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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在麦田里的父亲读后感精选20篇

导语:打开冰箱,拿出火腿和鸡蛋,我要给爸爸做一顿丰盛的早餐。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父亲节的优秀作文,欢迎查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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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全文共 2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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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之前我一直自诩好孩子,非常非常不喜欢霍尔顿,或者说,不喜欢他满嘴脏话的样子。相信一些女生也是讨厌这样坏坏的男孩子的,在校园里遇见了,会躲着走。可是现在不同了,现在我一想起他的样子,就会会心一笑,虽然我并没有见过他。但书里说了,霍尔顿顶着一头乱乱的褐色*的头发,水兵发型,短短的像刚被修剪过的草坪,让人特别想伸出手去摸一摸。他有一点邪邪的样子,经常翘起嘴角,坏笑。很迷人。

也是在霍尔顿那个年龄,还在念中学,我在书店里找到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买回来就一直放在床头,睡觉之前翻上一翻。一遍,两遍,三遍,书一天天被翻旧,却也一天天有味道。有的时候,信手一翻就可以翻到有意思的句子,然后就想这句话要怎么说才更有味道。

霍尔顿的学校叫潘西,一个昂贵的私利学校,大家都说它很好很强大。然而他自己可不这么看,我也不这么看。萧伯纳说:学校是一个斯丧性*灵的地方,对愈有天分的人,斯丧得越厉害。在霍尔顿的眼里,不论你从哪个角度看,这都是个-阴-森可怕的地方。

满校园假模假式的装逼犯,他那有着魁梧肩膀的室友,他那爱挤粉刺的朋友,还有势利的专门巴结有钱人的校长,这一切都让他反感。于是,他反戴着自己的鸭舌帽,手提箱里塞进去他那四门功课不及格的成绩单,和被开除的通知,不要命地逃出了潘西,连一句像样的再见也没有。

其实这样多好,他早厌烦了这个空气里满是虚伪味道的地方。可到底要去哪儿呢?他拖着皮箱,在路旁发呆。

霍尔顿的生活,看上去很美。他富裕的家庭,他拉拉队员一样的女朋友萨莉,但是他自己心里知道:他喜欢的是她的身材和容貌。而他平常和她说的话,她从来听不懂。他真正喜欢的女孩子,是琴。那个和他下象棋的姑娘,那个一讲话嘴唇就会向五十个方向动的姑娘。被开除了之后,他想到给琴打电话,但听到接线的是琴她妈妈的声音,他就挂了。

他真的想离开这个城市,他真的好难过。他在深夜坐在电话亭的暖气旁发抖,哭得脖子一抽一抽的。于是你知道,这个时候,他不再像看上去的那么讨厌,他只是一个想找人说话的17岁的孩子。当没有人在身边的时候,他和我们一样寂寞。

战后的美国,迎来了何等悲观和无聊的五十年代。大批大批的青年人酗酒、抽烟、吸毒甚至群居。他们被称为The Beat Generation,垮掉的一代。破破烂烂的T恤衫和牛仔裤,开着父母给的昂贵的跑车,抽一支接一支的大麻香烟,在公共场所旁若无人地亲吻,挑战社会传统和道德底线。就连克林顿都承认,年轻的时候也“尝过几口”大麻香烟。

那个年代,到处有半大孩子照着书上的霍尔顿打扮自己,学着他的样子讲话走路,满脸不屑的笑容,抻着自己尖锐的下巴,张口就是四字经。还有两用风衣,红色*鸭舌帽,一个也不能少。冬天来了,用霍尔顿的话说“天气冷的像巫婆的奶头”,但是美国的年轻人们戴着耳罩,却不戴手套,因为书上写,霍尔顿的手套被人偷走了。于是,美国年轻人的那个冬天没有了手套。

霍尔顿和很多“垮掉的一代”一样,干尽一切离经叛道之事,亲手将自己的青春涂抹的血迹斑斑,在自虐中寻找自尊。他固执地以为大人们都不关心他,他想让大人为自己的坏成绩和夜不归宿心疼。当大人们担心的呼喊他名字的声音划过夜空的时候,他心里泛过隐秘的欢乐:他们担心我,他们在找我。

人有多少青春可以挥霍?不知道现在美国大腹便便的中年人年轻的时候是不是也喜欢披头士的那首《When Im Sixty-four》:When i get older losing my hair,many years from now……现在,当这些嬉皮士真的六十四岁的时候,他们还会大口喝酒大块吃肉么?还会在深夜流连在百花深处么?还会记得他们曾经深爱的霍尔顿么?

这些霍尔顿一样的孩子们,是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巨大差距让他们逃避么?其实,旁人一眼就可以看穿,那些自以为是的张扬。那沸腾的荷尔蒙,那隐藏的黑暗和乖戾,那些割破的手指,那些吵得要死的音乐。他们真的是看上去那么快乐么?多少年以后,这些已为人父母的嬉皮士会怎样追忆那似水年华?

