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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审申请书案例(通用20篇)

任何一种兴趣都包含着天性中有倾向性的呼声,也许还包含着一种处在原始状态中的天才的闪光。为此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关于民事再审申请书案例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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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学案例,谈感受”心得体会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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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我院采取扎实措施贯彻全国、全省检察长座谈会精神,着力在强化学习教育、严格内部监督制约,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上下功夫。我院先后召开院务会和科室干警大会,专题传达学习《关于七起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违规典型案例》,并要求全院干警紧密结合自身思想和岗位工作实际,每人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制定整改措施。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春山同志告诫全院干警:这些典型案例中的反面典型,有院领导、有中层干部、也有一般干警、还有司法警察;有涉及公诉部门的、也有涉及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还有涉及监所部门的;虽然业务部门是违法违纪违规的高发部位,但实际工作中通过综合部门说情打招呼的也不少见。我们要从他们身上吸取深刻教训,防微杜渐,洁身自好,处处严于律己,才能远离错误,远离犯罪,维护自尊,维护检察机关的集体荣誉。不少干警在心得体会中说:这些反面典型有的就发生在本地区,有的人还曾经是我们的同事甚至好友,他们由于放松思想改造,自身要求不严,因而消极沉沦甚至走上犯罪道路,这表明我们离违法违纪违规往往仅一步之遥、一念之差;现在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有的行贿人甚至动用秘密录音录像手段收集固定证据,我们更应该牢固树立“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理念,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精神,严格、依法、慎重使用检察权,使自己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处理的每一件公务都经得起时间、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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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读书的话题作文优秀案例分析

全文共 2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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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书,你一定有许多话要说。请以“我与书”为话题写一篇文章,结合你的读书经历,谈谈你的想法、看法、体会和认识。

(1)体裁不限。可以记叙经历,讲述故事,抒发感情,发表议论等等。

(2)题目自拟。

(3)不少于1000字。

话题分析

书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与生活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以“我与书”为话题作文,应放开思路,可以从多角度来写。作文要求不限制体裁,可以考虑多种文体。

写记叙文,可以叙述经历或故事。可写成散文,这样选材比较自由,不受时空的限制,易于抒发主观感受。可成写议论文,对与书有关的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和主张。需要注意的是,话题中要求有“我”,不能空发议论,应适当地联系自己的经历与体验。也可以写说明文,如“我的读书方法”,“我是怎样藏书的”等。

佳作示范

从人类告别结绳记事的蛮荒时代起,不断进化的书就反映了人类文明的进步。可以说,书,在人类发展史中的贡献是不可估量的。

我爱书,特别是好书,爱它那行云流水般的通畅,爱它那天高云淡般的深邃。应该说,每一本出自不同作者的书,都自有它独特的风格,或深沉、或轻快、或伤悲、或欢愉。但无论怎样的好书,都能带给你感官与心灵的愉悦。犹如夏日里的一杯雪水,彻骨的寒冷过后便是无比的清凉。我曾经随着三毛走遍撒哈拉沙漠,听她对我叙说她与荷西之间的种种故事,于是我陪她痛哭流涕;我也曾走进安妮的世界,感受着她的惊悸、无奈与绝望。我看见大观园的雪一片片飘落,听见辕门外撕心裂肺的啼哭与痛苦的呻吟。这时我已不是我,我甚至完全忘了自己的存在,只有当我尽兴归来,才感觉一具躯壳坐在案旁。

有人说我太过于痴迷。痴迷又怎样?书中自有一种在现实生活里无法体会的意境。那种“山如黛,月如钩”的静谧,那种“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的悲凉,那种“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的萧条。这些,难道在高楼林立的今天还能找得回来?

一个人的品性、修养,总能被书所熏陶。当然,不是指现今畅销的言情、暴力小说。人们常说的书卷气,那不是配副眼镜,怀揣一本砖头书就能装出来的。那种气质与风度,使他的一言一行、谈吐,乃至于小小的动作都充满魅力。人们以金钱、地位来衡量一个人时,总把学者放在很低的位置。可是,穷得除了钱就什么都没有的人又怎么能与满腹才气的学者们相提并论呢?

我一向反感所谓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也不赞同什么“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论调。读书只是一种兴趣,一种学习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了解了我们这个生活以外的世界,没有国界、年代之分,从而在里面找到无穷的乐趣。为何非要把读书看成是跻身显贵的踏脚板呢?在那些人眼里,读书学习只是为平步青云、走上仕途所使用的工具。而书也丧失了其本身的意义,变得肮脏不堪。

心痛又有什么用?我依然可以热爱我的书,何况那只是一小部分人的想法。我对追星、赶时髦,或是什么电子游戏没有丝毫兴趣,只要一个小小的书房,一个小小的案台,一杯微温的清茗,还有一本好书,就足以让我乐不思蜀,自得其乐。外面的吵闹喧嚣又“何有于我哉”?

书,毕生的至爱,让我拥有了一份最恬静的情感和一个最原始的兴趣。

这是一篇语言、意境俱佳的散文。全文以抒写读书的乐趣为主旨,联想广泛,既有对读书之趣的具体描写,又有对功利主义的读书目的和拜金主义的社会风气的批判。全文内容丰富,形散神聚,紧扣话题,堪称佳作。不足之处是第一段的内容与后面有脱节之嫌。

在茫茫的宇宙大地,人类涉足的路途中,事随时移,万物灭之又更新。岁月的长链由无数的“短暂”连接而起,似乎“短暂的存在”已成为永恒的定律。而“经典”诞生,亘古不衰,它一线贯穿时空,在人类发展历程的夜空中闪耀着永恒不变的光芒。

经典的事情,经典的道理,酝酿于一时,流芳于百世。经典之作是人类智慧浓缩至极的结晶,它的长久存在有着不可磨灭的道理。

经典之作有着其生存的广大空间,有着强悍的生命力。一部意味隽永的《论语》,流传至今,历经几千年仍不衰不竭,其读者群如何之庞大,不可得知。而刚踏入学门的我们,便懂得其中的“温故而知新”。《荷马史诗》、《伊索寓言》等,其影响之大、价值之大,作为经典流传至今,也源于其强盛不息的生命力和给予人们的丰富的启迪。

经典之作有着强劲的感染力和渗透力。其文中对宇宙万物深邃的探索,对人生疾苦的密切关注或真实的揭露,或对人类未来的憧憬或热情的讴歌,都会让读者体会到一种莫名的感觉,不禁被感动,不禁被感染。这种抵挡不住的力量会渗透进你的心田,使之感化。年深月久,它将会在内心深处慢慢地沉淀,继而不知不觉地会变化成我们情操的一部分,影响着人生前方未走的路。经典的影响、经典的感染,让人们告别蒙昧无知,向文明、高尚迈进。

经典之作的魅力还在于它在不同的时期,会给人们以不同的影响和启迪,不同阅历的读者也会在同一部名著中找到不同的情趣。一部《三国演义》,有的人在里面读到了精深的谋略、悲壮的人生;有的人体味出错综复杂、尔虞我诈的人际关系。年少时阅读《三国演义》,或许只对跌宕的情节、高超的武功倍感兴趣;中年时读《三国》或许只对其中高深的计谋策略深思玩味;而到了老年,再次品读,其感觉则更可能是对人生成败功过的喟叹。

经典之作有着极大的吸引力。捧起一部名作,它会让人忘记时空,把你带进书中的世外桃源,使你心甘情愿地被它所吸引。一部《红楼梦》竟可以令我废寝忘食,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深深地牵动着我,叫我心潮起伏,难以入眠。

风雨的无情侵蚀,雕栏玉砌会无奈地成为残垣断壁,而历经千百年的经典名著,代代传诵,时至今日仍新颖长青,光芒四射!

经典,有着辉煌的过去,有着灿烂的今天,也必将有着永恒的未来!

