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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我抓紧我小说大结局【合集20篇】

《平凡的世界》中,路遥以史诗般的笔触描述了在中国社会历史变迁的大背景下,黄土地上普通人的悲欢离合。下面请继续阅读开学吧为大家提供的小说读后感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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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我抓紧我原著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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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抓紧我》随着电视剧的热播,小说也跟着火热起来。那么小说的结局是什么呢,让小编来告诉你吧。

《放弃我抓紧我》热播,开播首日即打破了湖南卫视2016年度新剧开播的收视纪录,昨日仍旧保持一路攀升的高收视率,上线34小时,网络点击量已破3.5亿!频频刷新2016电视收视纪录,台网数据面面开花,出场仅两日的“唯一夫妇”更是凭借超强的CP感引发话题不断,昨日“厉薇薇失忆”话题持续热搜第一。

厉薇薇安厉设计总监厉薇薇(陈乔恩饰演),因为一次意外溺水长时间脑部缺氧失去了部分记忆,记忆停留在23岁。失忆前是穿普拉达的女魔头,现在却变成了热血萝莉女神经。23岁的她不像现在这般富有,却有一个美满快乐的家庭,不像现在这样装作女王在残酷的商战中厮杀。曾经最爱的陈亦度(王凯饰演)成为了她的敌人。身边没有朋友,只有自己的发小霍骁(乔任梁饰演)。

厉薇薇回溯过去,发现自己和身边的人在忙碌中逐渐忘记了最初的梦想。薇薇和陈亦度分手的原因,也是因为两人在追逐事业的过程中,忽视了爱与沟通,在斗气和误会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陈亦度误会薇薇和霍骁的关系,最终和她分手。30岁的厉薇薇决定改变现状,她逐步解开过去的误会,和对手冰释前嫌,不但找回了爱情,也重拾了初心和梦想。

《放弃我抓紧我》结局陈亦度和厉薇薇应该是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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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绯闻女孩原版小说结局

全文共 1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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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归属

N和J

B和D

Lily和Jack

C和E

V和Rufus

S和G

电视中最大的迷团就是老Bart的秘密组织,其实那是一个教会性质的组织。这个教会有三条铁律:

1,教会中每个男人的妻子是共通的。

2,生下来的孩子不能由自己抚养,只能送给无血缘的人。

3,只可以领养无血缘关系的孩子。

老bart和Jack都是成员,当然还包括C的母亲伊丽莎白。C是Bart和伊亲生的,因为他太爱伊,所以就不顾教会的规矩,向教会慌称是Chuck是领养的,亲手带大。结果还是纸包不住火。车祸并不是意外,而是教会的制裁。

因为bart的死亡,Jack害怕秘密外泄,就想方设法弄到酒店,因为老Bart留下的真正的秘密文件,都在酒店一个隐蔽的保险室里,留给C的那个保险柜只是装样子用的。Jack宁愿让侄子狠自己,也要保住秘密,弄出文件,实在用心良苦。

那些文件包括:lily和Nate的父母也是教会成员,S和E其实都是Lily领养的,E身世不明,而S的亲生父亲则是Jack,亲生母亲就是Bart的合法妻子,在生S的时候难产死了。这就解释了为什么S的父亲不见她。而N也是领养的,他是Lily和Jack的孩子。

17集结尾出现的Elliot其实是E的亲哥哥,唉,他不知道E是gay,这下误会了。

时间顺序是C得了江山,失了美人,跑到欧洲去排解郁闷,结果偶遇伊丽莎白,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C决定报复,他想,Jack设计害我和B分手,还曾经和B做过,我就要报复在你的女人身上,然后就把他母亲骗出来OOXX了。伊丽莎白醒来羞愧万分,把自己备份的真相文件寄给了Chack,消失了。

没想到这些文件被S收到,擅做主张打开看了,大吃一惊,发现自己原来和N是同父异母的兄妹,顿时崩溃。S又开始吸毒酗酒,主动和N分手,最后去了戒毒所,和Georgina重逢,成了les.

N被甩的不明不白,只能找J说话,于是J抓住机会得到了N。

D在纽约大学遇到失恋的B,给予安慰,B突然发现D这样的平民男孩才是她能够依赖的,于是就追D,影响了和V的感情。

那文件又让Rufus看到了,那无法再容忍上流社会的混乱,无法容忍lily这么多的秘密,独自回到布鲁克林,V给了他很多关心,渐渐形成了忘年恋。

Lily终于知道了上流社会的宿命,她看了一圈,看到了和自己一样身不由已的jack,不再多说。

C终于知道了来龙去脉,悲剧的他居然和自己和母亲发生了关系,再对女人没有兴趣,正好E在对自己亲哥哥的单恋中失落不已,就和C成了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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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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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不少描写大海的豪迈诗篇;也读过不少描写山峦的文章;

还读过不少使人潸然泪下的事情散文。但当我捧起高尔基的自传体

小说——《童年》时,我立刻就被它深深的吸引住了。

它虽然没有化丽的词语修饰,却有着朴素感人的故事情节;它虽然没有天马行空一般的想象,却记述了一件件平凡的生活事件;它虽然没有太注重语、句、段、篇之间的连贯性,却很好的体现出了他童年生活经历的沧桑与感人的故事情节。

在“母亲”高大的身躯下,埋藏着无尽的伤心与悲痛;在“外祖父”冷酷的表情下,更多的是对子女的关心与愤怒;在“外祖母”大大的眼睛里,埋藏着对“外祖父”的不解于对神的信赖;在

“小冈茨”高瘦的身躯下,埋藏着对两个“叔叔”得愤怒;在“我”童年时幼小的心灵里,充斥着对生活的憧憬,对学习的热情……与高尔基的童年相比,我们那已失去的童年是否显得更美好,更幸福?——没有父母的责备,只有他们对我们的“百依百顺”;没有生活贫困的窘况,只有“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幸福;没有读不起书的贫困,只有一座座高耸的学校摆立在我们面前;没有……

想到这里,我们是否要好好的歌颂那段美好的时光?让我们用双手谱写一曲歌,来歌颂童年的时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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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放弃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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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只驴,想要得到自己眼前的利益,却因要和别人分享,便放弃了。生活中,许多人就和这驴一样,因为要和别人分享,一再错失眼前机会,放弃了许多,让机会一次次地从眼前溜走。

一个人,在工作中遇到了一次升职的机会,那会是他人生的一大转折点,可是另有一位强者要和他竞争。他害怕了,生怕自己能力不够只能当上副主管。所以他天天想着怎样让另一个人也选不上,根本不管自己到时候怎么选。

每天,这个人都在想怎样才能让另一个人选不上,工作时在想,所以天天工作干不好,老板都找他谈了谈,平时一个老实、纯朴的员工,怎么天天心不在焉、粗心大意的,而他这时还在想事情这样办会不会露出破绽,还是那样办更好,老板的话一句也没有听进去。