我想,他们应该不会羞愧,也不会后悔。青春的日子,总是要破坏一些东西,才会收获另一些东西。也许一个父亲年轻的时候比自己的儿子抽过更多的香烟,喝过更多的伏特加,甚至摇头磕粉一路张扬,但他现在一本正经地告诉亲爱的儿子不可以碰毒|品。也许一个母亲年轻的时候比自己的女儿穿过更短的超短裙,约会过更多的男朋友,但她现在郑重其事地告诉去参加派对的女儿要小心被男孩子灌醉。

想起披头士的那首《Yesterday》:yesterday, all my troubles seemed so far away,now it looks as though theyre here to stayoh, i believe in yesterday……yesterday, love was such an easy game to play.now i need a place to hide away.oh, i believe in yesterday……

曾经的肆意,换来了今日的清醒。那个时候垮掉的一代,现在早已经回归社会文化主流。时光雕刻了他们的面颊和心智,然后也许一个不经意的午后,再听到以前喜欢的歌曲,掩面而泣,老泪纵横。

而我们的霍尔顿,那个书里的长不大的孩子霍尔顿,在离开这个城市之前,带他的小妹妹菲比去骑木马。菲比骑在木马上,一圈一圈又一圈。霍尔顿想:我险些儿他妈的大叫大嚷起来,我心里实在快乐极了,我老实告诉你说。我不知道什么缘故。她穿着那么件蓝大衣,老那么转个不停,看去真他妈的好看极了。

然而他还是没能离开这个自己深深讨厌的城市纽约,他被父母送进了医院,接受精神分析。为什么大人们总是以为我得了神经病?为什么不和我一起去中央公园走走,看看那里的野鸭子?但是霍尔顿的这些话,没有人听。他进了医院,书写到这里就完了。谁也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霍尔顿就这样,留给人们一个他前途未卜的17岁。

写到这里,想起高中的好朋友,他不喜欢读书,抽烟喝酒,打架斗殴,那样嚣张,却又那样沉默。打完篮球一起回家,他管我借《麦田里的守望者》。把书递给他的时候,夕阳下,我看到太阳染红他长长的头发,和一丝不易觉察的兴奋的笑。那个时候我告诉他:生命不是这样来浪费的,我们都会好起来的。然而他终于没有听,没有读大学。

这本书里,我们都喜欢霍尔顿的这么一段话:“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儿。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国庆回家后的第三天,我参加了一场婚礼。他在欢呼声中亲吻了自己的新娘,然后他朝我这边看过来的时候,我突然发现,这个曾经的坏孩子,现在有一点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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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墙角的父亲读后感

全文共 1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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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注意力训练课上,家长谈到“孩子做作业很磨蹭,总是喜欢玩电脑,手机,打也用过了,骂也用过了,惩罚也用过了,好像都无济于事。”

的确,当孩子很不听话,父母会很生气,很愤怒,很容易用打骂的形式来教育孩子,可是,我们发现,打骂的形式并不能改变孩子。

其实,我们说让孩子改变一个行为,孩子必须要有改变的意愿、改变的决心、意志力,否则改变只是表面的三分钟热度,或者是在有人督促时做到,无人监管时又打回原形。

怎样的沟通方式,才可以让孩子改变行为呢?经过多年的研究和经验,我们发现沟通方式有效性排列依次是:打—骂—教—说—问—做。也就是说,当孩子特别不听话,令家长特别特别生气,感觉“说教”已无法解决问题,就会破口大骂,甚至大打出手,希望孩子可以铭记在心,不要再犯。然而,这样通常是无效的。被打的孩子,由于做错事,很内疚感,但是被父母骂了一顿,打了一通,他会认为,你发泄完了吧?我犯了错,挨了打骂,也就扯平了。

也有很多家长喜欢“教”,就是苦口婆心地讲道理。道理大家都知道,可是为什么天天讲都没见效呢?是因为道理就是道理,它无法触动到孩子的内心,只有触动到孩子的内心,才有可能改变孩子。

这里的“说”,更准确的应该是“表达”,表达我内心的感受。例如:“儿子,今天早上你已经玩了4个小时的电脑,到现在都没有停下来。吃饭时间到了,你迟迟不来吃饭,我感到非常非常生气,很希望你能帮忙做做饭,烧烧菜,但是叫你多次都没有来,所以我真的很生气。同时我也很担心,担心你如此玩电脑,对你的身体、眼睛、精力都是一个很大的伤害。”这样更多表达内心的话语,对孩子会是一种触动。

“问”指的是“发问”,例如:“儿子,你说中段考试目标是班级进步20名,你认为把4个小时花在电脑上这样的行为是让你离你的目标更近了?还是更远了?”“你真的很希望进步20名吗?”“你做到了吗?”“如果没有做到,你认为你的目标定得有意义吗?”“如果目标是没有意义的,那么你认为什么才是有意义的呢?”环环相扣的“发问”,让孩子思考,让孩子自己找到答案,让孩子自己反复扣问自己的内心。“问”比“说”更有力量。

“做”,就是为孩子做一些事情,没有任何目的,没有任何条件。当孩子看到父母为他付出的爱的时候,孩子就会非常感动,从而改变自己。前段时间,刷爆朋友圈的一幅父亲为孩子打伞的图,就再一次印证了“大爱无声”,如果孩子看到这份“大爱”,我想孩子就会马上改变他的行为,因为这是触动孩子心灵深处的行为。

这两天,看到一篇文章《墙角的父亲》,讲的是一个叫大将的大学生不再沉迷网络,改过自新的经历。让他做出改变的是蜷缩在墙角的父亲。此时无声胜有声。也许再多的打骂,再多的说教,再多的“问”都没有这样的一个画面更让孩子动容。

大爱无声!值得我们学习,值得我们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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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父亲的病读后感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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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启明

我读《父亲的病》以后,我的内心如同被针扎了一般痛苦,鲁迅竟然也有糟遇过这样的事,要知道他可是著名的文学家。

这件事是名医陈莲河开始,人们一直以来都觉得陈莲河先生都十分的厉害,任何病一到他那儿都迎刃而解,但是这件事让人大跌眼镜。鲁迅父亲的病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而是好几天,鲁迅家族请了好几个名医都无效。陈莲河先生得知,立马通知鲁迅一家去投原配蟋蟀一对,谁曾想鲁迅问药店、问乡下人、问卖草药的、问老年人、问读书人、问木匠都仅仅是摇摇头。在这时鲁迅近乎已经崩溃了。陈莲河先生伸出了援助之手拿出了一种丹,两元一盒,但是表面上十分便宜,但是一用就要200元,接着鲁迅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陈莲河先生又来了一句:“这也许是前世的事。”即使听起来十分有道理,但是要不是找原配的蟋蟀碍了事,也许鲁迅父亲的病情也许会好转,买了他那什么丹花了200元没一点儿用,还把事情推到前世去。虽然被称为名家,但是陈莲河先生看眼胜过生命和见钱眼开的心理令他永远承不了大气候。当鲁迅父亲病入膏肓了,鲁迅却在一边沉寂,衍夫人叫他大喊父亲,鲁迅终究还是喊了。

