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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法律(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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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本次事件应属民事侵权获家属原谅可免于法律责任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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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到于文华发布“阎肃去世”的假消息,李建明教授认为,这应该属于民事侵权范畴,如果一定要认真追究,那么,阎肃本人及其家属可以向于文华依法申请民事赔偿;也可以报警,由警方依据国家打击网络谣言的规定,对于文华进行治安处罚。不过现在,于文华意识到错误并道歉,阎肃家属也已原谅了她,所以,这时再追究于文华的法律责任也没必要了。

对此,上海新文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富敏荣律师也持相似的观点。他告诉扬子晚报记者,于文华误传谣言后,及时删除,迅速致歉的做法,还是要予以理解,从法律上讲并不构成侵害罪。对普通公众来说,只要不是捏造事实,发布幸灾乐祸的内容,不是恶意诽谤,就不构成侵权。“未经审核对某消息信以为真,若判其侵权,将审查的义务强加于普通人,在法律上就会妨碍公民的言论自由原则。当然,公民的后期义务在于,在得知是谣传后,要主动删除假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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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法律伴我成长作文

全文共 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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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勾勒出安定的社会。法律,洗礼出美好的未来。法律,演绎出正义的中国。法律是我心中的赞歌,它铿锵有力,振起我中华之心。法律是我心中的蓝图,它宏伟博大,舒展我中华之梦。法律是我心中的指南,它廉洁奉公,引领我中华之路。

法,是国家的保证,个人的保障。在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基础上,法律的实现,给人民提供了和谐安定的社会,让我们有了依靠与寄托。

当我们的财产与个人关系发生纠纷时,我们可以通过法律进行解决,法律还保障我们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使我们在面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时,能拿起法律武器,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面对犯罪分子的不法侵害时,我们则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然后移送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判决。我们的安全就在这层层法律中得以保障,他们也得到应有的惩罚。

法律时刻体现着正义,时刻保障着人民的权益,在如今的法律社会中,正义主宰着人们的思想,遵纪守法掌管着人们的行为,时时刻刻体现着法律的威严与威严保证下的安定和谐。

法律不仅保障着人民的安全,还体现着人民的意愿。

自古“女子无才便是德”,在如今和谐进步的社会中,法律规定我们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使我们告别“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荒谬,让我们拥有丰富、多彩的时代生活。

在法律的引领下,我们的生活如和煦的阳光,但在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下,让我懂得要维护法律的平等,反对特权。

如果让特权大行其道,制度就会成为墙上的风景,原则就会成为莫大的讽刺,权利就会成为谋私的利器,法律就会成为时代的泡影。让我们在心中筑起法律的堤坝,抵制特权的洪流,维护法律的尊严。

法律时刻在你我身边,国有法则兴,家有法则旺。法律的大道正直而宽阔,法律的身躯高大而挺拔,我们无法离开法律的怀抱,它给予我们安全与温暖。而我们回报它的就是本分为人,遵纪守法。当然,我们也要发对特权,不让法律的道路染上瑕疵。

法律如一曲悠扬的乐章,每一项条例都仿佛跳跃的音符,使人欣然接受,在欣赏中遵守。

法律如一部科幻的影片,每一项执法都仿佛是特技的镜头,使人惊奇振奋,在钦佩中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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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法律在我心中征文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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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爸爸妈妈都是法律工作者,从我小时候起,爸妈就从生活中的点滴小事中,适时对我进行法制教育。我可能受爸妈的影响,对法律特别感兴趣,我非常喜欢听妈妈讲一些案例和罪名,虽然有的听不太懂,但我还是听地津津有味!

记得有一次,老师中午让我看着同学们睡觉。我没收了一些不遵守纪律同学的“公仔”、晶码卡及神奇宝贝卡等玩具,我特别想自己留着玩。但我想起了妈妈说的话:“不是自己的东西一定要交给老师,不要自己留着,如果长大以后,把公私财物据为己有,那可就是犯罪了。”想到这里,我赶紧把没收的玩具交给了老师。我要从小就做一个守法的好孩子。

妈妈开车的速度比较慢,但我喜欢坐快车。我总是不停地喊着:“加速!超车!跑到一百公里的速度,冲啊!”妈妈这时候总是告诉我:“开车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能超速;酒后不能开车;走路要靠右边,过马路要走白色的斑马线,不要闯红灯……”使交通法规和安全意识从小就深入我心。

做为少年儿童的我们,不仅要学法、懂法、守法,更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制在我们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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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学生如何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全文共 1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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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乘车

