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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在我心中的作文【精品20篇】

随着语、数、英、政、物、化六个主科的期中考试结束的铃声打响后,迎来了一个新的旋风——有意义的法制教育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校园法制教育观后感,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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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

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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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唯有这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题记

有一种武器,摸不到看不着,却永远站在正义的一方,保护弱者,那就是法律。法是一把剑,伸张正义,除恶扬善;法是一把伞,挡风遮雨,众生和谐。法是人生命航程的指路灯。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交错复杂的“法网”下接受着无私、公平的保护,同时也接受法律严明的监督。当你有利益冲突时,它让你的合法权益脱颖而出;在你遭受不幸时,它向你伸出温暖的双手;当你面临危难时,它义无返顾地挺身而出为你排忧解难;当你在人生道路上迷失方向时,它永远为你指明前进的方向。

法律与自然界中的空气、阳光一样,即使你来自不同的阶层,拥有不同的身世,但享有的权利却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而我们当代中学生是当代青少年的一个重要群体,常常被人们称之为“时代骄子”、未来的栋梁。我们的道德法律意识如何将对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有着及其重要的影响。

一个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作为中学生我们更要遵纪守法。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都能够做到严格自律。养成自我约束的好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如果你认为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请你快点打消这种念头吧!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

有人说: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出门在外,要遵守马路上的红绿灯;人生跋涉,则要看清法律上的红绿灯。错与不错只是一念之差,守法与犯罪也只是一步相隔。作为新一代的大学生,我们要弘扬法律精神,争做时代先锋。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当你踌躇不前时,把法律当做正义的化身为你指明正确的道路。

学法源于一点一滴,守法始于一言一行。要想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我们就要从点滴做起。古语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当冲动袭来,告诫自己:冲动是魔鬼。因为一个意念可能导致你犯罪,一个想法可能会让你一生流泪。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铭记法的威严与壮义。

人生如画,修养点睛,而法律无疑是润泽流畅的墨汁。这一点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是很有用的,我们尚处于成长时期,所谓“路不铲不平,事不为不成,人不教不善,钟不打不鸣。”知其行者谨于法,知其法者修其行!我们要从学习知识入手,努力汲取古今中外的知识精华,增强个人的道德法律意识,培养我们良好的修养。

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法制的蓝天是湛蓝而深远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秉持心中的利剑,共同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描绘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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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法制教育观后感的

全文共 1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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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是平淡而精彩的,社会是缤纷而复杂的。多少正处青春的少年,怀揣着对未来的希望,对社会的好奇踏上属于自己的人生之路。在路途中,往往会出现许多漂亮的“蘑菇”,它们绚丽多彩,有时却能致人于死地。这次在学校的法制教育中,通过所长叔叔的深入介绍和讲解,我了解了更多的有关法律的知识。在这次的法制教育中,那些生动的例子给了我们最好的警示。其实就在我们周围,这种青少年因法律意识不足而犯罪的例子比比皆是——震惊全国的北大学子用浓硫酸泼狗熊、大学生马加爵杀宿友事件的发生。虽然这些事情已经过去了有些年了,但我想大家都应该记忆很清晰。难道他们文化知识不够?不!他们是缺少法制知识!当我看到这一幕的又一幕,我痛恨那些披着美丽外表的“毒蘑菇”,但是,少年,回头问问自己吧,在摘下“毒蘑菇”之前为什么不去思考?为什么不会勇敢地说“不”?自制是一个人内在的强大力量,能够控制自己情绪的人,始终保持理智,才能成就事业。学会拒绝,学会说“不”,莫让你的青春失去美丽! 我们呼唤法制,不仅使自己成为一个合法守法的青少年,更要不断学法,把法律知识传播给每一个需要法制的人,使整个社会成为一个法制社会,让所有人成为合法健康的公民!让社会少一份不安,多几份欣欣向荣! 对全体社会成员都具有约束力,是法律的一大特征。

一个人刚出生时就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他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同时也必须受法律的约束。一个国家与法律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 法律是人们安全的保障,有的不法分子扰乱人民的正常生活,给人民群众的身心造成不良影响,此时公民就会利用法律这道护身符保护自己,不让罪犯继续猖狂,这就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经济生活法可谓是无处不在,它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但是现在有的不法商贩在做经商过程中经常偷工减料,从而满足自己的欲望,却从不考虑到顾客的权益。有这样一个小故事:一个顾客对卖肉的人说:“给我九两肉。”那人笑眯眯地劝道:“买一斤吧,好算账。”顾客便无奈地说:“唉,无所谓,反正我每次要一斤你也只给我九两。”听了这个故事,你有什么感想呢?在现实生活中确实也有这种商贩,他们用各种不正当的手法来获利,而我们遇到这种情况可不能像故事里的那个顾客一样,宁可自己吃亏也不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其实他那样做不只自己吃亏,还让商贩更加猖狂,危害到更多人。

