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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国家宪法日活动你有什么发现【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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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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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宪法日为何是12月4日?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我国曾于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于当年12月4日正式实施。

2001年,我国将每年的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据全国人大最新通过,我国拟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实际上,早在1982年12月4日我国现行宪法颁布之时,一些宪法学者就提出了将这一天设为“宪法日”的建议。而这是首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世界上不少国家都设有宪法日。如丹麦的宪法日是6月5日,波兰的宪法日定在每年5月3日。日本的宪法日也定在这一天。

宪法宣誓制度在国外亦由来已久。自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首次确认国家公职人员就职宣誓制度以后,这一制度被许多国家的宪法规定下来,成为各国宪政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宪法日有什么意义?

设立国家宪法日,打开了宪法走进生活的一扇心灵之门,其意义或许不光是一种仪式上的安排,同时也是为宪法的实施和监督作铺垫,甚或这本身就是一种宪法实施的体现。

决定草案指出,设定国家宪法日即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这也是“依宪治国”首次写入四中全会公报。

2004年胡锦涛同志提“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2012年12月4日,纪念现行宪法正式施行30周年上,习近平进一步提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

专家认为,依宪治国最重要的就两点,一是保证宪法实施,另外是宪法的监督,即违宪审查。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表示,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四中全会,是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直接体现。设立宪法日,对在全社会开展宪法意识、宪法观念和宪法权威的教育有重要意义。

四中全会后,全国人大将会在宪法解释、宪法实施上有实质性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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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4日国家宪法宣传日主题活动简报

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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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全国宪法宣传日,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颍上县“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平安和谐颍上”精神,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妇联积极开展以“反对家庭暴力,构建和谐颍上”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

活动当日,颍上县妇联通过悬挂条幅,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宣传形式共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并在活动现场设置专门展台,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向群众普及“反家庭暴力法”相关知识。通过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妇女认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用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言行、维护自己的权益,积极营造家庭享和睦、社会共发展的良好氛围。

颍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法委书记汪利军同志到展台慰问指导宣传活动,并勉励县妇联做好普法工作,在法制宣传、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实现颍上县和谐发展新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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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直播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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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一节生动有趣的法制教育课,我们可谓是受益匪浅。

一个个典型的实例,让我们了解到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

我想,造成他们现在的样子,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太差,总认为自己做的是小事,等到弄得不可收拾才反应过来。在这些实例中,有很多人只是一时冲动,为了解气,才范下了故意杀人罪,当初如果平下心来仔细想想,自己该不该做这些事,也就不会像现在这样。

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十几年,甚至是把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而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则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把这最美好的时间浪费在那幽暗而又阴森的且失去自由的屋子里,那一生将会有一道抹不去的阴影,陷入无底深渊,不能自拔。

青少年犯罪,不仅虚度了自己的青春年华,还会连累到自己的所有家人,因为他们把一切都交给了我们,就算是为了他们,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伤害他们的事。

所以,我们要预防犯罪。 首先要不断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并且要加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己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做一个合法的好公民。

平时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在交友方面还要增强判断力,判断出该交的朋友和不该交的朋友,从而更好的发展自我。

不过我想,那些青少年罪犯或许是一时疏忽而误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如果身旁有这样的人,我们也要尽可能的帮助他们,让他们感受我们对他的关心和爱护,从而给他找回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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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市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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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作为一部从小学课本里就出现的法律,它到底讲的是什么?什么是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宪法的适用原则有哪些?这些你不可不知的宪法常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宪法的地位

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任何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最高行为准则、是国家的根本法。

二、什么是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宪法》第5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内容上,规定了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具有国家总章程的意义。在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法律是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效力低于宪法但高于其他法律文件,只有确保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才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2、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3、爱护公共财产的义务

《宪法》第12条中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4、遵守劳动纪律

劳动纪律是劳动者进行社会生产劳动必须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是保护劳动者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5、遵守公共秩序

自觉遵守公共秩序是一项法律义务,也是一种道德要求,对于严重扰乱和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应视其具体情节,依法给予处罚和制裁。

