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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营改增6号文件附件【最新20篇】

国税是国家税务系统,与“地税”对称,是一个国家实行分税制的产物。下面是关于国税的36号文件全文,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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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有关文件增强学习教育自觉性发言稿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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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农经局党支部按照农业局《关于在全局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安排,积极开展“学习有关文件增强学习教育自觉性”专题学习讨论活动,全局党员参加了会议,支部书记毕英萍主持会议。

会议紧紧围绕“学-以学代做-做”的思路,轮流对学习教育的认识,怎样学好,学好的目的等方面做了讨论发言,每个党员积极参与,踊跃发言。大家一致认为,通过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增长自身工作才干,严格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争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最后,毕英萍认为,此次讨论活动大家思想端正、态度诚恳,学习教育取得了预期效果。结合学习工作和实际,希望全体党员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按部就班,不投机取巧,全面完成学习教育的规定动作。号召所有党员“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将学习贯穿于始终,加强讨论交流,用党章党规武装每名党员,更好地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新贡献。

会后,毕英萍带领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党员们庄严地举起右手宣誓,立下自己对党忠诚的誓言,表达了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愿望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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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斯诺登公开绝密文件

全文共 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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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下旬,美国中情局前雇员爱德华·斯诺登在自己的推特上表示,美国政府曾批准对国外政党实施网络攻击。为证实自己的话,斯诺登附上了一份日期为2010年7月16日的文件。文件标注了“绝密”字样,并具体列出了涉及的国家、国际组织、国外政治机构。其中,国外政党包括巴基斯坦人民党、黎巴嫩阿迈勒运动、印度人民党和罗马尼亚救国阵线。

2017年5月29日,流亡俄罗斯的美国中情局(CIA)前雇员爱德华-斯诺登在莫斯科接受了共同社独家采访,证实了NSA曾向日方提供绝密的信息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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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习有关文件增强学习教育自觉性发言稿

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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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全区处级干部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中央和市、区委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进一步提高处级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日前,南开区举办第一期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读书班。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林洁,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朱树江出席并讲话。

此次读书班分3期进行,每期2天。读书班在自学的基础上,通过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形式,使处级干部全面准确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

读书班上,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教授刘耀臣和市委党校教授廖竞分别围绕“加强作风建设,提高领导水平”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专题讲座。与会人员通过分组讨论的形式交流了各自的工作经验和学习体会;在结业式上,各组学员代表作交流发言。

林洁在开班动员讲话中指出,一是深刻认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全面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在认真研读文件和深入研讨交流、全面把握和深刻领会精髓、联系实际和学以致用上下功夫;三是遵守学习纪律,树立良好形象,严格遵守中央及市、区委的各项规定,强化党性意识,弘扬优良学风。

朱树江在结业式上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提出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重要性的认识;二要深入系统学习、全面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精神;三要紧密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在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上下功夫;四要在增强学习主动性、自觉性,培养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能力上取得新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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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解读

全文共 2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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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第十八个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全文约15000字,共分6个部分30条。文件对未来5年农业发展提出了诸多目标,下面是yjb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改革开放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8份中央一号文件27日由新华社受权发布。

这份文件题为《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全文约1.5万字,共分6个部分30条,包括:持续夯实现代农业基础,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强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推进农村产业融合,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领导。

文件指出,把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增进农民福祉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发展新理念破解“三农”新难题,厚植农业农村发展优势,加大创新驱动力度,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互促共进,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据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 (记者王宇、刘羊旸)改革开放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8份中央一号文件27日由新华社受权发布。

这份文件题为《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全文约1.5万字,共分6个部分30条,包括:持续夯实现代农业基础,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强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推进农村产业融合,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领导。

文件指出,把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增进农民福祉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发展新理念破解“三农”新难题,厚植农业农村发展优势,加大创新驱动力度,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互促共进,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解读

三大红线不能碰

1、坚守耕地红线,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2、划定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

3、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四大举措确保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1、推动农产品[-0.29% 资金 研报]加工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深加工,形成一批优势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领军企业和国内外知名品牌;

2、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加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开展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行动,鼓励大型电商平台企业开展农村电商服务,支持地方和行业健全农村电商服务体系。;

3、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扶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发展,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开发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休闲旅游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可用林场和水面等资产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4、完善农业产业链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稳定的原料生产基地,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加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

五个数字

1、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建成10亿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将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

2、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到2020年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0亿亩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

3、加强农业生态保护和修复,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3%以上,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扩大退牧还草工程实施范围。

4、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1亿左右农民工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定居落户的目标,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工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5、实施脱贫攻坚工程,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易地搬迁等措施解决5000万左右贫困人口脱贫;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000多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覆盖范围,实行社保政策兜底脱贫。

十三个“建立”:

1、建立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机制,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2、建立健全职业农民扶持制度,相关政策向符合条件的职业农民倾斜;

3、基本建立农业资源有效保护、高效利用的政策和技术支撑体系;

4、建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制度;

5、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开展跨地区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试点;

6、建立农产品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信息平台;

7、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电商发展的农产品质量分级、采后处理、包装配送等标准体系;

8、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

9、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10、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

11、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

12、2016年推动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正式建立并开始运营;

13、探索建立农业补贴、涉农信贷、农产品期货和农业保险联动机制。

最重要的问题:土地、宅基地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完善“三权分置”办法,明确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具体规定。

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引导农户自愿互换承包地块实现连片耕种。

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探索农民住房保障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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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学习有关文件增强学习教育自觉性发言稿

全文共 1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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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对2016年“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这“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了周密安排,全党上下正以饱满的激情和极大的兴趣投入其中。而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到实处重在坚持。

要坚持学习常态化。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不能走过场,要实实在在达到学习效果。要明确学习目标,要把蜻蜓点水的形式主义彻底转变为滴水穿石的求实作风,把以往被动式的学习观念转变为主动的需求,要把学习当作成一种态度、一种责任、一种追求,达到学有所得、学有所获、学有所思、学有所悟的目的。首习近平总书记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时指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部署,要突出问题导向确保取得实际成效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一个支部。基层如何在贯彻“两学一做”学习活动中学的更多一些、更深一些,从根本上来看还是要做好基层党员的素质的提升。

什么是党员的素质的提升?在“两学一做”中提出“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只有学的更深、更多一些,做的才能更严、更好一些。具体来说要在理论、业务、服务上多学一些。

理论上多学一些,提升党员觉悟。恩格斯曾说过: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而一个民族想要站在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基层党员作为党的理论的实际“践行者”,必须要明白自己行为的来龙去脉,方向明确,脚步才能稳健。基层党组织要避免死板学习,要在学习效率上下功夫,要结合基层党员的基本情况采取基层党员喜闻乐见的学习形式,将党的先进理论和知识浸润到基层党员的内心当中,切实让基层党员成为党的理论的执行者和实践者。

业务上多学一些,扎实办事能力。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基层党员如何践行党的先进理念,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以严实的业务工作来回馈群众。基层党组织要将提升基层党员的业务能力作为开展“两学一做”的重要目标。要通过排查了解组织内部党员业务能力的薄弱所在,对党员的业务疏漏点“对症下药”,确保基层党员的遇到自身业务随时能上,遇到同事有事,及时能帮,在自身业务能力上纵向有深度,横向有广度,能够以自身的学识和能力满足来访群众的各种需求。

服务上多学一些,密切干群关系。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不仅需要过硬的理论修养和业务素质,更重要的是能够与一线职工能够产生“共鸣”。基层党组织要将党员的服务态度当成基层的一件大事来抓,少说空话,多做工作,扎扎实实,埋头苦干。要通过多学习接待礼仪和与群众的沟通技巧来缓和干群关系。工作中,对群众笑脸相迎、热心帮助的优秀党员,要当成典型来学习;对群众甩脸子、端架子的后进党员,要及时批评纠正,态度鲜明的让广大基层党员知道可为和不可为之事。要让热情、负责、公道成为基层党员为民服务的基本准则,让笑脸相迎、效率服务成为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常态。

我们每个人成为党员之后,都接过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党员要对自己的要求更高、更严,在基本学习的基础上做好素质“提升课”,让基层工作做得更高、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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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专家解读

全文共 21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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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用发展新理念破解“三农”新难题,厚植农业农村发展优势,加大创新驱动力度。下面是yjb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十三五”期间第一个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日前正式对外发布,文件提出“用发展新理念破解‘三农’新难题”,提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和路径。

当前我国农业供给体系面临哪些问题?农业供给侧改革将如何具体展开?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2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进行了解读

“不能单纯以增加产量论英雄”

“十二五”时期是农业农村发展的又一个黄金期。“十二五”期间,我国粮食生产连跨两个千亿斤台阶,农民收入年均增长9.5%,城乡居民收入比下降到2.9∶1以下,农民生活显著改善。

然而,好的形势遮不住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挑战。陈锡文分析指出,当前我国粮食价格下跌,进口和库存都创历史新高,迫切需要加快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尽管国内粮食总产量持续增加,但在品种结构存在产需矛盾和国内外粮价倒挂的情况下,不实行关税配额制度的玉米替代品进口急剧增加,由此形成了粮食产量、库存和进口三量齐增的现象。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破解当前存在突出问题的一个重要方向和举措。”陈锡文指出,不能单纯以数量来判断农业发展是否成功,也就是不能单纯以增加产量论英雄,还要考虑提供的农产品在品种上、质量上能不能适应市场需求。

以大豆为例,大豆在中国属于低产作物,经济收益不高,农民种植大豆积极性不高。但大豆需求不断增长,供给却不断下降。“2015年,我国大豆总产量不到1200万吨,进口却超过8000万吨。”陈锡文说,要通过供给侧改革,引导农民优化农业的生产结构,对有需求的产品要增加产量,对没需求的产品要逐步调减。

对于如何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一号文件明确提出“面向整个国土资源,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满足日益多元化的食物消费需求。在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基本形成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与资源禀赋相匹配的现代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六方面”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

当前,我国一些农产品面临着降产能、去库存的重要任务,未来农业供给侧改革将如何具体展开?

