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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是小书虫为题写一篇作文800字(汇集20篇)

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共青团员,首先要有一刻爱国之心。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征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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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是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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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夜深人静时,大自然的万物都已悄然入睡。只有天上的几颗星星,正在窃窃私语。路灯在孤独的亮着,红绿灯在无聊的闪换。而我,却沉浸在幻想的世界里……

假如我是一本,我会让所有的小朋友都爱上我。因为我有“72变”。我可以变成童话书、故事书、小说、散文集……让小朋友们爱上阅读,这是我的首要任务。

我非常神秘,很少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出现。我有时在图书馆,有时在学校,有时也在人类旅行遇到困难挫折的地方。

我在学校时,我会遇到我的新主人,主人会给我买“新衣裳”,我会报答主人,帮她打开知识的大门,在夜晚时默默地陪伴着她。主人遇到不顺心的事,我就变成一本漫画书让主人来发泄自己内心的坏情绪。

我在旅行时,能让人类找到更多的旅游攻略和解救方法;我在飞机上时,便给人类提供了漫长飞行时的一点趣味。

所以我,无处不在……

有一天,我的主人放学回家了,她似乎有着不顺心的事,放下书包就躺在床上嚎啕大哭。我虽然不能走路,但我可以召唤我的主人。我的主人听到我的召唤,便跑到书桌前打开书,让我和她对话。“为什么?为什么我明明这么努力了,可语文成绩还是考不上90分?每次都只差一点点,我看班长天天学习一点也不努力,可成绩还是名列前茅,老天对我真是一点也不公平!”“噢,我亲爱的小主人,每个人都有不顺心的事,人生中的结,是解不完的。人生就该有起有落,有喜有悲,不然,人生就太平淡无味了。您不要只看分数,要在自己错误的地方寻找答案,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站起来!我们一起努力,一起进步。加油!”我说的每一个字,都印在了书上。主人看到了这段话,瞬间恍然大悟:原来是我学习的方法不对啊!从此,小主人针对问题去不断加强自己的弱项。

终于,这一次,小主人考了年级第一。我真为她感到骄傲!

“书,是一把钥匙,为我们打开知识的大门;书是一盏路灯,照耀着人生的路程;书是一个指南针,为我们指引方向。”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努力,用一支笔,一盏灯,创造人生的奇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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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书是我的朋友作文600字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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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刘向也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而我想说:书是我们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四年级的一天,我在上学的路上捡到了一本名叫《格林童话》的书,我翻开来一看,竟然被里面的童话故事深深的吸引住了,于是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直接装进了书包。到学校后,我就迫不及待地拿起那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了起来,马上就沉醉于其中。我想,我对书籍的兴趣大概就是从这一刻开始的。

上课铃响了,老师走了进来,教室里忽然鸦雀无声,仿佛一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见。可我仍然陶醉在童话世界中,结局可想而知,我被老师给骂了个狗血淋头。接下来上课的时间里,我根本无心思听老师讲课,心里早就向着我的《格林童话》。

我就静静地等着下课,思想却早已和故事神合了。似乎这节课比往常都长。

下课的铃声终于打响,我又迫不及待地拿起那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我发现教室里鸦雀无声,于是我抬起头来扫了一些。天哪!整个教室就剩我一人,怎么回事?原来这节是我向来最喜欢的体育课,我竟然……我快速的奔向操场,气喘吁吁的我自然少不了体育老师的一番责备和处罚,但我心中还是乐滋滋的。这大概就是宋濂所所的“以中有足乐者”吧。

放学后,回到家中,我躺在沙发上看起了那本《格林童话》,如贪食蛇般。爸妈下班回到家后,站在门口吃惊的望着我,大概是从来没见过我主动地拿起书来阅读吧。妈妈乐呵呵地问我:“太阳打西边出来啦,我们家宝贝也开始主动看书了?”

我瞅了她一眼,只微微笑着,继续沉浸在我的世界里。

往后的日子里,我与书结为好朋友。并时常陪伴着它,它也时常陪伴着我。因为有了它,我的人生换发了光彩,让我在往后的生活中少了几分悲伤,多了几分快乐,少了几分埋怨,多了几分豁达,少了几分稚气,多了几分成熟!

感谢你,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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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为书狂初三作文

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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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喜欢阅读吗?在童年中,书是我们的朋友,是我门的知己,是我们的引路灯,她好像是一个学无止境的世界!

在浩瀚的书海中,我为书而痴,为书而狂,为书而疯!

难得的暑假里,同学们都像一匹匹脱开缰绳的野马儿,到处奔跑,到处游玩。而我却成了名副其实的书虫,在被窝里浏览着一本本有趣的书。正在我看得津津有味,痴痴呆呆时,“寒寒,去书市买书呀!去不去?”“恩-”正沉迷在书海中的我突然回过神来。“呀!买书哦。机不可知啊!”这时我大嚷道:“哎!等-等我!等等我!别走!”

