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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法治作文专题栏目,提供与法治相关内容的作文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法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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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在线观后感作文

全文共 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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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通过观看了《法制教育片》之后,使我懂得了很多的人生道理,知道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它里面讲了很多青少年典型真实案件,讲了很多青少年都是由纯真无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悲剧,指点我们预防和减少犯罪的途径和方法。

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基本上来源于家庭教育,管理体制有误和受周围不良环境的影响。未成年人正是长身体、长知识的时候,很容易因为一步之差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例如,互联网是现代高科技的综合成果,它给人类共享丰富的科学技术等创造了条件,为经济发展做了巨大的贡献,但它也可以作为传播不良有害信息的手段或渠道,腐蚀伤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比如互联网中交网友吧,它很耗精力,交了网友自然要保持联系,这一联系起来,通常以小时为单位,友谊深浅与沟通时间成正比,这自然要消耗较多的时间与精力使正常的生活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甚至“走火入魔”,酿成悲剧,所以我们要加强上网的自制教育,自觉构筑抵制不良信息的“防火墙”,正确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只要正确利用它,就能发挥它的特长。

我们在生活中有时会因为家庭矛盾或一些琐事而引起打斗等事件,而酿成人命关天的大祸,所以我们要学会礼让,容忍、宽容、对事要冷静,理性地去处理矛盾和问题,妥善来化解事情,不要冲动,要学会自我调节,自我控制的能力,否则会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导致你走上犯罪道路。

青少年要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自我保护能力,还要学会怎么样抵制不良影响和不良诱惑的能力。我们要了解与掌握与自己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还要自觉守法,动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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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快乐成长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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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对于一个国家,一个家庭、一个学校来说是十分重要的。谈到“法”大家都不会觉得陌生,因为我们都生活在一个有法的社会里,然而作为21世纪的我们就要“知法、学法、遵法、用法”。

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就有《未成年保护法》,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老师有《教师法》,我们只有做好自己应遵守的法律才能快乐地生活。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与制裁,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触犯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正在成长,也是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时候,我们在面对世界时,有美好有难过有阳光有黑暗有竞争有压力,同时也在面对着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在生活中,最常见的不守法则的现象莫非是打架、勒索、抢劫等。举一个例子:曾有一篇报道说过,一个16岁的中学生,因为长期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不敢跟家长学校说,终于恼羞成怒,用一把小刀将一个人刺死,这个中学生就这样毁了自己的前途,如果这个中学生能在被勒索时会用“法”,也许就不会酿成今天的大错。

邓小平爷爷曾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而现在正在处于青少年的我们,正在懵懵懂懂,对于所谓的“法制”还只是略懂一二。我们是祖国的未来,为了祖国的繁华稳定,我们必须选择一条正确的路,然后我们就必须懂法,必须知法,这样我们才能迈出人生的第一好步。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中,可能会有无数个诱惑在等待着我们,但是我们必须无时无刻都想着“法”,在每一次抉择之时,都要想着“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一个好公民。

只有学好法律,我们才能用好法律。当我们遇到一些危险时,我们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甚至也可以维护到他人的利益。祖国未来的事业都由我们这一代的青少年继承,将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管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这都关于到“法”,可想而知,“法”在我们现代生活中是多么重要。

“法”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是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必须做到“知法、学法、遵法、用法”当一个真正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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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快乐成长主题读后感

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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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保护我们快乐成长生活的大旗。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有力保障。我们是生长在法律社会之中的青少年,所以我们应该知法,懂法,用法。

法律无时无刻不在约束着我们的行为。正因为有了法律的存在,才使这个社会井然有序;正因为有了法律的存在,才是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用的保障;正因为有了法律的存在,才使作为 00 后的我们有幸生活在这个年代。法制越来越多了,这是一件多么令人振奋的事啊!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在自己成长的道路上,去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作为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我们要遵守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现在我国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健全。如:我们青少年有《未成年保护法》,老师有《教师法》 …… 只有法制健全的国家,才有文明,发达,是我们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反之,那些轻视法律,不懂法律,没有意识到法律重要性的人,最终只能使自己和亲人难过,父母忧心。因此,我们每位青少年又何必不去学习法律,尊重法律,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曾经一位作家说过:“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垫在另一块砖石上。”可想而知,法律该有多么的深奥呀!只有你细细捉摸定能明白其中的奥秘。有了法律,我们就会拥有爱;只要我们心中有法,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不会让自己走上歧路,不会做违法的事,损害别人的事。有了法律我们就不会光刀剑影,仇恨交加,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有了法律,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从而使爸爸,妈妈在心头放下了一块石头。走在街头,游于园中,无时无刻我们不被法律呵护。

中国的法律历程,历尽千载风尘,吐故纳新绵延不绝,法律社会人心所向。我深爱的祖国,你的春天鲜花烂漫;法律社会让你四季如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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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法治政府百强城市排名完整版

全文共 1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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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日前,《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5》在北京发布,法治政府百强城市排名也新鲜出炉,其中,深圳位居榜首,广州和北京分别排名第二和第三。

《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5》昨日下午在北京发布,报告对中国100个重要城市的法治政府建设状况进行评估和观察。结果显示,广东纳入评估的9个市中有3个进入前十名,深圳和广州分摘状元和榜眼,东莞排第7名.报告还指出,中国仍然有超过三分之一的被评估城市的法治水平处于不及格状态。

深圳、广州、北京总分居前三

《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5》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组织编写、法律出版社出版。这也是该研究院第三次在全国范围内针对地方层面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进行整体评价。

报告选取了全国100个重要城市作为评估对象,分别以“公众满意度调查”、“机构职能”、“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政府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与问责”、“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9项一级指标、26项二级指标及72项三级指标展开评估,总分为1000分。

评估结果显示,所有100个被评估城市的平均得分为617.44分,平均得分率为61.74%。得分和得分率排名前十的城市分别为:深圳市(782.88分,78.28%)、广州市(772.58分,77.25%)、北京市(755.95分,75.59%)、厦门市(752.15分,75.21%)、上海市(752.05分,75.2%)、杭州市(749.28分,74.92%)、东莞市(745.29分,74.52%)、长沙市(737.68分,73.76%)、泉州市(727.02分,72.7%)、成都市(722.14分,72.21%)。

报告分析称,如果以60%的得分率作为及格线,那么,在全国范围内地方层面的法治政府建设平均水平仍然处于及格线边缘。具体而言,在所有100个被评估城市中,有62个城市得分在600分以上,仍然有38个城市得分在及格线以下,也就是说,中国仍然有超过三分之一的被评估城市的法治水平处于不及格状态。

如果以得分率80%作为良好的标准,那么在2015年度所有被评估城市的法治政府建设水平都未达到良好标准。这表明中国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水平仍然不够理想。

广东有9个城市纳入评估

其中,广东本次共有9个城市被纳入评估,结果各城市表现悬殊:深圳、广州、东莞总得分进入前十名,而揭阳、湛江、茂名得分则在全国平均得分线(617.36分)以下。其他三市得分及排名为:珠海719.11分,排第12名;佛山644.64分,排第31名;汕头624.4分,排第43名。

报告指出,这100个城市的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相比2014年和2013年都有所提高。不过,报告指出,在所有100个被评估城市中,有62个城市得分在600分以上,仍然有38个城市得分在及格线以下。如果以得分率80%作为良好的标准,那么在2015年度所有被评估城市的法治政府建设水平都未达到良好标准。

东西部城市分差大

“中国地方层面的法治政府建设已出现较为明显的区域分化现象,不同区域之间的法治政府建设不平衡。”报告指出,就排名来看,在前十名中,东部城市占据8个,中部和西部各1个;在前二十名中,东部城市占据14个,中部3个,西部3个;在前五十名中,东部城市占据28个,中部城市16个,西部城市6个。

就平均得分而言,东部城市的平均得分为644.15分,中部城市的平均得分为600.24分,西部城市的平均得分为574.77分。

此外,报告还分析称,不同城市之间的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差距加大。得分最高的为东部的深圳市,总分为782.88分,得分最低的为西部的喀什市,总分为402.94分,两者之间相差379.94,而这个分数差已接近喀什市的总分。

从区域范围看,同一区域内不同城市之间的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也存在较大差异,无论是东部、中部还是西部,得分最高的城市和得分最低的城市之间都存在很大的分差。

即使是在地理位置上邻近、属于同一省份的城市,两者之间也会存在分值的巨大差异,比如福建省的厦门市总分为752.15分,而作为福建省省会的福州市得分仅为545.11分,两者相差207.04分。

法治政府百强城市完整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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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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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履行民政职能,推动改革创新,发展民政事业,必须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构建完备的民政法律制度体系,对深入推进民政依法行政、依法保障民政对象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市民政局将对执行标准、程序、条件、评价等做出制度性安排,并确定执行措施。把实践可行、条件成熟的工作经验做法、规范提升为制度机制。以政策创制引领推动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改革。

国家各级机关都须坚持依法行政,对此,市民政局牢固树立了“法定责任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理念,将严格遵守清单所规范的权力运行流程,坚持“清单之外无权力”,达到权力运行公开透明、高效便捷,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防止权力行使的随意、异化和滥用。依规范约束行为,用规范提升服务。

同时,各级民政部门也将强化民政权力监督,健全完善民政社会监督员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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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平安校园征文

全文共 3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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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下半年“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校认真开展普法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普法工作精神,以促进教育发展为动力,以贯彻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重点,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为手段,以构建平安和谐校园为目标,以养成教育减少学生不良行为、增强学生守法意识远离违法犯罪为中心,大力推进普法和依法治校进程,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开创了学校法制工作的新局面,现将我校“六五”普法中期工作汇报如下:

一、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目标。

为加强“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根据市局“六五”普法规划精神,制定了学校 “六五”普法规划,做到有计划、有总结。学校健全了普法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由校党总支书记、校长任组长,三名副校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以及班主任为成员的“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进行了责任分工。建立了以班主任、法制课老师为主体,学校法律顾问、法制副校长、交通安全辅导员、法制教育校外实习基地为阵地的普法网络;校“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定期开会研究普法工作,研究落实学法、用法制度,保证普法所需经费,确保普法工作有效远转,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二、依法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使学校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在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同时,重大决策提交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依法审议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实行重大事项全校“公示制”,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先后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管理制度,比如《班主任工作条例》、《职称评聘量化考核办法》、《绩效考核方案》等等。学校从办学实际出发,依据法律法规,遵循育人规律,从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内涵和外延上构建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涵盖了学校的所有工作,使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通过制度的管理,增强了管理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培养了师生的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意识,树立了他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

三、扎实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全校师生的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的能力

(一) 抓好教职工的“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全面提高教职工驾驭法律的能力。

1、征订教材,合理安排,强化学习。在加强“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和整体规划的基础上,学校举行“六五”普法启动仪式。为了满足教师的法律学习需求,学校在上级部门的帮助下,先后为教师购买“六五”普法读本、“赢在未来”新生入学教育读本、“如何做最好的老师”、“师德规范践行面对面”等书籍,方便了教师的法律学习,充实了法律知识的宣传内容。学校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法律学习,一方面利用例会、党总支部会议、教职工大会、教研组政治学习组织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另一方面鼓励教师以自学为主,做好法律法规、教育政策方面学习笔记。

2、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高依法治校的能力。以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法律水平,进一步提高管理者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为目标,以提高领导者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重视抓好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强化每周二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坚持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认真进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了民主评议工作,进行廉政风险防控,组织党员认真开展“创先争优”“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 实践活动和学习党的十八精神,设立党员先锋岗,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

3、深化教师学法用法工作,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能力。以不断增强教师的法制意识,提高其依法执教、依法维权的自觉性为目标,继续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安排好教师的法律学习,并将普法教育列入到教师的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之中。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合肥建设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广泛开展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使全校教师学法用法取得新的成效。

4、以案讲法,学考结合,提升普法工作深度。在加强全校教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的宣传教育的同时,邀请警官孙海洋来校做消防法规讲座,组织教职工学习《合肥市公办学校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办法》、《2013年“五四”前夕写给青年教师:向着太阳唱歌》以及《劳动合同法》等,2013年4月组织全校教职工进行法制安全知识测试。根据市教育局的安排,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的要求,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了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生学习教育活动,并健全和完善了教师职业道德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建立了师德量化考核评价体系,把师德规范的要求融入到教师岗位职责中。学校根据各教师遵纪守法和参加普法活动情况进行评定,做为教师学法、守法的考核材料,纳入评价。

(二)、抓好学生的“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1、认真抓好“第一课堂”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我们根据职业学校学生的特点,开设《职业道德与法律》和《法律基础知识》必修课程,抓课堂主阵地,系统学习贴近学生实际的法律知识。

2、以德育为目标,抓好学生遵纪守法教育。⑴、实行学分制,包括学业学分和德育学分,遵纪守法是学分评价重要组成部分,让学生自觉主动增强遵纪守法意识。⑵、开展“学生实践周”活动,让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纠正学生不文明行为,制止学生违纪行为,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能力。⑶、抓住班主任班级管理生力军作用,实行《班主任班级工作量化考核》,让班主任积极投身班级团队建设和学生教育活动中。⑷、以团队建设推动学生树立自律意识,现在我校已经有20多个社团,学生能够自主开展活动;同时学校通过业余党校、业余团校,让一些要求进步的学生系统学习党团知识,提升政治素养。⑸、抓好校园文化建设,营造遵纪守法氛围。充分利用广播、校会、班会、黑板报、宣传橱窗、升旗仪式以及宣传展板等,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时政教育,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教育。

3、以安全教育为重点,抓好依法管理工作。⑴、建立安全工作追究制度。学校校长与中层干部、班主任、教研组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实行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将安全目标责任落实到具体人。⑵、不断完善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规章制度,有针对性制定完善《保安管理制度》、《矛盾纠纷化解制度》、《严禁携带管制器具进入校园制度》、《学生处分、奖励条例》等,用制度管人,以制度约束人。⑶、扎实开展“一月一主题”活动、每学期第一周为学校“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周”,定期与突击相结合开展隐患排查活动,抓好节点主题教育;制定学校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节假日值班、住校生晚值班落实到位;按政策做好学生资助、奖学金发放工作。⑷、2013年4月组织全校学生进行法律安全知识测试,并将分数进行公示,并以学分的形式纳入学分制评价,强化学生法制安全意识。

4、以“法律进校园”“创建平安校园”为突破口,抓好学生法制宣传教育。⑴、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邀请合肥市“六五”普法讲师团讲师傅帮玉做“遵纪守法,珍爱生命与自由”法制报告会、邀请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侦检察科杜学玉科长做“让法律为激扬青春护航”报告会、邀请148志愿律师团王小丽律师来校做“好习惯成就好人生”法制报告会、邀请徽安防火中心许海洋为住校生做消防法规及消防知识讲座、与三里庵街道合作邀请安徽百商律师事务所刘大元做“普及法律知识,确保生命安全”报告、邀请蜀山交警支队二大队韩银全警官做“遵守交规,平安出行”交通法规讲座。通过与学生息息、生活密切相关法律和身边的案例,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⑵、以平安创建为契机,依法进行综合治理。聘请三里庵派出所民警陈建彬为学校法制副校长、聘请蜀山交警支队二队队长范小卫为学校交通安全辅导员,与蜀山公安分局巡警大队共建警务室、与三里庵街道司法所共建校外法制教育基地、与合肥市保安大队签署保安24小时校园值守协议,邀请他们定期参与和支持学校治安防范、校园隐患排查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建立起联控联防长效机制。

通过扎实开展 “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我校“六五”普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师生法律知识普及率达到100%;二是师生安全、学校无事故,无违法犯罪师生,无盗窃案件,无刑事案件;三是学校连续两年荣获合肥市文明单位,五星级教工之家,办学水平稳步提高,学校发展达到历史最好时期。通过中期普法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领导重视程度、制度健全、分工明确、工作持续性强、形成普法工作的有效机制是普法工作重要保证;普法工作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动员全校师生,将“六五”普法工作同学校德育工作相结合、同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相结合、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同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相结才有生命力;普法既要以典带面、以大型活动带动氛围强化,更要有校园生活中法治理念渗透和老师的示范引领。我们也知道,由于受学校客观条件和社会大环境的制约,普法教育落实的宽度、广度还很有限,学生在校和在社会“两面人”特性表现特别明显;没能充分发挥好学校普法工作对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创建的最大辅助作用。下一步我们抓住普法为契机,继续在上级领导的支持和关心下,按照“六五”普法和依法治校的工作目标和要求,进一步理顺思路,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师生学法用法工作,提高师生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将学校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把我校的依法治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全面完成“六五”普法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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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

全文共 13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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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们党第一次专门就法治建设问题作出决定,在我们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中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这个《决定》深刻总结新中国法治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面向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法治保障要求,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重大举措,是指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一、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总体战略的展开

党中央为什么要在此时此刻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重大战略决策?我认为,首先要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上来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肩负起继续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历史使命。如何才能担当好这个历史使命?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展现给国内外的是,登高望远、深谋远虑、运筹帷幄。这既体现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之中,也体现在2年来党中央对改革发展稳定、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外交国防各方面作出的环环相扣、稳扎稳打的战略谋划和工作布局之中。

比如“老虎”、“苍蝇”一起打,为反腐倡廉的治本赢得时间;比如制定八项规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改进党风推动政风和社会风气转变;比如制定和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能源安全战略、粮食安全战略、水资源安全战略、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海洋发展战略;比如组建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体制;比如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完善对外战略;等等,不一而足。可以说,党和国家各领域工作的战略布局和工作部署在有条不紊地铺开。在这一系列布局和部署中,最大个头的是两个,一个是去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一个是今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前一个《决定》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推动力量,后一个《决定》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制度保障,就像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共同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

我以为,认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重要地位和影响,首先要准确把握它所处的历史坐标,把它放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中来认识,放在党和国家事业的接力推进中来把握。完全可以这样讲,从现在到2020年的6年多时间,我们要干的所有事情都可以聚焦为一件事情,那就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那么,我们靠什么来实现这个目标?党中央提出两大关键招数,一招就是全面深化改革,一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通过两大关键招数和其他各方面决策部署,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谋划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战略布局。

二、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全会《决定》公布后,在国内外引起热烈反响。国内好评如潮,人们普遍认为,这个《决定》对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对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国际上也广泛给予了积极评价。比如,全会闭幕当天,英国《金融时报》网站就刊发文章称,将依法治国这个概念完整呈现,上升为执政党的全党意志和目标,本身就是一种历史性进步。

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个重大战略决策,在新中国发展过程中确实是一种历史性进步。因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发、着眼更好治国理政而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这个决策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事关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事关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对党、国家、人民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往细了讲,似乎可以讲3条。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目标任务的现实要求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总目标,这个总目标本身就包含了法治建设这个子目标,这个子目标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全面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在这个目标基础上,党的十八大还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应该说,党的十八大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的这些部署还是原则性的。要把这些部署落实到位,需要进行细化、实化、具体化。因此,召开一次中央全会,就大会作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进行全面、深入研究并作出决定,确实很有必要。