韩俊指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核心是围绕市场的需求来进行生产,优化农业资源的配置,扩大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增强供给结构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具体来看,应从六方面来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韩俊指出,一是“调结构”;二是“提品质”;三是“促融合”;四是“去库存”;五是“降成本”;六是“补短板”。

他分析指出,首先要调整优化农业的产品结构、生产结构和区域结构,念好山海经,唱好林草戏,合理开发更多农业资源;其次,要提品质,适应城乡居民食品结构升级的需要,推进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特别是要提高消费者对国内农产品的信任度。

“三是要‘促融合’,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度挖掘农业的多种功能,要把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的休闲旅游融合起来,培育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更好地满足全社会对农业多样化的需求。”韩俊指出,此外,还要降低农业的生产成本、流通成本、营销成本等。

专家强调,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稳定提高粮食产能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任务,任何时候都不能调减掉粮食产能,决不能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简单等同于压缩粮食生产。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是说粮食不重要了,还要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粮食的生产能力。要实时调整粮食的种植结构,特别是玉米非优势产区,要把产量压下来,要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战略,真正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强调调动农民种粮和地方抓粮的积极性。”韩俊说。

改革完善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近年来,我国农民的收入已经连续六年增幅超过城镇居民。然而在当前,我国农民继续增收缺乏亮点和支柱。

据统计,2015年我国农民的家庭经营和工资性收入在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分别占39.4%和40.3%。但当前粮食价格低迷,国家难以继续提高粮食政策性收购价格。受经济增速趋缓的影响,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增幅明显下降,2015年农民工月均收入水平为3072元,已低于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如何通过改革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成为当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据我们了解,农民增产不增收的情况确实存在,比如吉林,由于玉米价格下跌,农民收入增幅下降。”陈锡文指出,未来农民增收要通过很多办法,但是对主产区,就是要引导农民合理地调整生产结构,去生产市场有需求的、能卖好价钱的农产品,同时要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与保护农民利益并重,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

对此,一号文件提出“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在使玉米价格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同时,综合考虑农民合理收益、财政承受能力、产业链协调发展等因素,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

“促进农产品价格由市场形成之后,扣除农民的投入、农民的成本等因素,国家还会考虑对农民的合理收益给予一定的保障,通过这些途径,让主产区的农民继续保持收入持续增长的态势。”陈锡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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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解读全文

全文共 1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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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号,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正式公布。今年的一号文件继续聚焦三农,强调在成本与价格的“双重挤压”、资源与生态的“双重约束”下,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此外,今年的一号文件还指出,农村是法治建设相对薄弱的领域,要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加快完善农业农村法律体系。请听记者的报道。

2013年和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分别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延续了这一传统,继续将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作为主题,提出要尽快从主要追求产量和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农业科技创新、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发展上来,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洪远分析了当前中国农业面临的主要矛盾:“国内生产成本在上升,我们农产品价格已经高于国际市场,成本上升好比是地板,在逐步抬高;国内价格高于国际价格,就好比人家的价格是我们的天花板,这样就出现了地板抬高和天花板向下的双重挤压的情况。另一个矛盾是双重约束,我们是人多地少水缺的国家,人均耕地和淡水资源分别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3和1/4;生态环境又严重受损,承载能力越来越接近底线,环境绷的越来越紧,我们把它称作双重约束。”

宋洪远认为,今年的一号文件继续强调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为解决我国农业近年来遭遇的“双重挤压”与“双重约束”这两对矛盾,提出了根本解决之道。

“面对双重挤压,我们就要研究,比如怎样支持保护农业、怎样提高竞争力,从根本上来说还要考完善支持政策,提高农业效率来提高竞争力。双重约束下,就面临怎样保证供给、保证质量安全、怎样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解决这个问题,文件着重提出,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创新农业经营方式,通过调结构来解决双重约束问题。”

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一号文件提出要不断增强粮食生产能力、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以及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加强农业生态治理等要求。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指出,过去我国片面追求农产品供应数量充足,给资源、环境造成较大压力;提出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也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题中之义。

“我们现在农产品供给数量很充足,但代价很大,主要是消耗资源太多,资源利用方式不合理,出现农产品质量、食品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另一个造成不可持续、资源环境代价比较大的问题。要加大农业生态治理力度,让农业不再污染环境,同时加大农业结构调整,通过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让资源能匀速利用,环境能够友好,食品安全让百姓更有信心,这应该是硬骨头,必须取得新突破。”

相较过去几年的一号文件,今年的一号文件还有个突出特点,即强调要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文件指出,农村是法治建设相对薄弱的领域,必须加快完善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同步推进城乡法治建设,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三农”工作。李国祥认为,加强法治建设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保障。

“这几年我们通过土地流转,培育了新型主体。新型主体土地的经营权怎么保护,转出土地的农民的权益怎么保护?为了让现代农业的发展能够健康推进,需要法律来规范。随着农村改革的推进,法治的保障越来越重要。只有法律保障了,现代农业发展与建设步子才能迈的更稳定,方向才不至于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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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致党组织的一封信文件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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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党组织

生活在衣食无忧的今天,我们还仰什么?还有什么传统美的在我们身上被发扬光大?还有什么时代精神可以惠及子孙,传承未来?

在XX年的春晚上,有一个名叫郝建的人主演了一个叫《扶不扶》的小品,小品中他说了一句触动全国人民心灵的话“人倒了,可以扶起来;要是人心倒了,可就相扶也扶不起来了”一句朴实的没有任何华丽字符修饰的话,却道出了当今社会人心扭曲,道德沦陷,信仰缺失,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筑伟大复兴中国梦思想汇报。

“人倒了,不敢扶”、“放心肉,不放心”、“地沟油,到处有”、“不想吃苦,光想吃肉”、“个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远亲不联系,近邻不认识”、 “养老变啃老,服务变贪污”“上课不看书看手机,下课不写作业写情书”等等现象反映了当今社会人心冷漠,社会浮躁,信任缺失,价值颠倒,思想汇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筑伟大复兴中国梦思想汇报》。

人心缺失是一个社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最大的损失,新的时代,急切地需要我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为此,中央提出了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晋中市也提出了16字晋中精神:明礼诚信、开放包容、艰苦奋斗、唯实唯先。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16字晋中精神,能为我们在这个浮躁、虚荣、急功近利的社会中寻得精神支柱。作为每一位华夏儿女,晋商子孙;作为每一位花圃园丁,三中学子,都应该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筑伟大复兴中国梦、三中梦、人生梦。

汇报人:xx

XX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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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主要附件

全文共 10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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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营各方合作的意向书;

2.外商资信调查情况表;

3.国内外市场需求情况的初步调研和预测报告,或有关主管部门对产品 安排的意见;

4.有关主管部门对主要原材料(包括能源、交通等)安排的意向书;

5.有关部门对资金安排的意向书。

范例: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项目建议书

一、项目名称:合资生产(经营)××××产品项目

项目主办单位:(企业名称)××××××

单位负责人:(厂长或经理)

二、兴办合资经营企业的理由:

从国内外技术上、产品质量上的差距,从利用外资、产品出口、培养人才、增加收益等方面,说明兴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三、中方合营者的情况:

介绍中方合营者的基本情况和兴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有利条件,包括企业性质(国营或集体)、人员情况、技术力量、领导班子、固定资产、设备、场地、原有产品产量、产值、利润、产品出口等情况。

四、外国合营者的情况:

外国合营者公司名称、国别、资本、业务范围、规模、产品声誉、销售情况等。

五、合资经营主要内容:

(一)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

(二)合营年。

(三)合资经营企业的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新建、扩建、改造)。

(四)合资经营企业的职工总数和构成(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五)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和各方出资比例。

(六)投资方式和资金来源:中方以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房屋、机器设备等作价的估算,现金投资(外汇、人民币)和来源(自筹、贷款、租赁);外国合营者以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利权和商标权)或专有技术等作为出资,对其作价、估价方法和估算金额。

(七)产品技术性能及销售方向

合资经营企业的产品拟达到的技术水平,在国内外具有竞争能力,产品内外销比例的估计。

(八)生产(经营)条件

合资经营企业所需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交通运输及协作配套方面的近期和今后要求及已具备的条件。

(九)初步的技术、经济效益分析。

产品的性能和价格(内外销)、成本、收益估算。生产手段、生产效率提高程度。 能源和原材料的节约效果。中外双方经济收益匡算:合营期间各方利润、项目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年限的估算等。社会经济效益分析:合营期间的税收、劳动就业人数、技术水平的提高等。

六、项目实施计划:

何时进行技术交流、出国考察、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洽谈、签约、施工、试车和投产等。

如属一次规划、分期实施项目,应列出分期工程的时间安排。

附件

(一)邀请外国合营者来华技术交流计划。

(二)出国考察计划。

(三)可行性研究工作计划,包括负责可行性研究的人员安排;如须聘请外国专家指导或委托咨询的,要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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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文件发布

全文共 8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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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外交部 商务部

(经国务院授权发布)

2015年3月

目录

前言

一、时代背景

二、共建原则

三、框架思路

四、合作重点

五、合作机制

六、中国各地方开放态势

七、中国积极行动

八、共创美好未来

前言

2000多年前,亚欧大陆上勤劳勇敢的人民,探索出多条连接亚欧非几大文明的贸易和人文交流通路,后人将其统称为“丝绸之路”。千百年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绸之路精神薪火相传,推进了人类文明进步,是促进沿线各国繁荣发展的重要纽带,是东西方交流合作的象征,是世界各国共有的历史文化遗产。

