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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书虫作文优秀800字(热门20篇)

《羊脂球》把妓女和贵族相对比,将贵族内心的黑暗、冷酷、自私揭示得淋漓尽致。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羊脂球》读书笔记,仅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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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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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皮的春风挑逗着我凌乱的头发,而我的眼眶中饱含泪水,想有“脱壳而出”的欲望。细眼看,怀里抱着一本《城南旧事》。想知道我因什么而热泪盈眶吗?

那是因为我看见了《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我们渐渐长大,童年也将渐渐离我们远去;我们即将小学毕业告别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担负起生活的责任。

我非常喜欢里面的一句话:“我们是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我们又是多么怕呢!”是呀!多么的矛盾,但我们内心不就是这样的矛盾吗?既想长大又怕长大后生活的坎坷。原本都是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转眼间就变成成熟稳重的毕业生,人生何尝不是这样的矛盾呢?

好想把时间停留住,可它就是这样无声无息地溜走了。散步的时候,日子从我懒散的步伐间跃过;休息的时候,日子从我的枕边流过;写字的时候,日子从我的笔尖跨过;回忆的时候,日子从往事中溜过……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短篇小说集,初版1960年。全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淡淡的哀愁与沉沉的相思,感染了一代又一代读者,可视作她的代表作。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它满含着快乐而略带忧愁的基调,多了些辛酸的味道,也多了些阳光明媚的色彩,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

小英子作为一个主要人物出现在文章中,当她发现大人们的良好愿望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反差时,她天真善良的幼小心灵就愈发显得孱弱。缠绕在文章中那种无往不复的悲剧轮回也就更加令人触目和深省,这也正是本文显得丰富厚重的关键之笔。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我们又何尝不是想念着童年生活中的一切;想把它狠狠地抓在手中,可它却像沙子一样,抓的越紧它溜得越快。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时,总不忘带着一种淡淡的忧愁,但它总会告诫我珍惜时光。我现在把它介绍给你,希望你能从中有所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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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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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苏联着名作家高尔基曾说过:“记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对于我们而言真的非常重要,它能够净化我们的心灵,洗涤我们的人生,使我们得到人生中真正的享受!

自从上小学以来,我这个“小书虫”越来越喜欢读书,在别人看来很无趣的书,我多会看得津津有味,沉浸在那个多姿多彩的世界里。虽然我看过许多书,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世界上最美的百科图画书》。

这是一本由德国作家:科纳莉·海庭、哲尔德·英特迈尔、曼弗莱德·史蒙着作;德国插画师:西尔维娅·克里斯托弗等手绘的儿童百科书。这本书以它精美的绘图,丰富的内容,详细介绍了日常生活、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等百科知识,为我们打开了一扇认识世界的大门。

书中将世界分为日常生活、交通工具、我们的地球、我们之前的时代、植物的世界、动物的天地等门类,又把每个门类分为若干个主题,然后分主题介绍。每个内容由浅入深,既脉络清晰,又便于查阅。书中的每一幅图都是由德国着名插画师精心绘制而成,画面栩栩如生,色彩丰富,童趣十足,看到这些栩栩如生的图画,我感觉到了视觉上的冲击和享受。而且随图的说明文字简洁明了,通俗易懂,可以帮助我们加深对知识的.印象。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植物的世界》中的《各种真菌》这一章。看了这一章后我明白了:真菌是生长在潮湿的森林里和茂盛的草原上,靠坏死的植物获取养分,有地下的非常细小的菌丝组成的一种神奇的植物。它在每年的7~10月份由菌丝体向上蔓延,在地面上长出来的果实就是我们叫的蘑菇。

真菌的种类很多,蘑菇只是其中一种。蘑菇也分为可食用的和不可食用的。可食用的蘑菇大多是颜色暗淡,相貌普通,不太显眼,比如我们常吃的:黄皮牛肝菌、褐绒盖牛肝菌、红茹菌、杏绒菌、鸡枞菌等等;有毒的则颜色鲜艳,长相奇特,非常吸引人,像:蛤蟆菌、白毒伞、黄罗伞等。

这本书真是太有趣啦,它真是我学习上的好帮手!里面富含的知识非常丰富,非常详细;图画也非常精美,像真的一样。可以一边看图,一边理解,看不懂的地方可以看文字说明。有一本这样的书真好啊,这可是我的宝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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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书的力量500字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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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因梦想而伟大,人不能没有梦想,试想:你连想都不敢想的事,那你会去做吗? Life is great because of dreams. People cannot have no dreams. Imagine: Do you even dare to think about, then you will do it?

题记

最近,我读了《哈佛凌晨四点半》里其中几篇,获得了很多人生的感悟,于是便想向大家推荐这本

这本书主要是通过一些事例来启发、告诫读者在人生与梦想目标方面要有追求,要有高度。

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文中讲述丘吉尔的演讲,在这个“成功秘诀”讲座上,丘吉尔只说了三句话:“成功的秘诀有三个:第一是决不放弃;第二是决不,决不放弃;第三是决不,决不,决不能放弃!”当然这仅仅是三句话,但他却用简短的文字诠释了如何才能成功。

想成功就不能放:想成功就不能放弃,放弃就一定不会成功;只要坚持到底,你的梦想就一定能成真!每当我不管是在学习方面还是在生活中遇到了困难,就快要懦弱退缩的时候就会想起我曾经读的这本书,那些让人倍加信心的话语就会让我一直坚持下去,最终凭借自己的勇气和智慧圆满做完这件事。

在人生的征途中,懒惰总是会一直侵蚀着你,让你奋进的脚步停滞不前,让你满怀希望的事业半途而废。就在初一时候,两次大考连续退了一百多名,成绩单上的分数更是让我目瞪口呆,那一段时间我感觉自己快颓废了,渐渐也没了自信,导致成绩如同跳水一般落到了低谷。就当我快要绝望时让我想起书中的一句话:要是你再坚持一刻,熬过难关,也许你就尝到了奋斗的乐趣,分享到了成功的喜悦。这句话鼓舞了我,让我扬起自信的风帆,如同黑夜中一直指引我方向的那颗最闪亮星星!

