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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好时光原著小说介绍(优秀20篇)

导语:自我介绍将是你所有工作成绩与为人处世的总结,也是你接下来面试的基调,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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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大好时光小说剧情介绍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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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简介:袁浩(胡歌饰)是个事业上小有成就的旅行社首席代表,英俊潇洒、单身多金,是大多数女人梦寐以求的结婚对象。正值而立之年的袁浩,可谓正值人生的大好时光,但由于自小成长于破碎的家庭,又遭受着女友死缠烂打般的疯狂逼婚,使袁浩对婚姻恐惧更甚,并标榜自己是不想结婚的男人。直到有一天,见着女人就能变成“耗子”的袁浩,却阴差阳错地遇到了“猫”一样敏捷、聪慧的女人茅小春(王晓晨饰)。身世复杂、还有着一段不同寻常感情经历的医院护士茅小春,后来也成了一个不婚主义者;她和袁浩不打不相识,两人由一见面就互掐的关系,渐渐发展至擦出火花,这对不想结婚的男女,最终还是克服所有障碍,一起走进了结婚礼堂。

电视剧《大好时光》将视角对准了都市“避婚”男女,以轻喜剧的风格犀利拷问男人“为什么不结婚”,“你们可能想不到,最早结婚的是90后,最犹豫结婚的是80后,所以胡歌在剧中饰演的80后男主角很有看头。”

继电视剧《媳妇的美好时代》走出国门、《生活启示录》连获奖项之后,有“金牌编剧”美誉的编剧王丽萍最新力作《大好时光》12日在沪开拍。据王丽萍介绍,这部新作品是基于长期深入现实生活的素材积累,将聚焦时下最热门的男女情感话题,解剖都市生活中“逼婚”“闪婚”“恐婚”,甚至“避婚”等社会新现象。

电视剧《大好时光》讲述了“20、30、40”三个年龄段三对男女“不走寻常路”的恋爱和婚姻历程,从幽默诙谐的男性视角观察不同境遇下都市男女的价值观碰撞,以及他们的人生选择,其中也不乏对“拜金”“崇洋”等一些热点社会现象的深度解剖。

该剧主创团队汇聚了著名编剧王丽萍、导演夏晓昀、摄影师阿迪江等,堪称国内都市题材影视创作的“黄金组合”。演员阵容包括胡歌、王晓晨、许亚军、徐百卉、鲁伊莎等。值得一提的是,两岸话剧界知名“戏骨”吕凉和方芳也将在剧中“过招”,上演精彩对手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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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好时光小说在线阅读

全文共 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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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大好时光》没有不是根据小说改编的,所以没有小说版,该剧是由金牌编剧王丽萍原创的剧本,跟《生活启示录》是一个编剧。电视剧播出后可能会出该剧的小说版。

胡歌主演的电视剧大好时光正在热播,同名小说也遭到热搜,大好时光小说txt免费下载地址在哪里呢?

大好时光讲的是大龄男女青年在追爱的路上遇到的各种坎坷和领悟。胡歌饰演的是一个旅游公司的领导,有房有车有存款,是一个理想的对象,然而却因为和远在美国的女友谈了十年的异地恋,由于跟女友的约定,让他没有察觉到十年来,自己对女友的感觉已经变了。

于是跟女友十年的感情只能以分手作为结束,在事业袁浩又遭到了小人的陷害,爱情事业双失意的他有陷入了小鲜肉夏冰冰的阴谋爱情里,连续受伤。

剧本创作

《大好时光》的故事写了大半年,其中半年时间王丽萍都花在了和创作团队、采访对象聊天上。剧本写起来很顺,其中不少素材来自于王丽萍担任点评嘉宾的《相约星期六》

小说《大好时光》大结局

袁浩是个事业上小有成就的旅行社首席代表,人长得帅气,有房、有车、有存款,而且还单身,是大多数女人梦寐以求的结婚对象。现年33岁的袁浩,可谓正值人生的大好时光,但由于自小成长于破碎的家庭,又遭受着女友死缠烂打般的疯狂逼婚,使袁浩对婚姻恐惧更甚,并标榜本身是不想结婚的男人。直到有一天,见着女人就能变成“耗子”的袁浩,却阴差阳错地遇到了“猫”一样敏捷、聪慧的女人茅小春。身世复杂、还有着一段不同寻常感情经历的医院护士茅小春,后来也成了一个不婚主义者;她和袁浩不打不相识,两人由一见面就互掐的关系,渐渐发展至擦出火花,这对不想结婚的男女,最终还是克服所有障碍,一起走进了结婚礼堂

剧集评价

对于剧中呈现的婚恋观,《大好时光》从“不婚男”入手,通过对于“不婚者”的诠释,该剧传递给人一种年轻人“不负大好时光”,“该爱就爱,该结就结”的正能量,让人通过一部电视剧能够有所启发,选择最适合本身的生活。剧中,无论特立独行的“不婚族”,还是对未来充满懵懂的“90后”,又或者人到中年的“恐婚族”,都是角色鲜明,带有明显的“性格标签”。在当今社会,《大好时光》令都市白领一族在面对社会压力,家庭压力,以及自身内心的自卑与恐惧的时候,产生共鸣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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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大好时光小说经典语录集锦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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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挫折可以打击我;但不可以击败我

2、胖子都是一口一口吃出来的,你看有谁能一步登天

3、不是所有得到结果就成功,也不是没有结果就失败,成功藏在过程里;乐趣肯定不在最后撞线那一下

4、急于求成容易被人利用

5、人的一生应该是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在他死了的时候可以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是有意义和有价值的。”

6、我们活着不光是为了自已,世俗是大多数人要走的路;责任是你必须要履行的义务,如果每一个人都可以把自已分内的责任做好,那么这个社会自然就和谐了

7、责任就意味着牺牲,不辛苦就没有轻松,不痛苦就没有欢乐,幸福和不幸是对比出来的

8、我们都喜欢正经里带着一点不正经的,但这一点不正经又不能耽误正经的那种;女孩都追求安稳,但是又不能太安稳,这安稳里带一点不安分,但这点不安分又不能破坏安稳

9、我是一个十分渴望安稳的人,但又十分的不安分

我想你了所以就回来了呗.

太郎和草莓都结婚了,你们为什么还单着?

将就的就是个人情味嘛.

贱人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没有爱情的婚姻,最终等待你们的一定是灭亡.

你妈没教你要懂礼貌啊!

谁不曾在爱情里兜几个弯儿?

喝过洋墨水了不起啊!

我不需要你有钱有房,我只要你对我好.

隔着一打太平洋,你说你亏不亏啊.

吐过你认识的人都是世界五百强,那么你就有可能变成第五百零一强.

这所谓睡心后睡眼,凡事都要看开点.

她走的时候跟我有个约定……让我等她十年……

我这么凶你还喜欢我,你不是受虐狂啊?

谁让咱们是大爷呢?

爱情是需要保质期的,十年,早过期了.

我交朋友就是为了轻松,没你想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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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大好时光小说阅读_第二章

全文共 2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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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回无情女偏遇有情郎妒火烧张敖起恶念

等到骆英和陈菲菲从医院检查完了,二人再回到学校已经是晚上了。二人也再也没有了什么好心情,各自道别回到了自己的寝室。

此时的302寝内,八大金刚的六大,正聚在一起,中间只见一人中等身材,长的颇为书生气的一位同学正拿着一柄长型尖刀型物体吐沫横飞。其余五人只听得是如醉如痴。不消说,胡扯的正是程远。

“同学们请看,这就是我军56式的军用刺刀,是我通过在炮兵学院的朋友好不容易才搞到的!”

说着,把那刺刀举到众人眼前,之间这刺刀刀柄是黑的,刀身银灰色,更象是一个什么大零件,不是很有军刀的感觉。

“哎,这是不是《中南海保镖》里面的那个东西啊?”陈智强在一旁问道。

“没错!正是它!此刀用合金钢锻压打造而成,钢材的硬度在60HRC以上。刀身呈棱型,三面血槽。整刀经过热处理,硬度极高,可穿透普通的防刺服。刀身热处理时加有毒素,一旦刺破人体皮肤则伤口很难愈合。刀身经过去光处理,呈灰白色,不反光……由于其杀伤力太大,过于不人道,在我军新式的装备中已经取消……”正说着,见骆英推门走了进来,举起军刺指着他问道:

“嘿,这么晚才回来,吃完了饭和陈菲菲去哪儿玩去了?”旁边人生怕被刺刀扫到,纷纷躲开。

“别提了,玩儿什么玩儿!?……去校医院了!……”骆英拉长着苦瓜脸,无奈的说道。

“哦……哦?!”大家先是一愣继而轰的一声围了过来。虚寒问暖。

须知,这东北栋梁大学的校医院,总体上属于村级别的水平,比如几个同学分别是头疼,拉肚,发烧,眩晕等等,一同来到校医院就诊,出去的时候会惊呼:

“怎么都是一种药……两片儿!?”

反正就是很糟糕就是了。但是有一科,确是例外,那就是妇科。可说乃是栋大校医院的金字招牌。有传说是经验太过丰富的缘故,不知真假。

曾经有同学远在十几站远外繁华商业街漫步之时,在街头某角落中看见过栋大校医院妇科的广告,什么几十年数万例临床经验的老军医,超级随做随走无痛人流技术,什么激光准分子伽马金丝大环刀……可以说是威震八方,四夷来朝。想必一定也为栋大校园产业发展作出过独特而不可抹杀的贡献。

有诗为证,程远曾经赋诗赞美栋梁大学校医院妇科,在诗中,他深情的吟道:

“来前百步紧,出后一身松……”

并大力建议校医院以此为标志性广告语,可惜校方并未采纳。

等到大家听完了骆英的陈述,故事里面显然没有大家所期待的成分,但是,毕竟有些传奇般的轮子的内容,于是大家七嘴八舌,东拉西扯,说个不休。

大家聊得可以说是群情激昂,但众人中只有张敖一个人静在一旁,目光呆看起来精神恍惚。这张敖是来自东北一个比较大的城市,平时言语也并不太多,但最近几天更是平静了。程远注意到了,觉得很是奇怪。在旁边很小声的问陈至强道:

“他这是跟谁啊?”

“你还不知道吗?”陈至强道,“当然是和林莎了。可能要结束了。”

“啊?……不会吧?!我记得三天前不还在咱寝室起腻呢么?怎么这就要完了?莫非……?”程远小心的问,同时眉毛飞了飞。

“知道你还问!林莎莎我还不了解?……别看张敖成天小心翼翼伺候着,整个一个二十四孝再现……那也是根本罩不住地!”

“……消息确定么?”沈卓还有一丝疑虑。

“这个……我见过,林莎和那个人两人在车里……也不太确定,也许是人家心脏病犯了,在做人工呼吸也说不定。毕竟年纪也不小了……”大家和程远混得久了,不免都沾染上一点儿不说人话的毛病。

“所得死耐!”程远点了点头,蹦出了一句日语。

“贱人一个,没啥好可惜的。”陈至强愤愤道。看见程远脸上似笑非笑,问“怎么?你不觉得?”

