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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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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党风党纪民主生活会发言稿

全文共 5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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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必须坚持推进,努力抓好。省民政厅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驻厅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全力推进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下面我讲两个问题。

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回顾

省民政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加强作风建设,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对全厅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对举报信件的核查和案件的查处工作,加大了对厅机关和直属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监督检查的力度,有效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为全省民政事业的改革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保障作用。

(一)厅党组严格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强化从严治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通过召开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推进了责任落实。通过传达学习中央纪委通报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推进了责任落实。通过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等党内法规,推进了责任落实。二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分工,突出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印发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制定了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方案,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责任分工。省民政厅党组与厅机关各处室局和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书》,厅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了《廉政建设保证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三是加强廉政教育,树立不敢腐、不想腐的思想理念。2015年,厅党组书记、厅长蔡炳华和省监察厅副厅长张卓桥分别为厅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课,列举了典型腐败案例,引经据典,使大家受到了深刻教育;还邀请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刘喜林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大家进行了专题辅导和解读,使全厅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组织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准则、条例的学习交流和知识测试活动,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准则、条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组织厅领导家属到省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增强做好“廉内助”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提高法纪意识,营造廉洁的家庭氛围;组织厅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人员参加廉政教育培训班,强化廉政意识,认清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严格管理和加强监督检查。2015年,厅党组及党组成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通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带头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监管和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全省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管。按照自查、重点检查和整改完善的步骤,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医疗救助资金、农村低保资金、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临时救助资金和幸福院建设资金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民政专项资金是否存在利用资金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清理、检查和纠正,对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惩治。二是加强对公用经费的管理。在严格执行省民政厅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管理办法和关于节约和控制“三公”等经费支出的意见,加强对公务用车的购置与运行、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的管理以及注重日常工作勤俭节约的基础上,细化了《差旅费管理办法》,提出了详细要求,制定了出差审批单的管理规定。三是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解决“为官不为”问题。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积极开展“为官不为”的治理。通过学习焦裕禄、谷文昌等先进典型的事迹,形成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的浓厚氛围;严明组织纪律,制定了《机关作风纪律经常性监督检查制度》、《全省重点民政工作综合评估办法》等制度规定,切实解决人浮于事的问题;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决杜绝和纠正买官卖官、任人唯亲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立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履行监督责任。

一是积极开展预防式监督。通过参加会议监督。列席省民政厅党组会议和厅长办公会议,对做出的重大决策进行监督。通过参与具体工作监督。参与省民政厅机关及直属单位拟提职干部的民主推荐、测评和考察谈话等工作,对干部提职等方面进行监督;对厅机关业务处局和直属单位采购项目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进行监督。认真开展预防式监督。2015年对17人进行了提醒式谈话,4人进行了警示谈话;同时,由厅领导带队到省民政厅直属单位,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调研;印发了“五一”、“端午节”、抗战纪念日、中秋、国庆期间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强化对节日期间的监督;转发了省纪委监察厅关于破坏发展环境典型问题和案件的通报,印发了关于2015年上半年全省民政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的通报,寓纪于案、以案说纪,引以为鉴,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不断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树立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积极开展巡视监督。制定印发了《省民政厅巡视工作暂行办法》,对巡视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责、方式、原则、程序、制度和要求做了详细规定,今年将正式开展巡视工作,通过创新监督方式,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经常性和实效性。

二是严格查办违规违纪案件。驻厅纪检组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中,突出抓好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对收到的举报信件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了调查处理,根据举报线索和被举报人的情况,驻厅纪检组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线索排查,按照举报信件的五种处理方式,分别及时进行了函询、初核或立案调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2015年,省纪委检查组对驻厅纪检组查办案件情况进行了检查,对驻厅纪检组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是加强基层落实两个责任监督检查。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检查督导通知,要求各单位进行自检自查,并向驻厅纪检组专题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情况。在此基础上,由厅领导带队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抽查,并在反馈意见时对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时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督促了基层单位两个责任的落实。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在全省民政系统内有的单位和个人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对当前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不够,对担当工作的责任感和标准与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要求还有差距;基层一些单位的个别领导干部对落实和履行“两个责任”的认识不够,不能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层个别党员干部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存在侥幸心理,违反党纪的“四风”问题还时有发生。民政部门基层窗口单位,直接接触百姓和为百姓服务,如果不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那将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信。为此,我们必须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永远在路上。

二、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抓好作风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内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深入推进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一)强化党风廉政教育,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上来,了解和掌握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常态、新观点和新任务。当前,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研判依然是严峻复杂,为此,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力度,从源头上解决党员干部不想腐的问题。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实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十一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从严治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部署和要求,强化遵纪守法意识;继续开展党的宗旨和理想信念教育,巩固“三严三实”教育整改成果,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继续实践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要努力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要坚持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以廉政典型为榜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从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训,做到自省自警,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已正式实施,全省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要在原有学习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要充分认识准则是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体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全省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让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与行,始终坚持理想信念宗旨的“高线”;还要发挥带头表率作用,以身作则,尊崇党章,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切实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自觉守住纪律的“底线”,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发挥准则和条例在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基层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基层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督促基层把两个责任真正落实到位。切实担当管党治党的责任。全省各级民政部门都要尊崇党章,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责任,要认真加强党内监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双重”组织生活,继续发扬党的“三大作风”,继续坚持党组织生活正常化,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切感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增强党的理想信念。

(三)强化整治“四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持续纠正“四风”。要抓好三公经费管理和使用,防止公车私用,抓好机关党员干部的庸、懒、散和不作为等方面作风建设问题,把大家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重要部署上来,推进全省民政事业的改革创新发展。要认真抓好基层民政窗口单位的作风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在全省民政系统内对发现的“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给予曝光,绝不手软。厅直属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整改成果,结合落实全省民政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在上半年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查找“四风”方面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开展对基层单位巡视。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十一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的部署,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要向基层延伸,重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研究制定巡视工作制度,加强对民政基层及窗口单位的巡视,要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督促整改,对于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移交纪委和有关部门党组织依规依纪进行处置。

(四)强化民政专项资金管理,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跟踪检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社会救助、防灾救灾、优抚安置、福彩公益金、养老项目等专项资金的跟踪检查,重点检查涉及民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资金。省厅机关各职能处室要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抓好专项资金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规范资金的安全运行。在资金管理使用上,一方面要加强内部监督,加强对资金分配权力的监督制约,另一方面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群众和媒体的监督,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符合规定,管理使用安全高效运行。加强对困难群众实物发放和临时救助资金发放的监督检查。全省各基层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困难群众救急难临时发放的实物和资金进行认真检查清理,切实保证将救助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五)强化违规违纪案件查处,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执纪审查。全省各级民政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监督执纪问责的要求,坚决履行监督职责,认真抓好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依据案件线索的五种处置方式,认真受理举报信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要严厉查处基层和窗口单位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对违规违纪的要依照党规党纪严肃处理,坚决做到零容忍。实践和运用好“四种形态”。王岐山同志强调,从严治党要靠纪律管全党,把纪律挺在前面要靠坚强的党性和责任担当。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全省各级民政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王岐山同志的讲话要求,运用好“四种形态”,使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极少数。这“四种形态”都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真正体现了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驻厅纪检组还将继续开展廉政、提醒、警示和诫勉谈话,进一步加大教育监督的力度,对一些苗头性问题主动抓早抓小,预防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同志们,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我们要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六次全会提出的具体要求,加强学习,积极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为全省民政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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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党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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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从严”严在哪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解读

新华社北京10月21日电 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该条例被不少党建专家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

专家表示,在十八大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背景下,该条例的修订意义重大:通过制度的刚性和建设性力量,真正实现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

条例到底有哪些变化和规定?如何突出体现党纪“从严”?

纪法分开: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删除党纪严于法律

条例修订: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修订删除了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修订后,条例从原来的3编、15章、178条、24000余字缩减为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例如,之前与刑法等重合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内容,不再单独规定于党纪中。

专家解读:中纪委特约监察员、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表示,现行党纪处分条例2003年12月颁布实施,但随着形势发展,已不能完全适应从严治党新需要。最大问题是纪法不分,其中近一半内容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重复,实际上难以用到,也浪费了行政成本,甚至在极个别情况下还会出现以纪代法、越俎代庖的情况。

例如,2015年纪委通报的案例中,某地一位区县领导因收受礼品被党纪处分,未进入司法程序,而该地某中学校长因收受家长礼品被处以更严的有期徒刑。

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表示,不少违纪案例反映出党纪滞后于反腐败形势,一些党纪与国法重复,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体现不突出,出现了“没查都是‘好同志’,一查就成‘阶下囚’”的现象。

此次修订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从小错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

专家表示,条例修订的精神已经在近期纪委执纪当中有所体现。例如,中纪委对原河北省委书记周本顺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的通报中,首先提到的就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干扰、妨碍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为提拔职务进行非组织活动,违规选拔任用干部,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等。

高波表示:“通报中通篇都是鲜明的‘纪律语言’,是纪委执纪当中纪法分开的明显信号。新修订的条例正是把这些实践成果固定下来。”

划定红线:强调追责明确6类“负面清单”

条例修订: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有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梳理整合、科学修订为六类: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并在分则各章中按照同类相近和从重到轻的原则进行排序。

专家解读: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介绍,例如滥发津贴等,以前虽有制度约束,但过于零散碎片化,现在制度更加规范,处分体系更完善。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过去,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严肃问责的条款,修改条例整合明晰了党员的“负面清单”,对党员干部禁止行为的事实范围进行了调整,内容细化,可操作,不仅告诫党员干部哪类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罚依据,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

中央党校党史部主任谢春涛说,比如原条例第150条中关于“通奸”“包养情妇(夫)”的提法在新条例中被删除,范围扩大到“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让纪律处分的面更宽更严。“有些不正当性行为可能只是道德问题,不违法,以前太具体反而容易有遗漏,让一些人钻了空子。修改后把软约束变成硬要求。”

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表示,旧条例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什么都管,但有些问题没管好。例如,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以前难以把握,存在模糊地带,此次修订明确列出,可以“对号入座”,使违纪者不能再心存侥幸。

高波介绍,条例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中。

“过去常说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怎样算做到,一些人并不清楚,现在条例中对此明明白白说清楚了,不能再打擦边球。”高波表示。

十八大以来成果制度化:方向精准体现从严治党常态化

条例修订:将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常态化。条例明确增加了一些违纪条款,如廉洁纪律方面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权职或职务影响为亲属和身边人员谋利等;在违反群众纪律方面新增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侵害群众民主权益等;在工作纪律方面增加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在违反生活纪律方面增加了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

专家解读:多位专家指出,十八大召开以来,中央始终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但也时有“反‘四风’只是一阵风”“反腐力度过大动摇执政基础”的杂音,群众在切实感受到反腐成效的同时,也担心反腐力度可能减弱。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副主任戴焰军表示,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党规和法治一起作为国家法律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一些腐败问题,必须出台严厉举措,刹住歪风,但禁令并不是一阵风的运动,也需要在日常工作中长期发挥作用,更严约束党员的党内生活。

例如,十八大以来,查处了不少党员干部大吃大喝、出入高档会所、打高尔夫等违反八项规定问题,而大吃大喝在以前的纪律处分条例中没有具体明确的表述。新修订的条例明确对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等相关责任进行处分,一旦违反将依条例严格查处,这对党员的约束力明显增强。

庄德水表示,新的纪律处分条例让问责、执纪、监督有新的靶心,也明确了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要点、标准、尺度、力度。

专家指出,此次修订的一个重要信号是: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高波表示,十八大以来,党纪修订明显的变化是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现实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用制度措施加以解决,按照全覆盖--从严执行--更严要求的方向不断迈进。“从严治党没有休止符,随着形势发展,制度层面上也将不断完善健全。”高波表示。(记者乌梦达、张晓松、罗沙、刘硕、宋晓东、荣启涵)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全文如下。

四个必须

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八条规范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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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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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是目标、是方向,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尚党格。我们要重在领会其实质。《条例》是基石、是起点,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强化“负面清单”作用,清楚的告诫我们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理依据,令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子可钻。我们必须逐条掌握内容,做到行有所止。要在模范遵守上下功夫。展示“一把手”的政治业务素质,做到知行合一。迅速适应新规矩新要求,立足于早、立足于小、立足于细。抓好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红脸,切实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切实对单位负责做到把好关、守好门、种好田。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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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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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时间虽短,但学习形式新颖,使我受益匪浅,让我思想上受到了一次新的洗礼,增强了学好党章党纪的责任感、紧迫感,对我今后工作起到了思想引领的作用。

首先,为什么要学,我归纳为八个字:一是自我提升,二是学以致用。我从两个方面去理解:

1.适应新常态下作风建设的必然要求。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从原来的3600多字“册繁就简”至281字,但要求更高,覆盖范围更广,扩大至全体党员,可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强调他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的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充分体现了从严治党的要求。而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纪律要求更宽更严。作为一名市管领导干部,必然要求做到与时俱进,主动适应新常态,紧跟上级党组织的步伐,系统学习党章党纪,在党员干部中先行一步、做出表率;另一方面,学好党章党纪、严格执行党章党纪是自我约束自我保护,是增强反腐拒变能力的必然要求。福建省郑和县原县委书记丁仰宁对办案人员说:“中国是礼仪之邦,春节收红包属于礼尚往来。送者是出于情意,收者岂能驳他们的面子;这就像小孩子们收压岁钱一样,正常得很,不违法!”像这种贪腐案例不在少数,说白了其实就是不懂法纪自食恶果,如果说,多一些对法纪的学习和敬畏,就会减少这种把所犯罪责归咎于“人情往来”的“法盲”论调。我们基层党员干部作为党章党纪的重要实践者、执行者,只有学深、学透党章党纪才能防患于未然,才能守住底线、不踩红线,才能确保“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2.提高办事能力的必然要求。我们基层干部的工作就是将党的治国方略、政策理论,贯彻到最底层,贯彻到广大群众,真正为群众办实事。那么我们最基本的工作要求是什么,那就是熟悉、掌握、运用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的基层干部,首先必须“知党”,就必须学好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就必须学好党章党纪。毛主席有一句名言:读书是学习,使用也是学习,而且是更重要的学习。我们常常因为知识储备不足,碰到问题干起事来就畏首畏尾、缺乏底气,影响了工作效率,出现了“下雨天挑稻草越挑越重”的窘境。这不仅关乎个人的形象和能力水平,更关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影响党委政府各项政策的贯彻执行。

其次,学什么,怎么做。我认为一是必须坚定理想信念,二是要严格监督执纪。我们不仅仅要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的党规党纪,更重要的是要有贯彻、维护、执行党章的担当精神,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维护好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我将始终努力做到“四个坚持”。

1、坚持理想信念不动摇,牢固“思想陈地”。思想指挥行动,理想信念犹如人的灵魂,没有了理想信念,人就会失去精神支撑,思想就会崩塌,要强化组织意识,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员素质,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四个必须”原则要求,提升党员干部党性意识、宗旨意识、公仆意识,牢固树立思想防线。虽不敢奢谈自己如何高尚,但我将努力争取高尚!