《哈佛凌晨四点半》汇集了很多成功人士对于目标与梦想的追求与思考,当你每天夜里在窗台前奋斗的时候给予你走向成功的垫脚石,在你因困难而退缩的时候让你战胜自己!

勤奋如果不是抱有远大的目标就很难持之以恒,人生只是短暂的一瞬,生命的弓弦应紧绷不松,灯火阑珊,便是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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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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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紧,没有时间发文章了。或许太忙,再忙,也不会抛弃文学。毕竟重要,对我来说,一个爱文学的人不一定要有什么文献,但一定要有坚持。多次比赛经验总结:""练习"为最者路径。"人的一生没有什么捷径可走,需得踏实。

冰心老人y次强调:读书好,多读,读好书。对后人启发深远,我也例不了外,但一个人要是投入书中,那真的就没有办法拔出来了。因为曾有所感,看书以至于忘记吃饭,这并不是恶劣,如果你叫上九头大象拉我吃饭,我一定是被书中磁铁吸住了,在这个时候你千万不要活拉或者活扯,否则我会休克。

我也喜欢朱自清先生的文章,那是身处其境了,感受颇深,我独爱他的"春",把自然绘得亲近,景色怡人,心中缓缓慢慢持静......

"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花里带着甜味,闭了眼,树上仿佛已经满是桃儿、杏儿、梨儿。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的蝴蝶飞来飞去。野花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花丛里,像眼睛,像星星,还眨呀眨的。

“吹面不寒杨柳风”,不错的,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风里带来些新翻的泥土的气息,混着青草味,还有各种花的香,都在微微润湿的空气里酝酿。鸟儿将窠巢安在繁花嫩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引伴地卖弄清脆的喉咙,唱出宛转的曲子,与轻风流水应和着。牛背上牧童的短笛,这时候也成天在嘹亮地响。

雨是最寻常的,一下就是三两天。可别恼。看,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密密地斜织着,人家屋顶上全笼着一层薄烟。树叶子却绿得发亮,小草也青得逼你的眼。傍晚时候,上灯了,一点点黄晕的光,烘托出一片这安静而和平的夜。乡下去,小路上,石桥边,撑起伞慢慢走着的人;还有地里工作的农夫,披着蓑,戴着笠的。他们的草屋,稀稀疏疏的在雨里静默着。"让人意境未觉......

告诫大家: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真的,对自己有用的。

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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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好书伴我行小学生作文600字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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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云,读使人充实,读史令人明智。余深以为然。书文者,字之碰撞,思想之迸发,气之所形也。印于竹帛而留痕于心也。凡乐读书,亦好为文,然文不可以学而能,则养而致气。所以致气者,读书也。亦读亦作,字字珠玑之妙,盈于心,见于行也。

所以击掌称快,自觉乐在其中者,盖读书也。余身长五尺,双目能顾其耳,面如冠玉,唇若涂脂,居老武昌城西北隅。雉堞坍圮,榛莽荒杂。有小楼二间。春日将近,然余寒犹厉,冻风时作,作则飞砂走砾。居于一室之内,生檀香一炉而密雪骤至,碎玉声丁然。但宜读书尔,坐一隅之下而诵《诗》《书》《史记》,每遇有感之处不禁脱口而诵,声若洪钟。一时间,鸟雀惊鸣,绕树三匝,无敢依枝。余则自得于己,面有得意之色,常欣然忘食,不能自己。乐者,书之所与。

所以行之有素,谈吐不庸者,盖读书也。每遇硕师先达,欲援疑质理,则俯身倾耳以请,故鲜遇其叱咄。如此者,缘读书之时,常慕古之儒雅羽扇纶巾、长袍飘逸之形,亦仰其恭敬礼周之举。时效法矣。色恭,礼至,故余常有所得。又好作文,固不及宽厚宏博,冲乎天地之间,亦尚存些许疏荡,幸得以尘秽大方视听,尝得其指教。故余之所得,拜读书之赐也。

所以心若止水,思之至深者,盖读书也。存书于心,又幸而遇时,尝假书于藏书之家,古之经达无所不读。又恐汩没陈迹之中,复随书指引,求字内之奇闻壮观以晓天地。恣观终南之秀,慨然如见古之豪士,细察畅春之婉,怅然如闻凄冷之音。

已东览高山大野以自广,北顾奔流黄河以自达,西过秦汉之都以自醒,南及儋州汩泉以自静。无复求绮绣,朱缨宝饰之帽,腰白玉之烨然矣。见浮世之徒,自念不汲汲于富贵。又闻有功而谪者,吊日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偶遇拥才不遇之人,劝之,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宠辱不惊,心若止水,思之至深,再拜读书也。