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也是实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确定的目标任务的重要保障。我们知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律是治国的基本依据,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我们不断完善国家法律制度,不断提高我们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我们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以及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于法有据。所以,要把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落实好,就必须有坚实的法治保障,就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从这个意义上讲,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也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作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的延伸和拓展。在文件起草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相衔接,两者要成为姊妹篇,就像车的两个轮子,共同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顺利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离不开全面深化改革,也离不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同时还要看到,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需要深化改革,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两者之间也是相互离不开。这就是《决定》中讲到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观察当下我们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我们要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无论是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还是要调节社会关系、保持社会长期和谐稳定,厉行法治、推进法治都是题中应有之义,都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工程。没有法治的有力保障,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难以实现,社会长期和谐稳定难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也难以实现。还要看到,当前我们的国家生活、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很大一部分是与法治得不到彰显密切相关的,要么是无法可依,要么是法律得不到遵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法治体系健全起来,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法治文明彰显起来,经济秩序、政治秩序、文化秩序、社会秩序才能逐步形成并得以巩固,人们才能各得其所、各展所长、各安其位、安居乐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焕发出勃勃生机又运行得井然有序。实现这样的社会运行状态,是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也是人民更好实现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程看,法治是一项重要的文明成果,是治理国家、治理社会的一种先进方式。我国老一代革命家和法治工作主要领导人董必武同志曾经讲过:“人类从进入文明社会以后,说到文明,法治要算一项。虽不是唯一的一项,但也是最主要的一项。”从历史上看,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大致是两种模式,一种是法治,一种是人治。法治作为一种国家治理方式,是资产阶级革命成功、资本主义国家建立后才出现的事物,是以民主政治为前提的。所以,我们要说,没有民主就没有法治,法制是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法治的精义就是:国家治理的依据是作为人民意志的法律,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任何人违法都要依法受到惩处。实践证明,法治作为一种治理方式,比人治要文明,也要高明。只有搞法治,才能有效保障公民权利、有效约束公权力,也才能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搞人治,实现不了国家长治久安,而只会是人存政举、人亡政息。“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这在古今中外治国理政实践中已经得到充分证明。我国古代法家人物韩非子讲过这样一段话:“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习近平总书记在讲党中央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决定的意图时强调指出:“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

三、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

我们都知道,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第一位的要求是必须有正确的指导思想。如果指导思想发生偏差,或者不能坚持正确指导思想,党和人民的事业就不可能顺利发展。在这方面,我们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有深刻的经验和教训。“文化大革命”之所以会发生,最根本的是因为党在指导思想上发生了失误。

我们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事,要想搞成功、走顺当,第一位的也是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这次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这就是:“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这个指导思想很完整、很系统,既包括对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具有统一规定性的内容,也包括对法治建设具有特殊规定性的内容,这两方面的内容是一个整体,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时必须全面贯彻落实。

这里,想重点就其中一个新的重大提法谈点认识,这个新的重大提法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重大提法在党中央的文件中是第一次提出。

这条道路的核心要义有三条,第一条是坚持党的领导,第二条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第三条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三条各有其政治地位和作用: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同时,这三条又紧密结合在一起,规定和确保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正确方向。

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内涵,还需要把握《决定》中提出的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五个坚持”的基本原则。

第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法治建设上,这是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自然也就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首先是历史事实、历史逻辑、历史结论。回顾下来,新中国的法治,的确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一步步搞起来的、一步步向前推进的,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提出来的,把依法治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我们党提出来的,这次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重大历史决策的,也是我们党。可以说,改革开放以来,党一直带领人民在孜孜以求地推进中国的法治建设。过去中国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是在我们党领导下取得的;未来中国法治建设要取得新的更大的成就,同样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通过宣传教育,让全社会深刻认识到: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坚持党的领导,不是一句空的口号,必须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一方面,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另一方面,要改善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党既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又要发挥好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依法治国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在法治建设上,这是本质要求。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主人翁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行为主体地位。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特征。依法治国的涵义是什么?是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里面既有党的领导,又有人民当家作主。搞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同时也就在保证党的领导,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是宪法规定的。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要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这是一方面的要求。

另一方面的要求是,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才全面体现了人民主体地位的完整内涵,也才是真正达到了国家主人的要求。

第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治建设上,这是基本原则。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这个基本要求主要体现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任何人违反宪法法律都要受到追究,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如果出现选择性执法、选择性司法,有人违法受到处理、有人违法不予处理,处理起来有的人轻、有的人重,就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这样一来,法治就会被打开缺口,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久而久之法治大厦就会坍塌,社会公平正义就难以实现。可以说,没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没有社会公平正义。要把严格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作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点来抓。

在严格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上,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我国古代就有“以吏为师”之说。在现实生活中,确有一些领导干部仍然存在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认为依法办事条条框框多、束缚手脚,凡事都要自己说了算,忘记了法律存在,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甚至徇私枉法。要把克服这种现象作为厉行法治的重点来抓。从某种意义上说,法治的核心要求是治权、限权而不是治民、限民。因此,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首先解决好思想观念问题,引导各级干部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自觉做到依法用权。

第四,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在法治建设上,这是基本方式。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这实际上,也是我们国家的一个政治传统,无论在奴隶制社会还是封建社会,中国长期奉行的就是“德主刑辅”、“礼法并用”。荀子讲的“隆礼而重法”,孔夫子讲的“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都包含了既要重视法治又要重视德治的道理。当然,今天的法和德与封建时期的法和德有很大的不同。

要发挥好法律的规范作用,就必须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一方面要看到,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只有那些合乎道德、具有深厚道德基础的法律才能为更多人所自觉遵行。另一方面要看到,法律是道德的保障,可以通过强制性规范人们行为、惩罚违法行为来引领道德风尚。因此,要注重把一些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使法律法规更多体现道德理念和人文关怀,通过法律的强制力来强化道德作用、确保道德底线,推动全社会道德素质提升。

要发挥好道德的教化作用,就必须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因为再好再多的法律,必须转化为人们内心自觉才能真正为人们所遵行。没有道德滋养,法治文化就缺乏源头活水,法治文化就缺乏坚实社会基础。我们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为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

第五,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在法治建设上,这是基本前提。各国法治各有自己的经济基础、政治属性、文化底蕴,各有自己得以生长的社会土壤。正所谓“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这个基本国情既包括经济基础、基本经济制度,也包括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还包括社会文化传统等因素。我们的法治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组成部分,是在自己国家所具有的经济基础之上和社会制度框架内进行的,也有自己的政治文化和法律文化的传承。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就是要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不断丰富和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同时,要处理好两个问题,一个是吸取我国古代法制智慧问题。我国古代法制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治国理政智慧,中华法系在世界几大法系中独树一帜。我们可以通过研究我国古代法制的成败得失,发掘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做到汲取营养、择善而用,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另一个是学习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问题。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我们要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但是,这种学习不能是囫囵吞枣、食洋不化,不能是全盘照搬、邯郸学步,而必须是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

总书记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还在拓展之中,但基本的东西要始终坚持。这“五个坚持”就是基本的东西,因为它们是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得出的基本经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内涵,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紧紧把握、牢牢坚持的基本原则。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我们要十分珍惜。因为它来之不易。从历史上看,我们国家法治的底子就不厚。邓小平同志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国家缺少执法和守法的传统。”新中国就是在这个历史起点上开始法治建设的。回顾新中国65年的发展历程,我们党对法治问题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积累了成功经验,也有极为深刻的教训。总结过去,新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十分了不起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而归总起来就是一条,这就是开辟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同样,规划未来,我们在建设法治中国方面会有一系列要求,而归结起来就是一条,这就是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四、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做任何一项工作,确定目标是第一位的要求。只有把目标确定下来了,才有可能统一意志、凝心聚力,也才有可能做到共同努力、步调一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并且对这个总目标的内涵作出具体阐述,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具有极为丰富的内涵,为我们继续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这次全会决定中又一个新的重大提法。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尽管只是一字之差,但对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事业来讲,确实是一个巨大飞跃,既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的重点从有法可依转向有法必依,也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标准更高了。怎么来认识这个总目标的丰富内涵?

首先,要认识这个总目标的政治属性。这个政治属性就是社会主义,既集中表现为我们要建设的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而不是什么别的法治体系、要建设的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不是什么别的法治国家,也表现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三条政治性要求。这三条政治要求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保证。离开了这3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根本建立不起来,建立起来的法治体系也不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其次,要认识这个总目标的主体内容。这次决定不仅首次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新概念,而且为这个体系搭建起基本框架,就是具体的5个体系。

1。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依法治国,首先要有法可依。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党领导人民加快立法步伐,到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个体系,以宪法为核心,以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这个体系形成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必依。到2014年9月,现行有效法律242件、行政法规737件、地方性法规8500多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800多件。这是一个很庞大的体系,也是很了不起的立法成就。

同时,要看到这个体系还不完备。这种不完备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这个体系数量和质量上有差距,既存在法律规范的空白之处,还存在已经制定的一些法律规定质量还不高,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二是法律体系是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而不是孤立存在的。我们的改革开放在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推进,而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于法有据,各项事业发展也要依法而行。因此,我们的法律体系建设不可能一劳永逸,而要适应改革发展进程不断向前推进,否则就会落后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以,我们要说,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现有法律规范体系,这是法治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

2。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徒法不足以自行。再好的法律要靠人来实施,要靠行政部门的执法来实施,要靠司法部门的司法来实施,也要靠全社会的守法来实施。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目前,法律实施还存在诸多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有些地方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破坏法治的问题还很严重。从中可以看出,法律的有效实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为此,必须建立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有力保障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法治实施的能力和水平大大提高起来。

3。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法治监督,监督什么?主要监督权力的依法行使。公权力,无论是立法权、行政权,还是司法权,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如果缺乏制约和监督就必然导致腐败。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勋爵就讲过这样的名言:“权力意味着腐败,绝对的权力就是绝对的腐败。”什么情况下,权力才不易腐败呢?那就是按照法律规定行使的权力、受到监督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权力。现代法治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规范公权力、约束公权力。建立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对权力运行实行严格监督,建立确保宪法法律得以有效实施的责任机制,对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4。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法治建设、法治工作离不开各方面保障。一是要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法治机构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实的组织和人才保障,就是要有人、有合格的人、有一定数量的合格的人来从事法治工作;二是要提供必需的财力和物力,加强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建设,就是要必需的财政资金、必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来保障法治建设;三要改革和完善不符合法治规律、不利于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完备的制度保障;四要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5。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把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纳入依法治国的总框架,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大特点。这是由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决定的。党有党规、国有国法,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依法治国也好,依法执政也好,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我们党有8600万党员、430多万个党组织,独自掌握着领导国家的权力,这样的政治地位、政治能量、政治现实决定了党内法规体系必然对依法治国具有决定性影响。邓小平同志早就说过:“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王岐山同志在《坚持党的领导,依规管党治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根本保证》一文中指出,如果执政党连自己的党规党纪都守不住、执行不下去,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就是一句空话。为此,这次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总之,这5个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主体工程,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着力点。