“我记得有个人说过,所谓的贱人,就是‘随便让别人上,就是不让我上’,所以听见男生评价女生‘贱人’,就总觉得……哈哈……”

9.剩者为王小说第八章

陈至强听到这里,楞了半天,几乎有点儿要发怒,想了想拍了一下大腿道:“程远就是程远,说话就是这么透彻!仔细一想,好象还真是那么回事!实不相瞒,我从前还真的打过她的主意,不过没搞定……”

“林莎太现实了,你养不起是不是?”沈卓问道。

“经济实力不行啊!吃了两天的比萨饼我就要破产了……”陈志强摇摇头,“她也太……”

“你别这么说,女生现实一点儿是对的……”程远也摇头,继续道:“从进化角度来讲,女人要怀胎十月,通常也要抚养后代,所以她们要选择最有利的环境和基因来保证后代的成活,同时也就保证了自己的基因的延续……而男人,因为不用怀胎,所以任务就是尽可能的广泛传播自己的基因以保持自己的基因延续……哎呀呀,说起来你和林莎还真是人类进化过程的样板工程啊!……”

“……”陈志强张着嘴巴楞着,似乎有点想发火,但又似乎不应该,他确实听不出来程远是不是在夸他。

第二天,是星期天。10点钟的时候,寝室的电话响了。

“哈漏,你谁啊?”程远接的电话,熟练的使用着昌格力士打招呼。

“哦,陈菲菲啊,是不是找骆英啊?他在洗脸呢?……什么?风筝?哦哦,我已经做好了,恩设计的非常先进漂亮的。哦,你是说我们两个寝室再搞一次联谊啊,大家都

出去玩儿?恩,今天天气确实不错……”

男寝的302和女寝的403两个寝室早在一年前就在骆英和陈菲菲的努力下结了所谓的“友好寝室”,经常在一起举办一些活动。比如搓个麻将上个网什么的。其实

用陈志强的话说,“这种东西就是为了搞对象方便”,林莎和张敖成了一对儿,算是成果吧。

上次两个寝室的同学一起出去上网,回来的时候,唐丽偶然看见了运动场上有人在放风筝,就提议下一起来出来放风筝玩儿,大家欣然同意。本来的想法是,谁喜欢的话,去卖一个大家来玩也就完了,没想到当时骆英随便的说了句“要不我们自己做个风筝吧?”引起了非常复杂的后果。

当时只见程远眼睛一亮,道:“这个任务我来完成好了。”大家也没在意,都表示同意。

结果自打那天起,程远就整天抱着书本出入于图书馆和自习室,说是研究如何设计风筝。大家很是奇怪,弄个风筝你报这么多书干嘛?大家有次好奇,看了看他那一大堆

书的名称,结果吓倒。

那些书包括:《空气动力学》,《现代战斗机设计》,《隐形技术的气动外形实现》等等。

“他……他TMD要干啥啊?”当时大家都是这个感觉。

结果经过了全面的预研,在一个星期后,风-416项目正式立项,于是整个寝室就成了程远的木匠作坊,整天就看他在那里又锯又粘,最后终于知道出了一个模型,怎么看也不象个风筝……又过了几天,他居然搞来了电扇,蚊香,电脑显示器的外包装大纸壳盒子等等,说是要进行“风洞试验”结果把整个寝室弄的乌烟瘴气,蚊子确实都被熏跑了,因为人都快受不了了。后来陈志强老乡来他们寝室的,进门就道:“你们寝室怎么墙这么黄啊?……”

就在几天前,终于全部完工了,程远顺利的制造了俩个风筝。他兴奋的象大家介绍:“我的风-416飞机采用了现在空气动力界最先进的气动理念设计而成,总体上采用的是鸭式启动布局,前略翼式机翼,双垂直尾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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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大好时光小说阅读_第一章

全文共 6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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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如手足,美女如衣服……谁穿我衣服我砍他手足,谁动我手足我穿他衣服!”

——张瑞对“兄弟如手足,美女如衣服”的解释********

五六月份,对于大学里面的世界,是个伤感的时段。整个校园都浸在这一种淡淡的伤感中。

东北栋梁大学的校园广播节目,栋梁之声,正在为送别这一届大四的同学们播放着一期的特别节目,喇叭里面传出的是一首熟悉而悲伤的乐曲。但是常看电影的人都知道这乐曲原本是来自一部著名电影,用在纳粹分子大规模屠杀尤太人的情景中,而在这里出现,伤感之外,多多少少又体现出了一些故作姿态的搞笑。

骆英还有一年才会毕业。本来这份伤感他现在是不该体会到的。不过他多多少少的还是赶上了。

“唉,学长,真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哪。”张瑞晃着脑袋说道。“想不到我做学弟的反而先走一步。”

张瑞和骆英原来是一个高中的同学,高考的时候骆英成绩不理想,于是复读了一年,第二年才考到了东北栋梁大学。不成想见到了当年的同学张瑞,而且已经是大二了。张瑞因为年纪比骆英实际上还小一些,更是口口声声以“学弟”自居,对应的,骆英自然就是学长了。

“你放心的走好了,你还有什么后事,尽管交代下来。” 骆英干了一杯啤酒,乐呵呵的说。虽然说朋友分别有些伤感,不过男生不是那么容易在表面上表现。

“恩,学长……说起来,我还真的是有点事情……”张瑞突然面带羞涩。继续道:“学长,你还记不记得那次我和你们班几个一起去棋盘山去玩?有个叫陈菲菲的女生……”

“她?那可是我的红颜知己啊?你……你小子要打她的主意么?”骆英心中一惊。

“哈,学长果然聪明伶俐~”张瑞倒也不隐瞒。

骆英突然间觉得自己好象已经喝多了,有许多事儿需要重新想一想,随口说道:“恩,我可以答应你告诉一声,不过人家的想法我可就管不了啦。”

“只要学长帮我这个忙,其它一切都好说。这顿饭当然我请,事成之后,必定更有厚礼送上!”张瑞满脸堆笑的样子,又敬上来一杯。

骆英自然是答应着,心里却是比较混乱。嘴里不住骂道:“你个臭小子,学了四年没混上个女朋友,马上毕业想起来了~你这不是害人么?”

“哪里是害人,这是好事啊!就你班那帮女生,拯救谁不是扶贫帮困的性质啊?”

“你他妈的什么人啊……”骆英当面骂他。其实心中已经混乱了,陈菲菲是她班上的女生,人长的很是标志,一直以来是他很要好的一个朋友。就因为张瑞和陈菲菲的关系,男寝的302和女寝的403才会结成友好寝室。当然了,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大家在一起游玩或者学习,并没有太多的单独相处的机会,两人只是更加熟悉一些,也没有太多的想法。可当骆英听到张瑞说喜欢陈菲菲,想要霸占之而后快时,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油然而生——如果这个活生生的陈菲菲从此以后只属于了某一个人,那生活该是多么的无趣呢。

两人各怀心事,却是依旧不停的推杯换盏,一直快到半夜的时候,骆英才轻手轻脚的回到了寝室,结果不小心踩翻了脸盆,发出了巨大的响声,居然无人惊醒,都睡死了吧。躺在床上,才发现自己醉得已经无法思考了,索性昏了过去。

第二天,在醉酒的头疼中,紧张忙碌的学习生活开始了。

在采矿馆的三楼,骆英的班级正在上课,课程是数字通信与逻辑。

“……那么这个波呢,我们就叫做‘基波’!这个‘基波’呀有这么几种需要记……”随着老师那清脆的声音,教室中充满了男同学那会心的微笑~。

“:)”陈菲菲也忍不住嘴角往上翘了翘笑了一小下,但还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低下了头,一瞥间见到旁边的骆英,正用直勾勾的眼睛盯着自己,居然没有笑的意思,感觉很奇怪。

“发什么楞呢?”陈菲菲小声问了句。

“啊?恩,是这样的……恩,有点儿事,我们下课说吧。”骆英支呜的回答。

“哦~”陈菲菲看见他那窘迫的样子,鬼机灵的笑了笑。

课间。

“什么事,说吧。”陈菲菲问。

“恩,是这样的,恩……我一个朋友托我问你……恩”骆英想起来了张瑞的嘱咐,第一个问题是:“你现在有没有男朋友啊?”

陈菲菲笑了,“啊,那个,算是没有吧……你这还不知道啊,我们还没这么不熟悉吧?”

“哦……”骆英松了一口气,也不知道是替谁松的。“那个,恩我有个朋友,想和你更熟悉些,比如一起吃个饭什么的,你能不能……”

“……呵,真的假的呀?”陈菲菲脸上也红了起来,停了停,道:“那得看是谁了,还有看他帅不帅……”

“恩,是挺帅的,人很好,你也很熟悉的……”骆英边说着,边想,张瑞确实挺帅的啊,他和陈菲菲,还真的是很相配呢……

“你说谁呢?不会是说你自己吧?”陈菲菲突然这样说,也许她见过了许多男生类似的把戏。

“啊!?你……我……!”骆英突然定住了,脑子里面飞快的旋转,转是转了,好象什么也没想。

“……多接触倒是没什么不可以,一个大男人想说就说贝,中午一起吃个饭,没啥大不了。”陈菲菲道:“不过我可没说答应你什么!……好了,上课了,回坐去。”说罢连拉带拽的把骆英弄回到座位上。

这时间过得真是慢啊,往常这无聊的没几个人能懂的课程也是显得很漫长的,可今天怎么就突然好象过不完了一样?

“我们去二食堂吃饭啊?”下课了,陈菲菲问道。

“好哇好哇。”骆英在坐在座位上痛苦的进行了思考,终于在第二秒钟屈服,作出了自己的决定,其中的思想斗争经过类似如下:

“敌人严刑拷打我,我没有招!后来敌人用金钱诱惑我,我依然没有招!再后来,狡猾的敌人使出了美人计!……于是我将计就计……”

美女当前,朋友,丫去死吧。

食堂中。

陈菲菲,骆英二人端然稳坐,空气中弥漫着紧张的气氛。

“你看我干什么,你吃啊~”陈菲菲道。

“你也没吃啊,我不好意思啊……”骆英紧张的道。

“哎~好了好了,那我先吃好了,你也吃吧”陈菲菲道。

“恩恩,好,我也吃了”……

……

……两个人就这样静静的吃着,骆英觉得这也不是个办法,于是决定缓解一下这个紧张的气氛,道:“你吃得不少啊?!”话一出口,立刻发觉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恩,所以我才长得高身体好啊!”陈菲菲似乎并不在意,她的身材确实很棒,个子也高,还是女生中不多的喜欢运动(篮球)的。

又是一阵无话。

“你怎么打了这么多汤啊?”陈菲菲问道。

“因为是免费的啊,所以多打,习惯了。”骆英回答。

“哦,那一定要喝掉哦,不然多不好意思啊。”陈菲菲笑着说。

“恩恩!你说的有道理!不全喝掉确实不好!”于是骆英开始全力喝汤。

静……

“恩,你有什么爱好吗?”陈菲菲早早就吃完了,放下餐具后,问道。

“好象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也就是听听歌儿,踢踢球,看看片儿什么的。”骆英端着汤碗,说道。

“那也没什么特殊的嘛。”

“哦对了,我有个表哥,他最大的爱好居然是雕刻鸡蛋!怎么样,够怪异吧?”骆英道。

“真的呀!?我有个同学也是最喜欢雕刻鸡蛋壳的!”陈菲菲回答。

“可是呢,我却觉得雕刻鸡蛋非常无聊!”

“我也是啊,我对那东西也是一无所知!”

两个人脸上的虽然表情高兴了好久,却谁也说不出第二句了。

“……如果他们两个能见面,一定有许多可聊的了……”骆英停了好久,喝下了最后一口汤,同时说道。

陈菲菲噗的一声乐了出来,笑容还没结束,却看见骆英表情怪异的用手从嘴里拿出了一个东西,仔细一看,是只可怜的小强。

陈菲菲看到这里,立刻觉得刚吃下去的东西马上就要涌出,用手捂着嘴跑到外面的刷碗池边吐了起来,骆英急忙跟着跑出去,在旁边吁寒问暖,若来众人许多怪异的目光。

慢慢的有一些吃完饭经过的同学停了下来,驻足围观。

“哎,你说这美女是怎么了?莫非是……”

“你多大了,这还不懂么?”

“那旁边的是?……”

“哎呀,弱智也看出怎么回事了……

“太不象话了,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别看了,身为新时代的大学生,怎么能这么不尊重别人捏~”

吐得差不多了,陈菲菲才看到周围已经有许多人在看着自己,隐约好象还有熟人,连忙拉着愣住了的骆英掩面夺路而逃。

“这好象是我们头一次两个人一起吃饭吧?”回寝室的路上,骆英小心翼翼的问。

“是啊。”陈菲菲手捂着嘴,又想起了那可怜的小强。

“唉……真是……说怎么呢!”骆英说都不会话了。

“真是经典啊。”陈菲菲喘了口气,平静的接到。

“那我们还有没有机会再一起吃饭啊?”骆英的语调中已经有哭腔了。

陈菲菲停了一会以加强气氛,然后严肃的表情突然转成微笑,道:“好吧,就再给你次机会。呵呵……”

骆英觉得这是他所见过的最灿烂的笑容,不禁心花怒放。

于是,一个又一个的经典就这样诞生了。:)

下午又是上课,下课后各自回到寝室,一路无话。等到骆英回到寝室好一番梳洗打扮,充分准备,心里突然想起了他的学弟。

“唉,张瑞,他要是来电话,我该怎么答复呢?说一直没有机会同陈菲菲说?不行,天天都上课啊,谁信……说陈菲菲不答应?那……那不是太缺德了?”

