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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十三年义务教育【精选20篇】

《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必须热爱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教师关于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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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教师关于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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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教师,《义务教育法》使我重新审视自我并且让我更清醒地认识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应该将新的思想意识和教育观念体现在教书育人的平凡事业之中;应该将改革和发展的思想观点体现在自身工作实践中;将开拓和创新的意识体现在培养学生成才之中。

回顾自己几年的教学工作和日前担任的班主任工作,在工作中我也不时存在着与《义务教育法》不相符合的教育方法和理念。教师的“恨铁不成钢”甚至会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的手段出现偏激以致伤害学生的自尊心。我想这样做肯定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原则。以后应该尽量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应该多理解学生、多关注学生各方面的成长。

在《义务教育法》第四章第28条29条中明确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这一段学习完后体会很深刻,平等对待每位学生关注他们的发展应该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应该做到的。

在实践工作中我也深刻体会到教育工作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教育规律。只有认识并且运用好这些规律才能创造出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法。我们的教育工作方法和模式不是一成不变的,是发展的、与时俱进的。我们需要从实践出发,根据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用灵活多样的方法,我们的教育工作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

有人曾经指出:“没有任何十全十美的方法,也没有一定有害的方法。”我们必需辩证的看待。在教育实践过程中,许多方法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在选择和应用时,需要同德育目标相结合。与《义务教育法》中所规定的原则相一致。学法、懂法、守法是每一位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必须要严格遵守的原则。

我一定认真学习、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作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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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全文共 1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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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6月29日通过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这是义务教育法颁布以来的一次重大修改,它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和施行,对于保障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义务教育与普及教育的最大区别在于,法定的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政府必须承担实现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而普及教育则不具备法定的强制性,政府亦不承担法定责任。20多年前《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因素,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强调了义务教育的国家行为和各级政府的责任。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一次鲜明地提出了实施素质教育,把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写进了法律,教育均衡发展观念贯穿始终,以学生为本,促进教育公平,新的义务教育法对教师地位、权利、义务与要求的规定更加明确。新《义务教育法》的涵义和精神,是对义务教育中的“义务”二字有了一个正确而深刻的诠释。 比如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上学贵问题,其中固然有部分学校片面逐利等原因,但财政投入不足以及政府部门监管不力也是具有普遍性的原因。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哪个部门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关于经费的规定,就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再比如群众普遍不满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上学难问题,其中可能有地区发展不平衡等原因,但确保教育改革发展成果由全体公民共享却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特别是像义务教育这样的公益事业,更当如此。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出要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要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并且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还对农民工子女,以及进城的务工人员的子女提供平等的教育条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些都直指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更是对“义务”二字的延伸解读。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每一个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

制定并实施新的义务教育法,也是切实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的客观需要。在现代社会通过实施义务教育,普遍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有170多个国家宣布实施义务教育制度。多方面研究表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正是因为准确把握了义务教育中“义务”二字的科学内涵,此次的新义务教育法才能亮点频现;同样,也只有正确理解这“义务”二字的涵义,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在实践中才能确保真正的贯彻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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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教师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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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段时间对学习义务教育法学习,我发现,《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并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我认为这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中最本质的内容,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

我更加清楚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对实施素质教育提出的明确的法律要求。新《义务教育法》在总则第3条中明确规定着:“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在第34条还规定:“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义务教育法》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符合教育规律和身心发展”、“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还明确提出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阅读《义务教育法》后我感到它注重了学生的素质培养、全面发展;注重了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如果每一位教师都遵循它,在教育工作中注意让学生更快乐更全面地发展,一定能培养出更出色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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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陕西省三讲话一通报心得体会

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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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党组织领导核心。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是切实提高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更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扶贫开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是推动基层基础建设全面进步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关键。发挥好大学生村官作用,让农村基层党建强起来。坚决整顿对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党组织书记空缺或不能胜任等问题,维护党组织权威,不断巩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扎实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树立以农民为本的思想,切实树立服务三农的意识,从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充分发展党员的先锋模范引领作用,在扶贫开发中当领头雁、方向标。加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生产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农村党员素质和致富能力,从而更好的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要自觉践行担当精神。把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当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要自觉践行担当精神,把精准扶贫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