1、乘坐车辆的选择。

乘坐车辆首先要选择车况良好,驾驶员技术好的车辆,如公交大巴、中巴车、出租车、学校接送车等,因为这些车辆所属的客运单位都有严格的车辆检查、检验制度,驾驶员都是经过严格培训、考核并且驾龄都在三年以上,有从业资格证的。千万不可乘坐违规经营的社会黑车,因为这种车的车主、驾驶员往往刚刚拿到驾驶证就急于挣钱,他们一无从业资格证,二无经过系统的交通安全培训,三连保险费有没有缴都是个问题。更不能乘坐三卡、改装后的三轮车或电瓶车,因为这种车的刹车装置根本达不到安全要求,乘坐他的车等于是坐在炸弹上。其次,对驾驶员也有个选择问题,大家尽可能不要乘坐饮酒驾驶人开的车,更不能乘坐醉酒人开的车。另外,如果你的父母会开车,你应该积极劝导父母,为了家庭安全、幸福,千万不可酒后驾车。

2、乘车途中的安全。

乘坐汽车后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以防车辆与车辆交会时发生危险。不要向车外抛洒物品和吐痰,不要在车辆行驶途中与驾驶员闲谈,不要在车上嬉笑打闹。在大人后面乘坐二轮摩托车时要戴好安全头盔,坐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都要正向骑坐而不要侧坐,不要把脚往轮胎里面伸,以防跌落或轧伤。

●安全骑车

1、骑自行车(包括电动自行车,下同)不能走机动车道。因为法律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你走机动车道违反法律,既然法律没有给你在机动车道内的通行权,你就不要在机动车道行驶,如果你硬要走机动车道,往往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2、骑自行车不要逆向行驶。因为法律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你逆向行驶的话,就可能与对面行驶车辆发生碰撞。

3、骑自行车不要直穿十字路口。需要穿过十字路口,应该根据道路标线,按“右侧通行”原则从非机动车道内绕道而行。还有,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包括过人行横道线自行车也应该下车推行。

4、骑自行车不要成群结队、揪肩搭背、嬉笑打闹、双手离把。自行车转弯时,尽可能伸出你的左、右手,示意你要转弯的方向。因为现在道路上的机动车实在太多,加上部分驾驶员的超速行驶,我们已来不得半点疏忽和麻痹。特别是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在道路两侧通行,更要注意骑车安全。在现在的道路上,要保证骑车安全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请千万不可再做出成群结队、揪肩搭背、嬉笑打闹、双手离把的危险动作来,否则就有可能为自己的卤莽行为承担后果。

5、经常对自己所骑车辆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车况良好。上学、放学骑车时注意检查车辆,重点检查车辆的制动、车铃是否完好,该修的修,该换的换,不要让不安全隐患留给自己。

●安全走路

1、分道行走,自觉靠右。所谓右侧通行,是指在道路上行进方向的右侧通行。在城区或其他有人行横道线的地方,横过道路一定要走在人行横道线内,因为这是法律赋予行人绝对通行权的地方,一定要充分利用,并按照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通行。如有车辆要强行闯向人行横道线时,你可伸出左、右手示意它减速慢行,千万不可犹豫不决。

2、不盲目横穿。横过公路其实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许多汽车与行人发生的碰撞事故,极大多数是在行人横穿公路时发生的。我们知道,汽车不是说停就停得下来的,所以我们可要特别小心。我们可以学习借鉴香港人的走法,采取“先望左、后望右”的办法,即:到达公路边先看看左面有没有来车,要是没有的话你先过前半条;再看看右面有没有来车,要是没有的话你就赶快过后半条,这与我们平常所说的“一慢二看三通过”都是同样道理,总之要看清路况。

3、不要边走边看书,不在马路上相互追逐,不在马路上玩耍和长时间停留。公路是非常危险的地方,稍不注意就会遗憾终身。人常说:“惹不起我就躲”,机动车是高速危险工具,它可以给人们造福,也可以给人们带来灾难,这就需要我们取其利,避其害。只要我们用心掌握车辆运动规律,学会避让方法,就会平平安安、顺顺利利地行走在宽阔的马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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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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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每天能够快乐的上学、幸福的生活是因为在我们生活的世界有一把标尺,它规范着我们的行为,告诉我们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应该做,什么事不能做,它像一把张开的大伞时刻保护在我们的身边。

每天和我们息息相关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上幼儿园的第一天,阿姨就教会我们唱儿歌“大马路,宽又宽,警察叔叔站中间,红灯亮了停一停,绿灯亮了向前进。”我们就懂得了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不能酒后驾车、行人不要乱穿马路。我们的出行才有了安全的保障。可是总有一些人不能很好的遵守这些简单的规则,造成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今年暑假的时候,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在文源路上遛弯,就看见一位25岁左右的叔叔从公交车上一下车就像马路对面跑,这时一辆出租车飞奔而来,将横过马路的叔叔撞飞出去好几米,当时那位叔叔流了好多血,昏迷不醒,被120送到医院。如果那位叔叔过马路时能最受交通规则,按照信号灯指示行走,出租车司机能慢行,这场事故就不会发生。妈妈说:过马路,一定要最尊受交通规则,因为生命无比珍贵,家中有爱我们的妈妈、爸爸、爷爷、奶奶……

