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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宪法的征文:法制在我心中(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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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学习法制教育征文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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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下午,我们全体学生在新操场听取了魏老师的法制安全教育讲座.听了魏老师的讲演后,我知道了什么是大恶,什么样的良好习惯能影响人的一生,什么才是一份责任.

魏老师讲到了青少年犯罪的事,其中大多是因赌博而起的,因此可见,赌博是多么的危害人,它可以让一位天真可爱的孩子变成一个囚犯,它可以让一个胆小如鼠的孩子成为胆大妄为的杀人犯.赌博可以腐蚀人的心灵,让处在青少年时期的我们迷失自己的方向,从而无法自拔.

在汶川大地震中,许多幼小的孩子都担当起重大的责任,全力以赴的救被困的同学,老师……这种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那些优秀的青少年,有些还只是小学二年级的同学,像林浩:"因为我是班长"这童稚的声音,但在危急的时刻却能去承担无限的责任,难道不值得我们每个人去学习吗?当然我我们每个人都可以的,并且还能去做得更好,虽然我们不能像他们那样去救被埋没在废墟下的人,但我们可以用其它的方式去完成我们的使命,比如:努力学习,用优异的成绩回报老师,回报父母,回报社会,回报自己.我们能把自己的学习生活装点得最炫丽.

让我们告别过去的不良行为,用全新的自己去诠释学生的"荣"与"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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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宪法在我心中征文2500字

全文共 1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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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赋予我们权利,正如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同时我们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我们日常工作、生活点滴,都与宪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网上曝光某人在公交上不给老人让座的视频,有网友就对其进行人肉搜索,导致公民的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自然信息公之于众,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虽然宪法第三十五条赋予我们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宪法第三十八条保护着"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尽管我国法律条文中没有明确提出隐私权这个定义,但是未经任何合法授权,公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已然侵犯了宪法赋予公民的人格尊严权。这把本来指向"不给老年人让座"不良现象的利剑,在不经意间,伸得太远触到了宙斯之盾了,其本身演变成了一起更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我们能在心中常树一面行为边界之盾,也许很多违法的行为在酝酿之初便被自行遏止了,因为她是令人生畏、默然止恶的。

不仅之于私权,之于公权亦如此。虽然未能如其他的法律法规那般被频繁地运用于司法审判实践中,但是没有一条法律条文,一个审判案例或一项政府举措可以违背宪法的基本条款。她时刻提醒着我们无论是从法律还是政治的角度,都是以人民的权力始终制约着国家机器的运转。"情系于民,利谋于民,权用于民"应是一切公权使用者的座右铭。正如,镌刻在"南通市政务中心"的入口处"为人民服务"五个鲜红的大字,它时刻告知着办事群众这里"服务行政"的理念,也时刻警示着工作人员这里"以人为本"的归宿。

公权力如何行使,不仅需要的行使者的努力,更离不开群众的支持。美国一个叫B ·盖伊·彼得斯的学者认为,只要有一个不完美的政府,人们就会持续不断地寻求理想的治理形态。如果这里的人们可以代表我们的广大人民群众,那这句话恰巧与我们宪法不谋而合。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这正是我们寻求理想治理形态的路径,"群众路线".正如,"政务服务中心"这个政府接待群众最多最直接的机构,为了更好地实践"服务行政"的理念,每月通过第三方机构对办事群众进行回访,并公布结果。公布的结果受到工作人员的极大关注,他们不但希望了解满意度,更希望了解不满意的是哪些问题,如何才能不再发生。这些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中提出如是看法值得思考:对公共事务的

"人民"创造了我们的宪法,但不能奢侈地躺在这最终之盾的庇护下,一劳永逸,等待折断的长矛,那样即使矛头掉落也能伤到自己。宪法能量的释放,地位的巩固,依赖我们对它的信仰和维护。作为人民的一份子,我们不能因为惰于行使,而放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力躺在历史的长河中锈。我们需要所有人的共同努力,造就一个有容忍雅量的"公",带领引导一群积极参与的"非公",疏通"中国梦"之路上的障碍,建造更多的道德之墙,树立更多的律法之门,在堵与疏之间筑起公平秩序之城,维护我们宪法的尊严,这是我们能为她做到的,谁都没有借口把自己排除在维护者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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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征文