故读书之利,不可一而足也。个人之感,亦趣舍万殊。惟有手捧一卷,亲临其中,方见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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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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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那就是作家曹文轩的《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讲述的是哑巴青铜与妹妹葵花的故事。葵花跟着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寂寞的她认识了一个因为火灾变成了哑巴的男孩——青铜。后来,因为爸爸的意外身亡使葵花成为了无依无靠的孤儿,葵花变得不那么愿意说话,本来就内向的她,似乎成了大麦地的一个谜。

而就在这时,青铜家宛如一束阳光照亮了葵花,葵花又恢复了从前的模样。而葵花和青铜也成了形影不离的“兄妹”。在“上学事件”中,青铜在能说话的时候就非常想去上学,每每看到孩子们从家里去上学时,心中就十分羡慕,但他知道,家里穷,上不了学。终于,家里的钱攒够了,可葵花来了,而家里头只能供一个孩子上学。青铜葵花两“兄妹”互相推让,最后决定“抽签”。最后葵花抽到了去上学的资格,不过,青铜比自己能去上学了还开心。

就在葵花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了她本该生活的“家”。尽管青铜和葵花没有血缘关系,但他们亲如亲兄妹。失去妹妹的青铜魂不守舍,整天坐在草垛上望着那芦苇荡,最后从心底喊了一个名字——葵花!在草垛旁边的那棵榕树下,承载了他跟葵花的太多回忆,从相识到相知,从相知到相守,从观察对方到了解对方,从形同陌路到形影不离。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是极深的。它讲述了两个孩子纯真而又真挚的感情!这使我更加相信:爱是可以创造奇迹的,一个因大火而成为哑巴的孩子,在多年未出声的情况下,因为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孩儿出声了!读到这里我泪流满面,爱得力量是任何人都不能衡量的。

曹文轩在书中写道: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凡能体会这兄妹的,方懂得人生的价值!是的,青铜与葵花都经历了与凡人不同的痛苦,但,爱给了他们面对一切的力量!

小小的一本书中其实能带给我们很多启示,即使是个孩子,也能被这本书震撼到!想知道爱是如何创造奇迹的,请你打开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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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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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的我最爱看的是关于动物的故事。四年级时,我迷恋上了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在五年级时,我接触到了《哈利·詹姆·波特》。说来话长,那是一个夏天的故事。

我的老家,是在河南一个偏僻的紧靠一座大山的小河湾旁,全村大大小小四户人家,每家有一个大院子,都种满了各种蔬菜,除了旁边一家养满了鸡的大伯。

每家每户都在山脚下有一大片田,四户人家轮流用一头水牛。那个暑假,妈妈和姥姥去灵山玩几天,便只留下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陪伴我。我那时多么渴望一本沈石溪的小说啊,农村家里顶多一台电视机,姥爷下田干活,回来要喂猪,喂鸡鸭鹅。我只能坐在田埂上看着我的哈利了。

我看上了一页,便再也停不下来了,我喜欢哈利,更喜欢罗恩与赫敏。我爱大大咧咧善良的海格。

《哈利·波特》故事情节一波三折,我的心也随之沉下浮上,从德思礼一家的“魔爪”脱逃下,一直到买了一只猫头鹰(海德薇)与他的凤凰魔杖起,我紧张的心就没停过,一直到姥爷焦急的声音在田野回响起来,他在找我回去吃午饭。

下午,一个人当然是不敢呆在家里的,我又跟着姥爷下田,夏日的烈阳毒烤着我,姥爷让我在一颗红果冬青树下搬个板凳坐下,我便又沉浸到中去了,连几只百灵鸟在我旁边兴奋地啄食红果也没有注意到,正给哈利分院呢!我非常希望他进英格兰芬多(学院名),而当分院帽要将他分入斯莱特林时,我简直要哭了,急得直跺脚。几只百灵鸟从树下直冲云霄,这时的我应该好好欣赏一下的,我硬是看着我的哈利,连百灵鸟对我来说都没多大吸引力。

我心里正模拟暴打哈利的死对头德拉科·马尔福呢,妈妈与姥姥回来了,妈妈手里多了几本哈利·波特,说是这个暑假就让我去上海读书,这些书是给我路上看的……我合上书便跟去了,只把一朵小小的蒲公英夹在了未看完的书页里……

到了人头攒动的火车站,我拎着沉甸甸的《哈利·波特》在火车上准备看书,我摸出的却是一朵谢了的蒲公英……

如今的我已经是一名六年级的学生了,我已有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了,可我依然想念那远在家乡的另一本,或许它以蒲公英的形式陪着我,也许是一个隐形的哈利·波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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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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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上二年级了,要问我谁是我最好的伙伴,那可要数大大小小、厚厚薄薄的一本本各种各样的图了!我最高兴的事情就是捧着自己喜爱的书,在阳台的躺椅上乐悠悠的读故事

很小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了些色彩鲜艳的撕不破的书,任我玩弄,并通过这些书让我认识了红黄绿蓝等颜色色,认识了圆、方、角等各种形状,使我感受到了一个色彩斑斓的世界。