我想,遵守交通规则很简单,只要我们每个人都行动起来,从小做起,从我做起,人人都做,就不会发生交通事故的惨剧,每一个家庭就不会再上演这样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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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有关法律的中外名言

全文共 1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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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小编收集了有关法律的中外名言,欢迎阅读。

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

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管子·七臣七主》

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

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论语》

徒法不足以自行,徒善不足以为政——《孟子》

法者,定分止争也。

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是以赏莫如厚而信,使民利之;罚莫如重而必,使民畏之;法莫如一而固,使民知之。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夫,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

禁奸止过,莫如重刑,刑重而必得,则民不敢试,故国无刑民,国无刑民,故曰明刑不戮。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生,则重者无所至矣,此谓治之于其治也;行刑重其重者,轻其轻者,轻者不止,则重者无从止矣,此谓治之其乱也——《商君书·赏刑篇》

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 ——司马迁《史记·太史公自序》

任能者责成而不劳,任己者事废而无功

法能刑人而不能使人廉,能杀人而不能使人仁……所贵良吏者,贵其绝恶于未萌,使之不为非,非贵其拘之囹圄而刑杀之也——《盐铁论》

惩其未犯,防其未然——长孙无忌《唐律疏议》

销恶于未萌,弥祸于未形——司马光

大臣为小臣之表率,京官为外吏之观型。大法则小廉,源清则流洁,此从来不易之理。大臣果能精白乃心,恪遵法纪,勤修职业,公而忘私,小臣自有顾畏,不敢妄行——康熙《清圣祖实录》

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四库全书·政法类·法令之属按语》

国不可无法,有法而不善与无法等——沈家本

昔之欲抑民权,必以塞民智为第一义;今日欲伸民权,必以广民智为第一义——梁启超

立国于大地,不可无法也。立国于20世纪文明竞进之秋,尤不可以无法,所以障人权,亦所以过邪僻,法治国之善者,可以绝寇贼、息讼争——孙中山

法是关于人世和神世的学问,关于正义与不正义的科学---《法学阶梯》

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中】《四库全书·政法类·法令之属按语》

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陈弘毅

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

——霍姆斯

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

——波斯纳

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布鲁纳

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庞德

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

——边沁

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

——拉德布鲁赫

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

——阿奎那

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

——亚里士多德

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劳伦·却伯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查士丁尼

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

——德沃金

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

——埃利希

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

——李普曼

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

——斯宾诺莎

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

——西塞罗

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

——马基雅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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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法律在我心中优秀征文1500字

全文共 1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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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能有好的秩序”。以下是小编今天整理的法制在我心中话题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那是我刚记事的时候,有一次,我牵着妈妈的手,在一个交通法普法教育栏目前,目睹了一帧令人惨不忍睹的画面,至今历历在目、记忆犹新:有行人,也有机动车;有两鬓斑白的老人,也有活泼烂漫的孩子;有在喧闹的街市,也有在道路崎岖、人迹罕至的高速公路——那一幕幕车毁人亡、血肉模糊的场面,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戛然而止,曾使我年幼的心灵发出阵阵悸颤。妈妈面对展板,神色凝重地告诉我,缘于交通法规的淡漠,我国每年因为交通事故的伤亡,已成为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巨大杀手。一场意外的交通事故,就可能毁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违法者以血的教训,甚至生命的代价,毁了自己,又害了别人,还给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深远危害。妈妈沉重的话语,就像一粒幼小的种子,深深植根于我的心中,随着时间的脚步,一直回响在我的脑海里,渐渐地生根、发芽。

此后,从我背上书包走向幼儿园的那刻起,在人潮拥挤的马路,在霓虹闪烁的十字路口,我记住并懂得了“红灯停、绿灯行”的含义,理解了“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警示。每当看到那些腿脚不便、步履蹒跚的爷爷奶奶,我总会自觉地担当起义务交通员的职责,去帮助他们安全地通过“斑马线”,用善意阻止那些违法者的行为,用行动竖起一道安全的屏障。尤其是遇到那些盲人,我的目光更是多了几分关爱。我会把自己当作他们的“拐杖”,主动引导他们避开障碍、走上安全的盲道。曾经在周末,在假日,在“牡丹文化节”期间,我也曾荣幸地和警察叔叔一道,自豪地站在交通要道,身披绶带,手执小红旗,疏导交通,宣传洛阳,为文明城市、文明洛阳走向世界贡献一份志愿者的力量。在洛阳的发展中,在千年古都的美丽蝉变中,我奉献、我快乐;我参与,我成长。