第三,要认识这个总目标的实现途径。《决定》依据我国法治建设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基本布局,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现实途径,这就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按照这样的途径走下去,将“三个共同推进”和“三个一体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就可以充分发挥执政党、政府和全社会推进法治建设的积极作用,就可以形成法治建设的合力,就可以促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法治化,协调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第四,要认识这个总目标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的更高标准。总目标对法治各环节都设定了新的更高标准,这就是“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成效如何,就要看立法的科学性、执法的严格性、司法的公正性、守法的全民性是不是得到提高,就要看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促进程度怎么样。现在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十六字方针,是对原来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方针的继承和发展,明确了新的历史起点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新要求:科学立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提,严格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公正司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保障,全民守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

总体来看,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我们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一是要把握性质和方向,二是要把握工作重点和总抓手。

五、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和举措

任务是最实在的东西,举措也是最实在的东西。道路也好,指导思想也好,基本原则也好,总目标也好,最终都要靠一项项任务、一个个举措来落实。全会《决定》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队伍建设、党的领导6个方面对加强法治国家建设作出了部署,既明确了工作任务,也提出了改革举措,体现了问题导向、改革方向。

在立法方面,明确提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的中心任务。关键是贯彻以下原则要求: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重点是抓好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4个方面工作。

在执法方面,明确提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中心任务。关键是贯彻如下原则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重点是抓好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6个方面工作。

在司法方面,明确提出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中心任务。关键是贯彻以下原则要求: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重点是抓好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6个方面工作。

在守法方面,明确提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中心任务。关键是贯彻以下原则要求: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重点是抓好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4个方面工作。

提出了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重点任务。关键是贯彻以下原则要求: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重点是抓好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这3个方面工作。

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的重点任务。关键是贯彻以下原则要求: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重点是抓好坚持依法执政、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加强涉外法律工作7个方面工作。

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要看党的领导是不是坚强有力。《决定》明确提出,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这就把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讲清楚了。《决定》还明确提出,“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这里的“三统一”、“四善于”,进一步把如何处理党的领导和厉行法治的关系,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关系讲清楚了。

为了把这些原则要求落实好、把这些重点任务开展好,《决定》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比较大的就有180多项。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要求,把这180多项改革举措纳入改革任务总台账,一体部署、一体落实、一体督办。

党中央就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制定出了一个好文件,而要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贯彻落实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决定》强调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只要全党全国人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不懈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执政党带好头,领导干部带好头,法治工作部门带好头,全社会同心同德、共同努力,认认真真讲法治,扎扎实实抓法治,法治中国就一定能早日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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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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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与富强中国、民主中国、文明中国、和谐中国、公平中国、美丽中国、平安中国等中国梦的核心要素相辅相成,共同编织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美好愿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法治中国建设的指导思想,集中而言,就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它包括一个统领概念、一组理论纲要和一套思想体系。以“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法治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总目标为主要参照,可以定位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目标。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任务包括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四项基本要务,以及推进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法治化等八个工作重点。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党的十五大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审时度势、与时俱进,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做出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法学界多年的愿望和亿万人民的期盼终将成为现实。越是临近这一时刻,越是感到许多重大的理论前沿、制度前沿和实践前沿问题需要认真梳理和研究。对法治前沿问题的梳理与研究,需要站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制高点,采取新的思维、新的参照、新的方法,以形成新的概念、新的观念、新的理论、新的建议。这正是中国法学面临并应承接的重大而迫切的任务。

本文把法治中国建设的前沿问题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指导思想;二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目标;三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任务。

一、法治中国建设的指导思想

法治中国建设的指导思想,集中而言,就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本文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包括:一个统领概念、一组理论纲要、一套思想体系。

(一)统领概念:“法治中国”

党的十八大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开创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局面。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法治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许多新的概念、命题、论断和论述。笔者认为,其中统领性概念当属“法治中国”。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确认了“法治中国”这一概念,并将法治建设的纲领确定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1]。

“法治中国”概念的提出,是我们党在法治理论上的又一重大创新,也是党执政理念的重大创新。“法治中国”是对我们党历史上,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关于法治建设成功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对未来中国法治建设的科学定位,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丰富的实践经验基础和强大的导向定位功能,构成我国法治建设新时期新阶段的时代主题。“法治中国”,以其无可比拟的包容性、凝聚力、感召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和法治理论体系的统领性概念,亦可视其为基石性范畴。

(二)法治中国理论纲要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有关法治的专题讲话,其中包括: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3年2月23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2月17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14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这几篇专题讲话连同总书记相关的重要批示和谈话,构成了法治中国理论纲要。其要点如下:

1. 法治中国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梦与中国梦一脉相承,法治中国与富强中国、民主中国、文明中国、和谐中国、美丽中国、公平中国、平安中国等核心要素相辅相成,共同编织成中国梦的美好愿景。

2. 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和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三者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注重借鉴丰富多彩的人类法治文明成果,但决不能囫囵吞枣、决不能邯郸学步,不照抄照搬、不削足适履。

3.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治理体系就是国家治理的制度体系,治理能力就是治理制度体系的执行力、运行力,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

4. 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不断开辟依法治国新局面,谱写政治文明的新篇章。

5. 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6. 宪法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确保宪法法律的实施至关重要。必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

7.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依据法治原则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制度。

8.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破解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司法人员公正办案,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

9. 全面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推进监督制约法律化、制度化、程序化,依法授权、依法管权、依法用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0. 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1.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坚持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他律与自律紧密结合起来,高度重视道德对公民行为的规范作用。引导公民既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又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做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相一致;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

12. 改革要于法有据。许多改革举措涉及现行法律制度。凡属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需要修改法律的可以先修改法律,先立后破,有序进行;有的重要改革举措,需要得到法律授权的,要按法律程序进行。有序推进改革,该中央统一部署的不要抢跑,该得到法律授权的不要超前推进。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13. 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同时也将推动各国共同坚持和平发展,构建民主法治、公正合理、合作共赢的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中国将大力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与各国共同维护人类良知和国际公理,在世界和地区事务中主持公道、伸张正义,更加积极有为地参与热点问题的解决,既通过维护世界和平来发展自己,又以自身发展促进世界和平。中国将继续通过平等协商处理矛盾和分歧,以最大诚意和耐心,坚持对话解决问题。

(三)法治中国思想体系

梳理和解读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谈话、论述和批示,我们发现:有关法治中国建设的思想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其标志首先在于,有关法律和法治的理论要素几乎都已涉及,例如,法治的本质、法治的价值、法治文化、法治信仰、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律的权威、法治与国家治理、法治与社会治理、权力监督制约、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军、依法办事、依法反恐。其次在于,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对中国法治建设实践的理论表达,有针对性地全面系统而又科学回答了有关法治中国建设的一系列关键的实践问题,诸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道路,推进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弘扬传统优秀法律文化,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人民民主、实行法治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与确保国家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关系,认真对待人权和公民权利,正确处理权力与权利、管理与服务、维稳与维权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民主与专政、政策与法律、法律与道德、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改革(改革决策)与法治(立法决策)、活力与秩序、监督与制约、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的关系,统筹国内与国际两个大局,等等。

二、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目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法治中国建设,首要的是进行顶层设计。顶层设计当中,最重要的是确定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目标。如何确定呢?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有原则性表述,即“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2],“推进法治中国建设”[1]。根据这一思想原则,立足当下、面向未来、放眼世界,可以采取“三重参照、三重定位”。

(一)以“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为参照,定位法治中国建设目标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只要我们胸怀理想、坚定信念,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顽强奋斗、艰苦奋斗、不懈奋斗,就一定能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一定能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以“两个一百年”为参照,可从法治国家和法治中国两个层面考虑“两个一百年”的法治建设战略目标:

到2020年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基本建成法治国家,实现国家层面的法治,即法律体系更加完善,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基本确立,人权得到切实保障,以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基本形成。

到20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百周年时,基本建成法治中国,即全面建成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不仅建成法治国家,而且建成法治社会;全面实现执政党依法执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全体人民自觉守法,宪法法律有效实施,法治的核心价值充分实现。

(二)以法治现代化为参照,定位法治中国建设目标

法治现代化的目标是加快推进我国法治的转型升级。法治转型升级的实践路径包括:从法治国家转型升级为法治中国,从法律之治转型升级为良法善治,从法律大国转型升级为法治强国。

第一,从法治国家转型升级为法治中国。从建设法治国家到建设法治中国,意味着我国法治建设的转型升级。“法治中国”既是中外法治文明的现代版,又是“法治国家”的升级版。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国家本质上属于政治范畴,建设法治国家的着力点是在政治层面实现国家治理法治化,特别是把国家各项权力(包括立法权力、行政权力、司法权力、监督权力等)纳入法治范围,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党的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建设法治中国”“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3]。“法治中国”的内涵比“法治国家”更加丰富、更加深刻、更具中国特色:建设法治中国,不仅要建设法治国家,还要建设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法治政党;不仅要推进依法治国,还要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自治;不仅要搞好国家法治,还要搞好地方法治(区域法治)、行业法治,促进三者协调发展;不仅注重有形的法律制度硬实力建设,还要加强无形的法治文化软实力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不仅致力于国内法治建设,还要面向世界,推动国际关系和全球治理民主化、法治化,不断提升中国在国际法治和全球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第二,从法律之治转型升级为良法善治。“法治现代化”这一概念,既指从传统人治社会到现代法治社会的历史性变革,又指法治(法制)由传统型到现代型的历史性转换。世界范围内的法治现代化有各种各样的目标定位和发展道路,例如西方国家的自由主义、理性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等等。就当代中国的法治现代化而言,我们走的是一条与改革开放同步的、与“五大建设”相适应、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协调的法治现代化道路,是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法治现代化。

