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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人文作文(精品20篇)

在写作是需要一些有道理又有哲理的句子,来为自己的文章增添风采,小编采集了一些关于法律和安全的名言警句,让大家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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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法律的名言名句

全文共 1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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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又是什么呢?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小编收集了描写法律的名言名句,欢迎阅读。

要理解法律,特别是要理解法律的缺陷。

有此上士,则必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有二种和平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再坚强的堡垒也敌不过金钱的侵蚀。

在个人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只有战胜者才有权判定什么是战争犯罪。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最好的法律从习惯产生。

惩罚是对正义的伸张。

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法律存在于另一个世界,但它自认为它是整个世界。

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象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法律的生命从来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法律应该是稳定的,但不能停止不前。

法律又是什么呢?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

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

法是关于人世和神世的学问,关于正义与不正义的科学。

如果没有了正义和公道,人生在世就不会有任何价值。

人被谁制服,就是谁的奴隶。

面部是洞观灵魂之本,是灵魂深处的一面镜子。

坏人的智慧或理智常常使人更为害怕。

公正或正义的规则完全取决于人们所处的特定国家和环境,而这些规则的产生和存在归结于效用,正是通过一贯严格遵守这些规则而产生了社会。

法是君主拥有的最大遗产,因为没有法就不会有君主和遗产。

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

多嘴的法官没脑子。

呆板的公平其实是最大的不公平。

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

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弗劳德

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高尔斯华绥

带来安定的是两种力量:法律和礼貌。――歌德(德)《歌德的格言和感想集》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英国作家哥尔德斯密斯

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间再长,也还是没有制约力的。——爱·科克

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基希曼

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康德

法律总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见的。――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

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布鲁纳

法律地在暴力面前是没有发言权的。——西塞罗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美国作家马克·吐温

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美】霍姆斯《普通法》

法律之明了,不尽在其条文之详尽,乃在其用意之明显,而民得其喻也。――霍布斯(英)《利维坦》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菲力普斯

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霍姆斯(美)《普通法》

法律,在它支配着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场合,就是人类的理性。――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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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让科技拥有人文情怀作文

全文共 1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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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太原市二模语文作文教师下水作文:让科技拥有人文情怀

围棋博弈的人机大战,以机器的获胜而落下帷幕,人工智能的利弊,引发了争议。但我想的更多的是,科技背后的那份渐行渐远的人文情怀。

围棋对弈,被列为琴棋书画四大雅事之一。而今,当人类与一个冰冷的机器,只争技术的优劣,只论智商的高下时,那份弈棋时的淡泊宁静的心境,那份“闲敲棋子落灯花”的情怀,又该置于何地?

科技的发达,让通讯变得便捷,于是,当下的我们很少再能写出“多情自古伤离别”的优美诗句,很少能体会“家书抵万金”的情谊万钧。

科技的进步,让农耕变的机械化,于是,当下的我们很少能吟诵出“带月荷锄归”的悠闲辞章,很少能感受“汗滴禾下土”的辛劳苦楚。

科技的演变,让社交变得多元,于是,当下的我们很少再能唱出“对影成三人”的独处情怀,很少能理解“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至情专一。

正如木心先生所说:“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科技带给我们便利、快捷的同时,也将我们原本质朴、美好的那份生活味道、人文的情怀稀释很多!

因此,让科技拥有人文的情怀,回归如璞玉般的美好生活,才是正途。

我国古代,那些璨如星辰的科技巨擘,无一不是既有科技头脑又有人文情怀。

东汉“科圣”张衡,“通五经,贯六艺。拟作《二京赋》,精思傅会,”文采斐然。但同时,他又“善机巧,尤致思于天文阴阳历算”,发明浑天和地动两仪器,且著有多部科学著作。

张衡的科技发明,就是插上了人文情怀的翅膀,才飞的更高更远!

众所周知,伟大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不仅拥有超人的科学头脑,还同时有极高的音乐修养,他擅长钢琴和小提琴演奏。他曾坦言,是音乐这位欢乐女神为他驱散了忧郁和喧嚣,驱走了混乱和邪恶。是音乐让科学更美丽与和谐。

无独有偶,我国著名科学家钱学森也曾说过:“在我对一件工作遇到困难而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往往是蒋英的歌声使我豁然开朗,得到启示......我钱学森要强调的一点,就是文艺与科技的相互作用。”

可以窥见,古往今来,科学和人文,从来都是人类发展中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两大重要力量。如果人类是飞翔的鸟儿,那么科技和人文就是一对,彼此依托的翅膀,缺了谁,都会产生不可预料的后果!

唯有科技的理性,人类会变得坚硬、冷漠、可憎;唯有人文的欢乐,人类会变得软弱、迷乱、醉生梦死。

让科技拥有人文情怀,人类才会走得更远、更久、更好!

放下手机,拿起书籍,在翰墨馨香、书册函影中,与智慧交流;

关掉空调,走出户外,在春花秋月、夏雨冬雪中,与自然对话;

停驻汽车,迈出脚步,在山川河流、花草树木中,与大地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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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法律的名言警句

全文共 11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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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我国著名法学家郭道晖

2、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著名大法官卡多左

3、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马克思

4、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滋贺秀兰

5、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强森

6、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哈耶克

7、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8、法律只不过是我们意志的记录。――卢梭(法)《社会契约论》

9、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10、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 --基希曼

11、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 --黑格尔

12、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费尔德

13、法律存在于另一个世界,但它自认为它是整个世界。

14、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象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15、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阿奎那

16、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亚里士多德

17、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劳伦·却伯

18、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萨维尼

19、法律的生命从来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20、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美】霍姆斯《普通法》

21、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格老秀斯(荷)

22、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斯宾诺莎

23、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著名的法律学者

24、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25、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

26、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27、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己的德行。――阿奎那(意)《神学大全》

28、所谓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种方策,使生命与国家皆得安全。――斯宾诺莎(荷)《神学政治论》

29、法律又是什么?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列宁(苏)《社会民主党在1905~1907年俄国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纲领》

30、法是一套权威性的审判指南或者基础。――庞德(美)《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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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法律在我心中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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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我们五年级组听了一堂有教育意义的讲座,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当听到这个消息时,我心潮难已,心中充满了期待。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入了场,静悄悄地坐下来,等待张爷爷来给我们上“法律课”。

听完讲座后,令我最难忘的故事是关于一个孩子偷东西的真实故事。故事情节大约是这样的:这个孩子生活在一个贫穷的农村家庭,在冷天里,家里面没有煤烧火取暖,于是,这个孩子到一家煤厂里去偷煤,他的父母不但不制止这件事,还投来赞许的目光。渐渐地,这个孩子的胆子大起来,偷同学的文具盒,偷同学的衣服……这一偷不要紧,长大了居然去抢劫银行,被公安局抓去了,那可是要被判死刑啊!在押赴刑场之前,这个孩子唯一想见的就是他的母亲,他心里对她的母亲充满了忌恨。就因为那第一次偷煤,母亲没有及时制止他,而是默许了他,让他的胆子渐渐地越来越大,导致他最终走上了不归路。