全文共 1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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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作为国家宪法日,我们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宪法观念就是对宪法的忠诚和信仰,是一种伟大的公民精神,这种精神凝聚起来,必将形成一种追求正义的宏大力量,蓬勃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12.4作为国家宪法日。在今年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全面、深入地弘扬宪法精神,对于提高全体公民的宪法理念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依法管理的水平,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马克思称之为“法律的法律”,有人也称之为“母法”。宪法规定了比普通法律更为重要的内容,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它规定了国家的权力。特别是,它界定和协调了国家权力和公民个人权利的关系,并且是侧重于通过限制国家权力的范围及监督国家权力的行使,来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宪法被称为是一种权利保障。

我们弘扬宪法精神,就是要再广大干部群众中进一步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观念、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公民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观念、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观念,增强公民对宪法的忠诚与信仰,提高公民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保障和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顺利健康发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观念,首先要弘扬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根本的活动准则。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一切组织和个人均居于宪法之下,任何组织和个人所行使的权力和拥有的权利均源自于宪法的规定。国家的权力必须源于宪法和法律的明文规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行使,公民义务也必须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设定,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迫他人履行法定范围之外的义务。

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必须确立宪法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一切重要领域,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社会主义宪法是体现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我们要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体现和维护人民民主,就必须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就是树立人民的权威;对宪法和法律权威的侵犯就是对人民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侵犯;没有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社会主义民主就得不到保障,社会主义法治也无法实现。

我们深知,人们对未来生活的强烈愿望和坚强的信心,必然依托于对宪法的忠诚和信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依托于人们宪法观念的不断增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将依托于我们对宪法精神正确与坚定不移的贯彻;而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宪法观念的增强,国家各级行政机关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水平的提高,必然转化为支持公安工作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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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宪法在我心中优秀征文3000字

全文共 2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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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宪法在我心中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从上学到毕业后上班,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虽然也参加过很多学校组织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但一直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远,觉得法律是用来约束那些违法犯罪分子的,只要自己安分守己不做那些违法犯罪的事,法律等问题和我们没有太大关系。

直到有一次,我所带的六年级学生中,有一个家长觉得他女儿小学毕业了,所学的知识够用了(他觉得),可以出去打工挣钱了,就强制孩子辍学。经我多次劝说无效后,校长联合镇法庭的人员,给家长讲解了宪法及有关法律的相关知识,使家长明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1991 年制定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保障进行了完善。依法制止家长让孩子辍学的事情发生后,我才深深思考:其实,我们生活中处处都要依法行使。因为我们对自己作为一个公民享有的权利往往略知一二,虽然也在行使和享受权利,但法律意识较模糊,不懂得珍惜自己的权利,也不懂得尊重他人权利。法制观念较淡薄。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依法维权的意识也薄弱。我明白了,我们应该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

通过后来主动的学习,我知道了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 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学习贯彻实施宪法,要把握和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我们学习宪法,要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准确把握国家机构设置及其组织与原则等,并将宪法各项规定作为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深刻认识宪法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基础,从而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我们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确立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指导地位的重要意义,坚持以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党关于爱国统一战线的各项方针政策,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科学内涵,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不断推动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

我们要把学习新宪法同实践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结合起来,同认真实施普法规划,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结合起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发展。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教书育人的教师,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作为老师,我们不仅要自己学法、懂法,还要指导学生们从小遵纪守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和他人。我要求同学们首先要努力学习法律常识,特别是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以此让自己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不要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与他人大动干戈,要做到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三思而后行;第三,要善于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让 守法成为学生的基本素养,并将它作为生活准则来时刻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希望学生能将"法"根植于内心,从而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

我们心中最神圣的法典是宪法 , 宪法在我心中 , 只因为我爱我的国家 , 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 宪法是社会和谐安定的法律保障 , 其核心价值在于实现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宪法的解释结果具有唯一性 , 这并不意味着宪法的内容是一成不变的 ; 相反 , 宪法内容是会随着时代发展而变迁。宪法根植心中的方式不是机械的 , 而是出于内心的真正渴望 , 出于对宪法中公平、正义、自由、民主等精神内核的向往 , 出于对宪法权威性的敬仰 , 出于对个人民主权利的追求 , 出于对国家、社会制度的疑惑 , 出于对宪政的民主程度的期待。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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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12.4法制宣传日优秀征文

全文共 10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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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市场经济逐渐建立,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二元分立,在此背景下,依法治国的理念渐趋走进人们的视野。国家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市民社会自治作为一种越来越强烈的话语出现在理论界,民众参与依法治国成为市民社会自治的必然要求。

