大赛组别

手机摄影组

相机摄影组

五、奖项设置

手机摄影组、相机摄影组分别设立金银铜奖和优秀奖,总额438名。其中:

金奖:6名奖金:10000元或等值奖品及证书(每组3名)

银奖:12名奖金:5000元或等值奖品及证书(每组6名)

铜奖:20名奖金:3000元或等值奖品及证书(每组10名)

优秀奖:400名奖金:300元或等值奖品及证书(每组200名)

投稿者可按照规则参加两个组别的比赛,但每个组别获奖作者不得重复。获奖者将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和奖金,并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为了鼓励资阳摄影爱好者踊跃参与,充分反映资阳农民工工作场景,资阳市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给予获奖人员与国家奖项一致的奖励。

六、投稿方式

可直接登入“共圆中国梦”农民工主题摄影大赛官方网站yingsai.cpph.com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上传作品。

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活动网站的作品展示页中。

截稿日期:2015年8月31日。详情请登录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网址:www.zysrsj.com查看。

本次大赛面向社会开放,不受职业、年龄、地域限制,特别欢迎农民工、手机摄影爱好者、专业摄影人士踊跃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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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临海“台州府城杯”全国诗词大奖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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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临海,东海之滨的一颗明珠,被文天祥誉为“海山仙子国”,是一座融千年古城深厚底蕴、江南名城秀丽山水、现代城市繁荣昌盛为一体的古城新市,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临海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古今文人骚客留下了不少名诗隽句。为进一步助推台州府城创建国家5A级景区,提升台州府城的形象品位,打响“千年古城 再忆临海”的旅游品牌。特组织临海“台州府城杯”全国诗词大奖赛,以收集更多的诗词精品,为古城增光添彩。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临海市委、 临海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临海市委宣传部 、临海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临海市文联 、临海市诗词楹联学会。

二、征稿要求

1、应征的诗词作品,以台州府城秀美风光、历史人物和风土人情为主题,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文责自负。要求立意新颖、遣词文雅、表达精练、符合格律,注重艺术性、地域性和景观的个性。

2、每人可投稿1-3首,也可对某一景区或景点、历史人物用组诗词形式投稿(如东湖三章、巾山八咏等)。

3、为方便评奖,这次比赛,诗只收近体诗并限用平水韵,词只收各个词牌的正格并限用词林正韵。

4、主办方对获奖、入围作品享有版权。

5、为了公平公正地办好这次比赛,提高广大诗词爱好者的积极性,临海市诗词楹联学会的会长、副会长,评委及亲属均不参加此次诗词比赛。

三、投稿方式

1、本次投稿一律采用电子版形式,电子稿件发至:fcscds@163.com 。在标题里注明“诗词应征”字样。

2、稿件后面须注明作者姓名、性别、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3、接收稿件截止时间:2017年8 月 31 日。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3000元;

优秀奖20名,奖金1000元。

五、评选安排

征稿截止后,组委会将邀请诗词名家组成评委。所有作品隐去姓名,公正评选。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初评从来稿中选出入围作品,终评从入围作品中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作品。评选结果将在相关媒体及网络进行公开。颁奖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一惠

联系电话:0576—85158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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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关于济宁市首届隶书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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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不仅是闻名中外的孔孟之乡,运河之都,也是著名的汉碑圣地。其汉代碑刻数量大、精品多,基本代表了汉代石刻隶书的最高成就,故有“中国汉碑半济宁”之说,在中国书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著名的《五凤二年刻石》、《莱子侯刻石》、《景君铭》、《乙瑛碑》、《礼器碑》、《史晨碑》等都是汉碑经典之作。为促进我市隶书创作水平的提高和书法专业化发展,出新人、出精品。加强书法艺术交流,繁荣书法艺术事业,打造“书法济宁”品牌,推出隶书名家,济宁市书法家协会决定从今年起举办隶书系列活动。本届展览即日起开始征稿,拟于2015年6月底在济宁市群众艺术馆展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济宁市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济宁市青年书法家协会

济宁市群众艺术馆

二、征稿要求

1、范围:年满18岁以上的济宁书法作者均可投稿。

2、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等,提倡书写儒家经典名句和描写济宁的古代诗词文赋。

3、规格:作品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一律为竖式。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4、费用:本届展览不收参评费。

5、备注:请在作品背后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作者要真实署名,一次投寄多件的请署名一致,勿写别名、笔名。来稿送交或寄挂号信或特快专递。

三、评审

1、由市书法家协会隶书名家组成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进行严格公正的评选,共评出入选作品100件,其中入展作品60件,编辑印制《守望经典---济宁市首届书展作品集》

2、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

3、评审以作品的艺术质量为第一要素,鼓励作者专心致力于艺术创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四、作者待遇

1、展览结束后所有参展作品全部退还作者。

2、向全部入选、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并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两册。

3、非市会员作品入展,既具备加入市书法家协会资格。

五、征稿日期

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5年5月20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日期或送达日期为准。

六、收稿地址

济宁市红星中路1号二号楼三楼济宁市文联(信封上注明“隶书展”)