6、尊重社会公德

《宪法》第24条规定: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我们在尊重社会公德的同时,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处理好个人、集体、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端正人生态度,崇尚高尚道德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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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国家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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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由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普法办等多部门联合举办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县城黄山三路中段举行。县委副书记张宝武,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闫士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统战部长韩清霞,副县长张凯,县政协副主席王允栋参加活动。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

本次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为主题,旨在宣传《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使法治观念不断深入人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活动现场,19家县直有关行政执法单位通过提供咨询服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免费宣传宪法、法律援助、公共安全常识、假冒商品识别等知识。

据了解,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四五”普法规划中将12月4日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此次活动,共展出大型展板80余块,悬挂横幅20余幅,发放普法系列丛书3000册,宣传材料1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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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国家宪法日征文

全文共 1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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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宪法的至高无上,不仅在于出身,还在于这副久经打造的盾牌上呈现出的时代智慧。她记载了四次与时俱进的自我完善,犹如镌刻其上历史剑痕;她记载着1840 年以来中华民族的伟大变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犹如烙印其上的民族图腾。()中华民族在曲折中前进,宪法也在曲折中不断完善。正因为如此,这样的宪法更值得信任,也更有未来。

这副信仰的盾牌,释放的是自由的力量,铸就的是权力的牢笼,看不到却又无处不在。

宪法赋予我们权利,正如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同时我们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我们日常工作、生活点滴,都与宪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网上曝光某人在公交上不给老人让座的视频,有网友就对其进行人肉搜索,导致公民的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自然信息公之于众,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征文;宪法在我心中3篇征文;宪法在我心中3篇。虽然宪法第三十五条赋予我们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宪法第三十八条保护着"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尽管我国法律条文中没有明确提出隐私权这个定义,但是未经任何合法授权,公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已然侵犯了宪法赋予公民的人格尊严权。这把本来指向"不给老年人让座"不良现象的利剑,在不经意间,伸得太远触到了宙斯之盾了,其本身演变成了一起更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我们能在心中常树一面行为边界之盾,也许很多违法的行为在酝酿之初便被自行遏止了,因为她是令人生畏、默然止恶的。

不仅之于私权,之于公权亦如此。虽然未能如其他的法律法规那般被频繁地运用于司法审判实践中,但是没有一条法律条文,一个审判案例或一项政府举措可以违背宪法的基本条款征文;她时刻提醒着我们无论是从法律还是政治的角度,都是以人民的权力始终制约着国家机器的运转。"情系于民,利谋于民,权用于民"应是一切公权使用者的座右铭。正如,镌刻在"南通市政务中心"的入口处"为人民服务"五个鲜红的大字,它时刻告知着办事群众这里"服务行政"的理念,也时刻警示着工作人员这里"以人为本"的归宿。

公权力如何行使,不仅需要的行使者的努力,更离不开群众的支持。美国一个叫B ·盖伊·彼得斯的学者认为,只要有一个不完美的政府,人们就会持续不断地寻求理想的治理形态

如果这里的人们可以代表我们的广大人民群众,那这句话恰巧与我们宪法不谋而合征文;宪法在我心中3篇征文。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这正是我们寻求理想治理形态的路径,"群众路线".正如,"政务服务中心"这个政府接待群众最多最直接的机构,为了更好地实践"服务行政"的理念,每月通过第三方机构对办事群众进行回访,并公布结果。公布的结果受到工作人员的极大关注,他们不但希望了解满意度,更希望了解不满意的是哪些问题,如何才能不再发生。这些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中提出如是看法值得思考:对公共事务的讨论,应当不受抑制、充满活力并广泛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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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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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践行宪法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乌昌路街道开展了宪法法律宣传月“崇德守法”系列活动--书写法律,兵团农十二师书法协会的老艺术家特为此次活动献上墨宝。

兵团书法协会老艺术家为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献墨宝兵团书法协会老艺术家为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献墨宝兵团书法协会老艺术家为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献墨宝

“国无法不宁 路无规不畅”、“法治可兴邦 德高能润物”、“上善若水 厚德载物”,老艺术家们现场挥毫泼墨,他们用多种多样的书法形式,为现场的书画爱好者们带来了一场视觉盛宴。

