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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作文专题栏目,提供与小说相关内容的作文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小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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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习作

全文共 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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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中我阅读了前苏联经典文学作品《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是苏联英雄尼·奥斯特洛夫斯基的自传体小说,作者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用自己的战斗经历做素材,以顽强的意志,历时三年完成了这部作品。书中描写了在艰苦的战争岁月中年轻人是如何锻炼自己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坚持信仰,身残志坚,最终使自己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

从我们今天的角度来看这部作品,其实它给我们好多励志的启示。我们每个人生活的环境是不同的,但奋斗的脚步都是在克服困难、努力前进的。保尔·柯察金的童年时代充满了乌云,他的母亲在一个税务官家里做厨娘,家里生活条件非常不好,周围很多人都瞧不起他,包括《圣经》课的瓦西里神甫,他是个乌克兰社会革命党党徒。不过保尔也有几个知心朋友,比如,谢辽莎·勃鲁扎克。

保尔是在暴风雨中诞生的一位贫民英雄。他从乌克兰小镇舍佩托夫卡走来,带着满身的伤痕,冒着枪林弹雨,迎着博雅尔卡的凛冽寒风,忍受着病痛的百般折磨,几度与死神擦肩而过。但保尔每次都是顽强地挣脱了死神的怀抱,一步步地向前走。

保尔的精神力量体现了“生命不息,奋斗不止”这一格言,这是对信仰的追求。这种精神构成了他人生路程的亮点。病魔残酷地折磨着保尔,但他一刻也没有想要放弃生命,没有放弃奋斗,他不愿意从他信仰的事业中掉队。

小说刚开始连载发表时,有人建议把书名改成《保尔·柯察金》,可是作者尼·奥斯特洛夫斯基坚决不同意改换书名。他说:“钢铁是在烈火与骤冷中锻炼而成的。只有这样它才能变得坚硬,才能什么都不惧怕。我们这一代人也是在这样的斗争中,在艰苦的考验中锻炼出来的,并且学会了在生活面前绝不颓废。”这句话即使在今天也会给我们这些青少年以深深的启迪。我们在每天的生活和学习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挑战,学习中遇到困难时,我们是否想到了退缩?天气变化时我们经常会身感不适,这些小病痛是否会击垮我们的意志?做体育测试时常考验我们的身体承受力,我们是否想到了放弃?每天无休止的重复做功课是否会让我们厌倦?身体和精神的挑战随时会出现,我们要如何面对?这就需要向保尔学习,坚持自己的理想,不惧怕困难,勇于接受挑战,努力奋斗,才不会虚度年华,在未来的日子里才不会后悔。我要为我的理想奋斗!

通过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知道了只有艰苦锻炼,最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只有百炼才能成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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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专题作文

过渡_小说作文

全文共 11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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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第一天,雯早早地来到她的新学校,因为她想早点得知自己的分班情况。

分班“红榜”还未贴出来,雯只有躲在一个角落里徘徊。忽然,雯听见有人在叫她,她回头一看——是馨和蕊。馨和蕊都是雯最好的朋友,她们也是雯的竞争对手。不巧的是,蕊的父母都在这所中学教书,他们正在忙着新生入学的事。

过了一会儿,“红榜”贴出来了。雯急忙挤进人群,急速察看各班学生的名单。当雯看到自己的名字时,她近乎绝望了。我怎么这么倒霉!雯说,馨、蕊和叶,还有我原来的同学几乎都在(1)班,只有我和原来几个不怎么交往的同学分在(2)班。我怎么这么倒霉啊!命运怎么这么不公平!!雯又看了一眼(2)班名单的落款处——“班主任:姚辉”。这时,馨和蕊找到了雯,她们叫她别失望,说以后虽然不在一个班但还是能经常见面。雯却什么也听不进。

回到家,雯大哭了一场。哭完后,雯拿出日记本,写下了开学以来的第一篇日记——

今天我看了分班情况,我和馨、蕊、叶都不在一个班。命运为何如此待我?它真是待我不薄,让我乐极生悲。

我恨!恨这不公的命运!恨那些分班的坏蛋!恨那个姚辉!

我一定要做出个样子给你们看看,让你们再小瞧我。不在一个班就不在一个班,我要靠自己,靠自己!懂吗?!

雯的这篇日记没有写日期,因为雯的日记从来就不写日期。

写完后,雯觉得自己有些过分。不是吗,那个班主任姚辉,我从没见过人家,怎么能把他也牵扯进去呢?可是一想到自己撒了气,雯又心安理得了。

这时,馨和蕊来约雯到新学校去玩,于是雯便去了。在路上,蕊说:“听我妈说,一年级(1)、(2)两个班都是快班,几个老师都不错。”馨也劝雯:“等到上学了,我一下课就去找你玩儿。行吗?”雯不想让她们看出自己的难过,强装笑脸说:“没事儿!没事儿!”

到了学校,她们遇见了一个同班同学。她也对雯的事感到惋惜,她说:“哎,你怎么不早到学校来打听分班呢?我本来也是分在(2)班,我妈找了些熟人就把我调到(1)班去了。听说,(1)班的是老教师,经验丰富;(2)班的都是年轻老师。”她说这些话时似乎十分得意,“哎,你家有什么熟人,叫他们帮帮忙吧!”

呸!雯心想,我家熟人多得多,用的着你操心,小学、初中、高中都有,大学有没有还不清楚。这样做不嫌丢人,还拿出来说!我在小学还拿你当朋友,现在看来,不配!

雯气赳赳地离开了。哼!老教师就老教师,有什么了不起!依我看,老老师只会用一些老土至极的教学方法教学生,我要是被他们教,还不憋死了!

回到家,雯拿出新买的文具盒和钢笔装进书包里,急急催着妈妈带她去报名,可妈妈却说明天再去。好吧,明天去就明天去,反正我今天心情也不好。

第二天,雯终于如愿以偿的拿到了新书。她在每一本书上都工工整整写上自己的名字。把每一本书都浏览了一遍。然后,雯把它们整整齐齐的放进书包里。她自己再才跑去看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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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灵_小说作文

全文共 1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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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灵原来一直以为,只有在橡木箱子里他才能酣睡。可是,现在事实却表明,

他根本不对。在秘密通道中那潮湿的石板地面上,他也可以睡得很香——小幽灵在

睡醒时差点儿想不起他是怎么来到这儿的。

这次,他没能听见午夜的钟声敲响,因为没有声音从上面的世界传到这下面来;

可是,他深信这时是午夜十二点。他觉得自己像往常一样睡足睡好了,就像午夜钟

声敲第十二下时他在箱子里醒来时一样。

在这下面他见不到的东西是蜘蛛网和灰尘。

“没有什么东西使得我鼻子里发痒,这太糟糕了!”他想,“如果我在醒来之

后不能打个喷嚏,我就会觉得浑身不舒服。”

像昨天他决定的那样,小幽灵想穿过井筒回到古堡去。他刚要打开铁门,忽然

又冒出一个新想法:

“假如我沿着秘密通道走到另一头去,会怎么样呢?我很想弄清楚它通到哪儿。”

小幽灵因他的新计划而变得很兴奋。他把钥匙串夹在胳臂底下,·开始沿着秘

密通道往前走。因为在黑暗中他的眼睛像猫眼一样锐利,所以这并不困难。他沿着

地下通道越走越远——最后,来到了一个通道分岔的地方。

小幽灵愣住了,停了一会儿。

“我该往右还是往左呢?”他思忖着,“真难办!看来,最好还是数钥匙:”

右……左……右……左……右……左……“

钥匙最后确定是往右走。那好吧!小幽灵毫不迟疑地拐进了右边的通道。这里

很潮湿。又湿又冷。不时有老鼠从他面前的路上穿过。他们在黑暗中闪电般地出现,

又问电般地消失。他们不让小幽灵来得及向他们打听这条秘密通道究竟通往何处。

“它总会在什么地方终止。”小幽灵心想。

不久,小幽灵又来到了一个岔路口。为了简便起见,他这次径直往左拐。接着,

通道越来越频繁地分岔。小幽灵明白了,他这是进入了一个岔路密布的地下通道网。

整个猫头鹰岩及其周围地区都被掏空了。

“开凿这些地下通道要花费多少气力呀!”小幽灵心想,“我可不羡慕那些在

岩石中开凿掘进的人。这想必是一种非常辛苦的累活儿!”

地下通道在某些地方因为年久失修快要坍塌了。然后,小幽灵又翻越了一个个

瓦砾堆和碎石堆。有一次,他来到了一道结实的铁栅栏旁边,铁栅栏的左右两边都

嵌入岩石里,堵住了通道。铁栅栏是打不开的,但是,那又怎么样呢?小幽灵可以

在需要时把身体缩得很细小。从这道栅栏的铁条之间钻过去,对于小幽灵是轻而易

举的事。

他又走了几米之后,通道就到了尽头。他头顶上是一个狭窄的、竖直的岩洞,

洞顶上有一扇上了锁的铁门。

“这将通到哪儿呢?”小幽灵思忖。

他没有多想,摇了摇手中那个有十三把钥匙的钥匙串。

这时,铁门开了,啪咯一声向上掀起。从外面照射进来的是——耀眼的日光!

“啊哟!”小幽灵想,‘外面不是半夜?“

他把头伸出洞外,四下张望。

他看到的第一样东西是两只紧贴着他的鼻子的锃亮的黑皮靴。穿皮靴的那个人

穿着一件缀有闪闪发光的铜纽扣的蓝色外衣,戴着长长的白手套,头上戴的帽子也

是白的。

小幽灵不知道这个戴白帽子的人是交通警察一而那个交通警察也不可能料到,

在小城里这个交通最繁忙的十字路口的中央,这个有一双白眼睛的黑影子会从地底

下突然探出头来,而且竞然是个小幽灵!他还以为是个管道清理工呢。

“您说,您是不是疯了?”他叫道,两手叉腰,“您这是怎么回事,竟在这儿

掀起盖子,阻碍交通?!请您马上回到您那个洞里去——但是要尽快!”