联系及收稿人:黄秀杰

电话:0537—2967128 邮编:272025

七、展出日期

2015年6月底在济宁市群众艺术馆展出。

八、其他

1、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济宁市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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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迎国庆主题征稿启事

全文共 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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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国庆,我们参加了庆祝游行”“那年国庆,我们一起到北京看升旗”“那年国庆,我们在高架桥工程加班”“那年国庆,我们第一次出国旅游”……那年国庆,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平凡但却值得回忆的国庆故事。国庆即将到来,本报与齐鲁网联合举办“金秋十月,有一种记忆叫国庆”征文和老照片征集活动。文字稿件要与国庆有关,字数千字以内;老照片要展现一个与国庆节有关的故事或者与国庆节有关的细节,通过不同时代的国庆照片展示,折射社会发展、祖国成长的历程以及个人的成长经历。

让我们一起来分享国庆记忆中背后的故事。

稿件和照片请发至邮箱:duanpingkuai@163.com

截止时间:2016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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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美在罗文”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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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配合中国•湖南(南县)首届国际涂鸦艺术节暨洞庭湖生态旅游美食文化节【举办地点:南县洞庭湖生态经济创新示范区罗文村(千亩花海、百栋涂鸦民居)】隆重举办,进一步推动南县旅游发展,提升罗文美丽乡村形象,特举办“美在罗文”摄影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南县县委宣传部、湖南省老摄影家协会、益阳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待定

承办单位: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南县摄影家协会

二、大赛主题:

反映罗文美丽乡村风情风貌及南县首届国际涂鸦艺术节暨洞庭湖生态旅游美食文化节期间的现场图片。

三、大赛规则:

(一)参赛资格:凡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二)作品类型:新闻纪实类、风光风情艺术类、故事图片类。

(三)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须为在罗文村境内拍摄的原创作品。摄影作品必须紧扣主题,角度新颖,富有感染力。

2、所有参赛作品一律送10寸照片(以长边为准),不限黑白、彩色,谢绝数码创意合成作品,画面清晰,不得装裱,不得加入水纹、签名等修饰,禁止任何歪曲、修改、复制图层等技术的处理。

3、参赛作品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视为一件作品,限6幅以内组照照片,规格不超过10英寸)。

4、每幅参赛作品须在照片背后写明作品标题、作者真实姓名、住址、邮编、联系电话。入围后,作者必须提供该作品未经压缩的不小于4兆的JPG电子文档(成品和原始文件)。

5、摄影作品必须为原创,如发现抄袭、弄虚作假和剽窃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所有参赛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6、主办单位享有永久免费使用所有获奖作品的权力,可以重复使用这些图片进行出版、展览和用于旅游宣传,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不另付稿酬。

四、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1500元;优秀奖20名,奖金各500元。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

五、截稿时间:

截止日期为4月8日晚上12时。颁奖时间暂定4月9日下午,在中国湖南(南县)首届国际涂鸦艺术节暨洞庭湖生态旅游美食文化节闭幕式上举行。

六、投稿方式:

作品请寄送至南县文联(南县县政府大楼五楼501室),联系人:肖跃、易立新,电话:0737-5888206,13973714450,邮箱:346056927@qq.com (注:邮件标题请注明“美在罗文”摄影大赛评选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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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第六届“西湖之春”国际少年儿童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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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之春”艺术节是杭州最重要的年度盛典之一。为了弘扬中国传统文化艺术,增进各地少儿间的书法艺术交流,推动少儿书法教育事业的发展,发现和培养书法艺术新苗,提供少儿展示才艺、接触社会的舞台,“第六届‘西湖之春’国际少年儿童书法大赛”在美丽的西子湖畔开幕了。

一、主办单位: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 杭州市文学艺术界联会

二、承办单位:杭州市书法家协会 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

浙江教育报刊总社 杭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三、支持单位:杭州正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杭州浙艺书画院

四、征稿对象: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全球少儿书法爱好者。

五、参赛组别:小学组和中学组。

六、征稿种类与作品尺幅:1.毛笔书法四尺宣纸以内(一律竖幅)。2.硬笔书法作品在60x40厘米以内。3.篆刻不少于六方,印稿粘贴在45x69厘米的宣纸上。不符合尺寸要求的一律不评。

七、作品要求:内容要求健康向上、格调高雅。作品无需装裱,篆书、草书、篆刻请附释文。

八、评审及奖项:

评审分初评、复评和终评。大赛设金奖50名、银奖100名、铜奖200名、优秀奖若干名。

九、获奖待遇:

凡获奖者均颁发精美的获奖证书和本届大赛的获奖作品集。金奖获得者组委会将授予“小书法家”称号,并有资格申请加入杭州市书法家协会青少年分会;银奖及其以上参赛者将获得书法名家作品一件。

凡指导学生获金奖的指导老师授予“优秀园丁奖”,集体投稿60件以上获“优秀组织奖”,均颁发荣誉证书。铜奖及其以上获奖作品入编《第六届“西湖之春”国际少年儿童书法大赛获奖作品集》。