后来,绘本故事书成了我最好的朋友,每个月我特别期待来自青岛老约翰绘本馆给我寄来的绘本故事书,包得结结实实的包裹里装着妈妈为我精心选购的各种故事书,到现在得有200多本了!这些书教我认知生命的过程、教我养成良好习惯、教我了解科学道理、教我注意生命安全……我到现在还清楚地记得,读了《牙齿大街的新鲜事》,我知道原来在我们的牙齿里时时有细菌隐藏着,一不注意它们就出来捣乱,把我吃的糖果收藏起来,腐蚀牙齿搞破坏,所以我就养成了认真刷牙的好习惯;读了《爱心树》,我很伤心,不明白那个小男孩儿为什么会一直一直向大树索取而不奉献,他不懂得大树对他的爱,我长大了肯定不像他那样!恐龙系列书《我是霸王龙》、《永远永远爱你》和《你看起来好像很好吃》最让我爱不释手,我喜欢恐龙,对它们充满好奇,这套故事让我知道强大的恐龙不光知道欺小凌弱,也有爱,后来到恐龙馆看到它们最终难逃厄运,直至全部灭绝,我心里很难过,真希望可以再见到可爱的恐龙们;《圣诞老爸》这篇故事也非常让我着迷,看了这本书,每年我都对圣诞节充满期待,对圣诞老人满心感激,因为每一个圣诞节,都会收到我想要的圣诞礼物,这可太令人开心了!尽管现在我知道了,是爸爸妈妈假扮圣诞老人,但我还是很感激圣诞节,它让我知道爸爸妈妈那么真心的爱着我,想要给我惊喜!

妈妈说,我是喂“故事书”长大的孩子,我喜欢书,希望通过书学到的知识,做一个沉稳好学、健康向上的孩子,成为一个博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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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有关我与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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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翻开了一本名为《福尔摩斯侦探集》的,像往常一样,孜孜不倦的读了起来。

看到一半,一阵微风吹来,我变得无比轻松,闭上眼,就不由自主的想起了我与书那些形形色色的故事——

早在几年前,我就发现了,我不像同龄人那样喜欢帅气的玩具,或是有趣的遥控车,书,便是我的最爱。

小时候,我看的书大多是连环画、漫画书。那时候,伯伯与我一样,也爱看书,可看的都是些小说、散文。伯伯希望我有一个爱看书的好习惯,但他却担心我会迷上漫画书,他心里知道,这些看似有趣的书是不能提高我的知识的,他决心让我“脱胎换骨”。

一个午后,他来到我的身边,抢过我手中的连环画,又把一本类似小说的书塞到我怀里。书名我已不记得了,但我还清楚记得他恭恭敬敬的给我说了一句:“侄子,看这本书可是非常好看的,你拿去研究研究?”,平时“顽皮”的伯伯对我的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这使我不难猜到他又想让我看那种我认为毫无意思,枯燥乏味的小说了。我开门见山,说:“我不想看!”不过,这是难不倒伯伯,他“奸笑”着说:“我现在马上下楼去给你买好吃的,但前提是:你要看了这本书。”没办法,在美食诱惑下,我只好无趣的看了起来。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伯伯他根本没下楼,而是在门口看着我,我心里都知道,看见我今天的态度,伯伯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过了几天,他发现了我爱看电视剧——《西游记》,这使他的脑袋里,又有办法了。

果然不出我所料,伯伯又给我了一本关于西游记的书,用“武力”“要挟”我必须看,面对“强敌”,我又“败下阵来”。

可这次的情况却不一样,我刚看完第一段便想:“这西游记,用书看也蛮有趣的嘛!”我不再理伯伯了,认真地看了起来,终于被伯伯的聪明才智“征服”了,但与其说是被伯伯征服了,还不如说是被书的“魅力”“征服”了。

书可谓是一切知识的源泉,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爱看书,可能是因为他能给我太多心灵上的慰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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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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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人兰质蕙心,聪颖智慧;读书,使人秀外慧中,豁达晓畅;读书,使人目光远大,志存高远;读书,使人思维活跃,才华横溢。

——题记

从我住进妈妈的肚子里开始,我就受到了书的影响。妈妈不知从哪里听说看书可以培养宝宝的智力,所以就叫爸爸把往年的一些名著翻出来: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巨作《红与黑》,被列为中国古典名著之首的《红楼梦》,具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简·爱》…………妈妈也就掉进了读书的“深渊”。后来听爸爸说,妈妈生我的几分钟前都在看《简·爱》,结果一阵剧痛,妈妈抓着《简·爱》就进了手术室,生我的时候手里也紧紧的捏着《简·爱》。

一出生,家里的书就全部被我“霸占”了,尽管看不懂书的内容,但我不管做什么事儿都要抱着一本书,就算是睡觉也要死死的抱住一本书,才肯入睡。

稍微大一些,因为读书还曾在家里闹过一场笑话呢!那年,我才三岁,那时,还没普及智能手机,妈妈爱看书的习惯也被保留了下来,晚上,定要看一会儿书才能睡得着。妈妈要看书,有灯光照着我,我也没办法睡觉,于是我抓起一本书,也跟着看了起来。那时我很小,不识字儿,但我却看的十分认真,不哭也不闹。所以妈妈想看看我是否能看懂书的内容,于是妈妈轻轻地放下书,把头凑过来,还没来得及看我是否读得懂内容,就哈哈大笑起来。边笑还边说:“哈哈……哈,宝贝,你怎么把书倒着看,哈哈。”原来是我把书倒过来看,还看得津津有味。

随着时间慢慢地溜走,我上了小学,我对书的渴望,也越来越强烈,但那时刚开始学拼音,识字非常慢,因此十分懊恼。于是,我为了增加阅读效率,我开始直接识字,对路边店上的广告牌“情有独钟”。每次去逛街,眼睛都会跟着路边的广告牌看,如果有我不认识的字的话,就会摇摇身边大人的手:“嘿,这个字读什么?”这样我喜欢上了识字,对书也是爱不释手。