“普法”如一场持久战,其重要战役则是对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是未来世界的主人,法律意识淡薄怎能成为一个优秀的的接班人呢?另外,青少年看问题容易走极端,有时候遇事会因失去理智而走向违法道路。因此,对于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尤为重要。 近年来,因青少年欠缺法律意识而引发的悲剧比比皆是,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2002年,福建警方破获一起在校中学生杀害在校生案,共抓获五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工具摩托车、六四式军用手枪和子弹3发。2003年4月,某中学学生王某因与同校的黄某发生矛盾,便叫来了几个好友将对方殴打了一顿。王某也因此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第二天晚上,当王某的好友再次来到王某寝室里时,被值班教师发现,将王某等人带到派出所。调查中,这伙人供出了一个惊人的事实:他们中间曾相互间传递着一支枪,并要组团买枪对抗黑社会!北京一位少年为偷钱上网,竟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但是,他们却把青春和自由作赌注,与法抗争,因此受到法律的惩罚。如果这些人具备一些法律知识,悲剧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我们应把学法当成一门严肃的课题。现在人们犯罪呈现低龄化,就是因为他们法律意识太差,而犯罪后往往又后悔不已。一位未满十八岁的少年,因讲“朋友”义气结果害人害己,成为了一个杀人犯,被判刑二十年。“多么无知可悲的法盲啊!”审判他的那位法官这样叹息。

是的,他的无知真的让人感到悲凉和痛惜。多少人曾经伴着铁窗,渴望自己能像一只自由的小鸟在蓝天中飞翔,他们唤醒了我,唤醒了千千万万个人民:在经历风吹雨打的时候,我们必须与法同行;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我们必须与法同行;在拼搏人生的征程中,我们必须与法同行。人们学法、知法、用法刻不容缓,那没有法律约束的久而久之形成的行为习惯,是法制观念的淡薄,更是使我们在懵懂之中误入歧途的恶魔!也许,我们的羽翼过于稚嫩,但历经岁月的锤炼,经过法律的磨洗。相信我们的羽翼会变得丰满。 在党和国家的哺育下,我们正茁壮成长,我们要对得起国家对我们的恩赐,不能成为法盲。知法,我们应在平时多看多学法律知识,多参加一些法律知识讲座,更应做一些法律宣传工作,扫除新时代的法盲;守法,更是我们毕生的义务,法律规范着我们的言行和思想,时时提醒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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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迷网青春法制教育片观后感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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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如今连刚出生不久的娃娃对它都不陌生,它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时尚代名词之一。“网”这个字用得还真是形象,它就像一张无形的猎网,等着属于它的“猎物”上钩,然后把猎物网住,使得猎物无法自拔。当然,这只是极少部分不能自控的人,其实网络还是给我们的生活学习等带来了很多方便之处。

你的速度快得让我目瞪口呆,只需几秒钟的时间,身处两地的人就能够互通信息,甚至能够视频聊天了呢,比起以前的信件来往更直接更亲切了。倘若你需查找资料,如今也不必前往书店或图书馆了,只需在家轻轻敲打几下键盘,无论什么方面的问题,都能找到你想要的答案。听歌、看电视、浏览新闻等等,你也能够代替MP4、电视机、报纸等工具,只要你身边有网络,就能够解决很多问题。

可是,网络中的虚拟游戏实在是太多了,让我们这些好奇心十足的“祖国的栋梁”成天离不开你。在家父母不让我们玩,可是我们对你那是一往情深,不能自拔,一天见不到你就茶不思饭不香的。我们想尽一切办法和你“约会”,街上的网吧成了我们唯一的选择,有时甚至玩到废寝忘食,当然,成绩也玩得一落千丈。你是一个无形的杀手,真是害人不浅啊!

网络啊,期望你再绿色一点,健康一点,成为真真正正有用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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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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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日,学校组织了一次法制教育活动,我受益匪浅。

犯罪,犯法它们是兄弟?不,不是。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语。

犯法,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做,它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

而犯罪呢!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5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

不也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事情。”因为,就拿我们认为离我们最遥远的投毒来说吧。

曾经有多少人这么认为过:毒品有什么了不起,我一定能抵制它,那写吸毒的人一定是非常不坚强的人。但是,又有多少这么认为过的人能逃出毒品的魔掌中呢?不要认为它离我们遥远,因为它就在我们身边呀。说不定,在无意中,毒品已经走进你的生活。

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为此,我们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成因进行了调查,对如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作了一些探索

面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爷爷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每位高中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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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法制教育课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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拂晓的初阳蒸融着大地,我们在校园里听了一场法制教育讲座。

一个17岁的失足少年,低着头,镇定而严肃向我们诉说了一段真实的人生经历。他10岁父母就离异了,我无法想象这对一颗涉世未深的童心的打击有多么大。幼小的他就带着一个妹妹,跟着近乎崩溃的母亲过上了相依为命的艰苦生活。14岁就去工地打工,辛苦而劳累,薪水十分微薄,但他感到快乐,那是一比温馨的财富。但是之后,他开始沾染了不良的恶习:抽烟,饮酒,还在社会上结交了不三不四的混混。就这样,很轻易,很自然地他走上了一条黑暗的不归路。

他将在监狱里度过漫长的八年。八年的监狱生活永远都是不堪回首的一页。烙下的疤痕将终身隐隐作痛。沉重的记忆燃烧着沸腾的血液,永远泛滥在他愈发成熟的心灵。他完美而灿烂的豆蔻年华就此葬送。有道是:“男儿到死心如铁,但高城望断,回首乡关归路难。”如今,他在忏悔,他想起了他母亲凄凉的泪,是那么让人寒心入骨。