亚里士多德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能有好的秩序”。社会发展到今天,没有一个国家可以离开法律而存在。法律和每个人朝夕相伴、息息相关。事实证明,社会越发达,对于法律的依存度越高,人们的法律素质、法制意识就越高越强。目前,我国正处于加快法制进程的重要时期,作为一个中学生,从小就要学法、懂法、知法、守法,自觉成为法律的践行者、维护者,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近年来,全球环境进一步恶化,地质灾害频发,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了重大威胁。地震、森林火灾、泥石流、网络犯罪时常发生,如果没有完备的法律保障,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国家就会在突如其来的灾难面前茫然失措,人们就会在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危害时束手无策。值得庆幸的是,我们在法律中生活,我们在法律下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们在法律的保护下,快乐地学习,幸福地生活。使贫困山区的孩子们,在祖国温暖的怀抱里,坚守法律赋予的阳光。《中学生守则》,让我们明白了如何规范自己的言行,培养高尚的品德,刻苦学习、快乐生活,远离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地震、消防知识的学习,相关法律的宣传普及,使我学会了在灾难降临之际,如何自救、如何逃离危险,将生命之舟驶向平安的港湾。学习《森林保护法》,我懂得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不再为昔日森林的消失、水土的流失、沙尘暴的袭击痛心疾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颁布,我从中学会了感恩、懂得了敬老爱幼、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懂得了怎样传递文明、怎样做人……

法律是正义之火、文明之花,是社会和谐的基石。有了法律,社会才能进步发展;有了法律,公民的素质才能不断提高;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我真诚地期盼,从现在起,让法律永驻每个人的心中,让法律伴我们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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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发生在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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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一个人人都熟悉的字眼。我们从小通过老师和父母的教育,比如说,上幼儿园时老师就教我们“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那些歌谣,还有一些启蒙老师讲的故事使我受到了法律教育。

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好习惯,不仅仅是给个人抹黑,而且还腐蚀你的心灵。渐渐的你也会犯错误。近些年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这便证明了青少年的心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如:绍兴县的一起绑架案,作案者是一位年仅17岁的未成年人。他因经常逃学与社会上的游手好闲的人混在一起,后来迷上了赌博。当时因为需要钱,绑架了一个9岁的孩子,向他的家人索要钱物两万余元,后来将孩子残忍的杀死。一位小孩迷上了上网,每天都泡在网吧,后因需要钱偷走了父亲2000元,10元不到几天就花完了,后来听说奶奶那里还有钱,就在一天的中午趁奶奶睡觉时,去奶奶那儿拿钱,后来怕奶奶醒来拿了一把刀就向奶奶砍去,把奶奶给砍死了。

爷爷听到声音,小孩想砍爷爷,后来爷爷也被砍死了,然后拿走了奶奶的钱。后来几天经过思考去派出所去投案自首,记者在看守所里见到了那个孩子,记者问他:”如果还有下次,我一定不会做这样的事“说到这他的泪水不由自主地落下来。他还说:”以前奶奶最疼我了“这几件事告诉我们,我们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不要到网吧玩游戏,不跟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混在一起,要听家长和老师的教诲,从小养成好习惯。

总之,作为一名小学生,要想让犯罪远离我们,我们还要付出很多很多的努力,要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要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这样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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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法律在我心作文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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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时代的来临,实际标志着公众表达愿望的不可逆转,同时也标志着人们对公平正义的渴望。一个人的迷失可以被原谅,但一种法制观念的缺失,就会积淀成社会之伤。

法律对于人们来说,就犹如绿色是小草的生命,芬芳是鲜花的生命,蔚蓝是大海的生命一样。任何违法者,都有着他(她)们不可告人的秘密。为了达到目的,他(她)们不择手段地伪装自己、美化自己。但是,再狡猾的狐狸也会露出破绽。在法律的面前,他(她)们的那些卑鄙的手段还是不攻自破咯!

2014年5月28日,发生在山东招远“全能神邪教成员故意杀人案”,相信大家至今都还历历在目吧!经调查,5月28日山东招远故意杀人案中的6名犯罪嫌疑人系“全能神”邪教成员,为发展组织成员,向在事发餐厅就餐的吴女士索要电话号码,遭到拒绝后,将其残忍殴打致死。6名嫌疑人除1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被另行处理外,其他5人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

这件事件老师在我们的品德课上也有讲过。当老师讲完时,我目瞪口呆,不禁出了冷汗。法律在我的心中是那样的神秘而伟大,就像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维持着人们生活的秩序。但我没想到,如今的人,有的吸毒,有的抢劫,“*功”、“呼喊派”等邪教组织层出不断,居然有那么多的人宁愿走上违法的道路!违法,害得不是别人,反而是自己!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这又如何?我们应当坚信:法律永远维护正义。如果说“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鲁迅的做事方法的话,那么“和平”就是中国处理国际争端的态度。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

什么路都可以走,唯独不能走上绝路;什么路都可以选,唯独歧途不能选择。岁月悠悠,波光明灭,泡沫聚散,或许以后什么东西都变了,唯有法律没变。

法律的总目标就是为了全面增进广大群众、社会的幸福,如果没有了正义和公道,人生在世就不会有价值了。为此,我们有“何乐而不为”呢?