民众积极参与依法治国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越性:

民众参与本身是直接民主的表现,是依法治国的当然要求。民众参与依法治国,表达自身的诉求,有利于集中智慧,减少失误,改善政府管理,形成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是实现利益兼得的要求。依法治国,实行法治,意味着政府治理应规范化、法制化,公共利益不再绝对本位,应切实尊重保护个体利益,应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兼得。但我们的困境在于: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道德多元,利益多元,公共利益的判断日趋困难。且随着经营化思想的兴起,行政主体逐渐有了自身的私益,其在公益与自身私益发生冲突时的两难选择中,很难舍己为公。解决问题的路径在于:通过民众积极参与,确保自身利益得到维护和体现,同时通过民主讨论,形成公益,并使之最大化,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兼得。

是国家稳定的要求。现代社会政治稳定取决于制度化参与的比例。社会中的利益按照功能分化的原则组织起来,有序参与到政府治理的过程中去。从这种制度化参与机制中,国家权力获得了稳定的支持来源和控制权。

上述分析表明依法治国尚需民众的积极参与,然民众如何参与?从参与的层面来讲:区分社会自治层面的参与、国家管理层面的参与。

对于前者即意味着民众在社会自治领域内,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治参与的内容体现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自治并非排斥国家的指导,甚至在政务方面仍需接受国家的领导。社会自治不能滥用权利,需遵守和权利相对应的法律义务。现有的社会自治主要体现为:村民自治、城市社区自治、行业自治。

对于后者,国家管理层面的参与,从其流程来讲是指参与立法、参与决策、参与执行、寻求救济。参与立法、参与决策是抽象意义上的参与,旨在确保立法、决策维护体现自身的利益,相较于其后的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具有特殊的意义,可防患于未然。参与执行、寻求救济则是比较具体的参与,民众需配合政府权力的行使,可对其执行行为提起异议,并可寻求进一步的救济:自身提起诉讼。

依法治国要求改进政府的治理方式,推动民众的参与。民众的参与需制度化的保障,否则民众的参与将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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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学习宪法征文600字

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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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4”是第十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自2001年党中央、国务院确定将现行宪法实施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以来,“12.4”已逐渐成为开展法制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展示法治成果、营造法治氛围的重要窗口和活动平台。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因此,将现行宪法的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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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法制伴我成长的征文700字

全文共 1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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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个神圣的称呼,它是现代的包拯,那样的大公无私;它是正义的化生,为一位位弱者讨回公道;它是一架天平,决不会向另一边倾斜;它肩负着维护和平的重任。正气凛然的它,为社会驱逐邪恶,让国家在安定中发展。

环境对人类来说既是天堂,又是地狱,人们睁大那贪梦的双眼,恨不得将所有的财富占为己有。人类破坏环境,就是在破坏自己,自己的生存环境,人类应该用眼睛证实一下,这奇特现象存在的事实,进而能不能改善我们的生态环境。

我们希望可以生活在一个干净明亮的城市里,鸟语花香,绿草如茵……但是我们的环境却不断被破坏,现在,我们的愿望还能实现吗?在环境问题如此严重的当下,我们还能拥有一个美好的家园吗?

所谓环境问题,是指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与破坏。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向自然环境任意排放废弃物,污染环境;二是不适当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环境问题不仅仅是个生活质量问题,更是一个直接影响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问题。目前,环境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问题,环境问题在我国同样严重存在。

我们不得不承认,环境保护已迫在眉睫。环保虽然如此重要,国家也颁布了一系列保护环境的法律和法规,可是在社会上仍有一些人,为了个人的利益去破坏环境,屡禁不止。这就要求我们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依法规范人们的行为。为此,我从一个中学生的角度提出如下建议:

首先,应在全体中小学生中普及环保教育,开设环保科目,规定每个学生必须对环保作出贡献。如在植树节规定每个学生一年必须种一棵树等,从而让每个学生都明白:对于环保,自己也有一份责任,自己也应该出一份力。

其次,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强环境方面的法制建设,不定期对各个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对那些违反有关环保方面的法律和法规的单位实施重罚,并对其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 这样才能从源头上加以控制、治理污染。

再次,对在环保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应在物质和精神上给予一定的奖励。这样能更有效地调动人们的积极性,这对于全民树立环保意识,主动参与环保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最后,国家应加大环保投入,拨款建一些环保设施,如建一些污水处理站,保证流入江海湖泊的水的质量;采取 “ 垃圾分类回收 ” 措施,并在行动之前加以宣传,以得到全民的积极响应。