进入21世纪,在以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为主题的新时代,面对复苏乏力的全球经济形势,纷繁复杂的国际和地区局面,传承和弘扬丝绸之路精神更显重要和珍贵。

2013年9月和10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参加2013年中国-东盟博览会时强调,铺就面向东盟的海上丝绸之路,打造带动腹地发展的战略支点。加快“一带一路”建设,有利于促进沿线各国经济繁荣与区域经济合作,加强不同文明交流互鉴,促进世界和平发展,是一项造福世界各国人民的伟大事业。

“一带一路”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积极推进沿线国家发展战略的相互对接。为推进实施“一带一路”重大倡议,让古丝绸之路焕发新的生机活力,以新的形式使亚欧非各国联系更加紧密,互利合作迈向新的历史高度,中国政府特制定并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

一、时代背景

当今世界正发生复杂深刻的变化,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继续显现,世界经济缓慢复苏、发展分化,国际投资贸易格局和多边投资贸易规则酝酿深刻调整,各国面临的发展问题依然严峻。共建“一带一路”顺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的潮流,秉持开放的区域合作精神,致力于维护全球自由贸易体系和开放型世界经济。共建“一带一路”旨在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推动沿线各国实现经济政策协调,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经济合作架构。共建“一带一路”符合国际社会的根本利益,彰显人类社会共同理想和美好追求,是国际合作以及全球治理新模式的积极探索,将为世界和平发展增添新的正能量。

共建“一带一路”致力于亚欧非大陆及附近海洋的互联互通,建立和加强沿线各国互联互通伙伴关系,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的互联互通网络,实现沿线各国多元、自主、平衡、可持续的发展。“一带一路”的互联互通项目将推动沿线各国发展战略的对接与耦合,发掘区域内市场的潜力,促进投资和消费,创造需求和就业,增进沿线各国人民的人文交流与文明互鉴,让各国人民相逢相知、互信互敬,共享和谐、安宁、富裕的生活。

当前,中国经济和世界经济高度关联。中国将一以贯之地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深度融入世界经济体系。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既是中国扩大和深化对外开放的需要,也是加强和亚欧非及世界各国互利合作的需要,中国愿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承担更多责任义务,为人类和平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共建原则

恪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遵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和平共处、平等互利。

坚持开放合作。“一带一路”相关的国家基于但不限于古代丝绸之路的范围,各国和国际、地区组织均可参与,让共建成果惠及更广泛的区域。

坚持和谐包容。倡导文明宽容,尊重各国发展道路和模式的选择,加强不同文明之间的对话,求同存异、兼容并蓄、和平共处、共生共荣。

坚持市场运作。遵循市场规律和国际通行规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各类企业的主体作用,同时发挥好政府的作用。

坚持互利共赢。兼顾各方利益和关切,寻求利益契合点和合作最大公约数,体现各方智慧和创意,各施所长,各尽所能,把各方优势和潜力充分发挥出来。

三、框架思路

“一带一路”是促进共同发展、实现共同繁荣的合作共赢之路,是增进理解信任、加强全方位交流的和平友谊之路。中国政府倡议,秉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理念,全方位推进务实合作,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

“一带一路”贯穿亚欧非大陆,一头是活跃的东亚经济圈,一头是发达的欧洲经济圈,中间广大腹地国家经济发展潜力巨大。丝绸之路经济带重点畅通中国经中亚、俄罗斯至欧洲(波罗的海);中国经中亚、西亚至波斯湾、地中海;中国至东南亚、南亚、印度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点方向是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印度洋,延伸至欧洲;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南太平洋。

根据“一带一路”走向,陆上依托国际大通道,以沿线中心城市为支撑,以重点经贸产业园区为合作平台,共同打造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海上以重点港口为节点,共同建设通畅安全高效的运输大通道。中巴、孟中印缅两个经济走廊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关联紧密,要进一步推动合作,取得更大进展。

“一带一路”建设是沿线各国开放合作的宏大经济愿景,需各国携手努力,朝着互利互惠、共同安全的目标相向而行。努力实现区域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安全高效的陆海空通道网络基本形成,互联互通达到新水平;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基本形成,经济联系更加紧密,政治互信更加深入;人文交流更加广泛深入,不同文明互鉴共荣,各国人民相知相交、和平友好。

四、合作重点

沿线各国资源禀赋各异,经济互补性较强,彼此合作潜力和空间很大。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重点在以下方面加强合作。

政策沟通。加强政策沟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保障。加强政府间合作,积极构建多层次政府间宏观政策沟通交流机制,深化利益融合,促进政治互信,达成合作新共识。沿线各国可以就经济发展战略和对策进行充分交流对接,共同制定推进区域合作的规划和措施,协商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共同为务实合作及大型项目实施提供政策支持。

设施联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在尊重相关国家主权和安全关切的基础上,沿线国家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技术标准体系的对接,共同推进国际骨干通道建设,逐步形成连接亚洲各次区域以及亚欧非之间的基础设施网络。强化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化建设和运营管理,在建设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影响。

抓住交通基础设施的关键通道、关键节点和重点工程,优先打通缺失路段,畅通瓶颈路段,配套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设备,提升道路通达水平。推进建立统一的全程运输协调机制,促进国际通关、换装、多式联运有机衔接,逐步形成兼容规范的运输规则,实现国际运输便利化。推动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畅通陆水联运通道,推进港口合作建设,增加海上航线和班次,加强海上物流信息化合作。拓展建立民航全面合作的平台和机制,加快提升航空基础设施水平。

加强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共同维护输油、输气管道等运输通道安全,推进跨境电力与输电通道建设,积极开展区域电网升级改造合作。

共同推进跨境光缆等通信干线网络建设,提高国际通信互联互通水平,畅通信息丝绸之路。加快推进双边跨境光缆等建设,规划建设洲际海底光缆项目,完善空中(卫星)信息通道,扩大信息交流与合作。

贸易畅通。投资贸易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内容。宜着力研究解决投资贸易便利化问题,消除投资和贸易壁垒,构建区域内和各国良好的营商环境,积极同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商建自由贸易区,激发释放合作潜力,做大做好合作“蛋糕”。

沿线国家宜加强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海关合作,以及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统计信息等方面的双多边合作,推动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生效和实施。改善边境口岸通关设施条件,加快边境口岸“单一窗口”建设,降低通关成本,提升通关能力。加强供应链安全与便利化合作,推进跨境监管程序协调,推动检验检疫证书国际互联网核查,开展“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降低非关税壁垒,共同提高技术性贸易措施透明度,提高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拓宽贸易领域,优化贸易结构,挖掘贸易新增长点,促进贸易平衡。创新贸易方式,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新的商业业态。建立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巩固和扩大传统贸易,大力发展现代服务贸易。把投资和贸易有机结合起来,以投资带动贸易发展。

加快投资便利化进程,消除投资壁垒。加强双边投资保护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磋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拓展相互投资领域,开展农林牧渔业、农机及农产品(15.26, 0.03, 0.20%)生产加工等领域深度合作,积极推进海水养殖、远洋渔业、水产品加工、海水淡化、海洋生物制药、海洋工程技术、环保产业和海上旅游等领域合作。加大煤炭、油气、金属矿产等传统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合作,积极推动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合作,推进能源资源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合作,形成能源资源合作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加强能源资源深加工技术、装备与工程服务合作。

推动新兴产业合作,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促进沿线国家加强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的深入合作,推动建立创业投资合作机制。

优化产业链分工布局,推动上下游产业链和关联产业协同发展,鼓励建立研发、生产和营销体系,提升区域产业配套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扩大服务业相互开放,推动区域服务业加快发展。探索投资合作新模式,鼓励合作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等各类产业园区,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在投资贸易中突出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共建绿色丝绸之路。

中国欢迎各国企业来华投资。鼓励本国企业参与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投资。促进企业按属地化原则经营管理,积极帮助当地发展经济、增加就业、改善民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严格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

资金融通。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深化金融合作,推进亚洲货币稳定体系、投融资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扩大沿线国家双边本币互换、结算的范围和规模。推动亚洲债券市场的开放和发展。共同推进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筹建,有关各方就建立上海合作组织融资机构开展磋商。加快丝路基金组建运营。深化中国-东盟银行联合体、上合组织银行联合体务实合作,以银团贷款、银行授信等方式开展多边金融合作。支持沿线国家政府和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以及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符合条件的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可以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鼓励在沿线国家使用所筹资金。

加强金融监管合作,推动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逐步在区域内建立高效监管协调机制。完善风险应对和危机处置制度安排,构建区域性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形成应对跨境风险和危机处置的交流合作机制。加强征信管理部门、征信机构和评级机构之间的跨境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丝路基金以及各国主权基金作用,引导商业性股权投资基金和社会资金共同参与“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建设。

民心相通。民心相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社会根基。传承和弘扬丝绸之路友好合作精神,广泛开展文化交流、学术往来、人才交流合作、媒体合作、青年和妇女交往、志愿者服务等,为深化双多边合作奠定坚实的民意基础。

扩大相互间留学生规模,开展合作办学,中国每年向沿线国家提供1万个政府奖学金名额。沿线国家间互办文化年、艺术节、电影节、电视周和图书展等活动,合作开展广播影视剧精品创作及翻译,联合申请世界文化遗产,共同开展世界遗产的联合保护工作。深化沿线国家间人才交流合作。

加强旅游合作,扩大旅游规模,互办旅游推广周、宣传月等活动,联合打造具有丝绸之路特色的国际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提高沿线各国游客签证便利化水平。推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邮轮旅游合作。积极开展体育交流活动,支持沿线国家申办重大国际体育赛事。