就在他战战兢兢的当口,电话突然响了起来,吓得骆英差点蹦起来。

他接起电话,却是陈菲菲打来的,说同寝的唐丽病了,其它人都有事情不在寝室,只好自己帮忙照顾,并且一再道歉说两人的约会延期到明天。

“命运啊!我一定要和命运赛跑!”骆英放下电话后,清楚的意识到此役一定要速战速决,不然恐怕日久生变,旁边的张瑞可还虎视眈眈呢!

晚上,骆英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啊,明天两个人再在一起的时候可不能象今天这样了,一定要有所突破。还不能破坏那美好的气氛!

骆英在上铺左滚右滚的,下铺的程远可受不了了,本来睡觉前就打了许久的游戏,大脑还处于兴奋状态中,上铺象茧蛹一样扭来扭去,总是把他从睡眠与清醒的纠节状态拉回来。

“大哥!你干什么呢,别人还睡不睡了?”

要说这程远,可绝对不是一般人。绝对的牛人一个,此人的种种先进事迹,在后文自有论述。骆英平日里对此人的态度,也是心服口服,外带佩服!突然想到,我的下铺可是程远啊,此人自称“有经天纬地之才,安邦定国之志,上马杀贼安天下,下马可以立万言。诸子百家,无书不读,三教九流,无所不会,上可以致君于尧舜,下可以配德于孔颜。仰面知天文,俯察知地理,熟读兵书,饱览战策,三略六韬,无所不晓,攻杀战守,抽撤盘环……(暂时写到这里,后面的骆英也背不下来了)”问问他如何接触女生,岂不是能够达到事半功倍之效果?

“程远啊,那什么……你说我和一个美女一起吃饭,想非常合适的表达出我对她的好感,应该跟她说些什么呢?”骆英说罢静静倾听,知道程远只要出手,必定不同凡响。

只听见一片寂静中程远迷迷胡胡的说道:

“别说没用的了,咱们睡吧……!”

骆英大惊失色。

第二天。是周六。骆英睡了没多久,早上醒的得确又很早。泡了个方便面,加了个火腿肠,吃到半路,看见仍然在睡觉的程远,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于是又泡了一碗。

程远一边呼鲁呼鲁的吃着面,一边淡淡的道:

“你这面啊,八成是白泡了,别看哥我有经天纬地之才,安邦定国之志,上马杀贼……”

“大哥,我求你别再背这个了,你说事儿好不好……”

“哦~我还以为你爱听这个呢……我别的东西可能比较牛,但是对与小女生啊,我是搞不太明白的。这个是世界啊,是物质的,万事万物都有其运行的规律,但是女生的所做所为,就我观察无论从任何角度看都呈现出一种混沌状态……混沌你知道么?”

“吃过。”

“不是那个。就是是无规律可寻,无道理可讲,无踪迹可差啊。……三无!。”程远摇着脑袋继续道:“比如你刚才说的,你们一起吃的那顿饭,确实够经典了。但是人家居然还同意和你再出去,这不是脑子被球闷了么?”

“是啊,是够衰的。”小强的味道,真是回味无穷。

“不过就我的逻辑判断来看,基本说明此女生要么脑子有问题,要么就是真的看上你了。她既然考上了大学,也不象是走后门近来的,智商应该没什么问题,我们还是应该相信教育部相信党嘛。也就是说……”

骆英听到这里不禁大喜。“她要真的喜欢我的话……”

“你也别美,近代量子力学认为事物的发展都是不可预测的,你要注意把握。看你们第一次吃饭的这个样来看,恐怕衰事还没完……”程远一边儿叭叽着嘴,一边道:“当然这么想有点不符合科学,不过就人们的感觉来说确实如此。……你有没听说过‘蛋糕落地猜想’?”

骆英摇头。

“这个著名的猜想,是我的同学白泉颐提出的,说的是蛋糕掉在地上的时候总是有奶油的那一面向下……形容的是事情如果变糟,那么往往会变的更糟的这样一种现象。”程远回答。白泉颐名字骆英也听程远提起过,好象他的高中同学。白泉颐现在好象是学医的,也是个不太正常的家伙。

骆英想了想,道:“我们正常人形容这个叫做‘祸不单行’。”

“恩是的,说的是一个事。”程远回答,突然他好象又想起了什么,继续道:“这个蛋糕落地猜想本来是没有证明的,不过后来有一天我突然感觉从物理的观点考虑是有道理的,因奶油蛋糕的直径多在12.5CM至29CM,而桌子的通常高度大约是82CM-110CM,蛋糕从桌子上掉下来的时候通常是由于滑动,在重力作用下使蛋糕相对桌面产生旋转,而蛋糕的直径和桌子高度以及重力加速度的共同作用使得蛋糕只有旋转180度的空间……”

骆英就这样在旁边张着嘴听着程远喷着吐沫星子在哪儿胡扯……

“行了行了……程导,可以了,我们还是说说应该陈菲菲聊些啥吧……我求您别再跑题了行不行啊……”

程远对讲学中突然被打断似乎已经习惯了,立刻停了下来,想了想道:“送你八字箴言:——无为而治,水到渠成。”

骆英差点晕过去,这不和没说一样么。

“唉,你要是故意去聊什么,一定会显得很僵硬的。就如同武功招式,如果有形,必有破腚!你既然这么没有目标,大概给你限定一下好了,比如聊聊她小时候的经历呀,家里的人啊。最好能把她一些感动的事挖出来,能哭出来效果最好!经历过这些女生才可能对你印象深刻啊……”

程远的乌鸦嘴果然说中,经典二次出现。

中午,陈菲菲的电话如期而至,由于二食堂上次发生了由小强导致呕吐事件,两人决定换到一食堂。

骆英接到电话后,就早早的就来到了楼下。过了一会儿,陈菲菲蹦蹦跳跳的从楼上下来。

“走,一食堂!”陈菲菲笑着道。

“好哇好哇。”骆英开心的应答着。忽然然发现寝室楼403寝窗子中,一个女生正看着这里,正是陈菲菲同寝的唐丽。她发现骆英看见了自己,招了招手,回报以夸张的微笑。

骆英急忙招手回敬,陈菲菲看见了,不好意思的说到:“快走快走……”

两个人打完了饭,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有两前次出丑的经验,再加上骆英在程远的指导下,已经不那么慌张。两个人已经可以高兴的交谈,渐入佳境。从骆英的出生地特产沟帮子熏鸡说起,说到了陈菲菲家乡的锦州小菜……

正当二人吃得高兴聊得火热之即,突然食堂中的大喇叭响起,起先是一片高亢的“吱吱”的噪音。正往嘴里送饭的骆英心立刻产生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正在进餐的同学们请注意!正在进餐的同学们请注意!请立刻停止!立刻停止!”

同学们全都楞了,包括骆英和陈菲菲。只听得大喇叭继续道:

“根据可靠消息,我校一食堂的一名工作人员赵某,参加了珐沦宫邪教组织,虽在校领导的百般教导下仍身陷迷途,不知悔改……由于其深度仇恨社会,意图报复,在很有可能在今天上午,在我校一食堂实施了投毒活动……”

整个食堂一片骚动,同学们大惊。

“同学们不要慌张!请已经就餐的同学们立刻到一寝的外面集合,将会有老师组织你们集体去校医院进行观察……”

骆英和陈菲菲痛苦的互相看了一眼,陈菲菲忍不住道:

“和你在一块儿怎么这么倒霉啊!”

“我……我冤死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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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大好时光小说结局

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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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袁浩是个事业上小有成就的旅行社首席代表,人长得帅气,有房、有车、有存款,而且还单身,是大多数女人梦寐以求的结婚对象。现年33岁的袁浩,可谓正值人生的大好时光,但由于自小成长于破碎的家庭,又遭受着女友死缠烂打般的疯狂逼婚,使袁浩对婚姻恐惧更甚,并标榜自己是不想结婚的男人。直到有一天,见着女人就能变成“耗子”的袁浩,却阴差阳错地遇到了“猫”一样敏捷、聪慧的女人茅小春。身世复杂、还有着一段不同寻常感情经历的医院护士茅小春,后来也成了一个不婚主义者;她和袁浩不打不相识,两人由一见面就互掐的关系,渐渐发展至擦出火花,这对不想结婚的男女,最终还是克服所有障碍,一起走进了结婚礼堂。

电视剧大好时光中小春的闺蜜夏冰冰出场了,她一出场就让袁浩给撞了,在住院期间,对袁浩产生了爱慕之情,并且打探清了袁浩的底细,对袁浩展开欲擒故纵的求爱。

夏冰冰在袁浩家的保姆徐阿姨第一天来照顾她的时候,就跟徐阿姨打听清楚了,谈话的内容可以看出夏冰冰绝对是一个野心勃勃并且不是什么特别纯良的女孩。

接着夏冰冰又用各种女生的小伎俩把袁浩骗到手。对于一个只身在上海漂泊的女孩子来说,想要找个依靠其实也无可厚非,谁叫袁浩也好这口呢?

但是夏冰冰想要的不仅仅是个依靠,她并没有珍视她和袁浩的感情,而是自甘堕落继续当老董的情人,夏冰冰在找到自己可以依靠的归宿之后,仍旧觊觎老董的钱财,最终东窗事发。

袁浩看清了夏冰冰的真面目之后选择结束这段感情,并且最终和小春步入婚姻的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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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介绍小说《百万英镑》高一英语作文

全文共 1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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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pair of brothers received a letter which gave him a million pounds.

It turned out that the brothers made a bet, bet if a poor, honest man fall from the sky received one million pounds, he will have what results?

Brother that he would starve to death because he could not prove the money was his own, someone else will be suspected, even banks will not allow him to save money.

Brother believes that he will very well, so they brothers will check for one million pounds lent the poor, and abroad spent thirty days.

I did not expect at this time, people who suddenly rich riches rare, hard to actually draw him from the free food, buy clothes, to free accommodation, one by one like a beggar, like to please him, and continue to improve his social position, until the outdoor addition to the king on top of Duke!

Not only that, he got a good wife and thirty thousand pounds of bank interest.Since then lived very, very happy life.

See here, I am so envious of the "lucky" the hero, but I want to: The reason why people please him, not because it was too much focus on money yet?

Worship of money is shameful, something for nothing we should not!

Money is not everything in the world there are many more important things than money.

Article on the "money is everything" "Money is omnipotent," the idea for a satire and expose the ugly face of capitalist society and the rule of darkness.

参考译文:

一对兄弟收到了一封信,给了他一百万英镑

原来兄弟打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从天空坠落收到一百万英镑,他会有什么结果?

哥哥,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别人会怀疑,甚至银行不会允许他省钱。

哥哥认为他会很好,所以他们兄弟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穷人,和国外花了三十天。

我没有想到在这个时候,突然间丰富的财富的人罕见,很难真正吸引他从免费食物,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喜欢取悦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直到室外除了国王公爵之上!

不仅如此,他有一个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自那以后生活非常幸福的生活。

看到这儿,我很羡慕“幸运”的主人公,但我想:为什么人们请他,不是因为它太注重钱了吗?

敬拜的钱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我们不应该!

