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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刊物(优秀20篇)

中国有许多传统节日,最令你印象深刻的节日是哪个呢?不如来写作文,介绍一下你喜欢的传统节日吧!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我喜爱的刊物,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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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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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龙应台《目送》

“目送”,简简单单的一个词,却包含了龙应台的落寞和不舍。一支笔写尽了忧愁,诉尽了衷肠,多么温润又悲凉。

我还深深地记得她笔下的那场离别:她的眼睛紧紧地跟着儿子的背影一寸一寸地往前挪,却没有等到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看着儿子的背影被人潮淹没,被一扇门遮掩,倏忽不见,除了远远地凝望离去的背影,除了目送,她什么都做不了。龙应台心中滑过的只是浅浅低吟的落寞、难过。就像她看见父亲冰冷的身体被棺木包裹着,被推进火葬场,本触手可及的,却只留下目送。那些心底话,就随着目送着离去的人沉淀在时光里了。

“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读到这里,我的心好像忽然被压上了一块巨石。“不必追”,看似云淡风轻的三个字,读起来却令人感觉那么沉重,一个母亲的无奈、无措都定格在这“不必追”中了。仿佛世间的一切,不论欣喜,不论悲伤,不论忧愁,都不必追。仿佛随着背影的离去,只剩下“小路这一端”那形单影只的人独自成愁,夹杂着化不开的情意,正在努力说服自己不去追。

时光不留痕迹,青丝成为了白发。那位孤独的老人,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患了老年痴呆症的母亲在大街上徘徊,抽泣,反复地碎碎念着:“我要回家,我要回家。”然后独自走在寻找家的路上。我想,她所说的那个家,不是任何一个能找得到的家,而是被时间带走的再也回不去的家吧。那个家,承载了一段时光,一段回忆,但是住在家里的人再也找不到了。人生有时只能是一场独角戏,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一个人慢慢地走。

《目送》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对亲情的思考,更是对人生的思考。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会否随着时间而慢慢变淡,到最后随着时光消散?只剩下那颗心在风雨中飘荡,经过洗礼,更加纯净,晶莹,美丽。而亘古不变的,是心中的信仰。

多回头看看那个站在你身后的人,多回头看看那个目送你离开的人,你会发现,那个人才是你一生的信仰。

《目送》的香撩拨于心间,薄薄的纸页浸透着落寞,字里行间缠绵着不舍,字字碾碎情思,句句揉碎心肠。

目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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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爱的校园的一角作文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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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走近逸夫楼东边的一角时,迎接我的就是那美丽的夏堇花。

夏堇花的花瓣主要有两种颜色:梅红色和紫蓝色,顺着花瓣向下延伸又变成了雪白色,到了花瓣的根部则变成了柠檬黄色。夏堇花的花蕊就像一只翩翩飞舞的蝴蝶,但更像一个喇叭,仿佛夏天的太阳就是它“吹”出来的。

在夏堇花旁边,长着许多株高大挺拔的南洋杉。那一株株高大的南洋杉,倒过来看就像一颗颗松果,正着看又像一棵棵圣诞树,但是更像一个个执勤站岗的哨兵。秋天的时候,南洋杉叶子的颜色有深绿色和黄色两种,黄色的就是快要落下来的。南洋杉的叶子就像针刺,一根一根地扎在树枝上。

在南洋杉的旁边种有小朋友们都认识的植物:桂花树。每当桂花树开花的时候,许许多多一二年级的小朋友都会前来闻桂花香。那香是那样的浓,是那样的甜,好像闻一闻心中所有的不愉快都一下子没有了,那感觉真好。桂花的香味很浓,站在很远的地方都能闻到。

不仅这儿的植物诱人,这里的6张乒乓球桌也很诱人。一下课,同学们就争先恐后地冲向乒乓球桌,“乒乒乓乓”地打起球来,没有抢到位置的同学只好乖乖排队了。

这就是我们学校美丽的一角,亲爱的同学,请你也说一说你们学校有哪些美丽的角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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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爱的小闹钟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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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房间里的床头柜上,摆放着一个小闹钟,这个小闹钟是我最喜爱的工艺品。