十、温馨提示:1、务必在作品背面用铅笔正楷写上学校、年级、姓名、地址、电话。另附《作品参评标签》(附表可复制,详见附件),填好后随作品一同寄出。2、信封上须注明 “第六届‘西湖之春’国际少年儿童书法大赛”的参赛字样。3、本次大赛的相关事宜和参评结果,届时可直接联接查看。

十一、截稿日期:2017年8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收稿地址:(310005)中国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02号立新大厦606室 杭州市书法家协会“第六届‘西湖之春’国际少年儿童书法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十二、联系老师和电话:

十三、注意事项:1、参赛不收任何费用。2、所有来稿一律不退。3、严禁教师代笔,一经查实,将通报学校。4、凡参赛者,视认同以上规则。

第六届“西湖之春”国际少年儿童书法大赛组委会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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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醉美市北”旅游摄影大赛征稿启事2024最新

全文共 2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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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塑造市北旅游新形象,展示市北人文风情、自然风光,提高旅游知晓度,拟举办2015“醉美市北”旅游摄影大赛活动,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北区委宣传部、市北区文联、市北区旅游局

承办单位:中国旅游摄影协会山东工作站、青岛城市摄影家协会

二、大赛主题和拍摄内容

本次摄影大赛以“四季相约醉美市北”为主题,征集作品仅限在市北区内拍摄,与旅游题材相关的景区景点、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城市建筑、历史遗迹、节庆活动等内容的作品参赛。

三、征稿要求

(一)关于参赛作品要求。

1、拍摄时间:照片应是2012年12月以后拍摄。

2、作品数量:数量不限,单幅或组照均可。

4、作品格式:报送数码文件,jpg格式,数据须有Exif信息(包括机身、镜头型号、拍摄时间、相机快门次数),单幅照片的电子文件容量不低于3M,照片上不要有日期。

5、其他要求: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原创,黑白、彩色不限,未曾获得过任何摄影比赛的任何奖项。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二)关于作品报送要求。

1、提供作品信息:参赛作品必须提供相关作品信息(包括: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作者联系方式等)。

2、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参赛作品一经报送,概不退稿。

4、对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5、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6、报送邮箱:shibeisheyingzhan@126.com

四、奖项设置

获奖者将被授予奖金和获奖证书。

一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二等奖6名,奖金各500元。

三等奖9名,奖金各300元。

优秀奖60名,奖金各100元。

五、时间安排

1、征集作品:参赛作品于2015年10月17日(周六)前,报送到活动指定信箱。

2、评选时间:2015年10月23日(周五)前,由大赛组委会进行评选。

3、结果发布:2015年10月27(周二)在青岛市各大媒体发布评选结果。

4、展览举办时间:2015年11月3日(周二)举办旅游摄影大赛图片展。

2015年4月29日

2015市北区旅游摄影大赛

推荐拍摄内容

序号 主要旅游景区(点) 地址

1 青岛天幕城 辽宁路80号(青岛装饰城西)

2 青岛葡萄酒博物馆 延安一路68号

3 青岛啤酒博物馆(大场景、内部、外部建筑)登州路56号青岛啤酒厂内(近青岛啤酒厂)

4 青岛旅游观光塔(可拍外景,内部改造中) 太平山路1号

5 青岛山炮台一战遗址公园(公园山头的炮台和瞭望塔等,地下指挥部正在改造,无法拍摄) 京山路26号甲(改造中)

6 青岛民俗馆(海云广场) 兴隆路1号(近海云庵)

7 青岛纺织博物馆 辽宁路80号天幕城(近青岛装饰城)

8 青岛烟草博物馆 华阳路20号

9 青岛党史纪念馆 海岸路18号

10 青岛港(客运站、邮轮码头、联检大厅、豪华邮轮等场景,可以6月份以后拍摄) 新疆路12丁

11 台东万佳广场 和兴路59号(与台东八路交汇处北侧)

12 纺织谷 位于青纺联厂区

13 橡胶谷 郑州路43号橡胶谷

序号 特色建筑 地址

14 馆陶路近代建筑:包括胶奥海关旧址、横滨正金银行、三菱洋行旧址、英国汇丰银行旧址、朝鲜银行青岛支行旧址、齐燕会馆旧址、青岛取引所旧址、青岛日本商工会议所旧址、丹麦驻青领事馆旧址(可报送组图) 新疆路16号(近东海路)、馆陶路1号、馆陶路3号、馆陶路5号与吴淞路交口处、馆陶路12号、馆陶路13号、馆陶路22号、馆陶路24号、小港一路16号小港边防派出所办公楼、