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讽刺和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嘴脸,和黑暗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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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烈火如歌2介绍

全文共 1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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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人气作家明晓溪经典长篇《烈火如歌》出版以来,以其唯美细腻的感情倾倒无数少女。在读者们的辛苦期盼之下,《烈火如歌2》大结局携气势磅礴的剧情、缠绵剧恻的爱恋闪耀上市,再次引发新一轮浪漫热潮!以下是小说烈火如歌2介绍,欢迎阅读。

烈火山庄剧变,如歌仿佛浴火的凤凰,绽放令人目眩的光彩。晶莹剔透的雪幻幻重生,战枫双眸中的冰蓝愈发冷酷,温润如玉的静渊王会作出怎样的选择,红衣似血的暗夜罗邪佞如魔……

《烈火如歌》完整版是每个少女都不容错过的华丽盛宴,如烟花般绚烂的爱情,婉转动人的故事,梦幻的美好的结局,会让你幸福得连手心也微微发痒。

第一部分

翌日,烈火山庄公告天下——江南霹雳门以秘制火器暗杀前庄主烈明镜,自此但凡继续与其有交往的门派均列为本庄之敌,且,霹雳门长期研制杀伤力惊人的火器,为害一方,其野心为武林安宁带来极大的隐患。故,烈火山庄提请江湖各门派一并携手清整霹雳门,重还武林安宁。此公告一出,天下无刀城率先响应。江南十八坞、水船帮、崆峒派、青城派等亦积极响应,表示一切行动听由烈火山庄指挥。顷刻间。江湖中大变已生。

第二部分

深夜的湖水白雾袅袅。红衣人仰首饮着杯中酒。黄金酒杯精美小巧,在夜色中闪闪生光,那酒杯应该盛不下太多的酒,可是他恍惚已有了薄薄的醉意。赤足踏在寒冷的地上。血红的衣裳被夜风吹灌得烈烈扬舞。 苍白透明的肌肤,好像曾经在地狱中与恶魔朝夕相处;薄薄的嘴唇鲜艳如生命中喷涌出的第一缕鲜血。“他是谁?”如歌望着红衣人。战枫的瞳孔骤然紧缩!

第三部分

“是吗?”如歌拉起他的手,沉声道,“那你告诉我,为什么只是跌了一跤,你的手却会淤伤到这样严重?”他左手的淤伤,被手腕处晶莹的肌肤映衬得益发乌黑淤紫。“笨啊,那是我用来骗你心疼的。”雪轻轻笑着。“那如今我已经心疼过了,你让骗我的淤伤消退掉吧。”如歌凝注他。“呵,臭丫头……”他叹息,为什么她会如此冰雪细心啊

第四部分

“你远不是他的对手。” 雪抱膝而坐,这个姿势是如歌喜欢的,跟她的姿势一样就可以假装她就在他的身边。没有失去功力之前,暗夜罗或许会忌惮他的仙人之力。然而此刻,暗夜罗将他也看不在眼里。“人无法打败暗夜罗。只有魔才能消灭魔。”战枫身上迸出冰冷的杀气。雪抬眼瞟他:“你欲成魔?”“我需要你帮我。”

第五部分

天命刀破鞘而出!这一刀,幽蓝幽蓝,天空变得苍白失色,天地间所有的蓝化成一道闪电!这不是刀!是人世间最忧伤悲愤的蓝!这不是刀!是战枫仇恨入魔的精魂!电光火石间。巨变已生!玉自寒虽然看不到听不到,可是,他依然能够感觉到那令天地变色的杀气。雪抬眼望去,琴声顿止。黑翼和薰衣却并不动容。他和她都深知暗夜罗的武功,没有人是他的对手……暗夜罗挥袖,长袖如血雾飞扬。他冷笑,战枫的攻击实在不足以被他看在眼里。然而,暗夜罗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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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温情疗愈小说偷影子的人相关介绍

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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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影子的人》是法国著名作家马克·李维的畅销代表作,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作品以清新浪漫的文笔描写了催人泪下的亲情、浪漫感人的爱情和不离不弃的友情,温柔感人,温暖动人,令人不禁泪流满面。《偷影子的人》问世后立即畅销全球,“销售得比影子消失的速度还快”,成为法国年度畅销图书冠军,享誉世界。

《偷影子的人》的作者是连续12年蝉联“法国年度最畅销小说家”称号的著名作家马克·李维。他于1961年出生于法国,22岁时就创立了一家电脑影像合成公司,事业有成。37岁时,马克·李维开始文学创作,处女作《假如这是真的》问世,没想到一炮而红,成为法国当年年度销售冠军,被译为三十多种语言畅销世界。马克·李维的处女作获得巨大成功后,他开始全心全意投入小说创作,至今已发表十几部小说,且每本著作都获得世界人们的一致好评,畅销不衰。《偷影子的人》是马克·李维的第十部小说,也是2010年法国最畅销的小说。

《偷影子的人》一书的主人公是一个瘦弱的小男孩,在班上经常被被人欺负。但是,他拥有一种特殊能力——和影子对话,从而可以看出他人埋藏在心底的事,听见他人心中的秘密,成为了一个“偷影子的人”。小男孩因此变得强大起来。在一个灿烂的夏天,小男孩在海边偶遇一位聋哑女孩。他在想,该如何用自己的能力去帮助她呢?于是,温馨感人的故事就此展开……

马克·李维在《偷影子的人》用一贯简单、明确又有效的笔法叙说了一则感人的故事,温柔又风趣,轻盈且优雅。这个温柔浪漫的故事与童年追忆有关,与心底梦想有关,与缠绵爱恋有关,与母子亲情有关……它是一个睿智美丽的故事,它是一部温馨动人的著作。细腻的描述,感人的对白,怎能不令人砰然心动?

“你偷走了我的影子,不论你在哪里,我都会一直想着你。” 那个会用风筝写出“我想你”的女孩啊,谁都不会忘记……清新纯真的《偷影子的人》,带着神奇的魔力,让我们读到尾声后仍然不舍得走出这个温情的故事……

《费加洛报》评价说:“《偷影子的人》,一首对童年、梦想以及想象力的颂歌。作者写作技法栩栩如生,极富电影般的临场感。” 请抓住这个《偷影子的人》,相信他不会让大家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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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温克尔的传说的儿童小说介绍

全文共 6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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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过哈德逊河的人都会记得卡茨基尔山。它是巨大的阿巴拉契亚山脉的一个分支。它巍峨地耸立在哈德逊河的西边,傲然地俯视着周围的山村。季节的交替,气候的变幻——事实上,一天里的每一个时辰——都会使山峦的颜色发生奇妙的变化。远近的家庭主妇们把这种变化看作最完美的晴雨表。

在持续晴朗的日子里,山峦呈蔚蓝色和紫红色。晚上,它们的线条鲜明地呈现在清澈的天空。但是,有时周围虽万里无云,可它们的顶峰上却聚积着浓浓的灰色雾霭,在落日的最后余晖里闪耀着,好像那天使头上的光轮。

在这个神仙般世界的山岗下,过路人会看到淡淡的炊烟从一个村庄袅袅上升。村庄的木板屋顶在树丛里时隐时现。山岗上的蔚蓝色到了这里变成一片郁郁葱葱的翠绿。这是一个古老的山村。它是这个省份初建的日子里,荷兰殖民者聚居的地方。那时秉公执法的彼得·斯图夫桑特——愿他安息!——才执政不久。村里现有的几幢最早殖民者居住过的房屋依然保持着原状,但是看来也不会维持太久了。房屋是用黄颜色的荷兰砖砌成的,有花格窗,正面有个三角形的凸出部分,屋顶上立着风标。

就在这个山村里,在这样的一所房屋里,在很多年以前——那时这个国家还是英国的一个省份——住着一个淳朴,性格随和,叫做吕伯·凡·温克尔的人。他的先人,赫赫有名的凡·温克尔在彼得·斯图夫桑特的英勇时代里,曾经跟随那地方官围攻克里斯钦堡垒。可是,吕伯身上却很少具有他祖先的尚武精神。我说过吕伯是一个淳朴,性格随和的人。除此以外,他还是一个好邻居,一个怕老婆的,顺从的丈夫。说真的,正是因为他怕老婆,他的性格十分温顺,他深深为大家喜欢。因为只要一个男子在家里受到泼妇严格管柬,他在外边必然是恭恭敬敬,和蔼谦卑的。对他们来说,妻子的训斥胜过世界上所有劝人忍耐和受苦的布道文。因此,有一个凶悍的妻子可以说是一种福分。如果这话当真,那未,吕伯·凡·温克尔是福上添福了。

不必说,全山村的妇女都十分宠爱他。晚间,妇女们唠家常,谈起吕伯的家庭争吵时,像可爱的女性们惯常做的那样,总是袒护吕伯,说凡·温克尔太太的不是。只要他一露面,村上的孩子们就高兴地向他欢呼。他和孩子们一起玩耍,给他们做玩具,教他们放风筝,玩弹子游戏,跟他们讲关于鬼魂,女巫和印第安人的长篇故事。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他在村子里一出现,一群孩子总是包围着他,有的吊在他的衣服下襟上,有的爬在他的背上。他们肆无忌惮地戏弄他。村子里的狗没有一条会朝他狂吠。

吕伯性格中的最大缺点是他对一切能挣钱的劳动表示极大的厌恶。这并不是由于他缺乏长性,或者由于他不勤劳。他可以拿着一根像鞑靼的长枪那样又长又重的钓竿,在又湿又潮的石头上坐上一整天,一声也不吭,而鱼连钓杆上的鱼饵也不碰一碰。为了打几只鸽子或者几只松鼠,他会在肩上扛着一支鸟枪,步履艰难地穿过树林,蹚过沼泽,攀登高山,翻越峻岭。只要人们有求于他,他决不会拒绝帮助别人,即便是最最粗笨的活他也乐于去做。

村子里只要有任何欢乐的场面,例如剥玉米皮,砌石头墙,他总是抢在头里。

村里的妇女常常差遣他,让他为她们跑腿,或者替她们做她们的丈夫不屑做的琐事。总之,吕伯总是乐于为别人效劳,却从来不为自己做什么事情。若要他干自己的家务活和庄稼地里的农活,他就办不到。

事实上,他声称他的庄稼地已经无可救药。它是全村最坏的一块地。不管他愿不愿意,他那庄稼地里什么都搞糟了。而且情况还会继续恶化下去。

篱笆一处一处倒塌。母牛不是走失,就是走到白莱地里去。他地里的野草比任何地方的野草长得都快。每当他要到屋外去干些活时,天公却偏偏下起雨来。在他管理下,他父亲传下的庄稼地一亩一亩地缩小,直到最后,只剩下一小块种了玉米和土豆的地,还是村里管理得最糟糕的。

他的孩子也是衣衫褴褛,像是没有父母照管似的。他的儿子和他同名,也叫吕伯,相貌长得跟父亲一模一样,儿子看来也继承了父亲喜欢穿破烂衣服的习惯。他总是像一匹小驹那样,紧跟在母亲的身后。他穿着吕伯扔掉的一条宽腿马裤,一只手费力地提着裤子,样子像是雨天提着拖裙走路的妇女。

可是,吕伯·凡·温克尔是人间最快乐的人之一。他傻里傻气,生性贪图安逸,随遇而安,有白面包时吃白面包,有黑面包时吃黑面包,只要不费脑筋,不花心思,他什么都可以凑合。他宁可只有一分钱而挨饿,不愿为挣一镑钱而工作。如果由着他自己的性格,他会高高兴兴地浪荡下去;但是他的妻子没完没了地训斥他游手好闲,无所事事,说他正在把全家带上绝路。

早晨,中午,晚上,妻子的舌头唠唠叨叨地没完没了。只要吕伯一开口,或者一干活,总会招来妻子破口大骂。吕伯只有一个办法来对付妻子的训斥,而且,由于他经常施用这种伎俩,它已经变成了他的习惯。他耸耸肩,摇摇头,眼睛朝上,不吭一声。可是,这种做法常常惹起妻子发动一场新的咒骂,因此,他不得不鸣金收兵,朝屋外逃窜——这是怕老婆的丈夫的唯一出路。

吕伯在家里的唯一追随者是他的狗沃尔夫。沃尔夫也像主人一样地惧怕主妇。因为凡·温克尔太太把他们俩看成一对好吃懒做的伙伴。她总是恶狠狠地看沃尔夫,认为沃尔夫是使主人常常走上歧途的罪魁祸首。说真的,就一条忠贞的狗的品性来说,沃尔夫在树林中拾回猎物时,可以说是骁勇无双的。

结婚的岁月一年年过去,吕伯·凡·温克尔的日子一年年变得更糟。雌老虎般的老婆那火爆性子不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有所减退;她的舌头却由于经常使用而变得越发刻薄。有一阵子,吕伯被逼出家门后,常常和村上的一伙消磨闲日子的家伙们厮混在一起。他们经常坐在一家酒店门前的长凳上,酒店门前挂着英王乔治三世陛下的肖像,上面是乔治那张红通通的脸。这帮家伙整个夏天就懒洋洋地坐在一棵大树的树荫下,没精打采地闲扯村里的流言蜚语,或者讲那些永远讲不完的,令人昏昏欲睡的故事。但是,有时他们偶然从过路的人那里获得一张旧报纸,就会煞有介事地议论起天下大事来。

政治家们值得花钱听听他们的这种讨论。瞧!他们是如此聚精会神地听村上的教师戴立克·凡·布曼尔一字一字地念报纸。戴立克矮小机灵,学问丰富。

他决不会被字典中任何一个大字所吓倒!瞧!他们是如此貌似圣贤地讨论着几个月前发生的天下事!