兵团书法协会老艺术家为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献墨宝

活动中,老书法家们还为现场的观众们讲解了自己所书写内容的典故和由来,使现场观众收益匪浅。艺术家刘老师说,“书法是中国传统文化艺术发展五千年来最具有经典标志的民族符号,是中华民族的艺术瑰宝。今天,我们用艺术展现法律,用艺术宣传法律,是一种很好的形式,我特别荣幸能用这种形式,为法律知识的普及工作做一点贡献。我给大家讲一点典故,讲一些经历,也是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能和大家共勉”。

现场,书法爱好者和老艺术家们展开了自由交流,并求得自己喜欢的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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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国家宪法日手抄报内容

全文共 11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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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决定指出,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步宪法的继承和发展。

决定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法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决定指出,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这一决定。

★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宪法所规定的内容不同于一般的法律,它所规定的都是一个国家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

——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宪法是在阶级斗争中取得胜利的那个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各种社会力量的对比关系决定并影响着宪法的具体内容。

——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效力和修改程序不同于一般的法律。

★宪法的地位

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

★宪法的历史

——1949年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宪法,却为宪法的订立奠定了基础。

——第一部宪法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是在对建国前夕由全国政协制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

——第二部宪法

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部宪法。

——第三部宪法

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部宪法。

——第四部宪法

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

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对宪法进行了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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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影片《黄克功案件》观后感

全文共 1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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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胡耀邦同志诞辰100周年,重大历史题材电影《黄克功案件》于2015年11月20日晚在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全国首播,尽管该电影已于去年宪法日首映,但影片的现实价值及教育意义仍值得我们每个人去细细体会。

该片真实再现了1937年10月,在全面抗战之际,延安发生了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黄克功因逼婚而枪杀女青年案件。凶手黄克功是红军团长战斗功臣,被害者是由太原投奔延安参加革命的16岁女青年刘茜。如何审判黄克功?成立才两个月的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不在,重任落到审判长雷经天身上。雷经天曾参加过南昌起义、广州起义、百色起义,与黄克功一同走过长征路。红军法官要审判红军将领,简陋的边区法院从未经历如此大案。毛泽东、贺子珍、张闻天、胡耀邦都不可回避地参与此案。面对国内外的舆论,面对愤怒的学生百姓,面对老红军的请求,雷经天承受各方压力,采用公开审理,民主判决的方法审判此案。在陕北公学的操场上,二千多人参加,胡耀邦作为代表公诉人发言,有12位群众代表发言,黄克功当庭辩论,最后审判庭五人展开了法制、人情、价值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的激烈争辩。在党的法制思想指导下,最终合议庭决定判处黄克功死刑,并立即执行。

1937正值抗战爆发之初,中国共产党也正处在局部执政的特殊背景下,在面临国民党大肆歪曲报道及国际舆论的压力下,党的领导人毫不含糊的选择了尊重法制,尊重民主,破除特权思想、倡导平等观念,执法如山、取信于民。尽管刚刚成立不久的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还没有可充分适用的法律,还没有基本的人员配置,但在该案的审理中我们依然可以感受到法制的权威,感受到民主与公平,这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打下了基础,这也对当今我党正在大力推进的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价值。

论资历,黄克功征战无数,履立战功,可谓将才;论人情黄克功与毛泽东、贺子珍、雷经天一起出生入死过。但毛泽东在给雷经天的信中写道:黄克功过去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

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这足以给我们广大党员干部一个警示:党员干部无论对党作出了多大贡献,无论个人历史如何光荣,无论权有多大,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在法律面前没有功劳和人情,只有对与错。只要做了危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事情,就必须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黄克功案件》的教育警示价值与时下的“打虎拍苍蝇”不谋而合,党员干部应当引以为戒,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坚定思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

《黄克功案件》向我们传递的不仅仅是对党员干部的警示价值,该影片也向观众展示了民主、公开审判的一个历史样本。影片把法院立案、挑选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调取证据、公开审理、合议案件、判决、执行各个环节都完整无缺的表现了出来。看似是故事的发展过程再现,实则是在向我们展现出案件审理的程序合法性,尤其是对旁听人员、陪审人员的选择及合议庭合议案件环节描写的尤为仔细,旁听人员和陪审员的选择既考虑到专业性又注重不同阶层民众的参与同时还兼顾当事人权益的保障,合议庭合议案件充分保证审判人员的发言权。这实际是从侧面反应出程序的合法才是权利保障的根基,更进一步的深化了民主法治意识,这也充分展示了党在延安时期就确定的司法理念,这也正是当下司法体制改革的应有之意。