我和朋友西夏到了书市,我摸了一下口袋,冷汗直冒:怎么了?贴身的宝贝咋不在呢?该不会我粗心地把它遗漏在家?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身朋友借,我结结巴巴地说:“借,借--我钱。”朋友明白了我的意思,把钱借给了我,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我挤到人山人海的“书虫”中,一连拿了好几本书,其中有我最喜爱的《用望眼镜看天文书》,我看得如痴如醉,直到腿麻了才站起来,看了一下手表。“呀!这么晚了!”我抱着书直奔柜台,急匆匆地地付了钱。走到门口时,忽然想起:朋友呢?我傻眼地盯着那几本书!又是恼,又是喜!走在路上我又产生看书的念头,于是就拿出书来看。一路上碰碰撞撞的,跟这个说个SORRY,跟那个说个对不起。突然,天公怒吼,吓得我直打颤。天公真是不做美啊,跟我来个“突然袭击”下起倾盆大雨!我此时手足无措,首先的反映是把书塞到怀里,接着狂跑,被大雨淋得睁不开眼!终于,战胜了这场雨,到了家门口,我的手颤抖地按着门铃,此时一声声清脆的铃声就像惊心动魄的“催死曲”!忽然,门开了,我打了个趔趄,扑倒在地上……

第二天时,我睁开迷糊糊的双眼,没精打采地站了起来,胡乱地找起书来。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地方找到了我心爱的书。接着我又爱不释手地看起书来……

书呀!你与我结下了不解之缘,你让我受益匪浅!你是一个甜人心头的果冻;是森林中迷路人的指南针;太平洋上引导人驶向光明的导航灯……

书!你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一页,是我忠诚的朋友,是我心中最好的老师!

书!我大吼:“我决定为你而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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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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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人兰质蕙心,聪颖智慧;读书,使人秀外慧中,豁达晓畅;读书,使人目光远大,志存高远;读书,使人思维活跃,才华横溢。

——题记

从我住进妈妈的肚子里开始,我就受到了书的影响。妈妈不知从哪里听说看书可以培养宝宝的智力,所以就叫爸爸把往年的一些名著翻出来: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巨作《红与黑》,被列为中国古典名著之首的《红楼梦》,具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简·爱》…………妈妈也就掉进了读书的“深渊”。后来听爸爸说,妈妈生我的几分钟前都在看《简·爱》,结果一阵剧痛,妈妈抓着《简·爱》就进了手术室,生我的时候手里也紧紧的捏着《简·爱》。

一出生,家里的书就全部被我“霸占”了,尽管看不懂书的内容,但我不管做什么事儿都要抱着一本书,就算是睡觉也要死死的抱住一本书,才肯入睡。

稍微大一些,因为读书还曾在家里闹过一场笑话呢!那年,我才三岁,那时,还没普及智能手机,妈妈爱看书的习惯也被保留了下来,晚上,定要看一会儿书才能睡得着。妈妈要看书,有灯光照着我,我也没办法睡觉,于是我抓起一本书,也跟着看了起来。那时我很小,不识字儿,但我却看的十分认真,不哭也不闹。所以妈妈想看看我是否能看懂书的内容,于是妈妈轻轻地放下书,把头凑过来,还没来得及看我是否读得懂内容,就哈哈大笑起来。边笑还边说:“哈哈……哈,宝贝,你怎么把书倒着看,哈哈。”原来是我把书倒过来看,还看得津津有味。

随着时间慢慢地溜走,我上了小学,我对书的渴望,也越来越强烈,但那时刚开始学拼音,识字非常慢,因此十分懊恼。于是,我为了增加阅读效率,我开始直接识字,对路边店上的广告牌“情有独钟”。每次去逛街,眼睛都会跟着路边的广告牌看,如果有我不认识的字的话,就会摇摇身边大人的手:“嘿,这个字读什么?”这样我喜欢上了识字,对书也是爱不释手。

认识了许多字以后,看书也是“一目十行”,偶尔遇到不认识的字,也要翻出躲藏在角落里的《新华字典》,非查到这个字不可。

书,是我最亲密的朋友,它给予我知识,赋予我力量。书,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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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一本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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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就是故事类了,这本叫做《环游地球八十天》,下面我们来聊聊这一本书吧!

八十天环游地球,在今天是轻而易举的事,但如果在100多年前却是不可想象的。于是在作者笔下,便有了福克先生与其他五个朋友的一场大赌局,但是结局会是怎样呢?凭着沉着冷静得近乎怪癖的福克先生与他的法国的忠诚仆人路路通他们能在八十天环游地球吗?只要通过阅读这一本有趣的书,这些问题便迎刃而解了。

对了,忘了为大家介绍这本书的作者了。本书作者是法国著名作家儒乐?凡尔纳,他是19世纪的作家,被誉为“科学幻想和探险小说之父”。他善于将现实和幻想巧妙地结合在一起,再以生动流畅的语言,扣人心弦的情节,大胆丰富的想象,来创造出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凡尔纳先生一生共创作出了66部小说,若干部剧本和一部六卷本小说《伟大旅行和伟大旅行家的故事》。

《环游地球八十天》这本书最令我难忘的是它的那一连串优美的语句和它那生动的故事情节。

先说一句,我为大家摘抄几句:“1872年,白村敦花园坊赛微乐街七号住着一位名叫斐利亚?福克的绅士,他年有四十,但面容清秀,高个微胖,眼珠明亮有神,是那种沉着冷静的英国人的典型。”这句话抓住了人物的特点,进行生动而又恰如其分的描述,给我们活画出福克先生这个形象。

还有故事情节最令我难忘的是第九章《喝酒误事》。这里讲了福克先生,他们乘坐的仰光号耽误了两小时才从印度走到香港,所以他们也差点没有赶上将要乘坐的卡尔纳帝号。但是,这样一来,对于福克先生很有利。因为费克斯想要抓福克先生。于是,费克斯想要拖住他们,便到了酒吧将路路通灌醉,然后再离开酒吧。卡尔纳蒂克号马上就要出发了,但仆人路路通一直没来,所以福克先生很急,但是为了拿到两万英镑,只能丢下路路通,继续去旅行了。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了解了各地的风土人情,懂得了坚韧不拔的精神对于一个人的重要。好好读读这本书吧,尤其是我们这些正处在成长阶段,最需要精神滋养的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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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为书狂初三作文