这一伙人的观点完全被尼古拉斯·凡窦尔所左右。他是村里的元老,又是酒店的主人。他从早到晚坐在酒店门口,随着太阳移动,不时挪动地方,使自己永远坐在阴凉处。因此村上的人可以根据他的位置,像观察日昼一样。精确地说出一天的时辰。不错,他终日不开口,只是一股劲儿地抽烟斗。他的追随者们(因为每一位大人物都有追随他的人)十分了解他,知道怎样判断他的观点。如果所念的或所叙述的内容使他不高兴时,人们可以看到他猛力地吸烟斗,然后愤怒地,急促地,接连不断地一口口喷烟。如果他高兴,他就慢吞吞地,安详地吸烟,吐出淡淡的,平和的烟雾。有时,他从嘴里取出烟斗,让芬香的烟雾在他的鼻子上统绕,庄严地点点头,表示他的赞许。

即使在这样的堡垒里,不幸的吕伯最终也抵挡不住老婆的袭击。雌老虎突然从天而降,打破人们的宁静。她破口大骂,斥责这帮家伙是坏人,连德高望重的尼古拉斯·凡窦尔也难逃河东狮吼。他被指摘怂恿她的丈夫好吃懒做。

可怜的吕伯最后被逼到几乎绝望的地步。他躲避农田劳动和妻子斥责的唯一出路是拿把鸟枪,到树林里去漫步。有时他坐在树根旁,和沃尔夫分享行囊里的东西,他把沃尔夫看成是患难兄弟。

“可怜的沃尔夫,”他会说,“你的主妇让你过猪狗的日子。但是,孩子,别在乎。只要我活一天,你决不会缺乏朋友。”

沃尔夫摇摇尾巴,依依不舍地看着主人的脸。如果狗懂得怜悯,我真的相信它是在全心全意地回报主人的恩情。

在秋天的一个美好日子里,吕伯在走了长长一段路后,爬到了卡茨基尔山的最高处。他一路打松鼠,这是他最喜爱的运动。宁静的四周不时响彻着他的枪声。到了快近黄昏的时候,他又困又饿,倒在一个长满绿草的土墩上,绿草一直延伸到悬崖的边缘。从树隙缝间他可以看到山脚下延绵好几里的浓密的树林。在远处,他看到了壮丽的哈德逊河静悄悄地流淌着,有时河中闪映着彩云的倒影,有时片片风帆慢悠悠地移动着。风帆好像是睡在哈德逊河母亲洁白光滑的胸膛上,逐渐地消失在蔚蓝色的山峦间。

在山崖的另一边,他看到深深的峡谷。那里怪石嶙峋,峡谷脚下满堆着悬崖峭壁上掉下来的石块。这是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吕伯若有所思地在土墩上躺了一会儿。夜幕渐渐降落,山峦黑而长的影子投射在整个山谷上。吕伯知道如果他回到山村,天一定已经黑了。他一想到凡·温克尔太太气汹汹的样子,禁不住深深叹了口气。

当他将要下山的时候,他听到远处有个声音叫道:

“吕伯·凡·温克尔!吕伯·凡·温克尔!”

他环视周围,只见到一只孤单单的乌鸦飞过山岗。他想他一定是走了神,又开始下山。突然他又听见同样的叫声划破了宁静的夜空。

“吕伯·凡·温克尔!吕伯·凡·温克尔!”

这时沃尔夫身上的毛突然耸立,它低沉地叫了一声,爬到主人身边,恐惧地看着峡谷。吕伯也模模糊糊地感到惧怕。他朝着同一方向看。他看到一个奇怪的身影缓慢地往山上爬,身上背着沉甸甸的东西。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见到人使他大为吃惊。但是他想也许是邻村的人需要他帮助,因此他匆匆忙忙地走下山去。

等到他走近的时候,陌生人的奇怪外貌使他更加惊讶。陌主人是个身材矮小,但是长得十分结实的老人,一头蓬乱的头发,灰白的胡子。他穿着古老的荷兰服装——一件布外套紧紧地绷在腰部——下身穿着好几条裤子,最外边的一条裤子硕大无比,两侧有着成排的扣子,膝盖部分隆起了一块。他肩上扛着一只圆圆的酒桶,看来里面盛满了酒;他向吕伯招手,要吕伯帮助他。吕伯见到素不相识的人,带有几分羞赧和猜疑,但是他像往常一样,还是很快地同意了助他一臂之力。他们两人轮流着扛酒桶,沿着沟壑往上爬。

这条沟壑显然是山间干涸了的河床。他们爬山时,吕伯听到一阵阵轰隆隆的响声,像是远处的打雷声。声音似乎是从一个深谷里,或者不如说是从高耸的山石罅隙里传来。他们沿着崎岖的山路朝传来声音的方向走会,吕伯以为刚才的声响是山里常有的片刻即逝的雷雨声。通过沟壑,他们来到一个山谷。

山谷呈古罗马时代的圆形剧场形状。周围是垂直的峭壁。峭壁的边缘上长满低悬下来的大树。它们茂密的枝叶盖住了天空。因此你只能偶尔瞥见蓝色的天空和夜晚明朗空中的浮云。吕伯和他的同伴默默地走着,一声不吭,因为虽然吕伯对于扛着酒桶到荒山中的举动十分疑惑不解,但是由于在这个陌生人的身上有着一种奇怪而又神秘莫测的东西令吕伯产生了一种敬畏的心情,所以他不敢和他随便闲谈。

他们走进了圆形剧场似的谷地,又有奇怪的事出现在眼前。在剧场中心的平地上有一些相貌奇特的人在玩九柱戏。他们穿着奇怪的外国服装。有人穿着短上衣,有人穿着无袖短外套,大多数人像吕伯的同路人那样穿着肥大的裤子。他们的脸也长得十分特别。有一个人留着一把大胡子,一个宽大的脸,一对小眯眼。另一个人的脸上好像只长着一个大鼻子,头上戴着一顶白色的锥形帽,帽子上插着一根细小的公鸡尾羽。他们每个人都留着各种形状,各种颜色的胡子。当中有一个人看来是首领,他是一个矮胖老绅士,有一张饱经风霜的脸。他穿着一件绑紧的紧身上衣,腰间束着一根宽宽的皮带,插着一把短刀,高顶帽子上飘着一根羽毛,脚上穿着红袜子和高跟鞋,鞋子上面装饰着玫瑰花。这些人使吕伯想起了挂在村里牧师多米尼·凡·夏伊克客厅里的一幅古老的弗兰德画上的人物肖像。那幅画是殖民地建立时从荷兰带来的。

吕伯感到惊奇的是这些人虽然在娱乐,但是他们保持着庄严肃穆和神秘的静默。他们是他从未见到过的一伙最忧郁的游戏者。没有任何声音打破周围的寂静,只有滚球发出的隆隆声。它们滚动时,声音就像打雷一样。

当吕伯和他的同路人走近他们时,他们突然停止了游戏。他们的眼睛一动也不动,像塑像似地凝视着吕伯。他们的眼睛以及奇怪的、毫无光彩的面部表情使吕伯胆战心惊,双脚哆嗦不停。此刻,他的同路人把酒桶中的酒注入大酒壶,并且招手要吕伯把酒端给在场的人。吕伯战战兢兢地照着去做。

这些奇怪的人咕咚咕咚把酒一饮而尽,仍然不作一声。然后又回去玩九柱戏。

吕伯的畏惧心情逐渐减退。在没有人注意到他的时候,他甚至敢于大胆地饮起酒来。他发现那酒有股上好荷兰酒的味道。他天生就是一个酒鬼,禁不住一喝再喝。他接二连三地从大酒壶中取酒,很快就支持不住了,感到天旋地转,脑袋慢慢搭拉下来,呼呼地入睡了。

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还在他遇见那个古怪老人的土墩上。他揉了揉眼——这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明朗早晨。小鸟在树丛里跳跃着,啁啾着;在清爽的山风中,老鹰正在高空飞翔。

“怎么搞的,”吕伯想着,“我可别是整个夜晚都睡在这里了。”

他回想他人睡前发生的事——那个扛着酒桶的奇怪的人——山谷——山间人迹罕至的隐居地——玩着九柱戏的悲哀的小老人——大酒壶。“啊!大酒壶!那个邪恶的酒壶!”吕伯说道,“我找个什么借口向凡·温克尔太太解释呢?”

他寻找他的那支鸟枪。但是他在自己身边看到的是一支古老的燧发枪,枪筒子长满了铁锈,枪机已经成了碎片,枪托给虫蛀了。他现在怀疑山里那些庄重的游戏者跟他开了个玩笑,用酒灌醉了他,把他的枪偷走了。沃尔夫也不见了;它也许捉松鼠或者松鸡去了。他吹起口哨,大声叫沃尔夫回来,但是毫无结果。山上回响着他的哨声和叫声,但是没有沃尔夫的踪影。

他决定再到昨夜那些游戏者集会的地方去;如果他遇见他们中间任何一个人,他要问他们要回他的狗和枪。当他站起身来的时候,他感到四肢僵硬,不像往常那样灵活。

“睡在山上究竟不合适,”吕伯想,“如果这趟玩耍使我犯上风湿病而卧床不起,凡·温克尔太太可不会饶我哩。”

他费力地往山谷下走,后来又找到了前一天晚上和那个同路人所经过的沟壑。但是,出乎意外的是,现在沟壑中正咆哮着从山上冲下来的急流。奔腾的水从一块岩石跳跃到另一块岩石,峡谷底下发出隆隆的轰鸣声。他设法沿着沟壑往上攀登,艰难地穿越过树丛,不时被野生的缭绕在树木间的蔓藤绊倒。

最后,他来到昨晚的峡谷。但是,那里岩石挡住了去路。昨夜峭壁由公民的。说真的,吕伯不是个政治家。国家和帝国的变化对他不产生丝毫影响;但是他曾经长期在一种专制统治下呻吟过——受老婆的管辖。现在这一统治结束了——他总算出了头,摆脱了婚姻的枷锁,可以自由地进进出出,再也不必害怕凡·温克尔太太的压制了。当人们提到他太太的名字时,他总是摇摇头,耸耸肩膀,抬起眼睛——这可以解释成他听天由命,或者是他为已得到的解放而表示高兴。