在十字路口停车的汽车司机都无法解释警察为什么让他们在这儿等候。有些司

机不耐烦了,开始鸣喇叭。但是,小幽灵困这个警察责骂了他而非常恼火。‘

他开始鼓气,直到他的头像一个雨水桶那么大。那么粗。然后,他撅起嘴,让

气流冲出来,发出好像气球撒气那样的哄哄声。

“咝——”小幽灵把交通警察头上的白帽子吹跑了。

那个可怜人吓得险些晕过去。他瞪大了眼睛站在那儿,脸色惨白。

“这回你看到了吧!”小幽灵说着,咯咯地笑了。他心满意足地退回到地下通

道,啪喀!盖子在他的头顶关上了。

那个交通警察过了好一阵子才从惊恐中清醒过来。至少过了五分钟,他才又举

起胳臂,让那些停在十字路口上不停地鸣喇叭的汽车继续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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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歌》小说大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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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编自言情天后桐华同名小说的电视剧《大汉情缘之云中歌》,汇聚杜淳、Angelababy、陆毅、陈晓、杨蓉、包贝尔等一众当红演员,将于9月13日登陆湖南卫视钻石独播剧场,势必再掀一轮收视高潮。对于演员的挑选向来把握精准的原著作者桐华,曾坦言该剧的选角难度之高犹如珠穆朗玛峰,但最终以演员的气场和演技为考量依据:“我就是在看过杜淳的少年汉武帝等大量的作品后,才主动跟于正说希望能找到杜淳出演男主角"孟珏"。”

剧中,杜淳化身“玉中之王”孟珏与Angelababy饰演的大漠少女云歌,年少时的一段约定,云歌不记得,却成了孟珏心中永远的牵挂,再次重逢后的他们,本是最般配的一对,却终因造化弄人而上演相爱相杀、纠结复杂的缠绵悱恻。日前剧组还率先曝光了杜淳和Angelababy的多款吻戏剧照,被网友感叹:“Baby依旧美美,杜淳吻戏老霸道了!”此外更有粉丝在网上构想两人在《云中歌》里领衔的组合可以称作“ABCD恋”(即取两个人名字的首字母组成ABCD),可谓未播先火热议不断。

结局:孟钰送了云歌出海,刘洵最后射杀了孟钰,刘洵深爱的许平君早已病逝,他独自一人在他们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回忆......

《云中歌》是中国言情作家桐华所写的一本小说,讲述西汉时期,霍去病与金玉的女儿霍云歌与汉昭帝刘弗陵和才子孟珏的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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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奇怪的苏夕小说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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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苏夕》是《飒漫画》上连载的一部作品,也是人气漫画家傅伯涛的新作。曾经的天之骄女,如今的破产女孩,一个身体,两个灵魂……坠楼少女死而复生的秘密,只在最恐怖的164鬼楼内,那个放着棺椁的诡异房间里出现的——他。

一个幽灵的故事,一个新的开始,七月再见。

故事内容

我们的女主角——苏夕大小姐的家庭苏氏财团遭遇破产。

为了还清家里留下的债务,无奈之下苏夕当了一个普普通通的服务员。

路上的时候被以前的求爱者夺走了爷爷遗留下来的玉佩,为了寻找玉佩,她独自来到了传说中最恐怖的164号鬼楼,却从窗边直坠而下。

明明应该死去的她却死而复生的拥有了两个灵魂,正式的故事就此开启!

曾经的天之骄女,如今的破产女孩....

一个身体,两个灵魂.....

坠楼少女死而复生的秘密,

只在——

最恐怖的164号鬼楼内,那个放着棺椁的诡异房间里出现的——他(幽灵先生)。

剧情讲述了女主角苏夕大小姐的家庭遭遇破产,自己在某天踏入了164号鬼楼之后从高楼坠下死而复生拥有了第二个灵魂的故事。

故事画风唯美,情节有趣,自飒漫画162期开始连载之后受到了广泛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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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情缘之云中歌小说番外

全文共 1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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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多少个夜晚,他处理完公务后,还不休息,认真为她抄录食材注释。那时的她,只是对这笔好字赞不绝口,却不敢面对字里行间蕴藉的深情。

云歌拼命奔跑,跑得喘不过气来,她却不敢停下来,让窒息的感觉充斥肺腑,才能让自己不去多想。

忽然她脚下一拌,摔倒在地,双手重重的拄在地面的碎石上。

云歌慢慢抬起手来,手掌擦破了皮,鲜红的颜色传来血肉相联的痛楚。自从离开长安后,她一直觉得自己身体深处的某部分已经麻木了,对外界不再具有感知,然而这一刻,她鲜明的感觉到自己好痛,感觉到头顶晴天蔚蓝得让人流泪,感觉到塞外黄沙扑面的萧狂,感受到周围人群的喧闹声如此热切而真实。

一切只因那一张粗糙的带有墨迹的羊皮,因为它,她仿佛又从漫长的冬眠状态苏醒回来,有如春风回暖、蝶飞破冰的悸动。

云歌低着头,仔细的看着手心的血,丝丝缕缕沿着掌纹流下来。她记得在骊山的一个晚上,陵哥哥用笔蘸了朱砂,在她的掌心细细描画着纹路,告诉她,每个人的掌纹应该都是不一样的,即使前生来世,容貌已经不一样了,只要记住了掌纹,就一定可以找到对方。她缠着也要给陵哥哥画,然后两个人都把掌纹印在了白纸上。

谁在谁的掌纹里流离失所,谁的心脏载得住谁的轮回?

星河萤火中谁将她的乌发挽了结,皑皑白雪中将梅苞绘入斗篷的花纹,遮天碧荷中将她的名字嵌入诗中,云歌闭上眼睛,泪水扑簌簌而落。

她忽然有了种害怕,害怕忽然有人惊醒打破这个不可能的梦境,让她回到正常的心死状态中去,因此她不敢起来不敢睁眼,若是多看一眼发现羊皮上的字迹原来不像,又该如何?

周围的人见她扑倒在地,迟迟不起,以为她受了什么伤,早已纷纷围拢过来。

“姑娘,你怎么了?”

云歌猛然抬头,对上一双漆黑如星辰的眼睛。

那一刹蓦然盛开,缘起缘灭、天地悠悠,繁花落尽,惟有彼此。

“你怎么了?”那人重复问了一句,见云歌呆呆看着他,全然不顾手心擦破的地方流血,皱一皱眉,取出手帕来缠上她的手掌。

云歌全身的血液仿佛一下子沸腾又凝结了,他叫她‘姑娘’?他不认识自己?

她任由他替自己包扎,一手死攥着羊皮,那人神色淡然平静,没有丝毫激动和喜悦,仿佛面对的是一个陌生人。

云歌忽然明白了,当日自己重伤后与刘弗陵重逢,听到一声客气的“公子”时,刘弗陵的心情。

那是在冰天雪地中终于找到期待的篝火,却被一瓢冰水透顶淋熄的痛苦,也许已经感觉不到痛,只有苦涩。

是她用的香屑和香囊害了他, 她没能力保护他的孩子,甚至为他复仇杀了刘询也做不到——--

云歌低下了头,轻声道:“我没事,多谢你。”转身一步一步的慢慢走开。

眼前白茫茫一片,周围的人流仿佛把她和她隔得很远,她知道自己只要一回头,就会忍不住扑进他的怀里,倾诉所有的相思别离。

可是她又有什么资格乞求陵哥哥的原谅?

云歌失魂落魄的回到屋中,于安见她的样子,还道她为明天的采药担心,安慰道:“姑娘还是早点睡罢。明儿看来是个好天气。”

云歌点点头,道:“于大哥,你点我睡穴好不好?”

不管那个人是不是陵哥哥,她现在实在没勇气面对他。何况,孟珏的毒伤正值关键时刻,一切事情都得等到明天采到药,为孟珏解完毒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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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来了请闭眼小说经典语录

全文共 1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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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为你现在需要我”

2、“世上没有完美的犯罪,只有未被发现的线索”

3、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将就!

4、我把他从孤独的世界,带回繁华温暖的都市。他却牵引着我,从平凡平静的 生活,走向刺激又肆意的人生。

5、请一定不要孤单,薄靳言。不要独自一人,每天好好过下去。因为我就在这里,靳言,在你眼里,在你心里,在你的生命里。我们永远不会分离。

6、我的人生曾经寂寥。我曾经身处茫茫人海,却宁愿孑然一身。直至遇见你。温柔的你,无与伦比的美好的你。言语无法表达。如果一定要概括,那就是——我爱你,以我全部的智慧和生命。——薄靳言

7、我曾经爱过一个女人,她如同天使般完美。

8、她承载了我对爱情的所有梦想,她记录了我所有的热情和忠贞。

9、失去她,我的人生注定无法再圆满完美。但我又怎么可能奢望,上天赐给我第二个这样的女人?

10、我会如她期望般,幸福的生活一生;如她期望般,尽我所能帮助更多的人。这就是对她曾经赋予我的爱情的最好回报。

11、求婚时,他说:“言语无法表达。如果一定要概括,那就是——我爱你,以我全部的智慧和生命。”

12、说谎的人会尽量圆谎,讲真话的人,才不会顾及那么多。

13、我把他从孤独的世界,带回繁华温暖的都市。

他却牵引着我,从平凡平静的生活,走向刺激又肆意的人生。

14、我也很开心。因为你这么开心。

15、我不得不感谢命运,让我们相遇。......否则你今天嫁的,就是这些平庸的男人。噢!这种事想想都令我无法忍受。

16、小孩, 你认为我会害怕这些简单的硫磺木炭粉硝酸钾混合物?事实上,我曾经练习拆除过相当于这个一百倍分量的炸弹。

17、我是多么骄傲和幸运,今生能够拥有你,你让我这么爱你。

18、如果我讽刺人,从来都是因为智商的差距,而不是倚仗专业优势。刑警与我的工作性质根本不同,我为什么要讽刺他们不懂犯罪心理?

19、“傅子遇说你知书达理,会与我互补。噢,他也有蒙对的时候。”

20、亲爱的助手小姐,我告诉过你——只抓最穷凶极恶的犯人。人贩子?多么不入流的东西!连环杀手才是我的菜。

21、子遇:答应我,你一定要开开心心的活下去,就像以前一样。人生的长短,并不是衡量幸福与否的标尺。我们不能白头到老,但这并不代表我们的爱不会永恒。你是那样善良而正直,你的人生还很长,你还可以帮助很多很多人。祝你幸福,子遇。

22、如果我回不来,替我照顾简瑶。如果她也回不来。别担心,那一定是跟我在一起。

23、呵……那是必然的。他的爱情,值得所有男人羡艳。

他微微一笑,抬起头:“谢谢。”

欧阳霖也笑。这时薄靳言的目光却又滑向了沉默吃饭的安岩。

安岩完全没想到还有自己的事,静默了一瞬,客观开口:“Top15%-30%。的确很不错。”

薄靳言这些天跟他也熟了,闻言只淡淡一笑:“果然是没谈过恋爱的菜鸟。”

安岩:“什么意思?”