但是这因为这一喊令他的父亲不能安息。在之后的时间里,鲁迅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这不仅仅是陈莲河先生的错,而是那些吹捧陈莲河的人的错,简单的来说如同那些没有吹捧陈莲河,事情也就不可能发生成这样,陈莲河先生误诊、误命、误导等错误直接导致了鲁迅父亲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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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全文共 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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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图书馆里,我无意中发现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酒吧、卡拉OK、棋牌室开始人流如潮,网吧、游戏机房中学生不断,所谓新新人类疯狂地迷恋上了摇头丸、K粉等毒品……

天啊!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新生力量,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从小我们就对自己的未来充满憧憬,想当科学家、医生、护士、老师……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难道我们年轻人就该让生活变得如此混沌?是的,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把握好自己的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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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全文共 9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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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10点多,突然想看这部约翰尼·德普喜欢的名著。其实早就想看,只是一直在图书馆都没有找到,今天在网上看到了,一看才227页,就想看完它。

小说主人公是一个17岁却长得很高的漂亮的中产阶级的小伙子。从小生活在纽约,生活没有什么可愁的,不愁吃不愁穿更不愁花钱,所以丢了什么都不在乎,没有真正自己喜欢的东西,找不到自己的目标。但是痛恨一切假模假式的东西,包括人,宗教,小说,电影,演员的演技等等。所以小说开始的时候,主人公就被潘西学校,当地一个很好的学校开除了,因为他修了五门功课有四门没有及格,并且学习不认真。而他真正离开学校的原因是因为看不惯学校校长和老师的阿谀奉承,假模假式的态度。以后讲的也是他厌恶的事,扎不到出路,感到寂寞却有找不到知己。但是主人公却喜欢自己的弟弟和妹妹,以及发现和小孩子相处的时候就没有这些假惺惺。因此他想做一个在麦田悬崖边上守望奔跑孩子的人。最后他想到一个不认识别人也没人认识他的森林边上建造一个有充足阳光的小木屋,装成又聋又哑的人不与外人交流。但是最后,这个计划也被妹妹天真的行为阻止了。

“太阳只是在它想出来的时候才出来!”主人公在纽约街头时的天气不是极冷就是下雨。当然这是对他心情的一个衬托,太阳对他这样一个自认为倒霉的人身边是不会经常出现的。有时想借酒、烟失眠和性来麻痹自己的他,远离这个假丑恶的社会却发现什么都不能帮助自己忘记。“你到底非常喜欢什么?”妹妹的问话,回答的结果是死去的弟弟和看着妹妹。于是就像逃避,最后在儿童天真的性格中找到了慰藉。但是真的能得到解决吗?小说最后说道了他还是要听从家人的安排上学。

小说中有一段为学校教育辩解的话,说的也很符合实际。

其实,我们都知道现在的教育和社会,就像小说中的一样,那么我们却还是继续不指出,继续生活其中。“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精神分析家为我们社会人做出的解决方法,而对于我们接触社会很少的新人类还是不能接受这样的说教,即使自己也知道这样是对的,还是想睡觉。

现在这样的著作应该很多了,但是当时的那个时期能写出这样的作品,真是对年轻人心里的一个很好的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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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全文共 2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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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写的。记叙了故事中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在中学时期的一段故事。在我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以主人公霍尔顿自叙的语气讲述自己被学校开除后在纽约城游荡将近两昼夜的经历和心灵感受。它不仅生动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不安现状的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仿徨、孤独愤世的精神世界,一个青春期少年矛盾百出的心理特征,也批判了成人社会的虚伪和做作。霍尔顿是个性洛复杂而又矛盾的青少年的典型。他有一颗纯洁善良、追求美好生活和崇高理想的童心。他对那些热衷于谈女人和酒的人十分反感,对校长的虚伪势利非常厌恶,看到墙上的下流字眼便愤愤擦去,遇到修女为受难者募捐就慷慨解囊。他对妹妹菲芯真诚爱护,百般照顾。为了保护孩子,不让他们掉下悬崖,他还渴望终生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发出“救救孩子”般的呼声。可是,愤世嫉俗思想引起的消极反抗,还有那敏感、好奇、焦躁、不安,想发泄、易冲动的青春期心理,又使得他不肯读书,不求上进,追求刺激,玩世不恭;他抽烟、酗酒、打架、调情,甚至找妓女玩。他觉得老师、父母要他读书上进,无非是要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认为成人社会里没有一个人可信,全是“假仁假义的伪君子”,连他敬佩的唯一的一位老师,后来也发现可能是个同性恋者,而且还用“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那一套来教导他。他看不惯现实社会中的那种世态人情,他渴望的是朴实和真诚,但遇到的全是虚伪和欺骗,而他又无力改变这种现状,只好苦闷、彷徨、放纵,最后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装成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二次大战后,美国在社会异化、政治高压和保守文化三股力量的高压下,形成了“沉寂的十年”,而首先起来反抗的是“垮掉的一代”,本书主人公霍尔顿实际上也是个“垮掉分子”,是最早出现读《麦田里的守望者》有感的“反英雄”,只是他还没有放纵和混乱到他们那样的程度罢了。