他总是对每个到杜立德先生饭店来的陌生人讲他的故事。首先人们注意到,他每次讲故事,总要更改一些情节——毫无疑问,这是由于他刚刚睡醒。

最后故事就成了我以上所说的样子。村里的男女老幼都背得出这个故事。有些人总是怀疑故事的真实性,他们说吕伯是疯了。但是荷兰居民中的老人几乎异口同声他说故事是真正发生的事。即使到了今天,他们在夏天下午听到卡茨基尔山上的打雷声,他们总是会说亨特里克和他的水手们又在玩九柱戏了。山村附近怕老婆的丈夫们感到日子难以度过时,总是希望能尝尝使吕伯·凡·温克尔昏昏入睡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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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感恩的小说介绍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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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的故事 初秋的海边微风吹拂,蓝天在夕阳的渲染下,与海平面连成一片火红的颜色,波光粼粼的海面上一艘游艇划过,泛起一层层白色的浪花。金色的沙滩上游客们踏着软沙,堆着沙丘,或躺在海边接受波浪的亲吻,享受这晴空下海边的美景。一座别墅的阳台上两名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坐在白木藤椅上喝着下午茶,谈笑风生,似乎多年不见的故人。其中的一个是这个海边度假村的董事长莫凡,另一个年纪稍大的人是莫凡的高中班主任王老师。莫凡完全没有想到,在度假村面见外国生意伙伴的时候会碰巧遇见他高中的班主任,他班主任也很惊讶,没想到这次的会见的人是十多年前去教书那个地方的那个学生成绩拔尖但家庭十分贫困的学生。下午茶之后,他们一起度在假村的酒店吃了晚饭,餐间,莫凡与班主任的畅谈中,一大堆往事浮现于眼前。

十多年前,莫凡只是一个偏远山区的普通学生,他的家是那种连吃饭都成困难的家庭。他们家共有六个孩子,莫凡占老四。家境贫寒,可偏偏几个小孩上学成绩都不错,也认真刻苦,但生活都成困难的家庭怎会负担的下这么几个孩子的学费,所以他的大姐,二哥,三姐读完小学就辍学了。可莫凡不愿意,他硬要父母借钱给他上完初中。父母看他成绩很好,又一心想要学习,就厚着脸皮向亲戚借了三年的钱让他读完了初中,但高中实在没办法了。本来莫凡想参加完中考就出去打工挣钱,偏偏中考的时候考了个全县第一名。中学校长硬是叫他一定要去市里最好的中学读完高中,然后考个好大学。可是他家哪有那么多钱去交那昂贵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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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芈月传小说全文阅读及介绍

全文共 6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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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325年秋,朔风飒飒,威武的槐树也抵不住秋风的扫荡,叶落纷纷,铺陈出一地的金黄。

此时,在风中站着两个人,一个是秦惠文王嬴驷,另一个是秦相国张仪。

两人望着宫墙外的一棵老槐树发呆。

嬴驷的脸有点儿发白,这使得他脸上的棱角越发分明,阳光透过树叶,映射在他的脸上,斑驳的光线让这张年轻的脸布满了沧桑。他伸出手摸了摸颌下的胡须,淡淡地道:“你看这些落叶,满地皆是,遍目所及,尽是金黄,像不像现在的秦国?”

张仪愣了一下,他看了眼这位怀揣雄心大志的秦王,此时他的神色比任何时候都显得严肃,整张脸竟冷得像冰。张仪暗暗地打了个寒颤,一时不敢置言,只是两片薄薄的嘴唇一撇,从鼻孔里发出“哼”的一声,算是应和。

“五国攻秦,公孙衍着实厉害!”嬴驷发出一声冷笑后又道:“这满地的落叶,便如五国的甲士,把我大秦围得水泄不通啊。”

秦国自秦孝公和商鞅变法之后,励精图治,奋发图强,他们对内奖励耕种,以法治国,对外和楚联姻,与齐、韩、赵等国联盟,内修外治,国力日强,到了秦惠文王,已摘掉了“弱秦”的耻辱帽子,一跃成为列国之中的“强秦”。

特别是惠文王任公孙衍为秦国大良造之后,公孙衍率军伐魏,斩首魏军八万,迫使魏国割地求和,一举夺回了秦厉共公时被魏占据的河西之地,洗刷了百年之辱。

河西是秦国走向中原的重要门户,此门一开,秦国便有可能入主中原。然也正因如此,引起了各国的警惕。正值列国对秦虎视眈眈之时,张仪入秦,因其与公孙衍政见不合,将公孙衍排挤出秦。

公孙衍退出秦国后,回到了他的母国魏国任大将军,遂联合韩、赵、燕、中山等四国相王,欲借五国之力,攻击秦国,使秦国一下子成了众矢之的。

张仪迎着风缩了缩脖子,他似乎还有些不习惯这突来的寒流。嬴驷瞄了他一眼,这位大秦的相国由于早年游走列国,饱经风霜,虽道只是而立之年,看上去却比同龄人老了几岁,若非穿了锦衣华服,却是活脱脱一个农夫。此时缩着脖子,两手拢在袖里,那形象越发不堪。嬴驷“嘿”地笑了一声,“相国不说话,是怕了吗?”

张仪搓了搓手,讪笑道:“怕倒也未必。适才臣想了想,公孙衍的合纵之策并非牢不可破。”

嬴驷“哦”的一声,转头望着张仪道:“倒是说来听听。”

“联合诸弱国以抗强国,是为合纵,公孙衍四处奔走,联合了韩、赵、燕、中山四国,势头凶猛,表面上看来确实吓人。”张仪微微一哂,“实际上这五国之间,各怀鬼胎,即便是有了盟约,也不过是一盘散沙而已。”

嬴驷饶有兴趣地问道:“如此说来,相国已有妙计!”

张仪自信地点了点头,然后伸出四根手指头,说道:“四个字,联齐盟楚。而且只需王上再入一次洞房,此危机便可解矣!”

嬴驷闻言,越发有兴趣了,笑道:“往下说。”

张仪道:“此大乱之世,虽道是诸国并列,然唯以秦、楚、齐为最强,只要我们与楚、齐联盟,五国相王,何足惧也。”

“此计大妙!”嬴驷笑道:“秦楚早有联姻之先例,若能成此好事,可解当下之危。唔…都说楚女腰细,如风中之柳,妙是妙也,不知相国有几分把握?”

“王上只管养好身子,做新郎便是!”

翌日,张仪离秦,他这一走,走出了大秦帝国一个新的时代,引出了一位奇女子。

楚国都郢。

是日晌午,演武堂内宾客满堂,堂下的人有的跷着二郎腿,在太阳底下悠闲地喝着茶,有的则围在演武台周围,大声疾呼。

演武台上正有两人在比武,台中央的照壁之下放着一桌子的金银,敢情是比武的赌资。

战国时期,各国尚武,因此朝野上下,无不以习武为荣,民间似这种比武之事,更是随处可见,有的时候官家的一些公子哥儿也要到这种地方来一试身手,出些风头,以便将来去军中任要职。

是时,台上便有一位公子哥儿,据说还是令尹的一个什么亲戚,一身拳脚功夫十分了得,不到三五十招,就把对手打下了台。

台下买了那公子哥儿胜的人高声欢呼,兴奋得不得了。那公子哥儿听得底下阵阵欢呼,也是十分兴奋,趾高气扬地在台上走了几圈,向下面大喊:“还有谁敢上来!”

台下顿时鸦雀无声,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敢上去。

正值此时,突然有人喝了一声,走上台去。

那人体形魁梧,一脸的虬髯,上得台时,两眼一瞪,喝了声:“来吧!”便冲将上去,抡拳便打。那公子哥儿见对方若铁塔一般,一时心虚,被打得迭连后退。

这个大汉名叫魏冉,也就是后来名震战国的穰侯,在秦国称雄四十余年。不过此时他还是个小混混儿,与同母异父的姐姐芈氏相依为命。他天生神力,那手臂仿如铁制的一般,舞将起来,呼呼生风,不出十招,就把公子哥儿一脚踢下了台。

公子哥儿觉得受了奇耻大辱,起身后,一边大声咒骂,一边又上得台去。魏冉冷笑道:“还没被我揍够不成?”

“知道我是谁吗?”

“却是不知!”魏冉道:“我只知来此地把人揍倒了便能挣银子!”台下人一阵哄笑。公子哥儿气怒已极,脸上青一阵红一阵,恶狠狠地道:“我叫昭雄,乃当今令尹大人昭阳的侄子。”

魏冉“呵”的一声,笑道:“好大的来头!你可是说你是令尹大人的亲戚,我便揍你不得?我且与你说,我到这里是来挣银子的,只认银子不认人,如今你被我揍倒了,那些银子便是我的了。”说话间,便走到桌前,要去拿银子。昭雄右腿一扬,“啪”的一声踢在桌子上,金银哗啦了一地。魏冉勃然大怒,喝道:“你究竟要如何?”

昭雄道:“想在这里挣银子可没那么容易。”话落间,抡拳又打。魏冉此时也被激怒了,“打坏了你,可怨不得人!”他的力气异于常人,昭雄根本不是他的敌手,但昭雄好面子,几次被打翻在地,依然强撑起来再战,最后让魏冉一记重拳,打得飞出台外,一命呜呼。

人命关天,非同小可,在场人等都着了慌。魏冉虽说生性好武,可毕竟从未打死过人,见那昭雄吐着血沫子死了,也不由得慌了神,拾了台上的银子就想跑,却被众人堵在了里面,脱不了身。不出多久,令尹府的人赶到,魏冉被一群带刀的甲士带走了。

楚都郊外,云梦泽。

所谓云梦泽,实际上是楚地洞庭湖一带由水洼变成的沼泽地。由于这一带依山带水,适宜耕种,便居住了不少人。

是日,一群姑娘正在山上采茶,突听见山下有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跑过来,边跑边大声叫道:“出人命啦,魏冉让人抓了…”

山上的采茶姑娘均是闻言色变,当中有一位姑娘,十八九岁的样子,听了这一声喊,花容失色,扔下茶篓子,飞一般地往山下跑。

少年跑到那姑娘近前,气急败坏地说:“芈姐姐,坏了,坏了,魏哥让人抓走了!”

原来这少年每天跟在魏冉屁股后面厮混,魏冉在演武堂比武时,他就在台下观斗,魏冉被人带走后,他便跑来向芈氏报信。

芈氏听了演武堂之事后,惊叫了一声,“这死小子活腻了不成,如何就把人给打死了?”说话间便风风火火地赶去令尹府。

少年问道:“你要去做什么?”

芈氏边走边道:“去要人!”

少年知道令尹是楚国最高的官儿,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连楚怀王也要给他几分面子,魏冉落在他的手里,无疑是凶多吉少,倘若芈氏再赶去胡闹,不过多搭一条命进去而已。想到这一层,少年急得直跺脚,“魏哥杀人了,杀的是令尹的侄儿,你拿什么去要人?”

芈氏道:“若要不回我弟,我也不回了!”

令尹府外,芈氏刚到大门口,那边正好有一辆马车停下,从车里下来一个三十岁上下的中年人,他皮肤黝黑,一脸的风尘之色,倒有几分像是刚赶集回来的农夫。不过看其穿着打扮,以及所乘的马车,异于寻常百姓,该是个什么地方的官儿。

芈氏见他走上台阶去与看门人说话,心想要是叫他一耽搁,说不定我弟的命就没了。她忙冲了上去大呼道:“这位兄弟,见令尹大人须讲个先来后到,你停车之时,我已先到此处,劳烦你等一下,让我先见了。”

那中年人上上下下打量了她一番,见其穿了身杏黄色衣衫,且是民间布坊所出的最普通的粗布料,显然是一个民女,便说:“我有军国大事在身,烦请姑娘先等一等吧。”芈氏一听,顿时就急了,说道:“国家的事就是大事,老百姓的生死便不是大事了吗?”

在战国时期,社会风气奔放自由,人与人之间虽有官民之分,却是没有森严的等级之别,这中年人被她一番抢白后,也不生气,只是笑道:“原来姑娘也有大事,那一同去见如何?”

芈氏虽寄居乡野,实是望族之后,生来七窍玲珑,眼珠子滴溜溜一转,便生出一计,心想我要是硬闯进去,未必能见到令尹,与他一同去反倒便捷了。当下微微一笑,说道:“我见你也是个斯文人,便不与你争吵,请!”

中年人道了个谢,向看门人报了名讳,叫其前去通禀。芈氏待门童进去后,把那中年人拉过一边,笑道:“原来你叫张仪,是秦国来的使者!”

“不错。”

“咱们在此相识,可算是有缘?”

张仪游走列国,凭的就是智谋和一张利嘴,他一听这姑娘口风,就知她有事相求,眼下五国围秦,他身负邦交重任,自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微哂道:“姑娘可是有求于张仪?张仪千里迢迢而来,饱经风霜,国事在身,姑娘的事还是自行解决吧。”

“你这人好没善心。”芈氏瞪了双大大的眼睛道:“当真见死不救吗?”