[关于读书的话题作文优秀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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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校园暴力事件典型案例分析

全文共 2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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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事件典型案例

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原本安静宁和的校园这块净土上,现在也接二连三地发生校园暴力事件,因此校园安全已成为人们非常关注的焦点问题。导致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一些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淡薄,自控能力差,是非不分,从而引发学生伤害事故频繁发生。

青少年在生理上和心理上都正处于发育阶段,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尚未完全形成,很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和因素的影响。因此,校园安全并不是哪一个学校领导或少数教师的管理能够简单的完成的,必须要依靠学校、家庭和社会等多方面的力量,大家共同努力,为我们的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给他们一个和谐、舒适、快乐的校园。下面用具体案例来分析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在制止校园暴力事件,防止学生伤害事故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和影响。

一、具体案例:

2011年9月某日,在某校的大门口外50米拐角处,高二某班詹某同学伙同本班5名同学对高一某班李某进行群殴,致使李某门牙脱落2颗,身体多处受伤住院。后经学校政教处调查,两位同学的矛盾源于当天中午在学校食堂打饭时其中李某同学插队,詹某同学上前制止,李某同学不听劝告,两人在食堂内发生了口角。詹某回到班上以后,将事情告诉班上的其他几位男生,大家商议之后,决定在下午放学的时候在校门口堵住李某同学,好好教训他一顿。因此导致詹某等五位学生群殴李某学生暴力事件的发生。事后学校邀请詹某、李某及另外五位参与打架的学生家长到校,经过协商最后达成一致意见:詹某应负主要责任,承担50%的医药费,其他五位学生负次要责任,共同承担50%的医药费。参与打架的学生经过学校和家长的教育,都表示承认错误,学校根据当事学生的责任大小和认错态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案例分析:

1、从学生自身角度来看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

詹某李某等学生在校属于经常违纪违规的学生,他们缺乏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校园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我们都知道,青少年正处于心理上、生理上的发育阶段,对挫折的承受能力低,情绪情感不稳定,很容易采取一些非常过激的行为。他们又常常以自我为中心,从不能考虑他人的需要。同时,每个成员个体的身份意识被团体成员的身份意识弱化,心理健康教育缺位,来自同伴或团体的压力往往也就成为了青少年陷入暴力等不良行为的重要因素。

2、从家庭的角度来看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

詹某父母离异,跟着父亲生活,父亲忙于生计对孩子疏于管教。且在其家中长期存在家庭暴力,幼小的心灵很早就蒙上阴影。詹某从小缺少父爱、母爱,其性格孤僻、偏执,难以承受挫折和打击,遇事好冲动、走极端,喜欢用暴力来解决问题。

李某则是家中的独生子,家庭经济条件优越,其父母过分溺爱孩子,使他从小娇生惯养。家长对他缺乏责任、义务和爱心等方面的教育,导致他是非不分,以自我为中心,性格上自私、冷酷。

3、从学校的角度来看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

“成绩唯一论”,“唯分数论” 依然主导着学校的教学目标。由于青少年学生的性格,能力及兴趣爱好各不相同,仅仅以“成绩论英雄”的教育模式从根本上否定了人的本性,应试教育使得这些成绩不理想的学生常常不被人重视甚至被人歧视。如此案例的詹某、李某两位同学成绩都不尽人意、厌学、不求上进,所以他们上课不听讲、不做作业,甚至打架、寻衅滋事,违纪现象时有发生。

4、从社会和谐程度来看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

一些社会歪风邪气充斥着校园,暴力、色情文化催生了校园暴力。当前一些中小学周边环境依然十分恶劣,一些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不宜未成年人进入

的场所,无视有关规定向未成年人开放,严重损害了教学和谐环境。虽然我国有关青少年问题的法律禁止孩子接触暴力、色情文化,但实际上没有可操作的限制性规定。在影视文学作品、音像制品、小报小刊、电子游戏中,青少年可以很方便地接触到暴力、色情场面。

三、预防与措施:

首先,面对具有暴力行为的青少年,除了教育、批评、惩罚外,更应该仔细调查他们为何会产生暴力行为的原因。识别暴力的产生的因素,如是否有学习困难,是否有家庭暴力等,然后有针对性的处理和改善有暴力倾向的青少年的外在不利环境及内在的“暴力能解决问题”的错误认知,从而彻底改变其不良的行为模式。

其次,如果学校一味地强调文化课成绩,而不注重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即便有教育成果也是残缺的。法制教育应和文化学科建设联系起来,应在中小学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定期安排学生参与法制教育活动,聘请法制老师以具体的校园暴力案件说法,将其贯穿到教学当中,而不应单纯地以文化课的成绩作为对孩子的唯一评价标准。

第三,在许多中小学校还没有专职的心理辅导教师,国家应考虑在中小学开设心理辅导课程并配备专职的心理辅导教师。各级各类学校包括中小学,都应该尽快建立一套完善的心理和道德干预机制,预防因为心理疾病引发的过激事件发生。

第四,必须强化父母对孩子的监管责任。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这就是说,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教育责任是法定的,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对不尽监管责任的父母应予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合作,为处于动荡不安的青春期中的青少年提供一个更平等,更关爱,更人性化的成长空间。预防校园暴力,必须尽快遏止通

过网吧传播的暴力、色情文化对学生的影响,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为青少年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延伸与思考:

校园暴力是由个体或群体实施的一种侵犯性行为,是一种基于恶意或是故意的有目的行为,目的是让受害者产生心理上的恐惧、痛苦或身体受到伤害的行为。所以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过程中,要教会学生如何应对校园暴力的挑衅行为。

就上述案例,从处理的结果上我们得出结论是:当我们的学生面对同伴恶意挑衅性的行为,比较有效的应对措施是告诉老师或者家长,让他们来充当“中间人”,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而起反作用的应对措施往往是予以反击或者消极承受伤害。这说明教师在处理校园暴力问题上是有其独特的作用的。因此,学校领导和教师应该义不容辞的肩负起抵抗校园暴力的重任,在教师个人和学校组织力量有限时,我们甚至可以借助于司法机关、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对严重的暴力伤害事故做出有效的处理。

【案例44】一起典型的校园暴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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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普通党员学案例,谈感受心得体会

全文共 1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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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必须先立法立规。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修订就是我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是党章相关规定的具体化,是提高党管治党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的有力保证。

《准则》和《条例》于2016年开始施行,新年之际,进一步重温学习,感觉最重要的就是要严格执行。习近平总书记讲,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同理,党章、党规党纪的执行也是其生命力的显现。我们必须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实施,自觉对照执行。

一、党组织和党员都要执行

《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为我们党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保障。

对我办党组织来说,从办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到党小组都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中央部署,真正把纪律的权威树起来、把纪律的执行严起来,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并监督执行,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对党员来说,要牢固党的意识,自觉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体现执政党的公民意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要以更高的标准带头践行,维护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发挥党员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

二、要增强执行的自觉性

《准则》和《条例》既给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也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行为底线。《准则》是主线,从正面倡导的角度,提出了“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的廉洁自律基本要求。《条例》是底线,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列出了“负面清单”,明确了党组织和党员应遵守的6项纪律。

我办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全国专员办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经常提醒,警钟长鸣,把纪律和规矩刻印在全体党员干部心上,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党员干部,要持续深入地抓好学习,做到对具体内容了然于胸,对党规党纪心存敬畏,始终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行有所戒、行有所止,切实增强尊崇、遵守、捍卫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将党章党规党纪时刻牢记心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通过以上率下、上下联动,营造全办自觉尊纪学纪守纪用纪的的良好氛围。

三、执行要见细见小

执行《准则》和《条例》必须一把尺子量到底,见细见小、落实落地。要从细处着眼,小处着手,培养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做到“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从细微小事体现共产党人的精神本色。

我办要将《准则》和《条例》的要求嵌入日常工作的制度和流程中,细化为全办党员干部的具体行为规范,加大对制度执行的日常检查和问责力度,做到从日常抓起,从工作的每个环节抓起,从小事抓起。

全办党员要时刻用党纪党规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从小处着眼、从现在做起,经常对照党性修养高标准,切实把《准则》和《条例》的每一项要求、每一条规定执行到位。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笃行,自戴“紧箍咒”、自设“高压线”、自筑“防火墙”,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始终做到遵规守纪不遗细微之处,自我提高没有停滞之时,牢固树立起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和严明纪律观念。

四、要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督促

《准则》和《条例》作为党员的日常行为规范,除了加强正面引导之外,还必须加强督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制度落到实处,真正管用。

要牢固树立严管就是爱护的思想,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部门履行维护纪律和规矩的神圣职责,进一步落实好监督责任,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动辄则咎,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真正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

要严格党的正常组织生活,开好民主生活会,直面问题,一针见血,点到痛处,见人见事,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坚决防止失之以宽,失之以软的问题。要坚持例行谈话、警示谈话等制度,及时咬耳扯袖,坚决不走过场,不搞隔靴搔痒,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坚决纠正、督促整改、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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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安全事故案例观后感

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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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里最震撼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博帕尔化学品泄漏事故》,这次事故是迄今为止最严重的一起,死亡2万人,6万余人需要长期接受治疗。当时深受震动,但也并没有和自己的工作生活联系起来,在思想上没有引起多大的重视。