把握好自己的人生,让法律规范你的人生,走进你的生活,警戒你的灵魂,引领你的命运走向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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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第六章法律责任

全文共 21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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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组织、领导、保障艾滋病防治工作职责,或者未采取艾滋病防治和救助措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履行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职责的;

(二)对有证据证明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未采取控制措施的;

(三)其他有关失职、渎职行为。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本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宣传教育、预防控制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履行艾滋病监测职责的;

(二)未按照规定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的;

(三)对临时应急采集的血液未进行艾滋病检测,对临床用血艾滋病检测结果未进行核查,或者将艾滋病检测阳性的血液用于临床的;

(四)未遵守标准防护原则,或者未执行操作规程和消毒管理制度,发生艾滋病医院感染或者医源性感染的;

(五)未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的;

(六)推诿、拒绝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其他疾病,或者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未提供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的;

(七)未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进行医学随访的;

(八)未按照规定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其婴儿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指导的。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有前款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或者其家属的信息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其他单位、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或者其家属的信息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执业许可证件。

第五十七条 血站、单采血浆站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照献血法和《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血站、单采血浆站的执业许可证:

(一)对采集的人体血液、血浆未进行艾滋病检测,或者发现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血浆仍然采集的;

(二)将未经艾滋病检测的人体血液、血浆,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血浆供应给医疗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的。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采集或者使用人体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有执业许可证件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其执业许可证件。

第五十九条 未经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批准进口的人体血液、血浆、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进口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禁止入境或者监督销毁。提供、使用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疫的进口人体血液、血浆、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没收违法物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物品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未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进口血液制品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十条 血站、单采血浆站、医疗卫生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造成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 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查验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或者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其执业许可证件。

第六十二条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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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法律护航快乐成长读后感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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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维护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安全,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违法犯罪要受到法律制栽。由此可以看出,法律多么重要。也因为有法律,我们青少年才得以健康成长。法制的道路坚信和任重而道远,任何人都不能触碰它,否则将遗憾终生。

近日,南京一起虐童案在网上迅速传播起来。我也有了解到这条新闻,当我看到那个男生悲伤一道道柳条印的时候,心里不禁颤抖了几下。这位母亲由于法律知识的缺失,给这位小男孩的心理和身体上都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如果不是老师的及时发现,或许那位男生会被打死!对于这位母亲来说,等待她的将会是法律的制裁,同时我也想对这位男生说:“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制的明镜,是给人反思的,发生在我们青少年学生当中的也有案例。就读于初中的王某,因在网吧成天成夜的上网,被社会上的小青年盯上,也第一次被勒索了20元,王某不敢将此事告诉任何人,所以在第二次又被勒索了50元。青年们恐吓他说:“你不给钱,我们就打你,看你敢不敢。”王某最后对父母说起了这件事,及时报警,将他们绳之以法。其实,不难发现,在生活中犯罪的人是从一个善良的人愚昧的思想中越陷越深,最终坠入黑暗,我们只要用好法,学好法,法治也会成为一道坚实的“风景”。

树立法治观念要求我们必须懂法、守法、敢于用法维权。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几个简单字眼告诉我们:不要因为恶事小而去做它,善事小就去无视它。相同的道理,很多人认为违反法律是小事,可我们作为祖国的一份子,社会的一员,应从每件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好公民。

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心中,快乐就在身边,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铭记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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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故宫保护措施应上升到法律层面

全文共 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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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博物院在文物保护、古建筑维修、观众安全等方面所面临的压力空前巨大。因此单霁翔呼吁切实加强故宫文化遗产保护和促进故宫博物院的可持续发展,亟须制定《故宫保护条例》。

而且,除了在文物保护、古建筑维修、观众安全等方面的压力之外,由于故宫地处首都核心地带,故宫博物院开放带来周边交通、人流疏导、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协调难度也在不断加大,因为他认为有必要通过专项立法进行合理的调控。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单霁翔表示“法规的持久性和权威性,对于故宫博物院开展古建筑修缮、文物保护及观众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的支持力度,能够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切实加强故宫文化遗产保护和促进故宫博物院的可持续发展,亟须在国家层面制定《故宫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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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人民日报评论微信公众号《辱母杀人案:法律如何回应伦理困局》

全文共 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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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看来,于欢的行为不仅仅是一个法律上的行为,更是一个伦理行为。而对于判决是否合理的检视,也正显示出在法律调节之下的行为和在伦理要求之下行为或许会存在的冲突,显示出法的道理与人心常情之间可能会出现的罅隙。也正是在这个角度上看,回应好人心的诉求,审视案件中的伦理情境、正视法治中的伦理命题,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也正是因此,转型期中国的法治建设,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需要更多地正视这些人心经验,正视转型时代保护伦理价值的重要性,从而把握好逻辑与经验的关系、条文与人情的关系、法律与伦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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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法律伴我成长作文

全文共 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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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这个听着遥远,却离我们近在咫尺的字眼,在我们成长过程中,它就好比一扇神奇的窗,那么它神奇之处又是什么呢?