它是用铁和塑料做的,呈椭圆形,长约5厘米,宽约3厘米,它全身都是黄色的,头上顶着两个小铃,中间有一个铁锤,每当时间到了,它头上的小锤就会左右摆动,敲击两个小铃,发出“叮当,叮当”的清脆的响声,它的前面有一个镜片,镜片里的指针下画着两个滑稽的小眼睛和一个咧得大大的嘴巴,这个闹钟可谓是暗藏玄机,你不要以为它只有这一个表情,等到闹钟一响,笑脸就“唰”的一声收回去了,随即就会弹出一张画有愤怒小脸的纸,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瞪着你,等闹钟时间一过,又立刻换成笑脸了。

小闹钟不仅外表漂亮,还很实用,一天早晨,我因为贪睡,结果超过了时间,这时,闹钟响了,那愤怒的眼睛盯着我,好像在说:还不快起来,你今天已经超过时间了!这样懒惰怎么能把成绩提高呢?听了小闹钟的话,我惭愧的低下头,小闹钟见我知错就改,马上换成了笑脸,好像在说:“你真棒”。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工艺品——小闹钟,它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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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爱的雾写景作文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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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个调皮的娃娃,谁也抓不住,谁也猜不透;雾是一位温柔恬静的少女,文雅而美丽。

早晨,打开窗户一看,呀!窗外好美,白茫茫一片。雾轻悠悠地飘进窗来,一丝丝,一缕缕,一匹匹,不掺任何杂质。似乳白的棉纱,绵长无尽。雾飘在脸上,似一双慈祥而温柔的大手轻轻地抚摩着你,让你感觉好柔,好凉呀!真爽!

走进大雾中,仿佛置身一幅绵延不绝的画卷。一眼望出去,雾可真是野心勃勃啊,仿佛要把整个世界吞没了才肯罢手。万里江山全都披上了一层薄纱,河流似乎也没了止境,从这里望不见其尾。呵!还真成了一条名副其实的通天河呢!再看看远处的山峰,大雾遮住了大山的脑袋,给她戴上了一顶白帽儿,好似一位调皮的小孩子在与你藏猫猫呢!远山的灯火似几颗闪着朦胧亮光的星辰,一闪一闪的,又似孩子的眼睛在那里不知疲倦的眨巴。

踏在幽径上,一切显得那么静谧,偶尔传来一两声鸟鸣,当你回头看时,鸟呢?却已消失得无影无踪,真会隐身术啊。在这诗情画意里,让人不禁想起“山光悦鸟性,潭影空人心”的佳句来。大雾消散后往往是万里晴空,在我心里,这大雾透着不可猜测的希望,让人无限憧憬。

太阳公公终于姗姗来到,大雾在柔和的阳光中悄然隐退,她的质朴、温柔、恬美却留在了我的心里,永远……

[我喜爱的雾写景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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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喜爱阅读

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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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读书,目前为止在这个家中我排第二还是有人会排第一的,呵呵,开个玩笑。虽然老爸让了我让我当上了家中读书第一的称号,但我心中总是有些不快,因为毕竟我在读书上我还是没有超过老爸唉为什麽呢?所以我发誓要赶超老爸。

从小学的时候说起吧,一二年级的时候那是啥也不懂斗大字不识两个,但是偶特别喜欢看图书,一看就看到天昏地暗,而且有时为了显示自己的“学识渊博”还会去找几本父母的书装装样子,但其实啥也看不懂!每次父母回来说,呦,我们家出了个小博士了,我特别高兴,书一丢便又跑去玩了。这应该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读书。

到了三四年级,认识的字多了,读得书也多了起来,但是后来我渐渐的发现读书真是太没有趣味了,每次写完作业后我还是像小时候一样把书一丢就又跑出去玩了.(可能是小孩子爱玩的天性)每每老师让多多读课外读物的时候,我也就是随手翻翻应付一下,读书真是太无聊了.