多么发人深省的故事啊!张爷爷用血的教训告诉了我们:“法律就犹如一根看不见的高压线,若你犯了罪,这根高压线就会电你;更严重的话可能会电死。若你遵法、守法,那么这根看不见的高压线你就碰不到它。”刘备也曾说过:“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所以,我们青少年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让法律永远在我们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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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适用话题:道德、素质、人性、法律、严惩、监管

全文共 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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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两名女子当街撕扯并殴打执勤交警的视频在微信朋友圈广泛流传。视频中,交警虽多次要求当事人停止不法行为,但当事人却步步紧逼并殴打交警,女子的嚣张跋扈和交警的克制忍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引起了广大网友及市民的强烈愤慨及指责。21日,东北网记者从哈尔滨市交警部门获悉,目前,殴打交警的女子因妨害公务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经调查存在抢夺罚单、推搡交警等情节的视频中另一女子则因阻碍交警执法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上限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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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法律伴我成长作文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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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神圣、神秘、威严、崇高的,它就像一个守护神,伴随在我们身边,时时刻刻保护着善良的人们;法律,就像天空中无数的星星,指引着人们走向光明的道路;法律,就像齐天大圣,用它那双火眼金睛来明辨是非,扶善惩恶。法律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在那庄重的法庭上,在猎人们心中……

今天,路上仍然是有条不紊,没有一辆车、一个人闯红灯,交通十分流畅。我走过马路,心里高兴得想:宽敞的马路上,人人都遵守法律,生活的安全就有了保障!

当那庄重的法庭上传来法官最后的判定,听见的便是一个人的忏悔,一个人的欣喜。当法庭上坐着一个触犯了法律的罪犯,那么法律一定会严惩,而法律给他的这次教训,也许会让他开始重新做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从不冤枉好人,这是公正无私、惩恶扬善的法律。

“不知荣辱乃不能成人”,这是千百年前的古人流传下来的至理明言。可见我们千万不能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错了!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误,为什么要等受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标准。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共行的道路吧!

[法律伴我成长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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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确保事件处置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

全文共 11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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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教育局局长黄辉介绍,4月1日上午,教育局得知泸县太伏中学发生一起学生意外死亡事件,深感悲痛,立即派人到学校开展工作。

市教育局督促泸县教育局全力配合有关方面,开展事件调查,并妥善处理后续事宜。安排对太伏中学所有班级开展珍爱生命健康成长专题教育,安排8位心理辅导教师为师生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收集有关情况的可靠信息,并及时向四川省教育厅通报。

市教育局通知四县三区教育局、各市属学校和省属驻泸高校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迅速开展隐患排查。及时了解各校师生思想状况并认真做好清明节后复课的有关工作,市政府召开了学校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这几天,正在对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督导。目前,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都在正常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泸州市委书记蒋辅义在会上表示,泸县太伏中学“4.1”事件,到今天已经第7天了,“我们的心情十分沉重,对这次事件深感痛心、深感惋惜、深感内疚”。在此,代表市委、市政府,对赵某意外死亡表示沉痛哀悼,对赵某的父母及家属表示深切慰问。

这次事件,社会高度关注。全国各大媒体和广大网友通过网络、微博、微信等方式对事件进行了报道,在正面宣传释疑的同时,对事件处置起到了监督作用。

事件处置期间,网上也出现了一些谣传、失真视频、和误导,有编造的、有移花接木的、有以讹传讹的、有妄加评论的,给我们的工作造成了被动,带来了负面影响。这次媒体见面会,邀请了中央、省级权威媒体和各大主流媒体,有助于泸州市向广大公众还原事实真相,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处置工作。

事件发生后,由蒋辅义负总责,市、县方方面面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依法开展调查走访、现场勘验、尸体检验和家属安抚慰问以及太伏中学、太伏镇的安全稳定工作。目前,事件经过已初步查明,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持客观、公正、依法的原则,全力做好事件后续处置工作,决不回避调查中发现的任何问题,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回应网上质疑,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决不袒护任何人,确保事件处置经得起法律、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这次事件的发生和处置,暴露出泸州市学校安全工作还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不管怎么讲,作为领导、作为父母,我们对赵某的意外死亡都深感惋惜、深感痛心。

过去几天舆论回应也做得不够好,前期信息发布存在不及时的问题,造成了一些质疑和负面的东西,得到了深刻教训。

泸州市将引以为戒,痛定思痛,切实加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严格学校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同时,举一反三,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加强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在全市范围全面开展安全稳定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严防各类安全稳定事故,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定和谐的环境和氛围。

蒋辅义表示,将及时把事件的后续调查和最终处理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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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注重人文关怀

全文共 1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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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回放:

关于智慧:智慧是一种经验,一种能力,一种境界……和大自然一样,智慧也有他自己的样子。以智慧为中心材料作文,不少于800字,题目自拟,文体不限,诗歌除外。(以上作文题目根据学生口述整理,实际考题以江苏省考试院发布的为准。)

2015年考题围绕“智慧”展开,沿袭了江苏卷一贯的风格,字眼抽象,比较飘渺,就今年的考题来讲,难度一般。但是,学生作文要写出亮点,还是有难度的,需要一定的深度思考。若考生将“智慧”定义为才华、学识、能力等等,很显然是不够的。

“智慧”解读:

智:上面是“知”,下面是“日”。意为每天都要增长知识和才干。

慧:两个"丰"字分别代表国事和天下事,中间的"彐"字代表家事。从字面上看,家事、国事、天下事都放在心上,称之为慧。

可见,将“智慧”定义为知识与才干是狭隘的,一个有“智”而没有“慧”的人不能称之为人才。那么,很显然,材料的最佳立意更应侧重在“慧”上,也就是材料中所谓的“境界”。也就是说,智慧不仅仅关乎成功,更关乎我们的心灵、生命和幸福。

以下立意可供参考:

1、智慧需要丰富的经验、较强的能力和良好的心态。

2、智慧不仅需要丰富的经验、较强的能力,还需要心胸与境界。

3、辨析才华学识与智慧的关系。才华是需要经验与能力的,而智慧更需要心胸与境界。有才华的人不见得有智慧,有智慧的人更懂得如何运用才华学识。

4、智慧没有高低,只有不同。智慧有很多种,能够赢得勋章与荣誉的人是有智慧的,默默耕耘自己平凡生活的也是有智慧的,不同的智慧成就不一样的人生。

5、斯特恩说一盎司自己的智慧抵得上一吨别人的智慧,经营自己的智慧比羡慕别人的智慧更有意义。

点评:

回顾往年作文,2014年高考[微博]作文是“青春不朽与青春可朽”;2013年高考作文是关于“人与自然”;2012年高考作文是“忧与爱”;2011年是关于“平凡与平庸”。可以看出,近几年江苏作文基本都围绕抽象字眼“青春”“爱”“平凡”等等,不难看出江苏卷更加注重人文素养与人文关怀,而大多数学生擅长的“苦难类”、“成功学”作文在高考时并无用武之地,所以这也要求考生平时尽量规避这两类作文,从更高层面去挖掘、反思“人性”;其次也可看出江苏卷更侧重于考察学生的辩证思维,尤其考生要会处理与延伸两个层面之间的关系,如果缺乏辩证性,作文是很难提高的,而思辨能力也并非一朝一夕可以养成。这对高一、高二的学生是一个警示:平时一定要多读书、多思考。语文考察的是基本功,并不是突击就可以飞跃的,很多学生在高三后语文成绩止步不前或一落千丈,这的确值得各位家长[微博]与学生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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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适用话题:医生、敬业精神、人文关怀

全文共 3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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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该有怎样的敬业精神,首先得了解医生是什么。医生是进行医疗事业的人,又称医师,古代称大夫或郎中。“医生”其本意是指专精医学的人,“生”指先生(也是以前社会对师长的敬称)。唐朝的医疗行政机构叫太医署,它采取政教合一的政策,既是医务行政机构,又是医学教育机构,是世界上最早的医学院。现在“大夫”一词在北方人中也常用。医生也叫杏林。据称,三国时,东吴有位名医叫董奉,精通医道,有妙手回春之术,医德也高。他晚年为百姓治病不收诊费和药钱,但要求病人痊愈后必须到山上种植杏树,名为“康乐杏”。后来,“杏林”用来专指医术精良,医德高尚的医生。那么,好医生又应扮演好那些角色呢?角色医学之父希波克拉底说过医生有三件法宝:第一是语言,第二是药物,第三是手术刀。这样看来,医生的角色就不能简单的概括为“诊疗机器”,我认为一名合格的医生就如同一名经验丰富的危机处理专家,在不同的阶段所扮演的角色都是不一样的,且步步都要求做到极致,他要是艺术家、是革命家、更要是实践家。这就不得不了解医生的敬业精神到底是什么。

作为一个医生,该有应有的职业道德,比如应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接受患者红包、宴请,不向患者或家属借钱、借物;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相互学习,团结协作;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在如今这个时代,医患关系成了我们日益关注的焦点,为什么现在的患者和医生不再是“主动被动,指导合作”的类型,而变成了患者说什么,医生做什么。医生的威信为何遭到了威胁,其实也并不是时代造成,最起初的原因还应该看向医生本身。追溯到医患关系还未变遭之前,举一个例子,一位北京患者,怀疑自己有糖尿病,而去赫赫有名的大医院,找到了鼎鼎有名的这方面的权威专家求助,先后一共两次,他仔细的回忆当时的过程,第一次,那位权威一共接待了他十分钟左右,其中对话的时间大概30秒,只是很简单地问了些问题,然后在剩余的近10分钟时间里,该权威共填了23张化验单,最后关照他怎么怎么去做这些化验。什么时候再来找他。第二次,求诊时间大约12分钟,权威用了近10分钟在一张张看化验单,一边看一边自言自语,然后有约1分钟在写处方,开了四种药,又用半分钟简单介绍了服用方法,整个治疗便结束了。两次总共对话不过10来句,而费用却近2000元(不含药费,仅专家号加检测费)。在整个过程中,权威态度和谐中带有一种让人感到威严的冷峻。很显然,这位医学权威所做的,从一般眼光来看非常符合某些程序规范。医学就是科学,既然要做出明确的疾病诊断,就需要充足的证据,自然需要尖端诊疗技术,需要尽可能多地检测。这在许多人的眼里,似乎非常合理,无可挑剔。然而,我们总觉得,在这一过程中少了些什么,而这少的也许正是医学的核心内容。至少这位求医者就感觉到很不满意,所以也会成为恶劣医患关系的导火索。而在中医的诊疗中,特别是望闻问切的诊断方式,虽然传统,但却是医患交流过程中,医师直接从患者获悉信息的重要手段,其必须有赖于医患充分的沟通,交流。而在这过程中,患者体验到了自己被重视,被尊重,哪怕一点微小的变化都引起对方的关注在意,患者的多种需求也随之在不知不觉中得到了满足和部分满足。所以希波克拉底也会说医生应具有的三样宝贝就是语言,药物,手术刀。语言沟通贯穿于整个诊疗中。

一位好的医生和敬业的医生,应该要具备有和患者良好的沟通能力,这也能从患者的语言中了解更多机器无法查出的疾病,并了解到了患者的心理状态,更好地制备出治疗计划。无独有偶,在2013年10月25日,在浙江温岭市发生的一起杀医案,其实故事很简单,只因为罪犯诉说鼻子痛,去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医,一位叫王云杰的医生给他开了一些药,他拿回家服用以后觉得没用,还是疼痛难忍,便再到医院要求医生给他进行手术,可他的条件却没到达做手术的指征,无法进行手术,罪犯在及其疼痛和不正常的思考下做了错事。其实这个案件的矛头,也实在不足挂齿,但是为何酿成了这样的悲剧。医生,并不只是医人,医病,而更重要的是医心。案例里,罪犯是由于无法忍受疼痛,思想错乱而犯错,倘若那位叫王云杰的医生让其住院,给予安定和止痛剂先安抚患者,再仔细询问患者病史及各方面的检查,系统地拿出解决方案,也许今天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作为一个医生,不是开几幅药就了事的,为什么说医生应该要解除人民之病痛,那位患者的基本症状根本没有解决,所以也难免他会心生恶意,虽然他的要求不合理,但作为医生应该全方面的向他解释,这也就回到了医生需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谁都想做一名好医生,在目前的社会中就有不少的人对医生这个职业说三道四,不尊重医生的事常有发生。 什么是好医生?我想好医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热爱医生工作,具有高度的同情心和责任感,具有高尚的医德、高超的医术和乐观自信的人生态度,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既被病人爱戴又被同行推崇。 好医生必须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崇高使命,我们既然投身于这个神圣的事业,就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病人至上”的职业思想,自觉地以《医疗道德规范》的要求来约束自己言行。

好医生必须要有对医生工作的爱。热爱是最好的老师,也是事业成功的基础。我们常常说“爱岗敬业”,其实是这两个概念:“爱岗”是“敬业”的必要前提,而“敬业”则是“爱岗”的必然结果。不热爱医生的职业,而仅仅依靠医疗道德规范的要求,来让医生“敬业”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医生面对的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责任非常重大,除了职业道德本身的要求,你还得对这个职业

产生由衷的热爱,只有这样,你才能成为一个好医生。好医生必须要有深切的同情心。一个艾滋病人这样说:“医生是上帝伸向这个世界的唯一的手!”我们不能愧对病人对我们的这个至高无上的评价。我们要相信我们所面对的每一个生命都是有无尽的价值的,我们不管遇到怎样的病人,不管他的身份地位如何,不管他是年老年少,不管他是胖瘦美丑,不管他是有钱没钱,我们都要一视同仁地对他们充满关爱。具备深切的同情心,你才能真正地体恤病人的痛苦,你才能设身处地地为病人着想,你才能够排除经济利益的干扰,以病人的需要而不是医生的需要来决定病人的用药、治疗及手术,你才能够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医生,而不是一个草菅人命的“商人”。一个内心冷漠而不具同情心的人,不可能成为一个好医生。“医者仁术”,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好医生必须要有刻苦的学习精神。仅有同情心和好品德而没有高超的医术,是不能治好病的,因之也不可能取得病人及家属的信赖。然而,世界上没有谁一生下来就具备渊博的知识与高超的医术。现代社会,医学知识、医疗技术发展迅速,做为一个好的临床医生,我们一辈子都要刻苦努力学习,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提高,不断地用新的知识、新的技能来充实扩展自己,你的知识结构才不会老化,你的操作技术才不会过时,你的临床思维才不会僵化。