1951年,这部小说一问世,立即引起轰动。主人公的经历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受到读者,特别是大中学生的热烈欢迎。他们纷纷模仿主人公霍尔顿的装束打扮,讲“霍尔顿式”的语言,因为这部小说道出了他们的心声,反映了他们的理想、苦闷和愿望。家长们和文学界也对这本书展开厂争论。有认为它能使青少年增加对生活的认识,对丑恶的现实提高警惕,促使他们去选择一条自爱的道路;成年人通过这本书也可增进对青少年的理解。可是也有人认为这是一本坏书,主人公读书不用功,还抽烟、酗酒,满口粗活,张口就“他妈的”,因此应该禁止。经过30多年来时间的考验,证明它不愧为美国当代文学中的“现代经典小说”之一。现在大多数中学和高等学校已把它列为必读的课外读物,正如有的评论家说的那样,它“几乎大大地影响了好几代美国青年”。

《麦田里的守望者》之所以能产生如此重大的影响,很重要的一点还由于作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全书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口吻叙述了自己的所思所想、所见所闻和行为举止,也以一个青少年的眼光批判了成人世界的虚伪面目和欺骗行径。作者以细腻深刻的笔法剖析了主人公的复杂心理,不仅抓住了他的理想与现实冲突这一心理加以分析,而且也紧紧抓住了青少年青春期的心理特点来表现主人公的善良纯真和荒诞放纵。小说中既用了“生活流”,也用了“意识流”,两者得到了巧妙的结合。在语言的运用上,本书也独创一格。全书用青少年的口吻平铺直叙,不避琐碎,不讳隐私,使用了大量的口语和俚语,生动活泼,平易近人,达到了如闻其声、如见其人的效果,增加了作品的感染力,使读者更能激起共鸣和思索,激起联想和反响。

读完了这篇小说,是我有了一些看法,我觉得,其实,霍尔顿对一些社会现象的指责是完全正确的,比如说,“酒吧里那个弹钢琴的人,弹琴时,喜欢卖弄,不管什么曲子,都被他糟蹋的一塌糊涂,傻里傻气地把高音符弹得如流水一般,还有许多油腔滑调的鬼把戏,我听了真是厌恶极了。”这是霍尔顿的看法。我也十分讨厌霍尔顿所说的那种人,喜欢炫耀本事,假模假式,显得自己是个仁人君子。这也好似中国古代那些奉承皇上的官员,说一些不堪入耳的话。但霍尔顿由于心理问题把这些都看得太重了,太过分了,所以才会觉得生活索然无味。后来,他有了更为荒唐的决定,一个人乘车去西部,装作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不原被别人所打扰,再找一份工作,取一个又聋又哑但很美丽的妻子,安度生活。幸亏妹妹菲苾及时阻拦,虽无效果,但妹妹菲苾十分生气,为了妹妹,霍尔顿留了下来,后来终于开始了新的生活。

霍尔顿厌恶那些口是心非的人,我也一样,这种人实在值得我警醒,我弄不懂的是,那些人为什么那样?是为了体面吗?是为了炫耀吗?还有,为什么大部分人都不这样觉得?不管怎样,以后我一定要做一个表里如一的人。

做每一件事都要三思而行,不能莽撞行事,并且要听取别人的劝告,不要把苦痛看得太重,要设法摆脱,寻找快乐,这就是我得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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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最新

全文共 11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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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玩。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就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是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霍尔顿

他是住在每个人心中的一个少年,一个焦躁却又美好的少年。

都说年少轻狂,每个青春期的孩子都会有叛逆的想法,霍尔登也只是一名处于青春期的普通学生,现在的我们和他是那么相似,又如此不同。十六的他,满嘴脏话,五门功课四门不及格,而我们努力学习让自己变得更好,十六岁的他,被校开除,一人在纽约街头游荡三天,而我们不敢无故旷课,不敢离家出走;十六岁的他,伪装成大人样子,泡在酒吧,喝的酩酊大醉,而我们却被贴上“十八周岁以下”禁止的标签;十六岁的他,厌倦生活,想逃离到西部的小木屋里度过一生,而我们却习惯了如今的一切。是的,从这几点来看,他的确是一个典型的“坏孩子”,但我想这并不是他想要的。他讨厌那些充斥在他生活中的装腔作势,假模假样的人,他畏不了这些人甚至这个社会,所以他才选择反抗,选择不去做一个所谓的“好孩子”来与这个世界的主流价值观作对。

他其实并不坏。他看尽这世间的冷暖世故,却依旧保持着一颗善良纯真的心。被开除后不想让有心脏病的母亲伤心,决定在她接到信后晚几天等她心情平复后再回去;在车站遇到两个修女,他硬是要捐出十元,而他身上的钱其实并不多;在街上看到菲苾喜欢的唱片就买下来带回家给菲苾,在墓地为人们下雨时可以?躲避淋雨,死去的弟弟艾里却不能而感到不公,在博物馆等菲苾时想要赶紧擦掉墙上的不文明字眼……

霍尔顿很喜欢孩子。他喜欢弟弟艾里,他憎恨很多人却止不住的赞美艾里的长相机灵与聪明能干;他喜欢他的妹妹菲苾,他在决定去西部小木屋里度过一生后只对菲苾说了实话。霍尔顿喜欢看孩子们的笔记,喜欢和妹妹交流谈话,会带着两个逃课的小学生找到放木乃伊的场所。在面对孩子时,他不再说脏话,完全没有了坏孩子的模样。他一定是不想破坏孩子们天生具有的真诚,不想让他们纯洁的内心受到污染。能有这样美好的想法,想来霍尔顿的心里也住着一位洁白如天使般的孩子,但我们忘了他自己本身也还只是个十六岁的孩子,只不过太早接触这个社会罢了。