薄靳言从来就没耐心教导后进生,只在心中无声嘲笑。

多么幼稚的男人啊!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

爱情里还要什么比较排名?她就是他唯一的Top 1.

24、如果每个想要见我的人,都能如愿,那我现在已经死了。

累死了。

25、给我这个干什么?集齐十张奖励一条鱼吗?

26、有我在,你要防备什么?

27、如果是感触强烈的事,人在讲完整个经过后,习惯性都会有一个尾声——这是人的情感需求。感触越深,尾声会越富有情感。但是,说谎者没有尾声,因为他以为说完事件经过,就算完结了。

28、我欣赏你的眼光,鄙视你的效率,这不矛盾。

29噢,不好意思,我对点燃一堆难闻的固体、制造出一堆更难闻气体和奇怪图案的活动没兴趣。

我的人生曾经寂寥。我曾经身处茫茫人海,却宁愿孑然一身。 直至遇见你。 温柔的你,无与伦比的美好的你。

30、查凶杀案不看尸体,等于走到真相前却把眼睛闭上。

31、有的时候,杀人对他们来说,只是寻求一个出口。

32、众所周知,犯罪心理是门艺术,计算机是门技术。你把这两者相提并论?

33、我需要加什么油?我一直稳定的高水平发挥。

34、我对你承诺过的事,无论大小。

35、在抓捕疑犯的紧要关头,抽空去亲吻自己的姐姐——你是觉得,我今天没带智力和道德出门吗?

36、我会让凶手悔恨万分,挑在我的时间杀人。

37、那不是她希望看到的我。但是我只能把她推到绝望的谷底,才能赢回她的一线生机。

38、他当然是要向我宣战——除了我,谁能抓住他?

‘他’只是跟你打个招呼——这是他唯一能对你做的事。

39、噢,太棒了,那这条路上其他人会彻底堵成罐头。

40、我只抓最穷凶极恶的犯人,只有我能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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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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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童年,如今一去不复返,亲爱朋友,都已离开家园,离开尘世到那天上的乐园,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为何哭泣,如今我不应忧伤,为何叹息,朋友不能重相见?为何悲痛,亲人去世已多年。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幸福伴侣,如今东飘西散,怀中爱儿,早已离我去远方,他们已到我所渴望的乐园。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老黑奴》

读着《活着》,像是在细细地品一杯苦茶水,淡红褐色的茶水,飘着淡淡的清香;读着《活着》,像是沿着一条历经沧桑蜿蜒曲曲的河流,两旁长满了爬满历史痕迹的老树,但河流两旁到处是新叶般的希望。

偶然听到《老黑奴》时,余华被老黑奴一生的苦难打动了,于是写下了《活着》。

福贵——《活着》的主人公。他本来有一个殷实的家底,“我爹和我,是远近闻名的阔老爷和阔少爷”,他的妻子——家珍是“城里米行老板的女儿,她也是有钱人家出生的。有钱人嫁给有钱人,就是把钱堆起来,钱在钱上面哗哗地流”。他的孩子,懂事的凤霞,天真活泼。如果他老老实实的话,可以当地主,会享一段时间的福,至少可以少受一段苦,可是他年轻的时候偏偏是个“二流子”,吃喝嫖赌样样来,输光了家底不说,还活生生气死了自己的爹。

还好自己的母亲、自己的女儿凤霞一直在身边,连被岳父强硬地接走的老婆也带着儿子有庆回来了。家全了,他也醒悟了,开始了艰苦但是崭新的生活。可是好景不长,遇上了一大堆想也没有想到的事。解放战争时期,他被抓了壮丁,离家两年,女儿因为生病变得又聋又哑。接着母亲去了。眼看日子过的还行,可是苦难还不消停。一双儿女都“死在生孩子上,一个是别人生孩子,一个是自己生孩子”:儿子有庆为了救县长夫人,献血献死了;凤霞生孩子难产,留下孩子自己去了。妻子家珍还是去了。留下了他和他的偏头女婿二喜和外孙苦根。苦根,正如他的名字一样,是一个苦命:母亲生他时去了,父亲不久又被两片水泥板给压死了。不管怎样,生活还是要继续,福贵带着外孙生活。生活一段时间,苦根被豆活活撑死了……

活着,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只有在经过世事的磕磕盼盼,才能真正静下来生活,福贵和“老黑奴”一样,经历了太多的苦难,最后平静的对待生活。“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福贵明白了,不管怎样还是要活下去,他甚至有点自鸣得意:他还活着,好好地活着,和他的老牛一起活着。两个老了的福贵,积满了阳光和泥土的满脸的皱纹里,写着生活的沧桑;“他们时常流出混浊的眼泪,这倒不是因为他们时常悲伤,他们在高兴时甚至是在什么事都没有的平静时刻,也会泪流而出,然后举起和乡间泥路一样粗糙的手指,擦去眼泪,如同弹去身上的稻草。” 最后两个福贵在黄昏里一起走回了家。

小说飘着一股沁香的泥土味,小说中的农民愚昧,但是没有坏心眼。“傍晚他们将提上的井水泼在地上,压住蒸腾的尘土,夕阳的光芒在树梢上照射下来,拿一把他们递过来的扇子,尝尝他们和盐一样咸的咸菜,看看几个年轻女人,和男人们说着话。”生活在平淡中进行,平淡中满是说不出的韵味。活着,便是这样。

最不能忍受的“真实”,是真真实实感受到的痛苦。现实中的人往往太过于“重视”自己的痛苦,抓住自己的痛苦:遭遇挫折,失去亲人,生活压力……有的人不断放大自己的痛苦,甚至走上极端。我们何不像“福贵”一样接受生活?

作者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作者用内心进行写作,将活着的不易活脱脱的向读着展现出来。活着,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我们不会像福贵那样承受那么多的苦难,但是我们应该有老福贵对生活的淡然,恬然。活着,就要不断承受苦难,乐观地看待一切:一生苦难,但是只要平静、快乐就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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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版《步步惊心》小说

全文共 1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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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那个象四爷的男子步出展厅,我的泪再也抑不住,“四爷,我是若曦啊,四爷,别走”我哭喊着直想跑出去,但脚却动也动不了,我的心中焦急又无助,只能立在原地,任泪水恣意奔涌,嘴里一遍一遍的喊着“四爷,我是若曦啊,四爷,别走……”

“若曦,醒醒,若曦,我在这儿,若曦……”我好象听到耳边四爷在叫我。

迟疑的睁开眼,朦胧的泪光后我似是看到四爷的焦急担忧的眸子。“四爷,真好,四爷……”我喃喃呓语着又闭上眼睛,心想着,幻觉也罢,只要能让我再看到他,再听到他温柔的呼唤,我就永远在这幻觉里不要醒来,我不要再醒来独自活在那个没有他的世界里,或宅这许多年的日子已经让我彻底的变成了马尔泰.若曦,无论是心还是身,张晓早已在那场车祸中死去,既然现在马尔泰若曦死了,那么也就是我已死去,就让我-马尔泰.若曦随风散去吧,什么都不要,只留着我永远的四爷在心里,想着,我不自觉的嘴角溢出一丝笑,泪水却也默默流下。只觉得一切都已放下了,身心俱轻松,象一缕轻烟,向着蓝天白云飘去,带着一丝不舍,飘去……

“若曦,若曦,算我求你,醒醒,不要吓我,若曦……”我又听到四爷呼唤,带着焦急却仍满是温柔,还有一丝无助……

“对不起,四爷,我伤你至深,只求你不要恨我,忘了我,好好活着……”我呓语着,不奢望他能听到,只是说给自己的心听,心中的内疚与不舍一圈一圈向外扩去,又象是一根一根无形绳索一圈一圈将我捆牢,捆得我透不过气来却无心挣脱,只觉得心被什么揪得疼,却无意摆脱。蓝天白云已不见,四周只是冰冷的夜,是了,没有四爷的日子,纵是飞在蓝天白云下却也体会不到自由的快乐,只是无边的孤独,“为什么,我们彼此相爱,却硬要彼此伤害”,我喃喃问着自己,“我不想伤人,可我关心的人却俱因我而伤,我想好好爱他,却伤他至深”,罢了,没有四爷的日子,我是再也看不到快乐,不如闭上眼,让心底的爱恋陪我,中间不会再隔那许多人和事,只一心一意陪着我的四爷,永生永世……

心里有四爷陪着,我的心静了,静得不起一丝涟漪,睁睁眼,四周虽依旧是冰冷的夜,可我却能看到四爷温柔的眸子,心底是暖的,“这就够了,此生足矣”,我轻叹口气,满足的沉沉睡去,只希望这一次睡到天荒地老,不要醒来……

唉,还是要醒来,我无奈的叹口气,轻扯一下嘴角,只觉得有些好笑,怎么死去的灵魂还会觉得口渴,“水,水...”我一边喃喃自语,一边在黑夜中四顾寻找。

感觉一股温暖的力量温柔的托起我,一缕清甜缓缓流入唇齿之间,“朝饮木兰之凝露”我满足的笑笑,死去也好,黑夜里也能饮到...。

又一次醒来,感觉夜已没那么黑,但还是灰蒙蒙的,目光寻找着,想找那抹温柔,没有,“唉”还是不要醒来,没有四爷,不要醒来,闭上眼,可以用我的心感觉到他,不要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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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帝王业》子澹人物性格分析

全文共 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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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平和的子澹与少年不识愁滋味,集三千宠幸予以身的阿妩当真是金童玉女。 但是没有人可以不长大,没有人可以永远的住在有亲人建立的水晶城堡里,阿妩终有一天会长大,而她所生活的环境使她无可避免的要接触,运用权术。是基因遗传也好,是后天的潜移默化也罢,阿妩的坚强是植根于她性格之中的。她不是一个可以生活在只有丈夫的小天地里的小家碧玉,她性格中的坚强使她需要更大的生活空间。阿妩坚强却不好胜,她不会是金国不让须眉的女英雄。她懂得运用权术却不会追逐权势,所以她不可能成为一代开国女帝。她归根结底是一个女人,一个善良,聪明而且坚强得女人。她善良,她不渝余力地保护她的家族,她的爱人,以及童年的回忆。她聪明,她了解局势,她善用权术,她懂得把握机会,她明白舍得,她放的下。她是一颗水仙花--温室中长得郁郁葱葱,却只在经历霜冷后才会开初璀璨的花。