开发扶贫产业。基层党组织发挥核心作用,结合扶贫产业开发开展组织生活。组织致富能力强、服务意识高、党性修养深的党员与帮扶人一道走入每户家中摸清贫困对象的致贫原因,针对贫困户的具体情况、具体问题,制定增收计划、拿出脱贫措施,通过思想引导、观念转变等方式,改变困难群众落后思想观念,帮助村民理清发展思路,引导当地群众围绕市场需求调整农业结构、发展产业,通过项目申报、产业引进等带动方式,尽可能帮助他们拓宽增收空间,走出一条党建引领的产业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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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陕西省中考语文真题话题作文

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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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股暖流 That warm current

路旁,树叶簌簌地落下,我望向公路上的那辆公交车,摸了摸手中的橡皮,试图寻找熟悉的背影却是枉然,每当看见她送我的橡皮,便会想起她为我包扎额头得情景,便似有一股暖流,缓缓流入心间。

那是一个半晴半阴的日子,我同外婆约好,外出游玩,但前提是要坐公交车到达目的地,我心想:坐公交车有什么难的,我堂堂一个班级第二名,还会怕这个吗?便一口答应了,“叮铃铃”公交车来了,我捏着三块硬币,在成年人之间挤着,突然,一股力量把我往前一推,我转身一看,试图寻找那个撞我的人,却找不到,将头上的“汗”一擦,低头见衣服上全是血,一急之下,哭了出来,大家伙一下被我的哭声震住了,停止争吵与挤压,转而来安慰我,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姐姐轻声细语的问我:“你伤得严不严重啊?不要哭,顽强一点,好吗?“”好,“我傻傻的跟着她就走进公交车。

到了车上,她打开手中的箱子,取出一瓶我叫不出名字的液体,往伤口上喷了喷,止了血后,问我:”小妹妹,你的家人呢,怎么就你一个人啊?“”我家人在我家呢。“我天真的回答。她边说边从箱子里取出一瓶药膏,往我伤口处抹了抹,我疼得齿牙咧嘴,但就是不出声,姐姐看到我这个样子,说:”要是实在痛,就咬姐姐的手吧1"我倔强的说:“不用,”姐姐见劝我没用,就把包纱布得动作放轻了许多,包好后,从包里拿出一个橡皮给我说:“小妹妹,姐姐希望这块橡皮能擦去今天所有的不愉快,让你忘掉今天得不快乐。”

“叮,”姐姐转身要走,我拉住姐姐:“姐姐,有空要来我家玩哦!”姐姐转身说:“一定,拜拜。”现在只记得当时路旁的树叶一片一片的落下,衬着那美丽的背影,抚摸着橡皮,一股清香的味道扑鼻而来,暖暖的,甜甜的。

虽然这件事已经过去很多年了,橡皮也从白到灰,但这件事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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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11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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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党和国家政府在新的历史时期实施的一项重要惠民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使命。2012年11月23日教育局组织全体机关人员学习和传达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阐述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历史意义、指导思想,从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均衡配置办学资源、教师资源、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质量评价体系、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通过会上的集中学习和会后的自学,让我深深地感受到党和国家对民生的关注,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原则,用事实证明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关乎每个学生的前途、家庭的幸福,对于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提升国民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大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通过学习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结合自身工作,今后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提高自身素养。

一、加强有关政策理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养。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要想始终保持教育工作为民服务的先进性,就要主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潜心研究“十八大”会议精神实质和相关文件,熟练掌握《国家教育督导条例》等相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知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树立自觉为党和人民服务终身的思想,牢记入党誓词,提高党性认识,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养,才能更好地、高效地开展工作。

二、加强有关教育督导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养。

学习是我们不断提高各方面能力和素质的根本途径和有效方法。作为一名从事教育督导工作的人员,应该主动学习有关教育督导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教育督导技能,注重提高自身的教育督导专业水平,认真有效地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成为一名合格的专业教育督导工作人员。