中国古代的法治是工具主义法治,是君主专制独裁的严刑峻法;西方近代的法治基本上是形式主义(形式合法性或形式正义)的法治。它们既可以服务于“善”,也可能服务于“恶”。反思中国古代工具主义的法治文化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影响和西方近代形式主义法治文化,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利弊得失,在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我们应当严肃地思考一个问题:我们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法治,也就是说,中国法治的核心价值和精神元素是什么,中国法治的目标模式(法治的中国模式)应该是什么。回答只有一个:中国法治作为现代法治,不仅应当是形式上的法律之治、规则之治,而更应当是良法之治。这种形态的法治同现代社会的制度文明和政治文明密不可分,它意味着对国家权力(尤其是对行政权力)的约束、对权力滥用的制约与制衡措施、对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平等保护等;意味着立法、行政、司法以及其他国家活动必须服从法律的一些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人权原则、正义原则、公平合理且迅捷的程序保障原则,等等;意味着法治要求国家维护和保障法律秩序,但国家必须首先服从法律的约束;意味着法治要求人民服从法律,但同时要求人民服从的法律必须建立在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础之上。这种形态的法治就是内涵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理性、文明、秩序、正义、效率与合法性等诸社会价值的良法善治。

第三,从法律大国转型升级为法治强国。“截至2012年底,中国已制定现行宪法和有效法律242部、行政法规721部、地方性法规9200部,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各个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经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比较完备,法律体系内部总体做到科学和谐统一。”[4]由宪法统领,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自治条例构成的法律体系已经相当丰富和庞大。中国人民用30余年时间走完了西方发达国家几百年的立法行程。通过这些规范性法律文件,我国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民主政治、人权保障、社会发展、环境保护要求和需要的法律制度。就成文法而言,我国已经成为一个“法律大国”,而且很可能是第一法律大国,但还远不是一个“法治强国”。基于这种判断,法学界、法律界人士提出要加快从“法律大国”转型为“法治强国”。法治强国是强国之梦的组成部分。为实现强国之梦,我们党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提出了一系列“强国战略”,诸如,四个现代化、工业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教育强国、文化强国、海洋强国、网络强国……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中,应当十分明确地提出“建设法治强国”,实施法治强国战略。只有实现了法治强国,中国才有可能成为名副其实的强国。正如胡建淼教授所言:“法治立国、法治稳国、法治救国、法治强国,是人类文明发展的经验总结”[5-1]“法治是中国的强国途径,法治强国是中国的战略目标。”[5-2]

法治强国有多层含义:其一,法治是实现强国的手段,实行法治是强国之路,故,要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并保证其有效实施,以推进和保障国家强盛目标的实现。其二,法治是国家强盛的重要标志,正所谓“明法者强,慢法者弱”(《韩非子·饰邪》)、“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韩非子·有度》)。认定国家强盛,法治是重要一项。在强国中,法治成为国家与社会的核心价值,成为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根本方式,成为支撑国家兴旺发达的强大力量;全社会尊重法治、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宪法具有极大权威,法律具有普遍的实效,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其三,法治作为国家强盛的软实力。奉行法治,才能使我国在国际关系和全球治理中拥有与我国的历史文明、人口总量、经济实力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地位相当的话语权、决策权和规则制定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正是朝着实现“法治强国”的方向迈进。

(三)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参照,定位法治中国建设目标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1]

以此为参照,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也可分别确定为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现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民主化、法治化。

到2020年的阶段性目标:在法治建设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及其运行机制,更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宏观样态可以描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善;宪法法律得到有效实施;依法执政水平明显提高;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大幅提升;法治文化繁荣发展、法治社会建设卓有成效;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改革开放、持续发展的国际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

在这一目标设计中,“法治体系”是个关键词。法治体系是法学研究的新概念,也是法治建设的新思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中国法治建设的中心任务应当升级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是中国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后必然提出的新任务。

法治体系由多个层面叠加构成。第一个层面是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指法律规范体系,是法治体系存在和运行的基础。第二个层面是法律运行体系,通常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环节。在法律体系形成之后,我们感受深刻的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现象依然突出,法治运行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不够协调。所以,法治体系建设要注重法律运行各个环节的有序性、有效性以及每一环节彼此衔接、相互促进。第三个层面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法治政党及其有机统一;国家法治、地方法治(区域法治)、行业法治协调发展;国内法治、国际法治、全球法治有效衔接。

法治体系的形成是一个国家的法治走向成熟强大的重要标志。从这种意义上说,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目标就是加快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三、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任务

基于对法治中国建设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的研究与定位,可将今后一个时期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任务概括为四项基本要务、八个工作重点。

四项基本要务,就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是十八大做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核心内容。

科学立法。之所以强调科学立法,是为了突出提高立法质量。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所指出的: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提高立法质量,关键在于:一要尊重和体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发展客观规律,使法律准确适应改革发展稳定需要,积极回应人民期待,更好协调利益关系;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协调性,发挥立法凝聚共识、统一意志、引领公众、推动发展的作用;三要注重增强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使法律法规立得住、行得通、切实管用;四要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全方位推进立法工作;五要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完善立法体制和程序,提高立法效率。

严格执法。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讲话都特别强调严格执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必须担负法律实施的法定职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坚决整治以权谋私、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问题,严禁侵犯群众合法权益。”[3]习近平总书记还指出,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很多问题,往往同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松有很大关系。有的政法干警执法随意性大,粗放执法、变通执法、越权执法比较突出,要么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要么违规立案、越权管辖;有的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有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甚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等。对违法行为必须严格尺度、依法处理、不能迁就。否则,就会产生“破窗效应”。

公正司法。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把司法从执法中分离出来,将公正司法单独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务,体现出全党对司法的性质和重要性的认识的深化。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司法必须公正。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司法是定分止争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司法必须发挥法律本来应该具有的定分止争的功能和终结矛盾纠纷的作用。要做到定分止争,司法必须公正,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不仅难以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甚至可能激化和聚集矛盾。司法还是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的最后一道防线。要发挥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的作用,司法必须公正、公开、公平,司法机关必须有足够的尊严和权威、有极高的公信力。为此,应当深化司法改革,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廉洁,切实有效地提高司法公信力。

全民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全民守法。全民守法,就是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原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国家机关、政党(包括执政党),都要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在社会转型、矛盾凸显的当前形势下,要引导全体人民通过法律程序来表达诉求、维护权利、解决纷争,决不能让“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现象蔓延;要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遵循这四项基本要务,应当着力于八个工作重点。

(一)推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法治化

在当代中国,中国共产党既是执政党,又是领导党,拥有对国家政权机关和整个社会的领导权。所以,建设法治中国,实现法治中国梦,关键在于党,在于党科学而又有效地依法执政。因此,依法执政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保证。法治中国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完善党依法执政的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确保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照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制度行使执政权和领导权;确保党既严格守法又能科学有效地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和司法;提高各级党委及其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能力和水平。尤其应强调的是,通过长期不懈的依法执政实践,把党建设成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执政党,坚持宪法至上、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的执政党,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公平的执政党,领导、支持和监督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国家权力的执政党,实现党的执政方式和执政活动法治化;在全社会全世界树立法治政党的伟大形象。

(二)加快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完备有效的法律体系是法治中国的重要标志,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制度前提。虽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应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全面深化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推行行政体制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保护生态环境,都对立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要继续完善法律体系。一方面要适时制定新的法律,另一方面要及时修改和完善法律。

要加快有关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创新社会治理、维护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等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立法,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有效推进五位一体现代化建设。

要积极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新和立法体制创新,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让每一部法律都成为精品之作;坚决克服立法过程中的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化倾向,防止地方和部门越权立法,避免重复立法、粗糙立法、腐败立法;促进法律体系的部门划分更为合理,法律法规的系统性、协调性、统一性进一步增强。

(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证宪法法律统一有效实施

确保宪法法律实施,是法治中国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其中宪法实施保障问题尤为突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所以,要坚持宪法至上,保证宪法全面有效实施。为此,应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应加快健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实施的体制机制,加强和完善以全国人大常委会为中心的立法监督制度,维护法制统一。

要运用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评标准的引领、保证作用。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应涵盖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律监督等各个领域。

(四)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都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时间紧迫,法治政府建设必须提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构建职权法定、行为规范、程序正当、公平公开、高效便民、诚实守信的行政权力运行体系,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必须优化政府公共服务,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必须严格公正廉洁文明规范执法,保障法律法规统一正确实施。为切实保证严格公正廉洁文明规范执法,必须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程序规范、权责统一、公正高效的综合执法体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海域海岛等重点领域综合执法;完善城管执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以裁量权为基准,以程序规范为关键,以制约和监督为保障的行政裁量权运行机制。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内容。为此,必须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权利救济、定分止争、制约公权等司法职能得到充分发挥,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从司法改革的目标来看,新一轮司法改革是以问题为导向的改革,聚焦三个突出问题:确保司法公正;增强司法能力;提升司法公信。从上述目标和问题出发,司法改革的重要任务包括:

第一,推进司法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创新,确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特别是人民法院的审判独立。对司法权独立行使造成严重干扰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司法地方化,二是司法行政化。所以,为了确保司法独立,就须推进以去地方化和行政化为重心的司法管理体制改革。

首先是去地方化。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去地方化作为司法改革的首要任务,设计通过改革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案件管辖制度来破解司法地方化。具体举措包括“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1]“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1]等。