2、坚持带头示范不跑偏,筑牢“防火墙”。“正人先正己、律人先律己”,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必须严以律己带好头,带头学习党的各项纪律规定,做好做足充电补课,提高监督执纪水平;带头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八条规范,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严禁”,以“清慎勤敏”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规范自己言行举止,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清清廉廉从政。同时严格教育引导好自己的家人、朋友,筑牢清政清廉防火墙。。

3、坚持党纪教育不放松,织紧“宣教网”。《条例》中开列的“负面清单”、“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这就要求所有的党员干部对党章、党规、党纪心存敬畏,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因为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而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所以要提高基层党员的组织意识、政治敏感性,关键还在于党纪教育,只有“先知”才能“后行”。因此,我将做好“两件事”浓厚宣教氛围。一是抓好纪检干部“学党章、明纪律”活动。我们的先贤孔子说过“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就是说要做好工作,先要使工具锋利,做好一件事情,准备工作很重要。因此强化纪检干部党章党纪学习教育非常重要。纪检干部不仅要做到先学先行,而且要更加注重在信访调处、案件办理等业务工作锤炼中提升能力素质,打造能力纪检。二是开好“两堂课”,提升纪律意识。①廉政课堂,立足教育常态化,不定期多形式开展廉政教育,坚持“一周一学习”、“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案例警示教育,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做到党风廉政教育警钟常鸣。②村务课堂,着眼教育实效化,除利用“聚沙成塔”、“人文双塔”公众微信平台,开设廉政教育微讲堂,坚持利用各村每周集中办公日、每月民情沟通日开设村务廉政课堂,由驻联村领导干部进行农村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既提升街道干部业务素质也提高村级干部廉政意识。做到防微杜渐。

4、坚持监督执纪不走空,种好“责任田”。王岐山书记今年9月24至26日在福建调研时指出:“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在座各位都是领导干部,我们都由一份“责任田”,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和监督意识,不仅仅自己要遵纪守法,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还要加强监督检查,因为我们身上还扛着“一岗双责”,头上悬着“一案双查”,因自己管理人员被问责,冷不丁我们也因“一案双查”跟着被追责,现在这种例子在我们身边比比皆是。因此对自己管理人员加强教育额、管理、监督、检查显得尤为重要,而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更要突出主职主业,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细做实。① 常态化督查。坚持开展正风肃纪大督查,驰而不息纠“四风”。要坚持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反弹。在各个重要节假日,守住节点,经常提醒、警示,让党员干部常绷紧绷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②“项目化” 监督。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程建设、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村务工作的专项巡查,对农村“三改一拆”、“生猪整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重点项目实行“项目化”监督,为各重点工作推进保驾护航。③“零容忍”惩治腐败。习总书记在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工作报告中指处: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苗头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我们在对待身边发生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要及时提醒、教育、警示,要不怕红脸,这既是对工作负责,更是对同志们的负责、关心和帮助。要集中力量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开展一案一解读,提高办案人员能力水平,提升办案绩效。要形成不能、不想、不敢腐的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因此,作为一名市管干部我们必须在思想上拧紧螺丝、上紧发条,坚持做到党章党纪学习“不歇脚”、“不断线”,持之以恒。我将以本次集中轮训为契机,自觉向党章党规党纪对标,带头学习当示范,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将党章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精心履职,努力提升服务群众为民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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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在我心中"征文启事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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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党纪在我心中"征文启事,快来报名参加吧!

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和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突出问题,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党风政风为之焕然一新。

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实施。在学习准则、条例等党纪党规中,你有些什么样的体会和感悟?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你曾遇到过哪些正能量的守纪故事?在学习实践之后,你又有着怎样的理性思考?来吧,积极参加到“党纪在我心中”征文活动中来,写下您的感悟、感动与思考,让更多的干部群众分享您的心得。

本次“党纪在我心中”征文活动由中共杭州市纪委主办,杭州市直机关工委、杭报集团承办。旨在进一步形成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的浓厚氛围,推动各项纪律要求入脑入心,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党性修养。具体要求如下:

1、征文主题: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紧围绕“党纪在我心中”这一主题,谈体会、讲故事、说道理。文章体裁不限,要求观点正确,内容具体,可读性强,切忌空谈,切忌抄袭。每篇文章在2000字以内。

2、征文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

3、征稿方式:本次征文活动接受电子文档稿件。来稿请发送至电子邮箱:hzqfc@qq.com,联系人:俞晓东,电话:85052139。同时注明“‘党纪在我心中征文”以及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4、征文评选:征文期间,杭州日报、杭州廉政网将开设专栏,选择优秀作品及时予以刊发;征文结束后,优秀作品将编辑成册,供全市党员干部学习交流。

我们热忱期待您的参与!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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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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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这次为期三天的“闭关式”培训,使自己接受了一次适应全面从严治党、遵守党章党规强化纪律建设的思想“回炉锻造”和一次触及灵魂的党性洗礼,进一步强化了自己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这样的集中教育是组织上对我们政治上的关心,警示教育片中的典型案例,无不体现“破法”从“破纪”开始,值得我们认真审视自己该如何对照党章党纪为人行事。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金钱、官位、名利的诱惑下,不注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放松了学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不把党章党规党纪当回事,曾经的忠诚誓言和庄严承诺逐渐褪变模糊,这是痛彻心扉的、血淋淋的教训。

坦白地讲,自己入党近二十年,已经很久没有象这次这样原原本本学党章,上一次什么时候学党章在自己的记忆中也已经模糊。以前总认为只要抓好了自己分管的业务工作就可以了,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自己首先是一名党的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是党员的义务,自己主动学习的自觉性不是很高,学习内容不全面系统,思想上存在着只要自己不违法乱纪,多学点少学点无所谓的想法;没有明白“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这个道理,导致重业务工作,轻队伍管理,履行“一岗双责”只追求形式到位,不注重实际效果。通过这次的学习,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看到了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一名合格党员领导干部的距离,也明确了自己今后的努力方向。

第一,要自觉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坚定理想信念。党章党规党纪是统一全党思想、行动的基本指针,是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规范,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自觉学习、遵守和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是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遵循的政治规矩和行动规矩。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必须把理想信念教育牢牢抓在手上,用好政治建警这一传家宝,把党章党规党纪的要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要通过主动自觉的学习,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深刻领会党章党规党纪的基本内涵和实质,严格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剖析自己、查找差距,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要通过主动自觉的学习,不断强化政治觉悟,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保持清醒头脑、站稳政治立场、增强政治定力,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通过主动自觉学习,不断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严守党内各项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做到懂规矩、守规矩。

第二,要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持挺纪在前。家有家规、党有党纪、国有国法,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王岐山书记在浙江调研期间强调,要唤醒全党在新时期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推进制度创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职责和历史使命的公民,必须接受更加严格的纪律约束。党员对自己的要求,不能降低到法律的标准,不能退到一般公民的底线。作为公安机关的一名党员干部,不能把法律底线当成行为的最高标准,而是要比一般公民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主动放弃一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多尽一份义务,遵守更严的党纪党规,时刻牢记廉洁从政、廉洁从警的各项要求,谨防因小利益、小圈子、小爱好而失守底线,铸成大错。要始终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作为党委班子成员,要克服只重业务不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错误认识和做法,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自觉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坚持与分管部门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真正推进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

第三,要自觉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坚持履职在实。讲政治、讲党性、讲规矩,不是坐而论道,不是空喊口号,而是要有实际的行动来兑现。不管是党章还是党的各项规定,对党员干部的职责都有明确要求。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要以党章党规要求党员干部担当的重任为己任,勇于担当,忠诚履职。要增强责任意识,树立敬业爱岗的奉献精神,追求崇高的职业理想,在责任面前要敢挑敢扛,把上级的任务、本职的责任、群众的期盼放在心上,挑在肩上,坚守岗位勤勉敬业,以我们的“辛苦指数”换来群众的“幸福指数”和“平安指数”。作为公安机关的党员干部,更要增强担当意识,只有敢于承担自己的权利职责,碰到棘手问题敢抓敢管,遇到歪风邪气敢批敢斗,不计较个人得失,带领队伍才会有号召力,干工作才会有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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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党风党纪心得体会

全文共 1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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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几天的学习,在内心受到深深触动的同时,更多的是思想的洗礼和党性的提升:讲党性、正党风、守党纪,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和为官之道,只有严于律己、常怀敬畏才能不忘初心、恪守本心、秉持公心,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一是不改初心。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办工作人员,没有坚强的政治定力,就会左右摇摆、失去方向,甚至误入歧途。对党绝对忠诚是区委办公室的生命线,是做好办公室工作的根本点。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把牢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安身立命的主心骨,作为修身立业的压舱石,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始终同党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党性立场和政治意识,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旗帜鲜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向党看齐、表里如一,认真学习党纪国法,主动对照反思,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固堤于未决。

二是不忘宗旨。只有对群众持有一种敬畏之心,才能时常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只有切实把维护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认识到权力是组织代表人民托付的沉甸甸的责任。要当好区委的“前哨”和“后院”,紧密联系群众既是工作要求更是宗旨所在,必须从思想上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工作中依靠群众、在生活中联系群众,对群众更多“设身处地”、更浓“将心比心”、更深“感同身受”,切实了解群众的所困、所想、所怨、所盼,跟群众交心、对群众贴心、让群众放心,坚决克服急功近利的浮躁之风,以平常心对待名利,以进取心对待工作,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是不踩红线。在法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也没有“特别干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遵守。作为区委的窗口,区委办公室每个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直接关系到区委的形象,必须常怀对法纪的敬畏之心,自觉用党纪国法来自我要求、自我约束和自我调整,经常戒备和提醒自己,真正做到“吾日三省吾身”。要牢记宗旨,常自诫勉,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明白人”,牢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时刻绷紧守纪律讲规矩这根弦,牢牢守住廉洁自律的思想道德防线,不越政治底线,不踩政策边线,不碰口袋红线,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让组织放心,让家人安心,在思想、行动上争当表率。

四是不辱使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区委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恪尽职守、认真负责既是做好办公室工作的必然要求,必须常怀对“责任”的敬畏之心,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工作态度,不惧急难险重,不怕重苦杂难,紧紧围绕大局、时时聚焦大局、处处服务大局,找准定位,发挥作用,事不过夜,案不积卷,尽可能把各种可能的情况想全想透,把各项措施制定得周详完善,确保安全、顺畅、可靠、稳固,使各项工作和服务紧贴区委需要、适应区委要求,切实做好区委的“思想库”、“智囊团”、“参谋部”,做精做好工作,提升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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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党风党纪学习心得体会

全文共 4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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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党中央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这是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后,深化党内教育的又一次重要实践,也是推动学习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全体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活动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学”,就是深入学习党章党规,重在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就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在加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做”,就是做合格的共产党员,坚定信仰信念、强化政治意识、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加强党性修养,始终保持共产党员本色,更加主动地立足岗位作贡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面对的是全体党员,层级多、范围广,就要精准持久发力、发扬优良作风、讲究方式方法、加强分类指导、切实注重实效。

“两学一做”要以强化理想信念为导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就会出现越规出界的问题。因此,要以“两学一做”为契机,引导党员干部学党章、学党规、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定“三个自信”,补足“精神之钙”,铸牢“党性之魂”。要通过“两学一做”活动,把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系列讲话制度化、常态化,根据不同对象灵活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效果,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把党章党规和习近平系列讲话要求转化实际行动,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力、落实同步,以实实在在的成绩展示学习效果。

“两学一做”要以讲纪律守规矩为导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和党规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任何人,不管官多大、资格多老,都要讲纪律守规矩。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党员干部队伍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就会丧失战斗力和生命力,更谈不上纯洁性和先进性。要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明确“红线”、知道不可逾越“底线”,自觉按党章办事,自觉遵守党规,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关键时刻、重要关头,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守住法纪底线、把好私德关口,树好自已形象,为党员干部队伍增光添彩。

“两学一做”要以发挥党员作用为导向。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让党员干部切实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不能笼统要求,要选好主题,选准选好不同层次、不同行业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扎实开展服务活动,使每一个党员都能依托活动载体发挥自身作用,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别是教育引导每一个党员干部,围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发展理念,不断提升自已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立足岗位奉献,勇于担当作为,引领群众万众一心扶贫攻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献智慧、出实力、展形象。

在新形势下践行“两学一做”就要发扬“五大优良作风”,善学善思善为,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创新,艰苦奋斗创业,不断取得作风建设和学习教育新成效。