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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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良师益友;书,是我饥饿时享受的丰盛晚餐;书,是我寂寞时陪伴我的好友;书,在我少年时代对我循循引导,将我引入正确道路,让我懂得许多深刻而又耐人寻味的哲理。

“妈妈,书!”这是妈妈记录在我的成长册里我说的第一句话。那时的我,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虽然我不识字,但我还是喜欢看着图片,幻想着故事里的情节。“咔嚓”一声,我一副小大人的模样,被家人用照相机拍摄下来了,成为永恒的瞬间。

长大的我,已经认识许多字了。一天,我去雅玲家,雅玲家还真是书香阁第,我找了许久才找到一本我没“啃”过的《三国演义》,于是,我迫不及待地带这个新朋友回家了。

“姚岚,把门关上,怪冷的。”妈妈对我说。“哦。”我漫不经心地回答了一下,继续沉浸在《三国演义》的世界里。过了一阵子,妈妈见我没动静,便催我:“快点啦!”我雷打不动,岂能那么容易放下心爱的书?“你别催我,等我把这一小节看完了。”我的口气里带着厌烦。老妈见我那么痴迷,吼了起来:“老妈跟你说的话,你没听见啊?找扁啊?”声音估计超过了100分贝。尽管我心里一万个不情愿,但我又放不下书,只好一边看书,一边关门。突然,我喊了起来:“啊!”原来是我的手指被门夹到了,疼痛感立刻刺激我的大脑,把我从《三国演义》那精彩世界里硬拽回来。Oh my god!皮都掉了一层,鲜血只往外渗。妈妈连忙拿来创可贴贴在伤口上,才止住血。老妈教训起我来:“叫你做事小心一点,不要三心二意,看看!都是书惹的祸,手指被夹到了吧?”说完,用手指刮了一下我的鼻子。

哎,在我的世界里,看书的时间总是不够!爸妈催我睡觉的时候,我总是说:“只剩下最后一点点了,让我看完吧!帅哥老爸,美女老妈。”为了多争取点看书的时间,我总是昧着良心这么讨好地说着。有一段时间,我一直弄不明白为什么看书的时间那么少,后来才知道,是我把自己的感情都融入到书中的世界里了,所以才会觉得时间过得很快。

书!不是我的生命,胜似我的生命。我与书不做好朋友,而是要做更好的、更亲密的终生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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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与书为友作文初一

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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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着温暖的春光,手中的是绝对不可缺少的,悠闲自在地看着手中那独具匠心的书,品味着作者的人生感悟,随着作者的妙笔生花,我感受到了,书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我与书是一个绝对的朋友。

我与书是朋友,同时也是患难兄弟,在困难时候,书就可以帮助我。比如有一次,我在树林里玩,不知不觉地,天沉下了脸,黑色一丝一丝地织上天空。我迷失了方向,心中不由地起了鸡皮疙瘩,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我迷路了,我一心只顾着玩,根本没有在意方向,该这么回去?我就这样被困在树林里出不去了吗?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的心里只有着急,只有慌乱。顿时,我的朋友——书,他曾今告诉过我,在野外迷了路,千万不要慌张,如何辨别方向,可以观察北极星,可以观察树的年轮。需要求救时,还可以点火生烟。我的心稳定了下来,想到了我身上还带着玩鞭炮用的火柴,我拾起几根书枝,我的朋友——书曾今告诉过我,可以摩擦起火,但是,有了火柴的帮忙,那样恐怕是多此一举了。我点燃了火柴,它带给我温暖和光亮,这温暖和光亮,我的朋友——书,恐怕要占的功劳也很大。我依靠着火光找着了北极星,有了北极星和朋友——书的帮助,我走出了树林。我要感谢我的朋友——书。

我与书是朋友,同时也是铁哥们,在无聊的时候,书就可以陪伴我。每次做完作业,每次休息的时间,我会反射性地拿出一本喜爱的书,把他碰在手里,和他对话,和他交流心得,他是全世界知识最丰富的一位老师,有了他陪我说话,我不会寂寞,还能让他教我写作,告诉我一些我完全不知道的事情。我要感谢我的朋友——书。

我与数是朋友,同时也是驴友,在和他聊天的时候,它能够带领我到一些我不敢想象的空间。我与他聊天的时候,他同时也是一架飞机,能够让我在家里就能领略到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他也可以成为一架宇宙飞船,带我上太空,上月球。他同时是一架时光机,带领我回到过去,了解历史。我要感谢我的朋友——书。

我与书是朋友,同时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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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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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看,我从小就开始看书了,我都不记得是哪一年开始读的了,但我记得从一开始读书,我和书就分不开了。

记得那时我上四年级,我家的书藏得不多,所以我就向我的同学借书,我那时就向郝洋借了本《狼王梦》,刚刚拿到手,我就不想放开,我都已经读完了,可我就不想还给郝洋,我就再看一遍。上课了,我便把书放起来,可还没上几分钟课,我就又想看了,怎么办呢?突然,我想起了个好点子!把书放在电脑那层,露出个缝看不就行了?可那样,可能被老师发现,怎么办呢?对了,用书遮住不就行了?我说就干,果然,这个方法特别好,我看了好几节课都没有被发现。这种滋味跟《窃读记》中的主人公所叙说的那种滋味一样。但我忘了一个因素,要不然我不会这样看的,那个因素就是—我的同学,在上那节数学课时,我的同学苗家兴举报了我,哎,没办法,我只好把我的狼王梦给了老师。