霍尔顿的梦想是去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个静静看着孩子们玩耍的守望者,一个防止孩子们掉下悬崖的守望者,我想他不仅仅是想保护那些无忧无虑在麦田里玩耍的孩子,更是想守住他们身上的纯真,也是想守住自己心中的那份在纷乱社会中仅剩的那一点最真实的、最美好的、发自内心的纯真。

“长大是人必经的溃烂”。我们需要变得成熟,但这并不意味着要失去孩童般的纯真。守望住心中的纯真吧,趁它还未被这个社会偷走,别让自己长大后只是成为一个无趣的成年人。

别忘了我们都还只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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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一位父亲的札记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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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魔鬼的伤痕,其实是天使的指纹。(题记)

妞妞,一个只在这人世间活了562天便夭折的小女孩。

她的母亲,在怀孕5个月时感冒,医生执意要照大量的X光。妞妞出生后,左眼瞳孔与别的孩子不同,最终被确诊为恶性眼底肿瘤。虽然她父母给了她以最细心的照顾,可最终还是没能挽回妞妞的生命。作者非常真实地记录了他在那段日子里的感受,从妞妞出生的喜悦,到得知妞妞患有恶性眼底肿瘤的绝望,再到决心为她倾其所有的乐观,到妞妞离世的悲伤。虽然我们看到的只是书面上的文字,但在这字里行间里,无不弥漫着父爱母爱的气息。

看完整本书,我感觉自己成长了许多,也思考了许多,对人生,对死亡的思考。相较于妞妞来说,我们是幸运的,我们有着健全的身体,健康的生命,我们享受到了她没有享受过的美好生活,也没有体验过她被病痛折磨,一步步被死神带走的痛苦经历。

而妞妞,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上,还没来得及享受这美丽人间带给她的新奇,就已经失去了寻找光明的眼睛。她不懂得生的快乐,死的悲伤,更不懂得生命的意义,于是面对病魔缠身,仍旧天真无邪地笑。但是换一个角度去想,也许这对于她自己来说,不是一件坏事。毕竟她还只有一岁半,还没有洞察生命的能力,不知道自己将要消失在这人世间,也不会悲伤。在她的生命里,悲伤,没有立足之地,快乐开心充满了她的一生。天使般降临,最终又飞回了神圣的天堂。来时是一张白纸,到这大染缸里来,没有被任何颜色沾染玷污过,又神圣地走了。

妞妞带给我们最大的启示就是对生命的珍惜。上天无法疼爱所有的善良,也无法惩罚所有的伤害,也许只有善待生命,珍惜生命,才是人生价值的最好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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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全文共 1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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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曾经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间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伤心欲绝。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非常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接着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己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终于来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曾经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弃,放弃掉有过的美好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后来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己,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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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父亲的病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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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缕缕的,冒着气泡的伤感之情缓缓地从鲁迅的笔下《父亲的病》一文中散发出来,望着作者鲁迅的悲痛,我也多多少少领悟到了当时的社会风气。

《父亲的病》一文,选自于一本散文集名著——《朝花夕拾》当我刚接到这本书,看到这个书名时,心里就有些想法了:花儿落了,人到尽头了,宇宙间的一些都“退下”了,我朝阳下踩着余下的落暮,伸着手拾着“走”了的花瓣,仿佛世界的一切都没有意义了。在我读了这篇文章之后,果真察觉到了这种感觉——世上的白与黑颠覆了,要不然这文中的父亲又怎么会……这一切都是当时的陈莲河“大名医”观点,认识不同,才会造成他的一种错误,那误在哪儿呢?原因自然在于他的一种不对的选择。在那样的混乱迷信社会下他毫不犹豫用医生的责任心与良心换取了本来他不该拥的虚假金钱,陈莲河先生他很巧灵地用花言巧语顺其自然的骗走他人的宝贵生命,成天弄虚作假,取得他人的信任与支持。在文中两句陈先生说的话“我想,可以请人看一看,可有什么冤愆……医能医病,不能医命对不对?自然,也许是前世的事……点在舌上,我想一定自然,也许可以见效。因为舌乃心之灵苗……价钱也不贵,只要两块钱一盒……”中小鲁迅很敏感地感受到了陈莲河的虚仂。嗯,陈莲河他的确是在推责任,但既然知道,那为什么不指出来,去阻止父亲错过佳的治疗时期,不让这场误诊发生呢?

当然,“误”的不止是陈莲河,还有邻居家的衍太太。看过《朝花夕拾》吗?看的人大概都知道,衍太太在这本书里是一个非常迷信的人,她宁可相信那迷信的“归魂法”也不让我的父亲安祥地离去。记得在文章最后几个小节是描写衍太太与我,当然,结局,父亲去世了。他既没有被我叫醒出没有安宁地离去,而是满载着痛苦告别人间。“我”我衍太太都互相误会了,“我”们都认为叫才是最后的希望,“我”们可能更是互相错误了。

当时的社会错了,当时人们错了,也许这件事情,这篇文章就是个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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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父亲的病读后感

全文共 11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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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卜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对于当前社会上坑蒙拐骗的游医,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辨明是非,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父亲的病读后感,希望这篇文章,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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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心比心,同时身为儿子又身为父亲,如果你得病后你的儿子也是如许的对待你,你会怎么想呢?