让我们一起为我们的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从现在开始,从身边开始,让环保成为最平常的事!我希望环境问题可以得到解决,我希望法制环保可以伴随我们成长

作为一个学生,我们应该从小对法律有一定的认识,应该知法,懂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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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宪法在我心中征文2500字

全文共 1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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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赋予了我们最基本的义务与权利。就如同宙斯之盾,矗立于地面,就是行为之界;放诸于战场,就能阻挡越界之矛。

回顾中国历史,西周的封建制和礼制,汉初的无为而治,唐的三省六郡,宋的官员的选拔制,满清的督抚制等历代政治智能中都蕴涵了法制的重要概念。虽然它们各不相同且变化极大,可是站在历史的角度我们可以看到,它们都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并反映了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

近代以来,人类在多种选项中选择了法治这种国家治理方式,而在法治之中,宪法又是其核心。从初中学习政治开始,我们就熟知一句话“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可是,在社会生活中,我们似乎又感受不到宪法的存在,感觉不到宪法与自己的生活之间的关系,至少是对宪法的感受没有对具体的行政法律那样强烈。那么,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宪法的身影在何处呢?

宪法在根本上和宏观上确定着控制国家权力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而宪法确定这些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的最高价值是维护人的尊严,可以说,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都是围绕着如何更好地维护人的尊严而展开的。在这一最高价值指导之下,宪法设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的各项基本制度、国家机构及其具体运行、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特别是,依照这一最高价值,设定了控制国家权力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一切国家权力均来源于宪法并受制于宪法,宪法不仅控制着整个国家权力,而且国家权力之组成部分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运行和展开,均需遵从宪法的最高价值和由这一最高

价值所决定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因此,我们所直接体验和观察到的国家权力的运行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运行和展开,都是宪法影响社会生活的具体体现。

宪法的内容比较原则和抽象,立法机关的基本职责就是依据宪法而制定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这就要求立法机关必须依据宪法积极地进行立法,使得宪法的实施获得制度性支持。简而言之,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到的一些如《婚姻法》《刑法》《交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就是按照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体现,并且是以宪法的最高价值——维护人的尊严为准则。宪法与具体法律的关系,就像一片文章的中心思想和每个段落,也就真正符合了“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这句话。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只有在维权或违法的时候才能真正的接触到法律法规。在维权时,我们会觉得法律是这样的平易近人又不可或缺,它帮助我们获得了应得的利益,保护了我们。而在违法时,我们又会觉得它是这样的冷酷无情又令人生厌,在很多时候我们对于这样一些框框条条总是无法理解。于是开始质疑,宪法的最高价值真的是为了维护人的尊严吗?

事实上,如波斯纳所说,宪法创造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我们是在宪法的指引下去寻找幸福的方向,是在不断探寻中前进,而并非许诺我们一个美好的蓝图。也许它给了我们制约、束缚,可是它维护了大多数人的利益,维持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公民,维护宪法,更是在维护我们自己的权利。

而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我们作为人民的公仆,将宪法放在心中,维护法律,不仅表现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

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好公民权利。更表现在,将宪法作为行为准则,让我们在代替国家和人民行使权力,时刻提醒自己,约束自己的行为,不滥用职权,做一个内外兼修,业务精湛,品格正直的人。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让公民在法律上的权利能够得到有效保障,这也是宪法与公民联系的重要体现。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将宪法放在心中,保护公民权利,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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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国家宪法暨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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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乾县开展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制乾县”的国家宪法暨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该县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展板、发放资料、设立宣传咨询点等形式,重点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平创建设、残疾人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进行了面对面宣传。宣传活动共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6万多份,解答群众咨询300多人次,悬挂法治宣传标语、横幅30多条,摆放展牌250多块。

在12月份“法制宣传月”期间,该县还将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法制文艺精品制作、征集和推荐,窗口单位宪法宣传、宪法精神网络传播等内容丰富的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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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征文

全文共 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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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第一部宪法。在五四宪法后,又先后出现了七五宪法、七八宪法和八二宪法四部宪法。我们现行宪法是八二宪法,准确是是经过四次修订后的八二宪法。