强化与周边国家在传染病疫情信息沟通、防治技术交流、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提高合作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为有关国家提供医疗援助和应急医疗救助,在妇幼健康、残疾人康复以及艾滋病、结核、疟疾等主要传染病领域开展务实合作,扩大在传统医药领域的合作。

加强科技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海上合作中心,促进科技人员交流,合作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共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整合现有资源,积极开拓和推进与沿线国家在青年就业、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开发、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公共行政管理等共同关心领域的务实合作。

充分发挥政党、议会交往的桥梁作用,加强沿线国家之间立法机构、主要党派和政治组织的友好往来。开展城市交流合作,欢迎沿线国家重要城市之间互结友好城市,以人文交流为重点,突出务实合作,形成更多鲜活的合作范例。欢迎沿线国家智库之间开展联合研究、合作举办论坛等。

加强沿线国家民间组织的交流合作,重点面向基层民众,广泛开展教育医疗、减贫开发、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保等各类公益慈善活动,促进沿线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加强文化传媒的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利用网络平台,运用新媒体工具,塑造和谐友好的文化生态和舆论环境。

五、合作机制

当前,世界经济融合加速发展,区域合作方兴未艾。积极利用现有双多边合作机制,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促进区域合作蓬勃发展。

加强双边合作,开展多层次、多渠道沟通磋商,推动双边关系全面发展。推动签署合作备忘录或合作规划,建设一批双边合作示范。建立完善双边联合工作机制,研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实施方案、行动路线图。充分发挥现有联委会、混委会、协委会、指导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等双边机制作用,协调推动合作项目实施。

强化多边合作机制作用,发挥上海合作组织(SCO)、中国-东盟“10+1”、亚太经合组织(APEC)、亚欧会议(ASEM)、亚洲合作对话(ACD)、亚信会议(CICA)、中阿合作论坛、中国-海合会战略对话、大湄公河次区域(GMS)经济合作、中亚区域经济合作(CAREC)等现有多边合作机制作用,相关国家加强沟通,让更多国家和地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继续发挥沿线各国区域、次区域相关国际论坛、展会以及博鳌亚洲论坛、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欧亚经济论坛、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以及中国-南亚博览会、中国-阿拉伯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中国-俄罗斯博览会、前海合作论坛等平台的建设性作用。支持沿线国家地方、民间挖掘“一带一路”历史文化遗产,联合举办专项投资、贸易、文化交流活动,办好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和图书展。倡议建立“一带一路”国际高峰论坛。

六、中国各地方开放态势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国将充分发挥国内各地区比较优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加强东中西互动合作,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西北、东北地区。发挥新疆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向西开放重要窗口作用,深化与中亚、南亚、西亚等国家交流合作,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的交通枢纽、商贸物流和文化科教中心,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发挥陕西、甘肃综合经济文化和宁夏、青海民族人文优势,打造西安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加快兰州、西宁开发开放,推进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形成面向中亚、南亚、西亚国家的通道、商贸物流枢纽、重要产业和人文交流基地。发挥内蒙古联通俄蒙的区位优势,完善黑龙江对俄铁路通道和区域铁路网,以及黑龙江、吉林、辽宁与俄远东地区陆海联运合作,推进构建北京-莫斯科欧亚高速运输走廊,建设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

西南地区。发挥广西与东盟国家陆海相邻的独特优势,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和珠江-西江经济带开放发展,构建面向东盟区域的国际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发挥云南区位优势,推进与周边国家的国际运输通道建设,打造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建设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推进西藏与尼泊尔等国家边境贸易和旅游文化合作。

沿海和港澳台地区。利用长三角、珠三角、海峡西岸、环渤海等经济区开放程度高、经济实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的优势,加快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支持福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充分发挥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福建平潭等开放合作区作用,深化与港澳台合作,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和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加大海南国际旅游岛开发开放力度。加强上海、天津、宁波-舟山、广州、深圳、湛江、汕头、青岛、烟台、大连、福州、厦门、泉州、海口、三亚等沿海城市港口建设,强化上海、广州等国际枢纽机场功能。以扩大开放倒逼深层次改革,创新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形成参与和引领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成为“一带一路”特别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排头兵和主力军。发挥海外侨胞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独特优势作用,积极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为台湾地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作出妥善安排。

内陆地区。利用内陆纵深广阔、人力资源丰富、产业基础较好优势,依托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呼包鄂榆城市群、哈长城市群等重点区域,推动区域互动合作和产业集聚发展,打造重庆西部开发开放重要支撑和成都、郑州、武汉、长沙、南昌、合肥等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加快推动长江中上游地区和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的合作。建立中欧通道铁路运输、口岸通关协调机制,打造“中欧班列”品牌,建设沟通境内外、连接东中西的运输通道。支持郑州、西安等内陆城市建设航空港、国际陆港,加强内陆口岸与沿海、沿边口岸通关合作,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布局,创新加工贸易模式,深化与沿线国家的产业合作。

七、中国积极行动

一年多来,中国政府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沿线国家的沟通磋商,推动与沿线国家的务实合作,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努力收获早期成果。

高层引领推动。习近平主席、李克强总理等国家领导人先后出访20多个国家,出席加强互联互通伙伴关系对话会、中阿合作论坛第六届部长级会议,就双边关系和地区发展问题,多次与有关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进行会晤,深入阐释“一带一路”的深刻内涵和积极意义,就共建“一带一路”达成广泛共识。

签署合作框架。与部分国家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备忘录,与一些毗邻国家签署了地区合作和边境合作的备忘录以及经贸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编制与一些毗邻国家的地区合作规划纲要。

推动项目建设。加强与沿线有关国家的沟通磋商,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投资、资源开发、经贸合作、金融合作、人文交流、生态保护、海上合作等领域,推进了一批条件成熟的重点合作项目。

完善政策措施。中国政府统筹国内各种资源,强化政策支持。推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筹建,发起设立丝路基金,强化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投资功能。推动银行卡清算机构开展跨境清算业务和支付机构开展跨境支付业务。积极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

发挥平台作用。各地成功举办了一系列以“一带一路”为主题的国际峰会、论坛、研讨会、博览会,对增进理解、凝聚共识、深化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八、共创美好未来

共建“一带一路”是中国的倡议,也是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共同愿望。站在新的起点上,中国愿与沿线国家一道,以共建“一带一路”为契机,平等协商,兼顾各方利益,反映各方诉求,携手推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大开放、大交流、大融合。“一带一路”建设是开放的、包容的,欢迎世界各国和国际、地区组织积极参与。

共建“一带一路”的途径是以目标协调、政策沟通为主,不刻意追求一致性,可高度灵活,富有弹性,是多元开放的合作进程。中国愿与沿线国家一道,不断充实完善“一带一路”的合作内容和方式,共同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积极对接沿线国家发展和区域合作规划。

中国愿与沿线国家一道,在既有双多边和区域次区域合作机制框架下,通过合作研究、论坛展会、人员培训、交流访问等多种形式,促进沿线国家对共建“一带一路”内涵、目标、任务等方面的进一步理解和认同。

中国愿与沿线国家一道,稳步推进示范项目建设,共同确定一批能够照顾双多边利益的项目,对各方认可、条件成熟的项目抓紧启动实施,争取早日开花结果。

“一带一路”是一条互尊互信之路,一条合作共赢之路,一条文明互鉴之路。只要沿线各国和衷共济、相向而行,就一定能够谱写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新篇章,让沿线各国人民共享“一带一路”共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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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因私护照补发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

全文共 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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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失护照经过的书面报告(并注明当事人姓名、出生日期;原护照号码、发照机关、发照日期);能提供原持护照的复印件将方便护照的申请;

2.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4.护照照片3张;

5.第一次申请补照,在核实申请人身份与持照情况后即可发照;第二次申请补照,应在核实有关情况后晚三至六个月发照;第三次则应在核实申请人身份与持照情况一年以后予以补照。

注:在遗失护照的临时出国人员,总领馆只为其补发一年一次有效旅行证,以方便其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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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学习有关文件增强学习教育自觉性发言稿

全文共 5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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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中央印发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从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深度阐明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总体目标、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突出强调各级党组织应履行的主体责任,为开展学习教育指明了正确的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与中央精神和国资委党委的部署要求,增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指示与中央精神和国资委党委部署要求,是开展好学习教育的基本前提,关键是要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着力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上下功夫。要坚决克服“学不学无所谓”的应付心态、“事务忙坐不住”的浮躁心态,做到沉下心、坐下来、认真学、反复悟,努力学深悟透,准确把握开展学习教育的时代背景、深刻内涵、基本遵循和实践要求,增强自觉践行的原动力。一要坚持原原本本学。只有真正读懂了原文,悟透了原理,努力做到吃透吃准、了然于胸,确保学懂弄通;二要坚持融会贯通学。把中央关于这次学习教育的精神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起来学;把中央关于这次学习教育的要求与中央对推动石油和化工行业结构性改革的有关要求结合起来学,用联系的观点、全面的观点、发展的观点,进一步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这次学习教育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三要坚持结合实际学。通过深入系统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搞好学习教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国资委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

二、充分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后,深化党内教育的又一重要部署,也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全体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活动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我们要全面准确把握中央精神,深刻认识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部署。

从联合会系统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落实还不够到位,党建工作弱化的问题仍然存在,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要通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严肃的态度、严抓的韧劲,步步深入、环环相扣,把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开展下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巩固发展下去,做到真管真严、长管长严,为推进行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实践。

解决思想问题,则需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在经常性教育上下功夫。要通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立足于抓常、抓细、抓长,把思想政治建设融入日常的党内政治生活中,着力从根本上解决思想上存在的问题,使全体党员都能够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推动管党治党工作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

通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落实到每名党员、落实到每个支部,让党的每一个细胞都健康起来、每一个组织都坚强起来,为推动我国由石油和化学工业大国向强国跨越提供有力支撑。