在人生最重要的十字路口走错了一步,就是因为这一步而造成了这天的这种局面。我为他的行为感到羞耻

可悲,为他的忏悔感到同情。可法网无情,也许真的太残酷了。我似乎越来越感觉到冷,胜似凛冽风霜的侵袭。但就是这份无私,也给了我一份安全的温暖,冷酷丝毫掩盖不了正义。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多用心去感受,遵法守法,让法活到我们心中。

从他的现身说教中我感受到了:大千世界,形形色色的不良诱惑无奇不有:美食娱乐,博采游艺,麻将扑克,功名利禄,金钱财物,江湖义气,毒品……都可能成为诱惑的陷阱。如果我们不能很好地控制自我,下场是可想而知的。正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但如果我们能持续头脑清醒,正确地把握和控制自我,就不会被这些诱惑牵着鼻子走,也就不会像他那样跌入这种深渊而不能自拔。

花开了又谢,风吹了有歇,但我坚信,阳光总在风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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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法制在我心中

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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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四川汶川地区发生大地震,请你伸出你的援助之手,红十字会建设银行6227……

一天,我爸爸突然间接到了这条短消息,告诉了我和妈妈,我感到极为吃惊,试问四川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还有社会里的不良分子,利用灾情欺骗广大人民群众的博爱,从而获得非法利益。这仅仅是可耻吗?试问一下这些不良分子,看到废墟一片的汶川,还有那些在生命线上几经挣扎的人们,你们良心何在。如果在那废墟下的尸体和奄奄一息的人是你的朋友,及你最爱的人,你做何感想?

地震是自然灾难,我们无法抵挡。唯有用一种精神去抗衡,那就是博爱。伸出援助之手把那些在死亡边缘的人们从死神手里拯救出,还他们的生命,让他们有新的生活﹑新开始。发挥人道主义精神,尽一己之力去帮助他们,而不是利用广大群众的同情心而获益。我不会说你们的行为可耻,因为我觉得可耻这个字形容似乎太渺茫了。因为这是天地不容的 ,清醒吧,无知的人。

在悲伤的同时我要告诉你们,四川人民是强大的,因为爱。中国人民是强大的,因为爱。世界人民是强大的,因为爱。因为我们的博爱精神,到处都是温暖。

大家一起祈祷,祝福,汶川明天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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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全文共 1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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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事了几十年的教育工作,但关于教育法律法规这方面的知识,我自己认为还是需要进一步学习提高。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获益良多,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关于教师基本修养与师德。谈到修养与师德,其实每一个职业都要求具备一定的职业修养与道德。但是对于教师这个职业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作为一名教师,一言一行都是学生眼中的榜样和标准。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高的,所以必须具备良好的修养与师德,这一点非常重要。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还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我知道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作为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最应该好好学习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方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老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我们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这一方针。

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基本内容,知道了《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我在行为上有了准则,只有好好学习才能保证自己享有的权利。《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实施的,国家一直都十分重视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把普及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全面发展作为立法的基本目标。因此它具有全社会性、普遍性、强制性、统一性和基础性。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内容,让我知道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要让学生喜欢,家长满意,校长认同,就必须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做到不体罚、不挖苦、不讽刺、不威胁学生等等,要时刻关心后进生,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大胆鼓励,做到因材施教。

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苦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情、时间、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这种付出是要以强烈的使命感为基础的。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人,是要甘于寂寞,甘于辛劳的,必须受得住挫折,将自己的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实践中去。

教师必须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这需要我们对学生倾注相称的热情,对其各方面给予关注。“爱”要一视同仁,持之以恒;“爱”要面向全体学生。“金凤凰”固然可爱,而“丑小鸭”更需要阳光,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更多和他们交心谈心,帮助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习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老师对学生不要体罚,不要训斥,不要高高在上,而应该做一个和气的人,一个严谨的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一个堪为师范的人。学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强烈的。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恰当的,就是一种激励;不恰当的,就会成为一种伤害,甚至还会导致逆反心理产生。绝大部分学生不喜欢老师批评时讥讽、损伤学生,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因此在日常生活的教育工作中,我们应掌握批评的“度”,变“忠言逆耳”为“忠言悦耳”。

当然,教学过程不仅仅是学生学习的过程,也是一位老师学习的过程。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殊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今后我一定要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教师。让我们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使自己的教育对象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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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法制安全教育心得体会

