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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边的文化绘画作品【四篇】

在每个人的眼中,中国的传统文化或多或少,或大或小会有所不同,有的觉得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以孝道为主,有的人则简要归纳为“礼仪”二字。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作文:我眼中的传统文化,请各位读者好好欣赏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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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大千文化杯·平安中国梦法在我心中”书画摄影作品大赛征稿启

全文共 1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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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座谈会重要讲话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加快平安甘肃建设和依法治省进程,推进全省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掘优秀法治艺术人才和优秀作品,纪念《甘肃法制报》创刊30周年,特举办“大千文化杯·平安中国梦法在我心中”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大赛

一、大赛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面向全省征集书法、绘画、摄影作品。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省委宣传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省安全厅、省文联、甘肃日报社联合主办,省书法家协会、省美术家协会、省摄影家协会协办。

承办单位:甘肃法制报社

协办单位:兰州大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参赛作品征集

(一)题材要求

美术作品要求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为主题进行创作;书法作品要求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为主题内容的诗文、格言、警句等进行创作;摄影作品要求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用镜头艺术再现我省政法战线精神风貌。

(二)作品格式

书法作品以毛笔书法及篆刻为主,书法作品高度不超过六尺。绘画作品包含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速写等,作品尺寸不限。摄影作品为24寸放大照片(不带相框)。所有书画作品请勿装裱(油画、版画、水彩、水粉、速写除外),作品背面请用铅笔以正楷字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三)作品权属

1.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必须保证其所参赛作品属于原创作品,如因参赛作品发生任何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一切后果;如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大赛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

2.参赛作品不收取参评费。参赛作品恕不退还,要求退还作品者,请每件另附退寄费50元;油画、版画类作品每件退寄费100元。

3.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大赛解释权归承办方所有。

(四)作品报送

1.征稿时间:自见报之日起至2015年7月30日,以邮戳为准。

评选时间:2015年8月

展览时间:2015年9月15日

展览地点:甘肃美术馆、兰州美术馆

2.投稿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123号甘肃新闻大厦21楼甘肃法制报社《西部艺术》编辑部(730000)收

书画组联系人:王林强

电话:13239658922 0931-8156896

摄影组联系人:张增祥

电话:13993152858

3.在挂号邮件上注明“大千文化杯·平安中国梦法在我心中”书画摄影作品大赛字样。

(五)作品评选及入展待遇奖项设置

1.邀请省内和全国著名书画摄影艺术家及有关专家组成大赛艺术评审委员会,负责作品评选。

2.从参赛作品中选出200件入展,并出版《 “大千文化杯·平安中国梦法在我心中”书画摄影大赛作品集》。

3.入选作品作者颁发入选证书、赠送《“大千文化杯·平安中国梦法在我心中”书画摄影大赛作品集》;一、二、三等奖可以作为加入甘肃省书法家协会、甘肃省美术家协会、甘肃省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中书协、中美协会员作品免初评,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大赛组委会邀请省书协、美协、摄影家协会专家评选。

4.书法、美术、摄影作品设特等奖1名,奖金5万元;各设一等奖1名,奖金各10000元;各设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各设三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各设优秀奖8名,奖金各1000元(奖金均为税前)。所有获奖作品将在《甘肃法制报·西部艺术》周刊专题刊登。

5.大赛设若干组织奖:请各级政法部门、宣传部门、社会各届及团体动员组织本系统员工踊跃参与活动,精心选拔优秀作品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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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海南农垦博物馆文化作品征稿启事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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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农垦博物馆位于海口市滨海大道财富广场,面积五千余平方米,讲述了1952年以来,以军工、华侨、知青、社会民工、科技工作者为代表的创业群体艰苦卓绝、勇于开拓的奋斗史,展现了海垦人建成中国最大的天然橡胶生产基地的历史进程。