子澹由于平和所以无争,由于温柔所以懦弱。子澹的温柔儒雅贯彻全篇,因为他儒雅,他作不出惊世叛逆之举,只能看着心爱的人出嫁而暗自伤心。由于他温柔,他给了一个女人一个不可能的希望,为一个婴儿铺垫了更加艰难的未来。由于他的痴情,他让他爱的人为他担心,让爱他的人为他痛苦。他的无争让他先看不清局势,在看清之后又不懂的步步为营为自己和身边的人保留生活空间。他痴情却不够执着,他善良却少了坚强,他与世无争却又无法超于世俗,所以他为善良所累,为痴情而苦,看似高洁却困于尘世,所以他很难快乐,更难让他身边的人幸福。子澹是竹,在温暖的南方,翠绿的竹林会是一道风景;在和平盛世的年代,不乏文人歌颂它的高风亮节。然而在寒冷的北方,竹存活的艰难,成林更是不宜;在乱世之中,它柔韧却难为栋梁,欣长却撑不起一方天空。

子澹太过柔弱,他托不起阿妩的坚强;子澹太过无争,他无法争的一片空间于阿妩成长;子澹甚至没有能力给予阿妩足够的时间去磨练。强者如萧綦,就算没有联姻,他一样会拿到他所想要的。联姻的唯一不同是让他碰到了阿妩,让他有机会实现除了霸业以外的那个梦想。在那个动荡的年代,在那个弱肉强食的搏杀中,子澹无法生存,阿妩必然与子澹分离。王氏与萧綦的联姻使这分离发生在两人尚且年幼的纯真年代,也使这份未尝的夙愿酿成了酒,在纠纠缠缠纷纷扰扰中迷失了果子原本的味道,也使酿酒的人迷失其中。

很多事情看似天注定,其实是自己一步一步走出来的。看似是命运弄人,却不知是自我迷失。命运不是掌上的线,却是手中的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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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见鬼小说阿七结局

全文共 4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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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见鬼》为网络作家阿七所著灵异小说,首发并独家签约连载于柚子文学网,内容精彩刺激,扣人心弦。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活见鬼小说阿七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的眼神一直盯着包裹着尹玫瑜那团火焰,而那爆炸的地方,就是包裹着她的那团火焰。那火焰爆炸过后,无数的火球如烟花绽放过后一样,全都慢慢的落入了邪恶之湖中。

而这时,我也看到了那漂浮在空中的尹玫瑜。此时的她,那光亮照下来,把她的影子道印在了邪恶之湖的湖面上。

“玫瑜,重转为人了!”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我也是终于忍不住了,眼泪直接从我眼角处滑落了下来。

更让我喜极而泣的是,尹玫瑜的身边站着一个穿着小肚兜的婴儿。不对,不是婴儿,最少有普通孩子一两岁的样子。而且,是一个男孩,胖乎乎的,很可爱。只是,他的眼神竟然也是火焰色的,那盘呼呼的身体也是散发出了强大的邪气。

那种邪气,更是超过了冥王身上的邪气。我心里又高兴有担忧,高兴的是,我终于看到我和尹玫瑜的孩子了,而担忧的是,这孩子如果长大了,肯定是比冥王更加厉害的邪恶力量。

他站在尹玫瑜的身边,那胖乎乎的小手紧紧的抓着尹玫瑜的裙摆,那陌生却又邪恶的眼神,正小心翼翼的盯着我们。

“秋生……父王,你不要伤害他,他是我的夫君!”而这个时候,尹玫瑜突然看明白了我们的处境,当即朝冥王大喊道。

“女儿,他是凡人,没有资格和你在一起!你母亲就在大殿中,她还在昏睡状态,去陪陪她!这件事交给父王处理,你不要插手!”冥王严肃的呵斥了一句。

“不……父王,你不能伤害我的夫君。”尹玫瑜大声的反驳道,在反驳的同时,也是牵着我们的儿子迅速的朝我扑了过来!

“你给我粘住!”然而,还没有走到我们面前的时候,冥王当即便阻止了她,怒道:“女儿,你不要胡闹。他只是一个凡人,根本不配拥有你!作为他玷污你的惩罚,我会亲手杀了他!”

“不,不行……”尹玫瑜的固执劲儿也是上来了,那看向我的眼神温柔似水,但两行清泪潸然而下,还是想要说服冥王,却是换成了威胁的方式:“父王,你要是敢杀了我的夫君,我和孩子当即自杀在您面前!”

“混账!”

冥王当即就怒了,当即出现在了尹玫瑜的身边,抬手就是一巴掌扇在了她的脸上,怒道:“你是我徐福的女儿,怎能说出这番大逆不道的话。区区一个凡人算的了什么?没有任何人可以把你从我和你母亲的身边夺走,没有人!”

冥王话一说完,随手一挥,一道屏障当即困住了她和孩子。

“不要,不要……”而尹玫瑜也是疯狂了,不停的冲击着屏障。但她现在已经重转为人了,实力还没有觉醒过来,只是普通人而已。她的反抗,并没有任何的作用。

“孩儿,快救救你父亲……”突然间,尹玫瑜蹲在了我们的孩子面前,指着我的方向,道:“那是你的父亲,你去救他,不然他会死的!”

而那孩儿转过头看向我的时候,竟然露出了一丝甜甜的微笑,更是可以开口奶声奶气的说话了:“父亲……”

听到那声父亲的时候,我整个人的心都是软了下来,那种温暖的感觉,让我释怀的笑了起来。能看到他们,能听到孩子口中的这句父亲,那就足够了!

“狗子,我知足了,知足了!”我心中的喜悦,第一个便分享给了狗子,狗子也是为我高兴的点了点头。

现在的我们,只是苟延残喘而已了。

“他不是你的父亲,他只是个凡人而已,我会好好教你,让你成为比我还要厉害的人!因为你体内的魔性,比我还要强大,哈哈!”而就在这时,冥王突然折返了回去,手一勾,我的孩子直接被他抱在了怀里,那手指也是快速的点在了他的额头上。

顿时,我就看到我的孩子突然身体一震,表情也是无比痛苦,竟然呜呜的哭了起来。但很快,我就感受到他那可爱的小脸,竟然出现了阴狠和邪气。

那种邪气,还带着对我和狗子的愤怒,是那种杀意的愤怒。

“父王,你为什么连我的孩子都不放过?我只想让他做个普通的孩子……为什么?”而尹玫瑜也是当即痛哭了起来,哭的那么无力,那么伤心。

“你竟然是如此的不懂事,我们是什么身份?他只是个废物凡人而已,怎么能成为我们的家人。这孩子注定比我要强大,他不应该跟着这个废物!为了让你死心,我便亲手在你的面前杀死这个废物!”冥王说话的时候,已经是冷冷的看向了我。那双眼中,仇恨和杀气全数爆发了出来。

“秋生,你看你儿子那是什么?”突然间,狗子一把抓住了我的手,激动的说道。随着他这么一说,我才顺着他的手指看了过去。这一看,当即便看到我儿子的额头上出现了命轮的图案。

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我当即便被震惊了!原来李大哥死了之后,那命轮便选择了宿主,而这个宿主正好是我刚出生的儿子。刚才冥王在激发我儿子体内的魔性时,也是将他体内的命轮给唤醒了。

可是,我该怎么面对我自己的儿子?因为他体内的魔性被激发了,长大起来,必定也是三界的劫难,恐怕比冥王还要可怕。

我不愿看到长大后的他,我宁愿……宁愿……

“秋生,是该到了使用鬼门十三针最后一针的时候了!你的儿子长大必定是第二个冥王,你下不了手,兄弟我来帮你做吧。如果我能够成功,你一定要找到我的小宝,好好照顾他!”狗子话音一落,我就感觉到事情不对劲了。然而,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他手中的血针便已经猛的刺进了我的太阳穴中。

而同时,他也是刺入了自己的太阳穴中。他的速度很快,我想要反抗,但脑海随即昏沉了起来,只感觉一阵天旋地转过后,我的意识就开始慢慢模糊了。

“吾等三人,命轮之子;今日融合,精血祭奉;不畏生死,惩奸除恶;终吾一生,行正大道;命轮之光,苏醒吧!!!”在我意识开始清醒的时候,狗子已经念出了召唤命轮的咒语。顿时,我只感觉额头的地方一阵剧痛,那金色的命轮当即从我额头飞了出来,直接进入了他的身体。

几乎是同时,在狗子吸收了我的金色命轮之后,突然站了起来,对着我笑了笑,道:“秋生,再见了!”

“狗子,不要!”

我已经来不及阻止了,而狗子已经猛的跳了起来,直接朝飞过来的冥王扑了过去,左手死死的搂住了我的儿子,大声念起了咒语:“吾等三人,命轮之子;今日融合,精血祭奉;不畏生死,惩奸除恶;终吾一生,行正大道;命轮之光,苏醒吧!!!”

在他念完之后,我就听到我的孩子发出了痛苦的惨叫声。冥王想要甩开狗子,但已经不可能了。因为在他念出咒语之后,我孩子额头上的金色命轮当即飞了出来,三个金色的命轮瞬间融合在一起。

顷刻之间,便产生了一股巨大的光束,那光束把他们三个人都围了起来,不停的旋转着。

“不,我不会被封印的,绝对不会被封印的,因为我是最强大的冥王!”而冥王的声音也是越来越弱了,直到越来越弱。

而几秒钟过后,那光束猛的开始收缩了起来。只看到冥王的身形开始被搅碎成了无数的火球,那些火球疯狂的逃窜,想要再次融合起来。

但那光束产生的威力实在是太恐怖了,全数将那些火球给震碎了。终于,只听见轰隆的一声爆炸声响。

那刺眼的光束当即烟消云散,而狗子、冥王、还有我的孩子,也跟着全数烟消云散了。连一点气息都没有剩下,就这样全部消失了。

如同经历了一场噩梦一般,半晌之后,我才回过神来,当即跪倒在了地上,心中痛的无法呼吸。狗子走了,我的孩子走了,再也不回来了。

而那命轮的消散,也带着冥王消散了!但我知道,冥王不会死,千年过后,或者万年过后,他还会再次苏醒过来。

我也明白,到时候的狗子还有我的儿子,也会跟着苏醒过来。因为,他们的命格在结束的时候,便交缠在了一起。

“孩儿……我的孩儿……”而尹玫瑜终于爆发出了一声撕心裂肺的声音,一口鲜血猛的喷了出来。那看向我的眼神,竟然是恨意。

但我还没有开口,尹玫瑜便昏迷了过去。笔直的落入了邪恶之湖中,姬树远见状直接把她给抱了过来,放到了我的身边,道:“秋生,我们赢了!”