又过了几天,离选拔越来越近了,另一个人已经在这几天中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而他自己要选拔的内容却一点也没有着落,更完善的是他自认为完美的一个“整人计划”。到了选拔那一天,另一个人被带去另一家大公司做测试,而他被留在自己原来的公司里。测试内容就是让他们俩人各当一天主管,谁管理得更好,就让谁当。

这一件事是他远远没有想到的,他自己的那一系列的作战计划没有派上一点用处,而他自己却又什么也没有准备。就是一次升职,被搞成那样,一个正常的价值观都去哪了,相反那得来的都是些什么。

一个人,对自己没有信心,放弃了眼前的机会。就因为要竞争,让他不再是原来的那一个勤劳朴实的人,变成一个心机重重、自私自利的人。

一次公平的竞争,他完全可以把握住这次机会,可他却放弃了,让机会赤裸裸地从眼前溜走。这一次放弃,放弃了太多,放弃了自己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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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本来可以放弃作文开头

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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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放弃”这个词来说,一百个人理解它,就有一百种不同的意思。对我来说,放弃是懦弱的表现,是熄灭了自己未来的那盏灯,是把自己交给了生活拣择的愚蠢做法。

我最惧怕的不是贫穷和挫折,而是那流水一样的时间一去不复返。

小时候,常常围着爸爸,说着自己长大想当老师,当医生,当老板……可等到现在才发现,物是人非,当初那幼稚的话语荡然无存。

通向未知的路,有宽阔的大道和弯弯曲曲的小道,我选择了后者。即使这条道路上没有大道的熙熙攘攘,但它多了几分宁静;即使这条路不像大道那样前程似锦,但它多了几分挑战;即使这条路不像大道那样摔倒了有人关心,但它让你多了几分毅力与勇敢。

这条路,机遇与危险并存。生命在这条路上是那么的脆弱和偶然,去留只是一瞬间。寻寻觅觅,与黑夜同伴,与黎明共舞。风吹雨打,前路坎坷,得到的没有失去的多。我曾想过放弃,可又有不舍,因为我坚信,我所追求的光明就在前面,它正等着我,等着我历经千辛万苦寻得它。

半途而废,说着容易,但对我来说,无疑是那么的困难。一旦放弃,就得从头再来,其他人在自己的路上,越走越远,我也不想落后。

没有经历挫折的人生,不是完美的人生。那成长在温室中的花朵,永远比不上历经风雨的花朵。当生活给你重重一拳时,那温室中的花朵,恐怕荡然无存了吧?

走没有人的路,过经历岁月的桥,渡波涛汹涌的河,追一个可能实现的梦。我曾想过放弃,但咬咬牙,眉头一紧,依然走下去。我相信,现在的磨难,会成就未来光辉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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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国演义小说大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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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在书架中看了一本书——三国演义!这本书讲述的是三国时期魏、蜀、吴之间的战争,最终晋国夺取天下的故事。这本书中刻画的个个都是英雄豪杰,但书中令我有深刻的感受的只有几位。

首先是诸葛亮。他本是山中的一个隐士,后来经过刘备的真诚邀请,才出山担任刘备的军师的。他出山后,一直为刘备出谋划策,每次蜀国经典的战役都是经过他的指挥才会成功的,比如草船借箭、火烧赤壁、空城计等等。

第二是赵云,当年曹操带领百万大军袭来,他为了能保住刘备的家人安全,不惜用他那强大的武器,单枪匹马,杀死曹军数位猛将,几十位兵士,令曹操看了还不禁赞叹说:赵云真是势不可挡呀!

第三是刘备,他从当年的桃园三结义就可以看出他的有情有义,在之后的战斗中有看出他富有爱心,当年曹操打的他落花流水,弃城败逃,而他在逃跑路上还关心着老百姓,让他们与他一起走。刘备有一个缺点,也是他的优点——重情义,在关羽被东吴所杀时,不听劝告,导致进攻东吴时被火烧连营,西蜀实力大衰,令日后的北伐都不能成功!

寒假重读这本书,令我明白了许多:只要取长补短,移多补少,就能战胜一切的拦路虎!

重温了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这本书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如刘备、诸葛亮、孙权、周瑜、曹操等。

这些人物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诸葛亮。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并且还精通兵法。可谓是世上不可多得的人才。正是因为有他,蜀国才能在战争中多次获胜。而他的计谋也常常出现在我们的现代战争中,比如:空城计、火烧新野、草船借箭等等。而且,诸葛亮对刘备忠心耿耿,他的智慧和忠诚是十分值得我们学习的。

而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人物是赵云。当时曹操几十万军马突然来袭,他为了就还没来得及逃跑的刘备的两位夫人和儿子,单枪匹马,杀死曹操数十位大将和数千名士兵,冒死救出了刘备的儿子。赵云那样的勇猛,那种可以为主子随时奉献自己的生命的忠诚深刻我心。我想,可能这正是刘备能在战争中获胜的原因,何等贤德的军师,何等勇猛的将士,何尝不能取天下。我认为,如若刘备死的晚一点,刘备的儿子能有志气一点,天下就一定是刘备的了。

《三国演义》为我们塑造了很多经典形象,使我们从中领悟了人生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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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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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既是女子的歌颂,却又是女子的悲剧,它是中国古典文学中不朽的巨著,在以往的中国你,古典文学中尽管有许多美丽的女子形象被塑造,但也不过像《牡丹亭》这类,敢于为自己的爱和幸福而斗争的“女子觉醒”形象,而红楼梦中却带来的是全新的也是前所未有的,那就是对女子的尊重,就像曹雪芹本人所说:“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若比裙钗,我实愧则有馀,悔又无益,大无可如何之日也。”他依他所想而写,也因此写出了不朽。

《红楼梦》是对女子的颂歌,赞美黛玉“世外仙妹寂寞林”宝钗“山中高土晶莹雪”,湘云“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寄月光风耀玉堂”,妙玉“气质美如兰,才华馥比仙,天生孤僻世罕见。”但又是女子的悲剧,含恨结郁而死的是林黛玉,青春守寡的是史湘云,李执,出嫁一年就被丈夫折磨而死的是贾迎春,远嫁他方的是贾探春,对人生悲观绝望而出家的是贾惜春,跳井而死的是金钏,含冤而亡的事秦可卿和鸳鸯,被强盗强抢去的是妙玉……她们都是“红颜薄命”是注定没有好结局的人物。

《红楼梦》中的悲剧震撼人心,使人荡气回肠,不仅仅写了一群青年女子的毁灭,也写了整个贾府的衰落。许多人曾说这就是整个封建社会衰落的象征。但从精神上、思想上,却是因贾宝玉,这种新思想人的出现,宣诉这个社会的不合理性,这才是封建社会衰落的真正预兆。