但说真的,狼王梦这本书,我特别喜爱,它写的主要内容是关于狼的,写了一只母狼,紫岚,她生了五个孩子,四个公的,一个母的,她想把她那几个公狼仔们都培养成狼王,但他们一个个都死了,首先大儿子,那时,紫岚刚刚分娩,要回家,有条小河挡住了道路,到家后,那只小狼死了,然后,给那些小狼起了名,黑仔、蓝魅儿、双儿、媚媚,紫岚决定要将黑仔培育成狼王,但他却被大雕吃了,后来他们都长大了,蓝魅儿在一次外出时,被人们的捕兽夹,给夹断了腰,双儿在与狼王的斗争中眼看就要成为狼王了,可他突然变的懦弱,被狼群吃掉了,只有媚媚活着,紫岚想要媚媚和一匹勇敢的狼生一窝小狼,但媚媚喜欢向了最懦弱的狼—吊吊,紫岚就把吊吊咬死了,媚媚得了相思症,后来媚媚和最勇敢的狼相爱了,但他们却把紫岚赶出去了,在媚媚分娩的时候,那只吃了黑仔的大雕来了,估计他想吃掉媚媚产的仔吧,紫岚为了媚媚和他的狼崽去和大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很有趣,也写出了紫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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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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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的我最爱看的是关于动物的故事。四年级时,我迷恋上了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在五年级时,我接触到了《哈利·詹姆·波特》。说来话长,那是一个夏天的故事。

我的老家,是在河南一个偏僻的紧靠一座大山的小河湾旁,全村大大小小四户人家,每家有一个大院子,都种满了各种蔬菜,除了旁边一家养满了鸡的大伯。

每家每户都在山脚下有一大片田,四户人家轮流用一头水牛。那个暑假,妈妈和姥姥去灵山玩几天,便只留下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陪伴我。我那时多么渴望一本沈石溪的小说啊,农村家里顶多一台电视机,姥爷下田干活,回来要喂猪,喂鸡鸭鹅。我只能坐在田埂上看着我的哈利了。

我看上了一页,便再也停不下来了,我喜欢哈利,更喜欢罗恩与赫敏。我爱大大咧咧善良的海格。

《哈利·波特》故事情节一波三折,我的心也随之沉下浮上,从德思礼一家的“魔爪”脱逃下,一直到买了一只猫头鹰(海德薇)与他的凤凰魔杖起,我紧张的心就没停过,一直到姥爷焦急的声音在田野回响起来,他在找我回去吃午饭。

下午,一个人当然是不敢呆在家里的,我又跟着姥爷下田,夏日的烈阳毒烤着我,姥爷让我在一颗红果冬青树下搬个板凳坐下,我便又沉浸到中去了,连几只百灵鸟在我旁边兴奋地啄食红果也没有注意到,正给哈利分院呢!我非常希望他进英格兰芬多(学院名),而当分院帽要将他分入斯莱特林时,我简直要哭了,急得直跺脚。几只百灵鸟从树下直冲云霄,这时的我应该好好欣赏一下的,我硬是看着我的哈利,连百灵鸟对我来说都没多大吸引力。

我心里正模拟暴打哈利的死对头德拉科·马尔福呢,妈妈与姥姥回来了,妈妈手里多了几本哈利·波特,说是这个暑假就让我去上海读书,这些书是给我路上看的……我合上书便跟去了,只把一朵小小的蒲公英夹在了未看完的书页里……

到了人头攒动的火车站,我拎着沉甸甸的《哈利·波特》在火车上准备看书,我摸出的却是一朵谢了的蒲公英……

如今的我已经是一名六年级的学生了,我已有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了,可我依然想念那远在家乡的另一本,或许它以蒲公英的形式陪着我,也许是一个隐形的哈利·波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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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与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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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与我而言,是友谊。

我和他也许相识的很早,在牙牙学语看各种图像时他就悄悄地来到了我的身边。早已记不清我和他的第一次对视,但他总能给我带来“心动的感觉”。

我和他相识的也不算晚。犹记得,他跟着《窗边的小豆豆》一起走进了我的世界。那是小学三年级语文老师徐老师牵着亲子阅读带我领略了电车驶过的痕迹……

之前不看,看图写话总是盯着图片发好一会呆,最后用挤出来的寥寥数字勉强将几张图片连接起来。自然,惨淡的分数让嘴翘上了鼻尖。当时,妈妈工作很忙,干着急也无他法。后来,遇见了徐老师,她提出的“亲子阅读”刚开始让我感觉天塌下来压在了我的肩上,一下子趴在了桌子上。可当我认识了小豆豆,当我从兴趣平平到不知不觉的被吸引,当看到平时忙于工作的妈妈陪着我在书上写下一个又一个文字……那缕阳光渗透灰蒙蒙的玻璃,再一次干净明亮的包裹了我。在这之后从《窗边的小豆豆》的巴学园到《鲁宾逊漂流记》的荒野怪岛,从《我的妈妈是精灵》再到《心美,一切皆美》我和各色各样的人成了朋友,体会了五味杂陈,经历了不一样的清晨午后,以第三视角参与了诸多主角的人生,或喜或悲,或静谧美好或曲折离奇。同时,我和他的友谊愈渐牢固,他也在我的人生轨道上越刻越深。

我觉得文字的魅力在于,握起笔行云流水的时候,思想不由自主的跑进了墨水里,赋予生命,注与灵魂。他常能让我认识到平常相处不一样的别人和自己。我享受感知于文字背后的活跃灵魂,沉浸于一笔一捺勾起的清香,游走在句逗号搭建的世界。这世间万物或许大有文字描勒不出的感觉,但也只有文字能绘化与感觉最之相近的内心。文字,陪我看过清晨第一缕阳光,伴我感受清风捎过的丝滑,同我一道行于青春。它记录了我踏下的每一个脚印,或深或浅。他抚摸过我涌出的每一种情绪,或欣或悲。他将我的回忆刻在纸底,他能够和我真正的感同身受。