我点点头,心里却是半点也高兴不起来。仍旧是不愿意的看着狗子和孩子消散的地方,久久不能回过神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冥界那种散发的邪气才消失了。而跟着,我就看到地府的鬼差阴兵,还有我灵门剩下的十来个弟子,全数冲了上来,口中更是疯狂的大喊道:“赢了,我们赢了!”

就连那些沉默的阴兵,也是用鬼语激动的呐喊了起来。我抱着怀中昏迷的尹玫瑜,终究是一口气顺不过,一口血雾从我口中喷了出来,当即昏死了过去!

…………

…………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清醒了过来。而在我睁开眼睛的刹那,我就看到我的眼前站了一个满头白发的人!

这人甚至已经没有了肉身,只是一个强大的魂魄而已。我用力的闭了一下眼睛,猛的从床上站了起来,惊讶的问道:“天仇,你怎么变成了这样?”

李天仇笑着摇了摇头,一只手牵着唐丫丫,一只手捋了捋那长长的银丝白发,却是释怀的笑着,没有开口说话。

“门主,李门主用他的肉身还有他的寿元来驱散了阳间的冥王邪气!而李门主他,也变成了现在这样。但三界的苍生大多数获救了,地府的十八层地狱也恢复了,那些阳间的恶鬼全数被带回去了。现在的阳间,正在恢复到以前的盛况!而灵门,也开始重建了!”这时,站在边上的刘羽突然解释道。

我怔怔的看着李天仇,心里莫名的难受。

“哥,没关系,这就是我的命,我死不了的。其实做鬼魂很好,最起码不用死……”李天仇笑了起来,但很快,语气变得无比悲伤和落幕,道:“只可惜,我永远无法离开灵异局了。我会永生永世守护在灵异局,维护着阳间的气息!这也没有什么,只是孤独了点!”

“大叔,你不要怕,丫丫会一直陪在你身边的,不会让你孤独的!”而唐丫丫则是仰起头,看着李天仇害羞的说道。

“好、好,丫丫真乖!”李天仇笑了笑,宠溺的刮了刮唐丫丫的小鼻梁。

…………

…………

一个月后,我带着尹玫瑜回到了小河村。走的时候,并没有通知其他人,只有李天仇与刘羽知道。黄哲和廖筱筱继续去浪迹江湖了,而姬树远也是离开了,带着李十一的骨灰回到了穷极之海。至于刘羽和牛媛,他们也是听从了我的命令,重建灵门,有了地府的帮忙,灵门的名声再次恢复到了鼎盛时期。

而最后,刘羽也是接受了牛媛,突破了传统的世俗观念,结为夫妻,统一灵门,共同对付那些灵异邪门之事。而灵门在他们的手中,也是变得更加强大。

我把小河村隐藏了起来,藏在了另一个空间中,普通人是根本无法找到的。我这样做,就是不想让人打扰尹玫瑜。

…………

某一天夜里,我在抱着尹玫瑜睡觉的时候,尹玫瑜突然惊醒了过来,口中更是喘着粗气道:“还我孩子,还我孩子……”

“玫瑜,你又做噩梦了?”我摸着她的秀发,已经被汗水打湿了,温柔的安慰道。

“嗯。”尹玫瑜点点头,道:“夫君,不知道为什么,我最近老是做一个噩梦,我梦见我给你生下一个胖小子,可最后却是夭折了。”

“没关系的,玫瑜,这是你在做噩梦。你可能没有休息好,好好睡一觉,就不会做噩梦了!”我温柔的笑着,一股精神力温柔的侵入了尹玫瑜的身体中。很快,尹玫瑜困意再次上来了,说了一句晚安之后,便沉沉的睡了过去。

等她睡过去之后,我就翻身起床,提着一壶酒就朝小河村的村尾走了过去。走过石桥,便看到前方出现了一所土坟。

那土坟上,写着狗子之墓!

我走到了狗子的坟墓前,我心里明白,这坟里没有狗子的尸骨,唯有他的灵位而已。我靠着狗子的墓碑坐了下来,拧开瓶盖,仰口喝了一口酒之后,接着又洒了一些在地上,笑道:“兄弟,陪我喝点!”

说完之后,我一个人又自顾的笑了起来,如同是一个神经病一样,喃喃自语道:“兄弟,再过几天,天仇也会来了,到时候我们三兄弟又可以一醉方休了!嘿嘿……你不要担心你兄弟媳妇,我已经封了她的记忆,她现在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没有烦恼,每天和她在一起,那就是我最开心的日子,也是我最珍惜的幸福时光。只是,她现在的情况还不稳定,等她的情况稳定了,我就带她出去走遍江湖,然后找到小宝,将他抚养长大,让他成为像你一样顶天立地的英雄!好了,我得去陪陪其他朋友了!我相信,你会复活的……”

跟着,我又走到了后面坟墓群中,这坟墓群是一排排假墓,只有一个灵位和墓碑而已。而依次看过去,上面写着的名字分别是:苏安妮、凤鸳、乔无心、张博程、土豆……

我走到他们的坟墓面前,倒了一些酒,然后怔怔的说道:“我……想你们了……”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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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破颜结局

全文共 3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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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这都好久了!”焦急的声音一出,却没有干训斥,只有太上皇敢说他两句,此人当然不是什么人都能说的,都能训的,他堂堂天翔的勇王可容不得任何人怠慢。

“来了来了,父王,您看,是陛下的御驾!”南宫千勇兴奋的大叫着。

钟鸣、鼓跃、牛角号轰轰,人人无不急切的迎望着那十二骑御驾,近了,越来越近了。

冷杰与冷夜齐吼,将御驾稳稳停于东城门口,马凳放下,高大伟岸俊美的南宫俊逸最先下得马车,随即转身,伸手双手温柔的将一身红衣的雪儿抱下车来,雪儿之后出来的小人儿,让城门众人惊呼。

“父皇,那小子就是南宫珏,是陛下的儿子,像,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国舅,相爷,你们说呢!”兴奋的南宫千勇有些语无伦次起来。

这还用说吗,那张笑脸明摆在那儿呢,简直让众人看到了一大一小两位天子,当然,这般大不敬的话,只能在心中默念。

“父皇安好!”一声温柔亲切的轻唤出自雪儿之口,更对久候他们的太上皇恭敬行礼。

礼刚行了一半,便被太上皇赶紧扶起,“好,好啊,回来就好啊!”

好,全是好字,一连几个好,都不足以道出此时太上皇心中的那份喜悦与激动。

“皇爷爷安好!”又是一道恭敬的问候,南宫珏更行了跪地大礼,让太上皇老泪纵横,让南宫俊逸与雪儿相视而笑,小家伙一直闹腾,这到了京城不待教她,他倒是无师自通,乖的很呢。

“还有我呢,你该叫我什么?”南宫千勇急切的问道。

刚从地上起身的南宫珏,又行了个弯腰大礼,很是礼貌的叫了声,“王叔安好!”美得南宫千勇半天合不上嘴。

仪仗开道,鞭炮齐响,沿街边人山人海,只为一睹帝后尊颜,更为表达百姓心中的那份尊崇。

帝后与皇子回归,普天同庆,大赦天下,七日后,行封后大典,皇子认祖归宗。

“母后?娘亲,可不可以不叫母后啊,要不就在外人面前叫母后,好不好?”南宫珏苦着一张小脸撒娇着请求着,更懒在了雪儿的怀里,至于小狼傲则舒舒服服的躺在软榻上。

午时的养心殿,一对母子就这般亲腻在一起,有说有笑,有问有答,却被一声暴吼打破。

“南宫珏,你怎么在这儿,你又逃课!”下朝后的南宫俊逸会先来看雪儿,随后再去御书房打理朝事,更听丞相对封后大典所做的一切布置。

“娘亲,您看,他总是吼珏儿,定是想把珏儿吓死,那他就可以一个人霸着娘亲了,真是阴险啊!”南宫珏毫不客气的数落着。

“南!宫!珏!”满目怒视,满目喷火,此时的南宫俊逸真是气的火冒三丈,这才回来几天,就开始逃课,所逃之处,必先到养心殿粘好一阵子雪儿,才心满意足的到别处瞎晃荡,偏偏这个臭小子又长了张好嘴,在外人面前更乖的很,太上皇宠,国舅宠,勇王宠,但凡跟他能贴上边的无不夸这是个世间最好的、最聪明、最上进的孩子。可是,就眼他这个九五之尊的爹爹对着干。

雪儿一声无奈轻叹,几天来的戏码又上演了,她的那番苦心婆心又得再啰嗦一遍,结果每次都是,儿子带着小狼得意而去,男人将她拥在怀中叫苦连连,她更是付出些代价才能哄好大的。

七日后,天翔再次被一片喜悦之海淹没,而此次竟然有来观礼之人,不过,就是岁数小了些。

晨时三刻,钟鼓鸣,禁军开道,内侍引领,出得宫门直奔太庙而去,今日大喜,等不得天亮,百姓就到大街上选好位置恭候着。远处传来幽远的钟鼓之声,就等的人们无不精神奕奕,那是召示御驾已出宫门的声音。

御驾之上,南宫俊逸一身张扬霸气龙袍。今日的主角是雪儿,最耀眼的自然是雪儿,一身红色锦缎华服,袍身、前襟、后身、双袖用金丝绣凤舞九天祥图,在云领、腰间、袖口均以凤纹装饰。裙摆下则以八宝纹,五彩云纹,红蝠纹及灵兽等象征祥瑞的图纹装点。

高贵精致的流云髻上别着金凤步摇,随着雪儿一举一动,金凤腾空而起,尽情的飞舞着。腰间金丝玉带与整套衣裙想得益彰,火红的衣裙衬得腰身妩媚,娇颜越发绝美倾天下。

而在雪儿身边的南宫珏,今日是一身的明黄吉服,紫玉金冠让小家伙的王者气质淋漓尽致。没了往日的假乖巧,更无天真胡闹,那份天生的威严与霸气无需刻意。

旭日如火,冉冉而起,好似故意般,火红之光全数撒进了御驾中,此时的御驾中的三人,在光的映照下,威严高贵受万人仰慕、敬畏,御驾所经之处,无不纷纷跪拜。

当年南宫俊逸登基时,未能在大庙行大礼,而今雪儿替其补上,更是在南宫俊逸的牵领下步入太庙,步上玉阶,共跪于天翔列代先皇及先祖面前。鲜红的凤袍裙摆,真好似凤尾般拖于地,近十几米长。百官由殿内到殿外,依序而跪。