张仪讶然:“何人要死了?”

“我!你要是不帮我,我便一头撞死在这里,临死之前,用血在这墙上写下大大的四个字,张仪害我!”见张仪一脸惊恐,芈氏收起了激昂之色,却是突然咯咯一笑,“不瞒你说,那令尹蛮横霸道,抓了我弟,一会儿你只需带我进去,但要他们还了我弟,我马上就走,绝不会连累于你。”

张仪一来不明究竟,以为不过是小事一桩,二来实在是逃不脱纠缠,心想当是做了件好事罢了,就答应了下来。及至门童回禀,带着芈氏进了令尹府。

楚令尹昭阳是个清癯的老者,虽道形色消瘦,双目却炯炯有神,眼珠子转动间满是狡黠之光,见了张仪便要上去打招呼,芈氏怕他们一说开了便是没完没了的军国大事,抢身上去,挡在了两人之间,大声道:“两位且莫谈国事,把我的事先解决了再谈!”

昭阳不知此女是什么身份,看了张仪一眼,问道:“她是何人?”

芈氏哼的一声,“你可是有个叫昭雄的侄子?”

昭阳脸色一沉,说道:“正是!”

“你侄儿在比武时被我弟魏冉打败了,却依然胡搅蛮缠,不依不饶,结果我弟失手,不慎将其打死。虽说打死了人确实下手重了些,但事情须讲个因果,若不是你侄儿纠缠在先,自然也不会出了人命。”芈氏理直气壮地说了一通之后,把手指向张仪,继道:“他就是来为我主持公道的,你要打也好,要罚也罢,总之不能将我弟杀了抵命,不然的话,于理不公!”

张仪听完,脸色顿时就变了,他号称以一张利嘴称雄于天下,周旋于列国之间,今天倒好,话没说上一句,就摊上了人命官司。刚想要开口说话,就听见昭阳一声暴喝:“好你个泼妇啊,人都让你杀了,倒还像你占了理儿,我若是说个是非,讨个公论,却是于情不合了?”

昭阳越说越气,指着张仪说道:“还有你,你到楚国是来挑梁子的吗?”

“我…”张仪正要辩解,陡听芈氏也是一声暴喝,“我告诉你啊老头,其一,是你侄儿蛮缠在先,我弟才将其一拳打死了;其二,比武约斗,伤也罢,亡也罢,在所难免,总之,让我弟抵命,有失公允。”

昭阳虽官至令尹,但并不是个能言善辩之人,气恼之下要把张仪和芈氏两人都轰出去。

张仪忙道:“大人息怒啊,这事与张仪没什么干系,张仪是来联姻的!你要是不由分说,把我也轰了出去,可真就坏了大事了!”

昭阳虽在气头上,但仔细一想,张仪刚刚入楚,就算与芈氏一道来,也未必便是帮凶,若是就此将他赶了出去,与楚国无益。心念电转,让家丁把张仪留下,架了芈氏出去。

芈氏闹了半天,徒劳无功,眼看着就要被拖出府去,救弟无望,急中生智,就着张仪的话头接着说道:“既然是来联姻的,把我拖出去,就不怕坏了大事吗?”

昭阳怒斥道:“楚秦联姻,与你何干?”

“如何与我无干?他要联姻的人正是我!”芈氏指着张仪,信口便道:“来此之前,我们就已说好,我也答应了嫁去秦国,不然我如何会与他同道而来?”

张仪一听这话,脸色煞白,想他张仪纵横列国,无往不利,今天算是遇上克星了,她这信口一说,言之凿凿,他即便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

二、张仪论时局,楚廷斗群臣

昭阳把一张老脸憋得通红,紧蹙着一对白眉,伸出干瘦的食指颤抖地指着张仪,抖了两下嘴,被气得硬是没说出话来。他觉得此事岂止是自己受了奇耻大辱,连楚国也一同受辱了。侄儿被杀,张仪上门问罪,是没把他令尹放在眼里;明知那疯丫头是凶手之姐姐,张仪却还暗中与之联姻,莫说他这个令尹不知此事,连楚王也一并儿蒙在鼓里,这是没把楚国放在眼里。故昭阳认定,张仪此行名为邦交,实为宣战。

昭阳跺脚低吼道:“秦国虽强,但楚国也非欺软怕硬之辈,你要宣战,何须这般辱我!来人啊,把他们给我轰出去!”

张仪和芈氏两人被一帮家丁轰出了令尹府,这样的事情在张仪的邦交史上实属首次。然叫人赶也好骂也罢,都是小事,他游走列国,阅尽人事,不会将这放在心上,眼下让他操心的是,五国围秦,倘若楚国也从中插一脚,六国大军挥师函谷关,秦国就真的危在旦夕了。

想到此处,张仪恨不得将那芈氏生吞活剥了。可是沉下心来仔细一想,那昭阳并非心胸豁达之人,事到如今,就算再进去辩解,也可能会越描越黑,无济于事。思忖间,看了旁边的芈氏两眼,心想此女野蛮泼辣,与大家闺秀截然不同,我王见惯了文弱温柔的女人,对那些名门闺秀未必会放在眼里,说不得此等野性十足的丫头反而会勾起其一时的涉猎之心,若果然如此的话,也算是歪打正着了。

张仪想到此处,暗地里把牙一咬,下了个决心,索性将错就错,把这疯丫头接去秦国,反正人并非这丫头所杀,昭阳还能不依不饶不成?眼下最关键的是去说通楚王,只要楚王那里不追究,此事便算是成功了。

思忖间,看了芈氏一眼,若有所思。芈氏情知闯了大祸,而且适才听昭阳的语气,似真有开战的意思,此时见张仪那眼神怪怪的,不由得缩了缩身子道:“你想怎样?”

张仪沉着脸问道:“你真想去秦国?”

芈氏一听这话,便知张仪不会拿她泄愤,心里的底气也就上来了,说道:“只要能救出我弟,何去何从,悉听尊便。”

“你须知道,适才你闯下了弥天大祸,倘若两国真的开战,便会有成千上万的将士战死沙场,无数的百姓流离失所,那样的场面你可愿看到?”张仪的这番话,把芈氏吓得花容失色,那双大眼睛里竟似有泪光在闪烁。张仪见状暗笑,又道:“要想止息两国之兵戈,救出你弟,须依我一件事,不然的话,莫说救不出你弟,便是你也会成为千古罪人!”

芈氏忙不迭地点头,殷切地看着张仪往下说。

张仪望了眼令尹府,说道:“等会儿你就跪在令尹府外,负荆请罪,若非令尹大人放了你弟,不然你就别起来。”

芈氏愕然道:“若是他不放了我弟,难不成我要永远跪在他家门前?”

张仪道:“我这便去见楚王,只要说通了楚王,可教你弟无忧也。”

“可有把握?”芈氏紧张地问道。

张仪不置可否,说道:“你只管去跪在令尹府外,把昭阳阻在府内,不叫他出门便是。”

事实上张仪也没有把握,对他来说,与楚联姻本是小事一桩,轻而易举之事,可如今与人命官司纠缠在一起,而且死的还是令尹的侄子,万一楚怀王与令尹一个鼻孔出气,非要让魏冉抵命,那么秦楚联姻之事也就泡汤了。

芈氏无奈,在一家客栈讨要了两根柴枝,插于后背,便走到令尹府前跪了下来。一时迎来路人围观,芈氏却道:“非我有罪,乃因家弟与令尹大人的侄儿赌斗,家弟不慎失手,打死了他家侄儿,奈何令尹大人要杀家弟抵罪,这才在门前负荆谢罪。”如此一来,众人七嘴八舌地说将开来,围观之众越来越多。

楚王宫内,两班文武赫然在列,楚怀王端坐王位之上,待张仪参拜之后,也没见他有什么动作,只不冷不热地说了句免礼,便没了任何话语,整个楚廷也是鸦雀无声,氛围显得有些怪异。

这是张仪首次面见楚王,却是并不陌生。作为杰出的纵横家,对列国的那些主要人物他是了然于胸的,楚怀王的形象与他之前想象的相差无几,肥头大耳,白白胖胖,若非穿着国君的衣服,走到大街上,十有九人会认为这是位唯利是图的富商,一个贪字分明写在脸上。因此,即便是面对此时这种怪异的氛围,张仪也并不为意,提了一口气大声道:“张仪此行,乃为秦楚两国联姻而来,不知楚王看了国书后,意下如何?”

“呵!”楚王怪笑一声,阴阳怪气地道:“联姻吗?你是来挑衅的吧?”

“此话差矣!”张仪一听这语气,便知昭阳虽没到,却已然有人将令尹府发生之事告知楚王,当下淡淡一笑道:“敢问楚王,若为挑衅,秦国可会派一国之相来做此事?若为宣战,一纸战书足矣,何须千里迢迢赶来杀人?”

楚王“嘿”的一声,虽没接话,但语气显然少了些许敌意。张仪亢声道:“大王该知眼下公孙衍挑唆五国,合围秦国之事吧?”

“知道又如何?”楚怀王不由然接了话头。

“这便是了。秦国不傻,张仪自问也并非毫无头脑之辈,在五国围秦之际,张仪千里赶来,挑衅楚国,与秦何益?恐是再痴傻之人也断然做不出此等荒唐之事。”张仪两手一拱道:“张仪此行,诚心与楚结盟,天地可鉴!”

“哈哈…”楚怀王陡然仰天长笑,直笑得泪水都出来了。

张仪眉头一沉,问道:“大王因何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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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高考小说阅读题应试策略方法介绍

全文共 1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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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08?宁夏、海南卷)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了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鲍勃对警察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表现了他在和老友见面前的愉快心情。

B.鲍勃说“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反映出他负罪在逃的窘迫之状。

C.鲍勃给警察讲述他和朋友约会的缘起,是为了缓解他害怕被逮捕的紧张心理。

D.高个子男子担心鲍勃很快认出他不是吉米,便把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E.鲍勃读便条时微微颤抖,表现了他当时惊愕、恐慌、尴尬等复杂的内心活动。

2.小说两次写到“一陈冷飕飕的风”,有什么作用?(6分)

答:。

3.小说中的鲍勃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6分)

答:。

4.小说描写了警察吉米和通缉犯鲍勃“二十年以后”赴约的故事,在“情与法”的冲突中,两个人都面临艰难的抉择。有人说鲍勃值得同情,有人说他罪有应得;有人说吉米忠于职守,有人说他背叛了友谊。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8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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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搜读小说阅读器V2.0.9.2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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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爱的教育小说介绍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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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教育》一书是一个意大利四年级小学生在一个学年十个月中所记的日记。全书共一百篇文章,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主人公恩里科的日记;他的父母在他日记本上写的劝诫启发性的文章;以及十则老师在课堂上宣读的小故事。《爱的教育》曾经陪伴过无数人成长,更感动过亿万人的心,让每个读者都意外看见了自己不为人知的智慧深度和感性本质,真是所有热爱这个世界的朋友的心灵经典。

《爱的教育》中的主要人物:

恩里科:本书的主人公,就读与意大利北部的丘陵的一所小学,出生在一个充满爱与信任的家庭。他天性善良,观察敏锐,是个乐观进取的好少年。

加伦:体格壮实,力大如牛,尤其富有侠义精神,是班上弱小同学的守护神,也是所有同学眼中的正义的象征。

得洛西:是个品学兼优的模范学生,不管是气度、修养、学识、待人处世各方面,他都有令人刮目相看的表现,所以班长非他莫属。

涅利:是个天生驼背,身体虚弱的可怜小孩,因此经常遭人戏弄欺侮,但他却格外发愤图强,发挥无比的毅力与意志,在友情的世界里茁壮地站了起来。

安东尼奥:外号小泥瓦匠,擅长模仿,惟妙惟肖,尤其装扮兔脸更是他的绝活。

普雷科西:他有个铁匠父亲嗜酒如命,动辄对他拳打脚踢,但他仍孝顺有加,即使带有伤痕到学校仍极力替父亲辩护,终于获得学校表扬并感动父亲。

斯塔笛:身材矮小肥胖,反应迟钝,平时独来独往、沉默寡言,在班上人缘不是很好,但他极用功读书,凭着一股傻劲得到第二名。

克洛西:他的家境极为不幸,父亲因犯案被囚,母亲沿街卖菜,在同学面前他总是深感自卑,幸好一群同学的鼓励和父亲的返家,他才重拾欢颜。

科勒提:是个乐天派的好搭档,在家帮忙搬运劈柴同时背诵文法,因受父亲的影响而有强烈的爱国情操,是个典型的勤读书,爱运动的好学生。

父亲:采取一种设身处地的教育方式,让恩里科从日常生活点滴中体验到生活以外的许多宝贵知识和人情,是影响恩里科很深的一个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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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经典的小说介绍