现行宪法由序言、总纲、权力与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五部分组成,共四章,一百三十八条。其中总纲32条,权力与义务24条;国家机构79条,国旗国歌国徽首都3条。我重点研读了其中权力与义务的24条。其中公民享有的相关权利主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等权利、宗教信仰自由权、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权利、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通信自由权、批评建议申诉检举权、取得赔偿权、劳动的权利、休息的权利、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权、研究创作自由的权利、男女平等权等多项权利;公民的义务主要有: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计划生育的义务、抚养赡养的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遵纪守法遵守公德的义务、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的义务和依法纳税的义务等多项义务。

掩卷沉思,作为公民,我们的是否履行了宪法规定的义务?我们是否尽职尽责的抚养了孩子,赡养了父母?我们是否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作为公民,我们的权利是否得到有效保障,当我们的权利被践踏时是否进行了合法维权?其实当你没有尽到抚养和赡养义务的时候,你已经在违宪,当你不遵守公共秩序的时候,你已经违宪。当我们的公民权利被践踏时,我们合法维权是维护自己的权利,更是在捍卫宪法的尊严。作为公民,遵守公民义务、合法维护权利是遵守宪法的要求,更是捍卫宪法尊严的行为。

作为教育管理者,我们是否尊重了教师的权利?作为一个教育人,我们是否尊重了受教育者的权利,是否保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当我们利用周末和节假日补课的时候,是否知道我们已经侵害了教师和学生休息的权利,我们已经违宪了?当我们用过激的方法惩罚学生或者讽刺挖苦学生的时候,我们是否知道自己正在违宪?当我们看到有的国学班在宣扬男尊女卑的观点的时候,我们是否知道他们已经践踏了男女平等的权利,他们已经违宪了?作为教育人,保护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是遵守宪法的要求,更是在捍卫宪法的尊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国家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捍卫宪法尊严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愿我们的国家早日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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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我与宪法同行的征文

全文共 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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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弘扬宪法精神,学习宪法知识,宣传宪法地位,2014年12月5日中午,物电学院2014级青马班特举行弘扬宪法专题讲座,此次讲座由辅导员王巳卉主讲,全体青马班成员踊跃参加,认真聆听关于宪法的相关知识。

王巳卉老师从国家立宪日的由来开讲,系统而全面的阐述了宪法的由来和世界上最早的宪法以及宪法的意义,她说道:“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有着“顶天立地”的重要作用,学习宪法,对我们日后的学习与工作会有很大的帮助”。之后,王老师通过对齐玉苓案的分析,进一步形象客观的说明了宪法对我们每个公民合法权益的保证。最后,王巳卉老师带领大家进行宣誓,使宪法的神圣与庄严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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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六年级法制在我心中征文

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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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才有活力,平安才能发展,法治是社会和谐平安的基石,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国无法而不治,民无法则不立。法并不遥远,它无处不在就像邻居家的小弟弟,带给你安全,快乐。

法律像一张铺天盖地的大网,笼罩着我们心,笼罩着我们家庭,笼罩着我们家园,笼罩着我们祖国!正是有法,才使中国人有着一片法的蔚蓝天空!

我们的国家是一个依法治国,崇尚法治的国家,所以我们的国家必然是一个充满希望的国家,我们的民族也必然是一个受人尊重的民族。那么,生长在这样一个国度里的小学生首先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只有多学习法律知识,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国家、对人民有贡献的人。

可能有人会说:法离我们很遥远。但我要告诉大家:法时刻在我们身边——当你走在马路上看到那些横穿马路、跳跃铁栅栏的人,那些不靠右侧通行、抢红灯的人,你也许会认为这只是一种不文明行为,不用太过在意,那你就是一个不懂祖国法律法规的人!这些人是在违法!当你看到一些人在公园随意折毁花草,践踏草坪,随意污染环境,你是否意识到这些人法律观念淡薄;当有些人侮辱谩骂他人,大街上打架斗殴随意破坏社会安宁,你不觉得他们是在犯法吗?这些事虽小,可这些看似小的事情却都是违法的行为。三国时期的刘备曾告诫他儿子:“勿以小恶而为之,勿以小善而不为”,是啊!“小恶不治,必然发展”,我们千万不要因放纵小错而酿成终身大错,更不能成为人民的罪人!