近期质检中心组织观看了安全生产事故视频,视频中有的是被车辆碾压致伤的,有的是操作不当被破碎机绞伤的,,有的是不戴任何防护措施就盲目救人,导致人没救上来自己也失去了宝贵生命的......事故现场惨不忍睹。而这些场景都与我们的日常工作中相似,比如厂区内本身倒运车辆较多,加上很多运输入厂原料和出厂产品的外来车辆。视频中就有这么一则案例是因为厂内司机酒后驾车将另一名工人碾压,厂内都规定了车辆和行人的区域,如果司机能遵守交通规则,员工都严格按照路线行走,并且在路上不追逐打闹,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是可以避免这类事故发生的;还有成品库,每天叉车频繁进出产品,行车要吊阴极铜和阳极泥,如果大家不避让叉车,随意在吊物下行走,迟早会酿成不堪设想的惨剧;质检中心虽然是相对安全的单位,但还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如取样工到各生产单位取样时,不遵守现场安全路线;员工携带明火或易燃易爆品进入化验中心储气室及药品室;在取强酸强碱溶液时不遵守操作规程;使用车床不佩戴防护眼镜,长发不入帽,不扎好袖口,戴手套操作;使用高温炉时,不戴好耐高温手套;使用振动磨样机时,不压紧装置盖好盖子,运行期间离开岗位。这些我们司空见惯的违章行为,都是会酿成大祸的导火索。

生命在逝去,家庭在破碎。安全不是做给公司看的,而是在保护我们自己,因自己的安全意识淡薄,导致事故的发生不单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更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无尽的伤痛。亲爱的同事们,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开始,让我们安全工作,守护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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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请假申请书

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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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___________:您好!我是___________,由于(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故不能参加_________________,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请假人: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大学生离校安全责任协议书为明确学校和学生在离校期间的安全责任与义务,保障学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特拟订如下安全责任书。经学校授权,本安全责任书由各二级学院与学生签订。

一、学生在离校期间,学生回家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家长和所在学院同意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视为学生在假期间正式回家。未经学校同意,学生不得自行离开学校。学生假期间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事件,且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学生在离校期间,应严格遵守《巢湖学院学生手册》及学校其他各项外出离校的安全管理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向学校做出安全承诺。

三、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并给学校及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学生在离校期间,学生要遵守交通法规,因违反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学生在离校期间,在校外发生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的,责任自负。

六、学生在离校期间,不得私自到水塘、河流、水库、湖泊等地游玩,由此造成人身伤亡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七、学生在离校期间,要爱护公共设施和设备。损坏或故意损坏公物的,责任自负。

八、学生在离校期间,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如因个人保管不善的原因造成损失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九、学生在离校期间,由于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因学生本人或他人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此安全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学院(盖章)班级: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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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民事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全文共 3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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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政法学院法学系的一名学生,我很荣幸地参加了20xx年度模拟法庭大赛,经过我们班一个礼拜的精心准备以及辅导老师老师的帮助下,我们最终取得的第二名的优异成绩!模拟法庭一直是我们政法学院的一个特色活动,是我院实践教学的一项很有意义的内容。我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模拟教学活动,以前只是在观看,这次亲身体验一番,才领会到他的真正的益处。

在这次活动中,我作为审判员,在开庭的过程中,虽然并没有说多少内容,但是却体会了整个开庭审理的经过。虽然我们的程序还是有所欠缺,但是我认为我们的准备还是很完全的,在我们的能力范围内,我们都做了精心的准备。通过这次实践教学,我了解了行政案件审理的基本过程,觉得关于行政案件方面的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内容都记忆深刻。把理论付诸实践才能真正地理解所学的知识,并且融会贯通。这样的学习方法是很有效的。 模拟演练的时候,所有的同学都很认真,我感觉不是因为这个活动是个表演,真正吸引大家的地方是我们体会了一次自己喜欢的知识如何发挥实际的作用。与自己学过的、了解过的东西相关的活动,总是调动大家不自觉地去向更深层次挖掘和研究。我加深了对有关法律知识和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法学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得到基本训练,对所学课程的掌握程度以及专业知识水平认识和观察社会的能力进行了自我检测,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与创新意识有所提高,各方面感受很深。另外,模拟法庭结束后,我再看教材就有不同的感觉。现在再看教材,觉得以前看书看得很死板,甚至根本就没有理解,有的是生硬的记忆,有的不知道之所以这样规定到底蕴涵怎样一个实际意义,现在看来这些问题是值得思考的。通过这次活动,学以致用是我最大的收获,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改进自己的学习方法。我希望能有更多的机会参加类似的实践活动,虽然付出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收获是很大的。

在模拟法庭老师的指导下以及各位同学的努力学习下,我们于20xx年x月x日顺利地参加了这次模拟法庭的现场考核,我们所模拟的是一个民事案件开庭审理的全过程。 当老师在监考席上坐下后宣布:“请同学们安静,等待开庭”。模拟法庭的第一幕正式搬上了“银幕”,我们都走进了模拟法庭的现场,首先书记员沉稳的走向书记员台,宣布公诉人、辩护人入庭,询问确认到庭情况,然后宣布法庭纪律,接着是审判组法官出庭并宣布庭审开始,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法定程序。 此案事实较为清楚,不过我们没有任何一个人把它当作是一个简单的案件来看待,大家都很认真,积极地在尽力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庭上公诉人和辩护人进行激烈的辩论。时间飞快的流逝,一个小时过去了,最后,法庭宣布由合议庭合议产生的判决书,模拟法庭的庭审就此划上了句号,这时我才意识到我们不过是在模拟法庭而已,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活动。从庭前准备到庭审结束,整个实践过程学到了教科书上许多没有的知识,不过我真的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多么渴望有一个安定团结的社会大家庭,我要向世人宣导法律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 我们缓步走出了模拟法庭的庭审现场,同学们纷纷谈论着这次庭审的优缺点,通过本次模拟法庭庭审考核,体现了教师的教学质量的优良化,教学体制的完善化。

一、教学实践方向正确。教学的灵活性及实践的空间都得到了无限的延伸,有利于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充分应用到实践中,但由于学生对所学知识运用不够灵活,所以老师所传授的经验及知识没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二、教学模式开放、

灵活、实用。具有极强的吸引力,虚拟接近生活,让同学们真正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法学者,肩上的责任极其重大。 但第一次参与到这样一个环境中来,的确也显露出了我们学习中的不足以及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庭审的准备阶段。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有的同学对该阶段的部分程序理解不够,在部分细节上拿捏不到位,显得庭审程序有些脱节或者气氛不够好。但经过指导教师的演练和指导,都能及时纠正。 二、庭审调查阶段。在演练的过程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对证据的处理上,依照庭审程序,公诉人应在出示证本文共分为:第一页 第二页 据的时候对证据做出一定的讲解,但到了实际考核的时候同学们却忽略了这一点,在审判长宣布由公诉人出示指证证据的时候,法警依程序呈上了指证证据,但公诉人却没有对此做出陈述,这说明我们还没有对整个庭审的过程完全理解,这就还需要我们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的生活中,并从实践中进一步深化所学的知识,进一步改善今日模拟法庭中出现的不足。 三、法庭辩论阶段。由于案件条款明确,案情属实,所以争议不大,。不过在双方进行辩论的时候,语气有些低落,为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而各执一词的激烈争辩,反而有点讲和的味道,让整个庭审过程中最为激烈、振奋人心的一幕变成了一场调解会,没有把握好庭审的节奏感,也没有完全进入状态中。 四、对于我个人的帮助。担任审判长一角色参加庭审,使我对庭审程序和量刑、判刑有了一个更明确的认识,不再像以前脑海中的那种模糊概念,通过本次实践,对自己两年来的学习有了一个考核,原以为我学的很棒,可现在才明白学的是最浅薄的东西,要想在实践中发挥出自己的潜力,我还得一直努力地学下去,“学无止境”古人总结出来的这一点我在此刻理解是最深刻的。 本次模拟法庭存在遗憾,但同时也给了我弥补的机会,我会不断地学下去,因为我还年轻,我有着强大的生命力,我会对新生事物不断的追求,会不断的去发现。在此,我非常感谢我们学院我们提供了这么好的一个平台,让我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实践的最佳场所,真实的检验了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认知水平、理解程度、运用能力。

本次模拟法庭取得了巨大的收益,通过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通过本次庭审实践,我初步掌握了审案的大致过程,对法律法规的应用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也充分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对于自己两年多来学习法律知识的成果进行了一次实地检验。这对今后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方向有巨大的指导意义。在汲取法律知识时,要从法理入手,从应用着眼,做到有的放矢,不能成为只了解相关法条的辞典式的知法者。在自己学习历程中都取得了相当大的成绩。让在本次模拟法庭审判过程中,我有幸担任该案的合议庭成员之一,在指导老师与同学们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庭审任务。虽然我做到了审判长该有的沉着冷静、严肃稳重,但是在整个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两次微小却极为严重的错误:在告知被告人其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之后,由于我的疏忽大意,没有询问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回避制度建立的意义在于确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观公正的处理,确保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受到公正的对待和确保法律制度和法律实施过程得到当事人和社会公正的普遍意义。如果这样的情况发生在司法实践中则是公然剥夺了被告人应有的诉讼权利,破坏了司法公正,被告人也可以就此提起上诉,保护自己的诉讼权利。在合议庭评议后宣布判决结果时,我们合议庭没有起立宣读判决结果,这样的做法可以说是忽视了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有损审判工作人员的形象。

总之在整个活动、学习的过程中,我更进一步解了程序对于实体的重要性,真正学到了审判机关庭审时所必须的程序、步骤,这为我今后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同学们都有很大的收获,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更重要的是在整个审判活动的过程中,同学们对之前学习过的各种法学知识加以灵活运用,并且巩固了之前学习过的法学理论知识,最重要的是通过此持模拟法庭活动,明确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更坚定了我们要运用法律手段伸张正义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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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案例二]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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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学《七月的天山》((人教版小学语文实验教材四年级下册第4课)一课时,提出问题:

师:花海是多么的美丽,想一想在花海上还有哪些景色呢?