全文共 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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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烈日炎炎下,实中举行了法制教育报告会,请来了市劳教所王所长与三名典例犯人来此做了报告。那些犯罪人员有的是交友不慎,有的是父母溺爱,有的是家庭贫困,一切种种原因,使他们从一般违法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在社会上的危害,使青少年受影响,遭受诱惑,走上深渊。有的是不良交往,使他们结伙斗殴,偷窃抢劫。从这里看出,我们周围的环境并不是太好,一些人中也有好友也有坏友,这就要求我们在生活、学习和工作中保持一种清醒头脑,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使自己在社会生活交往中不断完善;好朋友又是我们一生的财富,有利于我们的学习与生活,这要求我们在生活中要学会交往,交益友,择好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交坏友,对我们多么无益。这就要求我们提高识别和理解能力,拥有一双火眼金睛识天下,使我们不会被华丽的外表所迷惑。同时注意良好习惯的培养,不要以自我为中心,这样一旦形成孤傲性格对自己危害甚大。我们要努力学习法律意识,掌握法律法规,明辨是非善恶美丑,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坚定守法,坚决抵制诱惑,以免涉入非法行列。此外,我们要认真履行公民之义务,遵纪守法,同时要勇于同不法行为作斗争。人生的关键,在于把握自由人生,走好自己的人生之路,作为学生,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努力学习,再创佳绩,精心规划好我们的人生!罪,犯法它们是兄弟?不,不是。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语。犯法,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做,它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

而犯罪呢!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5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

不也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事情。”因为,就拿我们认为离我们最遥远的投毒来说吧。

曾经有多少人这么认为过:毒品有什么了不起,我一定能抵制它,那写吸毒的人一定是非常不坚强的人。但是,又有多少这么认为过的人能逃出毒品的魔掌中呢?不要认为它离我们遥远,因为它就在我们身边呀。说不定,在无意中,毒品已经走进你的生活。

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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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有关法制的征文500字

全文共 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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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好比一艘大海上的船,在船上活动的空间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

而犯罪呢?他是一棵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那是一个闷热无比的夏天,当时我还只有九岁,上三年级,可那天发生的那件事情,现在回想起来都还心有余悸,想忘记都很难。

早上7:20分,妈妈像往常一样开车带我去王昕老师家学习钢笔字。空气中没有一丝风,妈妈就把车窗摇下半截,顺手把包放到了副驾驶上,我像往常一样坐在车后排。

车子徐徐地开到二号街拐弯处,这时前面有三名男子,大约有三十岁左右,正面向我们走来,。妈妈使劲的按喇叭,可是他们没有一点儿避开的意思。眼看就要撞上了,突然中间的一名男子蹲了下来,妈妈急忙踩刹车停了下来,以为碰到了。谁知一看,原来假装在系鞋带。而另一名男子来到了妈妈的窗户边,对着妈妈指了指自己的腿,妈妈以为撞到了那个人的腿,于是把窗玻璃拉到了底线,对着那人说:“不好意思,有撞到了吗?”而那个人却一言不发的,只是又指了指自己的腿。妈妈突然觉得眼前有个黑影一闪,就警觉的把目光瞄到了副驾驶上。啊!糟糕,包不见了!再抬头一看,却被眼前的一慕惊呆了:刚刚三名男子不知何时不见了踪影。而此时还懵懂无知的我也被眼前的一幕惊得目瞪口呆,半天才恍过神来跳下车,一边往街后面跑去寻找,一边大喊:“有贼啊,有人抢包啦!”而此时妈妈也下了车,立即引来了很多好心人:“哪里有贼,哪里有贼?”妈妈把刚才发生的事情大概讲了一遍,那几个好心人迅速往街后面去寻找可疑人物。可那几个坏蛋早已跑得无影无踪,而那时九岁的我只能让坏蛋逃离我的视线,而我却无能为力!

与法律做朋友,与犯罪做战斗吧!那些不法分子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为自己犯下的种种罪行终究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的!

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所以加强对青少年教育是一门必修课。

法律是正义之火!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我们要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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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全国法制宣传日的由来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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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12月13日,邓小平同志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发表讲话,坚定地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历史性任务,确定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方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批转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文件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要求,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

2001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又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议,2001年5月,中宣部、司法部联合召开了第五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对“四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四五”普法规划明确规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因此,将现行宪法的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

我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同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2001年经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因此,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主题是: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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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法制安全教育班会

全文共 3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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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加强法纪教育,引导师生学法、守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班会优秀作文,欢迎查阅,谢谢!

法制安全教育班会一:

目的: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过程:

一、导入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二、主要内容

(一)你对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中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要自觉做到:不吸烟、酗酒、流浪、聚赌、吸毒,不弃学经商、从工,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看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书刊、录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3、法律知识检测

A、判断题

(1)保护在学校中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只是学校的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表明我国用专门法律保护青少年的正当权益,约束青少年的行为。(√)

(3)社会保护归根结底是要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学校和家庭环境。(×)

(4)国家专门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全社会共同努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可见保护未成年人是社会的责任,与我们未成年学生无关。(×)

(5)未成年人除了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外,还需要社会保护。(√)

(6)有违法行为的我国未成年人,不属于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

B、单项选择题

(1)这幅漫画中父亲的行为是(A)

A.不依法履行家庭保护的义务

B.要求儿子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C.确保儿子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D.在履行对儿子的教育义务

(2)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是(B)

A、未满16周岁的我国公民

B、未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

C、未满20周岁的我国公民

D、未满22周岁的我国公民

(3)有的家长规定,儿子可以上学,女儿不给读书,帮做家务。这种做法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A)

A、家庭保护B、学校保护C、社会保护D、司法保护

(4)未成年人要依法自律,是指(C)