每个故事都有适合他的讲述,文字像我的影子,只有在某些特定的时间出现,但只要出现了,必定是最懂我的。

他是不需要污浊的脚印,他是人生路上不需要记忆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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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一本书的友谊作文700字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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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柜里有很多很多各种类型的书。在这些书中,有一套《上下五千年》对我的影响最大,感触最深。

这套书是我表哥送给我的,在没得到这套书之前,我每天除了上学,回家,做作业,睡觉就无所事事了。直到星期六到婆婆家,见到我以为非常友爱的表哥就会一道玩游戏。除此外一切都抛于脑后。

一天,我又和表哥见面了,我提议“打游戏”,表哥却一本正经的对我说:“弟弟,别玩游戏了,我在芒果作文班学习,老师让我们多看书,多阅读,这样才能提高写作能力,今天我们就不玩游戏,就看书吧,我给你带了一本书来给你看”。说完从身后抽出一本书在我眼前一晃,我伸手抢了过来,一看是一本《上下五千年》第一册。在没得玩游戏的失落心情下,心不甘情不愿的随便翻着书。看着看着我入了迷,一篇一篇地看下去,真有点爱不释手了。

哥哥看我看书入迷的样子,又对我说:“弟弟,看书该比玩游戏好吧,‘玩游戏’是混日子,而看书,是长知识,以后我们要多看书呀。这《上下五千年》这书共四本,你还想看吗?”“想看,太好看了,你借给我吧。”“好,下星期六我给你带来。”

盼呀盼,终于盼到了星期六。我早早的到外婆家等着,只要有敲门声我都快步的去开门,一次次让我失望,直到下午一点过钟哥哥才满头大汗地跑回来,一进门就连声说:“对不起,对不起,我学作文才放学”,说完就赶快从书包里掏出其余三册递给我说:“我看完了,你喜欢就给你吧。”我高兴地抱住了哥哥,连忙说:“谢谢!谢谢!我也把我的《查理九世》送你吧!”哥哥也高兴的答应了。

从那以后,我一有空闲时间就不再玩游戏了,而是埋头扎在书堆里看书了。

我现在喜欢看书,是哥哥给我的《上下五千年》这套书带我走进的书的世界。

随着年龄增加,学习课程加重,我和表哥见面时间也少了。可《上下五千年》这套书却还在整整齐齐的立在我的书柜里,这套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友谊。(公众号:芒果作文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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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以好书伴我行话题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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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牙牙学语的小孩子起,我们就开始读了,最初是那种绘本,而后是注音本,再后来就是故事书、名著名篇了。小时候看书多是出于兴趣,慢慢就变成了习惯,长大了就懂得读书也是一种生活技能,可以增添知识,获得教养,丰富人生。“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一点不错,人生的每一个时期都需要读书,读书让我们更加充实。

在信息化的时代,读书不再受限于纸质书籍,出门在外带着几本书不方便,一只手机就够了,网上可以看到各种书。我尤其喜欢在等车的时候看书,曾经坐在站台的椅子上看《红楼梦》入了迷,被母亲拍肩提醒才蓦地从那大观园中走了出来。

与电子书相比,我更钟爱纸质书本,尤其是新书,刚翻开时会有独特的墨香气息;我同样喜欢翻页时纸与纸相磨擦发出的声音,自有一种自己是很有才华的学者的感觉。

如今空闲的时光不多,不比童年时,总有大把的休息时间。冬天的下午,最常做的事就是抱着一本书,再带上一杯果汁,坐在阳台上晒着太阳,看看书,那时候最喜欢《抱抱团》和意林系列的书,看了很多遍,隔几天还要翻出再看一遍,怎么都看不腻。

小时候还总回老家,奶奶就很喜欢讲故事,她看过很多书,讲起来也很生动有趣,“打虎的武松”、“刘姥姥在大观园的见闻”各种画面都能浮现到我的眼前,栩栩如生。在我的心里,她讲的甚至比那些说书的还要好,如今看书,还总会想到如果是她在给我讲,肯定会更加形象化吧。

有人说,看书能看哭了是件极傻的事,而我认为读书必定是要“入戏”的,经常在看完一本主人公有悲惨命运的书的时候,我会难受很久。唐僧错怪孙悟空时,我会很想去指责他,骂他愚钝;看到孔乙己被小孩子、庸人嘲笑,我就想去给他安慰。我很喜欢这种把自己带入剧情的感受。

《劝学》说“学不可以已”,我觉得读书也是不可以停止的。阅读会带来快乐,使我们获得许多,倘若一个人不爱读书,那他必定是一个不充实的人,一个有缺憾的人。

寒风刺骨的冬天,书就是暖阳,温暖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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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书的观后感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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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听说过《老人与海》这一部小说,但却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机会去读一读这本小说。而高一课本中就有《老人与海》这篇小说,虽然说是删减版但亦足矣。

在语文课本中,这篇课文可以算的上长的了,但我还是耐着性子把它看完。当我看第一遍的时候,我就被这个故事中老人的勇气所震撼到。一个人是怎么做到在年纪这么大的情况下,坐在一艘小木船上,是怎么样杀死数条鲨鱼的?有些人或许会说,他杀了那么多鲨鱼有什么用?最终他最开始打的鱼已经被鲨鱼咬光了,有任何意义而言吗?我认为这种想法既是正确的同时也是错误的。从客观而言,没错,老人的目标没有达成,没有将那条鱼带回乡镇,他最初的目的是没达成的。但是从主观上来看,他在乘船回来的过程当中,他心中的愿望就是活着回到乡镇。这个心愿达成了,即便他带着只剩骨头的鱼回来我认为他也是成功的。我想,不管他的目的有没有达到,他绝对是成功的。