认识了许多字以后,看书也是“一目十行”,偶尔遇到不认识的字,也要翻出躲藏在角落里的《新华字典》,非查到这个字不可。

书,是我最亲密的朋友,它给予我知识,赋予我力量。书,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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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推荐一本好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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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数不胜数的,书就像大海一样广阔无垠。在这个世界上,书是永远也读不完,看不完的,但是我们是可以选择自己所喜爱的、感兴趣的书来看,这样以来,不仅乐趣无穷,而且开阔了视野,陶冶了性情。而我最感兴趣的书,那就是《鲁滨逊漂流记》,因为这里面内容十分曲折、奇特、引人入胜。接下来就由我来介绍故事的情节吧!

这里的主人公是“鲁滨逊”他是一个聪明机智、勇敢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人,并且他还能在恶劣的环境下长达28年的历险生存下来。

鲁滨逊从小就喜欢航海,曾三次离家到南美各地旅行。一日,他怀着云游四海的高远志向,告别家人,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经历无数的险情,后来整条船在太平洋上不幸遭遇到船底,唯一的只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上。他以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性格坚强的鲁滨逊在岛上独立生活了28年。在荒岛上劳作生息,并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种植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地与孤独伴,克服了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圣经》成为他的精神支柱,凭着惊人般的毅力和顽强不息的劳动,他盖起了房子,收获谷物,驯养山羊,用兽皮制作衣物。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后来,他搭救一个士人,称他为“星期五”,把他收做仆人。一直到算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荒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这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收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但他念念不忘“领地”,还专程回去“视察”他“领地的居民”,并给岛上带去一些必需品,使荒岛兴旺繁荣起来。

我很喜欢书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因为,这本书内容不仅十分曲折、奇特、引人入胜,它还教导我们不要害怕危险,危险的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害怕危险的心理,让人学会面对困难,克服困难,所以我要向你推荐这本书——《鲁滨逊漂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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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为书狂初三作文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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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无,百事荒芜。”《三国志》作者陈寿的这句话,我觉得说得太恰当了,因为从小到大陪伴我的除了书还是书,一天不读书,就像缺少了什么似的。不知不觉间,读书已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了!

不知是不是天生的灵性,妈妈说我在婴孩时就与书有缘,特喜欢在书堆里爬,爬起来还特有精神,嘴里还时不时发出怪声,妈妈说怎么哄,我也不出来。有时,爬累了,还喜欢在书堆里睡上一大觉,你别说,还真奇怪,睡那么长时间,我连泡尿也不撒。妈妈现在回忆起来,还觉得很诧异呢!嘿嘿,可能我小时候就知道什么是“陶醉书海”了吧!

长大了,我开始正儿八经地读书了。起初,最吸引我的还足那些历史故事书,常常使我如醉如痴。有一次,我正在读《三国演义》,读着读着,仿佛进入故事中了。咦,我怎么变成曹操了,这不是那次赤壁大战吗?哼,这一次,我一定要让曹军胜。当黄盖带船来降时,我下令让大家一齐攻击来船。突然,敌方向我方发射了无数支箭,我正不解故事中有没有这个情节时,一支利箭向我的脑门径直飞来,幸亏我闪得快,双手利索地一接,来了个“空手套白狼”,转瞬间,我又把箭射了出去,以虎狼之势一箭刺穿了黄盖的心脏,只见他顷刻间倒了下去。此时,敌方士气大落。我方乘胜追击,夺帅旗,抢船只,终于赢了,我方将士齐声欢呼。可是,我却失望了,自言自语地说:“我的偶像诸葛亮可怎么办?多让他没面子呀!”说着说着,我终于从书中回到了现实,可对故事中的情节仍牵肠挂肚。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读书欲望越来越强烈,妈妈经常因为我一边吃饭一边看书批评我,可我就是改不了。读书时,我真的很快乐,很满足。慢慢地,我拓展了阅读量,《中华上下五千年》中关于中国的历史让我留连忘返,《福尔摩斯探案集》里的侦探手段和方法让我折服,《水浒传》中的侠肝义胆之气让我振奋不已……我读的书越来越多,收获也越来越大。

昨天,书给了我知识;今天,书给了我信心和智慧;明天,我定要用书所给我的一切创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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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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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家说“是智慧的钥匙”;史学家说“书是进步的阶梯”;政治家说“书是时代的生命”;学生们说“书是不开口的老师”;惠普尔说“书籍是屹立在时间的大海中的灯塔”;高尔基说“爱护书籍吧,它是智慧的源泉”

倘若与书为“敌”,那就是与整个世界为“敌”,我是个爱书人士,有的同学会说“你太刻苦了,到哪都拿着本书。”我知道那是他在嫉妒,我不与他一般见识。假使有人破坏了我的书,我会雷霆大怒,也会潸然泪下。如果有人愿意拿本新书换我手中多次翻阅而略显苍老的旧书,我会决绝的谢绝。我喜欢手头、卓头、床头,总有悦心的书陪伴,这将是一生的幸事。书在左右,或信手闲翻,或倾心细读,或一笑看过,或反复品读,芬芳盈口,满心余香。