御香案,高香直上,入得云霄,告慰历代先皇,天翔帝已迎回帝后,自此星帝与帝后会将太平与幸福带给这片大陆。

又是一阵响彻天地的钟鼓之声,两人相扶而起,四目相对,双手紧握。

太庙大礼过后,众人便要回到金殿,在那儿帝后要接凤印,更要与星帝共坐龙椅之上,受百官万民的朝拜,整套大典会持续一天一夜,更会欢庆月余。

本以为,自大典后,他们夫妻便可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未曾想,那观礼之人入得宫来,更让以后的日子苦不堪言。那观礼之人不是别人,正是当年童言无忌的皇甫琦,他果真实现了自己的诺言,亲自跑到天翔来找他的姨姨,还赶上了他姨姨的封后大典。

人既然来了,总不能赶走吧,再说了,谁见过不满六岁就逃家的,还好,小东西精的厉害,威胁了四个禁军一路护其东行,安然无恙的抵达了天京。人是被留下了,平安信也被暗部急急送到了凤栖。可是,当问起小家伙何时走时,一句话,“好不容易来了,短时间内是不会走的,更何况,姨姨给他生了个小弟弟,虽然他怕这个小弟弟更好似跟屁虫似的跟着,那他也乐意。”

晚霞映天,美妙一片,如若没有那暴吼之声,会让人更有心情感叹大千世界的奇妙。

“南宫珏再给我逃一课,我定把你扔回灵山。还有你,小小年纪你就敢逃家,若再不安分,朕一脚把你踢回凤栖!”忍无可忍的南宫俊逸咆哮着,想他九五之尊,真龙天子,能处理妥当那么多的国家大事,天下大事,为何就收拾不了眼前的这两个小东西,每次跟他对着来不说,脸他们夫妻在一起相聚的时间,也要被他们分去,可恶,着实的不可原谅。

自己有个魔头儿子已够让他头痛,这倒好,又来了个粘人精,此次再不出绝招,真会让眼前的小魔王与粘人精吃得死死的。

“呵呵,逸别气了,他们早跑了,而且会安稳好长时间,啊!”雪儿一边抚着男人剧烈起伏的胸膛,一边温柔的劝着,不想,话未说完,人已被男人抱起,大步向内室而去。娇斥声顿时而起,到最后被男人的火热彻底吞食。

眼下趁两个魔头消停之时,他当然要跟自己的女人述情了,他们已经被两个小东西占去了太多的时间。

对于难缠的主,一旦抓住了他们的弱点,那是很有成效的,一连五个月,两个小魔头乖的很。如此长的时间,到让南宫俊逸极为受用,佳人在怀时不用担心被影响甚至不用害怕被打断他们的如胶似漆,而此时的南宫俊逸更是眉眼嘻笑,看什么都舒服顺眼,当然也包括被他恨的咬牙切齿的两魔头。

“姨姨,这回是个妹妹吗?”

“别动,我娘亲的肚子,我准许你动了吗!”

“哼,这是我姨姨的肚子,我就是要摸妹妹!”

“猪头琦,谁告诉你我娘亲的肚子里是妹妹!”

“就是妹妹,我说是就是,姨姨,琦儿从现在起就等着妹妹长大,琦儿要娶妹妹做新娘子!”

“你敢,没我同意你?”

“你们真反了啊,没朕的同意竟敢来闹腾!朕数三个数,不赶紧消失,你们就等着受罚好了!”南宫俊逸霸道低沉的声音,打断先着正叫嚣的南宫珏,更让两人极不满的离开。

没了碍眼的,更将佳人的身边位置腾了出来,南宫俊逸很轻的坐在了雪儿身旁,将其扶到了自己的怀中,一双大掌温柔的抚摸着那已隆起的小腹,南宫珏出生时他不在,此次,他不但在,更要全程相陪,更要亲手迎接他们的女儿来到这个世界。

“你跟他们一样,也开始胡说八道了,谁告诉你的这是个女儿?”雪儿娇斥着,将自己依偎的更深。

“我昨晚做梦了,女儿甜甜的叫我爹爹呢,我敢肯定,这是女儿,不过,我可得看好了。”

“为何要看好了?”雪儿不解的追问着,是因为他们的女儿定会很美吗?

“哼,梦里还有皇甫琦那个小混蛋,他一直虎视眈眈的!我的宝贝女儿,我当然要看好了!”南宫俊逸霸道更逗趣的表情,惹得雪儿娇笑连连。

女儿吗?不管是女儿还是儿子,都是他们的心肺宝贝,都是他们生命与爱的延续。

满目柔情,四目相对,感谢上天注定的这份姻缘,感谢上天让他们相恋相爱更相守一生一世,甚至生生世世,无论来生身在何处,他们的浓情深爱一定会将彼此再次牵到一起,这份情这份爱,源源不息,世世不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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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红高粱的结局

全文共 4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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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  《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 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在小说中,莫言塑造了一个在伦理道德边缘的红高粱世界,一种土匪式英雄,他们做尽坏事但也报效国家,他们缱绻相爱、英勇搏杀,充满着既离经叛道又拥有无限生气的时代气息。以下是小编整理小说红高粱的结局,以供参考。

在下降的过程中,爷爷没有想到死。他说自从那年在林中上吊绳子连断三次后,他就知道自己死不了。他预感到在海那边的高密东北乡才是最终的归宿。排除了死亡恐怖,下降成了难得的幸福体验。身体似乎变得宽而薄,意识扁平透明,心停止跳动,血液停止循环,心窝处微红、温暖,像一个火盆。爷爷感觉到风把他和公狐狸剥离开。先剥离开狐狸的四肢,后剥离了嘴巴。狐狸的嘴巴似乎从他脖子上带走了一些什么,又好象把一些东西留在了他脖子里。骤然失去重负,爷爷在空中轻盈地翻卷了三百六十度。这个车轮转让他看到了公狐狸的身体和那张尖狭而凶狠的脸。公狐狸毛色青黄,肚皮洁白如雪。爷爷自然会想到这是张好皮子,剥下来可缝一件皮背心。森林的上升突然加快了,宝塔状的雪松、白皮肤的桦树、黄叶翩翩如满树飞蝶的栎树……跳跃着伸展开树冠。爷爷死死地攥着那根盘旋飞舞的藤条不放。藤条挂住在一棵栎树的坚韧但舒曼的枝条上,爷爷挂在树冠上。他听到几根树枝断裂了,屁股摔在一根粗大的树杈上,往上弹起,落下,又弹起,终于稳住。在树的颤抖里,他看到两只狐狸一先一后摔在树下厚厚的腐叶里。两个柔软的狐狸竟如两枚炸弹,把腐土与腐叶砸得訇然四起,林木间两声低沉的浊响,激励得树叶嚓嚓作响,成熟的树叶则纷纷下落,落在同类的尸体上,落在狐狸的尸体上。爷爷低头看到被红叶和黄叶掩埋得五彩缤纷的狐狸,突然感到胸膛里热辣辣,口腔里甜蜜蜜,脑袋里红旗漫卷,眼前灿烂辉煌,周身没有一处是痛苦的。他心中充满了对这两只狐狸的美好感情。狐狸下落与红叶黄叶流畅优美的下落过程在他脑海里周而复始地循环着,我毫不客气地说:爷爷,你昏过去了。

爷爷被鸟的鸣叫声唤醒。正午的太阳火辣辣地晒着他部分皮肤,太阳从树枝树叶的间隙里射下来一道道灿烂的金光。有几只浅绿色的松鼠在树上灵巧地跳跃着,它们不时咬开一颗栎树的果实,让白色的果仁散出微微如丝的苦香味儿。爷爷开始体会身体各部位的情况,内脏正常,双腿正常,脚在痛,有凝结的黑血和翻开的皮肉,被母狐咬的。颈痛,被公狐咬的。双臂不知所在,寻找,他们高举着,手抓着那根救命的藤条。根据经验。爷爷知道他们脱了臼。他站起来,头有些晕,不望树下。用牙齿咬开握住藤条的手指,借助腿和树,使胳膊回位,他听到骨头的咯崩声,感觉到汗水从毛孔里渗出来。邻近的树上,有一只啄木鸟在笃笃地啄树,他立刻又感到脖子痛苦。啄木鸟的尖嘴似乎在啄着他的一根白色的神经。森林里的鸟声压不住海的涛声,他知道海近了。一低头便晕,这是下树的最大困难,但不下树无疑于自杀,他的肚肠绞紧,喉咙干渴。他操纵着不灵敏的胳膊下树,腿与腹发出最大的能力,贴着树皮,吸着树皮,尽管如此,他还是仰面朝天跌在树下,腐烂的树叶保护着他。由于高度太小,绝对没有炸弹效应。酸与香与臭混合的气息从身下泛起,注满了嗅觉。他爬起来,听着水声一脚深一脚浅地走,那道泉水隐没在腐叶里,脚下有凉气上升,水从脚窝里渗出,他趴下,用手扒开腐叶,在水声最响的地方腐叶层层,像饼一样,水初盈出来时有些混浊,他稍等一下,水清了,低头便喝,清凉的泉水透彻胸腹,到后来才尝到了腐味。我想起他在墨水河里喝那游动着蝌蚪的热脏水的历史。喝满了肚子,他感觉舒服了些,有了精神,被水充斥的胃暂时不饿。他伸手去摸脖子上的伤口,烂糊糊没有形状。回忆方才剥离时,那刺痛的是狐狸折断的牙齿,咬着牙伸进一个指头去抠,果然抠出了两颗折断的狐狸牙。血又冒出来,不多,就让它流一会儿,冲洗出毒素。爷爷屏心静气,排除杂念,从森林中万千气味的洪流里,辨别出“红叶金针草”的独特辛辣味儿,循着味儿去,在一株大松树的背后,找到了它。这种草药,我翻遍图文并茂的中草药词典也没找到,爷爷采了草,用嘴咀嚼成糊状,糊到伤口上,颈上的,脚上的。为了治疗头晕,他又找来紫茎薄荷,撕下叶片,揉得出汁儿,帖到太阳穴上。伤口不痛了。他在橡树下吃了几簇无毒的蘑菇,又吃了几把甜甜的山韭,运气很好,又找到一株野葡萄,放开肚皮吃了个饱,然后拉屎撒尿,爷爷又变成了精力旺盛的山妖。