但是过渡到五六年级的时候,说也奇怪,刚进入五年级我便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看书,总是一放学便抱着个书看,弄的父母都惊讶的说,这孩子变了,因为读书实在是太有趣了,真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还好,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我从书中懂得了许多知识,还交到了很多的朋友,在五年级下学期的时候,放暑假后我在天中晚报上发表了第一篇作文《书的魔力》本文便是书的魔力一文的后感。

进入初中后,我才发现这跟小学的读书实在不是一个档次上的书也更多了,在无论是语文,数学,历史,生物。。。。。。都离不开语文知识。我才发现书我真是读的太少了、太少了!于是我发疯似的读书,一有空闲时间就读,那可当真是如饥似渴啊!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时刻谨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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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爱的小金鱼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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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禹含

我的家里养着一条小金鱼,它的名字叫晶晶。因为它在阳光的照射下,它的身体表面会折射出亮晶晶的波光,所以叫晶晶。

晶晶的身材苗条,举止优雅,有一对又大又圆的眼睛非常漂亮,还有许多五颜六色的鳞片,美丽极了。

晶晶还有一个兴趣爱好,那就是跳舞。你们一定会问一条小金鱼怎么会跳舞呢?只有人会跳舞。不过你们错了。晶晶的“跳舞”可不是真正的跳舞哦。当音乐播放器播放音乐的时候,晶晶先观察周围有无坏人偷袭它,观察一两分钟后发现没有坏人,就开始尽情地跳舞狂欢,而晶晶的跳舞就是扭扭屁股,甩甩尾巴之类的,也是没有其他特别的。

但幸福的生活就像一阵风维持不了多久,晶晶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终于在10月份晶晶晕倒了再也没有醒过来。我难过极了,躲在墙角一言不发,特别想流眼泪。那天晚上,我一直都睡不着,一直在想晶晶能重新回到我们的身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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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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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十万个为什么》因为,这本里面可以学到许多的知识,所以,我喜欢这本书,接下来,我给大家讲一个里面的知识是:龙会飞吗?

科学家研究目前所发现的恐龙化石,还没有发现恐龙会飞的证据。

当恐龙在陆地上称霸的时候,空中也有霸主,那就是翼龙类。科学家认为,翼龙类只是恐龙的近亲,不能算是恐龙。另外,同样出现在恐龙时代的始祖鸟,虽然有滑翔的本领,但它们是介于恐龙和鸟类中间的动物,也不能算是恐龙。

有一些恐龙,外形长得和鸟类极为相似,甚至也有翅膀和羽毛,但它们都不会飞翔。比如似鸟龙,它的前者太短了,所以飞不起来。再比如似鸵龙、似鸡龙,也都不会飞。

同学们你们想知道更多的知识吗?那就快买《十万个为什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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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爱的猫猫游戏作文素材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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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本篇《[素材]我最喜爱游戏我喜爱的游戏--魔术_》由小编为需要爱的作文素材的朋友精心收集整理,仅供参考。内容如下:

自从在电脑上看了刘谦的魔术表演,我不知不觉的被那出神入化的魔术所吸引。于是让妈妈给我买了本《魔术大全》,一天,我从那个书上看到一个比较简单的魔术:把一枚硬币加在手指缝中,把手张开,让观众看见自己手中没有东西,然后迅速把手合上吹一口神气,再把手张开,一枚亮晶晶的硬币就出现在你眼前,于是我立刻对硬币的魔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找来一枚硬币,把它夹在手指缝里,反复的做这个合上张开的动作,过了半小时,我的速度可以做到和闪电一样快了。我表演给妈妈看,开始妈妈没有看出破绽,当妈妈让我再演第二遍时,我有点得意忘形,手慢了半秒,立刻被妈妈那雪亮的眼睛识破了。

俗话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那么魔术师作出的精彩表演又练了几年呢?那种在台上出错就名声扫地的感觉谁能理解,谁能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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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爱的小动物500字作文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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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爱的小动物就是我家曾经养过的两只小乌龟,我分别给它们起了名字,一个叫宝宝,一个叫贝贝。

在我三岁的时候,爸爸出差,买回两只可爱的小乌龟,我仅仅养了五年,在我8岁的时候,爸爸出差去武汉,把我喜爱的两只小乌龟带去了,放到了归园寺的放生池里,让它们自由自在的生活。当时,我伤心的哭了。

乌龟身上全是深绿色的,它的壳非常坚硬,但爬起来很慢。

它喜欢在水里游,防范意识非常强,只要听到一点声音头就缩到壳里,但宝宝和贝贝已经和我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宝宝、贝贝喜欢吃瘦肉和蛋清,不过最喜欢吃的还是蚂蚱。