影片中雷经天是一个不得不提的人物,他无疑是一位合格的审判员,忠于党、忠于法律、不畏权贵,秉公执法,实为楷模。作为一个从事法律行业的人都应该以他为榜样,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公平公正的司法理念,敢于坚持真理,敢于伸张正义,这也是每一个从事法律行业的人应当坚守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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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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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维权和依法反暴的能力。12月4日,新城社区组织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开展了“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活动方式主要采取悬挂横幅,工作人员、志愿者向居民发放有关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宣传册,引导居民在任何时候都要依法办事,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营造和谐文明的社区,推进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居民们纷纷表示欢迎开展这样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活动使更多的居民了解法律知识,给他们以法律的援助。

这次活动旨在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营造社区法制氛围,为提高社区的全民法律素质以及社区的安全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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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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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年4月是新疆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在活动即将到来之即,布尔津县人大在全系统正式启动201x年“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

活动以“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为主题,计划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突出宣传《宪法》,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部署和要求。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等。

宣传月活动分为四个版块。法制讲座。邀请援疆律师为“一府两院”领导,乡镇人大主席,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人大机关干部,检察官、法官,人大代表等百余人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法制讲座。“检察官、法官、律师基层行”活动。人大常委会组织优秀的检察官、法官和律师,在各乡(镇)巡回设立法律咨询台,宣传《宪法》、《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现场解答农牧民或人大代表的法律咨询。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选择典型的案件,组织人大常委会领导、人大机关干部及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进一步拓宽代表履职渠道,督促司法机关依法办案,维护司法公正。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人大牵头组织,采取举办法制讲座、散发法制宣传书籍及宣传单、展览法制宣传板报等形式,对乡镇人大代表们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具有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区域遵守和执行的重要职责,培育法律信仰,树立法律权威,奠定法治根基,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加快建设法治布尔津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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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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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12点,青年法学会在梓苑食堂门口举办了云南大学宪法宣传日活动。青年法学会的成员们还未到活动时间就已经开始搬桌椅悬挂普法活动海报啦~他们用微信公众平台和QQ平台进行宣传,现场的小伙伴们只要扫描二维码关注法学会,就可以获得法学会送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或者精美的明信片一份。

青年法学会的QQ形象“青年法学僧”可爱顽皮,展示出的照片再现了法学会一次次法制宣传的场景,吸引了从这里路过的同学们。大家纷纷拿出手机扫码拿礼物,现场气氛很热烈。

青年法学会的活动中还设置了答题环节,同学们从箱子里抽题回答,答对就可以获得各种小零食。

本次活动持续了一个多小时,众多小伙伴参与了进来,在欢快的氛围中达到了法学会宪法宣传的目的。相信这样的活动将增加大家对宪法的认识,也让我们更加期待法学会的下一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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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国家宪法日观后感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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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法制宣传日。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学校为了让我们平安健康地成长,特意开展了一次学习法律知识的活动。让我们知道:作为一名少先队员,应该知法、学法、守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

怎样才能做做个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呢?

首先,我们要知法、学法、守法。法律是任何一个公民都应当遵守的。我们小学生更要从小知法,学法。学习法律的途径有很多:上网、读书、看报、看电视??我们只有做到知法,学法,才能知道什么样的事我们应该去做,什么样的事是法律禁止做的,才能真正做到懂法、守法。

其次,我们要懂法、用法。我们只知法、守法,是不行的。我们还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在日常的生活中,常常会碰到许许多多违反法纪的事。如:闯红灯、乱穿马路、逆向行驶、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这些违纪违法现象,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因为它会给我们带来很大的不便,给社会治安带来的混乱。那么,我们要及时上前劝阻,还可以叫大人或是民警叔叔来处理,防止小事闹大。