好医生必须要有清醒的头脑。头脑清醒理智,是应急状态下的客观冷静与镇定自如,决不是冷漠无情,更不是麻木不仁。头脑清醒理智,不感情用事,排除外界因素及个人情感的干扰,保持对事物发展变化的正确分析与判断,是一个临床医生必备的素质。特殊的职业要求,养成了医生“外冷内热”的性格特征:古道热肠深藏于内而不形于外。人们往往据此以为医生是见多了生老病死,炼就了一幅铁石心肠,这其实是一个误解。

好医生必须要有丰富的人文知识。现代医学模式已从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环境模式转变,要求我们不仅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更需要具备心理、社会、人文、艺术、体育甚至法学等知识。努力培养自己广泛的兴趣爱好和与人交流沟通的能力,以使我们能够更好地和病人交流,更好地了解病人的需求。和病人交流,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善于倾听,对病人感兴趣,对疾病感兴趣。这样病人就会觉得你尊重他、重视他,唯有如此,才会建立起病人对医生的信任与依赖。

好医生必须要有出色的情绪控制能力和乐观的人生态度。医生工作任务繁重压力巨大,天长地久难免产生焦虑急躁等不良情绪。所以医生要培养自己广泛的兴趣爱好,合理安排自己的作息时间,选择健康积极的生活方式,不沉迷于网络游戏及酒局牌桌,避免出现情绪障碍。喜怒无常、情绪失控、乱发脾气,即使你的医术再高,也只会让人敬而远之,决得不到病人的信任与爱戴。同时我们要有自信乐观的人生态度,这不仅仅是医生,同时也是所有人都应该具备的。“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也不要愤慨,不顺心的时候暂且容忍,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就会到来。”不管现实生活如何残酷,不管命运如何欺骗我们,我们都要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并且感谢命运赐给我们的各种经历和体验,把它们当成是我们人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一个消极悲观、情绪低落、没有自信的医生,是不可能成功的,也不可能给病人以战胜疾病、奋力求生的勇气和希望。好医生必须具备良好的合作精神。现代医学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光靠一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从接触病人开始,诊断、检查、治疗、护理等一系列医疗活动,都需要各相关临床、医技科室及后勤机关的密切配合与支持。良好的合作精神是医疗成功与医疗安全的保证。所以要努力培养医生的团队精神与合作意识,妥善处理好医生与病人、医生与护士、医生与家属等三个关系,顾全大局,珍惜我们一起的缘分,珍惜我们共同的事业。

医生最敬业的精神便是做一个好医生,一个人民皆爱戴的好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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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们需要怎样的人文态度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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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感性的对面观望,一片看似烂漫的景象。

——却是令人失望。

时间携着社会毫不留情地发展,本想人类应是必定会不再完全依赖仅凭第一印象的感官感性认知。不料,肆无忌惮的畅通表达反而加速了大脑深层思考的退化。修女玛丽的天真疑问尚可以让人感叹其慈悲的胸怀,但如今的人文情怀若仍是打着悲天悯人的旗号随心所欲,甚至如游戏般扰乱科学之发展进程,实是令人叹息。

科学是个纯粹的名词,非正亦非邪,光明正大。此种事物正如未入世的婴孩,成大善与否,皆在后天培养。就如争议不断的克隆、核能技术,对生活的极大好处以及极大坏处人类都能从彼处获取。因此,矛盾不在于科学本身,而在于对科学之应用的人文规范成熟度。

但,人文规范科学应用并不等于人文是科学研究的基础。基础是后续工作进行的根本条件。可若研究尚未进行,判断又从何说起,更何况科学研究本就没有善恶属性之分。在科学研究完整后,再对其将来的应用领域进行评判,制定何处可行何处不可行的标准,这才是人文的真正作用。

让人不想接受的是泡沫一般的人文环境。轻易地滥施关怀简直到了呼天抢地生怕旁人不知的地步。网络时代话题纷繁复杂,所有心里所想皆可随指尖轻点而昭告天下。听说过看一部电影发一连串微博的人,见到过只知事件片面却大吐“真言”的人。曾有过这么一篇报道,某地有一人捡到一只受国家保护的野生猴。此人将其领回家喂养,却不想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且有可能传播病菌,最终引来执法人员。这件事在网上引起了争议,逆着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少网民纷纷对擅养野生猴的人抱不平。甚至有尚不晓事的孩子受以上评论的影响,竟也埋怨起国家规定来。这样的报道令人深思——对弱者的同情往往能不经思索地换取更多毫不犹豫的认同,这种影响是可怕的。如今人们对事物的思考似乎随着思维表达的越发廉价而越来越不值得深入。虽然以前的玛丽修女只看到问题表面,认为只需用金钱就能解决饥荒问题,不曾去了解、思考火星项目的真正意义所在;可如今的人们怎么能够在此方面仍是原地踏步?人文情怀的抒发同样也需要透彻的思考,只有经此途径,才能真正了解到应施予关怀的问题之根本——好比饥荒的解决其实需要的是国家经济发展并加以正确的政策调控。古人尚知渔鱼之别,若滥施关怀,不明真相,弱者又该如何成长?

幸而,世间仍有明白个中道理之人,制定出以人文作为定义的科学应用规章。不过,虽有规章,是否能被执行仍无法保证。比如至今还能够制造话题的转基因技术。中国虽已签署生物安全议定书,可在进行水稻转基因商业化生产时,农业部竟从未按规定向公众征集意见。从中可见整个国家在人文方面连最基本的“重视人,尊重人”都未做到,法律制度还相当不够先进。

这样一种在肤浅的方面大肆泛滥,而在深层问题上极不完善的不健全人文环境,又怎能肩负起规范科学应用的责任,怎能推动生活水平的进步?如今社会上对追求科学精神的质疑声越来越大,殊不知科学与人本身并不矛盾。高科技令人欲罢不能的原因总结起来无非两个:高质和高效。然而高质高效又为何为人们所热衷?这也许牵涉到生活目的的问题。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生命在于过程。然而,现代人的大部分时间因需工作学习而无法完全属于自己。他们可随意支配的时间并不充裕,因此提高效率就成为了必然的要求。但我们同时会发现,这个世界上总有少部分人正在进行自己所喜好的的动作,这些人或许有充足的、无后顾之忧的物质支持,或许是儿女已自行发展的的老人。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无需担忧生计。所以如何才能让人类摆脱高效的束缚呢?显而易见的方法就是,让所有的人都成为第二种人。而这种方法的实施需要高度的物质文明、先进的物质生产方式和最少的劳动力需要。为此,科技的进步反而成为了解决科技所带来问题的方法。

倒是现在的人文环境,看似高尚实则飘渺的言论随地可见。这些人往往会说,“人类应回归纯粹”。可这是一个需要发展的社会!还有那么多人不能过上比较富足的生活,地球的未来还面对着可能发生的、来自宇宙的无数未知挑战!在面对这些问题时,在无论是迫切需要解决的现状或是长远的需要规划的未来面前,那些悲天悯人的高尚情怀又都哪儿去了呢?