15 海云庵(庵内古树) 海云广场

16 观音寺(寺内古树、古井等) 错埠岭东南半山坡上,东临福州路,北依辽阳西路

17 清河路基督教堂 清和路42号

18 大港火车站旧址 商河路2号

19 清真寺 同安路浮山香苑

20 礼贤书院旧址 青岛九中

21 青岛联创实业集团(原青岛第二棉纺织厂)厂房老建筑 海岸路22号

22 四方机车车辆厂旧厂房 四方机车车辆厂旧厂房

序号 特色街区(表现街区特色美景) 地址

23 青岛台东三路商业步行街 台东三路

24 青岛婚纱街 延安二路

25 青岛啤酒街 登州路

26 青岛文化街 昌乐路

27 青岛即墨路小商品批发市场 即墨路

28 青岛红酒坊(夜景,灯光) 延安一路

29 青岛德国风情街(包括馆陶路长途汽车站—汽车博物馆—外景) 馆陶路

30 城市记忆——老街巷 长宁路啤酒街

31 海云民俗文化街区 杭州路、兴隆路和兴元路三条道路合围区域

32 青岛樱花小镇(樱花开放场景) 浮山北麓的同兴路,西至福州北路、东至劲松一路

序号 儿童娱乐 地址

33 儿童新天地 青岛市市北区辽宁路280号

34 比如世界 辽阳西路100号新业广场二层

序号 体育运动场所 地址

35 鞍山二路小学体育馆 鞍山二路

36 奥林匹克体育公园 青岛科技大学四方校区对面

37 全民健身中心 周口路88号(近周口路加油站)

38 新兴体育俱乐部 徐州路万达广场2号门对面

39 中联运动场 明霞路37号(近动物园)

40 弘诚体育场 康定路10号

41 北仲路体育街 北仲路

序号 文化娱乐场所 地址

42 青岛舜谊实验剧场 顺兴路26号(近雅悦酒店)

43 青岛京剧院 延安一路76号

44 青话小剧场 临清路12号

45 青岛市歌舞梦幻剧场 兴安路15号(大连路站青岛山公寓旁)

46 四方剧场 人民二路6号甲3号

47 青岛曲艺社 樱花小镇

序号 休闲好去处(重点包括春季花开和秋季红叶等场景) 地址

48 贮水山公园 辽宁路280号贮水山

49 南山公园 鞍山二路

50 北岭山森林公园 四流南路9号

51 嘉定山公园 上饶路北首

52 水清沟公园 四流南路109号

53 青岛双山爱情主题休闲公园 双山

54 榉林山公园 中山公园东侧的太平山上

55 浮山香苑(玉兰等花开的场景) 同安路樱花小镇上

56 浮山果艺生态园 浮山北麓银川西路

57 青岛山公园(同,一战遗址公园) 京山路26号甲

58 海泊河公园(居民休闲,健身的图片) 海泊河下游,康定路4号。东临康定路,西邻沈阳路,南沿浦口路,北靠康宁路

序号 商场超市等购物场所和小吃、海鲜等餐饮场所 地址

59 青岛旅游商品集散中心(奉天惠) 同安路719号、易初莲花东南侧

60 卜蜂莲花 辽阳西路369号

61 利群商厦、万达广场 台东三路和四方利群

62 家乐福、迪卡侬 市北区山东路128号(近敦化路) 、辽阳西路

63 青岛佳世客(合肥路) 合肥路、劲松三路

64 青岛外贸城 敦化路553号

65 阳光新业、延吉路万达 辽阳西路、延吉路

序号 交通设施 地址

66 青岛港客运站 新疆路

67 长途汽车站(总站) 杭州路

68 跨海大桥 环湾路

69 小港码头(码头忙碌的景象) 新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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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襄阳市首届科普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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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就在我身边,科普就从我做起”。拿起相机,聚焦科普,发现科学之美,“襄阳山药杯”——“发现科学之美”襄阳市首届科普摄影大赛邀您共享图说科学盛事。

一、大赛主题及作品内容(一)摄影大赛主题是:发现科学之美(二)作品内容应围绕以下四个方面:

1.启迪科学思想。通过摄影作品,引导人们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科学的思维方式、行为准则和生活方式。

2.弘扬科学精神。通过摄影作品,宣传我市社会各界在探索科学、传播科学、运用科学中的执着和创新精神。

3.传播科学知识。通过作品介绍科普知识,诠释自然界科学奥秘,引发人们对科学的好奇心和探求,对科学技术发展的关心,激发人们爱科学、学科学的热情和动力。

4.记录科学活动。反映我市科技进步的活动,包括自然、人文社会、工程技术等所有科学技术领域内与科技知识的产生、发展、传播、普及和应用相关的科研活动和科普活动,特别是创新驱动发展方面的科技活动、科技成果等。

作品要主题明确,积极向上,反映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活动中的科学元素、科技符号以及人文、自然、生物等蕴含科学道理、诠释科学原理作品,内容真实,形象生动,富有感召力和科普教育意义。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襄阳市科学技术协会襄阳日报社襄阳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襄阳市卧龙山药专业技术协会

三、奖项设置

1.作品奖: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5名,每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20名,每名奖金1000元;

佳作奖40名,每名奖金500元;

入选奖60个(颁发获奖证书)。

获等级奖除颁发奖金外,同时颁发获奖证书,获等级奖荣誉的作者不得重复。

2.优秀组织奖。对组织参赛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事业科协及县(市)区科协及其他相关单位进行评选奖励,奖励若干名。

四、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风格和体裁不限,但必须是作者本人原创作品。不能改变原始影像。

2.本次参赛作品不收费。单幅、组照(4至6幅)均可,每幅稿件为jpg格式文件,不小于3m/单幅。

3.参赛作品须是参赛作者具有完整著作权的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凡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负责。