生:花海上有蝴蝶在飞,蝴蝶飞在花海上,显得格外美丽!

生:花海丛中有小鸟,小鸟也很美丽!小鸟飞在花海上,显得格外美丽!

师:不错,注意不要对“美丽”重复使用!

生:柳树很绿,柳树倒映在花海里,显得格外嫩绿。

生:云很白,云飘在花海上,显得格外洁白。

生:水里的小鱼虾很活泼。鱼游在花海里,显得格外活泼。

……

在学生的讨论声中,学生接着 “马走在花海中,显得格外矫健;人浮在花海上,显得格外精神”的句子,写出了“蝴蝶飞在花海上,显得格外美丽”、“鸟飞在花海上,显得格外轻盈”、 “云飘在花海上,显得格外洁白”、“柳树倒映在花海里,显得格外嫩绿”等句子,很好地达到了练写排比句的教学效果。

反思:排比,这种修辞方法在小学中年级阶段就已经出现,对于排比句在阅读课中的教学,教师不必对学生讲过多的修辞知识,而要引导学生通过对典型例句的认识和理解,学生在初步掌握排比句的句式特点后,强化练习,达到能够熟练运用的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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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教师资格考试作文案例

全文共 1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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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理想的教师究竟应具备怎样的素质?对此,国内外学者众说纷纭,仁智各见。我认为,理想的教师,应该是胸怀理想、充满激情、富于爱心、勤于学习的教师。

任何教师要想有高的成就、高的水准,首先必须要有崇高的理想。作为教师来说,走上教育岗位以后,必须为自己设置一个一生为之奋斗的目标。只有设置这样一个目标,才能把自己的所作所为锁定在这个目标上,才能不断增强自我意识和使命感,才能不断地进行自我挑战,否则会走弯路,会荒废时间及精力。

一个的教师,不仅要具有远大的理想,还要有激情。生活中的一些人,为什么没激情,因为他发现不了自己的可爱之处和伟大之处。自信使人自强,适当的“骄傲”使人成功。只有自信,才能使一个人的潜能、才华发挥至极致,也只有自信才能使人得到“高峰体验”。一名理想的教师,应该不断地追求成功,设计成功,更重要的是要撞击成功。只有去撞击每一个可能成功的暗点,才能擦出成功的火花。当一个教师停止撞击了,就意味着他对生活失去了意义,对自己的存在失去了自信。

理想的教师更应该是一个充满爱心,受学生尊敬的教师。爱是教育成功的基础。我们有些教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在教,但是他从没有在教的过程中寻找到乐趣,心中也没有涌起一种爱的热潮,这样的教师永远也不可能取得教育上的成功,永远也不可能把握教育的真谛。未来的教育家应该投入全身心的力量去爱学生、爱教育。只有爱,才能赢得爱,你爱教育事业,教育事业也会爱你,你才能获得事业上的乐趣。你爱学生,学生也才会爱你。教师爱学生,一个很重要的表现就是相信每个孩子,每个孩子都具有巨大的潜能,而且每个孩子的潜能是不一样的,只有独具慧眼,发现每个孩子身上的潜能,鼓励孩子去不断地自主探索,才能使他们的才华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我认为,只有在爱的基础上,教师才会投入他的全部力量,才会把他的青春、智慧,无怨无悔地献给孩子们,献给教育事业。

理想的教师,应该是一个勤于学习,不断充实自我的教师。勤于学习,充实自我,这是成为一名教师的基础。一个理想的教师,一个要成为大家的教师,一个想成为教育家的教师,他必须从基础抓起,扎扎实实多读一些书。作为一名教师,你跟其他专家不一样,需要各方面的知识,一个知识面不广的教师,很难真正给学生以人格上的感召。孩子年龄越小,他对教师的期望就越高,他就越是把教师当作百科全书。在他们眼里,教师是无所不知的,而如果教师是一问三不知,他就非常失望。所以教师应该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

总之,教育需要理想,需要激情,需要爱心,需要养料。只有如此,我们的教师才能茁壮成长,我们的教育才能健康发展,我们的民族才能在与世界各国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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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民事起诉状的写作技巧

全文共 3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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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案件或诉讼程序的产生,首先由起诉而提起,起诉就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写起诉状,即俗称的“写状子”,虽然我国法律规定,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下面是小编收集了民事起诉状的写作技巧,欢迎阅读。

一、明确起诉原因

起诉的原因,从法律上说,就是当事人因何种民事权益被侵害或因何种事实发生民事争议而向法院起诉。比如:是因为感情不合准备离婚,还是向债务人讨要欠款等。起诉的原因直接决定了案件的类型,明确为什么要起诉,才能明确起诉的目的和所要达到的诉讼结果。

二、掌握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受理的主要规定是:

第108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110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111条 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以上是《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受理的三条主要规定,掌握和领会这三条法律规定,对于如何写好民事起诉状是十分重要的。

三、巧妙地提出诉讼请求

不同类型的案件,案由不同,诉讼请求自然不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案件分为几百种类型,即使同一类型的案件,因客观事实和当事人的状况不同,也导致了诉讼请求的不同。所谓“巧妙”,就是说,提出诉讼请求时的用词一定要严谨、精练、准确,既要把请求表达清楚;又要“惜墨如金”。请求的内容要有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的支持。诉讼请求是分析研究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高度概括提出的。

诉讼请求是否适当,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胜败和结果,很多案件都是因为诉讼请求不当导致败诉,或者即便胜诉,也没能更大程度地实现自己的诉讼目的。

四、诉状各部分的写法

1.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起诉状”(或“民事起诉书”、“民事诉状”等)。字号较内容要大,以二号字为宜。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首行缩两字),分别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具体住址、联系方式等。如果同案原告为二人以上,应当分别写明。如果被告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住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3)诉讼请求:(首行缩两字)写明原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问题。依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变更之诉的不同请求,具体写出。

2.正文:事实和理由

(1)事实部分:(首行缩两字)应写明原告、被告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以及双方发生民事权益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情节和后果。一般应以时间顺序,既要如实地写明案情,又要重点叙述被告侵权、违约等行为的后果。

(2)理由部分:(首行缩两字)要根据案情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阐明原告对本案的性质、被告的责任以及如何解决纠纷的看法,说明自己诉讼请求在法律上的依据。

(3)证据:(首行缩两字)写明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能够证明案情的证据的名称、件数或证据线索,及证据来源。证据部分在正文当中也可以不体现,或者仅举出重要的证据,或者附证据目录。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此致”空两格、“某某人民法院”另起一行居左顶格。

(2)具状人(起诉人)原告(本人)签名;如果是法人应加盖公章。

(3) 起诉时间:某年某月某日。

4.附项(首行缩两格)

本诉状副本份数,诉状副本份数应按被告(含第三人)的人数提交。

其他有关证据证明材料的份数。

五、常见问题说明和误区纠正

1.纸张、笔、墨要求。诉状用纸型号,现在普遍要求的是A4纸,同时,因为法院审理的案件材料最后需要装卷归档,并长期保存,所以,诉状最好是用黑色字打印。

2.“当事人”栏,均应写明姓名(包括曾用名)。现用名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样的,以身份证上的姓名为准;因某些案件与当事人具体年龄有关,所以最好写明具体的出生年月日、对被告或第三人的出生年月日确实不知的,可写明其年龄或大致年龄;要写明具体单位及住址或办公地址,以便于人民法院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尽量写明电话等具体联系方式,便于人民法院电话通知开庭等相关诉讼事宜。

3.未成年人诉讼问题。原告是未成人本人,法律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这种情况下,父母不是原告,是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参加诉讼,所以,写起诉状时不要把父母写成原告。同理,如果侵权人是未成年的案件,也只以侵权的未成年人为被告,并写明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

4.“诉讼请求”栏,应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充分体现法律规定的“具体”要求,否则起诉立案时,法院会要求重新制作起诉状。如:只写“要求被告赔偿损失”,而没有写明具体请求数额等,法院是不会立案的。如果有多项诉讼请求,也应分别具体写明。

5.案由问题。案由是人民法院在立案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结合诉讼请求决定适用,不属当事人起诉确定的内容。