当我第二次读的时候,我更加仔细了些。发现有许多许多在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没有注意到的地方。其中,固然有对老人勇气更加细节的描写。但最主要还是我发现了一些其他的东西。在老人第一次抵挡住鲨鱼后,老人进行了一段长时间的自言自语。一开始没仔细看其内容,认为只不过是老人增加自己信心的手段。但第二遍仔细读了之后发现,其内容竟是老人对他自己杀了一条鲨鱼,一个生命的谴责,以及说服自己,自己只是为了让自己活下去而采取的手段。这个片段我至今未能理解,还是我自己本身弄错了呢?所以并不作过多评论。

我还发现一个有趣的地方,就是在老人自认为活不下去的时候,想到了乡镇灯火通明,许多许多的人都在等他回去,而不知是讽刺还是因删减或是因为其他,当老人回到乡镇的时候,一切都静悄悄的,感觉像是没有人在关心他的感觉。这点我也至今为明白。

虽然诺贝尔奖颁奖言是围绕着主题的,但我却发现了其他的一些东西。或许是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道理吧,也许也只是我的粗心或是其他原因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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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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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位良师,也是一位可以倾心交谈的益友人,有一句古话叫:“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是一只“书虫”,小伙伴都打趣我道:“书呆子的世界,我们不懂”让我羞得满脸通红,像个熟透的大苹果。

各种各样的书会让我浮想联翩,当我看《狼牙山五壮士》我会想起抗日的艰辛;《假如我有三天光明》引起我泪落如珠,心中涌起五味杂陈,说不出是什么滋味;《福尔摩斯探案》会让揪心,每破一个案件,我心中的大石头就放下……

最令人难忘的是令人揪心不已的凄美故事,那些故事总会触碰到我们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记得有一次,两个小伙伴来串门,问我一些问题。一进门,就见我看着《假如我有三天光明》中的“我的老师”部分,她们看着我,看着看着,居然发现一颗晶莹剔透的泪珠滑了下来,一个小伙伴见了,连忙跑过来,大声地说:“妮妮,妮妮”。一边说,一边摇着,终于把我从书中“摇”出来了,她说:“妮妮,你怎么哭了呢?”我笑而不语,小伙伴苦恼地说:“我们要向你问《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海伦和沙利文”“如果你们听了,哭了,可别说是我八你们弄哭的啊”。说完,我便给她们俩讲起海伦和沙利文老师的故事。

“海伦小时候因为发烧,而不能看东,不能听别人说话,还哑了……”。她们俩听着听着,也沉浸在这个成功人士的故事里,眼里闪动着泪花,讲完海伦,我又滔滔不绝地讲沙利文,“沙利文老师曾经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有一个强壮有力的爸爸,有一个温柔体贴的妈妈,却得了沙眼,弱视,母亲得病同时又产下小弟弟……”我讲完后,她们抹去泪水,问:“妮妮,你哪懂那么多故事?”“书”我回答她,“原来读书那么好。拜拜,我要回家去完成作业,完成作业我要去看书喽!”语音未落,就一溜烟跑了,我心中无奈地想:这两个人,真拿她们没办法。想完,我又光临了书的海洋。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认为,这句古话说得没错,因为有了书,我们的生活也变得有趣而充实,还帮我的小伙伴完成一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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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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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那就是作家曹文轩的《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讲述的是哑巴青铜与妹妹葵花的故事。葵花跟着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寂寞的她认识了一个因为火灾变成了哑巴的男孩——青铜。后来,因为爸爸的意外身亡使葵花成为了无依无靠的孤儿,葵花变得不那么愿意说话,本来就内向的她,似乎成了大麦地的一个谜。

而就在这时,青铜家宛如一束阳光照亮了葵花,葵花又恢复了从前的模样。而葵花和青铜也成了形影不离的“兄妹”。在“上学事件”中,青铜在能说话的时候就非常想去上学,每每看到孩子们从家里去上学时,心中就十分羡慕,但他知道,家里穷,上不了学。终于,家里的钱攒够了,可葵花来了,而家里头只能供一个孩子上学。青铜葵花两“兄妹”互相推让,最后决定“抽签”。最后葵花抽到了去上学的资格,不过,青铜比自己能去上学了还开心。

就在葵花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了她本该生活的“家”。尽管青铜和葵花没有血缘关系,但他们亲如亲兄妹。失去妹妹的青铜魂不守舍,整天坐在草垛上望着那芦苇荡,最后从心底喊了一个名字——葵花!在草垛旁边的那棵榕树下,承载了他跟葵花的太多回忆,从相识到相知,从相知到相守,从观察对方到了解对方,从形同陌路到形影不离。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是极深的。它讲述了两个孩子纯真而又真挚的感情!这使我更加相信:爱是可以创造奇迹的,一个因大火而成为哑巴的孩子,在多年未出声的情况下,因为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孩儿出声了!读到这里我泪流满面,爱得力量是任何人都不能衡量的。

曹文轩在书中写道: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凡能体会这兄妹的,方懂得人生的价值!是的,青铜与葵花都经历了与凡人不同的痛苦,但,爱给了他们面对一切的力量!