“警察叔叔”这个充满神圣感的称谓,便将我们这些小时充满童稚的小孩儿,带入了一个充满美丽幻想的大肥皂泡泡当中,幻想着自己当上了警察,威风正义的样子,所以这就演变成了一个游戏——“警察抓小偷”,我们这群孩子,自然争得天翻地覆,原因只有一个,因为警察是正义的代表,英雄的化身,这就是法律的力量,它可以在游戏中教育教育人培养正义感,它不用老师的循循善诱去启发,只用这短短几分钟的游戏,便奠定一个孩子做人的道理和基础。法律可以在小小的游戏中体现出来,可见法律也并不那么深奥和遥远的,只要用心体会,生活中便处处存在着法律。

从我们出生的那天起,法律就时时刻刻陪着我们,《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公民法》等等,这些法律法规时刻围绕着我们,此时此刻,只能模仿宋丹丹在春晚上那一句话了:“为啥我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呢!”

社会中这么多的法律,使得许多人都说法律只是枯燥乏味的一种形式,只是做做秀而已,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首先,法律不只是枯燥乏味的,想想儿时妈妈在我们不乖时吓我们的话:“你再不听话,就叫警察把你抓走,给你送到监狱里,你就再也看不到爸爸妈妈了,到时看你乖不乖。”我们听后被吓得放声大哭的窘态,现在想起来,是不是也情不自禁的笑出来呢?这么说,法律也做了一回我们的“私人保姆”呢?

另外,法律绝不是在作秀,法律是真正的为社会做出贡献,一本书上写到一篇文章,内容是记叙一片永不枯竭的山林,当记者采访时才了解到,原来当时林业部门制定一条规定,每砍一根树,便种一棵树,并保证这棵树长大成材,这样,森林资源才会永久循环下去。读了这篇文章,我真正感到法律的力量和法律的重要性,因为国家的政策,才使得资源循环流畅。可见,法律绝不是在作秀,法律是真真正正在为社会做出贡献。

因为有了法律,我们才有舒适的学习环境,因为有了法律,我们才有和谐的幸福生活,也正是因为有了法律,我们才有正常运转的世界,法律是生活的盾牌,法律是生活的风帆,法律让我们前进的身影有了依靠,放下孤单,法律是大公无私的爱,是超越世俗的理。

法律是一扇神奇的窗。当你关闭它,它会为你抵挡风雪和冰霜。当你打开它,它会给你最芬芳的花香和最明媚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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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让慈善在法律内规范运行

全文共 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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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公众人物、企业组织看到了公益慈善捐赠里面的“商机”,通过捐款实现“博眼球”“赚口碑”,公开宣布捐款,结果事后却不捐或少捐,这种被称为“诈捐”“悔捐”和“诺而不捐”的事件不乏其例,甚至还有与企业、政府相勾结,以公益慈善为幌子达到某些攫取利益的目的,从而透支了公众信任和慈善热情,也刺痛着人们关注慈善事业的神经。而这些事件背后,暴露的是我国的公益慈善领域监管机制的缺乏。虽然有相关法律,但在如何落地,如何规范和引导企业或企业家的慈善行为,特别是如何避免让他们的慈善行为走偏,这方面还有许多空白和盲点亟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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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美德法律初中作文

全文共 11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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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律是什么?好陌生却又常在眼前的一个词。“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说的是什么呢?哦,就是法律。法律人人都遵守,法律就是“规定”吧!遵守“规定”,可没那么简单!

在同龄人当中,有多少人不愿遵守“规定”啊,这都是为什么呢?报上,订着一篇小学六年级学生的违法文章。文章讲的是一个破碎的家,一个顽劣的男孩,3次到超市偷东西被抓,结果被保安送进了派出所。他,只有十三岁,却命运坎坷,他的父亲因患病住进了医院,母亲弃他而去,爷爷因病去世,他只能跟年迈又思维迟钝的奶奶一起生活。

这样的生活背景,又塑造了怎样一个人呢?他,屡屡旷课,学习成绩却仍在班中数一数二。他还是一个充满幻想的孩子,他一直梦想着做一只自由的小鸟……但这样好成绩的同学,怎么会去偷东西呢?他和奶奶相依为命,毫无生活能力,经常因为生计而发愁。当时他和他奶奶走失了,饿了,就想到超市偷点东西吃。

读完文章,我的心被震撼了,这样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同龄人,究竟付出了多少努力去学习?究竟付出了多少思想斗争去反抗?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的传统美德哪儿去了?是愤怒,是疑惑,是惋惜。

十三岁的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也许双亲分离的他需要承担他本不须负责的压力,但他终是被利益冲昏头,被美食冲昏头,不偷不抢的美德早已不在他身上,他成了一个无血无肉无情的人可他的路还很长,很长……

当我的目光落在那两个字上时,我震惊了,彻底呆掉了—“母亲”!十三岁的他,是否已缺少了母爱?母亲的离去会对他造成什么影响?我深知,母爱也是一种美德,比海深的美德。最初带他来到这个世界的,是母亲和父亲,都说情深似海,爱亦如潮呵!如果说他还小不懂法,那么他的母亲就将遭人唾弃,一个小小未成年的孩子,就这样抛弃,实属犯法!