6.事实与理由。该部分是诉状的主要内容,应紧紧围绕诉讼请求来阐述,一般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结果和证据等。因为该部分的每一句话,都是为了证明原告诉讼请求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或者证明对方行为的违法性或违约性质,书写时应以陈述事实和理由为主,详略得当,切不可长篇

7.证据问题。有保留地向法院提交证据是千万使不得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一般不具体写在诉状里,只是在诉状后“附:起诉状副本份”,最好另行按一定顺序制作证据清单(表格),并简要说明每份证据说明的主要问题,做到条理清楚,一目了然。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最好是复印件(但同时带原件去立案审查),如果有的法院要求提交原件,要注意要求法院出具收到具体证据的“收条”,以防万一主客观原因的“丢失”。

8.确定管辖法院(递交的法院),属于仲裁(包括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复议、刑事自诉的,不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使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起诉状也应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一般以被告所在地、侵权行为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不动产所在地等确定管辖法院。

9.具体人(起诉人)部分,自然人起诉的,应该由本人亲笔签名;法人或其他组织起诉的,应盖单位的公章,不可盖财务章或合同章。

10.所附诉状副本份数,副本的份数应该与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人数一致,立案时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交,需要强调的是起诉人自己别忘了保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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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微型师德案例观后感

全文共 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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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次网络学习,我观看了《震撼心灵最美女教师》、《美丽的圈套》、《爱让我们成就彼此》、《寻找最美乡村教师》等这几个微型师德案例后,我确因为内心的感动而激动的流泪,感触颇深,我忽然觉得语言是多么苍白无力的东西,因为我无法用语言形容此刻的心情,充斥在我内心的只有四个字:爱与责任。已经在农村教育战线上摸爬滚打了将近23年的我,对我今后的教育生涯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和定位。

今年,在教育领域出了个可歌可泣的事迹,那就是佳木斯市的最美女教师张莉莉在紧急关头,推开学生的壮举,真真体现了一个教师对学生的大爱!《美丽的圈套》让我体会到要做好一个教师,除了要有爱心外,还要有艺术,“严师出高徒”光有严还不够,还要有引导学生的艺术。《爱让我们彼此成就》中的汤普森老师和泰迪的故事,对我们也深有启发,我们常叹差生,差班等,看来我们还是平时的工作还不够深入,没有走到学生心灵的深处。《寻找最美乡村女教师》中的阳光小学校长陈万霞老师关爱留守儿童,能让学生真正的感受到了被关爱,赢得了学生称她为“妈妈”。 我认为“最美教师”的义举正是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崇高品质和心系学生,爱生如子的高尚师德的最好的诠释。在她身上印证了平凡中的非凡,普通中的崇高。我要向“最美教师” 学习:一是至善大爱的精神,最美的教师美在大爱,这种爱就是把学生真正放在心里。二是甘于奉献的高度责任的精神。最美教师,美在责任。至于如吴菊萍救小孩,吴斌舍身救乘客,孟佩杰奉母事迹更是如朵朵金华熠熠闪耀。

“最美女教师”的壮举令我感动,我觉得这个美不仅仅指容貌美,更主要的是指张丽莉老师的人格美。在千钧一发的危急关头,张丽莉老师能挺身而出,体现了一个教师对学生发自心底的关爱,她用无私大爱谱写了一曲生命的赞歌,塑造了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值得我们学习。这种壮举不是她一时冲动,而是一种本能,是平时对自己的师德修养的结果。如果平时不注意自己的师德修养,她是不可能会有如此举动。她已经把关爱学生的意识烙进了自己的心灵深处。成了一种本能。这是教师道德的最高境界,也是我们追求和奋斗的目标。

看了这几个故事后,我才深刻的体会到了什么叫做“成就学生的一生”。老师不仅是学生的老师,还是他们某些时候的父母,他们的兄弟姐妹,他们的知心朋友,如果我们真正的融入了这些学生的生活中,我们就能更加深刻理解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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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社会道德缺失案例

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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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医药费花了不少。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老太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

彭宇表示无辜。他说,当天早晨3辆公交车同时靠站,老太要去赶第3辆车,而自己从第2辆车的后门下来。"一下车,我就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了,不一会儿,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动过来扶老太。老太不停地说谢谢,后来大家一起将她送到医院。"彭宇继续说,接下来,事情就来了个180度大转弯,老太及其家属一口就咬定自己是"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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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法律案例分析论文篇

全文共 2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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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跟随律师及相关案件进行了实习并且承担了一部分工作,现选择其中一个案件进行一部分改编并且结合一些热点法律问题与争议完成案例分析报告。

一、 案情概要

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北京时间凌晨1点28分,司机陈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道路上行驶,在一个V字型路口进行调头,由于路口转弯角度较大,加之是夜晚,视线不明确,司机陈某没有看到调头路口处有一个醉汉被害人王某躺在马路口,汽车碾压王某于车下,之后陈某下车查看并看见王某躺在汽车底下,随后司机陈某慢慢挪动汽车并且驾车逃逸。后被害人王某被路人发现并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于第二日上午死亡。经法医专业鉴定后,被害人王某是由于被汽车碾压后造成内出血从而引发创伤性失血导致休克,最终死亡。交警部门时候对事故现场进行了相关的勘察,认定被害人王某处于V字型路口偏左侧的地方,交警大队进行实物实验,利用一辆汽车进行现成模拟发现王某所处的位置在汽车调头时是无法被发现的,即处于一个视野盲点,加之是夜里就更加难以发现,即使发现也无法再及时的采取相关补救措施。一周后,司机王某被有关部门逮捕归案,并且交代了相关案件情况,其中包括被告人陈某说他当时以为被害人王某已经死亡的主观意志,其他情况与交警部门所认定的结果一致。

二、 案例分析

本案中的争议点主要有两个:第一个是司机陈某对于撞人这个行为的定性,即是否属于意外事件。第二个是陈某之后的逃逸行为如果来界定。

(一)、陈某撞人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刑法》第 16 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后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根据这一规定,所谓意外事件就是指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后果,但行为人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其最本质的特点就是行为人无罪过且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虽然从法医的鉴定结论中可以认定,被害人王某的死亡和司机陈某的撞人行为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但是,交警大队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和试验的报告材料里可认定,陈某撞人的主观状态既非故意也非过失,而是因为路段本身的构造和事故发生时天黑的客观原因以及被害人王某醉酒的主观过失造成的。这个有一个质疑,作为一个的司机,在调头行驶的时候肯定应当要减缓速度,注意安全,若是司机尽到这个注意义务,那么即使撞人了,被害人王某也不至于由于内出血,创伤性失血性休克导致死亡,是不是陈某主观上也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呢? 被害人王某本身存在一定的过错,深夜醉酒倒在危险的地方。一般正常的人都不会选择在转弯路口的位置躺着,那里是属于较为危险的地段。司机以自己的惯常思维,也无法能预料到掉头转弯处偏右位置会躺着一个人,尤其还是在深夜。法医的鉴定报告中说明了被害人王某

并没有当场死亡。即使司机减缓速度(深夜,如果周围不安全,司机也不敢放太慢的速度),若撞的是要害部位,也不能避免给被害人李某造成严重伤势的后果。是被告人陈某对被害人的遗弃和逃逸行为给本身受害的王某增加死亡的几率。而且法律不应当强人所难,实际情况中没有那么多的如果,并且依存疑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没有断定被告人陈某造成损害的结果是故意或过失的证据,应当作出对被告人陈某有利的裁定和判决,不应当定陈某在撞人行为上违反了交通运输法规。因此,在此案中,被告人陈某的撞人行为应当认定为意外事件。

(二)、丁某逃逸行为应当认定为间接故意杀人 首先,基于第一点的判断,由于被告人陈某的撞人行为是意外事件,因此,可以排除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交通肇事罪与交通事故中意外事件的区别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过失和客观方面是否违法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主观上有过失,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如行为人没有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且是由于不能预见、不能抗拒、不能避免的原因引起交通事故,则不存在罪过,不能认定为犯罪。《刑法》第 133 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 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结合法条及相关的分析,被告人陈某逃逸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其次,被告人丁某的逃逸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间接故意杀人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后果,但主观上却放任这种危害行为的发生,从而导致当事人死亡,则行为人犯的是是间接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杀人罪中的行为人在认识意识上是明知危害行为可能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后果发生,意志因素是主观上对危害行为持放任态度,结果当事人因该危害行为而死亡。结合案件来说,被告人陈某发现有一人被其撞伤后,慢慢挪动汽车驾车逃离现场。 被告人陈某将被害人王某丢弃在路边是一种怎样的心理状态呢?很明显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被害人王某的死亡而不顾,然后驾车逃逸。被告人丁某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陈某对被害人王某是具有救助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 76 条