宝玉在作者笔下是一个封建社会末期孕育的一个“新人”,他尊重女子,爱惜女子,她从小就宣布“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他尊敬每一位女子。鲁迅就曾深刻的指出“昵而敬之,恐拂其意,意博而心劳,而忧患亦日甚也。”他爱惜他身边的每一位女子。把她们的悲欢哀乐,荣辱得失,都包括在自己的关心注念中,几千年来被否认的女子价值,仅在宝玉眼中充分反映,几千年来被遮掩的女子悲剧,也仅宝玉眼前展开,所以鲁迅又说;“悲凉之物,遍被华林,然呼吸而领会着,独宝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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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平凡的世界长篇小说读后感悟

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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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世界》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当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为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的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故事中,主人公孙少安带着一家人,经历了贫穷,饿着肚子劳动过日子,兄弟姐妹们一天天长大。可是造化弄人,他与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教师田润叶忍痛分手,与后来结为夫妻的秀莲相亲相爱,虽然日子十分的艰难,但他从未放弃,而是一直努力,与妻子并肩奋斗,为了过上富裕的日子,照顾好一大家子的人,没日没夜辛苦的劳动,好在最终他成功了,开办了属于自家的砖厂,带领全村人致富。孙少安的弟弟孙少平有着高尚的品格,他的理想与钱财无关,与功名利禄也不相连,那种单纯的理想好像能够净化人的灵魂,使人读来如沐春风。

在那样的一个年代,如此苦难,可这样的一家人仍然相亲相爱,与现代社会的人和家庭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现在社会中部分子女在分家时,为了多分得父母的财产,不惜对簿公堂,以至于闹得不可开交,甚至从此桥归桥、路归路,老死不相往来。有的子女甚至从来没想过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路遥为我们讲述的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这是一个喧嚣浮躁、处处充满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应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还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平,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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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都市风流狂医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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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得未来兵王记忆融合,实习医生林昊的妖孽人生正式开启。走出大山只是开始,未来不可想象,且看林昊如何游走花都,穿梭美女之间,成就无上医道。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都市风流狂医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刻名!”林昊沉声道,是在提醒震撼中的小九。

小九看到永恒天碑之后就愣住了,永恒天碑的强大,出乎了小九的意料。

没有迟疑,一人一兽直接在上面开始用伟力刻名,林昊前世的圣祖真名是周文,但这一世他却是林昊,不再是周文。

所以,他所刻的第一个是林字,正一笔一划的刻上去。

可是在刻了林字之后,昊字只是刻了一个一字之后,就已经有些后继无力,他知道这是自己的实力不够。

而小九却已经刻了小字和一撇,同样是不能把九字刻上去。

也就在这时,命运巨眼降临了!

“毁灭!祖兽!你们真是好大的胆子,竟敢在我的眼皮底下刻你们的真名,当我不存在吗?”命运巨眼冷声而语。

“命运!你杀我兄弟,今日这血仇也是时候报了!”林昊沉声怒喝。

“哈哈!就凭借你毁灭和祖兽就想和我斗,你平还差得远!”命运巨眼哪怕看到林昊和小九已经刻了名字在永恒天碑上,但是依然狂妄无边,没把一人一兽放眼里。

它已经和永恒天碑有着无尽纪元的联系,与林昊和小九相比,它和永恒天碑的关系要亲近得多。

只见命运巨眼打出混沌之力,直接控制着永恒天碑向着一人一兽镇压而下!

一人一兽努力的抵抗,但是依然有心无力,只能眼睁睁看着永恒天碑一点点镇压而下。

林昊怒吼:“我不甘心!我要为我的兄弟报仇,我要杀了你!”

命运巨眼却冷笑:“你毁灭确实厉害,在永恒天碑上留下了九笔,而祖兽也留下了四笔,但你别忘记了最重要的一点。

谁在永恒天碑上留下的比划多,又没有人留下全名时,是以比划多的人控制永恒天碑!哈哈!”

“你!该死!”林昊再次怒吼,拼劲全力在抵抗。

可是没有用,命运巨眼在上面留下了十二笔,比林昊足足多了三笔,他掌控着永恒天碑的控制权。

小九和林昊再怎么努力也没用!

林昊感觉自己的身体即将要崩溃,哪怕已经达到了圣祖境巅峰的身体,依然要抵抗不住了!

小九也有这样的感觉,它不断的嘶吼,可是却在做无用功。

就在这时,异变突生!

本来一直受命运巨眼掌控的永恒天碑,开始有些不受控制起来。

“盘古!阴阳!鸿钧!你们三个混蛋是想死得彻底吗?”命运巨眼气急败坏的威胁。

没错,这正是三位陨落的圣祖在帮助林昊和小九,他们没有死,并且被永恒天碑吸入其中。

他们在合力帮助林昊和小九,甚至让林昊的昊字多了几笔,变成了林日!

小九看到这方法可行,居然直接在永恒天碑上抹去自己的名字,而是在为林昊刻画名字!

它要相助于林昊,让林昊的名字彻底留在永恒天碑之上!

林昊在小九的努力下,变成了林旦,并且还在继续!

“不!不可能这样!”命运巨眼恐慌了,此时林昊在永恒天碑之上的名字,比它还要多了一笔,控制权即将归林昊所有!

在命运巨眼的疯狂之下,它也在永恒天碑上多留下了一点,命云外加一点,比划和林昊相当。

林昊紧咬牙关,嘶吼:“我以我血染苍天,今日燃尽生机斩命运!”

疯狂的举动,彻底的引燃自己的生机,以无尽生机为代价,林昊将最后的大字刻在了上面,永恒天碑光芒大作,林昊二字彻底激活了永恒天碑。

永恒天碑的控制权,瞬间到了林昊手中,林昊没有和命运巨眼客气,控制着永恒天碑杀向了命运巨眼。

命运巨眼带着森然煞气,悲凉的嘶吼:“放过我!我愿意受你奴役,让你掌控天下人的命运!”

“我只要你的命!让你彻底消散于天地间,我命由我不由天,你不该存在于世!”林昊冷冷道。

永恒天碑洞穿命运巨眼,命运巨眼陨落之际,产生了恐怖的能量风暴,但是林昊却一手镇压,让其归于平静。

一切散去,林昊将永恒天碑收入体内,双眼之中带着如释重负的解脱。

现在命运巨眼已死,这天下间再无人是他林昊的对手,同时他也成了无尽虚空的主宰者。

林昊手掐法诀,三道人影出现在林昊面前,赫然是谈一昙、鸿钧对祖和阴阳圣祖。

看到三人出现,林昊道:“以后我们再也不用受命运所掣肘,我会帮你们重临巅峰!”