三、全面贯彻中央精神和国资委党委部署要求,扎实推动联合会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与中央精神和国资委党委部署安排,联合会党委结合实际,制定了联合会系统具体实施方案。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行业改革发展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夯实“学”这个基础,切实加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

“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就全体党员来说,学党章党规,就是要通读熟读党章,通读熟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深入领会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优良作风,领会党员的条件和义务、权利、行为规范,进一步明确做合格党员的标准,提升尊崇党章党规、敬畏党章党规、遵守党章党规的思想自觉。学系列讲话,主要是把握好“三个基本”,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精神,学习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基本内容,理解掌握增强党性修养、践行宗旨观念、涵养道德品格等基本要求。要坚持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切实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党员的职责使命。

就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要学得更多更深,要求更严更高。学党章党规,要熟知尽知全体党员应学习掌握的内容,同时还要掌握好与履职尽责紧密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包括党章规定的党的组织制度、党的各级组织的职责和任务、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党的纪律等,包括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着力提高做好领导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学系列讲话,要在全面、系统、深入上下功夫,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领会好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领悟好讲话彰显的坚定信仰追求、历史担当精神、真挚为民情怀、务实思想作风。尤其要把领会系列讲话蕴含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学习的重中之重,既领悟好重大思想理论观点,又领悟好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各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纳入学习内容,学习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学习掌握其中蕴含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加强党委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

(二)要抓住“做”这个关键,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四讲四有”。

以学促做、知行合一,做合格的共产党员,是这次学习教育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做合格党员,最根本的是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四个意识”集中体现了根本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要求,是检验党员素养的试金石。

合格党员的标准是原则的,也是具体的。根据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论述,中央印发的学习教育方案提出了新形势下合格党员的标准就是要做到“四讲四有”。一是讲政治、有信念,强调的是政治合格,就是要对党忠诚,挺起理想信念的“主心骨”,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爱党。二是讲规矩、有纪律,强调的是执行纪律合格,就是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组织观念、服从组织决定,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三是讲道德、有品行,强调的是品德合格,就是要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四是讲奉献、有作为,强调的是发挥作用合格,就是要践行党的宗旨,保持为民本色,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在推进行业改革发展中当标兵、作模范。在学习教育中,联合会系统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以此来衡量自己、检视自己,争做服务行业发展的排头兵、改革创新的实干家、攻坚克难的急先锋,在建设石油和化工强国中建功立业。

(三)要强化问题导向,切实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

解决问题是检验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志。各级党组织要以解决问题为牵引来开展学习教育,坚持边学边改、立行立改,注重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问题整改相衔接,与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整改相结合,使解决问题前后衔接、接续推进。对于领导干部不作为的问题,要科学准确地分析问题表现和成因,分类施策、加以解决。对不愿为、不想为、缺乏担当的,要加强教育引导,提升思想觉悟;对不会为、不善为、不适应新的形势要求的,要加强教育培训,提升能力素质;对胡乱作为、违法乱纪的,要严肃法纪、严肃处理。

(四)要突出经常性教育特点,切实做到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带动,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着力抓好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要先整顿,再开展学习教育,使整顿转化和学习教育相互促进;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稳妥慎重地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进一步健全疏通出口、纯洁队伍的自我净化机制。

(五)要围绕学习教育,大力开展宣传表彰工作。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结合纪念建党95周年,在联合会系统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要评选表彰那些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做到爱党、信党、护党、跟党走,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精神,在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推进行业结构性改革中能够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的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那些具有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信念,具有较高理论政策水平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忠诚党的事业,能够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具有较强引领示范作用的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那些具有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的组织生活正常规范开展,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党员队伍素质过硬、先锋模范作用突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按照中央精神和国资委党委要求,联合会党委结合实际,研究决定联合会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由党委统一领导。各级党委负责本单位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定要认真贯彻好中央精神和国资委党委要求,切实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抓好、抓实、抓长、抓出成效。

(一)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联合会系统各级党组织是开展“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学习教育具体实施方案,每个党支部都要结合实际,对学习教育作出具体安排。要强化组织保障,切实搞好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学习教育中的问题,确保学习教育有人抓、有人管;要认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摸清失联党员、“口袋”党员情况,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努力使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参加学习教育;要举办学习教育培训班,对党委书记、组织委员等党务骨干进行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开展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法,明确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学习教育的质量。要加强督促指导把关,采取听取汇报、专项调研、参加学习讨论、列席组织生活会等方式进行指导,深入了解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及时总结推广新鲜经验,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今年的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要把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情况作为考评的首要内容,对那些组织不力、问题较多的,要批评教育、实行问责。

(二)要充分发挥领导带头作用。

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层层示范、层层带动,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把责任意识树起来,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工作方案亲自审定,对重要任务亲自部署,对学习教育中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不当“甩手掌柜”。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不但要管好干部、带好班子,还要管好党员、带好队伍,及时了解党员在想什么做什么,摸清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存在哪些问题,掌握抓党员队伍建设的方法和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学在前、做在前,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不能搞“灯下黑”、搞“手电筒照人不照己”;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生活的各项制度,作为普通党员到所在支部去与同志们一起学习交流,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接受民主评议,带头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作贡献,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学习教育扎实有效开展。

(三)要切实加强分类指导。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面向全体党员,联合会系统各单位具体情况千差万别,这就要求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开展教育,不搞“一刀切”,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坚持区分层次、分类指导。要根据各单位党组织的不同特点,联系不同群体党员的实际情况,把学习教育的任务具体化、精准化。要给基层党组织留出余地和空间,越到基层,差异越大,越要调动好基层单位的主动性创造性。要引导基层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学习方式、学习重点、学习计划,防止把基层的手脚束缚住,防止照抄照搬。要针对不同类型党员的实际情况和学习需要,提供适合的学习材料,提供时间、场地、经费等必要保障,确保学习教育顺利推进。要引导基层党组织针对党员多样化学习需求,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学习教育,引导党员互动交流,不断扩大学习覆盖面,提升学习教育效果。

(四)要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联合会系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围绕建设石油和化学工业强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来推进这次学习教育,要认真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抓好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建设行业重大创新平台、推动行业绿色安全发展、促进行业平稳运行和“一带一路”走出去战略等各项重点工作,推动行业结构性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当前,推进行业“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繁重,这就要求必须学会“弹钢琴”,把抓好学习教育与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起来,落实完成好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各项任务,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一方面要全力推进行业结构性改革各项工作,另一方面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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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文件亮点多多

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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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的“五通”为重点,“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文件突出了以下亮点:一是提出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每年1万个的政府奖学金计划。二是提出建立“一带一路”国际高峰论坛。三是提出共同建设包括南太平洋地区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四是提出通过引导产业性股权投资基金以及社会理念来共同推进“一带一路”重点建设。

“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提出了具体的行动计划和合作机制与合作重点,具体而明确,希望与沿线国家抓紧启动和实施一批早期收获项目,让相关国家人民尽早受益。“一带一路”是一条互尊互信之路,一条合作共赢之路,一条文明互鉴之路。只要沿线各国和衷共济、相向而行,就一定能够谱写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新篇章,让沿线各国人民共享“一带一路”共建成果。(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王文、合作研究部主任 刘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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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学习有关文件增强学习教育自觉性心得

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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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市政协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暨动员部署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动员部署市政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号召大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主动性、自觉性,切实把学习教育抓紧抓好。

市政协主席周景隆,市政协副主席尹宝林、姜英波出席会议。

会上,周景隆要求,市政协全体机关党员要从政治责任、全市大局和政协事业发展“三个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和实践,是走出牡丹江加快发展新路子、开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的重要保障,是推动协商民主建设、提升政协机关自身建设和工作水平的现实需要。

周景隆强调,要突出问题导向,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深入“学”,进一步明确合格党员标准,努力在学习中提升政治素养、锤炼坚强党性;要认真“做”,对照“四讲四有”标准,努力在实践中改造自己、提升自我;要立即“改”,切实做好问题查摆和整改,使每一位党员都能受到教育、得到提高;要好好“干”,为政协履职提供强大动力,使学习教育成效体现在服务改革发展、促进政协工作上;要务求“实”,做到入心入脑,避免走过场。

周景隆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落到实处。要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时间精力投放到位。要坚持领导带头,做到以上率下,带头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共产党员。要注重抓常抓细,做到持之以恒,打造一支优秀政协干部队伍。要坚持统筹推进,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扎实做好政协各项工作。要找准学习教育与政协年度工作结合点,认真开展专题协商、视察、调研、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工作,推动更多议政成果进入党政决策程序,用政协作用发挥的实际成果检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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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学习有关文件增强学习教育自觉性发言稿

全文共 1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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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党校、干部学院、社会科学院、高校、理论学习中心组等都要把马克思主义作为必修课,成为马克思主义学习、研究、宣传的重要阵地。”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通过党校学习提高领导干部的马克思主义水平,并逐步建立起一套完备的党校体系,这是世界上其他政党所不具备的执政特色和优势。珍惜这一优势,自觉参加党校学习,认真搞好党校学习,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责任。

党校学习的重要作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参加党校学习,认真搞好党校学习,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一是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党校是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的主要力量,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的战斗力、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亲自担任中央党校校长。他明确指出,“我们办党校,就是要使我们同志的政治水平和理论水平提高一步,使我们党更加统一。”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办好各级党校一直是我们党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不断提高执政能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个重要保障。党校为推进改革开放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了大批干部。二是对参加党校学习的领导干部的成长进步具有重要作用。领导干部抽一段时间到党校学习,有利于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补充和丰富知识,既可“温故知新”,又可“学新知新”,进而增强本领,保持思想活力;有利于总结和提高,在工作“热运行”中获得一个“冷思考”、“踱方步”的宝贵时机,使自己的认识和工作立于新的起点;有利于相互交流和学习,取得集思广益的效果。在党校学习过的领导干部,对这些都有切身体会,普遍感到收获很大、受益终身,把党校学习的重要作用比喻为充电加油、维修保养、淬火锤炼。

