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为了一己私利,坑害了农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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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农业局工会主席关增国说,2011年在处理那起假种子案时,厂家来人找到于局长,拿出厚厚的一沓钱要送给他,希望他把这件事给“平乎”了。于海河板起面孔,严肃地拒绝了。他说:“这绝对不行,我不能为了一己私利,坑害了农民的利益。”
于海河自己清楚地记得,他第一次拒贿是二三十年前在富山乡中心校当校长的时候,有人想要承包学校开办的煤矿,送给他几块金砖和金戒指什么的。他又惊讶又有些恐惧,赶紧对那人说:“我还年轻,你可别害我,快出去,快出去!”
第一次在钱财上没当俘虏没湿鞋,以后遇到这类事就有了主心骨,有了定力。
他对有些送礼的,即使当时无法拒绝,过后无论如何也要想方设法退回去。
有一次,一个建设项目需要他同意,承包商送给他10万元“活动费”,拍着胸脯说保证不会让别人知道。于海河斩钉截铁地拒绝了。过了一段时间,老百姓因为征地问题上访,上级派人进行认真调查。于海河既感到庆幸又有点后怕,这要是当时心眼一偏偏,收了那笔钱,不就毁了自己吗?
他自己不收礼,也一再提醒下属别在钱财上栽跟头。
带着对工作的深深热爱、带着对故土的深深眷恋、带着对家乡人民的浓浓深情……于海河走了。这位党的好干部、农民的好儿子,将党和人民的事业融入到了自己的生命之中,用生命诠释了共产党人为民、务实、清廉的人生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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