法律在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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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在青少年心中播下宪法的种子征文

全文共 10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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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生活在21世纪的法制社会中,所谓法制社会,就是用法律来规范社会上的各种行为,使一切社会行为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每一种法律都有对某一方面的特殊规定,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的一路陪伴,我们未成年才能健康快乐的成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分为七章共72条,我花费了很长的时间读完,主要分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和法律责任,我简要罗列出以最重要的规定:

1.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2.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3.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等权利。

4.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

5.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歧视未成年人。

6.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7.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有害于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

8.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9.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国家给了我们坚强有力的保护伞,希望我们的健康成长,长大以后能有有所成就,报效祖国。我们就不能辜负国家、社会、家庭对我们的希望。作为一名小学生,首先应该做到自律,不横穿马路、不破坏公物、遵守校规、不和同学们打架等;其次应该做到自强,多学习法律知识、安全知识,学会辨别真伪,提高自己保护的能力。同时,也应该提醒父母不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等,以保障我们的身心健康。

有了法律,我们就拥有了一个和谐、安全的社会,拥有了一个幸福、温馨的家庭。我们虽小,但我们可以做好身边的小事,千万不能“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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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精选

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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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全校师生一起观看了《法制教育》片,里面介绍了一些青少年儿童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是缺少良好的教育和染上了不良的行为习惯,我看了以后深有感触,也颇受教育。

首先是缺少良好的教育,尤其是家庭教育。由于一些孩子的父母工作很忙或父母离婚了,不能关心照顾孩子的成长,让孩子自由地学习 生活 。他们就会在放学后不回家或者不做作业、贪玩。这样渐渐地远离了学校和家庭的管教,过早地走上社会。

其次,就是染上了不良的行为民习惯。这些孩子在学校里面不遵守纪律,上课调皮捣蛋,课后打骂其他 同学 ,甚至欺负小同学 。他们不爱 学习,沉溺于网络游戏。就像片中讲到的为了筹齐上网的费用,他们敢于拿出锋利的刀子去抢劫他人,给他人和社会造成危害。

他们用自己犯的过错来警示我们――这些正处于美好青春年华的少男少女们,这些正享受着生活美好与自由的我们。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学校里,做一个好学生,家庭里,做一个好子女,社会上,做一个的好公民。同时还告诉我们要慎重交友,无论身处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恩情。这是一个处于失去自由的天空的人发自内心的悔恨和领悟。他想把这些道理传达给拥有自由的我们。这对于我们来说是有很大的启发,甚至可以产生心灵 的震撼。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显得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也愈来愈密切。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们,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所以要使人生走得辉煌灿烂就必须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不要为一时的冲动而做犯法的事情令自己悔恨终生!自毁前程!

在这里,我要真诚的呼吁每一个人,不要让自己悔恨终生、自毁前程!从现在起,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给自己的人生填上辉煌的一笔――学法知法懂法,让自己的人生更亮丽、更成功、更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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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学宪法讲宪法征文

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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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在生活中无处不在,我们也常提到它,可是,你知道宪法的详细概念吗?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而我们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需要拥有的是宪法刚正不阿、不同流合污的品质精神,宪法精神主要包括:(I)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2)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政权;(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社会主义的这三个方面的本质特征在现行宪法中得到了充分的反映。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到处都有法的影子,到处都要受到法的制约。联系我们在学校的生活,学校的校纪校规虽说不上法,但同学们能否严格遵守也体现了同学们是否具备法制意识。以小见大,只有时时处处都能严格要求自己,才能逐步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我们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一定要意识到健全的法制系统可以维护国家的稳定、保障社会的安宁、提高公民的生活质量;但如果有宪法不依或知法犯法则会破坏社会的和谐,最终害人害己。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学宪法、知宪法、守宪法、护宪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弘扬宪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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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学习法制教育征文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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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里,我们除了每天学习文化知识外,还要和同学们相互沟通、互相相处,在相处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我们应该学会自我保护,增强法律知识。在我们同学身边经常会出现一些异常的事情,比如:盗窃罪。有一次,我带了十张A4纸,我和朋友一起下楼吃饭,等我吃完饭再上楼就发现我的A4纸不见了,这种现象在大家身边会经常发生,有丢笔的,有丢本的,有丢钱的……这种现象反映了在学校里存在偷盗的行为,小偷小摸,虽然东西不值钱,但是这样会发展成大偷大摸,在学校里老师会批评教育的,但是一旦走向社会,这就触犯了法律,就会构成偷窃罪。