三、树立岗位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提高自身职业素养。

作为一名从事教育督导工作的人员,要立足于本职岗位,识大体、顾大局,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督政、督学职能,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遵守《国家教育督导条例》规定的岗位职责,转变观念,拓宽思路,不断创新,认真履行监督、检查、指导、评估的职责,增强为基层学校和广大师生服务意识,掌握我市教育的真实情况,为上级政府决策提供真实、可靠地依据,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踏踏实实做人,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使我们党的惠民政策真正得到贯彻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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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全文共 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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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农村偏远地区,残疾儿童入学问题难解。《规划》对此提出,以区县为单位,精准施策,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

《规划》还提出,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和残疾青少年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

根据《规划》,将逐步健全特殊教育课程教材体系、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实行轻中度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学生在特教学校就读,为极重度残疾学生送教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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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教师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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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目前,整个社会对考学、对分数越来越重视。考分只是家长关心,社会关心,近几年,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也十分关注,将一些考分指标压到中学校长身上;指标逐级分担,任课老师也承担着很大的压力。一旦考试成绩滑坡,社会不认可,领导也责难。怎样处理好文化课的学习考高分和学生全面发展的关系,确实很难协调。

我们不应仅仅做到自己学好这部法律,更要在平时的工作中注重做到依法办事,依法执教,从自己做起,把法律条文中的规定落到实处。做个懂法、守法、宣传《义务教育法》的好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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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教师关于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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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是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因而,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应该将新的思想意识和教育观念体现在教书育人的平凡事业之中;应该将改革和发展的思想观点体现在自身工作实践中;将开拓和创新的意识体现在培养学生成才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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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陕西省今秋起实行13年免费教育

全文共 2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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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13年免费教育是指从学前1年、小学初中9年和高中3年实施免费。娄勤俭说,“十三五”期间,要把共享作为本质要求,不断为三秦百姓创造新福祉。要普及学前3年教育,全面实施13年免费教育,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费,5所高校和50个学科进入全国一流行列。

2016年陕西将更加注重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资源的均衡配置;加快450所公办幼儿园建设;每年新改扩建100所城区中小学;优化整合高中和职业教育资源;改革财政投入方式,支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学院、一流专业建设。

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长教授陈鹏:“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强和推进,要加大县区以上中小学的部署和规划,我觉得这也是一个非常现实的决定。”

《建议》还提出,将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建立健全政产学研用统筹协调机制。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坚持培养、引进、激励并举,打破创新人才自由流动体制机制障碍,推行“带项目引人才”等方式,到2020年培养引进一批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一批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西安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陆根书:“强调以项目来带动、来引进人才,你手上有一个科技成果,能够转换成现实生产力的,那我们重点的引进,这样使这种项目和成果能够更快地更好地落地,把这一部分创新创业的人才引进为陕西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1986年4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这是我国首次把免费的义务的教育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说适龄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9年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基础教育发展到一个新阶段。虽只有18条,但“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从此成为法定义务。

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经过两年的过渡,中国已与2008年秋季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名副其实的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的特点。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这一规定符合我国的国情,是适当的。我国的义务的教育学制的实际情况主要有“六三制”(即小学六年制,中学三年制)、“五四制”(即小学五年制、中学四年制)和“九年一贯制”三种学制。其中还有少数地区实行八年制的义务的教育,即小学五年制,中学三年制,但这些地区也正在抓紧实现由八年制向九年制的过渡。从我国学制状况看来,九年制或八年制的义务的教育包括了初等义务的教育和初级中等义务教育两个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按规定在义务的教育学校完成了九年或八年的义务教育学习,即可达到初中毕业的文化程度。

教育目的

教育目的是由人提出和制定的,体现着人的主观意志。由于人们对教育持有不同的价值观,因而在制定教育目的的依据等问题上便形成了不同的主张。从一般教育理论层次上来说,教育核心目标就是激发学生的内在潜能,使其各方面得到最充分的发展。

公共投入

2006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规定:“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的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这意味着将“4%”的目标的实现由2000年推迟到2010年。2010年制定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又将这一目标推至2012年。

从1993年到2012年,4%这个数字就像一根敏感的神经,牵动着一个改革中的国家的各个方面。2000年提出4%的目标时,曾有联合国教育官员说,中国对教育的重视程度“还不如贫困的乌干达”。为了它,国务院原副总理李岚清被人当面指出“政府说话不算话”。

2012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说,中央财政已按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编制预算,地方财政也要相应安排,确保实现这一目标。

养成教育

为孩子们提供上进,融合,坚忍,友爱,感恩的氛围教育,志在为中国独生子女打造健康,独立的性格,培养孩子优良的学习,生活习惯,帮助其构建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健全的人格为己任.