追其根源。我以前也很不喜欢书,见到语文就头大,更别提读书了。我的数学能考满分,语文也能不及格。唉,本以为我与书无缘,可没想到后来《西游记》的天马行空的想象吸引了我;《安徒生童话》催人泪下的故事打动了我;《格列佛游记》入木三分的粉刺警醒了我。或是淡淡的讲述,或是澎湃的呐喊,那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轮番登场,将我与书的缘分系在了一起。其实,书本无言,却在默默中与读懂他的人实现心灵的挈合。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每天都需要用知识来充实自己。我们班有的同学通过订阅杂志,有的通过自己购书来满足自己对书的渴求,而我趁着中午半个多小时的午休时间钻进阅览室,畅游在书海。看书的时候固然美好然而最痛苦的就是那短暂的时间的结束,那时间大姐高举着“公平,公正”的牌子,而无情的将我与书分开,每每离开阅览室时我只能不舍的回头用无奈的目光与它们告别,它们也流下了不舍的泪水,想挽留我,却无能为力。

我喜欢读书,喜欢享尽这不为所役的人生。在山穷水尽时,随意躺下却又找到内心另一座恬静闲适的村庄······。多谢书的多年陪伴,我与书的故事还将继续,何止《海底两万里》?何止《一千零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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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与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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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就像在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而我非常喜欢看书,从一年级就开始看课外书了。

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童年》。突然一声,“宝贝,吃饭啦!”可是我正全神贯注地看着书,根本就没有听到这话。“宝贝,吃饭啦!”我还是无动于衷。随着“咚咚咚”的脚步声,妈妈来到了我的房间。“吃饭啦!”“啊?”我很惊讶。“刚才不是叫你了吗?”“有吗?”“唉,不管怎么样,赶紧去吃饭吧。”“等一下,妈妈。”“怎么啦?”“我能不能……一边……看书……一边吃饭呀?”“怎么可以?这样能好好吃饭吗?”“能,能,能!”“妈妈……”妈妈禁不住我再三请求,终于答应了。我一边吃饭一边认真地看着书。“啊!”我看书看得太入神,饭勺上连饭都没舀,就一口咬了下去,咬到了硬邦邦的勺子,妈妈对我也无语了。

上课时间,读课外书书的时间不多,所以我决定每天睡觉前半小时看课外书。这天,我拿出那本心爱已久的《童年》。看着,看着,不知不觉我忘了时间。一刻钟过去了,半小时过去了,一小时过去了。已经十点钟了,妈妈来到我的房间,一手夺过我正看着十分入神的书,说道:“吃饭看书,睡觉看书,期末考试后给你看个够!”妈妈怒气冲冲地走了出去。我并没有放弃,上学时我又向同学借了另外一本课外书看。

还记得我一、二年级的时候,认识的字寥寥无几,我看着《西游记》时,把“美猴王打扮打扮”读成了“美猴王打分打分”,弄得爸爸妈妈哭笑不得。

还有一次,表姐在读书:“世上无难事,只要肯……肯……”“只要肯登攀!”我大声说道。表姐羞愧不已,想:一个四年级的表姐,居然比不过一个二年级的表妹。她说:“我以后也要跟你一样,多看书,多识字!”“当然,看书的好处可多呢!”我说。

书是全人类的瑰宝,是智慧的钥匙,我愿意继续与书为伴,在文字的海洋里徜徉,在书籍的风景中流连。书像一盏灯,为我照亮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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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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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中,《西游记》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喜欢的一本

《西游记》记叙了唐代高僧唐三藏与四个徒弟,历经八十一难,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大徒弟孙悟空虽然天性顽劣,有“大闹天宫”的黑历史,却是徒弟四人中最厉害的,也是取经意志最坚定的。西去路上斩妖除魔,立功无数。与白骨精斗,“三打白骨精”;与六耳猕猴斗,看谁是真谁是假;与红孩儿斗,看谁更胜一筹;还与自己的“拜把子”兄弟牛魔王抢芭蕉扇……总之呢,孙悟空是与妖怪、与天与地斗,其乐无穷。

不过,最吸引我的不是这些取经故事,而是他当初在他第一个师父——菩提祖师门下学习的生活。

当初他去拜师时,他的那些师兄们对他并不好,挤兑他,嘲笑他,让他干活,几乎所有的狠毒招都用上了。好在孙悟空心大,不计较,继续帮他们干苦活。也好在菩提祖师慧眼识珠,对他这个任劳任怨、悟性很高的小徒弟悉心教导。

后来孙悟空刻苦学习,学到了不少招数,最后,他还学到了比“日行千里”更厉害的神功——十万八千里高的筋斗云。学完这个,菩提祖师也教不了他了。于是,孙悟空便从菩提祖师的门下毕业了。

回头看看,支撑着孙悟空走完漫长西天路的,不是他多怕紧箍咒,也不是孙悟空对西天多向往,而是当初他拜师时学到那股的坚韧劲。

当初的孙悟空苦练七十二变,吃遍了学习的苦,才在后来的取经路上能做到笑对八十一难,从容面对一切。这正应对中国的一个成语——苦尽甘来。最终封圣成佛。

其实,像这种先苦后甜的日子,不也就是我们即将要走的路吗?