他到栎树下看狐狸,狐狸的周围已经飞来飞去很多绿头苍蝇。他一向怕苍蝇,便躲开了。这时候,松树上流出的油脂散发着香味,熊在树洞里打嗑睡,狼在岩缝里养精蓄锐,爷爷本该回他的山洞,但他被海浪那懒洋洋的哗哗声吸引,竟破坏了自己昼伏夜出的生活规律,大着胆儿——他未感觉到怕——向着海浪的声音走去。

海的声音很近,海的距离有些远。爷爷穿越了这条与山谷同样狭长的树林,翻上了一道平缓的山梁。树木渐渐稀疏起来,林中有很多被砍伐后留下的树桩。他很熟悉这道山粱,但以往见它是在黑夜,这次见它是在白昼,不但颜色有异,而且气味不同。林间有些开辟出来的土地,种植着枯瘦的玉米和绿豆,爷爷蹲在田垄里吃了一些青嫩的绿豆角儿,感到舌头沙涩。他态度安详,不慌不忙,像一个无忧无虑的农民。这种精神状态在他十四年的山林生活中只出现过几次,这算一次,用铝壶在海汊子里熬出咸盐是一次,吃土豆撑得半死是一次,每一次都有特殊情况,都有纪念意义。

吃过绿豆后,他又往前走了几百米,站在了山梁的顶端上,看到了吸引着他的蓝色与灰色交错横流的海与山梁下那个小小的村庄。海边上静悄悄的,有一个看去很老的人在翻晒海带,村子里不安静,有牛的叫声。他第一次在亮光光的太阳下接近村子,看清了日本农村的大概模样,除了房屋的样式有些古怪外,其它的如气味、情绪与高密东北乡的农村相似。一只肯定是病弱的狗那怪异的嗥叫提醒他不可继续冒进,只要在白天被发现,要逃脱性命十分困难。他在一条荆条后隐蔽起来,观察了一会儿村庄和海洋的情况,感到有些无聊,便懒洋洋往回走。他想起了丢在山谷中的菜刀和剪刀,十分恐慌,如果没有了这两件宝贝,日子会非常难过。他的脚步加快了。

在山梁上,他看到了一块玉米田,玉米的秸秆晃动,发出嚓啦嚓啦的声响。声响很近,他急忙蹲下身,隐藏在树后。玉米田约有五亩左右,玉米长得不好,一穗穗棒子短而细小,看来既缺肥又缺水。他在孩童时代,听村里老人讲述过关东的熊瞎子掰棒子的故事。他嗅到了久远的燃烧艾蒿的香气,蚊虫在艾烟外嗡嗡叫,蝈蝈在梨树上细声细气地鸣叫,马在黑暗中吃着麸皮拌谷草,猎头鹰在墓地的柏树上哀鸣,深厚的黑夜被露水打得精湿。她在玉米田里咳嗽了一声。是女人不是熊瞎子,爷爷从梦幻中醒来,他感到兴奋和恐惧。

人是他最怕的,也是他最思念的。

在兴奋和恐惧中,他屏住呼吸,集中目力,想看一看玉米田里的女人。她只轻轻地咳了一声他就感觉到了她是女人。在集中目力时,他的听力也自然地集中了,爷爷嗅到了日本女人的味道。

那个女人终于从玉米地里露出了身体。她面色灰黄,生着两只大而黯淡的单眼皮眼睛,一只瘦瘦的鼻子和一张小巧的嘴巴。爷爷对她连一丝恶感也没有。她摘下破头巾,露出头上黄褐色的乱发。她是个饥饿的女人,与中国的饥饿女人一模一样。爷爷心中的恐惧竟被一种不合时宜的怜悯情绪偷偷替换着。她把盛着玉米的筐子放在地边上,用头巾擦着脸上的汗水。她的脸上灰一道白一道。她穿著一件肥大的褂子,黄不拉叽的颜色。这件褂子激起爷爷心中的邪恶。秋风稀薄,啄木鸟单调的啄木声在树林里响,海在背后喘息着。爷爷听到她用低哑的嗓子嘟哝着什么。像大多数日本女人一样,她的脖子和胸膛很白。她肆无忌惮地解开衣扣扇风,被爷爷看了个仔细。爷爷从她那两只胀鼓鼓的乳上,知道这是个奶着孩子的女人。豆官吊在奶奶的Rx房上胡闹,奶奶拍打着他的光屁股蛋儿。瘦小结实的豆官笔挺在他那匹骡马背上,松松地挽着缰绳从天安门前跑过,马蹄得得,坚硬的石板大道上,响着蹄铁。他与同伴们一起高呼着口号,口号响彻天地。他总是想歪头去看城楼上的人,但严格的纪律不允许回头,他只能用眼睛的余光去斜视大红宫灯下那些了不起的大人物。她没有理由躲躲闪闪,在一个荒凉的、没有人迹的山梁上。女人的小解很随便。她的全过程对准爷爷进行。爷爷感到血潮澎湃,伤口处一鼓一胀地疼痛,他弯着腰站起来,不顾胳膊碰响树的枝条。

那女人散漫无神的目光突然定住,爷爷看到她的嘴大张着,似乎有惊恐的叫声从她的嘴里发出来。爷爷歪歪扭扭、但是速度极快地对着那女人扑过去,他不知道自己的形象是怎么样的骇人。

不久之后,爷爷在山谷里一汪清水边,看到了自己的面孔,那时他才明白,日本女人为什么会像稀泥巴一样,软摊在玉米田头。

爷爷把她摆正。她的身体软绵绵的任凭摆布。他撕开她的上衣,看到她的心在乳下卜卜地跳动着。女人很瘦,身上粘腻腻的都是汗水与污垢。

爷爷撕扯着她,一串串肮脏的复仇的语言在耳朵里轰响着:日本、小日本、东洋小鬼子,你们jian杀了我的女人,挑了我闺女,抓了我的劳工,打散了我的队伍,作践了我的乡亲,烧了我们的房屋,我与你们是血海般的深仇,哈哈,今天,你们的女人也落在我的手里了!

仇恨使他眼睛血红,牙齿痒痒,邪恶的火烧得他硬如钢铁。他扇着那女人的脸蛋,撕掳那女人的头发,拉扯她的Rx房,拧她的皮肉,她的身体颤抖着,嘴里发出梦呓般的呻吟。

爷爷的声音继续在他自己的心里轰鸣着,现在是淫秽的语言:你怎么不挣扎?我要奸死你,日死你!一报还一报。你死了?死了我也不会放过你!

他撕开她的下衣,糟烂的布顺从地破裂,像马粪纸一样。爷爷对我说,就在她的下衣破裂的那一瞬间,他躯体里奔涌着的热血突然冷却了,钢枪一样坚挺的身子随即萎缩,像一只斗败的公鸡垂头丧气,羽毛凌乱。爷爷说他看到了她的红布裤衩,裤衩上,补着一个令人心酸的黑布补丁。

爷爷,像您这样的钢铁汉子怎么会害怕一个补丁?是不是犯了您那铁板会的什么忌讳?

我的孙子,爷爷怕的不是补丁!

爷爷说,他看到了日本女人的红布裤衩上黑布补丁,像遭了当头一棒。日本女人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僵尸,二十五年前那片火红的高粱又一次奔马般涌到面前,迷乱了他的眼,充斥了他的脑。凄凉高亢的音乐在他的心灵深处响着,一个音节如一记重锤,打击着他的心脏,在那片血海里,在那个火炉里,在那个神圣的祭坛上,仰天躺着我奶奶如玉如饴的少女身体。同样是粗蛮地撕开衣服,同样是显露出一条红布裤衩,同样的红布裤衩上补缀着同样的黑布补丁。那一次爷爷并没有软弱,黑布补丁作为一个鲜明的标志,牢牢地帖在他的记忆里,永不消逝。他的眼泪流在嘴里,他尝到了泪水的甘苦混合的味道。

爷爷用疲倦至极的手,把日本女人的衣服胡弄了胡弄,她肉体上的青红伤使他感到了深重的罪孽。然后,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举步欲行走。他的腿又酸又麻,脖子上的伤口又热又胀,咚咚蹦跳,似乎在跳脓。眼前树木和山峰突然彤红耀眼,奶奶蜂窝着一个血胸膛从很高的地方,从天上,从白云里,缓缓地跌下来,落在了他伸出的手臂上,奶奶的血流光了,身体轻软,如同一只美丽的红色大蝴蝶。他托着她向前走,柔软的高粱林闪开一条路,路光上射,天光下射,天地合为一体。他站在墨水河高高的大堤上,堤上黄草白花,河里的水鲜红如血,凝滞如油,油光似鉴,映着蓝天与白云,鸽子与苍鹰。爷爷一头栽倒在日本山梁上的玉米田里,就像栽倒在故乡高粱地里一样。

爷爷并没和那位日本女人交媾,所以,日本文史资料中所载她后来生出的毛孩与爷爷没有关系,虽说有一位全身生毛的半日本小叔叔并不是家族的耻辱,甚至是我们的光荣,但必须尊重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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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小说岳西结局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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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邱和应勤结婚了,双方父母沟通纠结过程,反应了女生在婚前应该有的矜持,要有自己的尊严,不然过程会曲折。

2、安迪和包子在一起了,小包总的母亲被其父“气”死了。门当户对。

3、小曲和赵医生在一起了,门不当,学识及各方面条件补充。小曲父母离婚了,因为曲母不满其父对前任孩子留遗产多,也没有得到曲老太一辈子的认可,曲母给小曲私留很多财产,曲父发现,离婚。

4、樊胜美和王柏川分手了,王小城市在大都市奋斗也不错,但他没有能力承担樊家情况,樊胜美,能力强,需要找到更有力更坚实的肩膀依靠,怀疑会和后来出现的曹律师在一起。

5、关关喜欢上了谢斌,但门第观念,小谢家庭复杂,本想父母不同意,没想到父母同意,关关过不了自己这一关,最后小谢去远方了。

6、岳西:她老板逮住她这个刚来海市的单纯小姑娘吃窝边草。吃干抹净就当没那回事。这姑娘居然沉得住气,卧薪尝胆背着同事的指指戳戳继续做下去,不到一个月,打包了她老板的各种证据交给证监会,她自己不告而别。失踪。她老板从此在业内的前程算是毁了,可能还得背处罚吃官司。姑娘自己在业界也闹出太大响动,没人再敢收她,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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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的病写进小说

全文共 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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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年多病的巴金,其实从来没有读过大学。14岁时,他好不容易得到祖父同意进入英语补习学校念书,刚刚一个月,就因病辍学。1925年,他到北京准备考北京大学,但是体检时发现患有肺病,无奈与北大失之交臂。在巴金的作品中,常常有主人公患肺病或其他疾病的描写,并且因患病而发生情绪、思想的变化,《灭亡》中的杜大心等都是如此。写《灭亡》时正是巴金治疗肺病与休养的关键时期,主人公杜大心也就因患有肺病而萌生暗杀军阀以解脱痛苦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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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小说潮流的作文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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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班上掀起一股小说潮流。提到这里,我感到十分自豪,因为,这股小说潮流是我和夏依晴、顾芸带起来的!