要勇敢对诱惑说“不”!要勇敢地担负起自己的责任,要勇敢地维护法律。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什么最重要?美德;什么要遵守?法律。现在的社会到处都是贪欲和私欲,年少的我们,最重要的是美德 ,一个人有了美德,就有了素质,受到美德的引导,发展的路就铺好了,就成了有用之材;无知的我们,更要遵守的,是法律,一个人遵纪守法,那么这个人的生活一定是井然有序,幸福美满的,有法律做庇护神,就能成为人民心中的榜样!

美德是需要培养的,法律是需要遵守的。过马路,红灯,停下来,是美德,是遵法;绿灯,扶老人过马路,是美德,是守纪。向老师问好,是美德;与同学和睦,是守纪。不打架,不骂人,是美德,是遵法,不喝酒,不吸烟,是美德,是守纪。帮助同学,是美德;维持纪律,是守纪。社会需要活动和美德,学校需要校纪和美德,自己也要美德与法律来陶冶,来冶炼。

同学一声咳嗽,递上一张餐巾纸;课代表拿书太多,帮他拿一半叠;同桌题目不会,细心地帮助他理解;前边的人东西掉了,捡起来还给他……这些都是美德,都是遵纪守法,法与你我同在,只不过,你把它舍去了。

拾回你的美德,一起与法同行,也许你会发现,美德法也,法律,亦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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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法律伴我成长

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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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每个人生命开始到生命结束,都会受到它的约束,它就是——法律。从一个人哇哇落地的那个时刻起,法律就一直陪伴在我们左右。法律看不见,摸不着,却又无处不在,人们时时刻刻都要将法律牢记在心,一定要知法,懂法,守法,也不能让别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更不能违法,甚至犯罪。

最近,一则广告在电视台热播:一只母鸡妈妈带着三只小鸡宝贝在田野中散步。突然,在他们的身后出现了一支棒棒糖。走在最后的小鸡没能够抵得住诱惑,朝着棒棒糖的方向走了过去,就在走到棒棒糖的旁边时,一个大铁笼从空中坠了下来。显然,他是中了坏人的圈套了。这里的小鸡代表了就是我们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一个弱势群体,社会大多数时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氛围和环境,但社会也有不美好的一面,侵害未成年人的现象时有发生:绑架,勒索,敲诈……因此,作为社会中的一个弱势群体,我们更要培养我们对是与非,美与丑的认知和辨别能力,学会依照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母鸡妈妈和另外两个小鸡继续向前走,遇到了一个大水池,母鸡妈妈和其中的一只小鸡跳了过去,但第二只小鸡却掉入了池中,从中我们知道作为未成年人的我们,应该加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维护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是人身权利中最重要,最起码的权利。离开了生命健康权,其他权利只能是一句空话。因此我们要学保护自己,学会用法律“武装”自己,是自己的人身安全不受到侵害。第三只小鸡也难逃厄运,在不经意间,他就被天空中的老鹰给叼了去。未成年人由于生理和心理均未发育成熟对事物的认知水平和行为能力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其权利更易受到忽视甚至侵害。因此我们更加要学会防范自己,学会依法保护自己。

很显然,这三只小鸡都代表的未成年人,法律是平等的,未成年人也不例外。生活是美好的,且有法律为我们护航。所以,我们要更加学会依法保护自己,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运用法律知识让我们的青春健康、快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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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法律伴我成长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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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了,在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法律知识同样成为自己的必修课。我们虽然很幸运地生活在一个充满平安、美丽的国度里,但必须认识到社会的平安和谐,是以法律的公正和所有人自觉地学法、用法、尊法而得来的。

最近,我们省榆林市米脂县一所中学放学途中发生了一起重大杀人惨案,犯罪人夺走了九名无辜同学的宝贵生命。通过这起震惊全国的杀人案件,在吸取沉痛教训的基础上,更是给我们学校、家长敲响了学生安全和学习法律的警钟。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而是法律就在我们每个同学的身边。学习法律知识,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同时不伤害别人。遵守法规是我们每一个同学的义务和责任。

今后,我一定要把学法、懂法、尊法作为生活成长的准则。从小做起,从自己做起,把法治教育和品德课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我们现在是少先队员,长大后将成为共产主义的接班人,我们应该从现在开始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树立高尚的人格品德和正义的法律意识。