现在对科学发展进度的争论只能说明人文规范和人文态度本身的不成熟。因为并非正在经历,所以很多人并不知道这个社会最底层的需要;因为没有站在思想的制高点,所以很多人无法洞察这个社会最本质的需要。浮夸之风横扫人们的心灵,脚踏实地的作风仍然急需保护和培养。人文本该规范科学,完善生活,可是那些自以为满腹人文情怀的人们啊,你们的所想到底是不是所需!

在这个不少哲学家开始排斥科学、排斥理性的世界,我们需要的是思想的回归!科学不过是工具,理性不过是研究问题的方式。人文,也就是先进的价值观及其规范,若名副其实,又怎会被科学所推翻?让这个头脑发热的世界冷静下来吧,我们需要的是真实的人文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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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度中国人文社科最具影响力青年学者出炉

全文共 1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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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由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研究中心指导,“壹学者”移动学术科研服务平台、百度学术共同举办的“2015年度中国人文社科最具影响力青年学者颁奖典礼暨大数据时代下的青年人才培养与学术发展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八百人大教室隆重召开。来自14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近百所高校及科研院所的100名青年学者,经过层层筛选,最终问鼎“2015年度中国人文社科最具影响力青年学者”的桂冠。

出席大会的领导嘉宾有: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院长、党委书记魏玉山;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研究中心主任,人大数媒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武宝瑞;百度副总裁,中国电子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副理事长,哈尔滨工业大学兼职教授王海峰;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副主任,人大数媒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文飞;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陈光中;著名哲学家,美国夏威夷大学哲学系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客座讲座教授成中英;著名语言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中国学研究中心主任黄长著;著名政治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共运史学会副会长李景治。来自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全国多个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百名获奖青年学者共同出席了本次盛会。

在随后举行的“大数据时代下的青年人才培养与学术发展”研讨会上,哲学家成中英,语言学家、图书馆学情报学家黄长著两位老先生,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副院长臧峰宇,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研究院院长高奇琦,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胡翼青三位获奖学者代表进行了深入的对话。与会专家深刻分析了青年人才培养对于中国学术发展的意义,并围绕着目前国内青年人才培养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激烈讨论,深入探讨了青年人才培养的对策与建议,同时阐述了互联网、大数据对于学术科研的变革、影响及作用,并呼吁社会各界关注和鼓励优秀青年学者的成长。与会嘉宾专家一致认为,本次评选活动,在鼓励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者的学术科研积极性及主动性方面,是一次有益的尝试。

据介绍,“2015年度中国人文社科最具影响力青年学者颁奖典礼暨大数据时代下的青年人才培养与学术发展研讨会”评选活动以学术影响力为主要评选维度,公众影响力为参考评选维度,对入围学者展开多维度评选。参评数据均由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壹学者、百度学术三方独立提供,充分保证了遴选结果的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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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法律的道德性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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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学家朗·富勒先生所撰写的《法律道德性》一书是新自然法学派的重要著作,标志着自然法学在现代的全面复兴。以下对本书阅读的情况作一个总结。

关于作者部分的介绍可参见严存生先生的《西方法律思想史》页385

富勒在本书的开始首先以两种道德的区分作为探讨法律道德性的进路,即义务的道德和愿望的道德。在这两种道德中,“愿望的道德在古希腊哲学中得到了最明显的示例。它是善的生活的道德,以及充分实现人之力量的道德”,而“如果说愿望的道德是以人类所能达至的最高境界作为出发点的话,那么义务的道德则是从最低点出发。它确立了是有序社会成为可能或者使有序社会得以达至其特定目标的那些基本规则”。富勒在第一章中进而指出,法律不可能从最高的要求去要求一个人,而“只能做到将较为严重和明显的投机和非理性表现排除出他的生活”。在这里,富勒认为义务的道德是法律的“表亲”,因为两者都在于规定维持一个有序社会的最低限度和要求。

这两种道德如何做出界分,首先富勒排除了一种错误的观念,即认为如果我们要知道哪些是我们的义务,那么首先我们需要知道一个完整的图景。换句话说我们只有首先确定愿望的道德的标尺,才能了解什么是最低的限度。富勒反对这样的看法,“在人类目的的疆域——不仅包括人类行动,也覆盖着人迹所至的其他任何角落——我们都可以发现这样一种观念的拒斥:我们无法知道什么不适合于一种目的,除非我们知道什么是最合适于实现这一目的。在选择实现我们目的的工具和手段时,我们能够而且的确是时常在对我们所试图实现的目的只有不完备的认识情况下尽力而为”。在这一点上我认为有很明显的有限理性的印记,这一点也是同以前的理性主义的自然法的不同。因此富勒认为义务的道德反而是在愿望的道德之前的。

同时通过经济的方式进行对比,即义务的道德相当于经济上的交换经济学所涉及的内容,而边际效用经济学,即如何让有限的资源达到最大的功效,则与愿望的道德之间有很紧密的联系。

进行了上面的铺垫之后,富勒先生开始对与“道德使法律成为可能”进行论述。他的内在逻辑结构是这样的。首先富勒认为法律并不是一种“发自于政府而强加于公民的单项权威的投射”,而是一种“公民与政府之间的目的取向互动的产物”,也就是说“法律应当被视为一项有目的的事业,其成功取决于那些从事这项事业的人们的能量、见识、智力和良知,也正是由于这种依赖性,它注定永远无法完全实现其目标”(169)。“在几乎所有的社会中,人们都能看到使某些类型的人类行为服从于规则之明确控制的需要。当他们开始从事确保这种服从的事业之时,他们就会逐渐看到这样一项事业包含着某种内在逻辑,也就是说,如果它的目标要得到实现,它就必须加强某些必须被满足的要求”(175)。 “因此,正是因为法律是一项有目的的事业,它才呈现出法律理论家们能够发现并且将其视为给定事实情境中的已知因素的结构恒定性”(175)。

为什么法律是一项事业,它的目的何在?富勒先生认为法律的核心价值,或者实质性自然法应该是:“开放、维持并保护交流渠道的完整性,借此人们可以彼此表达人们的所见、所感、所想。在这个事项上,愿望的道德所提供的决不只是善意的忠告和追求卓越的挑战。在这里,它是用我们习惯于义务的道德那里听到的那种命令式的语气在说话。而且,如果人们愿意倾听,便会发现这种声音不同于义务道德所发出的声音,它可以穿越界限并跨过现在将人们彼此分割开来的障碍。”(215)