4.作品经评比入选后,将另行通知作者提供原版电子文档,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供电子文件或胶片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5.大赛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收藏,主办单位有权对所有获奖作品进行复制、展览,出版画册、光盘以及用于各种非商业用途等,不再另付稿酬。

6.不符合本大赛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奖金、荣誉证书等。

五、参赛作品征集时间、方式

自通知发出之日到2015年10月31日为作品征集时间,11月组织评选。

所有参赛作品必需附上《襄阳市首届科普摄影大赛作品登记评审表》,表格在襄阳科协网(www.xfkx.cn)、襄阳科技馆网(www.xykjg.cn)下载。请于2015年10月31日前发送到“襄阳市首届科普摄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襄阳市新华路21号,市科协普及部,联系人:唐东坡王诣,邮编:441003,联系电话:0710-*******,电子邮箱:xykxpjb@163.com。

六、作品评选

为保证本次大赛作品评选的公平、公正,大赛将邀请科普、摄影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襄阳市首届科普摄影大赛作品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七、作品应用

在《襄阳日报》、襄阳汉江网、襄阳市摄影家协会网站、市科协网站、市科技馆网站等媒体选登优秀参赛作品。

本次大赛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参赛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通知之所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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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魅力新疆美丽于田”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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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于田县的胡杨林风景,由于田县人民政府旅游局主办、于田县中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的本次“魅力新疆美丽于田”摄影大赛,旨在通过组织全国各地优秀摄影师用生动的影像语言,多角度、全方位地展现和诠释于田县人文、绿色、生态、环保的人文发展理念,对于田县全域旅游的人文风景记录真实的瞬间,于田风光将被更多的人所了解和熟知。

现将有关活动细则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于田县人民政府旅游局

承办单位:于田县中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投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1月15日

三、参赛作品形式

1。彩色、黑白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参赛,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字作品原始文件,以便获奖作品可以印刷发表。

2。谢绝提供电脑创意或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即参赛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3。照片长边要求1800-3000像素,分辨率为300dpi

四、征稿细则

1。 参赛作品内容为于田地区胡杨景观。此次大赛不仅接受传统的相机作品,越来越普及的手机摄影也被纳入征集作品之中,相机或手机拍摄照片均可参赛。

2。投稿数量,每位参赛者作品数量不限,组照算一幅。

3。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原创摄影作品,必须拥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所有参赛作者必须声明参赛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不声明或拒绝声明的将取消参赛资格。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承担。参赛作品送交后直至使用该作品完毕,如发现参赛作品伪造、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主办单位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赛权,撤销已获得的荣誉。如主办单位因使用该参赛作品遭到第三方的侵权主张而导致处罚、经济或名誉损失的,其后果由该作品提供者承担。

4。摄影大赛所有入围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摄影展相关活动宣传、画册制作、展览等相关活动,并不再另付稿酬,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

5。参赛作品不得涉及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如有违反,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6。大赛不收取参赛费用,所有参赛作品,无论是否获奖均不再退还。

7。本次摄影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摄影大赛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8。每幅投稿作品请于邮件正文第一段落填写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身份证号、地点、联系电话等内容,随参赛作品及著作权声明一并发至报名邮箱。

五、奖项奖酬

(一)、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0名。

(二)、奖酬

一等奖1名,稿酬10000元;

二等奖2名,稿酬各5000元;

三等奖3名,稿酬各2000元;

优秀奖50名,于田本地精美礼品一份。

注:以上稿酬均为税前金额,主办方代扣代缴税金。

六、评审方式

(一)社会征集结束后,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二)作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1。提交的作品不符合本次征稿主题和征稿细则;

2。逾期送达;

3。不符合投稿要求、资料不齐的作品。

七、投稿邮箱及联系方式

邮箱发送:参赛作者将作品及参赛回执表以电子文件夹形式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zhongsen@vip.126.com:,图片JPG文件须注明作者姓名及作品名。

递交时限:请于2016年11月15日之前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递交时限以邮件中标明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0903-6891666

咨询时间:北京时间10:30~13:30 16:0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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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人民司法·天平》征稿启事

全文共 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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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刊《人民司法》(旬刊)旗下的《人民司法·天平》(每月下旬出版),是一本传播法院文化、反映法官生活、提升法官素质、弘扬法治精神、凝聚法治共识的文化刊物,从2016年1月起正式公开发行。该刊主要发表展示各级法院文化建设、队伍建设成就,讲述法院历史变迁的老照片故事,以及法律人尤其是法院人创作的诗歌、散文、随笔、小小说、书评影评、书画摄影等文学艺术作品。

现向全体法院人征集稿件,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投稿邮箱:tianping@rmfyb.cn。投稿时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大力支持!