一、要发扬善学善思善为之风

高度重视学习、善于进行学习、善于深入思考、善于有效作为,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我们党保持和发展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重要保证,也是党员干部健康成长、提高素质、增强本领、不断进步的重要途径。这一优良作风启示我们:在当今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和知识更新不断加速的背景下,党员干部践行“两学一做”只有发扬善学善思善为之风、认认真真地善学善思善为、与时俱进地善学善思善为、持之以恒地善学善思善为,才能更好地推动“两学一做”入脑入心,才能始终跟上时代进步的潮流,才能敢于担当重任、提升工作水平和领导水平。

二、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之风

理论联系实际,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辩证法,是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在马克思主义政党作风上的具体表现,是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原则之一。这一优良作风启示我们:理论只有与实际紧密联系,才能发挥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践行“两学一做”才能实现理论自身的价值和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就特别强调,“学习、学习、再学习,实践、实践、再实践”。这一论述其实就是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善于拿起理论的武器,到社会实践中敏锐发现问题、敢于直面问题、正确分析问题、切实解决问题,从而做到知与行相统一、学与用相结合,使理论与实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推动“两学一做”与自身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真抓实干、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上见实效。

三、要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之风

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这一优良作风启示我们:践行“两学一做”只有坚持群众观点,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真正把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紧密结合和统一起来;也只有坚持一切从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心系群众,深入群众,才能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才能更好地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要发扬求真务实创新之风

求真务实创新,不仅是一种科学精神、一种工作作风,也是一种党性要求,更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党人应该具备的政治品格。这一优良作风启示我们:践行“两学一做”要坚持实事求是,努力在认识规律、把握规律、遵循和运用规律上下功夫,使思想、行动、决策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把求真务实创新要求始终贯穿到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主动学习基层的鲜活经验,“干在实处”,争做“求实、务实、踏实的实干家”,更好地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接地气、养元气、蓄底气,切实增强自觉践行“两学一做”的实效性和能动性。

五、要发扬艰苦奋斗创业之风

艰苦奋斗创业,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是我们党的政治本色。这一优良作风启示我们:在思想开放、理念多元、生活多样化的新时代,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艰苦奋斗创业作风,树立健康的社交观、礼仪观、消费观和事业观,使之成为一种生活准则、工作作风、利益观念、精神状态和高尚情操。尤其在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在全党和全社会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创业作风,高扬艰苦奋斗创业旗帜,就能更好地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就一定能够经受住“四大考验”、继续战胜“四大危险”,不断适应新常态、破解新困苦、解决新难题,进一步端正党风、转变政风、重塑民风。

通过这段时间的系统学习,温故了党章,细读了有关党规党纪,同时也观看了反腐警示片,心中有一种感觉,感觉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就是手拿着权力的双刃剑,站在悬崖边上挥舞。如果心中没有对党章党规党纪的敬畏之心,很有可能被权力这把双刃剑所伤而摔下悬崖,重者一命呜呼,轻者遍体鳞伤而深陷党纪国法的深渊成为囚徒。

何谓“敬畏”?敬者指尊重,畏者谓害怕。没有对党章的尊重,必然会产生特权思想、骄横之气; 没有对党规党纪的害怕,必然会产生侥幸心理、邪恶之念。久而久之,就会变得肆无忌惮、欲所欲为、无法无天。造成在工作生活中,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吃喝就吃喝现象。这样的党员领导干部,迟早会应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话,最后会把自己送进党纪国法的囚牢里。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就是为了明确自己的身份,加强宗旨教育,提升责任意识,强化担当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就是为了让自己懂得 “党章是规矩,党规党纪是底线”,应当死死牢记在脑子里,融合到自己的灵魂中,才会常怀敬畏之心,做到工作生活里不破规矩,不松底线。

当今社会特点是形势错综复杂,诱惑形形色色,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如果不常怀敬畏之心,只要稍有不慎就会被裹着亲情、友情的糖衣炮弹击中。所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要做到二个字:常与长。经常学和长期学,除了温故知新外,最主要的是强化敬畏之心。

通过对“两学一做”的学习,我作为一名党员深感,“两学一做”重在坚持以作为学。

首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任务重大。“两学一做”是党中央立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组织、每名党员的重要决策。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党规党纪是对党章的延伸和具体化。对每个共产党员来说,自觉尊崇党章、遵守党规,是最基本的要求。学习党章党规,关键在于从思想到行动时时处处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和纪律意识,从一言一行做起,树立“底线”思维,牢记党的宗旨,履行党员义务和权利。

其次,每一名党员都是党的形象。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每一名党员需要有“党的前程、国之兴亡责任在我”的主人翁意识。中国共产党是由八千多万党员组成的大党,广大党员是党的组织、党的生活、党的工作、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的主体,在党的一切活动中起着最终的决定作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教育一样,“两学一做”也是对党的干部队伍和全体党员的理想信念再教育,为党为民实践规范再强化。“两学一做”覆盖面更加宽泛,面向全党每一分子,是在进一步牢固夯实我们党的思想政治基础。只有把每个党员的能力素质都提高了,把每个细胞都有效地激活了,我们党才能有更加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是学习教育持之以恒。中央明确指出,“两学一做”不是一次活动,而是经常性教育,是一件打基础、利长远、系根本的重要工作。“两学一做”关键在学,核心在做,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指导我们各方面的工作扎扎实实推进。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尤其需要强化“两学一做”的担当意识和使命意识,把眼前的各项工作一丝不苟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四是做表率、强落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必须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忠诚于党,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宣传部门要确保党的宣传文化阵地体现党的意志、反映党的主张、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团结。既要当好这项工作的宣传者、推动者,又要当好参与者、实践者,为学习教育开展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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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章严守党规党纪心得体会

全文共 4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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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既是州市党委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安排部署,也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十八届四次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是加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也是每名党员应尽的义务和庄严的使命。通过学习,我有如下体会

一、认真学习党章,增强三个自觉

《党章》是我们党内的根本大法,是中国共产党的总章程,是把握党的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是坚持从严治党的根本依据,是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是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制定和完善党章、学习和贯彻党章。当前,我们党是一个拥有8600多万名党员的执政党,面对越来越复杂的形势、越来越艰巨的任务,我们只有充分发挥党章在立党、治党、管党中的根本性作用,才能不断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为完成党的各项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要充分发挥党章在立党、治党、管党中的根本性作用,就需要全党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党章意识来源于党员对党章的深刻认识,植根于党员的内心深处,作用于党员的一言一行。每一位党员只有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地学习党章,才能全面掌握党章的基本内容,深刻领会党章的精神实质,从而真正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我认为,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就必须增强三个自觉。

一是要自觉增强党员意识。《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作为一名党员,我们需要时刻对照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认真查找和纠正自己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们需要发挥好带头和表率作用,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经常检查自身存在问题,弥补自身存在不足,始终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一句话,我们只有不断强化自身的党员意识,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忧党,才能明白自身的责任和使命,才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中不迷失方向。

二是要自觉践行党的宗旨。中国共产党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写进了党章,旗帜鲜明地指出我们党是代表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党。《党章》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作为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我们必须把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真正树牢“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要勇于担当、大胆开拓,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通过自己细致的工作,努力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给群众带去实实在在的利益。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使各项决策和工作符合实际和全市人民的要求。作为我们国家最基层的党员领导干部,我们直接面对社会、面对群众,我们的作风和形象是整个党员队伍形象的缩影,人民群众往往会通过我们来评判党风政风的清浊。因此,我们必须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用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为人民谋利益,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三要自觉锤炼党性修养。党性修养是每个党员终身必修的课程,是党员优秀品质的锻造和提升。共产党员的优秀品质不是天生具备的,是经过长期的学习和实践锻造出来的。修党性需要长期的理论武装和实践熔炉的锻造,理论武装的主要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治国理政系列讲话的修养;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和思想意识的修养;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修养;组织观念、组织纪律的修养;荣辱观的修养;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的修养等。实践熔炉的锻造指的是,党性要随着不断深入实践,在不同的环境中千锤百炼才能变得更坚强、更成熟。任何人要想做一个终身合格的共产党员,都必须终身进行党性修养,随时到实践的风浪中去过滤、提纯、净化、升华,才能保持坚强的党性。修党性是一种自觉的内化功夫,是党员自身素质的一种提升,需要党员发自内心的、主动的、持久的、执著的追求,需要与时俱进、不断锤炼才能坚强。

二、严格遵守党规,甘当三个表率

《中国共产党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廉洁从政的党内法规。《廉政准则》中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使用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作风问题,甚至连婚丧喜庆等个人行为也有了“紧箍咒”。我个人理解,这是中央为全力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致力封堵权力滥用的漏洞、挤压权力寻租的空间,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给党员领导干部所定的规矩。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当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依然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懂规矩、守规矩,严格遵守好《廉政准则》这部党内法规,在履职过程中甘当三个表率。

一要甘当执行《准则》的表率。《准则》分别对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8个方面,提出了“52个不准”的要求。这“52个不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各种表现都有涉及,内容具体、明确。作为领导干部,我们只有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地执行好,起好模范带头作用,才能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下级,才能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处处见成效。

二要甘当廉洁从政的表率。《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我们要规范地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就要牢固树立廉政是一道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的认识,时时提醒自己,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就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一身正气;就要严于律己,时刻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工作,清清白白做官;就要严格要求配偶、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准则》的行为发生,要勇于以自身的榜样力量影响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促进廉洁从政。

三要甘当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准则》是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党内法规,要让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就必须自觉接受监督。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以宽广的胸怀,真心诚意地听取来自各方面的批评意见,并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地加以改进和纠正。与此同时,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做到预防在先,关口前移,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严肃纪律,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三、坚决守住底线,争当三心干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的一部党内法规。

《条例》指出: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给予党纪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条例》对党员纪律处分的种类、处理措施、运用规则、量纪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违反政治、组织、人事、财经纪律行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对贪污贿赂、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失职渎职、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行为作出了明确界定。

作为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条例》,结合工作和生活实际,对照《条例》认真总结思考,我们工作生活中,什么行为属于违纪行为,从而在思想上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在行动上用《条例》明确界定的行为时刻警醒自己,争做“三心”干部。

一是对《条例》要常怀敬畏心。《条例》是对违法违纪党员追究党纪责任的党内法条,其对10个方面130种违纪行为进行了界定,涵盖政治、经济、社会、作风等方面,明确了各种违纪行为的量纪标准,处分等次。同时也警示大家,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重则身败名裂、断送前程、祸及家人。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条例》心存敬畏,抓好《条例》的学习,把《条例》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对权力要常怀平常心。《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履行党员的八项义务,用一颗“平常心”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力。要清醒认识到“做官一张纸,做人一辈子”,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这些基本道理。同时,更要清楚认识到权力是柄双刃剑。要清醒地认识到正确行使权力,则群众喜,事业兴,己光荣;错误地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则群众怨,事业损,声名败,甚至成为人民的罪人。每一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常怀这种“平常心”,牢固树立掌权为民的思想,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认识和处理问题,才能自觉当好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工作。

三是对诱惑要常怀明白心。当今社会是一个多元的社会,作为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经常要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如果我们做不到头脑清醒,不能保持一颗“明白心”,就会为物欲所惑,为名利所困。就不能挡住诱惑,识破诱惑背后的陷阱,走向违纪违法的深渊。要明白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诱惑向权力献媚,目的就是想俘虏权力。要时刻牢记“大厦千间,夜眠七尺;珍馐百味,无非三餐”的古训。要明白领导干部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诱惑,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利令智昏,势必走上以权谋私的邪路,最终误党、伤国、损民、祸家、害己。所以,作为领导干部,要经常用《条例》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成为一个堂堂正正,廉洁奉公的人民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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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党纪党规抵制会所歪风发言稿

全文共 1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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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推进制度创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前沿。这“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一个唤醒”,“两个挺在”的重要论断,进一步明确了党纪和国法的关系,突出了纪律规矩的地位和作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挺在前沿,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是重要前提。“唤醒”两个字,掷地有声、直指要害、振聋发聩,体现了对当前党员干部党性意识的清醒把握,提出了对党员干部的期望和要求。

一句“唤醒”,唤起了我们对中国近代屈辱史和我党奋斗史的深刻记忆。200年前,拿破仑曾说过,中国是一头沉睡的狮子,当这头睡狮醒来时,世界都会为之发抖。但中国沉睡了太久,以致国事衰败、屡遭欺凌,几近亡国的边缘。期间,中国人民在救亡图存、民族复兴的道路上经历了一次次的选择、一次次的抗争、一次次的失败,中国睡狮还是没有被唤醒。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中国共产党自创始之日起就以解放劳苦大众为己任,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目标,以共产主义理想为追求,并为之前赴后继、浴血奋斗,中国人民不仅醒来,而且从此站了起来。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的伟大胜利,完成了从“一穷二白”到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历史性跨越,醒来的中国狮迸发出伟大的力量。

“唤醒”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着不同的表现和指向。在闭关锁国的时候,“睁眼看世界”就是唤醒;在遭受丧权辱国的时候,“外争国权,内惩国贼”就是唤醒;在民族危机、国家危亡的时候,“向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就是唤醒;改革开放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就是唤醒。历史发展到了今天,在我们党的正确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航船乘风破浪。“全面从严治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根据新的形势任务要求,向全党发出的动员令、注入的“清醒剂”。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每个党员都应强化党章党规意识,始终保持足够的清醒。但是现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有的党员干部由于少了生死考验和党性锻炼,淡化了党员身份,忽视了党章规范,忘记了党纪要求,有些昏昏欲睡了,有的甚至“睡”了过去。面对这样的情况,如果不猛击一掌、大喝一声,任其“昏睡”,不但这些党员干部个人可能犯错出问题,还会对党和人民事业造成严重损害。所以,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严格遵守执行党章党规,是现阶段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