有一次,我给宝宝和贝贝喂食,它们都津津有味的吃起来,最后剩下一块瘦肉的时候,先是宝宝叨了起来,这时贝贝也爬到了宝宝的身边,一把夺了过去,爬到了一边,刚想吃下去,宝宝追了过来,说时迟那时快,贝贝已经把肉吃了下去,这时宝宝气凶凶的爬到了宝宝的身上狠狠的踢了贝贝一脚,这一幕把我乐得哈哈大笑。我想,它们就像两个小朋友在为一点点吃的争吵不咻,这两只小乌龟太有趣了。现在回想起来还历历在目。

每当夏天来临的时候,我就和爸爸经常在草地里抓蚂蚱给乌龟吃。所以我每次都希望夏天早日的到来。

三年过去了,我很想那两只乌龟,我真想它们呀!看看它们长什么样。哎!我又一想,我真后悔当时不应该让爸爸把乌龟放生,但是,又一想为了它们更好的生存,还是爸爸说得对,把它放回大自然,让它们有广阔的空间。自由自在的生活。因为这才是它们的家。让我们大家共同来保护动物吧!还我们一个美好的家园。

我爱动物,我更爱乌龟。

[我喜爱的小动物5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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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刊物作文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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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之余我喜欢看书来充实自己的生活,从识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简爱》、《安娜卡列尼娜》、《傲慢与偏见》等世界名著,有《红楼梦》、《西厢记》、《三国演义》等中国古典小说,还有很多当代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反映我们读书生活的校园小说。

在看过的校园小说中,我最爱读的一本就是《三重门》,它是一本批评现行教育制度的书。《三重门》描写了一群高一学生的读书生活。主人公雨翔是个很有个性的人物。他敢跟老师唱反调,逃课,逃夜,他把应试教育批得面目全非,视教育制度为草芥。我很佩服主人公的敢做敢当,不畏权势。

《三重门》之所以吸引了广大学生朋友的目光,我想主要是这本书的作者韩寒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刚上高一就能写出一部轰动全国的书,有的学生说韩寒写出了他们的心声,把他们隐藏在心底多年的心理话都说了出来,觉得非常痛快。也有人说韩寒自高自大,目中无人,复制钱钟书的思想,因为《三重门》的文笔跟《围城》的很相似,总之,韩寒成了学生们的偶像,家长们担心的对象。

《三重门》里描写了许多生活细节跟我们的生活十分相似,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像我们一般大小的少男少女,他们就好象是生活在我们现实中的某一个角落。书中的很多故事情节和人物都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本书最精彩之处就是采用了黑色幽默的写法,书中的某些文字让人看了忍俊不禁,捧腹大笑。

《三重门》是我最爱看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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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写物作文我喜爱的蚂蚁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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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蚁是人们最熟悉的一种昆虫,它拥有强大的团结精神,使弱小的蚂蚁成了强大的捕虫能手。可它是怎样捕捉昆虫的呢?这对我来说,还是个谜。

有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呆在家里无聊。于是,我到楼下的花园里去玩。突然,我看见一个蚂蚁窝,我想看一下这么小的蚂蚁是怎么猎食的。于是,我到花丛里抓了一只蚂蚱,把它放到蚂蚁窝旁边,有一只蚂蚁爬出洞穴,发现了这只蚂蚱。我看到它回到洞穴,然后更多的蚂蚁跑了出来,向蚂蚱跑去。一会儿工夫,蚂蚱旁边聚集了很多的蚂蚁。它们好像在做一件巨大的工程,有的在传递信号,招集更多的蚂蚁;有的向蚂蚱注射一种叫“蚁酸”的毒液;有的想拉住蚂蚱,不让蚂蚱跑掉。蚂蚱也奋力抵抗,使劲地向前爬,想摆脱蚂蚁的纠缠,不停的摆动身子,许多蚂蚁从蚂蚱身上掉了下来。但慢慢地蚂蚱动作变得缓慢,最后敌不过强大的蚂蚁“军团”的攻击,停在那里一动不动,好像被麻醉了一样。蚂蚁越来越多,它们把蚂蚱两只有力的大腿拽了下来,一起向洞里运去。

就这样,看似弱小的蚂蚁战胜了蚂蚱。俗话说得好,一人拾柴火不旺,,众人拾柴火焰高。它告诉我们,团结就是力量,只要团结一心,弱小也能战胜强大!