《人民司法·天平》编辑部

201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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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第二届快乐梦想全国学生作文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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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教育教学研究学会、全国中小学作文教学研究院、教育周报社、快乐作文培训学校共同主办的第二届快乐梦想国学生作文大赛于2016年1月1日开赛。

大赛旨在培养学生乐于作文、放飞梦想、快乐成长,让学生在乐中学、在乐中写,让学生讲真话、写真事、抒真情,弘扬愉快教育理念,激发学生的作文兴趣,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的语文素养。

一、参赛对象

全国小学、初中在校学生,参加中国小作家评选。

快乐作文培训学校全国各地分校学生,参加中国好作文评选。

二、内容要求

本届大赛为非命题作文,参赛学生可以参考以下主题自拟题目进行写作。

1.我和快乐作文(1—9年级适用)。

讲述我和快乐作文的人和事,描写快乐课堂的景与情,感受快乐作文的魅力。

2.快快和乐乐(1—3年级适用)。

观察快乐作文卡通人物快快、乐乐,描写他们的可爱形象,想象和他们一起的奇幻旅行。

3.味道(3—9年级适用)。

书写舌之所尝、鼻之所闻和心中的感受:舌尖上绽开的食物的味道、雨后清新的风的味道、温暖人心的家和爱的味道、家乡特色的文化味道……

参赛作文要体现快乐向上的学习观、健康积极的生活观、追求梦想的人生观,充分展现当代学生的风采风貌。

参赛作文体裁不限,题目自拟,提倡写短文。倡导同学们真实表达、自由表达,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华。

三、参赛要求

大赛全程在快乐梦想全国学生作文大赛官方网站举办,不接受纸质稿件。

全国小学、初中在校学生:自主注册,上传参赛稿件和照片。

快乐作文培训学校全国各地分校学生统一上传(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不可重复参加,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四、截稿日期

参赛截稿日期:2016年4月20日。届时会关闭上传稿件和点赞的通道。

五、评选方式

“中国小作家”评选标准

1.点赞支持数:展示个人风采,展现个人魅力,让小伙伴们都爱上作文,把快乐带给大家。

2.评委会评选:评委会对参赛作文进行集体打分,取平均分。

综合两项得分,评出奖次。

“中国好作文”评选标准

1.真情实感:讲真话、写真事、抒真情。

2.选材视角:视野开阔,题材多元,视角求新,独具慧眼,创新求异。

3.语言构思:用语规范,流畅得体,准确生动,清晰连贯,跳出模式。

4.思想文风:健康活泼,自然朴实,力戒浮华,反对颓废,倡导快乐。

六、奖项设置

中国小作家

特等奖2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特等奖将授予“中国小作家”称号,并颁发证书、奖牌及奖品小米平板电脑。

中国好作文

特等奖10名,一等奖1000名,二等奖2000名,三等奖3000名,组织奖20个。特等奖将授予“中国好作文”称号,并颁发证书、奖牌及奖品小米平板电脑。

对所有获奖学生及指导教师均颁发荣誉证书。对获优秀组织奖的分校颁发奖牌。参赛作文和获奖作文都将在快乐梦想全国学生作文大赛官方网站上展示,部分优秀作品将有机会收入到《快乐梦想全国学生作文大赛获奖作文选》和《快乐梦想》杂志。

七、参赛渠道

官方网站:www.kuailemeng.cn

八、注意事项

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

每人限一篇作文参赛。凡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不得参赛。

严禁抄袭、重复参赛,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参赛稿件将择优在主办单位媒体发表,如不同意发表,请在参赛稿件中注明。

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快乐梦想全国学生作文大赛组委会

201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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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宜居之城—昌吉”摄影大赛5000元有奖征稿启事

全文共 1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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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昌吉市着力打造文化名城。特别是以宁边粮仓为代表的“丝绸之路”文化、以“观音故里”为代表的旅游文化、以恐龙化石为代表的史前文化、以回民风情为代表的饮食文化和回族花儿为代表的艺术文化等映衬出昌吉市悠久的历史和厚重的文化底蕴。昌吉还具有独特魅力的自然旅游资源,有天山南部的索尔巴斯陶高山草原、霍斯布拉克牧场、雄浑瑰丽的丹霞地貌、魔界般的努尔加大峡谷,中部农家乐民俗风情园和北部胡杨、大漠探险为代表的旅游景区,以近郊乡村度假旅游基地为龙头的杜氏旅游。

昌吉市是适合居住生活、休闲度假、观光旅游的生态城市,也是适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环保新城,还是“美食文化之都、宜居创业之城”。

大赛主题

以“宜居之城—昌吉”为主题,通过镜头记录并见证昌吉市建设发展成果,反映昌吉老绩业,新发展。反映昌吉周边自然景观、乡村美景和独特的风土人情,宣传“美丽昌吉”。

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昌吉市委员会

昌吉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昌吉市委宣传部

昌吉市旅游局

新疆狐狸视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新疆商业艺术摄影学会

乌鲁木齐市摄影家协会

昌吉州摄影家协会

昌吉州老干部摄影家协会

昌吉市旅游协会

活动时间

2015年3月30日(大赛征稿)

2015年7月16日(大赛截稿)

2015年8月16日(大赛展览)

征稿范围及征稿类别

1、征稿范围:本次大赛面向全疆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征稿。

2、自然风光类:以昌吉市境内自然环境、乡村旅游风光、景区、景点,设施农业、畜牧养殖业等为题材,具有一定艺术水准。

3、记录类:征集反映昌吉市城市建设、工农鱼牧业、民俗风情、援疆工作风采、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变化等方面的摄影作品。