看重德育教诲说起来难,其实做起来很容易。父母只要在潜移默化中就能把孩子培养成一位品德冠军。只需用心,统统都有可能。 父亲的病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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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初中的语文教材,每本都有鲁迅的文章,大概多数都选自这个好听的名字――《朝花夕拾》,揣摩久了也想,夕拾的朝花什么味? 父亲的病读后感

甜。不说阿长与鲁迅过年时行礼的温馨,也不说看社戏、看五猖会时的快活热闹,单提起百草园"油蛉在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的童趣,统统感受的天真浪漫,统统体味的亲切柔情,又似乎搭上了独特的鲁氏桥,进了甜蜜的童年故乡。

酸。的确,看鲁迅的文章有点酸,什么酸?心酸。你看《父亲的卜,作者从不正面写家境衰败的颓唐,仅从父亲口里说的嘘嘘的话,作者在左右奔波瞻前顾后的疲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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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全文共 1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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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曾经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间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伤心欲绝。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非常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接着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己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终于来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曾经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弃,放弃掉有过的美好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后来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己,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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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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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着四处玩耍的孩子们,若是有谁跑近悬崖,我就抓他回来。”我当初完全不懂霍尔顿,因为理解不了一个半大孩子那愤怒而敏感的内心。后来发现好多人在与成长殊死搏斗时,都是一个片面的他,我也一样。

那时年轻的生活像一场让人躁动不安的舞会,灯光之下,肉体之间,或无所适从,或放浪不羁。大战之后,从未有过的富足与空虚碰撞在一起,夹缝中的青年汹涌着骄傲与无助。“我曾经毁了我的一切,只为永远地离开;我曾经堕入无边黑暗,想挣扎却无法自拔。”用这句歌词去形容那时青年的迷茫,竟是分外的贴切。

霍尔顿之所以被推崇成一个类似于英雄的存在,是因为他能看透当时社会的虚伪性并能够用语言和行动对其酣畅淋漓地讽刺和批判。虽然他最后不免失败,整个潜逃计划也像是一场闹剧,但这短短的三天浪荡生活已让他对虚伪的认知无比深刻。他的成功不在于顺利逃脱束缚,而在于用自己熔炉般的形象去为众多原型提供一个精神家园。

霍尔顿显然不能是一个榜样,但他却是我们自己。他代替我们去逃避,去批判,去大声咒骂。他有时无畏,有时软弱,有时也不顾一切地想要毁灭。他热爱,他憎恶,他偶尔也用自己的全力去适应社会。他做了我们想做却做不出的事情时,我们为他欢呼;他心头遇冷手足无措时,我们为他心酸。他被虚伪肮脏包围,但他向往守护纯洁真实。看似满纸荒唐言,实则一把辛酸泪。用不了太多深刻,就已是满怀感慨。

霍尔顿的妹妹也是个很重要的角色。她是霍心中至美至真至善的存在,也是那些麦田里玩耍的孩子。因为她的纯洁,更让霍厌恶那社会的肮脏和虚伪并深深恐惧这种纯洁的脆弱。也是因为她,让霍有了希望,并最终回归家庭和社会。这算是原作里面唯一一个充满正能量的人物了。

《麦田里的守望者》不重说教,而是通过一个立体人物的所作所为来让读者产生代入感。与其说这是作者所采用的技巧,不如说这是作者费尽心思所表达出的真实和深刻。也正是因为这种真实和深刻,这本小说才影响了不止一代人的青春。

谢谢塞林格的麦田,谢谢麦田里的守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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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父亲的病读后感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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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雨默

读了《父亲的病》节选,我有许多感想。

文中的陈莲河,在我眼中不是一位医生,更是一位商人。他在药方上写上“蟋蟀一对”而且还要原配。在药方还有一个就是“平地木十株”,少年时的鲁迅满大街地问,无人知晓。他心里很着急,不管风吹雨打,碰到谁都要问,最后他才想起了远方的叔祖,“平地木十株”是在山中树下的一种小树,能结红子如小珊瑚珠的。而鲁迅还不知道陈莲河把一切责任都推给了他。

药引找到了,陈莲河让鲁迅买似仙丹的一药——“败鼓皮丸”,又提到两块钱一盒,鲁迅的父亲当时不同意,但最后赌了把买了一盒。可吃了一百多天,还不见药效。还用大洋十元把陈莲河先生请来又开了药,但也没用。以后,鲁迅没有跟陈莲河联系了。但每次看见陈莲河坐在轿子里,看出他很有名气。

有一天,鲁迅父亲要没气了,衍太太叫鲁迅大喊,鲁迅不知该怎么办,心中想让父亲死的安静一点,可大喊,他的父亲离开了人间……

读完这篇文章,我体会到了当时社会的迷信,提目虽说是父亲的病,但我觉得还有一种是社会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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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全文共 1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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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去20天的时间看了一本231页的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请恕才书学浅,但是恍惚感觉这本书一定鼎鼎大名。

首先,就阅读口味先来个自我部析:从地域上分,喜欢看外国小说,国内的小说写作手法众多,叙事脉络众多,语句优美,总觉得看完不收获点啥的不好意思,看起来压力颇大也很累,不如外国小说看着更轻松;从文学形式上分,喜欢看小说,觉得散文诗歌类篇幅简短、印象不深刻。补充一点,大学时候,有门文学课是“外国文学”,授课的是学校外聘来的一位满头银发的老教授,听他的每堂课总是津津不味,课堂笔记密密麻麻写下好几页,也从此爱上了外国文学。

所以,自打回家待业以来,买回来的外国小说最多,而且由泽林出版社翻译出版的居多。

今年看完了《相约星期二》和《不可承受生命之轻》两本外国小说,都是畅销小说,但是和名著比起来还是有一定距离的,就当作闲暇时光里的文化消遣。之后看完了《穆斯林的葬礼》,打算看些轻松的更换下心情。