全文共 1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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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王蒙向百花园杂志社推荐了一篇小说,是北京一个初中生写的《不灭的绿意》。后面还附了一段点评。作者的名字我记不清了,内容更是不知道,也不是因为时间长忘了,而是当时看了几遍,根本就没看懂。以前我总认为自己虽谈不上聪明,但也绝不是太笨。除了诗歌看不懂外,像小说,诗歌这样的东西看上个一二遍还是基本会懂的。现在才发现以前的那些认为全是错误的,一篇千把字的小说看了几遍除满脑子充满了绿以外,其它全不知所云,看的晕头转向如坠雾中。网络可真是个好东西,帖子一贴出来,像这些笨人看不懂的东西,聪明人立马就把它夸成了经典,佳作,就差没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看来以前“两个凡是”的方针政策历经几十年现在还能用。也对,名人嘛,凡是名人推荐的东西肯定是好东西,凡是名人说好的东西我们要始终不渝地拥护。假如要是换成我推荐,保准会被骂成垃圾。

现在我才发现当今的名人也有当今领导的功能。领导说是,下面肯定一群人也跟着说是,不是也是,领导说不是,这群人肯定会比光速还快的改口说不是,是也不是。鹿能当成马,那肯定猪也能当成牛,同理把狗当成驴也不足为奇,这样一来,也有好处我们又多了几个成语用。厉害吧,名人就有这种功能,这正好也符合英雄人物推动了社会的发展这个哲学道理。名人说什么是经典,那肯定不是经碘,名人说什么是垃圾,那肯定不是好东西。

一般情况下,经碘不会变成经典,但有名人参与那就不一样了,经碘只需名人经(过一)点,立马“点石成金”就变成了经典。

这篇《不灭的绿意》如果是单纯的,经碘——经点——经典,推荐给百花园杂志社也无可厚非,关键是它根本不是小说而是散文,散文怎么能上小说刊物呢,就算后门比前门的威力大,能上,那也应该注明它是散文而不是小说啊。记得以前看武打片,但凡是武林高手就经常说,武术的最高境界是以不变应万变。难道对文学作品认识的最高境界是把散文当成小说,或把小说当成诗歌。

大家都知道是金子才会发光,看来会发光的不一定是金子,碘也会,只是光的颜色不同罢了。金子发的是黄光,碘发的是白光。你要知道这年头白的比黄的贵,不信你拿白金和黄金比一下就知道了。

记得以前看过一则消息说,诺贝尔文学奖评委最喜欢那些看不懂的东西,以至评出的东西连好多作家都看不懂。我就想啊,如果把这篇看不懂的散文当小说投过去,保准那些评委目瞪口呆找不着北的称其为经典。这样一来说不定一下就打破了中国没有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纪录。到时候,咱也可以自豪的说,中国是文化大国,我是中国人,我们写的东西可以相互转化,你们看都看不懂。

最后告诉大家一个事,你们可不能笑话我没出息。刚看到这篇被大师垂青被网友称为经典的《不灭的绿意》,要不是朋友劝,我差点就惭愧的撞豆腐自杀。后来想想,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咱还有机会,说不定哪天哪个名人看走眼,咱写的那些经碘作品经点也能变成经典。以前只知道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现在又知道了个经典是怎么炼成的,经典是经过名人(点)众人(吹)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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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开头主角的简单介绍

全文共 1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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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的介绍很容易让读者误会主角是个普通,善良,傻傻的闹了几下就会得到童话般的幸福的女子。

但事实上她不是,她不平凡。她是个很聪明的人,周遭的所谓亲人的算计都被她看在眼里,尽管他们掩饰得再好,对她的离去与危险竭力表现出丝丝不舍与担心,虚伪的纷纷扰扰,都被她一眼看破,如在欣赏一部木偶剧,做得再逼真,也能明白那是虚假的。

她的聪明,或许并非天生,而是在人人虚伪无人真心以待的环境下造成的。正因为如此,她偏激多心,简单的一句话也能激起心中千层波浪。

伤雨,这个阴郁忧伤的名字,也未能给她的主人带来多大的快乐。这个名字,似乎也在暗示其他人,它的主人有着不幸的经历。(所以说,她老爸没事取这样的名字干吗,伤雨伤雨,又伤又雨,伤心下雨一起来诅咒人家不说,还没人家姐姐的名字“金鱼”有趣~)

伤雨是一个大家小姐,却不是个典型大家闺秀,很特别的一个女子。出生于大贵之家,根本就没有得到亲情的眷顾,好象又没有友情,性格不扭曲、不偏执才怪。但她仍然有着大家女子的天真浪漫,所以她去照顾小草,虽然不排除有独占欲的成分在内。看看林开踩那片草地的时候,她不愿草儿被如此糟蹋,轻叹“可惜”;可是在自己糟蹋草儿时,丝毫不怜香惜玉,觉得理所当然,因为“草儿是属于自己的”。看似矛盾,却体现了她性格中偏执自我却又可爱的一面。

执着偏激中却偶尔表现的一点点率真可爱,或许就是这一点吸引了林开,使他注意起眼前这个女骇,一颦一笑都牵动着他的思绪。

林开对伤雨是真诚的。而伤雨,也喜欢林开。

林开一出场就被郁容秋描写成清雅俊美的翩翩公子,言行得体,显然的身份尊贵。而伤雨的姐姐,美貌和才华并重的瑾瑜,也会喜欢上林开。但我想瑾瑜这种类型,虽然有着男子梦中近乎完美的形象外貌,却不可能在林开的心中驻足太深,至少比不上伤雨。伤雨纵然偏激,却有着率真的一面,若人怜爱,倒与林开亲近得来。而瑾瑜未免有些虚伪了。再者先来后到,林开毕竟是念情的人。既然上天让他首先遇到的是伤雨而不是她姐姐,那么,伤雨给林开留下的深刻的印象,聪明自然,不是瑾瑜这类型美女能超越的。对于瑾瑜,林开再多的,或者只有欣赏,是那种男子对大美女本能的接近。

伤雨将要用丫鬟的身份去定鼎王府做间谍,秘密选储,却为此不得不与林开说出永久道别的话?不知道林开,将来会以怎样的意外身份出现在伤雨面前?也或者,他就是伤雨所选的王储,将来接管朝政,君临天下?

不过,我觉得奇怪的是,杭府为什么要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伤雨?虽说要找一个极为聪明却不被外人知道身份的杭府中人,选伤雨是无奈之举,但既然说这个任务事关重大,就应该要派一个值得信任的人过去。可是,他们信任伤雨吗?恐怕杭府上下,没一个会真正的去关心她,培养她,只有深深的视她为包袱的感情,又何来信任。感觉凝香派伤雨过去一定是别有隐情或者什么阴谋,不然怎么也说不通。很期待后续中有精彩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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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奇幻小侠小说人物介绍

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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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童:四年级学生。聪明伶俐,古灵精怪,正义感强,喜欢阅读历史方面的书籍,同学们眼中的异类。在一次夏令营活动中,无意碰触了时空之门,置身北宋初年的历史朝代中,意外结实李少年的杨六郎、杨排风等伙伴。兵器:弹弓、踏火轮。

穆童妈妈:略。

穆童爸爸:略。

杨枫:穆童的同桌。天性柔弱胆子小,学习成绩不错,事事与穆童作对,而且喜欢给老师打小报告,后来因为穆童智斗歹徒的英勇表现,对其渐生崇拜。

宠物卡卡:穆童梦境里出现的神兽白虎,穿越到大宋后变成了活灵活现的宠物兽,侍奉穆童为主人。

小虎:穆童的铁杆小伙伴。模样憨厚,胆小怕事,但又到处争强好胜,外号“包子”。

杨六郎:聪明睿智、胸怀抱负。喜欢研究奇门遁甲之术,在行军布阵方面有独特天赋,深得杨业喜爱,与穆童是并肩作战的小伙伴。12岁。兵器:杨家枪。

杨七郎:生性鲁莽、暴躁、勇敢、直率。多次危险之中对穆童施以援手,具有自我牺牲精神。11岁,兵器:双截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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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红楼梦》小说介绍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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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我国古代四大名着之一,属章回体长篇小说,成书于1784年(清乾隆帝四十九年)。高考梦觉主人序本正式题为《红楼梦》,它的原名《石头记》、《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等。是我国古代最伟大的长篇小说,也是世界文学经典巨着之一。作者曹雪芹。现通行的续作是由高鹗续全的一百二十回《红楼梦》。书中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林黛玉爱情悲剧为主线,着重描写荣、宁两府由盛到衰的过程。全面地描写封建社会末世的人性世态及种种无法调和的矛盾。

《红楼梦》在流传初期是通过名为《石头记》的手抄本形式流传。现流传至的手抄本仅有八十回(根据有些学者的研究,流传下来的手抄本实为79回,今存手抄本的第80回仅仅只是79回后半节,被后人割裂,以凑足八十回的整数;也有部分学者认为今79、80二回本均为续作混入)。自乾隆年间始,各种关于《红楼梦》的续作纷纷出笼。据有关学者统计,《红楼梦》的续书种类高达百余种,如《后红楼梦》,《红楼后梦》,《续红楼梦》,《红楼复梦》,《红楼梦补》,《增补红楼》,《鬼红楼》,《红楼梦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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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东野圭吾小说介绍

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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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野圭吾的小说玩的大都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招数,看多了不免感到同质化,但依然吸引我一本接一本,废寝忘食地看。这几天一连看了《分身》、《黑笑小说》和《嫌疑犯X的献身》,今晚在网上又将《嫌疑犯X的献身》的视频拿下,边看边抖豁:

1、《嫌疑犯X的献身》中受害人遇害的日子是12月2日,今天恰好也是12月2日。早不看晚不看偏偏今晚看,吊诡伐?12月2日星期四农历10月27,80%逢双,应该蛮吉利的呀;

2、白日里闲来无事在网上乱逛,看见韩寒生女的消息,还有他的老婆叫金丽华——又是一个“丽”字辈!(关于“丽”字辈的故事以后详谈。)又瞎逛,陡见郭敬明搬家,不管三七二十一闯进去瞧瞧,看到这个自诩为优秀商人的暧昧写真,以及他的女友痕痕,挺漂亮,但没金丽华清纯。接着打开郭的博文《我只在乎你》,突然我的博客电台响起邓丽君的同名歌曲,一首老掉牙的情歌竟然唱得我鸡皮疙瘩锡粒锁落掉了一地~~~此为吊诡之二;

3、1不过2,2不过3,我不由得检视今天一天里发生的所有的事。老公10点半出发去医院配药,1小时不到就全部搞定,因为他持有专家门诊预约券;而我的舅妈大清早去同一家医院排队,辗转普通门诊、专家门诊,终于在正午之前得到一沓化验单以诊断究竟得了什么病。同一时间去同一家医院看病,因为是亲戚吊诡之说似乎牵强,但事先毫无通气,365天单单是今天、全市几十家三级甲等医院偏偏同一家却也是不争事实。

人的一生总会碰到几件吊诡之事吧?表面现象的底下究竟隐藏着什么,穷极所有也许也找不到答案,成为又一个斯芬克思之谜。《嫌疑犯X的献身》中的罪犯——一个天才数学家说“看上去是几何问题,实际上是函数问题”,也许道出了其中的奥秘和精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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