4、创意类:含昌吉市的地标性元素,创意出和谐、爱心、名族团结等正能量的公益作品。

征集作品数量及稿酬

风光类:

金奖1名,奖金5000元

银奖2名,奖金各3000元

铜奖3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各100元。

记录类:

金奖1名,奖金5000元

银奖2名,奖金各3000元

铜奖3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各100元。

创意类:

金奖1名,奖金5000元

银奖1名,奖金各3000元

铜奖2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各100元。

同一作者获优秀作品数量不限。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

作品要求

1、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参赛,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字作品原始文件,以便获奖作品可以印刷发表。

2、数字相机拍摄的作品每幅照片长边要求在1600-3000像素,分辨率为300dpi、作品大小在3-5M之内(胶片作品须电子扫描)。

3、记录类作品不得通过电脑更改原始影像(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参赛作品可以是单幅也可以是组照。组照作品不得超过8张。

5、作品要求绝对原创,发现抄袭或者网上载录的取消比赛资格。

6、每幅(组)作品只能署名一位作者,要求实名制。

7、参赛作品须保留照片EXIF(拍摄参数)信息作为评选获奖作品的参考信息。

投稿和评审

本次大赛全部采取网络电子投稿方法。每位作者需将作品集中至文件夹压缩后投稿。每幅作品电子名需统一更改为:投稿类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例如:自然风光类-牧归-范伟-138××××××××),每幅作品附拍摄地点和内容简介,否则拒收稿件。每位作者限总投稿数为20幅以内(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多投无效。

作品评选:由新疆摄影专家组进行评选。

作品发送电子邮件到:cjsy000@163.com

相关说明

1、主办方有权根据参展作品的数量和质量,适当调节奖项设置。

2、图片需为距投稿之日二年以内拍摄的作品。

3、本次大赛所有参赛作品均不收纸制样片,不退稿。

4、如发生参展作品的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等问题,均由作者本人承担。

5、本次大赛主办方有对入选作品用于举办展览、出版宣传画册和其他宣传品的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6、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摄影展

1、摄影展时间:2015年8月

2、摄影展地点:在州市游客集散中心(拟定)举行新疆“宜居之城---昌吉”摄影展,具体地址:昌吉市回民小吃街南侧。

3、影赛专刊:集结印刷成精美画册、图文并茂。

4、网络影展:新疆新丝路网、亚心网、天山网、红山网、昌吉市之窗等。

5、微信公众平台:新疆旅游集散、昌吉州旅游、环游天山、昌吉市零距离、昌吉旅游、绿色昌吉、都市消费晨报等。

6、电视媒体:新疆电视台、昌吉州、市电视台。

7、对外交流展(外地州或外县市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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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第十三届上海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征稿启事

全文共 3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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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选委员会主任

穆端正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主席

2.评选委员会副主任

雍和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3.评委名单(按中文姓名首字笔画排序)

1)艺术类

乐卫星,安徽省摄影家协会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

邬久康,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主席团委员,上海市收藏协会副秘书长

扬尼斯·利库瑞斯,国际影艺联盟秘书长

乔恩·戈尔登,亚马逊支援基金会董事、LOOK3国际摄影节联合创始人

李舸,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人民日报》摄影部主任

杨元昌,《上海摄影》杂志艺术总监

靳宏伟,摄影收藏家、法国SIPA图片社董事会主席

2)纪实类

米歇尔·伯格瑞,帕森斯设计学院摄影系教授

陈小波,新华社领衔编辑、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副主席

克劳迪娅·英特希尔,中国日报亚洲区多媒体项目经理、努尔图片社创始人

常河,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澎湃新闻》副总编

雍和,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3)商业类

王达军,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四川省摄影家协会主席

王琛,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执行主席、秘书长

米迦勒·蒂蒙斯,美国职业摄影师协会主席

林路,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上海师范大学教授

埃德·罗宾逊,英国职业摄影师协会董事

4.征稿细则:

1)本次展览面向全球摄影家、摄影爱好者。投稿者必须遵守展览组委会的各项规定。

2)展览分艺术、纪实和商业三个类别。投稿者可自行选择投稿类别,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多种类别,但同一幅(组)作品不能重复选投不同类别。

3)投稿作品题材、风格不限。每类作品限4幅(组),组照每组为4-12幅。不限定每位投稿者的类别数。

4)投稿作品必须为投稿本人独立完成,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要确保作品没有侵犯第三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作者的任何违法行为与主办方无关。

5)除预先声明及主办者书面同意外,投稿者均同意接受:所有参赛作品,作者拥有版权,主办方有权将其全部或部分复制后作为永久展出,或在媒体刊登,用于宣传本次影展,并且包括在网络上用图像数据展出,投稿者不作任何索酬。

6)展览不接受涉及敏感内容的作品(如血腥、杀戮、正面裸体以及所有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和伦理风俗等内容)。