A、法律提倡做的事情尝试着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一般不要去做

B、法律提倡做的事情尝试着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

C、法律提倡做的事情积极着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

D、自觉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些禁止性规定,不做违反法律的事情

(5)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很弱,甚至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因此,需要法律给予(A)

A、特殊保护B、特殊关注C、特殊照顾D、特殊援助

C、多项选择题

(1)据报载,洛阳市3名小学生在金某违法经营的电脑游戏厅打游戏机时,因欠交2.5元,竟被金某用刀杀害。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金某死刑。这一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有(ABC)

A、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

B、未成年人既要依法自律,又要学会自我保护

C、我国刑法惩治犯罪,保护人民

D、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应受到法律特殊保护

(2)据报载,某乡政府将两位不让子女上初中的家长推上了被告席。对这一案例的正确说法是(BD)

A、子女上学与否是家长的权利

B、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C、乡政府不应该干涉家庭关系

D、国家保护公民受教育的权利

(3)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表现在(AC)

A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需要法律特殊保护

B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时期

C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重大,需要国家给予特殊关注

D目前社会上存在着许多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

(4)下列事例中属于违反学校保护规定的有(AC)

A某小学教师为提高学生成绩,对成绩差的学生在其课上摆上“差生”的标牌

B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C某校校长仍坚持让学生在已是“危房”的教室中上课

D某校校长规定每学期要给学生进行一次体检

(5)广西某彩灯厂私人老板多次派专人到农村招募未成年人做工,数十名未成年人离开父母、家庭,挤住在脏乱的工棚中,每天工作16-17小时,他们中最小的只有8岁。此案(AB)

A彩灯厂老板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社会保护的规定

B这些童工的父母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家庭保护的规定

C这些未成年童工都是自愿的。老板付给他们工资,说不上老板违法

D有的童工的父母说,家里穷,让孩子自己出去闯生活不是什么坏事

(6)在加强来自社会的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ABCD)

A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B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C要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D要依法自律

(7)老师对学生进行体罚、打骂,是(ABC)

A违法行为

B不尊重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C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D严格要求,不违法

(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观看一个动画,主要内容是: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

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讨论)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案例一: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小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六年级学生。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回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元才放人。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小周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决定讨一个说法。于是小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必须退还周家交纳的钱。小周终于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四)学会断案

案例1.谁应为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负责任?

晓雪今年17周岁。自今年5月份起,她在课余时间常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人混在一起,进行小的赌博,观看色情淫秽录像,甚至夜不归宿。叔叔得知此情况后告诉了晓雪父母,并劝说他们多管管孩子。可他们却说晓雪已经懂事,不会出问题的。无奈,叔叔又找到留宿晓雪的房屋主人李某交涉。李某却反唇相讥:“你侄女愿意住在这儿,叫我有什么办法,你家人是如何教育孩子的?”请问,晓雪父母和房主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案:违法

例2.父母不让孩子上学违法吗?

村民赵某家有一子一女,均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赵某有重男轻女思想,仅让其九岁的儿子上学,其女儿则被留在家里帮助干活。村委会干部多次劝说赵某将女儿送到学校去读书,均被赵某以自家的事不用他人来管而拒绝。你认为赵某的做法是否违法?

答案:违法

案例3.未成年人被判缓刑学校能否拒绝入学?

16周岁的小华是某中专学校的学生,去年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学校在得知小华涉嫌盗窃罪的通知后,作出了开除小华学籍的决定。法院对小华盗窃一案开庭审理后,认定小华犯了盗窃罪,但因他犯罪时不满18周岁,所以法院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小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宣判后,小华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学校,要求继续读书。不料,学校却拿出一份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声称学校与小华已不存在任何关系。你认为学校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不正确

(五)社会实践

结合相关内容,到当地派出所、法院少年法庭或少年犯管教所作一次社会调查。调查内容:

近年来当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情况;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我们应当吸取什么教训。

司法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包括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还存在哪些不足。

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中学生有些什么希望,中学生应怎样配合司法保护。

撰写调查报告,并在班上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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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中学生法制观后感

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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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同学们在学校的安排下,聆听了我校法制教导员的法制讲座。时间虽只有短短的一个小时,但我的感想却颇多。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时期,可塑性很强。但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强,意志脆弱,自控力不强,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一步步走上不轨之路。

虽然我们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但也时常受到侵害。现在尽管有老师、家长的保护,但他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呵护着我们,况且总有一天我们会离开父母,离开学校,踏入社会,独立生活的。所以,自我保护也就成了我们中学生防止自身受到伤害的必要措施了。为了避免同学之间产生矛盾,应该严于律己,不能自己去惹事生非,挑起事端,导致别人对你的不满,轻则吵架,重则就会出现结伙斗殴,事故也会随之而发生。到时,不仅会给自己的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还会使你受到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的折磨,后悔也来不及了。相反,如果同学们都尊重别人,互相谦让,真诚待人,你也[]会因尊重别人而受到别人的尊[]重,这样,同学之间不仅会建立起真挚的友谊,我们的校园也会呈现出一种欣欣向荣的文明景象。

这次法制讲座给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使同学们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规校纪的重要性。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当代中学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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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文章公共场所吸烟上法制节目事件