其次是去行政化。目前,法院的行政化倾向日趋严重。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按照行政机关“官本位”层级模式定级,法官群体因被划分为不同等级而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院长对副院长、副院长对庭长、庭长对法官是一种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这就为法院各级领导影响和干预法官办案留下了制度空间,致使审判庭庭长、分管副院长、甚至院长直接插手合议庭和法官审理案件、干预合议庭和法官裁决的情况时有发生,在一些法院甚至常规化,人情案、关系案由此产生。由于法院领导行政式地干预办案,法官审判的责任心有所下降,审判质量不高。司法行政化不仅表现在一个法院内部,也表现在法院系统内部。上级法院过多地干预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事前干预、审理过程干预、审判之后继续干预,也有扩大的趋势。超越法律规定的各种名堂的“内审”,不仅拖延了审判期限,而且滋生司法腐败。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行政化绩效考核中的改判率、发回重审率等指标,也迫使下级法院(法官)不得不经常“请示”上级法院(法官),以避免改判或发回重审。针对司法行政化的弊端和危害,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采取了多项司法去行政化措施。其中包括:“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明确各级法院职能定位,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1]司法去行政化,是为了确保法官独立办案、独立负责地作出裁判,更好地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此外,中央还明确规定建立健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改革涉法涉诉信访机制,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凡是涉及法律的信访都应回归司法程序,避免行政化方式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所造成的社会问题。在重视发挥审判委员会、合议庭作为司法民主组织形式积极作用的同时,推进法院内部去行政化改革。在保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同时,确保主审法官、合议庭在案件审判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依法独立办案责任制。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真正让主审法官、合议庭在法定程序内行使职权,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第二,推进司法职权配置科学化。自党的十七大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的任务以来,有关司法改革的方案都涉及该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从“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新角度再次关注司法职权配置优化问题。《决定》指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1]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要求形成在党的领导下,在宪法法律的制度框架内,司法机关(含具有部分司法职能的机关,如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之间既互相制约监督又有效协同配合的法治局面。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当以保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为要义。在全部司法案件中,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民行诉讼案件约占90% ;在刑事诉讼案件中,人民法院担负着最终定罪量刑、惩恶扬善的职责。所以,从司法权运行规律出发,必须确立以审判权为中心的科学理念,必须树立审判权应有的权威。司法改革不能以牺牲或弱化审判权为代价,不能不适当地压缩审判权的运行空间。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强调“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1],强调“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1],强调“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1]

第三,推进人权司法保障法治化,切实维护人民权益。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推进司法人权保障法治化是新一轮司法改革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和法治理念出发,把“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作为司法改革的重大任务,这在我国司法改革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在司法领域,严重侵犯人权的现象集中表现在对公民人身权利和自由的侵害,以及对公民财产权利的侵害两个方面。《决定》有的放矢地宣告“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1],强调“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1]。在一些刑事案件中,存在随意违法违规处置犯罪嫌疑人的财产、赃款赃物并且不随案移送的情形,因此当被告人被宣告无罪时,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却渺无踪影。在一些民事案件中,也有超标的查封和扣押当事人财产,严重影响当事人正常经营和生活的情况。对此,《决定》要求“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1]因此,必须强化疑罪从无、无罪推定、程序正义的司法理念,强化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和监督,建立健全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的约束机制。完善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制度。针对这些年严重侵害人权的冤假错案接连发生,中央政法委发布了《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就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加强防止和纠正错案机制建设作了明确规定:一是健全防止错案机制,严格遵守证据裁判原则,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准确把握刑事案件证明标准。二是健全发现错案机制,着力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申诉、控告权,充分发挥律师的辩护作用。三是健全纠正错案机制,明确错案的认定标准和纠错启动主体,完善错案纠正程序。四是建立错案责任追究机制。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要求尊重被告人的诉讼主体地位,维护被告人的辩护权等诉讼权利,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程序公正原则、审判公开原则和证据裁判原则。2013年,全国法院恪守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原则,严格排除非法证据,依法宣告825名被告人无罪[6],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同时,应完善以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诉讼费用担保制度、法律援助制度为基础的司法救济体系。优化刑事辩护权的配置,充分保障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诉讼全过程的法律援助。充分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健全人权司法保障制度,还应加快完善诉讼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诉讼权利。继续推进刑事诉讼制度和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加快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创新行政诉讼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诉权,确保人民群众高效便捷地通过司法途径、在法律范围内实现权利救济、正义伸张、矛盾化解,引导和保障人民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愿。完善科学文明高效便民的诉讼机制。以一审明断是非定分止争、二审案结事了、再审依法纠错为龙头,完善司法为民的诉讼机制。建立健全网络、电话、邮件、信函,公民预约、社区巡回、上门服务特殊人群等受案、立案、申诉多渠道便民利民方式,规范司法救助,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让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就地解决。建立健全繁简分流和速裁机制、轻微违法犯罪案件快速处理机制,保障当事人的便利诉讼和权利救济。加快建立宽平台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诉讼引导机制,引导群众形成内心信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习惯。

第四,推进司法职业化,增强司法人员的能力。由于历史与现实的多种原因,我国司法职业化程度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为了提高司法职业化水平,加强司法职业保障,《决定》要求:“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机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1]同时,“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1]。为此,应完善司法人员职业准入、职业培训、考核晋升、交流轮岗、福利待遇、终身职业保障等制度体系。建立与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法律职务等级挂钩的薪金福利保障、与公务员法衔接的单独的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专业考评管理委员会、惩戒委员会等评价体系,承担司法人员职务晋升、职业禁止、违法惩戒等事务。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探索建立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法律学者等法律职业良性流动机制。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围绕破解制约司法能力难题,加快推进司法职业化,建立以法官、检察官为主体,以司法助理官、书记官、司法警察、专业技术人员为辅助,以综合管理服务事务官为保障的三个序列适度分离的现代司法组织体系。

第五,推进司法保障体制机制常态化。最近几年,司法的物质保障有了较大改善,但仍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部分法院在受理案件剧增、办案支出扩大而同时诉讼费用锐减的情况下办案经费紧张,特别是经济相对落后的省区法院,问题更为突出。为此,建议尽快研究建立人民法院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将人民法院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办案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与诉讼费收入彻底脱钩;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效保障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和落后地区的城区法院正常运转和法庭建设、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装备建设。

(六)推进依法治理、依法自治、全民守法,建设法治社会

从宏观样态上说,法治社会主要包括三个基本层面:第一,党和政府依法治理社会。各级党委和政府依据法定的职权、程序和规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节利益关系,解决社会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第二,公民依法自由结社,社会主体依法自治。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社会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自主处理本组织、本行业、本单位的内部事务。第三,人人自觉守法。公民、社会团体、政党等依据法律的规定自主行使法定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建设法治社会,必须推进和保障社会自治。一个平等、自由和协商的社会领域是法治国家的根基所在。社会自治为公民及社会组织通过自我协商、平等对话参与社会治理、依法解决社会问题留出了广阔空间。社会依法自治和国家依法治理相结合,构成了法治社会的多元共治体系。

(七)依法规范权力,实现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法治化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依法规范权力、加强权力监督,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此,应建立健全边界清晰、运转高效、相互协调、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模式,确保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建立严格的权力清单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着力构建党的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和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覆盖全面、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全方位、立体化监督体系。依法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统筹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两个大局,加强国际法治交流与合作,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良好的国际法治环境

在当今全球化时代,我国要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必须确立统筹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两个大局的观念,正确处理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的关系。首先,应积极参加国际公共事务的商讨,参与全球治理对话,善于运用法治的话语表达中国的立场和观点,将中国对国际公共事务的关切明确表达出来,并鲜明地建立和维护国际法治的立场,促进在各个方面和领域形成国际法治的格局。其次,认真研讨并总结中国过去半个多世纪的经验与教训,对于国际法在中国的适用与实施提出总体性规则,并在恰当的时机使其进入宪法修正案。第三,依据国际社会共同认可和接受的法治精神、法治理念和法治原则不断推动中国法治的发展,使世界认识中国、了解中国、认同中国,树立法治中国的良好形象,并在促进国际法治的参与过程中维护我国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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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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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中国,法治护航社会,法治护航我们。我们在法治的保障下扬帆起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法治护航快乐成长作文三篇,欢迎阅读! 法治护航快乐成长作文(一)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

20**年10月20日至23日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总目标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之法制体系,建设社会主义依法治国。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者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这句话是2000多年前,我国伟大思想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子光辉千年的论断。

“无法就会无天”没有法律,天下就会大乱。“法制”相对于“人治”,强调的是对规则的遵守,追求的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公平公正。过去的几千年里,人们曾追求过“人治”的完善,希望将万世的繁荣,社会的公正寄托在“圣人明君”或“青天大老爷”身上,但兴之的车轮不仅一次次地碾碎了这一愿望,还将“官府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刻在了旧社会的门楣上。

新中国的成立,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征程。1999年,“依法治国”载入宪法;20**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字”公布,“法治”位列在其中,成为全国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这些都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新高度。

目前,法律已成为人们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据统计,从2008年至20**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比前5年上升174%,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显著提高。

法律的重要性,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心里。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我们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文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成功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视崇拜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把法制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制知识课程。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

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取代。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需要,依法治国中我们有美好的生活。

法治护航中国,法治护航社会,法治护航我们。我们在法治的保障下扬帆起航。

争做法治少年,我们正在路上。 法治护航快乐成长作文(二)

倡法之道,当为智者;学法之路,当为勇者;懂法之人,当为慧者。他们都为心中法制的明镜而坚守,相反者,定将落入黑暗。

——题记

“生命皆可贵,法制价更高,若为社会故,两者不可抛”。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当下的社会有着完备的法律制度,但那些狠心的犯罪者,恐怕心中的明镜早已破碎。在最近一年内,多次发生令人发指的行为,给人以反思,广西合浦县西场镇西镇小学门前约400米处发生一起凶杀事件,一名男子疑似精神病患者的人,在校门前丧心病狂的将多名学生砍伤,其中包括小学生,共同造成2死5伤,用他那“杀手”的气概乱刀挥向孩子,这种行为是多么让人心为之一震。闻讯而来的警察人员及时控制了这场血案,不再让他造成更大的伤害,将其绳之以法,等待的是他偿命。

法制的道路艰辛和任重而道远,任何人都不能触碰它,否则将遗憾逝去。

有这样一个案例,原中国达人秀的评委高晓松,因在与朋友聚会时喝酒开车,因而被拘留,在新出台的法律准则中,违法了规定,拘留了6个月,罚款5千元,名人的影响对社会上传播力度大大增强,多少圈中人士都引以为戒,高晓松知法犯法的行为,是对心中的明镜抛弃的后果。最后,长达半年的拘留生活,给高晓松生活带来了转折点,他主动义务地为电视拍摄酒驾的公益广告,他的醒悟令人赞赏,法制也让人回头是岸,这块法律的明镜也光彩照人。