这一点和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观点相左,即分析实证主义法学认为法律并不包含任何道德性,法律只是一种强制性规范,是一种权威的单项投射。富勒指出法律不可能只是权威的单项投射,“而基本上是一项为公民彼此之间的交往行动提供一套健全而稳定的框架的事物,政府在其中的角色只是作为一个维护这套系统之完整性的卫士”(243)。在这里,富勒最终指出两者的分歧的所在“制定法本身也有一个前提条件,也就是统治权为自己必须承诺在进行统治时会遵守自己确立的规则。在这个意义上,实证主义者认为是自上而下(垂直性地)设置的法律中也包含着一项平面性的因素”(269)。我认为这也是新自然法中最重要的部分。

在这里,富勒认为法律并不是垂直结构的,而更多的是一种平面结构,即一种契约性质,维持一套法律体系的运转取决于互相交织在一起的责任的旅行——既包括政府对公民的责任,也包括公民对政府的责任。这是一种互动式的契约关系,而不是投射关系,其中包含着统治权力对与公民的“承诺”。

因此,在这样一种平面结构中,既然不存在任何绝对的权威,那么法律内在就必然包含着一定的道德性来衡量契约的合法性问题。这并不是一种“功效”问题,这个词“暗示着一位头脑敏锐并看重结果的观察者,他不会轻易被模糊的目的概念所蒙蔽”(236)。但是“功效”一词意味着一个主动的主体与被动的客体,从主体的目的性出发考察一种手段能否完成本身的目的的含义,这就是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思维,即法律是一种权威的单项投射。而在互动领域,在不存在明显的权威的领域,大家都尊重的规则则为“道德”,“它需要得到人类交往的牢靠底线的支持,至少在现代社会中,只有健全的法律制度才能提供这种底线”(237)。

具体谈到法律的内在道德,富勒认为“就法律的内在道德的要求而言,虽然它们涉及同不特定的其他人之间的关系,但却不仅仅要求自我克制;正像我们的一个不甚严格的说法所表明的那样,它们是肯定性的:使法律为众人所知,使其内部的逻辑已知并且清晰明了,确保你作为一位官员所做出的决策符合他的要求,等等。要满足这些要求,人的能量必须被投入到特定类型的成就上去,而不仅仅是在警告之下不做某些有害的行为”(51)。

因此法律的内在道德是一种愿望的道德,是一种程序的道德,并不确保一种确定的实体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讲,我所称的法律的内在道德乃是一种程序版的自然法(proceduarl version of natural law);虽然,为了避免误会,‘程序’这个词应当被赋予一种特殊的以及扩展的意义,以便使它包括像官方行动与公布的法律之间的实质性一致这样的含义。不过,‘程序’这个词从总体上说非常适当地显示出我们在这里所关注的不是法律规则的实体目标,而是一些建构和管理规范人类的行为的规则系统的方式,这些方式使得这种规则系统不仅有效,而且保持着作为规则所应具备的品质”。

总结来说,逻辑的开始是确定法律是一种社会互动的契约,在这种契约中不包含绝对权威的单项投射,而是一种互动关系,因此法律首先就是要保护这样一种互动的、开放的关系,其次就是在这种平面的互动关系中我们应当确保一些道德,而不是功效,是一种首先确立的标准,而法律因为是这种互动的实践努力,因此法律最终确定的位置是在八项规则确立的标准左右,而不是一种完美状态。同时,法律正因为是在实体上确保这种开放,因此其内在道德就是一种“程序的”而不是“实体的”。

以上就是富勒的论证法律存在道德性的部分,至于法律具体内在道德的八项要求可以参见严存生《西方法律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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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第七章法律责任

全文共 2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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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2];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五十条 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第五十一条 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五十四条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十九条 经营者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十条 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六十一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者包庇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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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法律讲堂观后感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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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年轻的夫妇王先生和李女士。婚后四年共同买了新房子。正当两人家庭和事业都很顺意的时候,听说女方的父母家里的房子要动迁。虽然两人已经结婚四年了,但女方的户口却还

在娘家,按政策规定未婚成年子女可以得到相应的动迁住房补贴。无奈她已经结婚了,无法得到这笔补偿。眼看一笔"不义之财"就要"不翼而飞",正当无奈之时,王先生"绞尽脑汁"想出了"良策"---"假离婚"。和妻子李女士一说,两人"一拍即和"。因为两人结婚以来感情一直很好,相信"假离婚"也不会有什么"大碍"。

就这样,两人顺利的办理了"假离婚",为了能得到娘家的那份由动迁办发给的补贴,他们在办理假离婚的时候,将现在两人的住房分到男方的名下。离婚后,两人还

居住在一起,和原来比也没什么变化。不久,他们就"如愿以尝"的领到了一份动迁补贴。此时,李女士想,目的达到了,可以办理复婚手续了。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王先生却提出要和别人结婚的要求,并且要求李女士搬出去。这可气坏了李女士。她怎么也弄不明白自己朝夕相处了四年的丈夫怎么说变心就变心了呢?而且是这样的绝情!他们可是大学的同学啊。相识也有八年之久了。

原来,王先生并不想背叛自己的妻子,事有凑巧。就在他们办理了"假离婚"的时候,王先生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们公司新分配来的大学生林小姐,也是王先生的部下。自从到他们公司后,就非常仰慕王先生的才华和能力,私下里喜欢上了他。也不知道她是怎么听说的王先生办理了"假离婚"。心想"机会"来了,就对王先生展开了猛烈的攻势。无奈,王先生也是正常的人,也有"七情六欲",经不住"糖果女孩"的"威逼"。虽然从良心上讲感觉对不住自己的妻子,但比较之下觉得还

是和林小姐幸福得多。就狠下心来背叛了妻子。干脆连房子也占为己有,反正是有合法手续的。

这可苦坏了李女士,她一气之下将王先生告上了法庭。法庭经过调查审理,认为王先生的做法并不违法。直到这个时候,李女士欲哭无泪,追悔莫急。真是:为了贪图一时的小利,丢了丈夫和房子。还

不止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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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人民日报评论微信公众号《辱母杀人案:法律如何回应伦理困局》

全文共 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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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看来,于欢的行为不仅仅是一个法律上的行为,更是一个伦理行为。而对于判决是否合理的检视,也正显示出在法律调节之下的行为和在伦理要求之下行为或许会存在的冲突,显示出法的道理与人心常情之间可能会出现的罅隙。也正是在这个角度上看,回应好人心的诉求,审视案件中的伦理情境、正视法治中的伦理命题,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也正是因此,转型期中国的法治建设,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需要更多地正视这些人心经验,正视转型时代保护伦理价值的重要性,从而把握好逻辑与经验的关系、条文与人情的关系、法律与伦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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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让法律永驻心间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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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对一个国家,一个家庭,一个班级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我们生活在规矩的国家,应该处处都懂法,处处都遵法。而作为21世纪的接班人,我们应该让法律永驻心间。