党校学习的独特优势。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党校形成了独特的教育培训特色和优势,积聚了特有的教育资源。一是理论教育。党的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各级党校的理论武装就跟进一步,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已成为党校教学的中心内容,党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齐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力量雄厚。二是党性教育。各级党校始终坚持把党性教育作为党校教育的首要任务。理论教育也是广义的党性教育。在专门的党性教育上,主要是抓好理想、信念、宗旨和作风教育,同时注意抓好党的优良传统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三是能力教育。党校的能力培训有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即突出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世界眼光等的培训。坚持抓好领导干部的能力培训,教育领导干部善于从案例教学和以往工作经验的具体“技”和“巧”中悟出宏观的“论”和“道”来,更好地掌握“总钥匙”、“总开关”。这方面,各级党校积累了丰富经验。四是知识教育。现代社会,知识更新的速度非常快。适应这种情况,各级党校晚上的知识讲座、校园网络课程等安排了不少这方面的内容。

党校学习的有效方法。党校学习方法是党校教育特色的重要组成部分。认识和用好党校学习方法,对搞好党校学习非常必要。一是严格执行主体课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体现了党校的办学宗旨和基本要求,体现了党在一段时间内对搞好党校教学的新要求,具有刚性约束力。完成好规定动作,更好地掌握研究现实问题的理论框架,是搞好党校学习的重要要求和基本方法。二是读书,特别是读经典、读历史。进入潜心读书的状态,养成读书的习惯,在读书中反思实践,是党校学习的又一重要要求和基本方法。

读书,最重要的是研读马列经典原著。此外,还注重读历史,通过读史把数千年的兴衰成败装在心里。三是思考、交流、切磋。学习与思考、勤学与善思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在学习过程中,需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思想实际思考问题。利用研讨交流、案例分析、学员论坛和经验交流活动,深入研究和切磋工作经验。四是注意解决实际问题。学习的目的全在于应用。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是党校学习的根本方法。通过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把掌握的理论转化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把学到的知识和经验转化为做好领导工作的智慧和能力,把党对领导干部的党性要求转化为高尚的品德和优良的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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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学习有关文件增强学习教育自觉性发言稿

全文共 2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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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正在全体党员中展开。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是党中央持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举措,其目的就是教育引领广大党员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保持党员本色,增强各项本领。通过专题一的学习,我认为作为一名党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应注重以下五个方面:

一、要有看齐意识,务求政治合格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党的群众教育路线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率先垂范,为全党同志做出了标榜。“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点在“学”,关键在“做”,要把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为修身立业之本,通过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从根本上筑牢理想信念、补充精神之“钙”,在不断的学习中认真检查自己的思想灵魂、政治定力,检视自己在大事大非面前的实际表现,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向以习近平书记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切实从思想深处解决好信仰信念问题,把对党的忠诚铸入思想、融入灵魂。就是要着眼作风建设常态化的要求,突出问题导向,集中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不严不实”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等问题,引导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中把自己摆进去,在查问题、析根源、列清单、抓整改上付诸于行,一项一项抓落实、不达标准不收兵,真正树立起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政治上合格的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二、要有进取精神,立大志做大事

什么是“大事”? 孙中山 先生讲:“就是无论哪一件事,只要从头至尾彻底做成功,便是大事”。邓小平同志当年复出时也曾说过:“我这次出来工作,不是为做官,是为了做事”。习近平总书记在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指出:“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接过历史的接力棒,继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使中华民族更加坚强有力地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心目中的大事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使中华民族更加坚强有力地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是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这是立大志做大事。焦裕禄、杨善洲、吴金印等优秀党员领导干部在群众中享有崇高威望的根本原因,不在于他们做了多大的官,而是他们做出了在常人眼中认为是小事,而群众看来是大事的业绩,体现出了党员领导干部立志做大事、而不是做大官的权力观和拼博进取、实干兴业的政绩观。志当存高远,事须躬而为。只要我们秉承“创新、发展、共享、绿色、环保”理念,在党中央的正确引领下,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在正确的道路上踏石留印、在行之有效的举措中抓铁有痕,就一定能够在新常态下爬坡过坎、行稳致远,党的“十三五”规划所确立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三、要有担当责任,甘于奉献付出

为官意味着责任和担当,预示着奉献和付出。焦裕禄同志到兰考上任前,坚定地向党组织表示:“不改变兰考的面貌,我决不离开这里”,他团结带领全县人民顽强拼搏、奋发图强,创造了兰考发展史上的一个奇迹。习近平同志在俄罗斯索契接受俄罗斯媒体专访时说:“我个人的时间都去哪儿了?当然是都被工作占去了。”从总书记个人风趣的自问自答中,我们能够充分领略到作为国家元首他牺牲自我,为民请命的崇高人生境界和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光辉形象。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教育引领全体党员干部在学习继承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中敢于担当、在服务群众做合格党员的实践中弘扬奉献的精神,主动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牢固确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树立清风正气。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加强作风建设的伟大征程中,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精气神,树立党员干部“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良好形象。

四、要有大局观念,注重团结协作

习近平总书记就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作出重要批示,对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重温这篇著作提出明确要求,对全面加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性,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同时也是对我们党优良传统和工作方式方法的传承。我们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能够自觉地认识到自己是集体的一分子,要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作用,增强大局意识,加强思想沟通,善于从团结中得到力量,从合作中找到方法,从集体中获得快乐,真正形成互相信任、尊重、帮助、支持的氛围,确保领导班子和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只有营造了心齐气顺、团结奋进、干事创业的氛围,我们上下之间、彼此之间才能相互搞好配合,补位而不越位、搭台而不拆台,真正形成有向心力、凝聚力、竞争力、战斗力的团队,才能始终树立党员干部先进性、纯洁性的良好形象,当好引领广大群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火车头”和“示范兵”。

五、要有自律意识,主动接受监督

廉洁自守能提升生命价值,放纵私欲是自毁锦绣人生。廉洁自律是一种美德,也是共产党人的基本道德要求。严于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焦裕禄同志从不利用手中的权力谋私利,生动体现了共产党人严于律已的高尚情操。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严于律已、守住底线就要依据《党员干部廉政准则》的要求,“日省其身,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干的自己坚决不干;要时刻珍惜岗位、珍惜手中权力、守住信念、道德和法纪防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自觉接受来自纪律和法律的监督、党内与党外和监督、组织与群众的监督、社会与媒体的监督,习惯于在监督下用权、工作和生活,真正做一个干净无私、充满阳光的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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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水利相关内容解读

全文共 1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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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2月1日正式公布,全面定调中国2015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这是自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2年聚焦“三农”。 综观今年一号文件全文,一共涉及5大方面,分别是:一、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二、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三、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四、围绕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五、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农村法治建设。

文件提出,必须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靠改革添动力,以法治作保障,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文件中共有5方面的12小点提及水利相关工作,摘登如下。

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方面

不断增强粮食生产能力

·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大资金投入,集中力量加快建设一批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工程,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征地补偿、耕地占补平衡实行与铁路等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同等政策

·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推进现代灌区建设,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农业生态治理

·建立健全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国家水资源督察制度

·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全面实施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

·加大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力度

·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扩大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退耕还湿试点范围,推进重要水源地生态清洁小流域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

·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湿地保护奖励试点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贴政策

·建立健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问责监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方面

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

·扩大节水灌溉设备购置补贴范围

·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耕地保护补偿、生态补偿制度

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

·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服务

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方面

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确保如期完成“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任务,推动农村饮水提质增效,继续执行税收优惠政策

·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

·因地制宜采取电网延伸和光伏、风电、小水电等供电方式,2015年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

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推进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

·继续支持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加快推进农村河塘综合整治,开展农村垃圾专项整治,加大农村污水处理和改厕力度

·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扩大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试点范围,重点支持村内公益事业建设与管护

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

·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

·对于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的农村公益性工程和项目,可采取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建设、管护和运营

围绕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方面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出台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开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试点过程中要防止侵蚀农民利益,试点各项工作应严格限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

·完善有利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税费政策

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农业发展银行要在强化政策性功能定位的同时,加大对水利、贫困地区公路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力度

深化水利和林业改革

·建立健全水权制度,开展水权确权登记试点,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流转方式

·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推广水价改革和水权交易的成功经验,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加强农业用水计量,合理调整农业水价,建立精准补贴机制

·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

·鼓励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扶持其成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主体

·积极发展农村水利工程专业化管理

·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林地、湿地保护制度

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方面

健全“三农”支持保护法律制度

·健全农业资源环境法律法规,依法推进耕地、水资源、森林草原、湿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的开发保护,制定完善生态补偿和土壤、水、大气等污染防治法律法规

依法保障农村改革发展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合理配置执法力量,积极探索农林水利等领域内的综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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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热点论据:大马驻朝使馆降旗焚烧文件

全文共 1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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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朝鲜外务省宣布驱逐马来西亚大使后,马来西亚驻朝鲜大使馆从6日晚开始启动“应急机制”,焚烧文件,搬运行李装车。到今早,又开始降使馆的国旗和东盟旗帜,随后有三辆车先后离开使馆。

早前报道

朝鲜决定驱逐马来西亚驻朝大使

中新网3月6日电据朝中社6日报道,朝鲜外务省宣布依照《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认为马来西亚驻朝大使是不受欢迎的人,并要求其自2017年3月5日10时起48小时内离开朝鲜。