可见,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同时也会成为我们的秘密武器,是我们的保护伞,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让我们与法同行,摆脱鲁莽,拥有理智;让我们与法同行,远离脆弱,变得坚强;让我们做个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好少年,在法制的蓝天下茁壮健康、快乐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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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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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4”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蓝山县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这一主题,在县城繁华街道举行“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向全社会倡导文明法治的行为方式,号召大家从我做起,自觉遵守宪法法律,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表达诉求,依靠法律来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活动采取悬挂法治挂图、赠送法治用品、发放普法书籍及法制宣传册、宣传资料、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为居民送上一顿法治文化大餐。活动中重点对宪法的基本思想、宪法的根本任务以及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及民法商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这种贴近群众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和帮助群众树立法治意识,凝聚法治正能量,传播法治精神,真正做到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百姓生活,让法治宣传教育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紧密结合。

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品5000余份、宣传资料3000余张,接待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近年来,蓝山县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同时提高全民法律意识素养,促进法治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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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标语精选

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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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二、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三、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

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五、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六、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七、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八、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九、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

十、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十一、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十二、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十三、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

十四、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

十五、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十六、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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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国家宪法日观后感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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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一向都认为宪法理我遥不可及。

可自从开了昨天的班会后,忽然发现宪法一直在我身边,只不过没有注意而已。

作为一名新时期的中学生,我们应该学法 知法 懂法。

首先,我们要知法。为让全体公民熟悉法律

认识法律。我国设12月4日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作为我们中学生因该积极地参加法制宣传日活动,主动投入到普法活动中去。

我们不仅要知法 懂法,还要会使用法律来保护我们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有:隐私权 平等权 政治权和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我们青少年作为社会的公民,也有和成年公民平等的权利,人人都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

作为公民不仅享受自己的权利而且应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作为青少年,我们要自觉遵守纪律,维护法律,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等。

不仅自己要懂法

知法,还要向自己的同龄人和家人宣传自己做所了解的法律法规,让自己的同龄人知道,青少年正有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和义务,法律保护着我们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们也应该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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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有感及收获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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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局以“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为主题,扎实开展“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营造起良好的网络安全环境。

1、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分解责任。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计划,健络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细化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终端病毒防控、日常运维监测、系统隐患整改等方面的管控措施,严防网络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安全意识。

强化网络风险宣传,定期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网络诈骗手段、个人信息保护措施等进行专题推送;充分利用电梯间展示终端“使用频繁、受众广泛”特点,选取网络安全警示教育短片,进行全天滚动播出,引导全员了解网络安全风险,培养安全意识。

3、加强教育培训,有效防范风险。

组织信息化方面骨干力量,到青岛市局(公司)、中百集团等单位学习网络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经验;邀请信息化安全方面专家,采用观看网络安全警示教育片、实例讲解、模拟故障处理等形式对网络安全知识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网络安全辨别能力和防御能力。

4、加强日常管控,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联合专业机构,对应用系统、网络核心设备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测,查找安全漏洞,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按照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方案,组织信息化部门人员定期演练,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切实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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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国家公祭日缅怀悼念主题活动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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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攻占南京,在此后一个多月的时间里,30多万名手无寸铁的平民百姓和放下武器的中国士兵被血腥屠杀,制造了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惨案乱说南京大屠杀。

我不禁想起过去明朝时期有名的抗倭将领胡宗宪、俞大猷、戚继光,还有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的军师徐渭【徐文长】,他们率领戚家军、俞家军金戈铁马、五战五捷,击杀上万名倭寇,使倭寇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血的代价,令倭寇闻风丧胆,溃不成军。最终使倭寇30年不敢踏入福建一步乱说南京大屠杀。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率领蒙古铁蹄踏遍中欧,被欧洲人形象的誉为“上帝的铁鞭”,创建联通亚欧的庞大的帝国。