小时候,爸爸妈妈老师,就常教育我们法律的重要性,我们对法律也有了初步的认识。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才能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同学们懂法才能明白随意拿东西是不好的行为。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中,国家都会制定不同的法律,我们都应该严格遵守,千万不能发生违法行为。就像那天……

这个故事是我的好朋友笑笑告诉我的。那天,她和爸爸在家。她正在聚精会神写作业的时候,门外突然传来咚咚咚的敲门声,清脆而又响亮,打破了夜的寂静。笑笑喊了一声,准备开门去。突然,爸爸有些担心,阻止了她。推开他问:请问你是谁?煤气公司前来保养!门外的声音异常的热情。

啊?爸爸忙说,算了吧,明天再来。没关系,先生一点也不打扰您,快开门吧。门外的声音不折不挠,仿佛很想进来。爸爸有些不耐烦的催促道,你不走,我走了。说完就返回卧室了,可是为什么大半夜前来保养?看样子他还特别想进屋子里,难道……突然爸爸神色一变,感觉不对,立马跳起来联系物业,物业立马派人前来去堵截所有的出口,可惜最后还是失败了,后来才知道他是一个骗子,已经骗了不少家庭。

看来社会上不懂法律的人真多,乱行骗。在遵纪守法的同时我们也要学会保护自己,陌生人敲门别开门,带你出去都是假象。自己强身健体也特别重要,随时抵抗恶势力。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法律才是文明的体现。让法律永驻心间,让中国这条古老巨龙腾飞在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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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法律铭记于心作文800字

全文共 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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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与邪、善与恶,每一个人突然间的念头都会影响着行为……

法律,是一个永存于民心的制度;是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是人们用来保护自己的武器;更是监督我们的一举一动的准则。不管你是谁,一个不文明的动作,一句不文明的语言,一次冲动的举动,都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而以前提到法律,这一名词对于我们少年儿童来说太模糊了,每每提起它,我们可能就会不屑一顾地想:法律,离我远着呢,关我什么事。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我曾经看过这样一个事例:杜某十四岁,成绩一直很好,还担任班干部。他在暑假的一天,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一伙人,他见他们才比自己大两三岁,但却比自己活的潇洒得多:出手大方,每天都玩的很开心,还不用顾虑花钱的多少,便很是羡慕。于是他经常跟着他们到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他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怎么办呢?突然一个邪恶的念头在他脑海中产生了: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经过再三谋划,一天杜他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学进行反抗,他不但没有醒悟反而将该同学打成了重伤。事后,他本以为抢这么一点钱不要紧的,但没想到公安机关很快就找到了他,将他抓获归案。

到了9月1号,杜某坐在看守所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要弄到钱,却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其实,犯错没什么,只是,谁都不可以去触碰到那道底线,都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只是,我们在做每一件事情的时候,都要学会三思而行,哪怕,现在的我们还年少。

生活中的一切将来都会是我们来承担。而年少不是借口,现在的我们,有思想,有行为能力,那么,我们就应该为我们所做的一切付出相应的代价。

现在我们很多同学一提起法律,就会产生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正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规范着我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矩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稳定;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所以说,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

让我们知法,懂法,守法,千万不能目无王法,似法律为一纸空文,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闻而不感。更是要通过自身的努力,遵纪守法,成为一个“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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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人文与科学结出美好的生活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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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婆婆家的路上,妈妈跟我说着婆婆年轻时的日子。

婆婆苦了一辈子,她刚上完小学就辍学了,一个哥哥一个弟弟要上学,妹妹太小,太婆那时生病卧床。全家的担子都是婆婆一个人扛,卖茶叶蛋,扛大包,种庄稼,透着与其年龄不相称的辛酸,一人走过。

现在的老年人,年轻的时候,吃不好,过不好,如今也眼馋现在的生活。婆婆说,三年自然灾害的时候,树上的叶子地上的野草都被人吃光了。实在找不到能吃的东西,便吃一种红色的土,那种土能把肚子填饱,但吃完后肚子肿胀,消化不了。

那个年代,我们不懂。

在婆婆家吃饭的时候,我不禁想起她经过的那些艰难的岁月。我情不自禁地往婆婆的碗里夹了两块咸肉。婆婆笑笑,眼里漾着一丝幸福,埋头用筷子夹起放向口中。

妈妈却用自己的筷子夹走了婆婆碗里的另一块肉,放回碟子。婆婆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看着妈妈。我便有点不高兴,刚才还沉浸在自己的一片孝心里,被妈妈这一筷子一扫而净:“妈妈你干什么!”“你婆婆已经吃了一些荤菜了,晚上不能多吃。”

我不解:“那又怎样,婆婆年轻时吃了那么多苦,现在多吃几块肉不是应该的嘛。”妈妈是学医的,在这方面很不买我的帐:“婆婆有高血脂,本来血液粘稠度就比较高,吃了荤菜不能很好得代谢掉,这些油脂在血管里会越积越多,血液就不能畅通流了,这是科学。”

婆婆这时笑着对我说:“婆婆知道你是一片好心,但你妈妈说的很对,她也是为了我好,为我健康着想,婆婆晚上是不能多吃肉的。”我点点头,觉得妈妈的说法确实有道理,便埋头往吃饭。

细想来,妈妈和我都是在关心婆婆。所谓的人文关怀,我可能只是停留在表面,而妈妈却是以科学为指导去关注婆婆的健康,这是从内心里对婆婆的爱。

有时候,我们做事情的时候如果只从表面看问题,那么后果可能起到反作用。以科学的态度,谨慎对待,深入解决,才是真正的意义所在。就如玛丽修女的仁慈也许能让我们去接济、帮助受难人们,这本身并没有错。而真正更具有意义的关爱,离不开科学的指导。换句话说,科学的人文关怀才能更好地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

[人文与科学结出美好的生活之果_话题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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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范文:莫让法律漏洞成了道德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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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比亚迪车主因对方车主变道负全责而将其车辆撞翻的消息在网上受到热议。而网友们的多方态度转变也使人议论纷纷。而我更惊讶于比亚迪车主对该事件做出的行为。难道法律漏洞可以成为我们抛弃生命至上理念的理由吗?

姑且不考虑变道车主是否是因为有紧急事情而迫不得已违法。但只论这样直接撞上去的后果是什么,轻则车辆报废,重则失去生命。而这么严重的后果竟还比不上冰冷条规上的寥寥几字,这着实不令人心寒。难道人性的悲悯之心竟比不上法律上的利益选择吗?