2014年6月4日,在秋林书城里看到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你我皆是麦田里的守望者。我们每个人都能在麦田里找到自己青春的痕迹。刚看前几页的时候,特别的不适应,从来没有看过这样的小说,里面满眼都是“你他妈的”、“老天爷”,这搁在国内的小说里实在是少见。而且越往下看,越觉得主人公自言自语、自说自话,就是在和你说他自己的所见所闻和遭遇,整个读下来颇有看部电影的欣喜感。

其实整个小说讲的就是一个男孩子被学校退学之后,提前离开学校到学校正式放假期间有个几天的空档期,他在这几天里的生活。小说成功在于讲出了年轻人对于现实生活的不满、迷茫,主张人性的解放和自由,同时也描绘出了美国的市井百态。

其次,小说的生活化的语言不做作。就像有个大男孩在你身边和你絮叨聊天,不停地靠诉你他的想法。他不满名色人等的虚伪想逃离,但是又撇不开对于小妹的挂念。小说结尾处,男孩的妹妹打算和他一起出逃的举动最终让他远走高飞的计划泡汤,用中国的一句话说便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看完温馨一笑。

看完小说的之后几天,我一直在思索观后感如何写,甚至想以“我他妈的看了作为题目”,因为小说里面这个“他妈的”出现得太多了,不过总觉得不妥,毕竟在国内相对保守的文学环境里,本人也是比较有教养的,这个题目还是算了吧。

然后又开始想文章的主旨,小说到底是想说什么。由于对于美国的文化背景、世界观、思维方式了解并不多,从这方面讲深度肯定不够,蜻蜓点水。

上周刚好家里发生养狗事件,和孩子爸提过两次养狗,都是争吵结束,严重破坏家庭和睦。当时电视里正播《生活启示录》,闫妮和胡歌在戏里演绎一段肉麻又奔放的姐弟恋,闫妮有段台词说,感谢蓝馨介入她的婚姻,然后才认识到鲍家明,从而展开新的人生,重新爱过。一个人真的可以因为另一个人而变得美好。这点我真的信。所以,虽然平淡少语的孩子爸不能让我变得温柔美好,我却可以让他变得有趣而美好,妥协的这个人可以是我,想到这,我决定从此不再提养狗的事,不再让他无厘头地发脾气。

那么,妥协亦是进步,这个主题思想同样也可以说明《麦田里的守望者》,主人公不断地质疑、逃避又不断地适应和进取,最终他还是和妹妹妥协,跳入了时代的洪流,继续他的学业甚至人生。

妥协亦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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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父亲的病读后感

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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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哲

鲁迅写了一篇作文,叫《父亲的病》,写了一个叫做陈莲河的人给鲁迅的爸爸开了一个药方:药引是原配的蟋蟀一对和平地木十株;药丸是败鼓皮丸。陈莲河又让我买一个两块钱一盒的药可是我们不买,过了许多天以后父亲吃了没有用,父亲只好等死了。在父亲快要离开的时候,邻居衍太太逼鲁迅喊父亲,鲁迅只好叫父亲,使父亲在最后的时刻也不能安祥了。

去觉得陈莲河是一个虚伪的人,是一个把钱看的比生命还要重的人还是一个贱人。“原配的蟋蟀一对”和“平地木十株”,他知道这些材料很难找所以他才让我们找,这样就弄是没有找到还不是他的错,而是我们的错。

“自然,这也许是前世的事……”这么一说给他自己做了个护。因为治不好不是因为医治的药有问题,而因为你自己的前世有过错。

“还请回陈莲河先生,这回是特拔,大洋十元。”我觉得呢,救死扶伤因为是医生的责任,医生医人应是并不为钱,而这位“名医”呢——却恰恰相反,这位“名医”是一个把金钱看的比生命还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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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全文共 1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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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在那段岁月中在那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出现了一个人——霍尔顿。

他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网络的迅速发展使得各种各样的信息充斥90后的生活。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酒吧、卡拉OK、棋牌室开始人流如潮,网吧、游戏机房中学生不断,所谓新新人类疯狂地迷恋上了摇头丸、K粉等毒品。生活方式更是热闹得让人瞠目结舌,不同时代人们给予的定语都不同,我们可以记起的词语有过去的“ 迷惘的一代”、“愤青”、“垮掉的一代”,到“新新人类”。

读完《麦田里的守望者》,才发现,其实在现实生活中的我们,也是那么的无助与彷徨。我们甚至不知道自己追求的是什么,而霍尔顿至少是一个有理想的人,只是他的理想最终也无法实现。而我们呢,看似有理想,而实际上却碌碌无为,漫无目的的生活着,这样的人生试问又有多大意义呢?理想是一盏明灯,我想我们是时候该为自己寻找一下奋斗的目标,做一个真正有理想、有目标的人了。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难道我们年轻人就该让生活变得如此混沌?是的,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把握好自己的生活吧!我们终将有一天成为中国的主人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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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父亲的病读后感

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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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童年之花虽然已凋谢,但在黄昏时仍能拾起来,在这里其中有一朵花,虽然不是姹紫嫣红,但它却让我感触颇深。这朵花就是《父亲的病》

文章回忆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那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和草菅人命的实质。

由此,我联想到当时中国的落后,不仅仅是医学技术的低人一等,在思想观念上,综合国力上又何尝不是固步自封呢?正如曾国藩在《原才》中的两句诗“风俗之原薄奚自乎?自乎一二人之心之所向而已。”和“风俗之于人心也,始乎微而终不可御者也。”如果这两位“名医”就是《原才》中的“一,二人”那么中国更是难以走出落后的泥沼。

读后也暗暗佩服鲁迅的文笔,表面上冷静地叙述了事件的始末,却暗念着“言在此而意在彼”的巧妙讽刺,如握一管如椽之笔,蘸那满腔心血,将守旧势力骂得入骨三分。正如郁达夫形容鲁迅的文字:“鲁迅的文体简练得像一把匕首能以寸铁杀人,一刀见血。重要之点,抓住之后,只消两言三语就可以把主题道破。”