据此前报道,马来西亚外交部4日在吉隆坡发表声明:马来西亚政府决定驱逐朝鲜驻马来西亚大使姜哲,并限其48小时离境。

朝鲜宣布驱逐马来西亚大使,认为其是不受欢迎的人,要求他48小时内离开朝鲜。

马来西亚驱逐朝鲜大使,限48小时离境

据新华社3月4日报道,马来西亚外交部长阿尼法·阿曼3月4日宣布朝鲜驻马来西亚大使姜哲(音译)为“不受欢迎的人”,要求其在48小时内离境。

阿尼法在当天发表的声明中说,马方2月28日曾要求朝鲜赴马来西亚政府代表团在当晚10时前就姜哲此前针对马方的攻击言论作出书面道歉,但在截止时间过去近四日后,朝方依旧没有道歉迹象,马外交部随后要求姜哲于当地时间4日18时到外交部与负责双边事务的副秘书长努希尔万见面,但姜哲或其他使馆高级官员并没有前往。

鉴于此,马外交部向朝鲜使馆发送外交照会,宣布姜哲为“不受欢迎的人”。

声明说,姜哲应在原定会见时间4日18时开始计算的48小时内离境。

声明说,在宣布驱逐朝鲜大使之前,马来西亚副总理扎希德已经宣布自3月6日起取消对朝鲜公民的免签政策。

2月13日,一名朝鲜男子在吉隆坡国际机场寻求医疗救助,随后在送往医院途中身亡。朝鲜驻马来西亚大使姜哲多次指责马方故意拖延向朝方移交死者遗体,并质疑马来西亚警方的调查。姜哲指责马来西亚蓄意隐瞒,并受到外国势力影响。

3月3日,在马来西亚被捕的朝鲜籍男子李钟哲因马来西亚警方证据不足,获释并遭马方驱逐出境,

而马来西亚外交部在声明中表示,朝鲜男子李钟哲的调查过程及其被无罪释放一事表明,马方的调查是公正、公平、透明的。

马来西亚外交部作出驱逐姜哲决定前,已经于2月20日召回马驻朝鲜大使。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马外交部的声明称,做出驱逐大使的措施是马来西亚政府审查其与朝鲜关系进程的一部分。

另据马来西亚《中国报》报道,马来西亚曾是全世界唯一一个无需申请签证,即可入境朝鲜的国家。

朝鲜与马来西亚于1973年6月30日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

2000年,朝鲜和美国关于朝鲜导弹计划问题的两次会谈在吉隆坡举行。2002年10月,朝鲜与日本邦交正常化的谈判也在吉隆坡举行。目前,朝鲜一些重要的贸易活动都在吉隆坡进行,而马来西亚在国际事务中也常常给予朝鲜支持和声援。

据《联合早报》报道,2008年4月,朝鲜在吉隆坡投资开办了首家餐馆,名为“朝鲜平壤馆”。而在朝鲜籍男子在马遇害后,餐厅大门紧锁,保安人员将前来光顾的客人请离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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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调令文件引发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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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17日,国务院足球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中国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宣布撤编足管中心,进行人事等方面的改革。9月1日,中国足协在内部召开员工去留大会。当天下午,林卫国(时任青少部主任)、陆煜(时任女子部主任)、苏小春(时任综合部副主任)、郭辉(时任国青、国少领队)、付玉培(时任国奥副领队)、李晓旭(时任职业联赛理事会执行局官员)等六名足协的中层干部被约谈,要求其到新岗位工作,足协三位副主席张剑、魏吉祥、于洪臣都参加了。

林卫国、李晓旭和陆煜同意工作安排,被调离足管中心。其中,林卫国前往篮管中心担任青少部副主任,陆煜前往总局训练局担任行政处主任,李晓旭则调至国家体育总局科研所工作。付玉培、苏小春、郭辉三名在足协工作多年的老员工不愿意离开。他们均认为其在工作方面没有任何问题,没有理由走。

11月23日,中国足协向付玉培发出一份通知,其中给付玉培的为《关于付玉培同志工作调动的通知》,其中写道:“付玉培同志:根据工作需要,现调你去国家体育总局奥林匹克中心工作,请于11月30日前去上述单位报到,特此通知。”落款为“足球中心”。通知的文件抬头和公章均为“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与此同时,苏小春和郭辉都收到了相同格式的征调函。

这份通知引发质疑。首先,8月17日《中国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公布后,国家体育总局足球管理中心已经撤编,但到了11月底,足协却还在使用足管中心名义开展工作;其次,即使不撤编,足管中心也没有权力把员工调往总局下属单位,下文文件和公章都应该是总局人事司的。

对此,中国足协回应:一是关于相关人员工作调整,在当前改革过渡期,以足管中心名义下发通知,是正常的;二是相关工作符合人事政策和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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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专家解读中央一号文件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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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即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下面是yjb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昨天(28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发布会解读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这是中央连续13年发布以“三农”为主题的一号文件。回顾近6年来的中央一号文件,2011年至2013年的主题分别是水利、农业科技、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而从2014年至今,则连续三年将“农业现代化”写入文件标题。

此外,和当前经济转型升级方向相一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词今年首次写入了中央一号文件。专家指出,尽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文件中仅出现一次,但15000字的文件内容通篇体现出农业供给侧改革思路。

这份文件进一步强调农业现代化,是要着力解决农村发展面临的两方面突出问题,一是粮食总供求失衡,价格下跌,进口和库存都创历史新高,迫切需要加快调整农业生产结构,二是农民增收缺乏新的亮点和支柱,迫切需要拓宽农民扩大就业的空间和增加收入的渠道。在文件中,如何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的措施形成了专门一章,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专门回应了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的问题。

陈锡文指出,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农民对集体资产的收益分配权必须维护。因为这件事情不仅仅关系到农民个人的权利问题,而且关系到整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的稳定问题。但是,通过这些改革,比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等方式,可以让农民在土地问题上获得更多的收益。但是总的来看,中国要坚持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这个不会改变。

另外,在文件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首次被写入,比如国内粮食总产量持续增加,但品种结构存在供需矛盾,像玉米供大于求、大豆却供不应求。在文件中哪些是针对供给侧改革的部署,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做了归纳。

韩俊表示,一号文件提出要“树立大农业、大食物”的观念,不能单纯以增加产量论英雄,要为消费者提供品种多样的产品,提品质,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特别是要提高消费者对国内农产品的信任度,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为农业就是提供农产品,实际上它还有生态的功能,要把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的休闲旅游融合起来,着力降低农业的生产成本、流通成本、营销成本。

除此之外,文件里也还有很多社会关心的热点,比如转基因,文件提出,加强农业转基因技术研发和监管,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慎重推广。对转基因使用“慎重”二字也是之前的一号文件中没有的表达。

对此,韩俊说,从已经查处的极个别地区非法种植转基因水稻的情况来看,确实监管还要进一步强化,防止转基因的种子没有经过审定就非法流入市场。要落实好转基因产品的强制性标识的法律要求,要保证公众对转基因食品有知情权、选择权。

对于备受关注的玉米价格的情况以及玉米政策的调整,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也专门做了说明。

陈锡文表示,坚持实行玉米价格由市场决定,实行价格和补贴分离的办法。前些年玉米临时收储价格不断提高,实际上不仅仅是玉米供求关系形成的价格水平,而且还包含着政府对生产玉米的农民的补贴,所以价格就显得比市场高得多。现在的情况下,要把补贴从价格中剥离,要价格根据市场的供求关系,回归到合理的水平。

附注:

《意见》要求,用发展新理念破解“三农”新难题,厚植农业农村发展优势,加大创新驱动力度,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互促共进,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在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方面,《意见》要求,树立大食物观,面向整个国土资源,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满足日益多元化的食物消费需求。在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基本形成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与资源禀赋相匹配的现代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启动实施种植业结构调整规划,稳定水稻和小麦生产,适当调减非优势区玉米种植。支持粮食主产区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扩大粮改饲试点,加快建设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合理调整粮食统计口径。制定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大豆、棉花、油料、糖料蔗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马铃薯主食开发。加快现代畜牧业建设,根据环境容量调整区域养殖布局,优化畜禽养殖结构,发展草食畜牧业,形成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格局。启动实施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推动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加强渔政渔港建设。大力发展旱作农业、热作农业、优质特色杂粮、特色经济林、木本油料、竹藤花卉、林下经济。

在统筹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方面,《意见》要求,完善农业对外开放战略布局,统筹农产品进出口,加快形成农业对外贸易与国内农业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体系,实现补充国内市场需求、促进结构调整、保护国内产业和农民利益的有机统一。加大对农产品出口支持力度,巩固农产品出口传统优势,培育新的竞争优势,扩大特色和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确保口粮绝对安全,利用国际资源[-6.39%]和市场,优化国内农业结构,缓解资源环境压力。优化重要农产品进口的全球布局,推进进口来源多元化,加快形成互利共赢的稳定经贸关系。健全贸易救济和产业损害补偿机制。强化边境管理,深入开展综合治理,打击农产品走私。统筹制定和实施农业对外合作规划。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及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农业投资、贸易、科技、动植物检疫合作。支持我国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跨国经营,加强农产品加工、储运、贸易等环节合作,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粮商和农业企业集团。

在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方面,《意见》要求,加强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促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增强对农民增收的带动能力。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促进主产区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深加工,形成一批优势产业集群。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装备,支持农产品加工设备改造提升,建设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

培育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领军企业和国内外知名品牌。强化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标准作用,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优胜劣汰。完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研究制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

《意见》要求,改革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与保护农民利益并重,采取“分品种施策、渐进式推进”的办法,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继续执行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深入推进新疆棉花、东北地区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在使玉米价格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同时,综合考虑农民合理收益、财政承受能力、产业链协调发展等因素,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按照政策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离的原则,改革完善中央储备粮管理体制。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多元化市场购销主体。科学确定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国家储备规模,完善吞吐调节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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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营改增36号文件全文