为何昔日泱泱大国、华夏儿女竟被小小的日本鬼子欺负到这般地步,一排排绑着双手的中国人被日本鬼子推着、嚷着丢入坑中,看!那个母亲用身体保护孩子,为孩子支撑一片小天地;最下层的老人因为窒息而凝固的那双绝望的双手;年轻的青年直到被推入坑中也没有放弃抵抗……血将河水染成了红色,那哭嚎声、叫骂声,仿佛成为了“人间地狱”。如今的我们是否忘记了那个日子,我曾问过许多人12月13日是什么日子?有人告诉我:“偶像的生日?”“劳动节?”“地球日?”等等,千奇百怪,回答正确的寥寥无几,今天的人们怎么了?那个苦难的日子为什么没人记得?那个《木笛》中的方阵是梦还是现实,那朦胧的红烛却没有警醒我们惨痛的回忆。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弱则国弱;少年富则国富,少年穷则国穷,少年乃国之根本,国之栋梁。如今的人们斤斤计较于成绩、分数,却丝毫不关注素质教育,人们的理想已经被考重点大学,有个好工作,娶个好老婆所占据,那还有周恩来的“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气概,哪还有岳飞的还我河山的豪迈?我们是否应该反思一下我们要的是什么?我不是在搞社会批判,只是希望从小培养大胸襟,树立“国家兴亡人人有责”。假如我们每个人都能“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那么哪还有钓鱼岛事件,哪还有领土纷争?那时我们就会成为真正的世界强国,人们为会说汉语为荣,会为自己是中国人而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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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社区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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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在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文苑社区全体干部及居民在辖区教苑小区活动现场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

社区书记为居民讲解了安全稳定是一切活动的基础和前提,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支柱和基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的新起点上,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的新特点新趋势,针对未来国家安全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着眼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的国家安全环境,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民族繁荣昌盛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道路。

最后社区书记借用习总书记的71字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总结“总体国家安全观”: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综观习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与以往的综合安全观相比,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大大拓展。面对即将到来的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我们要深入了解和掌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主要内涵和基本要求,自觉做国家安全的模范遵守者和坚决捍卫者,既确保自己一切言行都在遵纪守法、利国利民的轨道上运行,也对一切破坏和损害国家安全的现象和行为给予旗帜鲜明的反对、毫不含糊的抵制。人人投身其中,就必能筑起国家安全牢不可破的铜墙铁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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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国家公祭日缅怀悼念主题活动

全文共 2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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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12月13日,一个可怕的身影——南京大屠杀充满了南京的每个角落。日军——一支毫无人性的军队在南京进行了长达6周的血腥屠杀。他们采用种.种灭绝人性的手段来残杀中国人民。昔日繁华的南京城尸堆如山,血流成河,大街小巷,防空洞里,处处都有中国人民的尸体,顿时,南京城成了人间地狱,魔鬼的天堂,侵华日军在中国,在南京留下了人类历史上最野蛮,最可耻的一页。更可恨的是日本现在将当时残杀我国军民的铁证事实美化了,戏称那是为日本增光,光宗耀祖的事!现在,中国强大了,在世界上也有了一定的地位。我们这一代是中国的希望,中国未来的支柱!我们现在要好好学习,掌握科学文化知识,用知识这一台“大型起重机”将中国托向辉煌的明天!中国当初为什么那么弱?为什么任一条疯狗在她身上留下无法治愈的伤痕?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只有知识才能洗去那千古奇耻。

2005年是中国反法西斯胜利六十周年纪念日。对于这过去了半个多世纪的屈辱历史,我认为我们对它的警醒和认识还非常不够。

1931年9月18日,日军攻占沈阳,继而霸占东三省。从此以后9月18日成了中华民族对于耻辱历史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天。然而我在语文课得知。“9.18”因和“就要发”十分相似,竟成了社会上一些人竞相追逐的吉日。于是乎,伴着警钟的哀鸣,工程开工了;商店开张了;新人成婚了!

可能大家,会向这种把耻辱日当作吉日的人,投以不屑或嘲笑的眼神。和大家一样,我当时也在心里,窃笑他们的无知。。可又一些事,发生之后,我才逐渐意识到,我们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罢了。

73年前,持续六周的大屠杀,在中国的首都发生了。从那一天起,有36万同胞相继丧命,日寇最大的孽债由此而起,中华民族巨大的耻辱因此产生。

73年过去了,当年的血色如今已经淡漠。在这淡漠的血色中,日寇远去了,但它的流行文化袭来了。某些华夏儿女,变成了中不中,日不日的“假鬼子”。或许有些人认为我的话,说得过头了,可这就是现实!与此同时,当年的抗战老兵相继去世了,一批又一批的耻辱历史见证者离开了,而且,是在国人的漠视中,不舍地离开。他们带走的,是对于痛苦的深切追忆和警醒。

我们这代青年人,的历史责任感何在?国家怎能期待这样的青年,去建设我们的国家?