第二款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 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而陈某却不对王某进行作为义务,对王某的现状听之任之,即使被告人陈某主观上认为王某死了,害怕而逃离,但是,没有对王某判断是生是死而大意逃离仍然是被告人陈某的过错,即使王某死亡,陈某仍然不应当丢弃被害人王某,应当由医生对王某的生死进行评断。所以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在这不应当得到适用。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的含义是在对事实存在合理疑问时,应当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裁定。张明楷教授认为此原则有以下几种 适用界限: (1)只有对事实存在合理怀疑时,才能适用该原则; (2)对法律存在疑问时,应根据解释目标与规则进行解释,不能适用该原则;(3)在立法上就某种情形设置有利于被告的规定时,对被告人的有利程度,应当以刑法的明文规定为根据;(4)在对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的认定存在疑问时,应进行合理推定,而不能适用该原则宣告无罪;(5)虽然不能确信被告人实施了某一特定犯罪行为,但能够确信被告人肯定实施了另一处罚较轻的犯罪行为时,应择一认定为轻罪,而不得适用该原则宣告无罪。对当事人的听之任之的主观心理的推断是合理的,不论被告人陈某是认为王某已死还是未死,对与王某来说,最坏的结果就是死亡,而被告人陈某却放弃了给王某一丝生存的机会,选择了最坏的结果,那是法律不允许的,法律不能强人所难,但是也必须合理公正。综上所诉,被告人丁某的逃离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三、 基本结论或观点

综上所述,案件中被告人陈某属于意外事件,但是随后其驾车逃逸的行为却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罪,等待陈某的将是法律合理公正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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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两学一做学案例,谈感受心得体会

全文共 1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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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0日 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进一步强调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并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责任更大、要求更严,意义重大。《准则》是目标、是方向,《条例》是基石、是起点,我们必须逐条掌握内容,做到行有明线,禁有底线。

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不但要原原本本学习,熟知要义,更要形成内化于心的思想自觉和外化于行的行动自觉,把标准树起来,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做到心中有敬畏,头上有戒尺,筑牢“防火墙”。作为街道主要领导,更要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一以贯之,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既要内化于心,更要外化于行。要让《准则》、《条例》落地生根,就必须全覆盖抓学习、全身心担主责,早学一步、深学一层,贯彻落实。一是要强化学习意识。要认真学习两项法规,通过学习补牢精神之“钙”,正确理解“纪律”与“法律”的关系,将其学深悟透,把纪律和规矩记在脑中,刻印在心中,形成思想自觉。二是要增强执行力度。要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时时、处处、事事高标准、严要求,自觉接受监督。按照《准则》和《条例》明确的八个方面要求、六个方面纪律,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小节抓起,把住欲望关,净化朋友圈,管好身边人。三是要强化统筹推进。要联系自身工作和生活实际,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推动完成中心任务结合起来,让严格执行纪律规矩催生推动发展动力,做到两促进、两不误。

既要坚守底线,更要对标高线。学习贯彻两项法规,需要关注的不仅是怎样才能坚守底线,更多的应该是思考如何对标高线。要把提升党性修养作为一辈子的精神追求,把个人成长进步融入党的事业发展,无论在任何岗位上,都始终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一是提高责任意识。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扭转“重业务工作、轻廉政建设”的思想误区。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抓责任具体化,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任务。二是增强担当意识。在干事上敢于担当,在管人上敢于担当。强化“严格要求是对干部负责”的理念。三是强化示范意识。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制度,用制度规范用权,用制度约束自己,用制度加强管理;自觉带头维护制度,切实做到行动先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为干部群众做出榜样,形成遵守和维护制度的良好风气。

既要自省自律,更要严抓严管。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的应尽职责,也是《条例》规定的纪律要求。这次《条例》第一次将主体责任列入纪律规范,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压实了责任。一是要增强自律意识。党员领导干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少数”,在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上,必须以更高更严的标准要求自己,在遵守和执行党纪党规方面率先垂范、当好标杆。二是要树立严管责任。要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管理,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三是要突出问责力度。要坚持有纪必执、执纪必严,对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决不搞选择性执纪,决不搞“法不责众”,决不搞“下不为例”。要全力支持街道纪工委执行好《准则》和《条例》,要坚持“一案双查”,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责任追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问责一个、警醒一片。

当前狼山正处在发展的攻坚时期,处处有诱惑。作为“一把手”、主要负责人,在带头严格遵守两项法规的基础上,更要担当起主体责任,坚持铁腕抓作风、铁律管干部,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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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出示课件案例评析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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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12岁)、展某(13岁)、李某(11岁)抢劫案, 三人摹仿电影中的黑社会人物,购买砍刀、胶带等作案工具, 身穿黑色风衣,头带礼帽、墨镜,各持砍刀,强行闯入被害人的废品收购点,持刀抢劫现金后,将被害人捆绑并用胶带封嘴后逃走。

2、问:三人的犯罪成因?

3、学生讨论并发表自己的见解。

4、出示课件(评一评)

三人家庭条件并不贫困,三人之所以去抢劫,除了受到不良外界因素的影响外,放任自流的家庭环境也养成了三个人自私自利、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在这些孩子的意识中,自己想要的就必须得到,自己的要求必须得到满足,听任自己的欲望的支配对他们已习以为常,至于其行为后果如何,社会舆论如何评论,则统统不在他们的考虑之列。上述的三人抢劫团伙也有着相似的家庭背景,要么属于父母离异,在家受气,要么因为和父母不和,离家出走,相似的经历也让他们一拍即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合作探究

1、如何避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途径?(学生讨论)

2、在我们身边是不是有相关的案例?我们如何应对?(学生讨论并发表自己的见解)

3、出示课件(看一看1)

师:当发现未成年人打架斗殴

4、出示课件(看一看2)

发现他人对己或别人实施不法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可以通过学校或家长向公安机关报告。

5出示课件(看一看3)

四、开放性评估题

制作“青少年救护、自护卡”

内容:匪警、火警电话,维权热线、当地派出所、卫生院、消防队、学校、班主任等救助方式与电话号码。

五、小结并布置课后思考题

本节课你有哪些收获?

你还有哪些经验和同学们分享?

六、小贴士

用智慧和法律保护自己

1、敏锐地识别,清醒地判断

2、理智地自制,灵活地自卫

3、依法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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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道德绑架案例

全文共 1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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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刘福成为了筹钱给女儿治病而向国内六位富豪求助的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不久,被求助的富豪中有两位表示愿意捐助。

二、网友呼吁大奖得主捐钱。广东省电白县18岁女孩蔡燕梅患有尿毒症。蔡家已花掉10多万元,负债累累。如果彻底康复,蔡燕梅必须换肾,手术费用逾20万元。

网友“冰尘”大胆建言:“我们找出买彩票中了奖的彩民,让其捐献25万,挽救一条生命……”巧的是,电白县就有一名彩民中得双色球两注头奖,总奖金高达1200多万元。

数个网友戴着口罩和鸭舌帽,来到投注站,手拉“救救蔡燕梅吧!伸出援助之手,让18岁的生命延续”的求助横幅,呼吁当地刚中了1200万元的大奖得主捐资救人。

三、前不久,中国男孩洪战辉作客央视新闻会客厅,接受了记者李小萌的专访。洪战辉在节目中重点谈了自己成名后的烦恼。其中,最让洪战辉迷惑不解的是,自从被评为2005年感动中国人物之后,他先后在全国各地做了近150场报告,而这些报告全部是免费的。洪战辉说他想过要收出场费,可是又不敢收。

洪战辉为什么想要收出场费呢?按他自己的话说,他觉得一个人付出劳动就应该有所回报,他出去做报告,其实也是一种劳动,是在给别人做一种精神上、能力上、心理上的培训,这种劳动应该得到一定的报酬。可是,他为什么又不敢收呢?他说如果收了出场费,一定会引起人们的非议,觉得作为精神偶像和道德楷模,根本就不应该计较经济上的利益。平常有人也时刻提醒洪战辉:你是一个公众人物,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形象。所以,洪战辉听从了这些人的劝告,以所谓的责任感做着无数的义务劳动。当然,为了不让自己太吃亏,不被他人不恰当地利用,对有些采访和邀请,洪战辉已经开始学会了拒绝和回避。

洪战辉的烦恼是其他众多道德偶像精神世界的缩影。它带给了我们一些值得深思的问题:我们到底需要树立什么样的的道德偶像?一个被社会推崇为道德偶像的人,究竟该如何做一个主体的人?特别是在社会商业规则和公众道德诉求面前,道德偶像们该如何作出自己的选择?