再者,在这件事件上,比亚迪车主的态度与地想也是病态的。-----只要责任不在我,我就可以在这范围内做出最大的破坏吗?这个逻辑是无论如何都说不通的。相反这件事情让我想到了几千年前圣人们提出的一个词语——“慎独”

在这个案例中,车主面临的场景与“独处”是十分相似的,车主熟悉交通法规,知道按照法规自己将不会受到惩罚。这不就像是将自己置身于一个看不见的地方,你无需担心他人的看法,也不用承担一切事情的后果。而此时你的选择,往往体现的正是一个社会个体的素养品格。

所以我们才要认识到内心修养的重要性。不让法规存在的些许漏洞成为放纵自己道德底线的理由。因为除了表面上粗浅简单的标量尺度外,人们的心中都具有一本无形的法则,它也许不能最客观的评价你的行为,也不应能够很好地衡量你的利弊得失,但它却是这世界万物之中最精准的判断原则。

而文中的比亚迪车主显然是把法律作为决定因素而忽略了内心的道德限度。而网友的最初看法也无不显示了这一丑陋地向的常态。在我看来慎独之心应人人有之,因为只有在无人情形下的慎重与自律才能确保在监管下,我们能够不打破法律准则而去做违心更违法的事情。

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个事例,除了加大对法律法规的修改与完善外,每一个公民都应该问问自己。你是一个考生,你是否在无人监考是作弊。如果你是一个路人,你是否在无人看见时丢下那一片垃圾。如果你是一个商人,你又是否在获得着某些不该有的小惠。如果你是官员,你又会用你的权利去做些什么。

人人都因该有慎独之心,因为这才是一个国家兴盛的根本要素,这也是你我对这个社会做出的最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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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学生关于法律知识的作文:法律在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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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我心中

我是一名小学生,有着对未来无限的憧憬和幻想,和我同龄的小学生一样,他们也希望自己拥有美好的未来。但在这个世界上,梦想的事不一定都能成为现实。由于人们不懂法,被社会上的邪恶势力利用,使他们最终误入歧途,当然,美好的未来也会随之破碎。所以,我们从小就该知道一些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约束自己。

下面这件事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件事,它使我颇有感触——

一天早上,我来到学校,亲眼目睹了一件令人心惊的事。那是因为两位同学之间有了点小摩擦,从而发生了口角,随之又动起手来。俩人越打越激烈,本以为他们打打架就可以消气的,可谁知另一名同学随手拿起地上的凳子就往那名同学头上砸,原本一声“对不起”就可以解决的小问题,如今却搞的那么严重。不过,令人庆幸的事,那名被砸的同学没出什么大事,只是头上鼓起了一个大包。

事后我想:如果那名同学真有什么闪失的话,那可就不得了啦!肇事同学不仅要付一笔昂贵的医疗费,还要照顾那名同学一生。因为,头可是人身体上最重要的也是最敏感的地方啦!肇事同学只因为一时冲动,而没考虑到这点,如果他当时顾及到了这点,就不会有这类事发生了,所以说,懂得一些法律知识还是必要的。

当然,事情不单单发生在孩子身上,还发生在大人身上。有些坏人做了坏事就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法律会原谅他,但是,法律是公正无私的,它不会给任何人多一点的宽容,也不会给任何人少一点的安慰,法律依然回给予他相应的惩罚。

从上面的文字,我们不难看出,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是密切相关的。法律是由国家制定,被社会认可的以约束我们的条例。它可以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让我们不受倾犯。如果你受到了倾犯,就可以借助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因为,这

世界不是十全十美的:比如,伪劣产品会倾犯你的消费者权益,敲诈勒索会倾犯你的人身安全等等等,此时,你不须胆怯,你可以大胆地拿起“法律”这个武器,它一定会给你公正的回答的。不要以为法律只在这些大事上有作用,在日常生活中也起着相对的作用,像不守交通规则等。 由此可以看出,法律不论在什么方面都有作用,所以我们要遵守法律、提倡法律,用我们的双手构筑起一个没有邪恶的温馨世界!大家一起行动吧!

同学们,让我们认识法律,遵守法律,不让邪恶在我们身上有机可趁。这样,我们美好的未来就指日可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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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法律在我身边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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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里,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民权利。法律的确认,保障了公民的权利。在众多的公民权利中,有一类权利与我们的生命历程形影不离,不管我们是否知道它的存在,不管我们是否采取了行动,它犹如空气般每时每刻都伴随着我们。这就是人身权。它包括人身健康权、自由权、人格尊严权等。在这些权利中,生命健康权尤为重要,因为,生命健康是人活动的根本,行使任何权利的前提都必须有身体的健康做为根基。所以,我们要积极行使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案例一:16岁的小晗与小博是高一同班同学。小晗沉默寡言,爱好数学,心想做游戏软件工程师。小博活泼开朗,思维敏捷,善于言谈,立志当个律师。不过,一时的冲动改变了他们的命运。体育课上,小晗和小博发生争吵,小晗先给小博一拳,两人厮打在一起。被老师和同学劝阻后,小博自感委屈,在楼道里找到小晗理论,再次发生争执。互欧中,小博掏出了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小晗的左肩、背部和腰部被扎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法律审理认为,小博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为未成年人且事后能主动自首,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赔偿小晗父母经济损失,法律为受害人小晗讨回公道,加害人小博受到了法律的处罚。小博失去了人身自由,他当冷藏室的梦想成为泡影,因为我国法律禁止因故意犯罪而受刑事处罚者从事律师事业。

从以上案例中可以看出,由于小晗一时冲动逞能,最终不仅仅失去了自己的梦想,更令人痛惜的是失去了正处青春年华的生命。而小博因为争一口气,而造成终身遗憾,既失去了实现自己梦想的机会,而且也给自己的人生点缀了一大污点,以及会对自己以后的人生道路造成严重影响。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高。”一时冲动造成终身遗憾,根据我国法律,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也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不但是侵害了他人生命权及生命健康权,同时也损害了自己,行事者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

案例二:2005年4月6日,王某从自家田里赶回了几头牛,将其圈了起来。由于忙季,也未及寻找失主。第二天下午,到村中几经打听,才得知,失主是以前同村的马某,现今,他们搬到了村外。于是托人通知了马某家,让他们去他家领牛。第三天,一大早,马某同几个亲属到王某家。一走进院中就大喊王某,王某赶紧跑出来。王某刚要说时,马某上前就是一拳。马某鼻孔出血,家人惊慌,大声叫喊起来,此时马某同几个青年小伙已将王某压倒在地,拳打脚踢。当邻里四舍赶来时,王某已经不能动弹了,赶紧送往医院。虽经医生努力抢救,但还是由于头部遭严重殴打而会留下后遗症,而且对今后王某的生活也会造成影响。王某留院观察期间。王某家人向人民法院上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马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性命,致王某头部严重受伤,而且又对王某今后生活造成影响。得出以下判决: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两年,赔偿王某一切医疗费及赔款给王某现金10万人民币。法律为受害人王某讨回了公道,加害人马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从此案例中可以看出。马某冲动迹象,无视法律的存在,故意伤其他人性命,不但造成他人人身健康严重受害,而且给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及让自己的人生也有了一大污点。

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当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因为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权为法律所不容,情节严重的更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法律是我们生活的准绳。在我国,作为国家的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民权利。在生活中,法律是我们最有效的权利保障。身体的健康是人生活的根本,同样我们也享有生命健康权。若当自己的生命健康受到侵害时,我们可以运用法律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因为法律是保护我们权利的法宝。有了法律,我们就有了维护的利剑。从某种意义来说,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于人权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生命之树常青,法律就是那普照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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