[写物作文我喜爱的蚂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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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爱的传统佳节作文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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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阳节是我最喜爱的一个传统佳节,因为在那一天里我可以吃到香喷喷的黑米糕——“重阳糕”。但去年的重阳节,我却跟随着妈妈来到敬老院为一位一百多岁的失去所有亲人的老奶奶过重阳节。

重阳节那天早晨,我带上自己亲手制作的一张精美贺卡和妈妈一起拎着一些水果急匆匆的赶往敬老院。

到了敬老院,妈妈拉着我直奔老奶奶的房间。到了房间,我轻轻的敲着门,过了一会儿,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开了门。“哟!是朱医生和你的女儿呀!赶快进来坐。”老奶奶用一口流利热情的上海话请我们进去。

进了老奶奶的房间,我发现桌子上摆满了老人的十字绣,我佩服的心想:“哇!这位老奶奶好厉害,都一百多岁了,刺十字绣居然还刺的这么好。”接着,我给老奶奶递上了贺卡,老奶奶笑呵呵的接过贺卡看了又看,一个劲儿的夸我贺卡做的好看。我心里感到美滋滋的。

然后,我给老奶奶唱歌、跳舞,讲笑话还给她削水果吃。当我把一个苹果递到老人的手中时,老奶奶像变魔法似的从身后拿出一盒“重阳糕”给我们吃,我们一再推辞,但她还是硬塞给我了。于是我就和大家一起分享这美味的重阳糕……

能给寂寞的老奶奶带来欢笑与快乐,我觉得这个重阳节过的很有意义。

啊!我最喜欢的传统佳节是重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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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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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有一本,我非常的珍惜它,爱护它,每当我看到它时,我都会想起我的童年。

这本书,在我家书柜最顶端的一个小盒子里,这本书的书名叫《狼王梦》。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每次我看完后就会把它放到那个小盒子里,然后再把那个小盒子放到柜子里。

这本书是在我二年级时,妈妈送给我的。那一天,正好是我的生日,我借别人的书《狼王梦》看了一会儿,觉得挺好看的,于是我就跑回家拿钱,准备也买一本。我在回来的路上看到书店里还剩下最后一本了,就回家把我全部的零用钱都拿了出来,飞快地跑向书店,生怕别人先买走了。我跑到书店,气喘吁吁地对老板说,要买一本《狼王梦》。出乎意料的是,老板一句“对不起,这本书已经被别人买走了”让我激动的心情变得很失落,我非常失望。

当我回到家,妈妈把生日礼物给我后,我耷拉着头,苦着脸,虽然感觉这不是我想要的礼物,但还是打开了,打开后我惊呆了,这礼物不就是我想要的那本书吗?我高兴极了,这时我明白了,原来老板说的那个买书人就是妈妈呀!

虽然我现在已经不再看它了,不再拿它了,但我仍然很爱护它,珍惜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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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爱兰花

全文共 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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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家的阳台上,有着一朵娇艳的公主,她在阳光中欢笑着,在清风中舞蹈着,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她就是——兰花。     兰花为我国四大名花之一。    爸爸种的那个兰花叶多半青翠挺拔,带形或剑形,聚生于缩短的假鳞茎上。花被片6,由3枚萼片、2枚花瓣和1枚特化的唇瓣组成;唇瓣常有斑纹和褶片,位于下方;雄蕊与花柱合生成蕊柱,蕊柱顶端有一个花药,前上方有一个柱头凹穴。兰花的雌蕊受精后,花瓣逐渐凋萎,而子房逐渐膨大成绿色棍棒状,大约经过9个月,种果成熟,果皮由黄绿色转成褐色。果实概为柱形,具有三角。兰花种果较短矮,高约4厘米。秋兰种果与建兰、蕙兰的种果相似。寒兰与报岁兰相似。兰科植物的果实均为蒴果,呈三角或六角形,每角自顶至基部有粗约0.3厘米的长棱,称为果脊柱。当果实成熟时,每一果瓣平面中央的果脊柱自蒴果顶端弹开,果瓣产生倒锥形裂缝,便于种子从裂口溅出兰花种子极为微小,细如灰尘,一般呈长纺锤形,用肉眼几乎辨认不清。    在群花中,其香性之清醇,香韵之馥郁,香气之悠远,香味之愉快,兰花可居众花之首,赢得了“国香”、“天下第一香”等美称,无论古今中外,它都享有极高的声誉。     爸爸也经常提醒我要像兰花一样高洁、典雅、爱国、坚贞不渝。     她在阳光中欢笑着,在清风中舞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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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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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母亲是位语文老师,她爱好文学,家里自然有成堆的好。但我既不感兴趣于各种小说,也不着迷于其他文学作品,只在这座书山中捡了一块不起眼的“石头”——《金像背后》。