作为地方党委,直接面对广大基层党员,更应强化责任担当,让党员的党章党规意识都“醒”过来,把纪律和规矩作为第一道防线,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出表率。以学习促自醒,组织党员学习好党章党规,把党章党规印在脑海里,让党的纪律戒尺高悬心中,通过“自醒”拉上“闸门”,有效遏制思想滑坡、行动越界。青岛市委把党章党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党校、行政学院的重要学习培训课程,并把检查学习和遵守党章党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促使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自觉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以执纪促清醒,把“纪”挺在“法”前,树立纠小错、管住“大多数”的理念,无病防、有病治、抓早抓小,把纪律执行到位。通过执纪给党员干部以警醒,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以制度促常醒,把纪律和规矩完善起来,把保障纪律执行的制度树起来,以严的制度约束党员干部、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党员干部,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党的十八大以来,青岛市系统推进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废止规范性制度规定37件,重新出台43件,并抓好制度的配套衔接,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以严责促警醒,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使违规违纪行为有人管、有人查,使党章党规切实挺起来、硬起来。去年青岛召开市委全委会专题对落实“两个责任”进行部署,并制定了“两个责任”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坚持“一案双查”;严查“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规定问题,并对典型事例公开曝光,使全市广大党员明白,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自己的行为规范首先是党规党纪,遵守国家法律首先要遵守党规党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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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两学一做党风党纪民主生活会发言稿

全文共 12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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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全国组织部长会议,是党中央批准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政治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总结去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今年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任务。

过去的一年,各级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服务大局,坚持从严从实,认真履职尽责,各方面工作都取得新的进展。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教育,推动党员干部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聚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先进典型为引领,以反面典型为镜鉴,着力深化“四风”整治,解决不严不实突出问题,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深化;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落实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好省部级后备干部专题调研,加强改进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深入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裸官”、干部档案造假、“带病提拔”等专项整治,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力度,严肃查处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贪腐以及执法不公、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干部管理和监督工作得到加强;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出台和贯彻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一批重要法规制度,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有了新的提升;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农村、国企、高校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做好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核评议;深入实施重大人才工程,推进人才政策创新,人才支撑作用进一步显现。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还将进行省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做好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握大局大势,突出工作重点,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高组织工作水平,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为“十三五”时期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关于2016年的工作安排,赵乐际同志还要作全面部署。这里,我重点讲一讲当前工作面临的大的形势背景,讲一讲今年的几项重点工作。

做好新一年的组织工作,首先要把握好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大势提出的新要求。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奋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于培养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组织路线是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的,发挥好组织部门的职能作用,就要放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在大的形势背景下谋划和推进工作,自觉把组织工作融入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和奋斗目标之中。

把握大局大势,就要认清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赋予组织工作的新使命。今后5年,党和国家的工作千头万绪,归结起来就是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这是牵头抓总的目标。把握好、服务好这个大局,对党的组织能力和动员能力、对党员干部的精神状态和能力素养,都提出了更高要求。要看到,以新的发展理念引领新的发展实践,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意味着对传统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这迫切需要引导党员干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看到,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创新。这迫切需要推动领导干部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深入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搞清楚新常态下“怎么看”、“怎么干”,切实提高领导经济工作的水平。还要看到,当前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下行压力较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任务艰巨繁重。这迫切需要激励党员干部勇于担当、攻坚克难,提振精气神、增强执行力,更好带领群众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把握大局大势,还要认清全面从严治党对组织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是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纯洁性的本质要求,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执政使命的战略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加强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为牵引,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坚持集中教育与经常性工作一起抓,严格正风肃纪,大力反腐惩恶,从严治党严出了新的气象、严出了党的威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也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尊重。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巩固党风廉政建设成果、恢复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任务还很重,严明纪律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任务还很重,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的任务还很重,许多深层次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解决。最近一段时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等会议上,就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作出进一步阐述,提出一系列新的任务和要求,需要很好贯彻落实。如何总结和用好近年来管党治党的成功经验,保持和拓展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态势;如何破解干部队伍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健全长效管用的制度机制;如何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等等,这些都是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紧迫课题。

做好新一年的组织工作,要在整体把握的基础上,着力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省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基层党建工作、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等4项重点任务。这些任务都是牵引性、基础性很强的大事,抓好了这些任务,就牵住了今年组织工作的“牛鼻子”,就能更好带动工作整体推进。

第一,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中央决定,今年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这是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后,深化党内教育的又一次重要实践,也是推动学习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全体党员拓展、从集中教育活动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精心组织安排,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今年党建工作的龙头任务,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两学一做”,基础在“学”。这次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十分明确,就是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党章党规,重在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着党的基本理论和政治主张,集中体现着党的集体意志和原则要求。把党章这个总规矩立起来了,其他纪律规矩也就容易立起来。现在,一些党员干部出问题,有一个共同的原因,就是不学党章、淡忘党章,不拿党章当回事。对每一个共产党员来说,尊崇党章、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是最基本的要求,不仅要经常捧读、认真领会,更要入脑入心、外化于行。党规党纪是对党章的延伸和具体化,是规范党员行为的具体遵循。要认真学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弄清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守住共产党员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

学习系列讲话,重在加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我们讲21世纪马克思主义、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最现实的就体现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上;加强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武装,紧要的是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深入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要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进程,结合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深入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包括关于治国理政环境、目标和布局的重要论述,关于治国理政理念、思路、动力和保证的重要论述,关于治国理政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的重要论述,研机析理、加深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两学一做”,关键在“做”,就是要做合格的共产党员。这是这次学习教育的着眼点、落脚点。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员合格,党的组织才坚强有力。党员合格的标准是具体的、明确的,重要的是坚定信仰信念、强化政治意识、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坚定信仰信念,就是要保持共产党人姓“马”姓“共”的本色,不忘本、不忘祖、不忘初心,切实做到爱党、信党、护党、跟党走,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强化政治意识,就是要始终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看齐意识,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党中央要求干什么就坚定干什么,党中央禁止什么就坚决反对什么。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深刻吸取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人严重违纪违法的教训,肃清恶劣影响,时时引以为戒,坚决同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树立清风正气,就是要不断深化对党的性质宗旨的认识,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坚持用党性原则和纪律规矩来约束规范自己,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廉洁从政、勤于修身、从严治家,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勇于担当作为,就是要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平常时刻看得出来、关键时候冲得上去,在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决胜全面小康上奋发有为,在转方式调结构、战风险渡难关中主动作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人的风采。

“两学一做”,重要的是端正思想作风、解决突出问题。经过这几年从严管党治党的实践,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养和作风都得到了加强,精神面貌也大为改观。但在一些党员中依然存在较多问题,像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淡化、在党不言党的问题,像信仰不真信、修身不真修、当“两面人”的问题,像阳奉阴违、口无遮拦、乱评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问题,像无视组织纪律、我行我素、搞团团伙伙的问题,像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不方便于民的问题,像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的问题,等等。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强化问题导向,瞄着问题去、对着问题走,推动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对照党员标准检视和改进自己。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继续抓好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整改,抓好不严不实突出问题的整改,切实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让人们不断看到党员干部队伍的新气象。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面对的是全体党员,层级多、范围广,要精心组织、讲究方法、注重实效。要把握好学习教育的特点,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注意抓在平常、融入经常。要坚持区分层次、分类指导,在遵循统一要求基础上,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党员的实际情况,对学习教育的内容、形式、措施等作出具体安排,增强针对性实效性。要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层层立标杆、作示范,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带头讲党课,带头学习讨论,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解决自身问题。

第二,精心抓好省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今年,全国绝大多数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一些省区市党委换届,这是今年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也是对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的一次重要考验。这次换届,是在党中央对干部工作提出许多新要求的背景下进行的,是在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进行的,也是在开启“十三五”新征程的背景下进行的。能不能搞好这次换届,关系执政骨干队伍建设的整体状况,也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换届工作,贯彻好中办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选出一批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一批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换出一个心齐、气顺、劲足的好面貌。

1.充分发挥党委领导和把关作用。这是确保换届成功的关键。反思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最大的教训就是党委放弃了领导,放任违纪违法行为,对挑战党和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现象置若罔闻,造成了极其恶劣的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这次换届工作中,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杜绝类似现象发生,无论什么地方、部门和单位,如果出现对换届工作领导不力、失职失责的问题,都要严肃追究相关党委和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要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统一领导,党委主体责任要落实到位,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落实到位,纪委监督责任要落实到位,组织部门考察责任要落实到位。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20字好干部标准,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大力选拔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干部。要把好政治关,把政治标准放在首要位置,重点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贯彻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否严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是否坚决、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是否鲜明。要把好作风关,重点看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现实表现、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的具体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际情况,以及干部道德品行状况和群众口碑。要把好能力关,重点看是否认真负责、敢于担当,是否经受过繁重任务、复杂局面的考验,是否有促改革、谋发展的工作实绩,是否具备胜任岗位、履职尽责的能力素养。要把好廉洁关,重点看是否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是否廉洁从政、秉公用权,是否做到清白做人、干净做事。换届工作中,对考察对象的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无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发现问题都要认真核查,有硬伤的一律排除在外,坚决防止用人失察、“带病提拔”。这次换届牵涉面大,要注意整体衔接,按照自下而上、适当集中的要求,统筹换届时间和顺序,统筹考虑上下级以及同级领导班子换届人事安排,避免换届时间拖得太久、主要领导刚刚选上又很快调整等问题。

2.改进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方式。这是提高换届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过去,在这方面工作中,“四唯”问题比较突出,对教训要认真吸取,对不当做法要纠错。去年,中央组织部开展了新一轮省部级后备干部专题调研,在理念思路、程序步骤、方式方法等方面作了较大创新,实际效果和各方面反映都是好的,要把专题调研的经验运用到这次换届工作中。要改进民主推荐方式,调整和完善遴选的程序和方法,不搞“海选”式的大会推荐。要按照领导班子职位设置全额定向推荐,采取先个别谈话推荐、后会议推荐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参考,但不唯票,防止简单以票取人。要完善换届考察办法,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考察识别干部,通过立体考察,把干部识透、选准,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要重视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干部的见识见解、秉性情怀、境界格局、道德品质、综合素质,既知人之长、又知人之短。要把握好干部成长路径,更加注重干部在基层一线的经历和实际工作中的表现,更加注重必要台阶和递进式的培养,更加注重关键岗位的扎实历练,切实解决干部来源渠道单一、成长路径趋同、缺乏实际工作磨练等问题。

3.选好配强各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党政正职是“关键中的关键”。要选准选好党政正职,按照政治素质过硬、驾驭全局能力强、善于抓班子带队伍的要求,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把那些公道正派、胸襟开阔、严以律己,经历吃劲岗位扎实锻炼、领导经验比较丰富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党政正职岗位,不能搞论资排辈、平衡照顾。要加强统筹配备,对市县党政正职人选,注意从具有下一级党政正职经历的干部中选配,人选可在全省范围内统筹。对少数在下一级党政正职岗位上任职时间较长、实绩突出、特别优秀的干部,可以直接提拔担任上一级党政正职。经验表明,党政正职的协调配备、和谐相处十分重要,在人选的考虑和配备上,要注重年龄、经历、专长、性格等方面的匹配,实现优势互补、气质相容。

4.着力强化领导班子整体功能。班子战斗力怎么样,关键看结构优不优、功能强不强。这次换届中,要把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作为重要着力点,综合考虑年龄、经历、性别、民族、党派、专业等方面因素,做到搭配合理、结构科学,防止重“数字结构”、轻“素质结构”,防止重“学历结构”、轻“能力结构”。要坚持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统筹把握不同年龄层次干部配备比例,不简单以年龄划线,不搞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年龄层层递减和“一刀切”。对那些经验丰富、事业心强、工作得力、年龄较大的干部,要注意发挥好他们的作用。同时,要选配好优秀年轻干部,打破在一些特定群体中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积弊,加大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交流力度,注重从基层一线、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发现好干部。要在更大范围内统筹考虑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配备,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做到应配尽配。要着眼优化领导班子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注重选配综合素质好、具有较高知识层次和专业素养的干部,提高领导班子专业化水平,防止一个班子中同一类型干部过于集中。

5.确保换届风清气正。换届风气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的“晴雨表”,直接关系换届工作成败。要加强换届政策和纪律的学习宣传,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要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违背组织决定搞阳奉阴违、团团伙伙等行为;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干部工作程序,该有的环节一个都不能少,该守的规矩一条都不能破。对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等问题,要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通报、公开曝光。要严格执行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严防敌对势力、黑恶势力、家族和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严防人大代表选举和政协委员协商提名中的权钱交易、弄虚作假等行为。通过各方面努力,使这次换届成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从政环境的一次生动实践。

6.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换届工作涉及干部的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干部的思想波动,越是这种时候,越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准确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心理预期,特别是对那些重点人员,要面对面做好谈心工作,教育引导干部从大局出发,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既要防止一些干部急于“升级进档”、心浮气躁,又要防止一些干部因为提拔无望而得过且过。要引导新进班子成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事业观,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不断创造经得起实践、历史、人民检验的实绩。

与换届工作相联系,还有一个做好干部教育培训的问题。要深入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突出抓好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着力提升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要着眼于落实“十三五”目标任务,抓好领导干部培训轮训,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认识和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增强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能力,增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能力,特别是对不适应不符合甚至违背新的发展理念的认识和做法,要及时调整、纠正和摒弃。各地区各部门要发挥好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主渠道作用,抓好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培训。

人才是创新驱动的核心要素,是推动发展的第一资源。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重视对优秀人才特别是中青年优秀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推进人才管理体制、培养支持、评价激励等方面改革,充分激发人才的创新活力和创造潜力,推动我国从人才大国走向人才强国。要深入实施“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人才工程,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完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促进人才横向和纵向流动,健全有利于人才向基层、中西部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艰苦地区和一线岗位流动的政策体系。