当年东北抗日联盟发表讲话时是这样说的——“东北三千万人民,二百万健儿,各输其财,各捐其躯,宁愿白山黑水血染赤色,不愿华胄,倭奴,同立于黄海之岸。”这是何等的气势?何等的民族凝聚力与自信心!

可是现今校园里的青年们,在日本政府从未就侵华事件做出一点赔偿,道过一句歉的情况下,依然热衷于比较,谁更了解日本影星;谁用的日货质量更优;谁看的日本漫画更精彩!中国人的铮铮傲骨哪里去了?鲁迅先生若还在人世,又将作何感想?我不知在抗日战争中,死伤的三千五百万中国同胞,看到自己的后世子女说的是仇人的语言;看的是仇人的漫画;心中是仇人的偶像时,心中会是一种怎样的愤怒和茫然——“这些人真的是我的子孙后代吗?这些人配称华夏儿女吗!”

对于历史,最大的悲哀,不是无知,而是知道后所表现出来的漠视!想想我们历史课上,在讲近代史,最严肃的话题时,课堂里发出的阵阵笑声;再看看我们谈到历史问题时,满脸的不屑。对历史的无视,在这阵阵笑声和一脸不屑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其实我们在无视什么?历史吗?不是!而是自身的存在价值!战争已经过去59年,死难的同胞们尸骨已寒,可作为后辈的我们,却没有能力,甚至没有意识去让当年的刽子手向自己死难的先辈做出道歉和赔偿。

那么,我们该做些什么,又能做些什么呢?亲爱的同学们,放下手中的漫画吧,日本政府,连日本人自己画的,关于南京大屠杀的历史漫画——《国家燃烧》都予以查禁,在这样的总体意识形态下,它能产生什么/对我们有利的漫画呢。从现在起,让他向你潜移默化灌输的错误日本观,从你脑海中消失吧,毕竟,我们要继承的是具有5000年积淀的华夏文化,而非几张浮夸的图纸。

还有,我们同学几乎人人都有几样日本产品。可你在购买,使用他们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这些日本刽子手后代,生产出的产品上面,有可能还沾着我们前辈的鲜血。有一个事实大家或许还不知道:日本有一个“新历史教科书编撰会”,该编撰会,几乎网罗了日本所有右翼学者,会员超过一万人。它在最近3年出版了100万册否认罪行,美化侵略的新历史教科书,他们每年还在日本700个以上的地方,组织了数百次否认侵华罪行的集会、报告会、讲演会等。此前,针对97年版中学历史教科书,该组织发誓:要在日本全面修改反映侵华历史的大,中,小学历史教科书,并将“南京大屠杀”、“随军慰安妇”、“七三一细菌部队罪行”等内容从教科书中全部删除。

而他们敢如此叫嚣,就是因为有106家日本企业和财团在后面,每年向他们提供4。2亿日元给他们撑腰。而这106家企业财团的名字多数为中国人所熟悉,其中有不少已在中国境内建立了合资或独资企业,是目前中日经贸合作的重要参与者和受益者。松下,东芝,富士,三菱,马自达都是其中的成员。这些企业在中国赚足了钱,然后又回到日本,和中国作对,他们怎么敢那么嚣张,难道他们不怕中国人抵制日货吗?然而事实是他们真的不怕。日本有个企业家说过这么一句话——“首相不参拜靖国神社,韩国人也不会买我们的产品;首相就是天天参拜靖国神社,中国人还是会买我们的产品。”难道我们真的想他说的一样卑贱吗?

同学们,从现在起,我们抵制日货好吗?这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而是任何一个有脊梁的民族,反抗侮辱的,最基本形式。

最后,我衷心地祝愿,在今天这不应忘却的纪念日里,我们每个人都能明白,我们身体里,流淌的,是华夏民族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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