《金像背后》为李元所着,它以丰富的资料介绍了西方科幻片的盛衰、恐怖片的离奇、伦理片的时兴、好莱坞三代人的演变、着名影星的生活与爱情……它象一扇窥视西方影视界的窗口,使我在获得广泛电影知识的同时,也看到了西方社会五颜六色的怪现状在银屏上的种种反应映。

在这本书中,我了解到西方科幻片从鼎盛到衰落的历程,认识了科幻小说的两大鼻祖——凡尔纳和威尔斯,懂得了神话与科幻的根本区别;看到了西方文明的畸形儿——恐怖片,明白了西方很多人为什么花钱去寻恐怖、心甘情愿地去担惊受怕的原因;窥见了西方社会在传统的有规律的生活节奏里、在和谐幸福的假象背后隐藏着的尖锐的矛盾。传统的伦理观念已经淡泊,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体贴的可贵感情已经相当程度的丧失;银幕上的西方政治事件让我感到触目惊心;漫话美国戏剧片使我对卓别林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今日好莱坞三代人的生活,使我懂得了资本主义生产决定于利润。带着文化与技术双重性质的电影工业和电影文化都受到资本主义必然规律的制约,它的前途是暗淡的,无论什么人、什么力量,都无法挽救它必然衰退的命运;在金像背后,隐藏了形形色色的内幕;英格丽·褒曼和费文·利两位影星的自传,燃起了我的影星梦。

我从小着迷于科幻电影,于是在得到这本书时,便如获至宝、欣喜若狂地读起来。在我漫游了那向往已久的神秘世界后,存于心中的迷团一个个被解开。我不仅对科幻片产生的背景、科幻片的制作及其所产生的社会效应有了深入的了解,还了解到了一个令人吃惊的事实:我国虽有几十万“科幻迷”,但从事科幻影视的却不足十人,年产科幻片还不到一部。总产科幻片12部,有十部还是翻译的。科幻片创作史也极为短暂,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初便销声匿迹了。这与西方科幻片制作者数以万计、年产科幻片数十部的现实比起来,真是九牛一毛,让人感到寒酸。因此,我便立志要从事科幻影视业,用我们自己的科幻片来填补那数以万“科幻迷”的脑海,从而展示我国工业、文化的发展。

我爱书,尤其喜爱《金像背后》这本书,因为它是我志向的转折点,是我新的起跑线。虽然它在我家书山中不过是块不起眼的“石头”,但它将成为我实现理想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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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喜爱画画的我

全文共 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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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方

我是一名三年级的小学生,我的兴趣爱好很广泛,有画画、看书、运动……

我从幼儿园开始,就是被家长、老师和同学认可的“小画家”。为什么我画画画得好呢?因为,我从小开始就一直学画画,一天、两天、三天……直到现在,我还在很刻苦地学。

我记得有好几次,老师都叫我参加画画比赛。比如:画风筝比赛,还有最近的“西湖明信片”大赛,而且班级的板报中还经常有我画的画呢!我觉得画了那么多次的画,没有一次我觉得累。

我长大的理想是当一名著名的画家,所以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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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爱的小动物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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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小动物是孩子们的天性。那小朋友们,你们喜欢小动物吗,最喜欢什么动物呢。请看几位小朋友的习作,在他们的眼里,蚱蜢也可以很可爱很坚强;"横行霸道"的青蟹,也有有趣的时候;如何与小猫相处呢……

“身穿绿上衣,一腿蹬得远。”大家猜猜是什么,哈!是蚱蜢!