在重庆的一个小镇里,一位工商局的局长,在晚上开车不慎将放学的五名学生撞到在地,他内心的胆怯给了他逃逸的勇气,依然不回眸地向前开车,()几个小时过去了,被发现的五名学生已经死去了,五名学生都撞飞好几米,生前五名学生的可爱,天真的模样渐渐远去,留下的是他们父母心痛的样子,竟用白发人送黑发人,那位丧心病狂的人夺去学生宝贵的生命,这种高官存在还有什么用呢?最终他被抓捕了,并判了死刑。那些孩子活泼的笑容,愿在天堂里没有车辆而绽放。为此,公安机关立即下发了对犯罪行为的严抓。法律是严谨的,谁都不敢触摸。

法制的明镜,是给予后人反思的,发生在我们学生当中也存在案例。就读于初中的王某,因在网吧成天成夜的上网,被社会上的小青年盯上,也第一次被勒索了20元,王某不敢将此事告诉任何人,所以在第二次又被勒索了50元。青年们恐吓地说“你不给钱,我们就打你,看你敢不敢。”王某最后对父母说起了这件事,及时报警,将他们绳之以法。其实,不难发现,在生活中犯罪的人是从一个善良的人在愚昧的思想中,越陷越深,最终坠入黑暗,我们只有用好法、学好法,法制也成为一道坚实的“风景。

守住心中的明镜,成智者,成勇者。 法治护航快乐成长作文(三)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几个简单的字眼,告诉我们:不要因为恶事小而去做它,善事小就无视它。相同的道理,很多人认为违反法律是件小事,可我们作为祖国的一份子,社会的一员,应该从每件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做一个遵法守法的好少年!

曾看到,一个年仅14岁的男孩,因沉迷于网络游戏,家里因他一贫如洗,可是又因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竟起了抢劫的念头。那是一个下午,他像以往一样来到了那家他平时爱来的网吧,可因钱不够被人撵了出来。一时的贪念与怒火充满了心中,他看见街对面的妹妹手中拿着一百元钱,嘴角扬起了坏笑,他拿着刀,跟着妹妹来到一条偏僻的小巷,他四下看看,见周边无人,便逼迫妹妹交出钱,妹妹不肯,说那是妈妈给的过年钱,求哥哥放她走。一时的他失去了理智,伸出手要抢,可妹妹大声哭了起来,他不知所措,害怕有人看见报警,便举起明晃晃的刀子向妹妹胸口捅去,可不料正中要害,妹妹当场因流血过多死亡。如花的生命就这样离去,如果当时的他遵守了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那就不会造就这样的惨剧!

曾听过,一个利欲熏心超市老板,为了钱财,绑架富家孩子,谋财不得竟将其杀害,一个正值花季的少年就这样远逝;几个六年级学生因说脏话,得罪了一群不良少年,一时愤怒,竟举刀杀害了他们……多么让人痛心的事例啊,都是在为了自己的前提条件下,而抛弃别人!

记忆再慢慢的回放,多少人因无视红绿灯的存在,而丧失了生命;又有多少人,为了钱财,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还有多少人,因一时的愤怒,残害了别人的性命!

如果我们用理智的态度去对待,是不是可以避免发生一个又一个这样可怕的悲剧呢?如果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呢?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

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心中!快乐就在身边,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铭记法律的尊严。

[法治护航快乐成长作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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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法治阳光照我成长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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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阳光,照我成长”听到这话时,有人肯能会说:“法律是大人的事,管我们小孩什么事啊?”其实关于我们儿童的法律可多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等。

听到这些有人会说:“违法的都是大人,管我们小孩什么事”。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不信你看

上海就发生了一件令人痛心的事,儿子刚从日本回来,母亲赶到机场接他,儿子见面就问母亲钱,当要求没有得到满足的时候,他竟然拿出刀子连捅母亲七刀之后扬长而去。

看到这里你一定会指责那位不孝之子吧!可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很多。又有人说:“我懂不懂法律没关系,只要不去犯法。”可你都不知道法律是什么,怎么就知道自己犯法没有呢?比如:你在马路上踢足球,你以为什么事也没有,其实你已经触犯《道路交通安全法》了。你还知道升国旗时不认真,污染国旗都是属于违法行为吗?等等等等。可能还有人会问:“即使我们懂法,除了让自己不违法还有其他用处吗?”其实正如以上所说你做遵纪守法的好市民你不犯法。没错,你很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做违法的事,但你是否能够保证自己不会是受害者呢?法律的“阳光”就是要保护我们的。即使我们成了受害者,法律这位大公无私的叔叔也会将我们的损失降到最低。现在假设有一位小偷正在偷钱如果你上去和他直接冲突很有可能没把小偷赶走,自已反而会受伤。如果你依靠法律警察不但会帮助你抓住小偷,还会帮助你追回赃款。

法律像一把巨大的保护伞让我们能安全安心的生活;法律像一轮小太阳。阳光洒在我们身上,我们的生活也更加甜蜜。这可真是:“法治阳光,伴我成长。”

[作文法治阳光照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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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观后感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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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央视播出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备受大家关注,我也进行了观看学习,开篇以中国历史为背景,引出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党和国家的道路该怎么走而引发深思。以奉法者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作为回答上述问题的坚定而明晰的答案。

习书记说;“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当党的领袖对人民作出了庄严承诺时,人民对党中央寄予无限希望。习书记会这样说,会做出这样坚定而明晰的答案也是从他自己的亲身经历以及实践过后才做出的,当习书记在正定县任县委书记时就将法治文件列入其中。在以后的工作中,习书记也无时无刻不在将法治列为治理当地的重要文件,在多次的实践之后,再将法治中国这一主题,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当前所需要的道路。

什么样的法治道路才是中国适合的呢,习书记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说到:“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着才知道;一个国家的发展道路合不合适,只有这个国家的人民才最有发言权。”这句话体现出习书记牵挂着对我国法治社会形成道路上的任何一个小节,让国家的人民决定国家的道路,虽然坚持领导的是党,但是决定道路方向的却是国家的人民群众。也是无时不刻的展现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法治国家!

正如习书记所说:“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我们的时代呼唤着法治,人民期盼着法治。全面依法治国这个宏伟的目标、壮阔的蓝图,激励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信心、团结奋斗,共同建设一个充满生机、成就辉煌的法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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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节目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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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新中国成立71周年,也是贯彻落实“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的第四年。这些年来,法治中国的建设取得了骄人成绩。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这一天,《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20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如约而至,让我们共同回顾这一年里,法治中国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各领域所取得的成就;去细细凝望那些闪光的身影、动人的瞬间。

作为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的重要平台、全民法治教育的重要窗口、以及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法治宣传的第一品牌,每一年的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都格外引人关注。因为它承载着人民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更肩负着人民对法治中国的期待。

这一年里,他们用实际的行动去守护神州大地;这一年里,他们用真挚的情怀,去点亮生命光芒。在他们身上,我们看到法治如何镌刻进平实的生活,又如何一次次地书写了传奇。

他们亲历着我国几十年来波澜壮阔的法治进程,见证着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行进图景;他们以20颗诚挚初心,为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战略加油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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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观后感

全文共 1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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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遗憾的是包括我在内许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真正对宪法的了解却知之甚微(电视台的采访节目)。你知道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作用吗?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你会怎么做?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如何?贯彻实施宪法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何重要意义?宪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以上提问你能回答几道?反正我的感觉是非常惭愧。同时也说明我国公民宪法意识还很淡薄,因此必须我们应好好地学习一下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因为大家的日常生活都与宪法息息相关。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他法律法规的运行,须以不超出宪法效力为前提。从这个角度看,宪法关涉百姓的诸多权益,是百姓自我保护、对抗外界不法侵害甚至是与扭曲变异公权力对抗的顶级保护伞,这就容易破除其在百姓心中“抽象、高高在上、虚无”的旧有印象。

这次修改宪法,坚持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和讲法制的统一。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今天我们学习宪法,就要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们国家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根本问题,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准确把握国家机构设置及其组织与原则等,并将宪法各项规定作为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深刻认识宪法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基础,从而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我们须明白的是“依宪治国没有看客”,只有了解、关心和学习宪法,才能更好地融入法治社会,更好地依法治校、依法执教,进一步增强全体教职工对社会主义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途径和形式参与学校管理,从而有效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持续、和谐、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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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观后感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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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新宪法同马克思列宁主义一道写入宪法,把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提供了宪法保障。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肯定了十一届三中金会以来,我们党指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科学理论、正确路线和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为坚持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提供了法律保障。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宪法》的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是提高纪检监察业务水平、优化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的具体表现。作为一名基层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为生产一线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基层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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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个人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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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四午时,我们学校请来了法院的工作人员上周四午时,我们学校请来了法院的工作人员,给我们讲了一些青少年犯罪的案例,我们听了大吃一惊。

一个个案件,让我们明白了那些和我们年龄差不多大的青青少年是怎样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我想,造成他们此刻的样貌,直接原因是法律知识过低,认为自我做的是不会触动法律,等到事情弄大了,才反应过来的时,已经太晚了,有很多青少年是一时冲动杀了人,如果当时静下心来想一想,杀了人会带来什么后果,也就不会弄的一番不可收拾。

犯了罪,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甚至把自我的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的生命是不可重复的。青春时节,朝气蓬勃,斗志昂扬,是充满活力与活力的完美时光。而有些人把着完美时光,全浪费在昏暗而没有自由的小黑屋里。