职业教育

凡事当遵循其客观规律,违背规律就会受到规律的惩罚,教育更是如此。相对于基础教育而言,职业教育有其自身的特性。总结起来,职业教育的本质至少应该包含四个方面:一是以人为本,二是因材施教,三是科学管理,四是文化塑造。

以人为本,一是要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形成以校为家、以教为乐、以师为荣的浓厚氛围,二是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意识,充分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比如有的学校让学生去担任班主任助理、校长助理,积极主动、科学民主地参与学校事务的管理就是极富创新的尝试,既可培养学生的主人意识、参与意识,又可提高学生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这本身就是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

因材施教就是要针对学生的具体情况,不照搬、不教条,要上学生听得懂、学得会、感兴趣、出门以后用得上的课程,摘“跳一跳可以摘得到的桃子”。纵向比,时刻都在进步,不必委曲求全;横向比,术业各有所长,评判不拘一格。简单地说,学生不是流水线上的产品,无法磨具化生产;

传道、授业、解惑,塑造人的灵魂,是学校的根本职责所在。所以对教育来说,关于科学管理,“管”,最为简单,强制即可,军事化就是典型的例子。“理”,最有难度,需要管理者的智慧。其实“管理”的核心不在乎“管”,而在乎“理”, 理明方向、理清思路、理顺方法步骤、理出学生学习成长和未来发展的科学路径,从哲学的角度来说,这就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问题;

写在纸上、作出规定让大家如何去做,这是制度;不用写在纸上、不用作出规定大家都知道该如何去做,这就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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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全文共 1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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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教师是一个很普通的职业,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通过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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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陕西省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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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能上不能下”成普遍存在的现实顽症不知已经多少年。不否认以前那些干部曾经在现任的领导岗位上辛苦过,努力奋斗过,也着实为民办了实事。可是时间长了,就滋生了官僚主义、拜金主义等问题。他们在工作中不再吃苦在前,冲锋在前,轻则原地踏步毫无建树重则贪图享乐,生活糜烂。这样的干部阻碍了干部队伍的新陈代谢。但干部没有监管部门,一旦当上领导,好象没有下的可能了,因为只能上不能下呀!于是,德才兼备的年青干部上不了岗无用武之地,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年轻干部的积极性;同时这样的用人环境也使有为的年青干部的思想变得僵化,不思进取,工作上得过且过、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固化思想。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的道理大家都明白,但在干部的管理中却堵塞,干部队伍上下流动性差,墨守成规是现在干部队伍中的一种工作现象。因为各部门负责人不进取,而下面的年青干部肯定更不敢越雷池一步。而现试行的《规定》让有为年青干部看到了希望,希望各级党委(党组)都能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形成“能者上,庸者下” 的常态。使得每一个领导干部在位只能一门心思谋在位的事,否则将被有为之士取而代之。如此一来,就会在体制内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

“黎明即起,洒扫庭除”。个人认为对于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一定要早做安排才有可能把干部队伍中的庯者,劣者尽可能清扫出去。不要只是口头上说而不在实践中践行,一定要执行,勇于把不作为,不廉洁、不干净、不担当的领导干部调整打扫出去,使我们的干部队伍永保青春活力,永远纯洁从而营造一派正气的用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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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陕西省高考零分作文:写给老师的一封信

全文共 1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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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

您好,在经历了十多年千辛万苦耐心等待之后,我终于走进了高考考场,激动之情无法言表,仅希望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大家。

在备考之际,作为一名阎良巷里的孩子,我曾无数次想象走进考场的情景,我也数十次的学习、观摩了历年的高考作文题目。作为语文考试的大头,作文必然占据很多比例,所以,对作文我等是万分看重的。

尊敬的老师,您好。看到上面的材料后,我不知道如何提笔写。父亲是个不折不扣的农民,一辈子都没有离开过阎良,一年365 天都是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升而作日落而息的日子,最近,刚忙完甜瓜又开始收麦,收完麦,又开始种包谷。农村,犹如横亘在他面前的黄河长江一样,出村对他而言就是天方夜谭。父亲,一个一辈子只和土地打交道的质朴农民,他怎么会有车呢?当然,他有车,那个爷爷手里就有的架子车。平时,拉着驾车老远就给别人让道,父亲拉驾车时就是爱听那广播。