7)每幅(组)投稿作品均会经过评委会评选。

8)全部获奖和入选的作者、作品名单将寄送至FIAP、PSA和RPS进行积分或星级统计。每位作品获奖或入选的作者均会免费获得一份作品目录。

9)本次展赛中的艺术类获奖作品纳入FIAP、RPS的彩色艺术组和PSA的PID彩色艺术组登记;纪实类获奖作品纳入FIAP、RPS和PSA的新闻纪实组登记;商业类获奖作品纳入FIAP、RPS的展览主办方定义主题组和PSA的PID的展览主办方定义主题组登记。

10)参赛者须在指定网站http://www.shphoto.com.cn/exhibition上注册并填写参赛表。作品题目必须用中、英文填写。

11)本展览不接收在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届国际影展和任何在FIAP、PSA和RPS认证的展览中已获奖和入选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采用改变标题和转换颜色等方式重新投稿的作品。

12)影展获奖及入选作品将于2016年12月7-11日在上海公开展览,并在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的网站上公示和展出。

13)除以上规则外,所有参赛者亦必须严格遵守FIAP、PSA和RPS的赛事要求。

14)展赛主办方拥有全部展赛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5.类别释义

1)艺术类

艺术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作品。投稿作品题材不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可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

2)纪实类

纪实摄影是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人文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投稿作品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除对影调及色彩等的适度调整以外,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允许彩色图像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含单色)图像。每幅(组)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1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等要点)。

3)商业类

商业摄影是指以推介某种商品、服务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标的摄影作品,包括但不局限于商品广告、人像、时装展现以及城市建筑等。作品中所有图像及影像元素均须为作者本人所摄。

6.投稿要求

登录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网(www.shphoto.com.cn)首页,进入“2016上海国际摄影节暨上海第十三届国际摄影艺术展览”专区,根据页面提示,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付费、然后按要求上传作品数据。本届展览只收电子文件(原始或扫描的数字图像文件),文件格式要求为JPEG,图像数据最长边为2400像素,不小于300dpi。

每幅图片须有唯一的标题,不接受“未标题”或“无题”作品,组照中的所有图片均须有唯一标题。不允许采用相机拍摄时自动生成的和只用数字等符号命名的标题。不允许在图片上出现标题和作者的任何信息,也不允许在作品标题中出现作者名字等相关身份信息。

7.投稿说明

1、投稿者需在网上注册并填写参赛信息。

2、网上注册内容必须属实。

3、本届影展采用网上登记、投稿、付费的方式。未交足参赛费的作品,组委会有权不予评选。如您有任何疑问,请电邮至:exhibition@shphoto.com.cn或电8621-62484702-12,我们将尽力帮您解决。

网上注册、电子投稿、付费:http://www.shphoto.com.cn/exhibition

8.参赛费

艺术类RMB20.00

纪实类RMB20.00

商业类RMB20.00

9.参赛费说明

如果参赛者参加类别超过一个以上,则可在另外一个增加的组别中减5元人民币,参赛费请在网上注册时支付(支付宝),恕不接受个人支票及汇票。

10.评选显示设备

电脑显示器和高清电视

11.影赛日程表

作品截稿 2016年9月9日

作品评选 2016年9月15-17日

公布成绩 2016年9月30日

开幕典礼 2016年12月7日

公开展览 2016年12月7-11日

寄出影展目录 2016年12月15日

12.奖项

13.本次展览不设立主题,欢迎各类题材的作品。

14.主办: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15.联系方式:

电话:86-21-62484702

传真:86-21-62486225

邮箱:exhibition@shphoto.com.cn

网站:www.shphoto.com.cn

上海国际摄影节邀请展投稿细则

1、投稿作品均以组照形式展出,每组为15-30幅,不收单幅作品。

2、每组作品必须有鲜明的主题与统一风格,并且要有文字说明。

3、所有投稿将经过《2016上海国际摄影节》艺术委员会评选。

4、入选作品将于2016年12月7-11日在《2016上海国际摄影节》主展区——上海展览中心展出,并在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的网站上展出。主办者将发给作者展览入选证书。

5、不接收在历届上海国际摄影展或其他全国性展览中展出过的作品。

6、投稿作品必须为投稿本人独立完成,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要确保作品没有侵犯第三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7、除预先声明及主办者书面同意外,投稿者均视为同意接受:所有投稿作品,主办方有权将其全部或部份复制后作为永久展出,或在媒体刊登,用于宣传本次影展,并且包括在网络上用图像数据展出,投稿者不作任何索酬。

8、本展览鼓励策展人、图片编辑等专业人士推荐。推荐人推荐作品前,必须与作者本人沟通,经同意后,方可推荐。不可推荐已投稿作品,如出现重复投稿,则以作者本人投稿视为有效投稿。

9、因展出需要,入围的投稿人须在评选结束后2周内提交足以制作20寸照片的图像数据。如作者不在规定时间提供作品或不符合展出规格,将视作放弃展览处理。

10、咨询邮箱:exhibition@shphoto.com.cn

投稿方法:

登录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网(www.shphoto.com.cn)首页,进入“2016上海国际摄影节”专区,根据页面提示,进入“邀请展”投稿专区,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作品。本届展览只收电子文件,文件格式要求为JPEG,文件最长边为2400像素,300d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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