还有伤害罪,学校是一个大的家庭,我们都是这个大家庭里的兄弟姐妹,我们应该和谐相处,但是,却有一些同学因为一件小事而大动干戈,轻者擦伤蹭破一点皮儿,这还不算严重的,但是加入你一不小心失手打伤了别人,发生流血事件,你到时候不仅需要把伤者送到医院救治,还要花钱赔偿人家。我们现在还小,不会出大事情的,学校也会教育我们的,但是一旦走向社会,就可能会造成伤害罪。

最后我在这里呼吁大家,法律知识非常重要,希望学校能够长期开法律所知识讲座,也希望我们学校能把他作为长期的一个教育,让同学们学会自我保护意识,弘扬法律知识。创建和谐校园,为了我们今天能更好的学习,为了我们明天能够健康的走向社会,我们学校应当把法律知识课作为我们必修的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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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在青少年心中播下宪法的种子征文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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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了《法在我身边》一书。看了它,使我深有感触。

使我印象最深的一章是第一章的第四课:《你不能拿我的人格开玩笑》。它在开头讲了一个小故事,讲的是六(1)班几个同学在踢毽子,有一个小男孩不礼貌地喊了张同学的外号:“胖妞”。张同学刹那间脸红到耳根,觉得无地自容,扭头跑回了教室。

看了这段,我忽然想到一个古训:“君子不失色与人,不失口与人。”意思是说,有道德的人待人应该彬彬有礼,不能态度粗暴,也不能出言不逊。小男孩就不礼貌。

他心直口快地喊出别人难听的外号,有没有想过张同学的感受?一定没有,如果有的话,他就不会在众目睽睽之下喊出同学的外号了。叫别人外号时要先想想,如果别人叫你难听的外号,你心里舒服吗?你不舒服别人又怎么能舒服?正如俗话所说:“礼到人心暖,无礼讨人嫌。”

不要以为叫一声好玩,其实,你伤害了他人的人格权和尊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陷害。—《宪法》第38条。

看了这个,你知道叫别人的外号是犯了人格权吧?虽然是很小的事情,但这也是不对的。

那个故事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它让我知道,我们应该尊重每一个同学,不给同学起“外号”,否则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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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弘扬宪法精神征文3000字

全文共 1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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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 。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目的是为了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在充分肯定我国法治建设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当前法治领域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有效性不足,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部分社会成员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法治观念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现象和问题都违反法律法规,都违背法治原则,归根结底都违背宪法原则和精神,损害了宪法法律权威。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任务。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要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使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和公职人员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都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各级人大代表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二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通过完备的法律法规推动宪法实施、加强宪法实施。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一方面,要遵循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另一方面,要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配套的规范性文件,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得到落实,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把各项事业、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建立健全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

三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家有关监督机关要担负起宪法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有严格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的重要职责,要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公正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

四要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不断推进各项治国理政活动法治化。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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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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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号召,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帮助广大干部群众们树立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12月4日,县委县政府在胜境广场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公开承诺暨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工商、学校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学生到现场参加活动并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讲解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进一步提升民警执法水平和增强民警法律素质,在活动中,盘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禁毒大队、法制大队等部门民警积极向群众发放了宣传资料,并现场解答群众的相关疑问,为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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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有关法制的征文2500字

全文共 2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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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是依宪治国,宪法是的法,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全国和一切组织都遵守的活动准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有关法制在我心中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现行的1982年宪法施行至今已有二十个年头。这部宪法是我国历史上最好的一部宪法。 1988、1993和1999年三次修正案修改以后,它 符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的需要,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 等 起着 的作用。 是1999年的修正案,把1997年 十五大所 的依法治国的 方略, 法定程序载入宪法,规定“ 共和国 依法治国,建设 法治 ”,这在我国是 史无前例的 创举。它 在国内的民主法制建设上 里程碑的意义,而且也引起了国际宪法学界的关注。

依法治国,是依宪治国,宪法是的法,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全国和一切组织都遵守的活动准则。宪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依法治国的依据。道理,是宪法学界的共识,也为党和人所肯定。大家知道,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真要依法治国,法治观念,是宪法观念,也要理解宪法,宪法的权威,宪法的实施。宪法观念,或者宪法观念不强,那么依法治国也只是一句空话。而在,长期封建专制统治的新成立以后民主法制建设的曲折历程,人治的阴魂历久不散,它对依法治国的负面效应严重,不可低估。说,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是一项宏大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它在下,,观念更新和制度改革,不懈,循序渐进,决一蹴而就。宪法规定“依法治国”,用法的确认了摒弃人治、法冶的决心和信念,也顺应了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的要求,极其而深远的意义。另一,应当强调指出,既然宪法作了规定,那就须措施,为它的实施而努力奋斗。而宪法观念,实在是所有一切措施中不可或缺的首要因素。