这句话说起来的确没错,瞧!这种小昆虫除了肚皮外几乎全身都是绿色的,连透明的翅膀也藏于绿色之下,如果它爬在树叶上肯定叫人分辨不出来,只有一双黑色的小眼睛骨碌碌地转着,它这样也是有原因的,那就是“躲避敌害”,为了防止被捕食者吃掉,它把自己身体的颜色改变成了与周围事物相近的颜色。除了颜色之外,蚱蜢还有一项“逃生本领”,那就是跳走,蚱蜢的腿十分健壮、有力,一蹬就能蹬出40厘米远,再加上巧妙的伪装,哈!简直天衣无缝!

蚱蜢的食谱十分丰富:草、菜、浆果……反正只要是能吃的,没有它吃不了的!你可能会问:蚱蜢要不要喝水?当然是要了,万物生存离不开水嘛!不过它的喝水方式极为奇特:直接吸收叶子里的水分,不像小鸟或其他动物一样到水塘去喝水,它这么小,一掉下水去可就完了!蚱蜢食量极少,光一片小拇指大的菜叶就够它吃上三四天的了。蚱蜢在四五月交配并产卵,一次能产20~40粒,过了一星期就能孵化出小蚱蜢。

多么坚强的蚱蜢!万物总会有自己生存的方式的,改变生存条件就是改变一种动物的生存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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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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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一本是《瞧,这群俏丫头》,这本书是我们小朋友们喜爱的作家——杨红樱阿姨写的。

其实呀,我早就心仪这本书了,只是没机会买到。一天,姐姐带我到郑州玩,她要带我进商场买衣服,我却嚷着:“我不要衣服,我要去买书,我们去图书馆吧!”姐姐笑了笑,点头答应了我。

一走进图书馆,我就像一只小鱼又进了海洋,那个畅快。这满架满架的书琳琅满目,真是让我目不暇接。这时,一本书的封面图画映入我的眼帘——《瞧,这群俏丫头》。啊,这本不正是我向往已久吗?我马上跑过去,拿起这本书,如获至宝的把它放在脸上亲了亲,高兴地对姐姐说:“找到了,找到了。”

自从有了这本书,我总是爱不释手的捧在手里,贪婪的读着。每天放学回家一写完作业就看,忘了吃饭、忘了睡觉,吃饭、睡觉总是让妈妈崔上好多遍。爸爸说我废寝忘食,妈妈说我是个小书虫。

在书中,作者娓娓讲述的是四个性格迥异小女孩的故事。她们是:美丽自信的夏林果、憨厚善良的安琪儿、聪明泼辣的路曼曼、古灵精怪的杜真子。我最喜欢里面的杜真子,他是一个长着一张猫脸的“小女巫”,是马小跳的表妹。她会成语接龙,会演白雪公主,还会做土豆沙拉呢。她还有一只会笑的小猫,这只猫会冷笑、狞笑、狂笑、嘲笑、微笑,杜真子特别喜欢它,给它起名叫“笑猫”。可天不怕地不怕的马小跳却偏偏害怕这只猫的冷笑,他一见到“笑猫”冷笑,马上

就会竖起汗毛,这使杜真子很得意。他把那些调皮的男孩子指挥的团团转,他们特别佩服她。你说这样一个又活泼有漂亮的,还会做饭的女孩儿,谁不喜欢呢?还有安琪儿也是我喜欢的女孩儿,别看他平时有点笨,可玩起脑筋急转弯的时候,他那笨笨的脑筋却总是能转弯,连最聪明的女孩都嫉妒她。一次,她妈妈不相信,马小跳就当场出了一个脑筋急转弯,结果是妈妈费了好长时间都没有猜出来,可安琪儿一下子就说了出来。

我的思绪随着她们时而兴高采烈、时而异想天开……《瞧,这群俏丫头》本书让我学会了如何面对困境,学会在被爱中关心别人,它能让我从幼稚慢慢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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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爱的动物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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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小动物很多,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多。比如:可爱的小花狗,漂亮的小金鱼,还有贪吃的小乌龟。但我最喜欢可爱的小狗。