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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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节目报道,演员文章在一家火锅店禁止吸烟的包厢吸烟,导致涉事餐馆被调查。记者就此连线文章经纪人,对方当时表示并不知道此事,但明确表示:“在禁止吸烟的地方肯定是不能吸烟。”

据节目报道,文章和友人在北京朝阳区一家火锅店聚餐,并在禁止吸烟的房间里边吸烟边与友人交谈,在长达半分钟的视频中,并没有服务人员过来阻止。据悉,自2015年6月1日起,北京公共场合禁止吸烟,餐馆也有责任进行劝导和制止。随后5月6日上午11点,朝阳区卫生监督所的执法队员来到了这家位于将台路附近的火锅店进行调查。

据悉,这家火锅店并不大,在门口就有为客人准备的吸烟区,对于演员文章在店内包厢里吸烟一事,火锅店服务员表示:“当时没看到,看到的话我们肯定会及时阻止,每桌客人都是一样的。”该服务员还表示,进到包厢时闻到烟味,还问文章是不是吸烟了,并提醒他不能抽烟。

《法治进行时》记者还连线文章经纪人,对方表示并不知道此事,但表示:“在禁止吸烟的地方肯定是不能吸烟啊”,并称“我先看一下视频好吗?我现在在拍戏现场。”

据悉,按照相关规定,餐馆服务人员发现客人在公共场所吸烟,应该及时制止,对于不听劝阻的客人,可以进行50到200元的罚款。在采访过程中,该火锅店服务人员表示,对于不听劝阻的客人,他们也很无奈。另外,当天卫生执法人员对这家火锅店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落实控烟条例,并立即整改,同时责令餐馆负责人到卫生行政部门做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并将面临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金额处罚。

文章回应吸烟事件:接受批评 严于律己

日前,一则有关文章在火锅店包间内抽烟的视频在网上曝光,涉事店方被责令整改,该事件被法制节目报道。5月8日下午,文章在微博中表示“接受批评,严于律己”,为在公共场所吸烟一事道歉。

视频中显示,文章来到火锅店包房吃饭,边抽烟边与朋友交谈,视频半分钟的时间内并无人员阻拦。5月6日,涉事店方被责令整改。随后,某档法制节目对此事件进行了报道。北京控烟协会会长回应称,希望文章立即对新闻报道做出积极回应,承认错误,求得社会的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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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社区居民参加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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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莱阳市政府决定提前于12月2日举办本次活动。市农机局根据统一部署,在蚬河公园北门广场参加了“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日活动。

在活动现场,市农机局设置了农机宣传咨询台,工作人员向群众讲解《农机化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观看农机安全知识和农机事故展板,让广大市民更直观的感受到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同时发放印有农机安全知识等有关内容的宣传册和资料,提升全民的农机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推进我市平安农机创建宣传教育,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次活动中,市农机局共向群众发放各种宣传资料8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20余人次,既宣传了农机法律法规,又加强了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受到群众的普遍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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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迷网青春法制教育片观后感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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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是一个新时代的产物,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密不可分。时代的创新,给予我们更广阔的视野,网络作文让我们拥有了施展才华的天地,不仅仅要感激时光的造就,还要运用科技的结晶——网络,使其成为我们更高的升华途径。

首先说“利”。网络是一个交流的平台,全世界的人都能够使用它,都能够经过它相互进行交流。我们中学生上网,能够从网络中学习到许多以前不明白的知识,这些知识来字四面八方。当遇到难题时,能够将问题公布到网络上,等待“网友”们来点击,他们在上头畅谈、发表观点及问题的答案,到时,再难的题目你也能够解决的了。再也不用为解不出难题犯愁了。

除此之外,网络中还有游戏,在周末作业完成的情景下能够上网玩玩游戏、放松放松心境,消除上课的疲劳。当然,它也有“害”。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同学们很容易沉迷于此,浪费时间、荒废学业,有些还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我们应当正确的对待网络,正确的使用网络,“扬利避害”,用它进行学习,成为社会的有用人材,为社会做出贡献,为全人类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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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社区法制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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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江北区团委发《[2015]79号关于在“12.4”国家宪法日前后集中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锦绣嘉陵社区于2015年12月15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青少年“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的宣传活动。

在锦绣嘉陵社区会议室,组织青少年开展以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专章为重点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积极构建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营造有利于广大青少年安全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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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12月4日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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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西区各街道社区的法制宣传员代表和天津医科大学的学生120余人来到区法院,旁听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的公开审理。庭审结束后,审判员对此次案件审理的程序、法律适用、审判要点等进行了解说,就旁听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答疑,以案释法。这是由区委宣传部、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司法局共同组织的“法院开放日”和案件庭审旁听活动,拉开了全区“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主题法制宣传系列活动的序幕。

法制宣传系列活动将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为加快平安河西、法治河西、美丽河西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活动中,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将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开展法治河西、美丽河西建设相结合,组织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各街道社区、基层单位组织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和法律志愿者通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举办法制宣传巡回展、设立法制宣传站、开展义务法律咨询等活动,以发放法制宣传品、便民服务卡、展出法制展板、张贴宣传挂图、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形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目前,全区已展出宣传展牌650余块,悬挂宣传横幅290余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820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全区居民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活动将于12月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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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法制安全教育观后感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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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为了对我们进行法制教育,今天,组织我们在多媒体教室观看《法制教育》这部碟片。