这篇文章更是提醒我们,当下应刻苦学习,提升素养,不断进取发展,使我们伟大的民族摆脱愚昧,繁荣富强,这才是我们交的最好的一份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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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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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着四处玩耍的孩子们,若是有谁跑近悬崖,我就抓他回来。”我当初完全不懂霍尔顿,因为理解不了一个半大孩子那愤怒而敏感的内心。后来发现好多人在与成长殊死搏斗时,都是一个片面的他,我也一样。

那时年轻的生活像一场让人躁动不安的舞会,灯光之下,肉体之间,或无所适从,或放浪不羁。大战之后,从未有过的富足与空虚碰撞在一起,夹缝中的青年汹涌着骄傲与无助。“我曾经毁了我的一切,只为永远地离开;我曾经堕入无边黑暗,想挣扎却无法自拔。”用这句歌词去形容那时青年的迷茫,竟是分外的贴切。

霍尔顿之所以被推崇成一个类似于英雄的存在,是因为他能看透当时社会的虚伪性并能够用语言和行动对其酣畅淋漓地讽刺和批判。虽然他最后不免失败,整个潜逃计划也像是一场闹剧,但这短短的三天浪荡生活已让他对虚伪的认知无比深刻。他的成功不在于顺利逃脱束缚,而在于用自己熔炉般的形象去为众多原型提供一个精神家园。

霍尔顿显然不能是一个榜样,但他却是我们自己。他代替我们去逃避,去批判,去大声咒骂。他有时无畏,有时软弱,有时也不顾一切地想要毁灭。他热爱,他憎恶,他偶尔也用自己的全力去适应社会。他做了我们想做却做不出的事情时,我们为他欢呼;他心头遇冷手足无措时,我们为他心酸。他被虚伪肮脏包围,但他向往守护纯洁真实。看似满纸荒唐言,实则一把辛酸泪。用不了太多深刻,就已是满怀感慨。

霍尔顿的妹妹也是个很重要的角色。她是霍心中至美至真至善的存在,也是那些麦田里玩耍的孩子。因为她的纯洁,更让霍厌恶那社会的肮脏和虚伪并深深恐惧这种纯洁的脆弱。也是因为她,让霍有了希望,并最终回归家庭和社会。这算是原作里面唯一一个充满正能量的人物了。

《麦田里的守望者》不重说教,而是通过一个立体人物的所作所为来让读者产生代入感。与其说这是作者所采用的技巧,不如说这是作者费尽心思所表达出的真实和深刻。也正是因为这种真实和深刻,这本小说才影响了不止一代人的青春。

谢谢塞林格的麦田,谢谢麦田里的守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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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全文共 1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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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我想说:这是我第二次没有把写读书心得当做负担。为一部自己喜欢的不得了的书写一篇洋洋洒洒的读后感,这样的感觉挺好的。

读这本书 ,是因为:今年过年回来,心还是很浮躁,不能马上投入到学习中。听学姐无意中提到此书《麦田里的守望者》被认为是全世界无数彷徨年轻人心灵的慰藉,道出了千万青少年的心声。于是,去“图批”买了一本回来。

看到《麦田里的守望者》这个抽象的书名,我以传统思维模式给它勾勒出这样一个轮廓:以自身经历穿插深奥隐晦的道理,向读者传输自己看待人生的方式。然而,从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起,那连篇的脏字,真让我一时接受不了,离我之前勾勒的轮廓相差甚远。但又发现,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这本书是塞格林唯一一部长篇小说,却对美国社会和文学都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纽约时报》的书评写道:在美国,阅读《麦田里的守望者》就像毕业生要获得倒是的首肯一样重要!故事发生在霍尔顿离开学校的三天时间内。此处,我以第一人称描述。以便更加形象的描述主人公的内心世界。

美国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烟硝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我”就是其中一员。“我”被学校开除,为了在星期三回家,就在纽约街头鬼混: 抽烟、喝酒、去夜总会、大把花钱,碰上各种形形色色的人,干了这个年纪的人想干的所有的事。然而,看似潇洒刺激的生活,却掩藏不住内心的极度空虚和精神上的寂寞。让我自己也很惊讶的是,读这样一本书,竟然有多次流泪的冲动。 我不得不说,这本书写的实在是太真实了。我不由自主的想痛哭,当别人问我在哪儿上学,我对在读学校的感觉跟“我”对潘西的感觉如出一辙,我觉得自己那如墨汁一般经年累月终于沉淀安静下来。曾一度被遗忘的难过与寂寞的感受,被“我”的经历又一下子荡漾起来,弥散到整个身心,浓浓的化不开……我所有成长苦痛和阅历就凝缩在了“我”流浪的这几天中。

是的,要说最真实的我。就像书中的“我”一样:厌恶一切阿谀奉承,虚伪做作的嘴脸。最渴望的就是到一个,谁都不认识的地方。装作一个又聋又哑的人,省去蠢而无用的交流。但是,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人,自己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

另外,书中菲比的天真纯粹真让我喜欢。在书的最后几章,就是菲比带着猎鹿描抱着旅行箱说要和“我”一起走的时候,我真的太想哭了,我多么希望菲比永远也不要长大,我常常觉得孩子不长大该多好。成长会让他们和“我”(我)一样经历痛苦、矛盾、失望,然后学会做人。想想那该多可怕? 可是,我又无法阻止他们的成长,就像“我”最终还是没能去成一心向往的西部的某个地方……

孩子,提到孩子。是的,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需要的,就是在我们女院好好学习。

可是……

为什么,为什么希望就在明天。而我,却也是那么渴望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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