四、2006年9月,为了筹集孩子“神经干细胞移植”所需的4万元手术费,一位母亲向王菲、李亚鹏夫妇发出求助信,这封信刊登在了报纸上。

五、2006年3月,北京地铁车厢里,一个身披袈裟的男子扮成“唐僧”,号召乘客转告李宇春、徐静蕾等名人向一个患白血病的孩子献爱心,得到媒体广泛报道。

六、这回轮到了人气正旺的美女明星范冰冰。也许是明星们的财富太惹火,每每有穷困的老百姓通过媒体向明星们求助,而明星恰好又无甚反应时,总免不了一阵舆论的狂轰猛炸。有报道说,国庆期间几位演艺界人士号召参加“明星一起来”扶贫活动,范冰冰拒绝加入,不少地方报纸相继转载,攻击明星为富不仁甚至范冰冰个人的相关评论也在网络上风起云涌。

搜狐网正在进行的“范冰冰拒绝扶贫该不该遭到炮轰?”调查显示,有24954名网友投票赞成正方“应该炮轰”,同意反方“不应该炮轰”的才3804人。也许最先公开求助行为的媒体还会比较谨慎和有分寸,但越来越多媒体的转载、尤其是网络媒体的刊登,显然会不可避免地把被求助者推到“众目睽睽”的公共舆论聚光灯下,供更多不相干的“观众”注视和评说。而这些“观众”通常又会出于同情弱者以及反感为富不仁的普遍心理,一边倒地赞成“救助”,甚至对“不救助”提出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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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教育叙事故事案例三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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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报刊亭的故事

一天下午的点心时间,先吃完水果的孩子自己取书进行自选阅读。五分钟后,只听到一连串兴奋的、高亢的声音响起:“卖报啦!卖报啦!”我闻声寻去,宣宣正左手抱着一叠故事书,右手扬起一本,在教室里边走边叫喊。也许是受了她的感染,陆续地有景琦、舟舟、星运等一大批孩子加入到“卖报”的队伍中,并且活动的范围越来越大,由室内发展到了室外。孩子们似乎沉浸在这种叫卖的新奇与兴奋之中。

自我对话:没想到预设的阅读活动成为了一个孩子发起、全班孩子参与的叫卖活动。我深知,孩子自发的活动往往能反映 出孩子的兴趣点,但这是有价值的兴趣 还是他们的“三分钟热情”呢?我决定先不着急做判断,而是继续关注下去――报刊亭前传二看到老师在关注他们的活动后,孩子们争先恐后地说:“我要卖报纸!我要卖报纸!”我顺势问到:“卖报的人 在哪里卖报呢?”“那个房子里。”“有的在路上。”于是我有了带孩子们去直观感受报刊亭的想法,想看看他们除了对卖报人以外还能关注到什么。来到报刊亭,孩子们的兴趣发生了变化,他们跃跃欲试,都想亲自去买报。“报刊亭里有一个卖报的人,他是老板。”“里面卖报纸,还有奥特曼书。”“老师,我还发现了电话!”“好多报纸啊!”“我要买报纸。”“不行,你没有钱,要两块钱的。”

听到孩子们七嘴八舌的讨论后,我拿出了钱,让孩子们自己去买一份报纸或书。孩子们买了妈妈喜欢看的《新女报》、自己喜欢的《奥特曼》,心满意足地告别了卖报的爷爷。

回到教室,他们兴奋地说:“老师,我还想买报纸。”“我想当老板。”“老师,我还没有买呢。”自我对话:孩子的活动不会长时间停留在一种状态下,由于有粗浅的生活经验,因此孩子对这种有角色任务的活动显得特别投入,并且在真实的情景中唤起了他们对另外一个角色――“买报人”的扮演兴趣。看着孩子们呈现出对买卖报纸浓厚的兴趣,作为支持者,我应该为他们提供更大的空间、更充裕的时间来支持他们,满足他们对成人世界的好奇与渴望。于是,我们有了开辟“宝宝报刊亭”的想法。

【案例二】:编辑部的成立

一段时间后,报刊亭前渐渐冷落了起来,仅仅是“买、卖”的简单重复。怎样让活动发展下去呢?在书和报纸逐渐被损坏后,于是我想到开展“报纸和书从哪里来”的讨论,引发幼儿从珍惜图书到自制图书。

“是工人叔叔做出来的。”

“上面有图案和字。”

“我也想做书。”

经过一番讨论,我与孩子们定出了做书的一套程序:“书是这样做出来的”――剪刀:剪下图画――用胶水粘贴――说出这个故事――请老师用笔记录(小朋友可以自己添画)――一本书完成了。

家长也加入到“编辑部”的制作当中来,将自己孩子的成长故事制作得非常精致:《降落人问的天使――琦琦》《动物园游记》《初来重庆》等等。孩子们对自己的故事更加爱看了,他们分享、交流着,其乐无穷。

自我对话:当需要得到满足时,我们不会再有激情,只有不断引发新的愿望,才有继续下去的动力。办“编辑部”,自己制作图书,是孩子们活动新的兴趣点。做书过程中能使用剪刀、胶水、纸、彩笔,又能任凭他们自由想象、毫无约束地述说,大大满足了他们的需要。

【案例三】:我想和你在一起

故事一:“让我玩一会儿好吗?”

活动区活动开始了,曾治铭慢悠悠地走到表演区边,拿起两个木偶摆弄了两下。王淼立刻大声制止:“你出去,这里已经有6个人了!”铭铭很听话地放好木偶,来到语言区对温皓刚说了一句:“我可以看你的书吗?”皓皓立刻用手掩住书说:“不要你看!”铭铭又识趣地到了工具区,拿起别人不用的工具敲打起来。可没敲几下,张耀文从身后掰开他的肩膀不满地说:这是我的地方,你不要在这里。”铭铭有些无奈了,他围着区角来回转了几圈,走到两个正在玩跳棋的小朋友身边,很小心地问:“让我玩一会儿好吗?…不行。”他提高声音说:“我下回给你们玩具,我保证!”玩棋的尹恒远答应了。他和曾冠桦“吩咐”铭铭用黑棋,并“指挥”他跳到他们指定的位置。他刚跳了两下,远远和桦桦拿过他的棋子高兴地说:“你输啦!你输啦!”铭铭委屈地说:“我还没走几下呢。”

第二天玩活动区时,铭铭一个人在建筑区玩着。不时有一些小朋友到他身旁的工具箱取用一些螺丝刀、锤子等工具。廖柯然拿起一个扳手自言自语地说:这是什么哟?”铭铭凑过去说:“这是扳手。”他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说:“我来卖给你吧。”“好哇,多少钱?”“3块。”说完,廖柯然假装拿出钱的样子,两人交换了扳手和“钱”。铭铭兴奋地搬来了椅子坐在工具箱旁,挽着手说:“我是老板,快来买工具哟!”他的“叫卖声”吸引了几个小朋友的注意。不一会儿时间,-陆续有几个小朋友都跑来高兴地“买”走了不少东西。铭铭抽空又找来一个小毛刷,卖力地在工具箱上刷来刷去。我问:“你用毛刷刷什么呢?”他边刷边回答:“我要打扫干净呀,大家才会又来买。”

分析与思考:

1.铭铭是这学期才从厦门转到班里来的。活动区开始的最初阶段,其他孩子虽然不太接纳他,但他却有很强的与同伴交流的欲望,渴望得到同伴的认可。他巧妙地利用了小朋友对角色游戏感兴趣的特点,扮演“老板”的角色,玩起了“老板卖工具”的游戏。显然孩子已经懂得运用自己的策略解决问题了.

2.这一情境对我的触动非常大。当我正在考虑用什么样的方式帮助铭铭尽快让集体接纳他时,铭铭已经运用了自己的策略解决问题。这让我感受到孩子也有自己独立的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方式,也让我更加想了解其他孩子是怎样介入群体活动的。他们在介入时会有哪些表现,会使用哪些策略,哪些策略是有效的?我试图找到影响儿童介入群体活动中的因素和特点。

故事二:“老师,他们不让我玩!”

尹恒远径直走到两个正在看迷宫书的小朋友身后.从他俩背后凑过头,用身体挤进去宣布:“我来看书了!,两个小朋友很不满地说:“我们在看,你等一会儿嘛。”尹恒远不屑地离开,又快速来到正在玩积木的刘欣航面前,抢下杭杭搭房子用的积木玩起来。杭杭立刻大声制止:“不要拿我的玩具!”远远满脸不悦地指着小朋友的方向对我说:“老师,他们不让我玩!我解释道:“他们不是不让你玩,是觉得你有些事情做得不太对,你自己想一想是不是这样?”尹恒远睁着大眼睛看着我,没有说话。我又说:“你看看有没有其他小朋友需要你加入的,但是要注意好好说话。”远远受到了启发,走到正在玩胶泥的晨晨身边说:“你只做了一条毛毛虫呀,我也做一个,让它们两个在草地上打滚好不好?”晨晨一听,立刻高兴地同意了,两人开心地玩了起来。

分析与思考:

1.尹恒远的介入经历了用身体“挤”,被人拒绝后的“不屑”,不经别人同意的“抢”,到满脸不悦地“告状”.他的介入方式是主动的,但却是负性的、无效的介入。他用告状的方式主动与老师互动。我注意到我班约有5名孩子在介入遇到困难时,都是用向老师告状或求助的方法,期待老师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2.针对尹恒远好动、聪明、脑子灵活的特点,我认为运用语言启发的方式已经能达到目的。同时我更想了解其他孩子的介入策略,寻找他们介入活动时的其他方法。