全文共 13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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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3〕12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水路运输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8号),除另有规定的条款外,相应废止。

各地要高度重视营改增试点工作,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明确责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试点前的各项准备以及试点过程中的监测分析和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改革的平稳、有序、顺利进行。遇到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反映。

附件

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doc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3月23日

下面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的全文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

公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民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收入。

(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是指依照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是指上述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三)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四)婚姻介绍服务。

(五)殡葬服务。

殡葬服务,是指收费标准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或者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吊唁设施设备租赁、墓穴租赁及管理等服务。

(六)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及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以及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护理院(所)、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种专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级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所(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各级政府举办的血站(血液中心)等医疗机构。

本项所称的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为就医者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以及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卫生防疫、卫生检疫的服务。

(八)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1.学历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入学方式,进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教育形式。具体包括:

(1)初等教育:普通小学、成人小学。

(2)初级中等教育: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

(3)高级中等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4)高等教育: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研究生(博士、硕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

2.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

(1)普通学校。

(2)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

(3)经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

(4)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技师学院。

上述学校均包括符合规定的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但不包括职业培训机构等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教育机构。

3.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学校食堂是指依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管理的学校食堂。

(九)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十)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农业机耕,是指在农业、林业、牧业中使用农业机械进行耕作(包括耕耘、种植、收割、脱粒、植物保护等)的业务;排灌,是指对农田进行灌溉或者排涝的业务;病虫害防治,是指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病虫害测报和防治的业务;农牧保险,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植物提供保险的业务;相关技术培训,是指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业务相关以及为使农民获得农牧保险知识的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免税范围,包括与该项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和医疗用具的业务。

(十一)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

(十二)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十三)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十四)个人转让著作权。

(十五)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十六)2018年12月31日前,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

(十七)台湾航运公司、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

台湾航运公司,是指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台湾海峡两岸间水路运输许可证”且该许可证上注明的公司登记地址在台湾的航运公司。

台湾航空公司,是指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经营许可”或者依据《海峡两岸空运协议》和《海峡两岸空运补充协议》规定,批准经营两岸旅客、货物和邮件不定期(包机)运输业务,且公司登记地址在台湾的航空公司。

(十八)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1.纳税人提供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以及向国际运输承运人支付的国际运输费用,必须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2.纳税人为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提供的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参照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关规定执行。

3.委托方索取发票的,纳税人应当就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向委托方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十九)以下利息收入。

1.2016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

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所称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

2.国家助学贷款。

3.国债、地方政府债。

4.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6.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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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

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

统借统还业务,是指:

(1)企业集团或者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下同),并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本息的业务。

(2)企业集团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由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与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签订统借统还贷款合同并分拨资金,并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本息,再转付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一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的业务。

(二十)被撤销金融机构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财产清偿债务。

被撤销金融机构,是指经人民银行、银监会依法决定撤销的金融机构及其分设于各地的分支机构,包括被依法撤销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除另有规定外,被撤销金融机构所属、附属企业,不享受被撤销金融机构增值税免税政策。

(二十一)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

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是指保险期间为一年期及以上返还本利的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以及保险期间为一年期及以上的健康保险。

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

养老年金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并按约定的时间间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保险合同约定给付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的年龄不得小于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2.相邻两次给付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年。

健康保险,是指以因健康原因导致损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上述免税政策实行备案管理,具体备案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免征营业税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5号)规定执行。

(二十二)下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

1.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

2.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

3.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

4.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

5.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二十三)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1.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所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包括人民银行对一般金融机构贷款,以及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贴现等。

2.银行联行往来业务。同一银行系统内部不同行、处之间所发生的资金账务往来业务。

3.金融机构间的资金往来业务。是指经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短期(一年以下含一年)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

4.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转贴现业务。

金融机构是指:

(1)银行:包括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

(2)信用合作社。

(3)证券公司。

(4)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

(5)保险公司。

(6)其他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等。

(二十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者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3年内免征增值税:

1.已取得监管部门颁发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事)业法人,实收资本超过2000万元。

2.平均年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平均年担保费率=本期担保费收入/(期初担保余额+本期增加担保金额)×100%。

3.连续合规经营2年以上,资金主要用于担保业务,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能力,经营业绩突出,对受保项目具有完善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

4.为中小企业提供的累计担保贷款额占其两年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80%以上,单笔800万元以下的累计担保贷款额占其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50%以上。

5.对单个受保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担保机构实收资本总额的10%,且平均单笔担保责任金额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6.担保责任余额不低于其净资产的3倍,且代偿率不超过2%。

担保机构免征增值税政策采取备案管理方式。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应到所在地县(市)主管税务机关和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履行规定的备案手续,自完成备案手续之日起,享受3年免征增值税政策。3年免税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可按规定程序办理备案手续后继续享受该项政策。

具体备案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9号)规定执行,其中税务机关的备案管理部门统一调整为县(市)级国家税务局。

(二十五)国家商品储备管理单位及其直属企业承担商品储备任务,从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取得的利息补贴收入和价差补贴收入。

国家商品储备管理单位及其直属企业,是指接受中央、省、市、县四级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管理单位)委托,承担粮(含大豆)、食用油、棉、糖、肉、盐(限于中央储备)等6种商品储备任务,并按有关政策收储、销售上述6种储备商品,取得财政储备经费或者补贴的商品储备企业。利息补贴收入,是指国家商品储备管理单位及其直属企业因承担上述商品储备任务从金融机构贷款,并从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取得的用于偿还贷款利息的贴息收入。价差补贴收入包括销售价差补贴收入和轮换价差补贴收入。销售价差补贴收入,是指按照中央或者地方政府指令销售上述储备商品时,由于销售收入小于库存成本而从中央或者地方财政获得的全额价差补贴收入。轮换价差补贴收入,是指根据要求定期组织政策性储备商品轮换而从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取得的商品新陈品质价差补贴收入。

(二十六)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1.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是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转让技术”、“研发服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业务活动。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者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者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者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者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者技术开发的价款应当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

2.备案程序。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二十七)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1.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应当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规定的技术要求。

2.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等规定。

(二十八)2017年12月31日前,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

科普单位,是指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对公众开放的天文馆(站、台)、气象台(站)、地震台(站),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对公众开放的科普基地。

科普活动,是指利用各种传媒以浅显的、让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向普通大众介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推广科学技术的应用,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

(二十九)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

全部归该学校所有,是指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收入进入该学校统一账户,并纳入预算全额上缴财政专户管理,同时由该学校对有关票据进行统一管理和开具。

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进入该学校下属部门自行开设账户的,不予免征增值税。

(三十)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中“现代服务”(不含融资租赁服务、广告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其他生活服务和桑拿、氧吧)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十一)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

家政服务企业,是指在企业营业执照的规定经营范围中包括家政服务内容的企业。

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是指同时符合下列3个条件的家政服务员:

1.依法与家政服务企业签订半年及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且在该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2.家政服务企业为其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对已享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险或者下岗职工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家政服务员,如果本人书面提出不再缴纳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应的社会保险,并出具其所在乡镇或者原单位开具的已缴纳相关保险的证明,可视同家政服务企业已为其按月足额缴纳了相应的社会保险。

3.家政服务企业通过金融机构向其实际支付不低于企业所在地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三十二)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

(三十三)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

(三十四)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取得的收入。

(三十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

(三十六)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三十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

(三十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让、转让或收回自然资源使用权(不含土地使用权)。

(三十九)随军家属就业。

1.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60%(含)以上,并有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

2.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随军家属必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

按照上述规定,每一名随军家属可以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四十)军队转业干部就业。

1.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2.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二、增值税即征即退

(一)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二)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标准的当月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未达到1.7亿元但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在2016年7月31日前仍可按照上述规定执行,2016年8月1日后开展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业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不得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本规定所称增值税实际税负,是指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占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比例。

三、扣减增值税规定

(一)退役士兵创业就业。

1.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应当以实际月份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

纳税人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当月,持《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本条所称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不动产租赁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不含货物运输代理和代理报关服务)、“生活服务”(不含文化体育服务)范围内业务活动的企业以及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纳税人按企业招用人数和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核定企业减免税总额,在核定减免税总额内每月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定减免税总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为限;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大于核定减免税总额的,以核定减免税总额为限。

纳税年度终了,如果企业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定的减免税总额,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计算公式为:企业减免税总额=∑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本企业工作月份÷12×定额标准。

企业自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次月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当月,持下列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1)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

(2)企业与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表。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上述所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指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的规定退出现役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

4.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16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2号)规定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起按照上述规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在2016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3第一条第(十二)项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免征增值税政策,自2014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在2014年6月30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1.对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上述人员是指:

(1)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

(2)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2.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按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扣减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本条所称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不动产租赁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不含货物运输代理和代理报关服务)、“生活服务”(不含文化体育服务)范围内业务活动的企业以及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3.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人员按以下规定申领《就业创业证》:

(1)按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创业证》。其中,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以在常住地登记。

(2)零就业家庭凭社区出具的证明,城镇低保家庭凭低保证明,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申领《就业创业证》。

(3)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生证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代为其申领《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直接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申领《就业创业证》。

(4)上述人员申领相关凭证后,由就业和创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人员范围、就业失业状态、已享受政策情况进行核实,在《就业创业证》上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企业吸纳税收政策”字样,同时符合自主创业和企业吸纳税收政策条件的,可同时加注;主管税务机关在《就业创业证》上加盖戳记,注明减免税所属时间。

4.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16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规定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起按照上述规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在2016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3第一条第(十三)项失业人员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在2013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四、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上述所称金融企业,是指银行(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制、合资、外资银行以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五、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除已规定期限的项目和第五条政策外,其他均在营改增试点期间执行。如果试点纳税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经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了营业税税收优惠,在剩余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内,按照本规定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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