小学时培养习惯,初中时夯实基础,才能在高中游刃有余的学习,面对高考时镇定自若,不至于在高中复习时毫无头绪、心烦意乱地面对,结果到头来,就成了“年与时驰,意与日去”的悲剧。高考考砸了,后来的路就更不好走了,走上社会,潮水般的困难一浪接一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仿佛永远解决不了,真是“一步错,步步错”啊!最后就成了“逐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我们若想像孙悟空那样,能“笑对八十一难”,就必须在现在“苦练七十二变”。

现在吃不了学习的苦,将来生活就会双倍加赠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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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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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其实是一种享受,它会充实你的人生,它无处不在,生活中又有哪些不围绕着和文化呢?

读书,读一本好书,不仅能充实一个人的灵魂,也能使那个人的灵魂变得高尚。读书,能让我浮躁的心情变得平静,读书真好!

如果你真的用心去理解和阅读这本书了,我想这本书所蕴含的道理和知识也将被你给读取了。你将会畅游在书的海洋里,书是知识的源泉,书无时无刻不在我们的身边,读书,就想是在与一位良师益友沟通交流。它会告诉我做人的道德伦理,也会教导我应该如何处事,如何面对人生中必须经历的大风大浪。我常常会为自己以前的做法而感到惭愧,因为从书中我读到了比我处理事情好一百倍的做法。读书不只是单单地区“和尚念经”,而是要用自己的感情去读,用心去读,我们应该要敞开心扉的去理解作者为什么要写这本书和写这本书用意,是不是作者的亲身体验,还是作者灵感来源的突发奇想。我爱读书,因为读一本好书可以让我们分清美丑,明辨是非。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是啊,读一本好书使我们可以从圣贤和智者的叮咛中顿悟人生的真谛,从伟人的人生记录中崇高的境界和高尚的情怀,从科学家奋斗的文字里体会攀登的艰辛和执着,从英雄可歌可泣的故事中找到他们同命运搏击的坚强意志。世纪老人冰心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这是一句至理名言。读一本好书,可以使心灵充实,使之明辨是非,使人有爱心和文明行为、礼仪规范;而读一本坏书,则使人心胸狭窄,使人不知羞耻,使人自私残暴。

总之我们在读书的时候要做到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世纪老人冰心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这是一句至理名言。读一本好书,可以使心灵充实,使之明辨是非,使人有爱心和文明行为、礼仪规范;而读一本坏书,则使人心胸狭窄,使人不知羞耻,使人自私。

总之我们在读书的时候要做到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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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是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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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夜深人静时,大自然的万物都已悄然入睡。只有天上的几颗星星,正在窃窃私语。路灯在孤独的亮着,红绿灯在无聊的闪换。而我,却沉浸在幻想的世界里……

假如我是一本,我会让所有的小朋友都爱上我。因为我有“72变”。我可以变成童话书、故事书、小说、散文集……让小朋友们爱上阅读,这是我的首要任务。

我非常神秘,很少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出现。我有时在图书馆,有时在学校,有时也在人类旅行遇到困难挫折的地方。

我在学校时,我会遇到我的新主人,主人会给我买“新衣裳”,我会报答主人,帮她打开知识的大门,在夜晚时默默地陪伴着她。主人遇到不顺心的事,我就变成一本漫画书让主人来发泄自己内心的坏情绪。

我在旅行时,能让人类找到更多的旅游攻略和解救方法;我在飞机上时,便给人类提供了漫长飞行时的一点趣味。

所以我,无处不在……

有一天,我的主人放学回家了,她似乎有着不顺心的事,放下书包就躺在床上嚎啕大哭。我虽然不能走路,但我可以召唤我的主人。我的主人听到我的召唤,便跑到书桌前打开书,让我和她对话。“为什么?为什么我明明这么努力了,可语文成绩还是考不上90分?每次都只差一点点,我看班长天天学习一点也不努力,可成绩还是名列前茅,老天对我真是一点也不公平!”“噢,我亲爱的小主人,每个人都有不顺心的事,人生中的结,是解不完的。人生就该有起有落,有喜有悲,不然,人生就太平淡无味了。您不要只看分数,要在自己错误的地方寻找答案,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站起来!我们一起努力,一起进步。加油!”我说的每一个字,都印在了书上。主人看到了这段话,瞬间恍然大悟:原来是我学习的方法不对啊!从此,小主人针对问题去不断加强自己的弱项。

终于,这一次,小主人考了年级第一。我真为她感到骄傲!

“书,是一把钥匙,为我们打开知识的大门;书是一盏路灯,照耀着人生的路程;书是一个指南针,为我们指引方向。”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努力,用一支笔,一盏灯,创造人生的奇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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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以书的力量作文600字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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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说不清道不明,它指引着我们前进,告诉我们接下来该走的路。 Destiny is unknown, it guides us to move forward and tell us the way we should go next.

命运的指引使我找到了自我,在中看到了另一片天地,寻找到了自己的方向,渐渐的充实了自我,完善了自我。

在书中我找到了慰藉,不再去怨天尤人,不再一个人孤独寂寞,一个人黯然神伤,在受到伤害时不再一个人默默的躲在角落舔舐伤口,去掩饰自己的悲伤。

从小我便努力地去隐匿自己的情感,不想让太多人读懂自己的悲伤。一个人孤独的行走着,周围都飘荡着寂寞的韵律。

现在的我在书中找到自己,渐渐地我学会了用文字去抒写自己的不满、自己的想法、自己的快乐与悲伤、自己的……

现在的我热爱上了那暖和的阳光,迷恋上了那拥有咸咸的味道的大海,沉醉于那深邃的夜空,追逐于那五光十色的花海中……

书拥有强大力量、无穷的智慧,它可以驱散一切阴霾的力量,充实人们的知识,教会人们更多的道理。

在这个世上书也是有生命的,它也拥有自己的情绪,每一本书的情绪都是不相同的,它们拥有各自的特点,各自的特长。

在世间的长河中,一本新书慢慢地变成了一本旧书,从一本人人争先抢读的书变成了一本落满灰尘的书,它的纸业不再是洁白的了,而是变成泛黄的了,逐渐泛黄的纸张只能在一片叹息中被人选择遗忘。