这部碟片是讲青少年犯法问题的,这些花季少年,本来应该和我们一样,过着快乐的阳光生活,可是,由于种种原因,他们却走上了另一条不归路。他们有的杀了人,有的抢劫,有的强奸,有的赌博。每一画面都令我们触目惊心,心惊胆战。纵观这些少年犯罪的道路,他们都是一步一步的陷下去的,他们便赌气离家出走;与社会上的小混混到一起;有的抵制不住不良倾向的诱惑,痴迷于网络游戏和不健康的书籍录像等,最后抢劫,强奸犯罪;有的人仅仅因为一是之努不能克制,就伤害了一个无辜的生命……这其中的教训太深刻了。

受了在场法制教育,我深深感到我们小学生正处在学知识,长身体的黄金时期,我们的判别能离和控制能力还很弱,因此,我们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从我做起,自觉抵制不良社会现象的侵蚀,自觉遵守国家法规,防微杜渐,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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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法制时代仍需要传统道德观

全文共 1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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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记者 段伟朵

小陈:

你好!事情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在你的努力下,你爸爸现在肯定改掉了开车接电话的坏习惯吧?大豫网一项“开车不良习惯”调查显示:20%的网友有开车时“接打电话、发信息”的习惯,有研究表明,开车接打电话时,人脑反应比酒驾还要慢30%,年轻驾驶人反应速度仅相当于70岁老年人,而开车打电话导致交通事故的风险会比平常高4倍。你主动向交警举报爸爸开车接电话的行为,从保障自己和他人安全的角度看,你是一个自律的好姑娘,搁在过去,就是“大义灭亲”的典范,交警把这起举报发在了官方微博上,你收获了众多网友“点赞”。

不过,赞扬之余,我更关心,你和爸爸的关系现在如何?虽然你的做法无可厚非,但是“举报”这个行为本身,是否会刺痛父亲日渐老去的心?交通法规需要自觉遵从,但有没有更合适的解决办法?

人无完人。我们生来并不懂得尊师重道、礼义廉耻,也不懂得开车时不能接打电话不能随意变道,是父母和老师的言传身教,让我们了解这个世界需要遵守规则,并且有那么多美好的传统道德需要去遵守。好吃的留给自己,满足一时的口腹之欲;留给父母,则收获长远的心理慰藉。

如今,你长大了,成为一名大学生,发现父母并非完美。他们正在老去,也会犯错,举报最有效,但是否也伤了他的心?作为成年人,我想你可以采取更为科学的方式解决父母存在的问题。就像小时候,无知的孩子偷了家里的钱财,父母用扫帚让你了解某些错误坚决不能犯,再用窝在碗底的鸡蛋让你疼痛之余备(注:应为“倍”)感温情。笑着流泪,这是家人与家人之前相处的方式,尊老爱幼,长幼有序,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父母也是“老小孩”,到了需要子女照顾甚至“教导”的年龄:他们不懂智能手机不懂朋友圈,就需要我们耐心教他们学习;他们不习惯新交规不了解开车打电话的危险,我们可以搜寻相关的资料给他“学习”,用亲人的牵挂为他系上“安全带”,甚至可以仗着女儿的身份“撒娇”,在父亲开车时强制帮他保管手机。这些方法,或许比交警“一纸罚单”的效果来得慢,但一定会更持久,更贴心,更可靠。

法制时代需要每一个人自觉遵从规则,但遇事需变通,别忘了传统道德观也是一剂“良药”,治心病,治未病。

谢谢你读完这封信,欢迎来信沟通想法。

明华2015年6月7日

【写作感受】2005年我参加高考,那年的酷热、紧张以及父母期待的眼神都历历在目,高考作文写的啥,却忘得干净。10年后的下午,有幸再写一次高考作文,真有种“哥写的不是作文,而是青春和缅怀”的莫名感慨。800字,对于记者来说,不过是一则消息稿,似乎手到擒来。下笔才觉分量重,用短文章表达清晰递进的脉络和言之有物的见解,当真需要很多积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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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法制的作文500字

全文共 9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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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法制,它总给人以庄重、严肃和崇高的感觉,人们总是认为他们离法制很远,其实,它与宗教、信仰和规定一样在我们身边,时刻规范着我们的行为。因为有了法制,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序;因为有了法制,我们的权利才会得到应有的保障。身为祖国花朵的我们,怎样才能从羽翼未满的小雏鸟变成展翅翱翔的雄鹰呢?我们要做很多很多。

我们身边无时无刻都有违反法制的事,人们会为受害者的悲惨遭遇感到悲伤,也会为罪犯的凶残行为感到愤怒,有时,人们会无法判断到底是谁的错,就像交通事故一样,双方都有责任。但是,不管是什么事,就算人们知道,都不会用罪犯的得到的后果来告诫自己,所以才导致违反法制的事没有减少,反而增多了。