为了丰富博物馆的文化内涵,对藏品进行深入研究,垦博从即日起征集编著文化作品:《故事垦博·华侨篇》,面向社会各界人士征稿,编委会将对优秀作品入册出版。

1.稿件内容:文物背后的故事,以垦博馆展馆藏和新征集的文物文献为基础,描写海南农垦历史、农垦人的故事。

2.文体形式:不限,字数不限,可按文章需要配图。

3.截稿日期:2015年10月30日。

4.投稿方式:

电子邮箱:hnnkbwg@163.com

传真:(0898)68537776

电话:(0898)68535556

5.稿件须为原创首发,请勿一稿多投。请在稿件末尾署明作者联系方式。

欢迎各界人士莅临本馆,踊跃投稿。

海南农垦博物馆长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物文献,衷心希望能够得到各界朋友的积极支持与鼎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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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玉林市双拥文化作品征稿启事

全文共 1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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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部署,结合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开展“弘扬伟大抗战精神,同心共筑强大国防”宣传活动,同时配合我市开展好再创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玉林军分区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入开展再创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玉发〔2015〕4号)的要求,举办玉林市双拥文字类作品和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欢迎我市广大文学、书画、摄影等文艺爱好者(含驻玉部队现役军人、玉林籍的现役军人和学生等)踊跃投稿。

一、征稿内容及要求

(一)双拥文字作品类

作品体裁:各类体裁的文学作品和理论性文章、歌曲(要求谱好曲)均可。

主办单位:中共玉林市委宣传部、玉林市双拥办、玉林市文联。

协办单位:玉林日报社、金田杂志社。

(二)书、画、摄影类

内容要求:以“双拥在基层”主题,以我市军民共建为背景创作反映军民鱼水情深的作品。突出基层和老区特色,纪念抗日战争胜利,反映我市双拥工作成就,各行各业在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中,开展爱国教育、国防教育、拥军优属、爱心献功臣等双拥共建活动的画面;驻玉部队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及部队保家卫国风采的作品等。

1.书法作品:

①不超过6尺(180×97cm),不小于4尺对开;

②不收手卷、册页、刻字作品;

③古今诗词、联、赋、格言均可;

④书体不限;

⑤所有作品不装裱。

2.美术作品:

①国画不超过6尺,不小于4尺对开,所有国画作品不装裱;

②油画、漆画作品高、宽边长(加外框)不超过1.6米。版画(不展出版画原版)、水彩、粉画,作品尺寸高不超过150厘米、宽不超过100厘米。

3.摄影作品:

①投稿数量每人限30幅(组)内。

②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且不得涉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和涉密范围,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③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摄影作品),使用数码、胶片相机拍摄的作品均可参赛,彩色、黑白不限。可以接片,但不接受改变景物客观状态的合成照片,允许构图剪裁和适度调整锐度、对比度、色阶、色温等。参赛作品可用单幅或组照(组照每组4~6幅,按单幅计)。

④每幅参展作品压缩为jpg格式小图(长边为1000像素,文件大小200~500K)。

⑤获奖和入选作品必须提供调整好的JPG格式电子文档,短边不小于2000像素,单张照片文件不小于2M,文件必须包涵exif格式信息。

主办单位:中共玉林市委宣传部、玉林市双拥办、玉林市文联。

协办单位:玉林市群艺馆、玉林市书法家协会、玉林市美术家协会、玉林市摄影家协会。

二、投稿方式

文学作品、摄影作品采用网上投稿,邮箱:《玉林日报》:ylsywhrb2015@163.com,《玉林晚报》:ylsywhwb2015@163.com,请选择其中一个邮箱,勿一稿多投。书画作品投稿,属协会会员的把作品送到对应的协会,由各协会集中送玉林市双拥办统一评奖,其他人员直接送玉林市双拥办,地址:玉林市民政局七楼,联系人:陈清,联系电话:0775-2684812。