大概三四年级的时候,妈妈送了我一份生日礼物,是一本精致的笔记本,每页都有彩图,让我爱不释手。用它来写什么呢?抄笔记?不好吧?哦,有办法了!我灵光一闪,决定用这本笔记本来——写小说!

我给它取名叫《命运微光》,这是我深思熟虑后才想出的超文艺小说名。准备动笔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每一本小说都有目录,为了证明我这是一本“真正”的小说,我给每一页都写上了页码,一共有109页。

我终于开始动笔了,不过才写了二三十页,就把它丢在抽屉里了。可别怪我容易放弃,我真的是没有耐心写下去啊!

到了五年级上册。我有一次翻东西的时候不小心看到了那本布满灰尘的笔记本,又萌生出继续写下去的想法。抹去灰尘,它又变得洁白如新了。

我把它带到学校里去写。越来越多的同学来阅读我写的小说。我不知道109页何时写到尽头,只是每天两三页地写,心想,只要能有人来看我写的,我就会很满足了。有一天,夏依晴、顾芸问我:“我们可以和你一起写这本小说吗?”

我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欢欢喜喜地答应了。然后,我们开始了写小说的“征途”。不知不觉,到学期末的时候,我发现写到八十多页了,快写完了!

时光荏苒,眨眼,我竟完成了一本小说,这是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尽管它并没有真正出版,可有那么多同学愿意认真去看,我已经很满足。

纵使有一天它们会风尘仆仆,失踪于地球的某个角落,但写作时、给同学们阅读时遍布的快乐,我永远也不会忘却。小说潮流,会停留在这个班级,久久不散!

[有关小说潮流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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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小说穷人谈文学作品续写

全文共 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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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听过人教版小学语文第十一册的《穷人》一课,其中有一个续写练习,学生在课堂上进行了练习,写出来的内容虽然很有想象力,可也不一定符合当时的社会情况,这与学生生活的时代离那个时代的距离太远有关,另外,不同的人写同一篇内容多多少少不会有脱节现象,人与人的思维总是不同的,就如《红楼梦》前八十回是曹雪芹所作,可谓精华,后四十回乃高鄂续写,虽成就了一整部完整的作品,可总给人一点遗憾之感。

这让我想起自己在教学《穷人》一课时,由于有课后练习的限制,因此也让学生作了此续写,可写出来的效果不尽然,有的学生在作文中竟然写到这些孩子全都长大成人,而且后来发了财成了大老板,接父母去城里享福,虽然表面看起来学生很有想象力,可他们完全是按照现在的生活境遇在写,学生经历的生活毕竟只是生活的这个社会,从很多学生的习作来看,他们的心固然是善良的,可当时的俄国社会根本不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穷人穷困潦倒,本来一家人的生活已经过得很勉强,可如今多了两个小孩,怎么可能过得下去呢,就算大人们更辛苦,更节俭,自己少吃,那就更可能出现连大人也给累垮了,那就会失去生活支柱,孩子就更难抚养,可能一部分孩子能活下去,但其中一部分却也可能根本活不下去。这与当时托尔斯泰的主旨是一样的,其实写到结尾他已经根本无法想象下去了,让读者来深思这个问题,到底他们能否好好的平安的生活下去,这样就能显示文学作品的意犹未尽,如果都续写了,就失去了作品本身要体现的主旨,甚至改变作品的主旨,削弱作品的表现力,那就反而是画蛇添足了。

同时,我们可以纵观文学史,有哪一部续写作品是成为经典的,就算是本作家的续写也不一定能成为优秀作品,如果不排除通俗文学的话,那金庸的《神雕侠侣》算是一部比较成功的续写作品,而《简爱》的续写作品看者亦少,也决没有《简爱》知名。因此,我觉得对于一些经典大家的作品我们没有必要进行续写的作文练习,口头说说练练想象能力还是有必要的。而对于其它的一些非经典作品,比如贴近小学生生活的内容,我们倒是不妨让学生动动笔,动动脑,让他们的想象力得以很好的发挥,那样,我们就不必为多此一举的弊端而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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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上瘾怎么办作文

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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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小说,这似乎也已经上瘾了!我初中毕业以后因为意外开始一直都看小说,即使是高中三年,高考之前,我都一直在看小说!

说实话,我曾经多次想过放弃,但是就是怎么也放弃不了,小说使得我多次受到家长批评,这么多年以来我一直没有受过几次批评!

哎,读小说可以,上瘾时会害人不浅!

所以现在一切已经成为过去了,我也有了几个关于如何戒小说的经验!

有时候,我们看小说是从手机,或者其他方面,所以我们可以下决心把东西交给父母,让他们毁了,这或许父母是赞同其观点!学校里的时候,你要坚决告诉自己,所有时间都不能在这里看小说!

如果这样也没有用,你还是在家中闲暇之余会迷恋上了小说,这时你就要告诉父母,让他们监督管理,每一天都看着你,这是一个笨办法,但是一个月不去看小说,自己的心理上就会不去想,所以这一切就可以开始逐步戒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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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名著小说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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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买了一本盼望已久的意大利著名儿童文学家德·亚米契斯的代表作《爱的教育》,它是作者历经八年呕心沥血写成的。

它是以一个小学三年级学生恩里科在一个学年的日记为主要内容,其间穿插了老师每个月给学生讲述的一则则美好真实的“每月故事”。作者通过一件平凡的小事,娓娓运听地叙述了师生之情、朋友之谊、父子之情,展示了人性善良与纯洁,讴歌爱祖国,爱社会的精神。

书中的文章很多,但我最喜欢《感恩》这篇文章,这是父亲给作者的一封信,主要说了三方面的内容,首先是作者回家经常对老师不满意,其次是他与朋友相处的不好,最后还说父母对他有偏见,关心弟弟却不喜欢他,很令母亲伤心。父亲在信中讲了一番深刻的道理,让作者感到无比的难过和悔恨。深刻地领悟到感恩的内在含义。

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老师呢?他们为我们付出的不仅仅是“一滴水”,而是一片汪洋大海。老师是我们最值得尊敬和热爱的人,他们把自己的知识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了我们,使我们的心灵得到了震撼,智慧得到了开发。而他们的报酬却是微薄的。没有一丝的怨言,为培养祖国一下一代而辛苦劳动着,为祖国的教育事业奉献了一切。

父母给了我们生命,而生命是如此的美好,我们应该对父母永远怀有一颗感恩的心。父母养育了我们。为了儿女的成长,他们精心呵护、百般关照、日夜操劳、费尽了心血。儿女长大了,父母变老了,可他们的牵挂没有断。唐代诗人孟郊在《游子呤》中说道:“慈线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天三春晖。”这首诗深受人们喜爱,它道出了天下儿女对父母的感恩之心。

感恩是有意义的,让我们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看待社会,看待父母,看待老师,看待亲朋。你会发现自己是多么快乐。学会感恩,就会使世界变得更加美好,使生活变得更加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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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围城》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9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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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不读红楼,老不读三国。”之前我是不相信这句话的。既然是名著,是众多人推荐的,为什么还要在不同的年龄去读呢?所以,在我16、17岁时,在那个还不懂情爱的年纪里,在阳光绚烂的夏日,我读了《红楼梦》、读了《红与黑》、读了《安娜卡列宁娜》、读了川端康成等等,读完后,我还狂妄地评价所谓名著也不过如此,只是一群男男女女在谈着不知所云的恋爱。现如今再谈起那些书对我的影响,也只过是记得一堆书名罢了。

在初中就读过《傲慢与偏见》,但只是当成言情小说来读,只记得男主和女主在一起了,“灰姑娘”伊丽莎白成为了豪门太太,结局皆大欢喜。工作后再重读《Pride

and

Prejudice》,我才稍稍读懂一些简和宾利之间产生矛盾的原因,才对达西傲慢的举止多了一些了解。也突然理解了“少不读红楼,老不读三国”的原因。当你的人生阅历没有达到那个层次的时候,你是不会理解和认同书中的观点,更不会从书中有所收获。

很早之前就被推荐过《围城》这本书,但至从拥有了自己的手机,就很少真正静下心来读过一本书了,一直都没有去碰这本书。工作后的第一个寒假,突然对爱情和婚姻产生了一些疑问,就找了很多爱情和婚姻方面的书籍,《围城》这本书就误打误撞地进入了我的书单。

读《围城》的第一章时,我就被钱钟书先生的文笔倾倒,好犀利的文笔啊,短短几句描写,就将苏小姐的心理刻画地淋漓尽致。那一刻,我觉得世界上真正的高情商的人就是那些作家,他们能将人世间种.种形态的人的心理都能琢磨地透彻,并于文字间表达出来。

《围城》这本书有一种魔力能让你抛弃你的手机,一口气将这本书读完,也能让你想再读第二遍。

能在23、24岁这个对爱情和婚姻好奇的年纪读《围城》,这是我的幸运。爱情是什么?婚姻是什么?在之前,我一直在好奇。网络上的许许多多的信息让我觉得婚姻就是爱情的延续,而爱情也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只有彼此的高贵事物。一切都是美好的,爱情和婚姻都是美好。在《围城》这本书里,我看到了爱情和婚姻的另外一面。有时你以为的爱情,可能只是你的一厢情愿,而婚姻更可能只是两个不讨厌彼此的人的互相结合。而这种不美好恰恰是很多人的真实生活,即使是接受最先进观念的人也不能避免这种俗气。

很喜欢书中的一句话“不见了好久的朋友,在我们的心目里,还是当年的风采,尽管我们已经老了。”虽然我还未老,但对于身边那些已经分离的朋友,他们在我的心中,仍旧还是学生时代青涩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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