我在很早以前,就养成了读报的好习惯,每当看到报纸上有新的大新闻,总是很快地拿起报纸,津津有味的读起来。其中,有几个故事我仍记忆犹新:

一位三年级的女孩,在班级里成绩很优秀,一天早上,她跟着奶奶上学去,奶奶骑的是电瓶车,在一个十字路口,她们要穿马路了,奶奶确定应该可以过了,就带着孙女过了,当她们刚走到马路中间的时候,一辆被称为“马路上的巨无霸”的工程车飞速地奔驰过来,而车的正前下方是一个盲点,驾驶员看不见那两人,就直接撞了上去,撞上去之后,驾驶员似乎没有感觉到撞到了什么东西,就继续往前开,把祖孙两人推了几十米后,终于有人注意到了汽车轮胎下的人,经过多声大喊大叫,才把汽车喊停,这时的祖孙二人已是鲜血淋淋,女孩的脑浆都被压了出来,路人看到了纷纷感到恶心和难过。由此,人们都不再让老年人接送孩子,这样,既是孩子的出事率降低了,又保障了老年人的安全。还有一件事是时常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一位司机驾驶大货车行至国道323线,将横穿马路的一名6岁男童碾压致死,一名仅6岁的儿童就这样被夺去了宝贵的生命。这起交通事故只因男童违反交通规则,横穿马路。“不可以翻越防护设施”是交通规则中明确规定的,可是,经提醒的人们总是不会改变主意去绕道行走,执意要走自己现在走的,并会想:没事我心里有谱,绝对不会发生事故,再说了,这样不就可以少走几步路了么。他们就是因为这种侥幸心理,而送了性命,几步路难道还不如人生最宝贵的东西―生命么?这种走捷径丢性命的事故数不胜数。这难道还唤不醒人们遵守交通法规的心吗?

我们必须开始行动,宣传法律,使人人知法懂法守法,让我们的社会多一份安宁、和谐,少一份威胁和悲剧,让我们的社会充满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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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法制在我心中征文1200字

全文共 1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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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神圣的,没有了法律,我们就不能公平公正地处理一些纠纷和矛盾;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不会如此美好幸福;没有了法律,人间的悲剧将会一次次重演;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就没有了保障。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法治在我心中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良好、安定的的国家,肯定需要一些规章制度来维护的,从而法律变诞生了。它告诫我们不准破坏森林,要维护国家的环境;告诫我们不要闯红灯,不能酒后驾车,消除了一场场交通事故,使世界和平;告诫了我们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使人们成为了一个个品德高尚、行为端庄的小公民……“法律”,这个神圣的称呼,它像古时候的包拯一样“大公无私”;像正义的化生一样,为一位位弱者讨回公道;像一架天平一样,决不会向另一边倾斜……正气凛然的它,肩负着维护和平的重任,为社会驱逐邪恶,让国家在安定中发展。时刻扮演着当一个守护神的角色,伴随在我们身边,保护着我们;像一张无形的大网,指引着无知的人们走向光明的大道;像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惩恶扬善。“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我们小学生也要遵守法律的秩序,不能破坏它。如果我们尊重法律,那么法律也会尊重我们。《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就是法律赐予我们的武器,用来保护我们的。但是,如果我们不能正确地使用这个武器来保护我们,那么,它给我们带来的将是严肃的惩罚!今天,我们作为一个小学生,祖国的花朵,将来的栋梁,应该从小就要对法律有一定的认识,应该知法,懂法,守法。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可谓是“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尤其是在大城市违法犯罪的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多么惊人的数目呀!从危险上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有一个17岁的学生,因为父母关系不和,而心情郁闷,整天不去学校,在外面遇到了许多游手好闲的人,与他们混在一起,养成了赌博的坏习惯,后来因为没钱,走上了邪恶之路,绑架了一名9岁儿童,还多次抢劫他人钱财。最后受到了法律惩罚!17岁的一个孩子,眼看着快成为一个活泼开朗的小伙子了,却因一时之念,走向了歪路!这不仅仅是他的错,虽然他单纯,思想不成熟,但他还有一颗上进心在支持他坚持正义,然而,父母的关系不和,把他最后的唯一支撑的力量给毁灭了,使他从正义之路走向了深渊,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从中可以看出,我们不仅要有一颗正义的心,还要守法,不可以侵犯法律,还要学会开朗乐观地面对世界,不可以消沉沮丧!同时,父母也要为孩子的成长带来有益的帮助,而不是去破坏。

法律是神圣的,没有了法律,我们就不能公平公正地处理一些纠纷和矛盾;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不会如此美好幸福;没有了法律,人间的悲剧将会一次次重演;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就没有了保障。法律不是一种约束,而是一种修养,一种提升道德境界的法则。我们每位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法律是公平的,无论对于谁,是老人还是小孩,只要触犯了法律,就要受到已有的制裁,这对我们每个人都有一定的意义,尤其在正义的一面。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怀着正义之心,我相信无论遇到什么,法律都会其余你无限的勇气和力量,关键是我们要用心去对待他,要走近它,去了解它!

让我们捧着一颗真挚的心,去和法律交朋友,和祖国交朋友,和未来交朋友,让法律伴随我们每个人的心田,使每个人都为拥有法律而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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