尊敬的老师,高速公路对于我而言,也只是电视上,报纸上和书本上的事。我走过的路只有乡间小道,最好的路也只是镇里的马路。不知道老师,你见过那种颤颤巍巍随时都可能骑车摔跤的小道吗?从上学的第一天起,我就走在了在那样的路上,走了十几年。第一次听到高速公路这个词语后,我曾经幻想有一天,我能够带着父亲一起走在那样的路上,宽阔平坦。但截止到现在,截止到我写这封信,我仍然没有目睹过“她”的芳容。

尊敬的老师,您好。在作文这个事情上,我渴望取得好的成绩,渴望写出一篇“千古绝唱”。可我真不知道如何给父亲写这封信。他,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长年累月身在农村,没有见过高速公路,只有个手机,经常还欠费,在家放着。更没有钱去买车,他怎么会在高速公路上开着车,打着电话呢?或许对于城里和我一样的考生来说,私家车,手机,高速公路....都是家常便饭,但对于我,对于父亲,这是个奢望,至少目前是的。

尊敬的老师,您好。不知道我所说的这些您能否理解?但不管如何,我请你相信,给父亲的信,我无法撰写。但是我可以向您提点意见或建议。

对于像我一样在农村里生活的考生,高考就像一道门槛,迈也不是,不迈也不是。因为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我很想去看看。可就凭这个作文,我的愿望恐怕就要落空。因为,材料里的这些事对我是陌生又陌生的,我甚至都难以想象这样的事情发生,如何写,我无法提笔。

尊敬的老师您好。假如,我是说假如。如果作文材料是有关农村的事情,比如种庄稼的事,比如养猪牛羊的事,比如去摘甜瓜的事,我可以很负责的告诉您,我绝对熟悉,绝对可以写出点东西来,至少不会无法提笔。

可是,尊敬的老师,如果出了类似这样的题材,城里的孩子又怎么办呢?他们见过庄稼吗?分的清小麦和韭菜吗?他们分的清吗?对他们而言,这又是陌生的。如果您这样干了,估计网络上的恶评定会如浪似涛,您恐怕难以承受。还好,像我这样的,无法上网的,没有手机的,没有出过农村的,只能认命,更不会去评论。所以,您不必担心。

尊敬的老师,您好。 就在昨天来阎良县城考试之前,父亲告诉我:好好考,成不成再说,但要遵守考场纪律,不要违法乱纪。想到这里,我真的再次像您保证,我的父亲不会开车,手机六月一开始就欠费了,更不知道高速公路在哪里。

所以,尊敬的老师,我真的不知道这封『写给违反交规的父亲的信』怎么写,只好写给您了!你应该知道阎良,中国航空城阎良吧,但你可能不知道关山吧,更不可能知道我村了。没事,相信你马上就知道!

最后,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我是阎良考生

2015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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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3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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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作为一所普通初中学校的校长办好每一所学校,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不因为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是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未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我探索打工子弟如何接受义务教育12年了,新《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消除了我这些年的一些困惑,盼了这么多年,新《义务教育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交学费和杂费,这对农民工子女来讲意义重大。缴纳学杂费,这些钱对于城里孩子可能不算什么,但是对于打工子弟家庭来说,每月的收入是800元至1200元,学杂费是一个不小的负担。现在西部地区已经实行了“两免一补”,但打工子弟走进城市来以后,什么时候也能够免费入学,这是孩子们和他们家长共同关心的问题。

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目前,整个社会对考学、对分数越来越重视。前几年当校长,考分只是家长关心,社会关心,近几年,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也十分关注,将一些考分指标压到中学校长身上;指标逐级分担,任课老师也承担着很大的压力。一旦中考成绩滑坡,社会不认可,领导也责难。怎样处理好文化课的学习考高分和学生全面发展的关系,对于一个校长来说,确实很难。