小小的一本书中其实能带给我们很多启示,即使是个孩子,也能被这本书震撼到!想知道爱是如何创造奇迹的,请你打开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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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五年级推荐一本书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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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推荐一本好:《小学生的作文真经》。如果你想知道为什么,请你接着往下看!大家都看过《西游记》吧?我身边的许多同学对《西游记》津津乐道,觉得那里面的故事特别有趣。那些生动且丰富的艺术想象、离奇古怪的故事情节、美妙夸张的神话世界、栩栩如生的人物描写,常常把我们吸引去了古代。现在,我推荐的这本书《小学生的作文真经》,是《西游记》的续篇。里面讲的是唐僧师徒退休以后,他们的后代孙小空、猪小戒、沙小净、唐小僧,想沿着祖辈们的足迹,再走“取经”之路,结果取到作文真经的故事。跟《西游记》一样,《小学生的作文真经》也以章回为结构,但文章不像古文那么难懂,而是充满了现代感。比如,在第一回“孪生国火眼扬威”里,孙小空利用遗传的火眼金睛本事,非常厉害地获得了辨认比赛的胜利,获得了“追星族”们的围追堵截。当然,书里不仅写了孙小空、猪小戒、沙小净、唐小僧去取“作文真经”的路上奇遇,还讲了许多写作文的知识。全书一共有四十回,一百六十多页呢!这本书还选登了一些同学的作文,让孙小空、猪小戒、沙小净、唐小僧进行点讲。我看了以后,觉得学到很多写作技巧。比如,一篇作文不要写多余的话和不必要重复的词语;平常要多看书,多积累,才能写好作文;写作用词要学会一语双关,一词多解,一词多义等……此外,这本书还有生动的,形象逼真的动画,图文并茂,使你看的时候不那么单调。

此外,这本书印刷精美,纸张漂亮,定价也不贵,一本书才十元啊!这本书的作者是学院附属小学的何捷老师,也是一名文学作家。他写的书,我特别爱看。我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学写作文,现在四年级了。老师和爸爸、妈妈说我写作文有不小进步,我心里知道,我写作文取得的进步,是有《小学生的作文真经》的功劳呢!现在,你们想看这本书了吧?我相信同学们看了这本书,大多都会跟我有一样的感受。谢谢大家听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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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向你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600字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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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末年分三国,烽火连天不休……”每当听到这首歌,我总能想起一本,而今天,我便向大家介绍这本书,它就是罗贯中先生笔下的《三国演义》。这本书仿佛有一种特殊的魔力,如同那冬天里的一团火焰,触动了我的心灵。

《三国演义》这本书中的人物个个形象鲜明生动,有血有肉。整本书从黄巾起义开始,再到蜀、魏、吴三国鼎立,故事的最后,司马家族篡取曹魏政权,后奇袭成都,蜀国随之灭亡,再挥师南下,大破孙吴,统一了战火不休的天下,建立了晋朝。在书中的每一章,都有几个引人入胜的小故事,故事中每一个人物的性格都表现得淋漓尽致。鲁莽冲动的张飞、狡诈多疑的曹操、足智多谋的诸葛亮……让我即使看了多遍,仍感觉意犹未尽。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关云长过五关斩六将的片段了。一次曹刘交战,刘备失败,不得不先行撤退,为了保护自己的嫂嫂,关羽不得已被曹操收于帐下,即使曹操赐他侯位,赏下无数金银珠宝,他都不为所动,只有曹操将宝马赤兔赠与他,他才欣然收下,抚着长须说道:“如此,便能早日找到哥哥了。”曹操此时心里估计后悔得肠子都青了吧。终于,多方打听消息后,他得知了刘备的下落,于是将侯印挂在柱子上,跨上赤兔马,带上两个嫂子出发了。由于没有曹操的通行令,一路上,他受到了曹军将领的阻挠,可他二话没说,横刀立马,连过五关,刀斩六将,终于突出重围,与刘备会和。

每每读到这个片段,我都被关羽的忠义感动得热血沸腾,大丈夫生于世上,不正应该如此么?我们中华民族,向来尊重忠义的人,而关羽也让我深刻明白了何为忠义。这使我想起了前几天正是南京大屠杀纪念日,想我泱泱华夏,竟在抗日战争中损失如此惨重,其中不光是因为敌人的凶残,还有许许多多的汉奸走狗不忠不义,卖国求荣,如果当时他们能有关羽身上的气节,日寇何至如此猖狂!

我希望大家都能去读一读《三国演义》这本书,书中蕴含了许多知识和道理,值得我们反复去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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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温暖的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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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猛得睁开眼,打开房门,看了一眼时间,眉头皱成“川”字,抓起包就往外跑。

“糟透了……糟透了……”我恨不得长对翅膀飞出去,要知道,罚站是难受的。

我气喘吁吁地赶到,把作业一交,书包塞进桌子里,坐了下来。

今天是语文自习,我把手伸进书包里,眉头皱得更紧了,心想:我难道是犯了“天条”——语文书没有带。

这时,我发现教室外有一个匆忙的身影。

雨,下得更大了,那人没有带伞,她的身影在模糊的窗玻璃旁穿行。她应该很着急吧,就和我一样。

她走到教室窗口那里,突然停了下来,没过多久,窗口的玻璃也被她身上的水汽弄模糊了。她应该是跑来的吧,就和我一样。

她双手紧紧捂在胸前,像抱着什么宝贝一样,生怕丢失或打湿了,会是什么呢?