所以,我们要学习法律知识,明确法律知识,赋予的权利,学会依法保护我们的生命,不再作出伤害他人,伤害自我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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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人物颁奖礼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1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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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一理论,将中国自党的十五大以来的法治建设的行为与法治建设的目标有机地统一起来,表明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成熟,也是新时期法治中国建设的正确路径,如何做好法治中国,我觉得要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以科学的立法作为基础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立法质量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关键所在。深化法治中国必须以科学的立法作为基础,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一方面,立法和改革决策必须相衔接,在立法过程中,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并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基本原则,通过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和宪法解释程序机制,以保障法律法规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要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通过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以更好地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以严格实施作为前提

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深化治法中国也必须以严格的实施作为前提。在法治法规实施过程中,必须全面坚持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方面,通过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把政府权力运行中的权限、程序、责任以法定化的方式固定下来,以保障政策的连续性和科学性。另一方面,要强化对行政决策过程的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强化决策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以及合法性审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3、以公正司法作为保障

法治的生命在于公正,深化法治中国必须以公正的司法作为保障。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确保司法机关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加强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等平台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净化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空间。另一方面,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通过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使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和就地解决纠纷和方便当事人诉讼。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实现执行工作的专业化,提升执行工作的质量与效率。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司法的渠道,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

4、以优秀队伍作为导引

深化法治中国,必须以优秀的队伍作为导引。一方面,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健全法律职业准入和认证制度。落实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并健全完善执法司法机关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和准入、退出管理,完善执业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另一方面,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加大实施法治人才培养计划力度。加强高等院校法学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法学专业设置。通过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培养造就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5、以全民守法作为目标

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深化法治中国要以全民的守法作为目标。一方面,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如组织多种形式的法治论坛、法治文化成果展、“法治人物”评选、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法制故事宣讲、法制文艺会演、法制电影巡映、法制书画展览等法治文化活动,使公民普遍确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意识,养成崇尚法治权威、依法办事的习惯。另一方面,推进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以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培育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法治是准绳,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坚强决心,我们的国家将会更强盛“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治中国建设是顺应时代发展,意义重大,必须以高度严谨的态度落实好法治中国建设,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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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片观后感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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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春雨淅沥的日子里,我有幸聆听了罗培新学长“法律如何让生活更完美”的讲座。在活力四射又发人深省的主题演讲中,法律的种子在我的心里生根发芽。我深深明白:法律无处不在,法律助力完美生活!

法律让我们的生活多一重保障。古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人生的每一天,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形形色色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人生于世,不能如野兽般只为生存而活。人之所以与动物不一样,就在于人有思想,人有规则。很难想象,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这个世界将会发生怎样翻天覆地的变化。“德润人心,法安天下。”法是我们正常生活的基础,没有法律,我们将寸步难行。

法律让我们的情怀多一分大我。法律与道德如双生子般密不可分,但法律与道德的冲突却屡见不鲜。在把失物归还失主时,你是选择拾金不昧还是收取部分报酬?经过罗培新学长的演讲,我明白了拾金不昧是大德,但收取必须的报酬也是合理的。拾金不昧的行为固然高尚,但这只是私德的完美,很难让善行得到大范围的推广。可是,如果归还失物能得到必须的报酬,那么将鼓励更多的普通人去进取行善,社会风气将得到很好的改善。在生活中,我们要讲道德,可是良好的法律能让道德释放出更强大的生命力。

康德说:“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灵中唤起的惊奇和敬畏就会日新月异,不断增长——这就是我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定律。”我愿以此勉励自我,心存法律,德行无亏。

人生路漫漫,未来不可知,让法律助力我们的完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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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正步走法治教育片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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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在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里就是根据广大人民的意志而制定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其中包括立法、守法、执法、监督法律。这些权力也都属于公民。而对于青少年,在法制的庇护下成长,并带着自我的职责与义务去维护法制又是十分必要的。

据报导,2015年_年_日,某地一初三学生王某在游戏机厅连玩一天一夜,后因没钱继续玩而与店员发生争执,之后被赶了出来。王某怀恨在心,次日夜里一把火烧进了游戏机厅……又有报导,2009年第一季度青少年误入歧途导致犯罪的人数比率比上年增加了不少……

这一笔笔带着血猩的案件在不断发生,发生在这个古老而又不断发展的中国大地上,着实令人感到伤痛。其实导致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就是法制观念淡薄。而法制观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之一,所以,今日我就来谈谈法制。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当让法律在心间长驻。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以“法律”作为开端的,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一片狼藉、不堪入目。

古云“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社会主义化的中国要长治久安必然要有法可依,更要有法必依,管理并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有序地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法制代表着权威与约束力。任何人都要被这权威影响,任何人都在法制的约束力下生活。然而,如果这个世界没有法制存在,又会是怎样一番情景呢?没有交通法的约束,马路上的车辆肆意行驶,车祸遍生;没有刑法的约束,大街上坏人恣意偷抢,争执满是;没有工商的约束,市场上厂家任意造假,纠纷到处……多混乱,多可怕,湛蓝的天空也都所以变得浑浊。由此可见法制之重要性。国家有法制,对于我们青少年也尤为重要。在安定和谐的环境里,我们能好好学习,幸福成长。

法制如此重要,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显得极其突出。那么,应如何进行呢?我想有以下几点:

其一,要普及法制知识。目前中国有不少地方还相对较落后,一些教育部门对普法宣传的力度还不够,甚至有些偏远山区对此是一片空白,这即是导致青少年法制观念淡薄而诱发犯罪的因素之一。我们能够开展一些法制宣传活动,像每年12月4日是中国的法制宣传日,也能够邀请一些执法人员进行讲座组织法制演讲等。

其二,学校、家长、学生之间应多沟通。经过有关部门的调查统计,近三分之一的学校民事纠纷是来源于学校执行政策时,各方理解不一致此。沟通是人际交往中的重要部分。时常和教师沟通,才能更好地了解自我不明白的东西。除了单独沟通外,家长会是个不错的选择。家长会不仅仅是告诉家长学生成绩,还能交流心得,提出意见提议,使双方意志统一,青少年也就能更好地成长。

其三,是摒弃旧教学观,树立新理念。过去,大多数人都认为学好语数英理化就行,只重视“智育”,却忽视了最重要的“德育”。现代化的教育离不开德育,而法制教育是德育的一种,是重中之重。师长们也就要加强宣传,给我们多传授些普法知识。这又是第一点所说的普及法制了。

法制是人生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我们要学会利用,也要学会掌握,才能成为真正的懂法,守法,学法的好公民。青少年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维护者、开拓者,都需具备法制观,这又需要学校这个培育人才的地方开展法制教育。其实,法制教育,即是一种法治精神,是尊崇和维护法制的勇力和毅力!愿大家,愿这个社会,都能具备法制观,不断发展,变得更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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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治教育片马仔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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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我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时期,可塑性很强。但明辨是非的潜力不强,意志脆弱,自控力不强,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一步步走上不轨之路。

虽然我们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但也时常受到侵害。此刻尽管有老师、家长的保护,但他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呵护着我们,况且总有一天我们会离开父母,离开学校,踏入社会,独立生活的。所以,自我保护也就成了我们中学生防止自身受到伤害的必要措施了。为了避免同学之间产生矛盾,就应严于律己,不能自我去惹事生非,挑起事端,导致别人对你的不满,轻则吵架,重则就会出现结伙斗殴,事故也会随之而发生。到时,不仅仅会给自我的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还会使你受到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的折磨,后悔也来不及了。相反,如果同学们都尊重别人,互相谦让,真诚待人,你也会因尊重别人而受到别人的尊重,这样,同学之间不仅仅会建立起真挚的友谊,我们的校园也会呈现出一种欣欣向荣的礼貌景象。

这次法制讲座给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使同学们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规校纪的重要性。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完美的明天,让我们从此刻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当代中学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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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年级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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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法律是一条绷带,时刻制约着我们,同时也为我们做贡献。”而我说:“法律,它犹如一盏明灯,照亮我们前行的方向,只要我们心中有法,未来将是一片光明!”

守护神

法律是每个公民行使权利的武器。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这个武器就是我们的守护神

记得去年,外公家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乌云笼罩在每个家庭成员的脸上。“我们家新盖不久的房子,受到邻居打底桩的影响,主梁都裂了好几个裂缝。”听着外公和妈妈的对话,我知道了事情的严重性,盖房子不是小资金能够解决的问题,那房子身上流的是外公一家子辛勤的汗水呀!外公还了解到原来邻居用的是高层建筑用的深沉底桩,这种底桩导致50米之内所有的房子都会受影响,是违法的行为。外公家距离最近,影响也就最严重,一旦下大雨,房子就会进水,这难道不成危房吗?

当外公找到邻居协商,要求邻居停止盖房时,邻居还满不在乎,不依不饶,我行我素。情急之中,无奈之下,外公搬出了法律条约,告知邻居,他们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再不停止盖房方式,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他们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邻居只好乖乖让步,停止用那种深沉底桩,还拿钱要让外公家维修房子问题。

你们看,法律这位青天“包大人”,是不是法力无边呢?没错,他神通广大,无所不能,是正义的化身,也是我们的守护神

引路人

法律是文明之花,也是我们成长的引路人

前几年,记得在曾爷爷的葬礼上,聚集了很多亲朋好友。其中有一个比我大几岁的哥哥——阿宽。他长得又黑又瘦,眼神混浊,因年纪相仿,贪玩的我一直缠着他讲故事。而妈妈则神情凝重,她像胶水一样,紧粘着我,眼睛一直盯着我们,一刻也不肯松懈,仿佛一松手,我就会消失一样。

后来妈妈才告诉我,原来“阿宽”哥哥是有吸毒史的,他从小因父母离异,很早就缀学,交上了不良朋友,走上吸毒违法犯罪道路。他呈一时之快,毁了自己。再怎样的躲藏,他还是没能逃过法律的制裁,被拘捕,送戒毒所教育。希望从今以后,宽哥哥在法律正确的引导下,彻底改头换面,重新做人。正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

我们朝气蓬勃,正处于一个充满幻想与理想的年纪,应该去点燃智慧的火花,而不是去触碰法律这条高压线。“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要摆脱冲动与鲁莽,沉稳理智对待生活中所发生的事情。

法律,是我们忠实的守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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