“多谢道友!我们相信你能行!”鸿钧圣祖含笑而语。

“真是厉害啊,居然把命运给斩了,你现在是什么境界了?”阴阳圣祖问道。

“厉害了我的哥,我就知道我老大是最强的,命运算什么玩意,哪是我老大的对手。”谈一昙很是嘚瑟。

林昊微微一笑:“突破圣祖之境之后,可在永恒天碑之上留名,我名它为天祖境。”

“天祖境吗?老大已经是天祖,我肯定也会成为天祖!”谈一昙大言不惭的说。

没有反驳什么,因为有着天外天的存在,别说是谈一昙,就算是阴阳圣祖和鸿钧圣祖也能做到。

大战已结束,林昊回到了九州世界,身为这一方空间的主宰,林昊一个念头就已经到达九州世界。

若是林昊想的话,随时能把九州世界剥离出来,将之融入天界之中。

十万年之后,谈一昙等三大圣祖重临巅峰,成为了圣祖后期巅峰的存在,而谈一昙依然跟着林昊,和以前一样没变。

九州世界地球之上。

国际最著名的贵族学院,能来这里读书的,皆是全世界最有钱最有势力之人的小孩。

一个名为乐乐的小孩又一次被人在嘲笑着,只因乐乐每次都是坐高铁来读书,而别的小孩,不是千万豪车相送,就是直升飞机送来上学。

“乐乐!你家既然没钱是怎么混进来的?这里可不适合你!”

“说得对!明明没有钱没有势,却混到我们的学校,真给我们丢人!”

“滚出去!这里不适合你,没有千万级别的座驾送你来上学,拉低了我们的档次!”

一个年轻男子向乐乐走过来,微笑道:“儿子,又被同学们看不起了?我说了不要那么低调,你就不能告诉他们,高铁是我买给你的生日礼物吗?

要是他们觉得一架高铁太低端,要不我让林氏集团给你造个宇宙飞船送你上学?”

听到这话,还有看到年轻男子的从小孩,皆是直接石化,因为他们认出了年轻男子是谁,正是掌控着全世界百分之八十金钱和土地,林氏集团的董事长,林昊!

(全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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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学会放弃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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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旅途中,总会遇到一些挫折,这时我们一定要告诉自己坚持下去,不能放弃,因为这样,我们才有可能成功,可有的时候我们应该学会的还是放弃,放弃未必是一件坏事,虽然有的时候会很痛苦,但它将会给你一个美好的开始。

有时候希望的越多,反而会让人更加烦恼,换个角度想想,生活中其实并不需要这些无谓的执着,没有什么不能割舍,你想要生活的轻松,就要学会适当的放弃,要知道“有舍才有得”,有些东西并不是非要得到不可。有些人,为了得到他喜欢的东西费尽心机,甚至可能会不择手段,以致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有位名人曾说过:使人疲惫的不是远方的高山,而往往是鞋里的一粒沙子。人生的道路上,我们很有必要学会随时倒出鞋里的那一颗小沙粒。学会放弃,就是要学会这种拿得起放得下的精神,放弃并不等于丧失,而是为了更好的拥有。

曾有一个年轻人,很想在任何方面都比别人强,他常常梦想着:如果自己成为一名大学问家该多好!可是,很多年过去了,他的学业还是没有长进,他很苦闷,就去向一个大师求教,大师说:“我们登山吧,到了山顶你就知道如何做了。”年轻人虽然不懂,但他还是爽快地答应了,山上有许多晶莹的小石头,非常好看,每次见到他喜欢的石头,大师就让他装进袋子里,很快,他就吃不消了。“大师,这样背下去,我可再也走不动了,更不要说是登上这座山了。”“是呀,那该怎么办呢?”大师微微一笑,“是啊,该放下了,再不放下就不能登上这座山了。”年轻人一愣,忽觉心中一亮,立即向大师道谢。之后,他一心做学问,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放弃是一种永远的解脱,轻装上阵方能成功。

正因为世间有太多美好的事物,所以我们的追求与向往从来没有停止过。静下心来想想,这些东西真的是我们需要的吗?如果不是,那我们又何必耗费大量的精力去追求呢?拥有的时候,我们也许正是在不经意中失去,放弃的时候,可能又会重新获得。

有一种爱叫做放手,有一种美丽叫做放弃,有时候,放弃亦是一种成功,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学会放弃应该放弃的东西,而不是一昧地去回忆,在痛苦中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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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一颗永不放弃的树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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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哗啦啦,哗啦啦…”一阵水流的声音惊醒了正在睡梦中的苗种子,他问旁边正在努力吸取水分的老树:“大树爷爷,这是怎么了,你为什么吸取这些水呀?”

大树爷爷轻轻的用他处在地下的白皙的手抚摸着树苗种子的身体边说:“你要赶快吸收这些水分,他会帮助你来到外面,外面有温暖的太阳公公,漂亮的花婆婆,飞翔的小鸟哥哥……你快出来吧!”

树苗种子被说动了,他动了动身体,开始使劲吸收这些水分,突然,他感觉身体向快要裂开一般疼痛难忍,他颤抖着问大树爷爷:“爷爷,我这是怎么了,我好疼。”

大树爷爷慈祥的说:“没事的,你快要出来了,再忍一会儿。”

“我不忍了,我不出去了,我就待在这里吧,我不去见太阳公公、花婆婆了,太疼了,我快疼死了。”

“再坚持一会,不要放弃,马上就出来了,爷爷相信你有一天会成为像爷爷一样的参天大树!”

“我可以吗?我真的很想成为像您一样的大树,行,我不放弃,为了成为像您一样的大树,我是不会放弃的。”

树苗种子说完更加努力的吸取水分,身体更加剧烈的疼了起来,但他心中有一个信念:不能放弃,我要成为像大树爷爷一样的大树!

不知过了多久,在他觉得全身都被太阳照的暖烘烘的时候,他发现他看到了太阳公公,花婆婆,小鸟哥哥……他顿时激动的叫喊着:“我成功了,不疼了,不疼了,我会成为像爷爷一样的大树的!”

大家都开心的笑了。

几年后的一次台风,他被吹的摇摇欲坠,但心里仍想着:我不能倒下,我要成为像爷爷一样的大树。

最终,他挺了过去……

不知过了几十年,路过的人们走到这里都会驻足观看这两棵参天大树。

是的,曾经的小树苗在他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下,成为了同树爷爷一样的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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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因为成长,所以放弃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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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如倾泻的墨水,似梦中那一条黑黑的,幽远的,长长的路……惊醒。双手抚向脸颊──我,剪发了。