她越来越近,窗玻璃慢慢淡出她的轮廓。那一刻,我看清了,她是我的妈妈。她全身上下都湿透了,脸上布满了雨滴留下的浅显痕迹,长长的头发和衣角不停地滴着水珠,她叫我:“东阳,东阳……”

我飞快地跑了出去,到妈妈跟前。这时,她的手慢慢松开,从里层的衣服里慢慢掏出我的语文书,那是怎样的一本语文书啊,在这样暴雨如注的日子里,它一滴雨都没有淋着,它是那样干燥、干净、整齐,像开学时刚发的新书一样。这是我的妈妈用自己的衣服和身体保护的书;这是我的妈妈用母爱保护好的书;这是我的妈妈用一生的力量和温情在风雨中奔跑为我保存完好的书。这是一份沉甸甸的母爱,每一页纸张仿佛都融进了母亲的关怀和温暖。当我双手接过这本书的时候,我看到妈妈笑了,仿佛置身于一个阳光明媚的世界,全然忘记自己已经被雨淋透了……

回到教室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捧着母亲送过来的书,我仿佛触摸到了一丝余温。那是母亲留下来的,是母亲带给我的。这丝余温,是母爱的小小溪流。这条溪流,在我心中奔流成爱的江河大海……

感恩母亲,如果有人问我,母爱是什么?我想说,母爱是一本温暖的书,也可能是书上的一丝余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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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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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上二年级了,要问我谁是我最好的伙伴,那可要数大大小小、厚厚薄薄的一本本各种各样的图了!我最高兴的事情就是捧着自己喜爱的书,在阳台的躺椅上乐悠悠的读故事

很小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了些色彩鲜艳的撕不破的书,任我玩弄,并通过这些书让我认识了红黄绿蓝等颜色色,认识了圆、方、角等各种形状,使我感受到了一个色彩斑斓的世界。

后来,绘本故事书成了我最好的朋友,每个月我特别期待来自青岛老约翰绘本馆给我寄来的绘本故事书,包得结结实实的包裹里装着妈妈为我精心选购的各种故事书,到现在得有200多本了!这些书教我认知生命的过程、教我养成良好习惯、教我了解科学道理、教我注意生命安全……我到现在还清楚地记得,读了《牙齿大街的新鲜事》,我知道原来在我们的牙齿里时时有细菌隐藏着,一不注意它们就出来捣乱,把我吃的糖果收藏起来,腐蚀牙齿搞破坏,所以我就养成了认真刷牙的好习惯;读了《爱心树》,我很伤心,不明白那个小男孩儿为什么会一直一直向大树索取而不奉献,他不懂得大树对他的爱,我长大了肯定不像他那样!恐龙系列书《我是霸王龙》、《永远永远爱你》和《你看起来好像很好吃》最让我爱不释手,我喜欢恐龙,对它们充满好奇,这套故事让我知道强大的恐龙不光知道欺小凌弱,也有爱,后来到恐龙馆看到它们最终难逃厄运,直至全部灭绝,我心里很难过,真希望可以再见到可爱的恐龙们;《圣诞老爸》这篇故事也非常让我着迷,看了这本书,每年我都对圣诞节充满期待,对圣诞老人满心感激,因为每一个圣诞节,都会收到我想要的圣诞礼物,这可太令人开心了!尽管现在我知道了,是爸爸妈妈假扮圣诞老人,但我还是很感激圣诞节,它让我知道爸爸妈妈那么真心的爱着我,想要给我惊喜!

妈妈说,我是喂“故事书”长大的孩子,我喜欢书,希望通过书学到的知识,做一个沉稳好学、健康向上的孩子,成为一个博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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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书的力量500字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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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因梦想而伟大,人不能没有梦想,试想:你连想都不敢想的事,那你会去做吗? Life is great because of dreams. People cannot have no dreams. Imagine: Do you even dare to think about, then you will do it?

题记

最近,我读了《哈佛凌晨四点半》里其中几篇,获得了很多人生的感悟,于是便想向大家推荐这本

这本书主要是通过一些事例来启发、告诫读者在人生与梦想目标方面要有追求,要有高度。

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文中讲述丘吉尔的演讲,在这个“成功秘诀”讲座上,丘吉尔只说了三句话:“成功的秘诀有三个:第一是决不放弃;第二是决不,决不放弃;第三是决不,决不,决不能放弃!”当然这仅仅是三句话,但他却用简短的文字诠释了如何才能成功。

想成功就不能放:想成功就不能放弃,放弃就一定不会成功;只要坚持到底,你的梦想就一定能成真!每当我不管是在学习方面还是在生活中遇到了困难,就快要懦弱退缩的时候就会想起我曾经读的这本书,那些让人倍加信心的话语就会让我一直坚持下去,最终凭借自己的勇气和智慧圆满做完这件事。

在人生的征途中,懒惰总是会一直侵蚀着你,让你奋进的脚步停滞不前,让你满怀希望的事业半途而废。就在初一时候,两次大考连续退了一百多名,成绩单上的分数更是让我目瞪口呆,那一段时间我感觉自己快颓废了,渐渐也没了自信,导致成绩如同跳水一般落到了低谷。就当我快要绝望时让我想起书中的一句话:要是你再坚持一刻,熬过难关,也许你就尝到了奋斗的乐趣,分享到了成功的喜悦。这句话鼓舞了我,让我扬起自信的风帆,如同黑夜中一直指引我方向的那颗最闪亮星星!

《哈佛凌晨四点半》汇集了很多成功人士对于目标与梦想的追求与思考,当你每天夜里在窗台前奋斗的时候给予你走向成功的垫脚石,在你因困难而退缩的时候让你战胜自己!

勤奋如果不是抱有远大的目标就很难持之以恒,人生只是短暂的一瞬,生命的弓弦应紧绷不松,灯火阑珊,便是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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