提高教育质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要提高教师质量。教师专业化的问题也正影响到学校的教育质量。“素质教育必须由高素质的教师来实现,但是农村初中校面对很多教师自身素质不高的现实问题。不能否认,素质教育在实施过程中阻力很多,困难重重。尽管如此,并不是说素质教育一定要等到教育均衡以后才能实现,在现有条件下学校也应该有所作为。多年来,××中学在推进和落实素质教育上就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关于学生素质的评价就已经坚持了十年没有中断。目前学校将学生德智体美劳几方面素质,分成可操作的92个评价点,每两周自评一次,时间在8分钟左右,使学生在不断地内省过程中,收到以评促行的良好效果。我相信,不管在什么样的办学条件下,开展好德、智、体、美、劳、心理等多方面行为素质评价,是实施素质教育一个有效途径。

素质教育不是一种运动,也不是一阵风。素质教育的落实需要细致的工作,落实在每一个孩子在学校中的每一天,体现在学校各项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当中。素质教育不应该是难以作为,只要能静下心来,仔细地去思考如何在一些细节上、在各个学科上下功夫,脚踏实地去研究教育教学、课程以及学校活动设计,就能够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

结合学校自身实际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在学校层面需要做的工作很多。首先要领会新《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实质,特别要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加以落实。从法人的角度,把教学质量作为办学的一个核心,通过学校教育教学的实践,体现《义务教育法》对残障孩子享受均等和优质教育资源的权利。在管理的保障层面把新《义务教育法》作为一个课题去研究,在落实中发现和解决问题。

多年来,打工子弟学校始终在漂泊状态,办学条件差,校园都是租赁的。目前北京近360所打工子弟学校,其中经过审批的只有54所。实际上解决这个问题并不难,只要政府能够按照新的《义务教育法》,来给这些孩子提供和创造条件,将部分闲置公办中小学的校舍给打工子弟学校使用,就能解决很多困难。

贯彻实施新《义务教育法》,教育工作者首先要感悟法律条文背后的基本的价值取向是什么。其二是按照法律要求,依法办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折不扣地执行法律。第三要不断发展法律条文的内涵。针对学校现在面临的一些热点问题和瓶颈问题,必须用发展的眼光,创新的方法执行法律条文,根据各地方的不同情况来处理。将只要学业分数的评价向多元化评价推进,将终结性监控向过程性监控推进,都是确保素质教育稳步实施的基础。××市教委也一直在思考探索建立义务教育阶段的质量监控体系,使区县政府正确看待区域内义务教育的质量内涵。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不是教育行政部门教校长怎么去做,而是取得广泛共识以后,校长自发地学法、守法和用法。同时也会产生出各种各样创造性的做法,新《义务教育法》为教育工作者提供了广阔的学习空间和执行空间。

我们在追求一种教育理想,一种发展的理想,这种理想我们并不强求最后百分之百地实现,事实上,在追求的过程中,每个人、每所学校都会得到真正的成长,而每个人、每个学校真正得到发展了,才是实实在在的素质教育目标实现。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我最关注的就是重点班的问题。相对于其他教育人群而言,校长们更为关注的是学校层面的教育均衡问题。高铁忠认为,传统的“重点班”划分不利于学生的均衡发展。根据学生考试的成绩划分为重点班、普通班以后,有些普通班的教学就非常困难,老师教学积极性不高;由于学生中缺乏“领军”人物,无论是班级管理也好,德育也好,都是一潭死水。新的《义务教育法》实施后,“重点班”被以法律的形式禁止,但高铁忠同时也担心这可能会使学校流失一批优秀生源。

作为基层工作者,感觉到学生的差异的确很大。在我们学校今年有30多个学生公共英语过了二级,也有的初一的孩子,一百以内加减法都算不清楚,如果把他们全都分到一个班级,老师的因材施教就比较难,往往是照顾到这儿就顾不到那儿。近年来,中关村中学就办了一些实验班,而不是平均分班,让孩子在差不多水平的情况下,在教师的因材施教中得到比较好的发展。邢筱萍认为,教育均衡就是让所有的孩子,同在蓝天下,都应该享受到同样的教育,但不可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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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