我一直向往长发,于是也一直留着长发,幻想一个长裙摇曳,发如瀑布的女孩。将双手插入浓密的青丝中,如细腻的丝绸滑过指尖,可这种感觉早已离我而去。

那是一个晴天。我与母亲激烈的争论还像碎片一般扎在心里。而最终,我被母亲拎出了家门。我还是犹豫着,一段十年的青丝与成长中首次的难关,孰轻孰重?每天早晨十多分钟的梳头,周末冗长的洗头工作,更不必说夏日炎热,头发的坏处,影响效率,浪费精力……被母亲掏了个底朝天。刺眼的阳光把一切映照得金光闪闪,如同一面巨大的镜子,晃眼,焦燥。我几乎是挪着双脚移动着,一路看见扎着马尾,飘着小辫的女孩,一种强大的涩流仿佛冲荡着胸腔。理发店的招牌,在不远处若隐若现地发光。我一遍又一遍抓住自己的头发,然后任其溜走,多少不舍,多少无奈,就像女儿握着走到生命尽头的母亲的手,就像孩子紧抱艳阳下的极速消融的雪娃娃。我前脚踏进理发店,听见了沉重的喘息声。迟早要放弃。我坐在椅子上,好吧,妥协。不敢睁开双眼,却无法阻挡那一声声剪刀与发丝碰撞的咔嚓声振动我的鼓膜,一下,一下,一张,一合,是闷雷一般的响声。末了,镜子中出现一张陌生又熟悉的脸,我习惯性撩拨耳后的青丝,然而短小的鬓发轻俏地跳开了。

剪发后的头几天,我还不大习惯,没多久却释然了。的确是省了不少麻烦,没有长发的缠绕,我可以有更多时间晨读,即使肩上没有青丝的抚触,一样可以挑起学习的重担,而且更加轻松爽利。但是我的成长离别了长发,还是飘飘的少了什么似的,每每打开冰凉的柜门,看见五彩的头绳,那些长发飘飘的日子,却再也回不去了。

再后来,我放弃了更多东西,我的童稚,我的玩具,我每天打闹无忧的日子。它们被转化成一张张作业纸,一次次锻炼,只为连缀起人生阶段最重要的长卷。我坐在门房的阶上,大声背诵古文,一群孩子在我面前嬉耍着,扭动着小小的脑袋,还有满头花花绿绿的发夹。我站起来,然后低头望着他们,那一段肩的距离,是成长的痕迹,可手中沉重的书本,那段距离是那么远,那么长,在其中丢失的,放弃的,如同一颗颗却繁杂的雨点,落在清晰的草地上,明知它的位置,却永难找到。我抬头望着天,很高,很远。是的,但是我的成长并未因此涉步,它继续着,拨节着,更快,更高。我在一次又一次的比赛中赢得名次,在颁奖礼上甩动着漆黑发亮的短发,依然自信,依然快乐;我的成长因此愈加多彩,比起有人惊呼:“呀,你剪发了!”的次数,还是有人私语“哎呀,小姑娘长成大人了!”的次数多得多。在十三岁的人生历程中,我不停地在放弃,不停地在寻找,却又不停地在──成长。

人生不可能是一场没有辎重的旅行。最开始满满的包里迟早必需卸下部分行李,但也是为了装入崭新的未来。没有舍便没有得,如果背着一担又沉又重的旧物,又何以加快脚步,何以容纳新知呢?有些东西,珍藏于心足矣。舍弃,成长,又何止是那一抹黑亮的长发?

我们放弃了许多。

因为我们在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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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放弃与坚持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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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的一生中,不前进就相当于放弃;一直停留在原地不动的人,就是对生活没有希望的人。生活中,如此多的乐趣,如此多的奥秘,我们怎能放弃。

俗话说:“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生活中亦是如此,如果没有遇到一些困难与挫折,我们怎么攀上顶峰,看到其他人没有看过的风景?当攀上顶峰后,你自然会感到无比骄傲与自豪。只有坚持不懈向前走,幸运才会眷顾着你,梦想才地实现。

每个人都是正在攀登中的运动员。他们互相追赶着,其中有的人仍在坚持,有些人却放弃了。但上天对于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成功与否,只是要看其中的努力程度了。每个人在追赶过程中都会感到疲惫,但是当我们攀上顶峰后,才知道这些付出,这些努力都是值得的。

“每个人最不能选择的路,就是放弃之路。”这句话一直都烙印在我的心里。我总是那么努力,那么认真地做好每一件事,因为我是那样的平凡,我多么希望别人能够肯定我,看到我的闪光点。我一直都坚持着走完自己这条路,我深深相信,只要我坚持,就一定会成功。获得别人的肯定,对于我,将会是种极高的荣誉。我不会忘记我是如何坚持不懈地走到这一步,并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荣誉。

当我也老了的时候,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并继续攀登,直到我的生命终结为止。

成功与失败,坚持与放弃。原来有了坚持才有成功,如果放弃就会失败。不前进的人,他的攀登过程将毫无意义,他的人生也将没有乐趣。你想一想,当我们老了的时候,畅谈自己成功的经历,将会是一件多么有趣的事,这时,你将会慷慨地说:“这才没有虚度这一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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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丽姬传小说结局

全文共 1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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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最是一年春好处的时节。她与他,席地而坐。如茵的碧草,桃花似雪般飘零。面前是一条清澈的小河,如她那双美丽的眼睛。那样清浅的目光,单纯,透澈。她是医仙柳师父于树林捡到的。柳师父见她生的如此美丽动人,故予名,丽姬。柳师父原是卫国宫廷里的御医,已退隐江湖数十年。为人忠厚善良,待丽姬更是视如己出。“荆轲哥哥,与你一起真的很快乐呀.不过,外面好像在打仗,会打到我们这里吗?”丽姬的眼里充满了疑惑与担忧。不过这担忧转瞬即逝了,因为,他听到了他的誓言。这是最纯真,也是最刻骨铭心的誓言。他说:“放心吧,丽儿妹妹,我会永远在你身边保护你的。”那一年她8岁,他12岁。二时光如流水般飞流而过。自他们许下诺言,已过了十几个春秋。如今又是一年将尽夜。只是,今年的除夕夜与以往不同,物是人非,房子里只余丽姬一人。原来,柳师父已于今年第一场雪时,随雪而去了。

而今,已过了一月有余,但她依旧是走不出,依旧不习惯一个人生活。这也难怪,毕竟是一起生活了15年的亲人。虽说血浓于水吧,但有时时间是可以超越一切的。子时已过,千家万户尽是欢腾。即使,是在这战乱的年代。此时的丽姬孤身一人立于雪地。身著一身素衣。与这气氛甚是不符,清浅的目光里多了几许忧虑。月朗星稀。她凝视着月,不禁又想起了师父临终前的话:永远,不要爱上一个以剑为生的男人。这,是指他吗,荆轲哥哥。荆轲,那个给他誓言的人,与她青梅竹马的他为何偏偏是个剑客。“丽儿”一个很清晰的声音。“荆轲”丽姬下意识的回应道。回头望去,一个少年正向他跑来。虽正值年夜,他却并没穿着多艳的衣服。只一袭青衣。剑眉,星目。在月光,白雪的映衬下,显得更加俊秀。是的,他再不是那个稚气未脱的孩子了。失神间,他已来到她身边。“你,真的要走。”她质问他。“是,你会等我吗?”他不敢看她的的眼睛。他并不奢望她的应允。