三、奖项设置

分类按照来稿量的比例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并奖励相应的奖金。

四、征集活动时间

从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6月5日止。

五、其他事项

(一)获奖作品,将在《玉林日报》、《玉林晚报》、《金田》择优刊登。

(二)从获奖的文字类作品稿中推荐部分优秀作品参加自治区“弘扬伟大抗战精神,同心共筑强大国防”主题征文比赛。

(三)5月上旬,从征集来稿中选拔部分有创作实力的作者参加“沿着先烈的足迹,重走红色之路”双拥文化采风活动,以拓宽视野,争取创作出更优秀的双拥文化作品。

(四)审稿评奖时间:2015年6月15日前。

(五)选稿结集成书时间:2015年7月15日至25日,入选作品有相应稿费,书本出版后,在“八一”活动上进行首发。届时邀请部分获奖作者参加。

(六)书、画、摄影作品展时间:8月下旬至9月上旬,在玉林市群众艺术馆展出,参展作品在玉林双拥网上公布,并在《玉林双拥》发表部分优秀作品。

(七)文字类作品要在作品后面注明作者和联系方式。书画艺术类,送展作品请在每件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通讯地址。摄影类送展作品请在每幅作品上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通讯地址。

六、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主办单位在征得作者同意后有优先收藏作品的权利;其余不收藏作品一律退还所有者,请所有者在10月份到市双拥办领取,过期不取者,视为放弃。

2.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3.本次活动不收任何费用。

4.凡送作品参加本次活动的作者,皆表明认可并遵守本活动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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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中华传统文化经典诵读作品征集启事

全文共 1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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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导青少年学习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青团中央将在“诵经典·讲礼仪·传美德”中华传统文化经典诵读活动中面向广大青少年国学爱好者征集音频、视频作品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

承办单位:尚客圈(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协作单位: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炫一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秒拍)

二、活动主题

活动以“诵经典·讲礼仪·传美德”为主题。“诵经典”,即引导青少年通过吟诵中华传统经典诗文,加深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热爱,提升文化素养和审美情趣。“讲礼仪”,即引导青少年讲述中华传统经典,了解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的文化之根,培育文明礼仪规范,促进社会人际关系的和谐。“传美德”,即引导青少年自觉传承“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中华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征集内容及要求

1. 青少年诵读传统文化经典音频作品(1)语言为普通话,内容为我国古代或近现代优秀诗词、散文全文或节选,诵读准确无误,时长在4分钟以内。

(2)录制音质干净,无噪音,MP3或WAV格式均可,可自行配乐或推荐配乐素材。

(3)片头格式为“朋友你好,我是XX,来自XX(地区或单位),是一名XX(职业),感谢关注‘为你读诗’,今天我为您读的是X朝(近代、现代)诗人XX的作品《XX》”。

(4)作品通过百度云盘分享至官方账号“诵讲传2015”,作品须注明文件标题,如“诵讲传音频+机构/个人姓名+作品名称”。

2. 青少年诵读传统文化经典短视频作品(1)诵演语言为普通话,内容为实景再现我国古代或近现代经典诗词、散文全文或节选的原文情景。诵演内容准确无误、积极健康,时长在5分钟以内。

(2)视频宽高比为1∶1,MP4格式。

(3)作品时长在1分钟以内可通过秒拍APP上传至活动专区(加话题#文化经典诵讲传#);时长1分钟以上,须通过百度云盘分享至官方账号“诵讲传2015”,并注明文件标题,如“诵讲传视频+机构/个人姓名+作品名称”。

3. 作品上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7日。

四、奖励办法

1. 音频作品择优由Be My Guest“为你读诗”配乐制作,作为Be My Guest“为你读诗”微信、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专题节目及音频网络电台播出作品。视频作品择优作为秒拍视频推荐作品播出。

2. 主办方将组织评选并为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音频作品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奖金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视频作品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奖金分别为4000元、3000元、2000元。

3. 获奖作品将有机会参加2016年5月前后举办的集中展示活动。

五、参与条件

1. 作品主创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含)以下。

2. 创作机构或个人须填写《作品报送表》,并随作品统一上报电子版;报送多件作品,须填写《作品清单表》。(电子表格在http://pan.baidu.com/s/1c06snwk下载)

3. 征集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参与本次活动视为同意活动组委会享有作品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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