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一是自觉重视法治教育课,积极主动参与学校的法制教育活动,掌握法律知识,维护法律尊严和校园的安全;二是做到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不利于团结,不利于安全及与法律相违背的事坚决不做;三是保持一定的警惕性,在校园内出现不利于团结,不正常的情况及时报告老师,预防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同学们,让我们掀起一场学法、懂法、尊法的普法活动。实现人人知法、人人懂法、人人遵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让我们远离违法、杜绝犯罪的发生;让我们身边充满了爱,使我们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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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法律如影随形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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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们呱呱坠地,到离开这个世界,他一直与我们如影随形。他便是法。谈到法,很多人都会闻之色变。其实不然,法律不但就在我们身边,而且在我们这个法制社会,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更是息息相关。

譬如说,今天我们能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安心上课,这离不开我们生活的这个和谐社会,而法律又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法律保障。

处于西北农村,我们有很多亲人都选择了外出打工,以谋生计。几年前,无论从电视新闻、广播煤体,还是杂志报纸我们频频可以看到拖欠农民工钱的事时有发生,但自从国家出台了农民工保护法,这样的事情几乎消失了。我们的亲人在也不用担心有劳无获了。

流火六月马上要到来了,今年的主角是别人,而两年后的六月主人公就要换成我们了。人们常说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法律保障了考场的公平,是我们站在了同一个平台展示自己。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

尊老爱幼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是这比山高比海深的养育之恩。而今,养老人,是老人安度晚年也被纳入法律,尊敬老人更成为了一种社会追求的潮流。公共汽车上给老人让座,陪父母假日旅游等等,我们都随处可见。但假如没有了这些法律,有会是怎样呢?

考场上我们会发现纸条乱飞;人们会对红灯停,绿灯行不屑一顾;不法分子到处犯法,银行被抢;我们没有了学校……那么此时你就算衷情与闲云野鹤,不愿目睹世态炎凉,想过陶渊明的生活,也许树木早已被砍完,鹤儿们都上了人们的餐桌。

看来,法律不仅仅与我们的生活相关,他还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得一份子。一则广告说的好:写字时有书法,弹钢琴时有唱法,下棋时有玩法。这法无处不在,无处不有,同我们如影随从。

法律给了我们一个和谐的社会来发展自我,实现我们的人生价值,那么我们则更要学法,懂法,宣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为构建和谐的法律社会贡献我们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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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法律伴我行共圆中国梦作文

全文共 10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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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一个生活着十三亿中国人口的集体,当然,拥有这么强大数目的国家也必然离不开法律的制裁。提到法律,也许有人认为这是一个严肃的话题,其实不然,他却是我们维护自身权益最有力的武器。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遭遇一些不遵纪守法的人,也许当我们向他们提出意见的时候,他们不但不听还变本加厉,如果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的时候,我们就应当采用法律来干预此事了。

比如我家附近,原来有一张池塘,池塘里的水清澈见底,池塘的周围种满了柳树,柳树下长满了鲜花和绿草,在这里我们可以嗅到大自然的气息,无论是春夏秋冬都是孩子们的乐园。可是自从我的一个邻居从广东回来后,我的生活一天都没安宁过。这个邻居说是搞什么副业,把池塘周围的柳树统统砍掉,在池塘边建起了红砖窑,还在池塘里养了几千只鸭。池塘里的水很快变了色,在家门口也常常时不时闻到一股腥臭味,行人经过池塘时也捂着鼻子,臭得纷纷绕道。红砖窑更不用说了,烟囱里冒出一团团黑烟,常常是浓烟滚滚。每天早晨,我打开窗户想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可是没想到的是一股扑面而来的刺鼻的碳烟味,我满怀愉快的心情一下子消失在了九霄云外。顿时我对这个邻居十分反感,我真想去投诉他们,但是我没有,因为好歹也是邻居一场。于是我打消了这个念头。几天后,父亲也忍无可忍了,跑到他家去说理,竟然被对方狠狠地骂了一通,说什么父亲眼红他家发财,灰溜溜的回来了。无论我们怎么劝说,都毫无效果,院子里、阳台上衣服上的灰,都是他家烧红砖的后果。直到有一天,池塘旁边的一片稻田里的稻禾都垂头丧气地低下了头,邻居们把此事告到了村委会,这个邻居收到了村委会警告并赔偿池塘旁边稻田里的稻禾收成损失费之后,我才安心。

如今,红砖窑停业,鸭子圈养,一切又恢复了原样。

不光是我的这个邻居犯法,生活中还有许多事情是违法的。闯红绿灯、偷东西、打架斗殴、损害他人利益和财产,12岁以下骑车上学……生活中处处有法律。要想真正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就必须要多学习法律知识,自觉依法办事,不做违法的事情,用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

我们在学校里无忧无虑地学习,有父母百般疼爱,有老师的精心培育,多幸福啊!让我们共同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法的小公民,自己带头做好分内的事,再为法律作宣传,鼓舞更多的人知道法律的重要性,法律的威严,在法律的呵护下,健康,茁壮地成长,努力学习,多掌握本领,将来做国家的栋梁之才,为伟大的祖国贡献出自己的聪明才智……

法律,让我们共同来拥护你,遵守你,让你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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