第三,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这些年,基层党建工作有了很大加强,但总体薄弱的状况仍未改变。要持续用力、常抓不懈,坚持政治功能与服务功能相统一,坚持分类施策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整体功能,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加强基层党建工作,首先要抓好党中央已有部署和措施的深化落实。就农村党建来说,就是要落实好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要求,在加强党组织统一领导、健全村务监督机制、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发挥好村党组织带头人作用等方面取得新进展。要适应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农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任务如期完成。就国企党建来说,就是要围绕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全面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着力解决一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弱化淡化虚化、党组织地位作用边缘化等突出问题。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努力把党的领导这一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核心竞争力。就高校党建来说,党中央一直强调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现在“校长负责”落实得比较好,但“党委领导”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高校负责人“既当教育家、又当政治家”的要求,强化各级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职责,强化院、系、所行政领导抓思想政治工作的职责,着力解决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弱化、院系党组织功能不强、师生党支部组织生活不正常等突出问题,牢牢掌握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

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还要着力破解新兴领域党建工作难题。从目前情况看,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和流动党员管理,是基层党建工作的短板,也是最需要突破的难点。要注意区分情况,坚持体现原则要求和鼓励探索创新相结合,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结合,尽快把新兴领域党组织建设的基础工作做起来,把基本的组织活动抓起来。要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大力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理念、内容、方式的创新,只要是管用有效的,都可以大胆尝试、大胆实践。对于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要在抓紧摸清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农民工和大中专毕业生这两个重点群体,健全流入地党组织管理为主、流出地党组织配合的双向共管机制,确保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不只是基层党组织的事,各级党委要抓,组织部门要抓,各有关部门都要抓,推动形成统筹共建的工作格局。党委要加强统筹指导、完善政策措施,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推动各种资源向基层倾斜,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服务群众提供有力保障。组织部门要负起牵头抓总的职责,强化工作指导和督促落实,抓好各方面任务的组织协调。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坚持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做到管事就要管人、管思想、管作风。基层党组织要把注意力和着力点聚焦到抓好党建工作这个主业上来,决不能荒了自己的“责任田”。要继续抓好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认真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把入口、畅通出口,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稳妥慎重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第四,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贯彻好这样的要求,说到底是个落实责任问题。各级党委要切实强化管党治党的责任,不断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健全完善管党治党制度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落地生根。

1.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只有各级党组织都担负起主体责任,才能真正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要抓紧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内容和责任要求,构建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责任体系,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肩负起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加重党建工作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考评中的分量,完善市县乡党委书记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要完善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以强有力的问责制倒逼各级党组织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现在基层干部作风有了明显好转,但基层贪腐和执法不公等问题还大量存在,对“蝇贪”和“微腐败”等现象,老百姓感受最直接、最深恶痛绝。要把从严治党要求向基层延伸,层层传导压力,特别要抓好县委这个关键,压实县委书记的责任,推动从严治党在基层有效落实,在严管严治中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内政治生活是党员干部锤炼党性、砥砺品格的重要平台,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会有什么样的党风政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就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举措,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有了一定提高。同时也要看到,仍有一些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存在走过场的问题,需要认真解决。要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方面的制度,抓紧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性文件,修订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关键是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引导党员干部祛除私心杂念、正确对待批评,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要建立经常性的提醒和批评制度,遇到重要问题或普遍性问题需要集体批评和自我批评时,要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把事情说清楚、谈透彻。有了群众反映,接到揭发检举,经过查核确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就要让犯错误的同志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检讨,大家批评帮助,共同敲响警钟,切实改变过去那种不出问题无人管、一出问题就是大问题的状况。要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探索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充分调动起来,使党内政治生活更加健全、更加健康。

3.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现在,党的作风建设步步深入、持续向好,但作风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稍有松懈就有可能出现反弹。抓作风建设,责在坚持、难在坚持、成也在坚持,要树立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把作风建设一抓到底,由解决面上问题向解决深层次问题延伸,由集中整治向常态治理深入。要推动领导干部把“三严三实”要求体现到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上,体现到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体现到对分管方面的管理上,体现到严格要求自己上。要坚持标本兼治,向制度建设要长效,紧紧围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大部署,既抓住老问题、又盯紧新问题,既直面尖锐复杂问题、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用具体明确的制度来推动作风状况的根本好转。对已出台的相关措施办法,比如公务接待、办公用房、领导干部生活待遇、领导干部到企业和社会组织兼职等,要结合执行情况,该细化的细化、该完善的完善;对各方面反映突出、存在管理盲区的问题,要抓紧研究措施办法,立新规、补漏洞;对干部队伍存在的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的问题,要坚持思想教育与制度约束相结合,坚持惩戒问责与激励保障相结合,综合施策、立破并举,推动形成依法作为、敢于作为、善于作为的良好风尚。

4.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这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的治本之策。要按照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要求,加快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着力破解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要求,完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干部的考核指标、考核办法,提高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加强考核成果的实际运用。要把五大发展理念体现到干部考核指标体系之中,把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成效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干部工作“指挥棒”的作用。要进一步完善选拔任用制度,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抓好建章立制工作,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切实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促进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不能让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干部受到排挤,不能让好大喜功、急功近利的干部如鱼得水。对《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的落实情况,每年都要进行盘点,能下的下了几个,不作为的是谁,都要清清楚楚,决不能让规定成为一纸空文。要细化干部动议提名、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方面的具体程序,特别要围绕破解“带病提拔”这个顽症痼疾,完善考准考实干部的有效措施。要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完善追究问责的具体办法,做到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主持会议讨论决定谁负责,重大用人失误要有人负责。要进一步完善管理监督制度,组织部门任免干部,还要监督干部,扯袖子、咬耳朵的工作,组织部门要多做,党委书记、组织部长要多做,防患于未然。要健全日常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机制,坚持时时严、处处严、事事严,对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要健全对一把手的监督制度,规范一把手的职责权限,完善议事决策程序,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一把手的管理监督,形成对一把手权力的有效制约。同时,还要推动领导干部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干部监督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创新。要结合具体实践,对报告主体范围、事项内容、材料受理、汇总查阅等进行修订完善,对抽查结果的处理作出明确规定。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还要坚持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相结合,完善干部激励保障制度,进一步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做好新形势下的组织工作,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各级党委要把组织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认真研究解决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组织工作的大政方针,支持组织部门按原则选人用人,为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打铁还得自身硬,管干部的人更要有过硬的品行和能力。组工干部要不断锤炼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质,把讲政治摆在第一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恪守党性原则,更好履职尽责。要不断锤炼知人善任的能力水平,注重调查研究,把握工作规律,加强能力建设,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解决新问题,当好组织工作的“政策通”,成为知事择人、选贤任能的行家里手。要不断锤炼务实担当的优良作风,严格按党的政策办事、按组织原则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使组织部门成为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

做好新一年的组织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组织工作新局面,为夺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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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党风党纪教育活动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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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省民政厅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驻厅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全力推进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下面我讲两个问题。

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回顾

省民政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加强作风建设,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对全厅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对举报信件的核查和案件的查处工作,加大了对厅机关和直属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监督检查的力度,有效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为全省民政事业的改革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保障作用。

(一)厅党组严格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强化从严治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通过召开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推进了责任落实。通过传达学习中央纪委通报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推进了责任落实。通过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等党内法规,推进了责任落实。二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分工,突出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印发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制定了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方案,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责任分工。省民政厅党组与厅机关各处室局和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书》,厅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了《廉政建设保证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三是加强廉政教育,树立不敢腐、不想腐的思想理念。2015年,厅党组书记、厅长蔡炳华和省监察厅副厅长张卓桥分别为厅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课,列举了典型腐败案例,引经据典,使大家受到了深刻教育;还邀请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刘喜林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大家进行了专题辅导和解读,使全厅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组织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准则、条例的学习交流和知识测试活动,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准则、条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组织厅领导家属到省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增强做好“廉内助”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提高法纪意识,营造廉洁的家庭氛围;组织厅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人员参加廉政教育培训班,强化廉政意识,认清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严格管理和加强监督检查。2015年,厅党组及党组成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通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带头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监管和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全省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管。按照自查、重点检查和整改完善的步骤,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医疗救助资金、农村低保资金、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临时救助资金和幸福院建设资金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民政专项资金是否存在利用资金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清理、检查和纠正,对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惩治。二是加强对公用经费的管理。在严格执行省民政厅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管理办法和关于节约和控制“三公”等经费支出的意见,加强对公务用车的购置与运行、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的管理以及注重日常工作勤俭节约的基础上,细化了《差旅费管理办法》,提出了详细要求,制定了出差审批单的管理规定。三是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解决“为官不为”问题。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积极开展“为官不为”的治理。通过学习焦裕禄、谷文昌等先进典型的事迹,形成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的浓厚氛围;严明组织纪律,制定了《机关作风纪律经常性监督检查制度》、《全省重点民政工作综合评估办法》等制度规定,切实解决人浮于事的问题;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决杜绝和纠正买官卖官、任人唯亲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立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履行监督责任。

一是积极开展预防式监督。通过参加会议监督。列席省民政厅党组会议和厅长办公会议,对做出的重大决策进行监督。通过参与具体工作监督。参与省民政厅机关及直属单位拟提职干部的民主推荐、测评和考察谈话等工作,对干部提职等方面进行监督;对厅机关业务处局和直属单位采购项目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进行监督。认真开展预防式监督。2015年对17人进行了提醒式谈话,4人进行了警示谈话;同时,由厅领导带队到省民政厅直属单位,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调研;印发了“五一”、“端午节”、抗战纪念日、中秋、国庆期间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强化对节日期间的监督;转发了省纪委监察厅关于破坏发展环境典型问题和案件的通报,印发了关于2015年上半年全省民政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的通报,寓纪于案、以案说纪,引以为鉴,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不断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树立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积极开展巡视监督。制定印发了《省民政厅巡视工作暂行办法》,对巡视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责、方式、原则、程序、制度和要求做了详细规定,今年将正式开展巡视工作,通过创新监督方式,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经常性和实效性。

二是严格查办违规违纪案件。驻厅纪检组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中,突出抓好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对收到的举报信件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了调查处理,根据举报线索和被举报人的情况,驻厅纪检组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线索排查,按照举报信件的五种处理方式,分别及时进行了函询、初核或立案调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2015年,省纪委检查组对驻厅纪检组查办案件情况进行了检查,对驻厅纪检组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是加强基层落实两个责任监督检查。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检查督导通知,要求各单位进行自检自查,并向驻厅纪检组专题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情况。在此基础上,由厅领导带队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抽查,并在反馈意见时对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时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督促了基层单位两个责任的落实。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在全省民政系统内有的单位和个人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对当前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不够,对担当工作的责任感和标准与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要求还有差距;基层一些单位的个别领导干部对落实和履行“两个责任”的认识不够,不能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层个别党员干部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存在侥幸心理,违反党纪的“四风”问题还时有发生。民政部门基层窗口单位,直接接触百姓和为百姓服务,如果不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那将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信。为此,我们必须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永远在路上。

二、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抓好作风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内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深入推进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一)强化党风廉政教育,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上来,了解和掌握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常态、新观点和新任务。当前,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研判依然是严峻复杂,为此,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力度,从源头上解决党员干部不想腐的问题。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实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十一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从严治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部署和要求,强化遵纪守法意识;继续开展党的宗旨和理想信念教育,巩固“三严三实”教育整改成果,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继续实践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要努力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要坚持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以廉政典型为榜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从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训,做到自省自警,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已正式实施,全省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要在原有学习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要充分认识准则是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体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全省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让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与行,始终坚持理想信念宗旨的“高线”;还要发挥带头表率作用,以身作则,尊崇党章,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切实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自觉守住纪律的“底线”,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发挥准则和条例在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基层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基层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督促基层把两个责任真正落实到位。切实担当管党治党的责任。全省各级民政部门都要尊崇党章,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责任,要认真加强党内监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双重”组织生活,继续发扬党的“三大作风”,继续坚持党组织生活正常化,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切感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增强党的理想信念。

(三)强化整治“四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持续纠正“四风”。要抓好三公经费管理和使用,防止公车私用,抓好机关党员干部的庸、懒、散和不作为等方面作风建设问题,把大家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重要部署上来,推进全省民政事业的改革创新发展。要认真抓好基层民政窗口单位的作风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在全省民政系统内对发现的“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给予曝光,绝不手软。厅直属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整改成果,结合落实全省民政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在上半年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查找“四风”方面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开展对基层单位巡视。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十一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的部署,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要向基层延伸,重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研究制定巡视工作制度,加强对民政基层及窗口单位的巡视,要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督促整改,对于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移交纪委和有关部门党组织依规依纪进行处置。

(四)强化民政专项资金管理,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跟踪检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社会救助、防灾救灾、优抚安置、福彩公益金、养老项目等专项资金的跟踪检查,重点检查涉及民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资金。省厅机关各职能处室要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抓好专项资金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规范资金的安全运行。在资金管理使用上,一方面要加强内部监督,加强对资金分配权力的监督制约,另一方面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群众和媒体的监督,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符合规定,管理使用安全高效运行。加强对困难群众实物发放和临时救助资金发放的监督检查。全省各基层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困难群众救急难临时发放的实物和资金进行认真检查清理,切实保证将救助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五)强化违规违纪案件查处,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执纪审查。全省各级民政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监督执纪问责的要求,坚决履行监督职责,认真抓好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依据案件线索的五种处置方式,认真受理举报信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要严厉查处基层和窗口单位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对违规违纪的要依照党规党纪严肃处理,坚决做到零容忍。实践和运用好“四种形态”。王岐山同志强调,从严治党要靠纪律管全党,把纪律挺在前面要靠坚强的党性和责任担当。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全省各级民政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王岐山同志的讲话要求,运用好“四种形态”,使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极少数。这“四种形态”都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真正体现了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驻厅纪检组还将继续开展廉政、提醒、警示和诫勉谈话,进一步加大教育监督的力度,对一些苗头性问题主动抓早抓小,预防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同志们,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我们要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六次全会提出的具体要求,加强学习,积极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为全省民政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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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党纪党规强化规矩意识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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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至29日,我市开展了两期市管党员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专题集中轮训,进一步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自觉。