毕竟,她是如此的美。天生丽质,沉鱼落雁怕也难以形容吧。“会,我会。”她笑曰。少年脸上露出惊喜的神情。“三年,三年后,待我完成我的心愿,我定会回来。到时,我们便退隐山林,再不问世间的纷扰。”“好”他依旧笑着,这笑倾国倾城。“荆轲哥哥,丽儿真的好孤单,不知,哥哥可否与丽儿共度这年夜……”三这日,丽姬一个人在房里读书,说是读书,可这心思怎也不能集中于书上。他离开才只半月,却觉着已过了千百年。此时,正愁如何挨过这三年。忽然,身后传来一个清朗男声。

“外面传言,林间藏美人,果然如此呵。”“敢问公子,可知,不请自入是何等的不礼貌。”丽姬隐约有种不祥的预感。“姑娘,我乃秦国国君嬴政。久闻姑娘美名,对姑娘倾慕已久,不知姑娘可愿随我回宫,做我的爱妃?”丽姬打量着他,此人浓眉,大眼。言谈举止间确有一种君王的霸气。“我已为人妻,怎可再与你回宫。”丽姬自是不屈。“是荆轲吗?那又怎样,只要你愿随我回宫,我绝不会计较这些,至于他,也自不多问。”“若我不依呢?”丽姬试探道。“那休要怪我,我的千军万马将在一夜间踏平卫国。至于他,也将成为我的剑下亡魂。”这话,让丽姬从头凉到脚。荆轲哥哥,我们真的是有缘无份么。丽姬转了身,背对着嬴政。只道“我跟你走,不过,请放了卫国,也不要,为难他。”一切都是那么平静,没有丝毫的血腥与冲突。只是丽姬的那滴泪,无人知晓。就这样,她随嬴政去了咸阳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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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太子妃升职记小说结局

全文共 19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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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妃升职记》日前正在热播,该剧自开播以来引发网民的热议。剧中,男一号盛一伦的古装剧后现代风令观众过目难忘,盛一伦饰演的太子齐晟一夜间从青春荷尔蒙气息男神变身风姿飘逸的谪仙郎君,一脸潮范戴耳钉的古装造型受到粉丝热棒,很多网民从剧迷路转粉,特别跑去男神微博开启舔屏模式,留言称:“最爱这款男神,主要看气质!”

《太子妃升职记》自开播来一路受好评,短短几日拥有了大批粉丝,原著迷们对小说改版的剧情也赞不绝口。盛一伦演绎下的太子齐晟,有着火热的内心和冷峻的外表,他和太子妃在点滴的摩擦中不自觉生出了情感,剧中角色和小说原著人物的爱恨挣扎极为同步。

在昨天的剧情中,太子齐晟和太子妃拜访岳父兵部大人府,他们共同经历了对质猜忌,在接触中互相开始信赖,感情不断升温。另一方面,赵王妃为得到太子齐晟也使出浑身解数,人物的Love Line扑朔迷离,剧中大量情感元素通过肢体和眼神来表达。盛一伦的一举一动、神情气场和原著贴合度极高,难怪网友表示:盛一伦堪称神还原了原著男神。

小说简介:

《太子妃升职记》是2012年在万卷出版公司出版的言情小说,该书作者是鲜橙。小说讲述了为了弥补工作失误,司命星君将现代男人陈然的灵魂偷偷从地府带出,附身到“落水身亡”的南夏太子妃张芃芃身上的故事。

小说结局

半个月后的一天夜里有快马飞驰入宫,说齐晟狩猎时被惊了马,坠马身亡。我身子一僵,全然失去了控制,只心中还留着一丝清明,暗道这果真是特么一份惊喜!

太子早已大了,又帮着齐晟处理朝事多年,咋闻噩耗虽然悲恸却没惊慌,带着兄弟们照章守法地处理了齐晟的后事,然后便登基为帝了。

我也便跟着挪了挪地方,终于成了太后。

守了二十年,我终于能坐上太后那个位子了,可为什么心中没有丝毫喜悦,却只想放声大哭?

偏生又哭不出来,只觉的胸口堵得难受。

我就开解自己,我与齐晟好歹也一起过了二十年,就是养个猫啊狗的,这么长日子也处处感情来了,更何况是个活生生的人,心里难受是自然的,

待缓过这个劲来,自然一切都会好起来。

好歹成太后了,皇帝是自己的亲儿子,上面也没有正经的婆婆,只要不卖国夺权,估计是没人敢管我的。

我就想着,等身体好了就搬出这皇宫去,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盖个大园子,把各样的没人养一些,每日里光看着都赏心悦目。

又想着自己现在年纪也不算大,正是徐娘半老的时候,就算是为了避免内分泌不调,也得偷着养几个面首才好。不过这事得隐秘着点,怎么也得给皇帝儿子留个面子。

……

关于未来生活,我想得很多,想得也挺好,只可惜身子却是极不争气,怎么也爬不起来。

玮元公主齐葳已进宫陪我多日,见我整日里吃了睡睡了吃的,像是没骨头一般躺在床上不肯起身,便干脆叫全了兄弟姐妹,齐齐跪在我床前,苦求道:母后,求您节哀吧,您这个样子,就是父皇在天之灵知道了,也会伤心的啊”

齐晟的在天之灵?他有个屁的在天之灵,这都死了两个多月了,早不知道跑哪里投胎去了。

可看着这几个孩子都跪在地上哭求,我也是心疼,说道:“你们都回去吧,我这就好了,放心吧。”

齐灏是皇帝,心思最多一些,立刻就接道:母后一天不肯延医问药,儿臣们就不起来。”

我没法子,只得向他们妥协了,叫他们给我请了太医来,然后该干嘛干嘛去。

太医很快就来了,跪在地上诊了会脉,头上却是滚下豆粒大的汗珠来。

我奇怪了,问道:“难不成还是绝症?”

太医身子抖的更厉害了,伏在地上结巴道:不不不是。“

我奇道:“那你抖什么?”

太医又继续结巴道:“太后娘娘这是是是……喜脉。”

我怔了一怔,闭目停了片刻之后,才低声说道:“你先推下去吧,这事谁也不要说,皇帝也不行。”

太医重重地磕了个头,退下去。

我躺在床上,只觉得心中口中都是一片苦涩。齐晟倒是走的干净利索,却是给我留下个遗腹子,这事叫我怎么和儿子女儿们说?

第二天,赵王进宫来探病,看我还歪在床上,对着我挤鼻子弄眼的,笑的不怀好意,说道:“皇嫂这病臣弟知道怎么治。”

我听了就纳闷了,问他:怎么治?

赵王冲着门口拍了拍手,就见门外走进一人来,身形高大,戴着兜帽,看不清容貌。

赵王冲我嘿嘿一笑,说道:这人定能治好皇嫂的病,臣弟先告退了。说完竟绕过门口那人,走了,顺手连殿门都替我关上了。

我听赵王那话里话外的意思,是给我这个新出炉的太后送面首来了?这青天白日的,他也太大胆了吧?也不怕齐晟气的从皇陵里爬出来?