它的眼睛大大的,像两颗黑宝石,漂亮极了。它的鼻子很灵敏,四面八方的气味都能闻见。它的毛黄澄澄,毛绒绒的,摸上去滑滑的,舒服极了。

小狗吃骨头的时候,很可爱。我把骨头放在地下,只见它先把爪子放在地上,接着一点儿一点儿地靠近,猛地一下用口叼住了骨头。然后偷偷地溜走了,溜到了它自己的家里,最后把它美味骨头吃掉了。

我跟它玩的时候,可高兴了。它最爱和我玩小球。它先用前爪动一下小球,然后再用它的小脚踢过来踢过去的,真有趣。我把小球一抛,小球落地,然后向前一滚。它的两只前爪紧紧抱住了小球,又啃又咬,高兴地“汪汪”直叫,好像在说:“我抓住了小球,我胜利了!”

它睡觉的时候,可有趣了。它不时发出呼呼的声音,好像在做梦呢!我都不敢打扰,它看上去好可爱呀!

我们已经成为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喜欢我家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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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爱的小动物——小狗

全文共 10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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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共同的家园——地球上,生活着许许多多的动物,你喜欢哪种动物呢?反正我最喜欢的动物是我们最忠诚的朋友——

我最喜欢的狗就是我邻居家的那只京巴狗圆圆和柯利牧羊犬帅帅。他们天天在一起玩耍,是一对棒打不散的好朋友,我也很喜欢他们,他们一见到我就摇着尾巴向我跑来。

帅帅体型彪大,身体大约有六十多厘米长。两只腿站立时,完全能够到我的肩膀。我最喜欢看他奔跑时的身影——卷毛飞扬,活像一匹骏马。我经常会和圆圆、帅帅一起跑步。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帅帅奔跑时的速度丝毫不亚于纯种骏马的速度。一般狗跑起来时,都会发出“嗒嗒”声,可帅帅跑起来的声音很小,不仔细是听不见的。帅帅跑起来的样子也很帅:卷毛飞扬,身体呈弓状。如果要用一个字来形容帅帅,那就是:帅。如果用一个词语,那就是:无可挑剔。

之前讲了帅帅跑步的速度很快,下面我就讲一个例子吧。

一个周末的早上,我在楼下的小公园散步。真巧,帅帅和圆圆正要比赛赛跑,我看着好玩,也加入了进去。我和圆圆、帅帅站到了我用小石子画的起跑线上我拍了拍帅帅的屁股,帅帅明白我的意思。我也拍了拍圆圆的屁股,可圆圆似乎没有明白,傻呆呆的看着我。我回到了原来的位置:“三,二,一,跑!”当我说完跑时,帅帅如同脱缰的骏马,向前跑去。我也不甘落后。可这时,帅帅停了下来,朝后望去。我不知道帅帅在看什么,我也朝后看去。一看才知道,原来圆圆一直停在起点上。他的眼神里看上去很不知所措。这时我才想起,帅帅属于柯利牧羊犬中的边境牧羊犬,是世界上最聪明的狗狗,他能理解我的意思。可圆圆就不同了,他是京巴狗啊。这时,帅帅走到了圆圆的身边,“汪汪”的叫了几下。我知道,帅帅是在告诉圆圆我的意思。我又走到了起跑线上。:“三,二,一,跑!”帅帅和刚才一样,像个脱缰的骏马似的跑了出去。圆圆也如出弦的箭。可是势头很猛,速度却很慢。应为他的腿太短了。可即使这样,圆圆也很轻松的超过了我。不过帅帅可把圆圆落下了一大截。忽然,帅帅停了下来,等圆圆和我跑到了他身旁后,才开始接着跑。哦,原来帅帅是在等我们呢。我的心里感觉很感动。可即使这样,冠军肯定还是帅帅。圆圆第二,我第三。有时,帅帅会故意输给我们,我真是越来越喜欢这只聪明、有情感的边境牧羊犬了。

相对于帅帅来说,圆圆的体型就小了很多,身长只有三十厘米左右,比帅帅小了一半左右。他名字的含义来自于他的那一双眼睛,实在是太圆了。如同发亮的黑宝石。他的腿也很圆,圆圆的名字就是这样得来的。他的腿也很短,所以即使他撒开脚丫子跑,也跑不快。他也傻傻的,但我还是很喜欢他的那种简单的可爱。

这就是我喜欢的动物,你喜欢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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