这就是书的命运,它将知识与道理都教给了人们之后,就开始过早的暴露了岁月的力量,渐渐地被人们遗忘。

看着那些正在流逝着生命力的旧书,它们变得不再发光,反而更加内敛了起来,就犹如有着丰富知识隐藏在生活中的老人罢了。

那一本本的新书替代了旧书的地位,将新的知识告知于人们,将新的知识传播于世界。看在那些旧书,我不禁伤感了起来,追忆曾经自己读过的书,它们又被自己放在了何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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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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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字早已深深地嵌入了我的灵魂,成为了我不可割舍的一部分。

早在我四岁时,我就缠着妈妈给我讲睡前故事了——《一千零一夜》、《孙悟空三打白骨精》都是我的最爱;而在五岁时,我就可以把妈妈念给我的部分故事原原本本的复述出来了,我最喜欢听的是《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直到六岁我上小学时,我已经把“听”故事逐渐转换成了“读故事”、“看故事”;而看了一年多的绘本书和故事书后,三年级,我开始看一些简单的历史书和人物传记;四年级,五年级,我开始精读纯文字书,不再是每本书只读一两遍。我不能自抑的一本书读上三遍、四遍,甚至七、八遍,有时候一个句子就要理解上七八遍,越来越多的积累使我写作文越加通畅。而现在,《明朝那些事儿》则博得了我更多的喜爱。《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那搞笑和精彩绝伦的文笔以及丰富的历史内容早已深深打动了我。而让那个我内心大震的,还是他在书中说的一句话:“历史从来就可以很精彩!”要在以前,我肯定,但读了这套书后,我信了,因为心服口服。原来历史真的很有趣!这本书让我对历史的兴趣又进了一个台阶。书,对我哪只是工具?它是我的朋友,我的营养品!

我有一个装书的大书架。还记得早在我两岁时,这大书架就搬进了它的新家——我家。从此从未改变过这一点。在这八年的漫长历史里,我们搬了许多次家,但每次,不管忘带了什么,总不忘了要带上它。它肚子里可是从未空过,要我说,它装过的书,也可以算是“物种繁多”了吧。

每当有空闲时,我总不忘仔细的整理我的书架,抽出一本书津津有味儿地啃读着,享受着书带给我的快乐。而每当有书到家时,我总是最欢喜的一个。我最喜欢去的地方是书店,书店的每一本书都是通往欢乐的殿堂。普通的封面并不能遮掩那并不平凡的内容,一本好书足以让我欣喜若狂。不管走到哪里,我从不孤独,因为书就是我最忠实的伙伴呀!

我和书之间已经成为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在我看来,书中更有知识,有道理,有我和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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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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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看,我从小就开始看书了,我都不记得是哪一年开始读的了,但我记得从一开始读书,我和书就分不开了。

记得那时我上四年级,我家的书藏得不多,所以我就向我的同学借书,我那时就向郝洋借了本《狼王梦》,刚刚拿到手,我就不想放开,我都已经读完了,可我就不想还给郝洋,我就再看一遍。上课了,我便把书放起来,可还没上几分钟课,我就又想看了,怎么办呢?突然,我想起了个好点子!把书放在电脑那层,露出个缝看不就行了?可那样,可能被老师发现,怎么办呢?对了,用书遮住不就行了?我说就干,果然,这个方法特别好,我看了好几节课都没有被发现。这种滋味跟《窃读记》中的主人公所叙说的那种滋味一样。但我忘了一个因素,要不然我不会这样看的,那个因素就是—我的同学,在上那节数学课时,我的同学苗家兴举报了我,哎,没办法,我只好把我的狼王梦给了老师。

但说真的,狼王梦这本书,我特别喜爱,它写的主要内容是关于狼的,写了一只母狼,紫岚,她生了五个孩子,四个公的,一个母的,她想把她那几个公狼仔们都培养成狼王,但他们一个个都死了,首先大儿子,那时,紫岚刚刚分娩,要回家,有条小河挡住了道路,到家后,那只小狼死了,然后,给那些小狼起了名,黑仔、蓝魅儿、双儿、媚媚,紫岚决定要将黑仔培育成狼王,但他却被大雕吃了,后来他们都长大了,蓝魅儿在一次外出时,被人们的捕兽夹,给夹断了腰,双儿在与狼王的斗争中眼看就要成为狼王了,可他突然变的懦弱,被狼群吃掉了,只有媚媚活着,紫岚想要媚媚和一匹勇敢的狼生一窝小狼,但媚媚喜欢向了最懦弱的狼—吊吊,紫岚就把吊吊咬死了,媚媚得了相思症,后来媚媚和最勇敢的狼相爱了,但他们却把紫岚赶出去了,在媚媚分娩的时候,那只吃了黑仔的大雕来了,估计他想吃掉媚媚产的仔吧,紫岚为了媚媚和他的狼崽去和大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很有趣,也写出了紫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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