近段时间以来,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从市委常委会到各基层党组织,都在开展党章党规党纪集中学习,越来越多党员干部深刻体会到了“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的重要内涵,领悟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前沿的重要意义。

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从严治党是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而纪律和规矩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同时,党的先进性和执政地位也决定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让纪律和规矩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

纪严于法,就是说,党章党规党纪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员不仅要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纪在法前,就是要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在法律面前架起带电的“高压线”,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祸”。

十八大以来查办的腐败案件、信访举报的线索、巡视和审计发现的问题、严重违纪违法者的自我忏悔都表明,“破法”必先“破纪”,落马领导干部往往都是从破坏规矩、违反纪律开始,进而违法。一顿饭、一包烟、一次批条等,看似“小问题”,看似不起眼,却违反了纪律规矩,也由此种下了腐败的“根子”。

从现实看,有些党员习惯于把防线设置在反腐败上,认为只要没有腐败问题,其他问题都可以忽略不计,所以对纪律和规矩浑然不觉,导致纪律不严、规矩不张。无数事实证明,法律底线被践踏,往往是纪律红线一退再退、把纪律规矩当成随意拉扯的“橡皮筋”的必然恶果。

坚持纪在法前、纪法分开,要与时俱进推进制度创新,修改完善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去除党规党纪中与法律重复的内容,把现行准则规定的“不准”列入修改后的党纪处分条例,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纳入党纪处分范围,突出严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内容,将党章党规的纪律要求丰富、完善、具体化,使党纪特色更加鲜明。

实现纪法分开只是手段,目的在于更好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加强党的建设,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一方面实现纪法分开,扎细扎密扎牢党内法规制度的笼子,确保纪严于法;一方面突出执纪特点,以纪律的尺子严格衡量全体党员的行为,把纪律执行到位,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从小错抓起,早发现早处置,防微杜渐;在执纪中杜绝宽、松、软,坚持严、紧、硬,把纪律管到位、严到分,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注意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让党纪国法共同发挥作用。

让我们时刻谨记:只有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只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面前,筑起纪律和规矩的坚固防线,才能从源头上阻断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防止小错酿成大祸,避免违纪党员干部滑向腐败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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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党风党纪还政坛清风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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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发展和任务的变化,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深化“三转”要求,就需要从思想上和方式上不断与时俱进,在工作中突出执纪特色,把纪律和规矩挺到最前沿,以监督执纪问责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

纪委不是党内的“公检法”。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不能再简单地认为纪委工作就是单一的办案,不能在思想上纪律与法律不分,这些问题严重偏离了党章赋予的职责。现阶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需要重点加强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再监督,用党章党规党纪去衡量党员行为,用严格的措施管理党员,用严格的纪律约束党员,实现常态化。

紧盯“纪律规矩”不放松

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在对涉嫌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进行纪律审查时,对逢年过节收受红包、购物卡、烟酒礼品等违纪问题不感兴趣,总是热衷于审查违法犯罪事项。这些都违背了党纪的严肃性,更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背道而驰。党员干部滑落到犯罪的地步,往往就是平时没人管或者管不严,执行纪律决不能时紧时松,必须始终保持严字当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律审查,就要紧紧盯住“违纪问题”这条主线索,彻底杜绝“有组织、无纪律”的现象。

不让“抓早抓小”停留在口头

以往,一些纪检监察机关攒着反映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不少,却视而不见,等着发展到违法犯罪程度再一起算总账。这种观念和做法必须转变。深化“三转”,在工作中突出执纪特色,就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信访办理、执纪问责中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就要敢于“红脸”执纪,通过早提醒、早处理、早打招呼、早拉袖子,坚持快查快结、边摸排边查处等工作方式,体现“抓早抓小”,不让小问题演变成大毛病,同时,向社会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与时俱进创新纪律审查方式

纪律审查,既要治标、又要治本。过去一些地方固守“人海战”、“时间战”、“久拖战”等纪律审查方式必须转变。转变纪律审查方式,用快查快结的方式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才能避免纪律被软化、虚化,改变过去把所有违纪违法事实都查清楚再处理、再移送的做法,加快纪律审查节奏、缩短审查周期,既达到治病救人的功效,又能鲜明地突出党章赋予的执纪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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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党风党纪还政坛清风心得体会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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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一个高标准一个底线、一个正面倡导一个负面清单,贯穿了“把纪律挺在前面”这个总要求。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当先行担当,严格执纪,把《准则》、《条例》立起来、严起来。

一是增强挺纪在前的自觉。新的《准则》、《条例》,体现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广大党员的新期盼,是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具体化。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对《准则》、《条例》的理解与掌握,同党的十八大以来所作出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部署紧密结合起来,笃学、勤思、深悟,深刻理解和把握修订的背景、原因、要义,不断增强监督执纪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把握挺纪在前的要求。深刻把握新《准则》、《条例》内容的变化,严肃六大纪律,特别要把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刻把握监督执纪方式的变化,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更加注重主动发现问题、多措并举解决问题,勇于担当、敢于出手,切实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真正做到对组织负责、对同志负责、对发展负责,也对自己负责。

三是当好挺纪在前的标杆。律人者更要自律,执纪者更要守纪,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纪检干部更应学习快一步、理解深一层,切实强化党章意识、制度意识、执行意识,把严守党纪党规融入血液、刻印心中。作为领导干部,要正确处理好个人、家庭和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坚持修身齐家,廉洁奉公,以上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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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两学一做党风党纪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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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根据上级要求,8月17日上午,学校党委召开了领导班子党风党纪专题民主生活会。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校党委书记石恒真主持会议。

为开好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了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发生在我省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刻反思了在严守党规党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班子成员之间深入开展了谈心谈话。在此基础上,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撰写了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了个人发言提纲。

会上,石恒真同志代表学校领导班子进行了对照检查,认真查摆了党委领导班子在严守党规党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了问题根源,提出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领导班子成员围绕“严守党规党纪、做忠诚干净担当合格党员”,逐一做了对照检查发言,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联系学校发展实际,结合各方面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深刻剖析自己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根源,并提出了整改措施。每位同志发言后,其他同志本着开诚布公的态度开展了相互批评,形成了交心谈心、严肃和谐的良好氛围,达到了民主生活会“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石恒真同志在总结讲话中就进一步深化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更加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开展自学和参加党委中心组学习,把继续深入学习党章和“一准则两条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严肃党规党纪、严明纪律要求,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对党绝对忠诚。二要进一步严肃党内生活。把坚持整风精神作为严肃党内生活的“一剂良药”,把“认真”二字落实到党内生活的方方面面,把“从严”要求体现在党内生活的各个环节,真正使严肃党内生活成为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党性锻炼的“必修课”。三要严格遵守纪律规矩。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持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激励自己、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约束自己,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四要持续深化整改落实。针对这次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完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对班子集体存在的问题,要结合自己分工,主动认领,承担责任,积极提出整改意见;对个人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有什么改什么,做到立行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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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严守党规党纪民主生活会发言稿

全文共 7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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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和教育部、教育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精神,研究部署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规范办学行为工作。

刚才,贾书记、王局长分别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既充分肯定了成绩,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对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讲得很全面,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形势,进一步增强紧迫意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管党治党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入新常态。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总书记特别强调“必须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市委书记王学丰在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强调,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防“四风”反弹,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要完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央、自治区和市委领导的讲话,充分反映出我们党改进作风、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市教育系统要持久深入地学习领会、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教育也是事关民生的长久之计,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在某种意义上代表着社会公平的起点。如果教育部门的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甚至违纪违法,将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进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加强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2014年,我市教育系统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一手抓教育改革发展,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采取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提供了有力保障。总体来看,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形势是好的。绝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都能够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为人师表,受到学生的拥护和爱戴,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由于教育系统机构庞大,人员众多,哪一个最微观的点上发生问题,都有可能影响和牵动全局。因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反腐倡廉建设当前面临着严峻挑战。从教育改革发展看,当前我市教育正处于改革的攻坚期、发展的关键期,难度大、压力大、矛盾也多。一是随着国家对教育事业的投入逐年增加,监管的压力不断加大。近年来,随着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在教育方面的投入越来越大。一方面对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将会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如果监管不到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风险也会越来越大。二是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我市的教育事业呈现出新一轮的改革热潮。教育改革的力度越大,某些方面制度建设相对滞后,衔接不到位,产生腐败的几率也会随之增加。三是随着教育工作与社会各个方面联系愈加紧密,社会上一些消极的、不健康的东西会侵蚀党员干部和教师队伍,特别是学校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受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越来越大,稍有疏漏,就容易滋生腐败问题。从教育系统自身的反腐倡廉建设看,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一些学校办学行为不够规范,仍然存在违规招生、乱收费问题;有的教师作风不正,违反“六条禁令”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有的单位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管理、教育和监督不够到位,导致违纪违法案件的产生。今年1月份到现在,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28件,直接或责成旗县市区教育局纪委对6名当事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辞退1名代课教师。市纪委和司法机关办理群众信访举报2件,其中1名校长被免职(兴和二中),另一名校长正在走司法程序(前旗职中)。以上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应当引起我们的警醒和重视,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要准确把握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紧密结合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实际,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教育系统有着自身行业的特殊性,加强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当前形势下,要注意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教育系统人才聚集、宣传教育资源丰富的优势,灵活多样地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要继续加强校园廉洁文化建设,加强对教职工、在校学生特别是学生党员的廉洁教育,积极营造廉荣贪耻的舆论氛围,进一步确立廉政文化的主导地位。要把廉洁教育与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反腐倡廉理念和相关法规制度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努力使我们的校园既成为传播知识的精神殿堂,又成为风清气正的廉洁净土。二要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教育系统的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力量,担负着传承文明、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教育系统领导干部作风如何,既关系到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又关系到培养什么样的人这个根本问题。高尚的师德,是对学生最生动、最具体、最深远的教育。如果教育系统领导干部不以身作则甚至作风不正、违法乱纪,就难以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氛围,也不可能培养出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教育系统的干部特别是局长、校长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认真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在弘扬优良作风方面切实作出表率。三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教育乱收费、教育不公的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诸如幼儿阶段入园难、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滥订教辅资料、教育资源不均衡、高考移民等问题,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群众反映比较强烈。这些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将直接影响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谐稳定。近几年,各级政府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同时开展专项治理,教育乱收费等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等等。要认真总结这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注意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四要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制度具有根本性、长期性、稳定性,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保障。教育系统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的针对性。比如,要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保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程建设、物资设备采购、财务管理、录取招生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同时,要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五要加大惩处力度。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和端正党风的重要措施,是加强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纪检监察机关最基本的职责。如果有案不查,就谈不上有效监督。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事业的投入不断增多,教育系统的廉政风险加大,成为案件多发的新领域。教育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要始终把查办案件工作抓得紧而又紧,切实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组织协调机制,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案件,严肃查处在基建、财务、经费等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要通过查办案件,教育警示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同时,要搞好案件剖析,认真研究案发特点和规律,对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堵塞漏洞,切实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

三、认真履行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职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落实“两个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反腐败体制机制的创新,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

应该说,这些年,我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重视的,工作抓得都比较紧。但毋庸讳言,与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党风廉政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一些单位,仍有少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同志甚至把抓反腐倡廉看作仅仅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认为与自己关系不大。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作为一个部门、单位的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光有自己的洁身自好是远远不够的。清代纪昀的《阅微草堂笔记》中记载了一个“公堂木偶”的故事:一官员死后到阎罗王前报到,自称为官清廉,所到之处,只饮一杯水,现在可以无愧于鬼神了。阎罗王笑道:设官是为了兴利除弊,若不贪钱就是好官,那么在公堂中设一木偶,连水也不用喝,岂不胜于你?此官不服辩解:“虽无功,亦无罪”。阎罗王厉声道:“无功即有罪矣”。所以,作为领导干部,我们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带好队伍,要有“无功便是过”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要勇于担当,敢于担当,做敢于担当的表率,要把担当作为一种觉悟、一种品格、一种责任、一种习惯,立足本职岗位干出实实在在的业绩,切实把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落实到位。这是基本要求、职责所系。教育系统各单位的党政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本单位总体工作规划,通盘考虑,统筹规划,协调推进;要及时掌握和全面分析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 要重视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建设,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教育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善于将上级要求与教育改革发展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协助党组织明确反腐倡廉任务,并搞好任务分解和监督检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开展工作的整体合力。教育系统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同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担负着重要职责,一定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守土有效。一是要有政治意识。要善于从政治上、全局上认识和把握反腐倡廉形势,谋划反腐倡廉工作,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与党中央、自治区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问题、关键时期,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二是要有责任意识。元朝的张养浩讲过两句话,一句是“有其任斯有其责,有其责斯有其忧”,另一句是“位高则责重,责重则忧深”,意思就是要有把分内的事做好的责任意识。希望教育系统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同志要坚持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切实找准职责定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二)严守纪律规矩。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特别是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市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当好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凡是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下级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特别是年轻干部、青年教师的教育引导,通过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教研组活动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的纪律规矩教育,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教工深入学习党纪党规。要强化监督检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单位、学校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的政治责任,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该纠正的纠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理念,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案。各地各学校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运行。一方面,要加强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运用,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和教师的法律意识与法制观念,坚持在法治化轨道上行使权力,做到不越权、不滥权;另一方面,要坚持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该管的一定要管住管好,做到不缺位、不失职。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学校全部的教育活动都应当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所有的教育行为主体在从事各类教育活动时都应当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学校要在认真落实办学自主权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依法治校。要用法律法规规范广大师生员工的言行,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切实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五)严格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以近期开展的“三严三实”活动为契机,深入领会“三严三实”的深刻内涵和具体要求,切实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要把“三严三实”贯穿到教育事业各项工作中去,以“三严三实”的优良作风,把开展专题教育与教育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心无旁骛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努力把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四、下大力气纠正教育行风突出问题,切实规范办学行为。这个问题,刚才贾书记和王局长已经多次强调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这里,我再强调几点:

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对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教育公平至关重要。当前,人民群众对教育意见比较大、反映相对多,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没有做到位。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在某些地方没有真正落实到位,个别学校存在“以分择校”、“条子生”现象;二是个别学校巧立名目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教师在外办班或在培训机构兼职补课、以升学为目的的集体补课等行为依然存在;三是个别普通高中学校私自超计划招生现象严重。下一步,我们要采取扎实有效措施,从源头上解决好学校乱收费、滥发教辅材料、违规招生、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

第一,坚决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要依法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标本兼治破解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难题。要按照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学校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并根据学校招生规模、生源数量等变化情况,及时动态地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学生就近入学。要坚持做到三个“制止”,一是坚决制止“以钱择校”行为;二是坚决制止“以分择校”行为,严禁任何学校、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通过考试选拔学生;三是坚决制止“以权择校”行为,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公平公正。

第二,切实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精神,今年将停止招收择校生。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市里统一招生考试政策,各普通高中学校在全市统一中考之前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或手段擅自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委托中介机构、个人或初中学校教师参与招生;不得有偿招生或变相有偿招生;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和方法录取的学生;一年一度的中考招生工作即将开始,各旗县市区和学校要进一步学习贯彻市里规范招生的有关要求,自觉规范招生行为,建立有序的中考招生秩序,继续实施“阳光招生”。

第三,全面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治理补课乱收费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的突破口和切入点,作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办学行为考核指标,加强监管。广大教师要认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自觉抵制有偿补课,决不允许把应该在课堂上给学生讲清楚、讲明白的内容放在课外收费补课。要严肃查处学校及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补课乱收费的行为,纠正以家长委员会等形式变相组织补课及收费的做法。对违规学校,追究校长责任;对违规教师,要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要重点查处和通报一批置若罔闻、依然固我的学校和个人,对情节严重的严格追责,让顶风违纪者受到惩处。

第四,有效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要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辅材料“一教一辅”和自愿购买原则。要做好无偿代购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学生推销、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材料。要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第五,深化治理师德领域突出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李克强总理多次在公开场合提出“既然担任了公职,就要断掉发财的念想”。教师也是一样,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实际,细化师德规范具体行为,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让师德“红线”真正通上电。通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解决当前校长和教师队伍中存在的各种不良现象,切实转变教育行业风气,彻底扭转师德领域不正之风,把校长和教师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上来。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要主动转变作风,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违反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行为,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加强教师师德修养,严格规范教师的育人行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严格操守教师职业道德,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从事有偿家教,不收受、索要家长和学生的财物;教师不得在为学生调整座位、评选优秀学生等日常教育管理活动中掺杂利益行为,做到自尊自爱、恪守师德规定,对学生要做到一视同仁、有教无类。要加强教师管理,严禁中小学教师在校外或社会培训机构参与有偿补课,引导广大教师把主要精力放在教书育人上。要认真落实教师管理、师德建设有关文件要求,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同志们,做好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抱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教育系统的形象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坚定信心、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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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党规党纪做合格党员民主生活会发言稿

全文共 3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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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经省审计厅党组研究同意,今天在这里举办全省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对大家进行一次综合性业务学习培训。参加这次培训的有各市州审计局、甘肃矿区审计局和部分县市区审计局的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及纪检监察干部共40多人。对举办这次业务培训,省审计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高度重视,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制定具体培训方案,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希望大家珍惜这次学习机会,圆满完成学习培训任务。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对学习培训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加强学习是理清思路和干好工作的先决条件,是解决新问题和推动事业不断前进的重要保证。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纪党规的执行者、捍卫者和监督者,越是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复杂、任务艰巨繁重,越要加强培训学习,这对提升自身建设和切实做到打铁先要自身硬至关重要。举办这次培训班,就是在全省审计机关纪检监察部门中更好地贯彻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探索新常态下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创新理念、开阔思路,拓展视野、增长见识,确保全省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更好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有力推进本单位的审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科学健康发展。一是从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来看,迫切需要我们加强学习培训。我们纪检监察机关担负着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的重要职能,负有党章赋予的端正党风政风、严肃党纪政纪的重大责任。自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的同时,对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思路、赋予了许多新的内涵、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适应当前新的形势和任务,就必须不断地加强自我学习,不断地充实和提高自己,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跟上时代步伐要求。二是从纪检监察工作专业性的要求来看,迫切需要我们加强学习培训。纪检监察工作的内容涉及信访举报、案件查办、案件审理和党纪政纪运用等范围广,其政策性、业务性、公正性十分强,这就要求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又要学习掌握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规律,掌握信访和案件查办、案件审理的基本程序、基本方法、基本技巧和基本权限,还要熟悉经济、财经、法律、金融、审计、科技等相关知识,这样才能得心应手地做好工作,才能做到依纪依法查办案件。三是从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看,迫切需要加强学习培训。随着“三转”要求不断广泛深入,全省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在聚焦主业方面,仍然存在着认识模糊和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现象;在监督方面,存在着不会监督和不愿监督,有的监督方式单一,不够到位和有力的问题;在执纪问责方面,尤其是在纠正“四风”和查处违反审计纪律问题方面不够及时、不够严厉,存在着宽、松、软、难等问题。为此,只有通过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解决这些存在问题,才能让我们更好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切实把监督责任扛在肩上,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作用。

二、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今年年初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总书记进一步强调,“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这些重要论述,既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和力度,也表明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既是审计机关全面履行监督职能的客观要求,也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要求所在。当前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全省审计干部队伍中仍然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还存在宗旨意识和廉政意识不强、全局观念和法纪观念淡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有的审计人员不依法从审,违反审计纪律和廉政建设规定,发生以审谋私等问题;有的单位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在落实主体责任上不能高标准高质量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重审计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就会严重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影响审计职能作用的发挥,损害审计机关的形象。因此,在新常态下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通过这次培训,就是要让大家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认识,转变思维方式,增强落实“三转”要求意识,深刻理解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和措施要求,进一步提升素质和能力,与时俱进,以高度负责和求真务实的责任感,自觉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做实做细纪检监察工作,为审计事业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三、聚焦主业,切实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四次和五次全会又进一步明确了监督责任的内容,这意味着纪委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作为审计机关的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聚焦监督主责,突出监督主业,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切实守好自己的“责任田”,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一是聚焦主责能监督。要按照“三转”要求,从繁杂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将工作重心转到“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上,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纪律问题,对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与组织纪律、遵守政治规矩与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进行监督。要善于通过监督发现案件线索,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干部,切实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二是注重协调善监督。派驻纪检组的双重领导体制决定了派驻纪检组必须注重协调与本部门和上级纪委的关系,既要处理好与局党组的关系,始终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开展,促进对落实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事项报告、大额资金使用的有效监督,又要处理好与上级纪委的关系,积极主动向上级纪委请示汇报工作,借助上级纪委强有力的支持,减少监督检查中遇到的阻力,扫除工作障碍,推动监督工作落实。三是勇于亮剑敢监督。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纪律挺在前面,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会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敢于执纪、勇于担当,不怕得罪人、不怕伤和气,主动担当起监督责任,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警示谈话的警示谈话,该督办整改的督办整改,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敢于“唱黑脸”、真当“铁包公”,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四是强化执纪严监督。落实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要强化对局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的经常性监督检查,落实情况通报、组织“三述”、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约谈、诫勉、巡查等党内监督制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

同志们,这次培训班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希望大家严以律己,集中精力,专心听讲,认真学习,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以致用,在今后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和工作水平,不负重托,勇于担当,振奋精神,务求实效,为推进全省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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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党风党纪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稿

全文共 12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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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2月28日至4月28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对山东省开展巡视“回头看”。5月31日,中央巡视组向山东省反馈巡视“回头看”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山东省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客观中肯、深刻尖锐、切中要害,完全符合山东实际。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省委诚恳接受、深刻剖析、坚决整改;对中央巡视组提出的意见要求,省委认真领会、全面贯彻、坚决落实。省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以坚决果断的态度和措施贯彻政治巡视要求,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取得扎实成效。

一是加强学习深化认识,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部署要求上来。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第二天,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和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讲话,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抓好巡视整改是对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立场、党性觉悟、“四个意识”的重大考验和现实检验,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具体体现和实际行动,必须高度重视起来、切实警醒起来,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担当精神,加大整改推进力度,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部署要求,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看齐,为抓好整改落实奠定坚实思想基础。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整改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把整改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坚决彻底抓好整改。省委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省委书记姜异康任组长,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和省委副书记龚正任副组长,其他省委常委为成员,下设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3个专项小组。成立整改落实工作日常协调机构,抽调30多名厅、处级干部集中办公,具体做好调度督促工作。各专项小组分别成立工作班子,协调推动相关整改任务落实。省委牵头抓总,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法院、省检察院党组以及各责任单位党委(党组)分工负责,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形成推进整改落实的工作合力。

三是细化实化整改任务措施,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整改落实工作体系。对照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一进行研究梳理,制定整改落实分工方案,细化整改任务和工作措施,对每项整改任务都提出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落实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逐项对账整改,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省委每周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项小组会议、巡视整改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修订完善制度,制定出台办法,开展专项治理,强化督促检查,狠抓整改落实。

四是召开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整改落实工作再部署再推动再深化。省委对开好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高度重视,会前,常委班子成员作了深刻反思、认真准备,姜异康同志与班子成员进行谈话交流,作了深入沟通,主持起草了常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7月7日,省委常委班子集中一天时间,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姜异康同志代表常委班子作对照检查,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聚焦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摆,反躬自省,从思想认识、担当精神、工作落实、体制机制、督查问责等方面深刻剖析、追根溯源,进一步明确了常委班子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任务坚决落实到位等方面的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姜异康同志带头、常委同志逐一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和思想剖析,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相互之间提出批评意见。通过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常委同志普遍感到心灵受到极大净化和洗礼,经历了一次深刻的党性锻炼,对班子和自身问题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为继续抓好整改增添了动力。

五是坚持量质并举标本兼治,在堵塞漏洞完善机制上下功夫见成效。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有力契机,即知即改,务求实效,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围绕巡视反馈问题,部署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查、基层组织换届情况检查等专项行动,集中发现和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坚持边整改边完善边提高,将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固化为制度。集中整改期间,省委、省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单位)累计新建制度134项,修订完善制度70项,取缔不规范制度7项。

二、逐项对照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扎实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省委深刻认识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既是我省存在问题的集中表现,也是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在整改工作中,省委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整改落实与巩固深化上一轮巡视整改成果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看到实质性变化。

(一)加强党的领导和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问题,重点从三个方面整改。一是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把抓好理论武装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基础,制定方案、下发通知,对2016年度省委中心组学习安排作出调整,对改进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提出要求。两个月来,省委先后召开10次常委会会议、4次集体学习研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七一”重要讲话,省委中心组开展专题研讨;结合纪念建党95周年,省委常委班子专题学习党章,举办党史辅导报告会;常委同志分别到基层党支部讲党课,走访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在深入实际、密切同基层党员群众联系中深化认识。二是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对有关部门单位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分析十八大以来我省严明政治纪律工作情况,公开曝光5起谈话函询、纪律审查时欺骗组织对抗审查典型问题;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全省德廉和党风党纪测试重要内容,组织副处级至副厅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集中学习测试。三是严格落实制度规定。引导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将两个《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将两个《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以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开展专项督查。

2.关于抓班子建设偏松偏软问题,着重通过进一步加强常委班子自身建设加以整改。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专题学习,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带头落实从严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以常委班子抓好自身整改的实际行动带动全省面上整改。省委原常委王敏等人严重违纪问题,暴露出常委班子自身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内部管理监督不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不够。对常委班子自身建设中的问题,姜异康同志主动承担责任,其他常委同志也把自己摆进去,进行自我批评,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表示要坚决克服“好人主义”,坚持党性原则,敢于动真碰硬,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推动常委班子自身建设。对2015年度省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梳理,与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一起推动、一起落实。认真检视省委常委会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针对落实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一岗双责”、个人分工负责制等制度规定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7月25日至26日,省委召开十届十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工作规则》,对省委和常委会的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和决策,省委决策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纪律和作风等作出规范。

4.关于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对组织不忠诚问题,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落实整改。一是强化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各市、省直各单位2015年1月以来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处理情况进行梳理,对个别处理不到位的,逐一反馈意见,要求整改到位。对17市和170个省直单位、省管企业、省属高校上报数据进行汇总,对不如实报告的具体情形进行分析,印发抽查核实情况通报。二是认真抓好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政策学习教育和解读,加强培训,减少因思想不重视或理解政策不准确造成的错报漏报,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压实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责任,对漏报瞒报情况严重的,约谈单位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三是持续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工作。制定换届中拟继续提名人选抽查核实结果处理把握标准,集中开展随机抽查核实工作。省纪委机关对未如实填报个人事项中涉嫌违纪的省管干部及时进行审查,严肃处理。

(二)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有关问题,重点从四个方面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一是强化压力传导。集中整改期间,省委先后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就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出部署。6月28日至7月8日,省委常委、党员副省长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主题,分组约谈17市市委书记、市长和省直部门、省属国有企业、省属本科院校、科研院所党组(党委)书记共201人,就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实现了专题约谈全覆盖。突出“廉”和“责”两大主题,省纪委常委与58名厅局级党政正职廉政谈话,并开展谈话回访,督促问题整改。强化考核监督,组织省有关部门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考核指标情况进行调度督查,从严考核追责。二是深化述廉述责。以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重要内容,在8个市开展县级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责试点,在137个县(市、区)全面推开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会述廉述责。目前,两项工作已全部完成。三是进行典型案件专题剖析。省委常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剖析违纪违法案件专题会议,省纪委机关已完成相关工作,正在筹备实施。四是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制定2016年度17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指标,提出11个方面36条具体考核标准。今年1至6月,全省共查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问题314起,处理402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27批256起。集中整改期间,省纪委通报9起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其中对枣庄职业学院(枣庄技师学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问题进行专题通报。