门口男人伸手摘下了兜帽,缓缓抬起头来,露出硬朗深邃的五官。他冲我咧嘴一乐,低声问道:“芃芃,你总算成了太后,可是如愿了?”

我猛地坐起身来,惊愕地看着他,说不出话来。

他又笑着问我:“这可算是个惊喜?”

我愣愣地坐了许久,直到眼前的事物都看得模糊起来,这才回过神来,点头道:惊喜,真是惊喜。

他却笑得越发灿烂起来。

我又说道:齐晟,来而不往非礼也,我也送你一个惊喜,好不好?“

齐晟很是意外地挑了挑眉,问:“什么惊喜”

我也冲他咧嘴笑了笑,答道:“太后……怀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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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凰权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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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了老皇帝的是宁弈,要杀宁弈皇帝的先是凤知微,当然这是局,她的目的并不在此。我认为你说的是再后面的的黑衣人吧?那应该是顾小呆,应该是要宁弈去找凤知微,因为在此之前宁弈问凤知微怎样才能再一起,凤知微的意思是要赎罪才能在一起。这又要说到为什么要赎罪?因为凤知微不停脚步要复国的原因是她娘火凤将军是遗言,有此遗言是因为她根本就不知道凤晧其实是她亲儿子,如果知道了就不会拿他的命布一个这样的局。所以在凤知微知道山上根本就没有所以的秋明缨孩子的骨灰时,才会这么激动。只不过是血浮屠宗主当年的一个欺骗。 由此我们再联想回来,如果没有这个欺骗,就不会坚定了秋明缨的复国决心,就不会逼知微立誓,也不会有后来的与宁弈公争天下,更不会有因此带来的百姓伤亡以及他们爱或不爱的那些人的死去。 因此凤知微认为自己也许是罪人,如果她还和宁弈在一起享福,就良心不安。所以他们没在一起。 当宁弈问凤知微如何赎罪时,她好像是回答死亡。所以在前面女帝和宁弈(主要是他叫什么帝我忘了,也许是你说的凤翔帝?)最后一场对决中她好像是掉下城墙死掉了。 后来顾小呆来刺杀宁弈,就是你问的杀宁弈的人,他只不过是给宁弈一个“死亡”的机会而已,凤知微“死”了,宁弈也“死”了,他们都赎了自己的罪,所以他们才在一起,也就是在番外中。 当然你也应该看出来了凤知微是没有死的,大结局最后的一幕在他们又相遇了。 ps:这里是吐槽,这样的男女主角在一起比那些玛丽苏文的各种狗血要好上几万倍啊,老大的文的布局不是盖的,仔细看应该能找到各种主线复线的。好了,我答完了,打字打到手软。由于我是看实体书的,不知道和网络的有没有什么差别,就这样了。老大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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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各人物命运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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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是立夏和傅小司没有在一起。

七七的确在小司醉酒后与她发生关系,也确实怀孕了。但是小司一直爱的是立夏,出于嫉妒,七七才告诉了立夏。而立夏太善良,她问小司时小司又迷迷糊糊地的那样回答,所以她决定离开。

立夏又遇到了另一个爱她的人,尽管她不再会像爱小司一样的爱他了,但是还是决定嫁给他,毕竟,她和小司再无可能。

至于七七,她会一直缠着小司吧,每一次的热情却换来小司每一次的淡漠。就像立夏永远不会忘记小司及高中时的美好回忆一样,小司也永远不会忘记立夏。他们两人说到底还是有缘无分吧。

小司和立夏,也只有在香樟树下遥遥思念了吧。

除了傅小司和立夏之外的人呢?

傅小司被人说成抄袭,在一次画展中,那个说他抄袭的女画家找人来闹,陆之昂看不过去,拿瓶子砸了那个女人的头,傅小司让陆之昂快跑,遇见顶住了大门。

陆之昂成了通缉犯,有一次在便利店看见了傅小司的画就哭了,被便利店的人当成了疯子,再后来警察来了,陆之昂就被抓走了。

段桥要去英国剑桥留学,想要跟遇见结婚,而遇见跑出去,站在马路中央,刚好有一辆货车开过来,段桥救了遇见,自己却死了,遇见回到了浅川,和青田结了婚。

立夏在那次画展事件过后接到了程七七的电话,去和程七七见面,结果程七七告诉她,自己怀了傅小司的孩子,立夏一开始还不相信,回去后傅小司很不耐烦,立夏问他的时候,他还用那种厌恶的眼神,居然说“不要再来烦我了”,立夏把这句话当了真,在心里想“我不会,再来烦你了”。

她在房间里面收拾好东西,最后看了一眼在沙发上睡熟的傅小司,然后就乘上火车,发了一条短信给程七七,让她照顾好傅小司,接着便把卡给丢了。

她回到浅川,看见了已经结婚的遇见,不过她并没有向她打招呼,很安静地看着她。然后她回到室县,和那里的一个男人结婚了。

[夏至未至小说结局 夏至未至小说结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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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高二关于放弃的

全文共 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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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生的大风浪中,我们常常学船长的样子,在狂风暴雨之下把笨重的货物扔掉,以减轻船的重量。”这句话来自巴尔扎克

这句名言的意思很简单也很容易懂,就是要我们学会放弃。但是放弃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狭隘,它的内涵并不是知难而退,也不意味着退缩,在我看来,放弃是一种难得的智慧。

人们追求的目标越高,需要放弃的东西就越多。拥有太多的东西会使我们不堪重负,只有在风浪中不断地把不需要的东西扔掉,减轻我们的负担,才能顺利达到目标。

正如辽宁高考作文材料,托尼小时候伸手到罐子里拿糖,拿的太多了,手拿不出来了,他哭了;少年时去农场干活,想拿走最丰厚的奖励却拿不动,于是他放弃沉重的果篮拿了最轻的;中年时去帮老板讨工钱,放弃了30万只要21万使他圆满完成任务,还额外得到一万元奖金。是啊,托尼就是在一次次的放弃中成长,在一次次的取舍间做出选择。佛经中说,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坚持并不一定就是胜利,放弃也并不一定意味着失败

司汤达说,一个人只要强烈地不懈地追求,他就能达到目的。诚然,在现在的学习生活中,我们受到的教育大多是,“坚持就是胜利”,然而坚持就一定会胜利吗。我们听到的例子自然都是鼓励支持坚持的、坚持就成功了的,但这一切的大前提必须是量力而行。有的时候我们的坚持不懈就像是在用鸡蛋撞石头,就算你砸破无数个鸡蛋还是无法把石头撞破。既然是这样,我们为何不放弃这个行为,为何不用鸡蛋轻敲锅子的边缘,让它变成美味的煎蛋呢!