故事三:“我要昕你讲故事。”

语言区的几个小朋友正聚在一起看一本迷宫书。冉聆言在他们身后走来走去,不时伸长脖子也想看书,但始终看不到。他停在原地愣了一下,转身另外拿了一本书,故意放到不远的桌子上,大声地读起故事来。一旁的张耀文听见了,很有兴趣地凑过来。不一会儿,好几个看迷宫书的小朋友都被他吸引了过来。他们边说着“我要听你讲故事。;边迅速地组成了一个一J、圈子把他围了起来j冉聆言讲得更带劲了,不时变换语气,模仿角色的对话。随着情节的不同,他的小脸时而舒展,时而紧绷,两手也配合内容挥舞着。而朋友们也听得特别带劲,时而大笑,时而耳语。

分析与思考:

冉聆言既没有向老师求助,也没有被动等待或者迎合同伴,而是发挥自己讲故事的特长,吸引了同伴的注意,让同伴主动加入自己的活动。我发现还有大约4名幼儿采取了与此相似的介入方法,都没有要求老师的帮助和指导。他们的行为使我强烈地感受到,孩子是活动的主体,他们不仅知道想办法,而且懂得运用有效的办法达到自己参与活动的目的。

反思与启示:

1.作为成人,特别是教育者,的确应该非常关注幼儿在活动中的知识经验、操作技能等显性方面。但当我们尝试着改变,也许会发现新的东西。当我沉下心来关注到孩子们运用各自的策略,千方百计地想介入同伴活动;当我看到他们解决困难后满足而欣喜的表情时,我发现他们的生活是那样有趣而多彩,他们也有那么多“心眼”和想法。我强烈地感受到,孩子,才是活动的主人。

2.通过对案例的统计分析,我发现孩子介入活动的特点有以下几类:

介入方式介入片段

幼儿自主介入

教师指导方式

表现形式

幼儿策略

效果

镜头一

扮演老板,卖工具

角色扮演

有效

镜头二

挤、不屑、抢、无所事事

向老师告状

无效

语言

镜头三

发楞、故意讲故事

发挥特长

有效

3.通过对全班幼儿介入特点的统叶分析,找将扳子介入活动的共同特点总结如下(按幼儿介入方式采用的人数排序):

介入方式

介入方式采用人次

介入效果

角色扮演

6名

气氛活跃,效果好

商量、提建议

5名

生生互动,效果好

求助

向同伴求助

4名

同伴互助,效果较好

向老师求助或告状

4名

师幼互动,效果较好

发挥特长

3名

主动介入,效果好

迎合同伴

2名

效果一般

等待

2名

效果一般

独自伤心

1名

效果一般

生气发脾气

1名

效果不好

争抢

1名

效果不好

放弃

1名

4.教师指导方式的反思。在此之前,我还满足于自己在活动区活动中的指导作用。但当我看到孩子们在区域内的种种真实表现时,我认识到,自己以前的指导对孩子干预过细,包办过多,孩子大都按照一个模式走,没有发挥自己能力的机会。活动区好比小社会。当孩子们在其中玩耍、相互交往时,老师所要做的是根据幼儿需要,更开放、更整合地指导,更多的还是要靠孩子自己去体验,去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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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中国传统文化作文案例

全文共 11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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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作文:中国传统文化(500字)作文 中国的传统文化可多了!我一下子还说不完,今天我就给大家介绍中国的陶瓷艺术吧! 中国传统陶瓷艺术,尤见装饰匠心。中国传统陶瓷装饰形式,大体上有刻镂、堆贴、模印、釉色、化妆土、彩绘六类型。图案纹样装饰于陶器早在新石器时代的仰韶文化中的彩陶上就已出现。先民们感受生活的自然现象创造出波拆纹、圆形纹、编织纹等图案,以二方连装饰形式呈现在陶瓷器物上,在西安半坡遗址出土一件绘有精美的人面和鱼纹的彩陶盆是新石器时代彩陶中的精品。陶器上的纹饰体现了先辈们对于自然和人自身观察的结果,陶工们对于点、线、面的熟练融合,对于花纹繁密的组合,以及对于旋纹与孤线的审美感,不但表明了他们对于自然和人类自身有了一定的认识,而且还表明了自然界已经脱离了他们的原貌,增加了人的思想和人的想象力,以及人对自然的美化和崇拜。商、周时代是以青铜器为时代标志的历史阶段,这一时期的陶瓷纹饰和青铜器饰相似,刻纹白陶的烧制成功是制陶工艺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它用高岭土制坯,烧成的温度达1000多摄度,素洁可爱的造型与优美的纹饰相结合,逗人喜爱。追溯中国历史各个时期的陶瓷产品,陶瓷装饰有两大特点:一类是以适合陶瓷器皿上进行工艺转换表现形式;另一类是以中国绘画形式在陶瓷器皿上进行工艺转换表现形式。 中国传统的艺术陶瓷的故事是多么有趣啊!陶瓷还是我国最为大的创造呢!

中国传统文化——春节

中国有许多传统的节日,比如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但我最喜欢的就要属过年了。每到春节,家家户户喜贴春联,敲锣打鼓,张灯结彩,辞旧迎新的活动热闹非凡,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节日的喜悦。但你知道吗,过年为什么会有这些喜庆的活动呢?这里面有着一个美妙的神话故事,现在让我给你讲一讲吧!

相传,中国古时候有一种叫“年”的怪兽,头长触角,凶猛无比。“年”长年深居海底,每到除夕才爬上岸,吞食牲畜,伤害人命。因此,每到除夕这天,村村寨寨的人们都要扶老携幼逃往深山,以躲避“年”兽的伤害。

有一年除夕,半夜时分,“年”兽又闯进村。它发现村里气氛与往年不同:只见村东头老婆婆家里,门贴大红纸,屋内烛火通明。“年”兽浑身一抖,怪叫了一声,便向老婆婆家扑了过去。快到门口时,院内突然传来“劈里啪啦”的炸响声,“年”吓坏了,就再也不敢往前走了。原来“年”最怕红色、火光和炸响。这时,婆婆的家门大开,只见院内一位身披红袍的老人在哈哈大笑。“年”大惊失色,狼狈逃窜了。

从此以后,每到除夕,家家贴红对联,燃放爆竹,户户烛光通明,守更待岁。初一一大早,还要走亲串友道喜问好。后来这风俗越传越广,逐渐成了中华民族最隆重的传统节日------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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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去春游优秀作文案例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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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呼!太好啦……”这是怎么回事,班里突然如此“热闹”?啊,原来是王老师向全班同学公布了要去春游的消息,大家正在狂欢呢!

其实这件事早就炒得沸沸扬扬了,早在好几天前,大家就传起了下周要去春游的消息。那天上体育课,我们几个男生就聚在一起议论开了:

“听说春游要去江心洲,据说还要住上一晚呢。”余剑鹏话还没说完,王子天就插上了:“嗨,那儿哪有我们住的地方?”“唉,我们这次肯定要住在农舍了!哈,不知道夜里有没有‘鸡飞狗跳’的镜头……”他还意犹未尽,正想接着说,李鸿宇又接过了话茬儿:“你们别听他胡说八道,卖弄小道:听我汇报一个‘机要’信息。其实我们是要到浦口区的一个农村小学去住宿!就是每天中午吃玉米、喝稀饭的那种小学……”

再把镜头转回到“热血沸腾”的教室。哈哈,还真给李鸿宇给说对了一半,春游的确是去远离市中心的浦口区!不过可不是去农村小学哟,而是去大名鼎鼎的“南京行知基地”!

不过虽然很高兴,但我也有许多顾虑。比如说这次的活动需要很好的体质,可我的体质一直不太好,不知参加了会有什么后果……

尽管如此,但回家后经过和老爸老妈的磋商,还是毅然决定参加了!毕竟集体活动还是要参加嘛!

最后,我希望这次活动可以给我们所有人都带来完美的结果,希望能够一路平安!

[去春游优秀作文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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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案例分析

全文共 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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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this section, you are allowed 30 minutes to write a short essay. you should focus on"the impact of social networking websites on reading." you should write at least 150 words but no more than 200 words.

主题:社交网站对阅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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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社会道德缺失案例

全文共 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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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13日,2岁的小悦悦(本名王悦)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相继被两车碾压,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漠然而去,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引发网友广泛热议。2011年10月21日,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在零时32分离世。2011年10月23日,广东佛山280名市民聚集在事发地点悼念"小悦悦" ,宣誓"不做冷漠佛山人"。2011年10月29日,没有追悼会和告别仪式,小悦悦遗体在广州市殡仪馆火化,骨灰将被带回山东老家。

2012年9月5日,肇事司机胡军被判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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