法制建设与社会治理法治化中的思考本来,彭真在1982年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中就说过:“宪法以后,要地宣传,家喻户晓。”从1986年开始在全体公民中的三个五年的普法教育,都把宪法它的主要内容。在肯定普法教育成绩的,清醒地看到,现在宪法离“家喻户晓”的要求还远。不要说老百姓,有些干部也不知道有哪些宪法修正案,甚至不知道“依法治国”写进了宪法。司法部长张福森2001年4月向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作的“三五”普法教育的情况报告中指出:“公民、公务员、各级干部的法律素质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仍有差距。”这次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关于法律宣传教育的决议〉(即“四五”普法决议)规定:“宣传学习宪法,强化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为此,持之以恒,巨大的努力。正像江泽民在1996年2月举办关于依法治国的法制讲座时所指出的:“观念的,意识的培养,需要长的过程,要认识到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期性艰巨性,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说起宪法观念,它并抽象的,不可捉摸的,而是的,同每个人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同的现代化建设以至它的兴衰密切的。譬如宪法规定“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有主人翁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和行使的权利、的义务呢?又譬如宪法规定“一切机关和工作人员的支持,经常同的密切,倾听的意见和建议,的监督,努力为服务。”那么有些干部是忘记了是的公仆,而是颠倒了主仆关系,做官当老爷,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执法犯法,站到了的对立面了呢?当然,这只是举其荤荤大者。宪法的一系列规范,都需要。而宪法观念,对干部来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己不正,焉能正人”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宪法观念,宪法办事,抓住一切机会宪法的宣传教育工作,才能带领和宪法观念,宪法权威,为依法治国。

这里,我想同宪法宣传教育,是宪法观念,依法冶国紧密的两点建议,供考虑:

一、机关的文件和人的讲话,凡是涉及宪法所规定的原则和内容的,最好尽提到宪法或者引用宪法的规定。十五大报告首次阐明了依法冶国的方略,它五次提到宪法,重申“党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2001年10月25日〈日报〉发表)提到了“依法治国”和“爱祖国、爱、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等等,却提到宪法。其实,上述“五爱‘等内容宪法早有明文规定,”普及道德教育“、”精神文明的建设“等等也宪法所规定了的。用已宪法规范来教育,必将大大公民的宪法观念,地”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语)。否则,把许多可以用来宣传宪法、宪法观念、依法治国的大好机会白白放过,让它溜走,岂非可惜?我情况本身个宪法观念问题。

二、报刊报道,是有的大报所刊内容,凡是涉及宪法规定的原则和内容的,最好由把关,差错,以有利于宪法观念,依法治国。不符合宪法的规定,以讹传讹,势必误导读者,产生负面。这里仅举近期的《日报》为例: 2001年3月10日《两会特刊》第7期,由该报记者采写的《和民主建设》中说,“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政治制度,政协是我国的政治制度”。这显然是不的。宪法规定的“代表大会”同“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有差别。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治制度,“制度”两字(“制”字万万省掉)。宪法规定的“共产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政治制度。说“一项”是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项政治制度,而“政协”则是战线组织。怎么可以把代表大会和政协这两个组织机构的名称说成是政治制度和政治制度呢?11月28日《华东新闻》版刊登了新华社记者的专稿《里弄“代表委员会”》。该文一开头就说:“自治,是道德建设到达程度的。在上海卢湾区,全区75个里弄,都建有投票选举产生的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其实,宪法早就规定“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性自治组织”。怎么能无视、受到国际的宪法规定,而只说它是道德建设的呢?这同样说明了报纸的编辑、记者的宪法观念问题。除了报刊以外,广播、电视等传媒也类似情况,需要引起注意。

最后,让我用两条振奋人心是使宪法学界感到欣慰的消息来结束本文:

一、 2001年4月中共,国务院转发的《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法制宣传教育的个五年规划》规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去年2001年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正好是“宪法观念,推依法治国”。

二、 法学会宪法学会向国际宪法学协会了2002年11月由我国在北京承办国际宪法学协会学术研讨会的申请。这次在我国现行宪法颁行二十周年之际举行的国际会议,如能申办,必将有助于依法治国,为我国宪法学走向世界迈出新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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