全文共 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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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规定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新法的强制性以及法律责任。同时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一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尤其对其中第二十九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感触颇深。教育的核心就在于让儿童始终体验到自己的尊严感。“自尊和受人尊重是人生存的一种基本需要。”在教育工作中,我们常常会看到这样的现象:哪怕是一个不十分出色的孩子,只要老师关心他,重视他,为他提供各种机会,他也会成为一个优秀的孩子。为此苏霍姆林斯基曾告诫说:“在影响学生的内心世界里,不应该挫伤他心灵最敏感的一个角落——人的自尊心。”

教师应树立真心诚意对待学生,诚心诚意把学生当主人的观念,使他们在信任与被重视的良好的教育氛围中健康成长。而第四章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学生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作为老师,应本着一切为了孩子的宗旨,用真诚和全身心的爱走进学生的心灵,在教育学生时,应讲究方式,注重艺术,三思而后行。面对那后进的、犯错误的学生,老师应该怎么办呢?首先是要放平心态,用发现的目光来看待学生。即使在最难教育的学生面前,也要信心百倍,透过学生气人的一面,看到他可爱的一面,看到他的热情上进。作为教师,要承认学生的个体差异,允许学生在学习上产生错误。

苏霍姆林斯基说:“老师无意间的一句话,可能造就一个天才,也可能毁灭一个天才。”因此教师一定要用仁爱之心和宽容之心对待每一个学生,尤其是不要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和人格。我们在追求一种教育理想,一种发展的理想,这种理想我们并不强求最后百分之百地实现,事实上,在追求的过程中,每个人、每所学校都会得到真正的成长,而每个人、每个学校真正得到发展了,才是实实在在的素质教育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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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陕西省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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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潼县七月十五日烧纸祭麻姑。城固县中元节农家会饮,称为“挂锄”。延缓农家,中元节早晨至田间,择取最高、最茂密的稻穗,挂上五色纸旗,名为“田幡”。

农历七月十五又称“麻谷节”,相传在神农时代,我国就有人从事农业生产了,但那时的农作物只有麻子和谷子,所以在七月中旬麻谷成熟之际,会请求神灵保佑多打粮。渐渐地,祭祀麻谷成为重视农业、发展生产的象征。在这果熟之时,人们用新麦磨面,仿麻谷之形,捏出胖乎乎的麻谷神,将其拴于庄稼地里,进行祭祀。这是捏面人的最初来源。也有传说在很久以前,民间发生了一场严重的瘟灾,那瘟神在人间打算要人间一半人的命才肯罢休。真武祖师为了救人,化身一妇人到民间教人们捏吃面人消灾,瘟神在人间见到一片人吃人的惨状,信以为真就不再伤害人了。人们才得以摆脱这场瘟灾。此后每到七月十五,人们使用此象征性死亡来消解生命的灾难。神木面花作为丰收和庆祝丰收的象征,包含着人们对土地的期望和对庄稼的祈祷,包含着对于天灾人祸的深刻体验,它不只体现了祭祀神灵和祖先,趋逐鬼魂,护佑儿孙和亲朋的美好祈愿,更成为这片土地上广大妇女展示才艺的一项重要精神活动,具有很高的艺术欣赏和收藏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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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教师关于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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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伊始,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下,学习了新颁布的《义务教育法》,学习之后对《义务教育法》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这部法律是对我国前一阶段义务教育实践和成果的总结,凝聚了包括教育工作者在内很多人的智慧,并将其提升到法律的高度。作为一名投身于第一线的教师,学习新《义务教育法》义不容辞。

在网上查阅了这部新《义务教育法》,给我感受最深的就是对义务教育中的“义务”二字有一个正确而深刻的理解。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

其次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它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每一位教育者都要思考。其中第五章,第34条指出:教育教学工作中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智、体、美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照这一点,我在工作中就做得不好。每个班都有差生和尖子生,对于这样两极分化的学生,我就没有为他们分别布置不同的学习任务,没有注重对他们的差异性培养。以后我还要个别关注这些学生。那么什么是素质教育呢?记得去年“六一”胡锦涛总书记在接见少代会代表时曾寄语:努力学习、快乐生活、健康成长。我认为,这三句话点到了素质教育的精髓。我们要把孩子从无谓的题海战术中拯救出来,教育的终极目标是“育人”,要让每个孩子健康成长,新课改的目标是这样,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也是这样。