2.关于解决好党建工作“灯下黑”、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关问题,集中抓了三个方面的整改工作。一是突出重点单位、重点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反思检讨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省委常委分工负责,靠上指导抓好整改工作。目前,巡视反馈指出存在问题的单位党总支、支部已完成换届,并进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补课。主管部门党组对本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进行认真排查,对党组织换届时间以及党组织负责人配备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有关省属国有企业党委进一步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健全完善党委工作制度,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办法措施。二是认真抓好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落实。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动党员管理等制度。三是加强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研究制定省属科研单位、高校和省管企业党委换届工作方案;对国企党建工作进行调研,研究制定《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筹备召开全省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

3.关于纪检监察系统个别领导干部严重违纪问题,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强化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开展专题剖析。6月21日,省纪委召开常委会议进行深刻剖析,研究制定加强省纪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并召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汲取教训,健全制度。二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监管。夯实主要负责同志从严带队伍的主体责任,坚持关口前移,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必审”“凡提必核”“凡提必听”“凡提必查”要求,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结合年度考核、日常考察、专题调研、干部考察等工作,对近期调整和任职试用期满的116名省管干部开展任前谈话。三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察厅机关选调录用干部有关制度规范,严把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省纪委机关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范围向科级干部延伸,实现机关干部全覆盖。制定关于加强委厅机关干部监督的意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今年1至6月谈话函询16人。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4.关于开展案件警示教育不够等问题,主要从四个方面推动整改。一是认真开展案件警示教育。杨鲁豫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后,省委及时召开省级领导干部会进行通报,要求深刻汲取教训,从严从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央纪委下发《关于给予杨鲁豫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后,省委迅速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进行传达,并要求以此为鉴戒,汲取深刻教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省纪委常委、省委工作部门和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表示坚决拥护中央决定。济南市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进行传达,开展警示教育。7月4日,省委召开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2014年8月以来我省查处的17起省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要求全省党员干部保持高度警醒,切实引以为戒,模范践行党章党规,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二是加大案件查办公开力度。两个月来,先后在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刊发纪律审查信息6条;在省主要新闻媒体和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6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三是开展专题剖析。责成2014年10月以来省管干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34个部门(单位)召开党组(党委)专题会议,严肃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四是做好问题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工作。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今年1至6月,接受信访举报54700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5426件,立案14867件,结案13648件,处分14020人,其中厅级干部39人、县处级410人。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共开展谈话函询715件次,了结1291件。省纪委严肃查处青岛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学海,东营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韩吉顺,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刘强,济南市政协原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田庄,山东省商业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姜升显,省文化厅党组成员、省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治秀等严重违纪案件,形成有力震慑。

5.关于省委巡视工作成果运用不充分问题,重点强化问题线索处置、规范巡视移交等整改措施。对2014年10月以来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重新进行梳理,扎实做好线索处置工作。结合常规巡视和巡视“回头看”,组成7个检查组,对2016年第一轮被巡视的46个单位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十八大以来选人用人情况,着力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完成今年第一轮巡视发现问题线索移交工作,制定《关于规范巡视移交工作的办法》,健全核查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工作机制。

6.关于一些关键岗位干部调整过于频繁和集中问题,着力从四个方面推动整改。一是提高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深入学习民主集中制各项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借鉴其他地方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梳理并严格落实省委常委会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制度规定,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二是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等制度规定,修订《省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在省管干部调整工作中,加强分析研判,进一步丰富沟通内容,注重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书记专题会议成员充分沟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期要求,通盘考虑和统筹领导班子调整,从严掌握关键岗位领导干部调整频次,实现干部调整工作平稳健康有序。三是认真做好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召开全省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会,印发做好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制定加强市县乡换届风气监督的实施方案,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明换届人事纪律,选准用好干部,着力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学习换届纪律要求和中央办公厅有关通报,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镜鉴》,带头承诺抵制说情打招呼等不正之风。省委书记、副书记约谈17市市委书记和市长时,专门就严肃换届纪律、带头抵制用人不正之风提出要求。四是持续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教育引导组工干部坚持公道正派,提高知人识人能力素养,自觉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努力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

7.关于巡视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巡视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委巡视机构与有关部门单位协调配合工作的意见》,突出政治巡视,强化巡视监督。今年以来,省委常委会4次、省委书记专题会议2次、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5次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巡视工作。召开动员部署会,对深化政治巡视提出明确要求。今年第一轮专项巡视共巡视47个地区(单位),到6月底已完成应巡视地区(单位)的76.9%,对市、县(市、区)和省属高校的巡视实现了全覆盖。6月下旬开始今年第二轮巡视,对39个省直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巡视,对6个市进行巡视“回头看”。把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贯穿巡视全过程,已完成2015年第二轮、第三轮79个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整改及公开工作;移交地方问题线索经审查立案158件,党纪政纪处分128人。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有关问题,采取措施进行认真整改。省委、省政府组织17个督查组,对17市、省直部门(单位)、省属高校和省管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现场反馈问题255个,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严格正风肃纪。今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61起,处理2590人,党纪政纪处分1584人,其中厅级干部16人,县处级干部62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481批1259起,省纪委分8批通报曝光典型问题52起。严肃财经纪律、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省政府部署17市开展预决算公开自查工作,派出5个督查组开展实地督查;建立预算安排与经费管理挂钩机制,对审计、财政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违规使用“三公”经费问题的单位,下年预算按该项经费预算的5%核减。

2.关于公款旅游、违规购买公车、滥发津补贴等问题,主要从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执纪监督入手推动整改。责成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党委、嘉祥县委等及时对发生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纪委书记、副院长等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公款旅游费用23.2万元全部由个人退赔,省委高校工委在省属高校进行专题通报。嘉祥县委责令违规购车的13个镇街和13个县直部门作出书面检查,对1个县直部门、5个镇街的16名有关人员作出处理。组织135个省直部门单位和17市开展规范差旅费和公务用车管理以及津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厉行节约的意见》。持续加大执纪监督力度,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规公款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问题1095起,处理1615人,党纪政纪处分1078人,省纪委分期分批专题通报以上三类典型问题27起。

3.关于违规使用公款支付或垫付个人应缴物业管理费问题,通过全面排查和重点检查落实整改。对有关部门和市违规使用公款支付或垫付个人应缴物业管理费清退工作进行再核查,组织省直各部门和17市彻底排查清理物业费缴纳情况。截至7月25日,违规资金已全部收回。全面推进公有住房售后物业服务社会化和后勤服务体制改革。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物业服务社会化改革的意见》等文件,对物业服务和后勤服务作出进一步规范。

4.关于小官贪腐有关问题,强化督导,加大力度,在全省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193起,处理3753人。省纪委对18个县(市、区)开展重点督导,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每人联系1个县(市、区),当面向县(市、区)党委、纪委主要负责同志交办重点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全省通报曝光典型问题494批1611起,省纪委分5批通报典型问题43起。省纪委第一批重点督办的175件线索已全部查结,其中查实150件,处理242人,党纪政纪处分206人。省检察院在全省启动为期两个月的查处小官贪腐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处小官贪腐案件503件、644人。青岛市深刻剖析王君福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开展小官贪腐专项整治,全市共立案249件,党纪政纪处分248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组织处理8人。各市把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5.关于有的基层党员干部作风简单粗暴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强化整改措施。一是深刻反思平度事件和平邑事件,认真汲取教训,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着力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依法做好征收拆迁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把征收拆迁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通过各种协商调解和必要的法律程序破解拆迁难题。三是全面加强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省委组织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意见》,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增强依法办事能力。举办全省农村党组织书记“讲法纪、守规矩、转作风”示范培训班,指导全省各级全面完成对农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的集中轮训,共培训农村党组织书记83100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7620人。

通过整改落实,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经受了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和深刻的党风廉政教育,对存在问题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抓党建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为即将开始的换届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全省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通过整改落实,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得到了有力纠正,同时举一反三,联动整治,深化改革,以制度机制创新提升整改成效。通过整改落实,全省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发生了新的变化,激发了干事创业的热情,主动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勇于改革攻坚,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全省经济发展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今年上半年实现生产总值31688.3亿元,同比增长7.3%;地方财政预算收入3288.1亿元,增长9.2%,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

三、以巡视整改落实为契机,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在推进整改落实中,省委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巡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和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充分发挥巡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利剑”作用,是完全必要、非常正确的。经过两个月的工作,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下一步任务仍然艰巨,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和涉及体制机制的矛盾,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相关领域改革逐步加以解决。省委将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确保所有整改事项见底到位。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和实际行动,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着力增强管党治党的自觉性坚定性,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七一”重要讲话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把握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牢把握“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八个方面的要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把“四个意识”铭刻心中,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素养、思想境界、道德水平。常委班子从严从实带头持续整改,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对整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继续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以更高要求、更严监督强化常委班子自身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坚强领导集体。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严的要求贯彻管党治党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完善党委主体责任考核评价机制,加强考核追责,强化制度落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二是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省委带头坚守纪律、严守规矩,确定高标准毫不动摇,坚持守底线一寸不让,切实把纪律规矩挺起来、严起来。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管理,严格遵守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各项纪律规定,进一步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讲政治作为最基本、第一位的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的清醒认知和执着追求。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保持政治定力,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站稳立场、把准方向,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确保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山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三是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高度,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使命担当,把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紧抓实,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基层党建工作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定,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严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夯实主要负责同志从严领班子、带队伍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提高干部调整工作的科学性、统筹性、计划性。做好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严明换届纪律,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四是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驰而不息反“四风”、正党风、肃贪腐,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良好家风,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及时剖析、定期通报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研究防控措施。继续对全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公开曝光典型问题。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党规党纪、政策法律、宗旨观念教育,增强依法办事、服务为民的意识和能力。严肃惩治小官贪腐,着力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获得感。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持续深化“三转”,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五是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治吏的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改落实成果。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以深化党的建设体制机制改革为重要抓手,坚持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使各方面体制机制运行更加科学。修订完善授权、用权、制权的相关制度,特别是围绕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补救措施,注重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空间,努力在治标上下功夫、在治本上见成效。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及时纠正、严肃处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按制度办事处事成事的自觉性。把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密联系起来,结合山东实际,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细落地落实,全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使整改落实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过程。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决心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抓好巡视整改落实为动力,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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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党规党纪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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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经营管理局组织全局党员、机关干部召开专题会议,就县九届纪委第六次全会相关会议精神进行了深入的传达、学习,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会上,纪检组长葛光伟组织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世钧《坚持挺纪在前,落实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工作报告等文件和会议内容,结合实际,他向全体党员、机关干部提出了四项要求:一是严守党纪党章,坚决将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遵从党章,贯彻党章,对党章的具体内容进行详细的了解和掌握,所有党员干部应自觉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宗旨意识,真正懂得可为与不可为,做到懂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按规矩办事,在工作中将责任与担当付诸行动;二是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照检查,洁身自好,严于自律,提升道德境界,拥有高尚的人格魅力。继续严抓“四风”,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毫不松懈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县委十二条禁令精神的执行,推动党员干部积极干事创业、勇于担当作为;三是继续反腐,严惩腐败。党中央至上而下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反腐从基层抓起,要时刻保持反腐的高压态势,真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腐败。要讲纪律,守规矩,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并抓好落实,把规矩立起来,使工作更出彩;四是增强履责意识。每个党员、机关干部要根据工作分工,制定工作任务和目标,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一岗双责”,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在履职的同时牢记党纪党规要求,不触碰“底线”,不违犯“红线”。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格问责。

郭金亮局长在会上强调,中央从上至下坚定不移、有条不紊地向党员干部念“紧箍咒”,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层层传导压力,使每个党员干部警醒,要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底线”,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新修订的《条例》把党的纪律整合为“六大纪律”,开列了党纪党规的“负面清单”,划出了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底线,站稳政治立场,懂规矩,守纪律,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与省委、市委、县委保持高度一致。要严守组织纪律底线,牢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对上坚定不移落实工作部署,不折不扣执行工作要求;对内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度、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各项规定,做到政纪严明、政令畅通。要严守工作纪律底线,把知规守纪贯穿到管人、管事、管钱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讨论问题讲民主、决策事项讲程序、执行决议讲纪律,把遵守工作纪律作为一种思维习惯、一种行为自觉,让制度在落实中增强生命力、在执行中形成约束力、在从严中提高震慑力。要严守廉政纪律底线,认真对照《条例》和《准则》等纪律规定,清醒认识应该做什么、追求什么,应该禁止什么、摒弃什么,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筑牢思想防线,做到尊重纪律、遵守纪律、执行纪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划清规矩“红线”,做到从严管理、从严执纪。坚持以规矩定方圆、以准绳正曲直,始终把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作为履行“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常态抓,抓长效,真正做到自觉崇尚、严格执行、坚决捍卫。要保持“不敢腐”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查处腐败必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要建立“不能腐”的管控机制。在制度建设上,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腐败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完善监督体制机制,注重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做到关口前移、止于未发,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形成“不想腐”的廉政文化。坚持把培育廉政理念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和法治教育之中,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抓出长效,培养习惯,形成氛围,促进干部清廉、政治清明。深入开展《准则》、《条例》和“三严三实”等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教育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和遵规守纪意识,牢固树立“权力是责任、权力是义务”的观念,真正把心思用在想干事上,把本事用在能干事上,把能力体现在会干事上,把目标定位在干成事上,把底线把握在不出事上,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奋发有为、扎实工作,积极向上,不断激发干事创业的动力和热情,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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