陶渊明在认清官场后选择弃暗投明,因为他的放弃才有了“采菊东篱下”的悠然;鲁迅先生在明白治病救不了中国人之后,毅然弃医从文,因为他的放弃才有了第一篇白话小说;比尔盖茨放弃了哈佛学业,才有了今天的微软;贝聿铭放弃了经济学这条有前途的学业,才成为了现代建筑的最后大师……

船舶放弃安全的港湾,才能在深海中收获满船鱼虾;大地放弃绚丽的黄昏,才会迎来与日东升的曙光;春天放弃芳香四溢的的花朵,才能收获累累硕果……坚持是一种坚韧不拔的品质,放弃亦是一种难得的智慧。学会放弃,放弃是一针清醒剂。让你静下心来反思,让你的头脑更加清晰。做什么事都得量力而行,你不会一伸手就能摸着天际。学会放弃,放弃是一个更新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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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其实我不想放弃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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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商量个事吧?”爸爸的语气令人捉摸不透。

“嗯。”我答应着,心中却不免有些奇怪。

“你看,你打球这么长时间了,仍然没有进步,停下来休息一段时间吧?”本是询问,可我听来却是毋庸置疑的语气。

我一愣,停下?一时间没了思绪,三年的乒乓球训练从未间断,平常也并没有觉得有多喜欢。现在要我做出选择,反倒没了主意。本想不答应,可我对自己近来的表现也很不满意。“嗯……哦……”我含糊地回答,想搪塞过去,以后再说。

但事情的进展却比我想象的快。

星期五放学后,我照例去练球。爸爸来接我回家时,我大汗淋漓,大口大口喝着水,只听见爸爸说:“按上次说的,练球先暂停一段时间吧?”我放下水瓶,千万个“不”字涌到嘴边,却被硬生生地咽了回去,我张了张嘴,什么也说不出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爸爸的身影离教练越来越近。

五步,

四步,

三步……

我再也忍不住,冲出球馆,委屈一浪接着一浪涌上来,无情地撞击着那颗支离破碎的心。身后“乒乒乓乓……”的击球声、教练的训斥声,似乎永不停歇地响彻在我的耳边。

日子过得飞快,我不练球已两个多月了。就在我几乎忘却时,体育课上老师的一句问话,却又勾起了我的记忆。

星期二下午上体育课,体育老师关心地问我“你还在打球吗?”我摇摇头,老师面露惋惜之色,又说:“怎么放弃了哟。”我答不上来,飞似的跑掉了。坐在操场边,风暖暖的,缓缓地吹散天空上的乌云。我心里闷闷的,问自己,真就这么放弃了吗?乒乓球是我喜欢的东西,难道我遇到眼前这么一点点困难,就轻易放弃吗?不!我不会放弃!”

“什么时候有比赛?昨天?”我在网上寻找着乒乓球比赛视频,细细观察着每一个发球的动作,落点,分析打法以及战术。在脑海里默默地想象在与对手交锋时,如何发挥我的技术优势,去赢得比赛!慢慢地,我恢复了自信,意识到了打球也和学习一样,在刻苦训练的同时,也要开动脑筋,发现自己的不足,及时改正,才能不断提高。

“你啥时候去打球啊?”朋友问我。

我微微一笑,“这个暑假,约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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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应不应该放弃中考满分

全文共 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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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沙放弃了美丽的海滩,毫不犹豫地随海水卷进了贝壳,它知道后日将再黑暗中度过,不知道有多久,沙石的打磨它愰愰然的睁开了眼那粗糙的沙石早已化为这颗光华耀眼的明珠,因为它懂得放弃。 Huangsha gave up the beautiful beach and rolled into the shell without hesitation.The sandstone opened its eyes that the rough sandstone had already turned into this dazzling pearl because it knew how to give up.

青霉素的发明者佛莱明先生一次做完实验他无意忘记了倒掉玻璃缸中的实验水。第二天清晨竟发现了昨夜的灰尘撒落在缸中,这样一来青霉素就延生了。有人说给他提供一间很大的实验室里面一切其全。而佛莱明轻声:“要是在那样的地方或许青霉素永远不会延生。”佛莱明就这样一生都花在了这个小而简陋的实验室中。他放弃了虚荣与名利,一心一意地仔细钻研,为科学事业添上了美丽一笔,他生命生华,懂得放弃的人才会成功。

波兰著名女科学家也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奖的女士——居里夫人。她在那里坚辛的环境下竟油渣中提出0·12克的镭。一次,一位记者去她家采访竟发现了她的女儿正把诺贝尔奖奖牌当玩具一样使弄,记者十分疑惑便问道,居里夫人的简短一声:“我不在乎”体显出这位伟大女科学家的淡然和朴素。她放弃了无比高尚的奖牌,而是用很严常的眼光看待,这也是显现出了她淡泊名利的光辉品质,就她那样埋头苦干将毕生奉献于科学事业的无私与大度。

多了一份放弃提升一层品质。

人生如此短暂,我们并不须有“剪不断,理还乱”的繁索,忘掉那“忘尽天涯路”的忧虑回顾“古道西风瘦马”的凄惨,抬头仰望“夕阳夕下几时回?”的无奈我们应学会一点放弃,不必那么难舍难分,因为他们有的或许如鼠如噬我们贪婪的心。

白云放弃蓝天的广阔是因为自己渺小但能绽放自己生命之花,人生就应像菊花一样朴素,所以王柳先生才独钟于它。放弃权利与利益,让我们在那灯火瓓珊处绽放人生的萤火点缀深黑的夜幕让这“只是近黄昏”的如梭人生闪烁他最灿烂的一刹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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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荆棘鸟》读后感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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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拿到《荆棘鸟》的时候,我便被梅吉与拉尔夫之间的爱情所吸引,化身一个小粉丝,期待着这场禁忌之恋终有一天能以一段旷世之恋画上句号。而现实总是那么不尽人意,那个红衣男子真正离开尘世之时,我轻轻合上书页,长吁一口气。终是落下了帷幕,有尘埃落定的放松,有惋惜难过的哀叹,有些事不能改变,却已足够影响一生。

有那么一段时间,不禁开始责备拉尔夫,那个选择去爱却又放不下权势的人。他渴望爬上金字塔的塔尖,却又深爱着塔底那不为人知的一捧沙。爱情终是给不了他抛下一切随你走的勇气。在时光的推移中,那个活泼的梅吉,恐怕早已化成一根羽毛,只在起风的时候轻轻地挠动他尘封已久的心。

尽管在心里一遍遍地猜想:若是他肯放下羁绊他的教主虚名,她也情愿再鼓起勇气等一等他,结局会不会不一样。我却怎么也怨恨不起来那个俊美的红衣男子,那个为爱痴狂的小梅吉。因为一切都是自己的选择:成为什么样的人,路过什么样的风景,拥有什么样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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