作为一名教师,还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在教学中贯彻新课标,对待不同教学内容应根据不同儿童的心理特点来正确处理,在教学上因材施教,努力改变教学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结合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既学到科学知识又锻炼了他们的各种能力。作为教师不但要在教学上不断精益求精,而且要注意学生的道德思想教育,作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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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陕西省中考语文真题话题作文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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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股暖流 That warm current

鲜花感恩雨露,那是因为雨露滋润她成长;苍鹰感恩天空,那是因为天空任由她飞翔;高山感恩大地,那是因为大地让它高耸。我感恩您明眸的霓视,因为他像一股暖流·,永远流淌在我的心上。。。。。。

我,一个普通人,学习不太好,成绩在班上处于中下,习惯藏在角落,老师平时不太会关注我,班上人太多,老是不能每个都管,于是我早早学会自立,学会不看老师的眼色过日子,课上认真听,课后认真复习,但每到考试之际,脑子便会“嗡嗡”一声,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成绩亦不理想,但是这次,我决定要考好,因为:每次回家,看着姐姐手中的成绩单,再看看我的,我就会感动羞愧不已,再看看爸爸指着姐姐对邻居说:‘不过是一次考好,要是能每次都位居年段前十,那我就不用操心了,再看看他,‘爸爸把矛头指向我,由原先的自豪到失望。

这次要考数学,平时挺喜欢数学的,但每到关键时刻,总是数学托的后腿,不是因为不会,而是因为粗心、马虎,这次考试前,我时刻提醒自己,决不能在马虎了,“叮铃铃”上课铃响了,我准备十分充分,但进了教室,脑子又是一片空白,我像一只只热锅上的蚂蚁似的,这时,分试卷的老师毫无预兆的给我一个眼神,我分明看到那眼神里有鼓励、期望,顿时,脑子停止短路。

看着考卷上的题目,我仿佛遇上多年不见的好友,感到十分亲切,我一路披荆斩棘,过关斩将,功课一道道难关,老师那充满”你能行“的眼神,给了我极大的鼓励,”来停笔,“老师的声音传来,老师又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又带了些许肯定,我心中一阵欢喜。

发试卷了,当得知我是全班第一,我看向老师,老师也转头看向我,我感觉心中注入一股暖流,一种被关怀的感觉萦绕在我的心头。

老师,虽然这件事已时隔多年,但我仍没有忘记你那个注视,给以我鼓励与信心,让我获得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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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

全文共 1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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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义务教育法》第五条指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第三十五条指出“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因此我们应当理直气壮抓教学质量,这不仅是法律赋予我们教师的权利,更是教师的义务。

对于教师和教育教学工作,除上述提到的要求外,新义务教育法在第二十九条还指出“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第三十四条指出“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第三十五条还指出“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第三十六条指出“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第三十七条指出“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我注意到新的义务教育法中没有有关几年来一直强调的“减负”的内容。而对于“减负”温总理解释说:“减轻学生负担决不是对学生放松要求和撒手不管,而是给孩子们更多的时间接触世界,接触事物,接触生活,学习更多的知识,做更多的事,思考更多的问题,培养独立思维和创造能力……”

由此看来,所谓“减负”不是教育教学的要求,也不是手段,只是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以期取得最佳的教学效果。从目前我校的现状看,我认为造成所谓的“学生负担过重”尽管不能说不存在作业量过多的情况,但主要是要解决由于学生厌学、不会学和习惯差等原因造成的学习效率低下问题。而这正是新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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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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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相对于其他教育人群而言,领导们更为关注的是学校层面的教育均衡问题。传统的“重点班”划分不利于学生的均衡发展。根据学生考试的成绩划分为重点班、普通班以后,有些普通班的教学就非常困难,老师教学积极性不高;由于学生中缺乏“领军”人物,无论是班级管理也好,德育也好,都是一潭死水。新的《义务教育法》实施后,“重点班”被以法律的形式禁止,令人拍手叫好。

作为基层工作者,感觉到学生的差异的确很大。但事实证实孩子们在差不多水平的情况下,在教师的因材施教中能得到比较好的发展。专家认为,教育均衡就是让所有的孩子,同在蓝天下,都应该享受到同样的教育,但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均衡,因为不均衡是绝对的,百分之百的均衡是不能完全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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